商品被网络掉包是什么原因形式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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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开&IIS 帮助&(可在 IIS 管理器 (inetmgr) 中访问),然后搜索标题为&关于安全&、&按 IP 地址限制访问&、&IP 地址访问限制&和&关于自定义错误消息&的主题。3百多骗子有263个外地人
南方都市报
随着金融、通信业发展,诈骗犯罪除传统类型外,利用信用卡、通讯网络诈骗犯罪也频发。昨日,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公布了近3年来受理各类诈骗案件共249件,审结215件。呈现出诈骗手法多样、灯饰电子产品行业合同诈骗多发、信用卡恶意透支、犯罪团伙呈产业化发展企业化运作、事后索赔难等特点。实施诈骗犯罪,男性占8成昨日,南都记者从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了解到,2013年至2015年11月,该院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7373件,其中,受理各类诈骗案件249件,审结各类诈骗案件215件。因各类诈骗罪判处的人员300余人,其中男性299人,占80%以上。统计还显示,涉案人员中是外地户口的有263人。涉案人员经法院审理后,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有178人,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46人,重刑率15%。涉及的罪名主要为诈骗罪、信用卡诈骗罪、合同诈骗罪、票据诈骗罪,各类型分别为121件、63件、54件、11件。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从近三年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总量中可以看出,其实诈骗类犯罪案占比并不大,但近三年来增长迅速。仅月,该院已受理诈骗类案件115件,超过2013年全年该类犯罪案件总数1.2倍。诈骗手法形式多达10余种骗子,或是巧扮千种角色,或是抛出各种利诱,时常骗人钱财于无声无息间。目前,网络、Q Q、微信朋友圈等,已成为犯罪分子常利用的诈骗渠道。据市第二人民法院统计,该院审理的各类诈骗犯罪中诈骗手法形式多达10余种,如以“掉包分钱”、“换零钱封红包”、干扰磅秤称重方式实施诈骗;冒充政府机关、专业机构工作人员,谎称能为当事人解决子女入学、办证、帮助安排工作等实施诈骗。据了解,以“猜猜我是谁”冒充被害人的家人、亲属、同学甚至领导,以自己遇到事情需要处理为由实施诈骗;利用当事人感情,发展恋爱关系后实施诈骗的形式也层出不穷。还有则是通过设赌局,利用假币或冥币进行诈骗。据市第二人民法院副院长吴和平介绍,非接触式的诈骗方式多以转账等形式进行,该类诈骗案在调查审理时常出现取证难、追款难等问题。票据及信用卡诈骗多发“法院审理的合同诈骗、票据诈骗案件中,涉及灯饰行业占32%,电子产品行业占16%。”据介绍,目前灯饰、电子产品行业合同诈骗、票据诈骗多发,其隐患在于远期空头支票和伪造支票。该院审结的25件涉案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诈骗案中,90%以上都包含通过签发出票日期在三个月甚至更长时间的远期支票来拖延支付货款或代替支付货款。“犯罪分子待付款日期到来前,即关机逃匿。”消费之后,关闭手机逃匿的还有利用信用卡诈骗的犯罪分子。市第二人民法院在审结的信用卡诈骗案件中发现,87%的犯罪分子均是利用信用卡的透支功能进行大额恶意透支满足个人消费甚至进行赌博或还债。据介绍,信用卡诈骗多以恶意透支类型为主,也有部分犯罪分子利用读卡器复制他人信用卡信息再仿造信用卡,实施诈骗,且上升最为明显,2013年市第二人民法院受理信用卡诈骗案件仅3件,而2015年则为48件。犯罪团伙成立公司企业化运作从上述介绍的诈骗方式中可以看出,有的是个人操作实施的,也有则是需要团队协作来完成。早期的诈骗犯罪,只是在团伙内部对人员进行分工,但随着犯罪的不断变化,诈骗团伙发展为一个相互依存、相互合作的产业链。近期,在市第二人民法院开庭审理的一宗24人团伙诈骗犯罪案件中,犯罪团伙主犯通过成立公司,并设置总经理、副总经理等职务,先后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168930条及他人信用卡,招募团伙成员22名并进行统一的“三通话术”培训。犯罪分子分工配合,互相扮演相应角色,冒充一些单位的“科长、老师、秘书、助理或相关品牌官方客服人员、总监、导师、药师、部长、主任、财务等虚假身份,虚构为被害人定制研发产品、购买国外产品、产品成分缺失需补差价、产品被海关扣押需交税款或编造借口以“借钱”等理由,诱骗219名受害人进行转账或汇款,涉案金额达550余万元。目前,该案尚在进一步审理中。被诈骗后索赔成难题据介绍,被害人在遭受到合同诈骗、票据诈骗类案件时,由于不易察觉,作案持续时间相对较长,且犯罪分子多为资金链断裂或无力履约。“有的案件直到犯罪分子潜逃才会案发。”出现犯罪分子潜逃,或资金链断裂等情况下,被害人可获得退赔的财产就会很少,还有部分案件的财产在案发时已被犯罪分子转移或挥霍一空,导致涉案资金往往难以追回。为此,市第二人民法院从“四个方面”,制定了打击各类诈骗犯罪的做法:重点打击,在办案质效上狠下功夫。确立专人承办,限期结案;在量刑轻重上实行“宽严相济”政策。在处理诈骗犯罪分子时,在坚持罪刑法定、法律平等和罪刑相适应的基础上,考虑其犯罪动机、犯罪情节等,进行判罪;在加大力度追赃的同时,耐心做好被告人及其家属的思想教育工作,争取其主动退赃;法院在对诈骗类犯罪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应强烈的案件审理中,将以公开审判为宣传平台,通过庭审公开、宣判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上网、集中宣判、新闻发布等方式,向群众揭露各类诈骗犯罪的犯罪手段。案例一合同诈骗上百万 还拒不支付工资熊某某于2010年至2013年6月在东凤镇经营电子厂期间,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供应原材料或者接受被害人提供的加工服务后拒不支付货款及加工费,先后骗取11个被害单位或被害人货款及加工费共计元。2013年4月至6月,熊某某在经营电子厂期间,拖欠该厂37名工人工资共元。其在未支付工资的情况下,于日凌晨逃匿。日12时30分许,警方在武汉市江岸区解放大道1568号网吧内将其抓获。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熊某某的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另外,熊某某在判决宣告前,除犯有合同诈骗罪,还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判刑九年,并处罚金六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案例二冒充副镇长 骗取“好处费”2013年10月期间,黎明波谎称李某某是中山市甲镇原副镇长,其可以凭借与李某某的关系帮助被害人伍某某、石某某、张某某中标中山市乙镇村村通监控系统建设工程,被害人信以为真。其间,黎明波以疏通关系为由从上述三人处骗取13500元。2015年1月份,黎明波经三人多次催促签约合同,便找来一男子冒充该镇政府人员约定于日下午签约,后关闭手机逃匿。同年3月6日晚,黎明波在中山市乙镇一宾馆213房被抓获归案。昨日上午,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宣判。被告人黎明波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责令黎明波退赔被害人伍某某8500元,退赔被害人张某某5000元。(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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