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是毕业生年度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和助学金金,我大一大二两年贷款,大三不贷款,满足条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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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各类奖助学金和助学贷款
评选管理办法
党委学工部(学生处)
二一年九月
1.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2.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3.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4.陕西师范大学“华藏、孝廉奖学金”评选办法
5.陕西师范大学“邝淑贞姊妹助学金”评选办法
6.陕西师范大学“文源奖学金”评选办法
7.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奖学金”评选办法
8.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少数民族大学生奋发有为助学金”评选办法
9.陕西师范大学“何崇本新生自强成才助学金”评选办法
10.陕西师范大学“慈辉佛教助学贷款”
陕西师范大学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名单
学校成立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评审工作。
涛  赵 彬
副组长:解勇国  党怀兴
李晋东  李贵安
刘建军 闫文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教育管理科,负责国家奖学金评选的日常工作。
(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基本情况 姓
身份证号 学习情况
成绩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实行综合考评排名:是□;
必修课  门,其中及格以上  门 如是,排名: / (名次/总人数)
大学期间主要获奖
情况 日期 奖项名称 颁奖单位 申请理由 200字
申请人签名 手签 : 年 月 日 学校:陕西师范大学 院(部): 学号:
100字 推荐人(辅导员或班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院
见 院(部)主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名: (院部公章)
年 月 日 学
见 经评审,并在校内公示
正在加载中,请稍后...我大一大二都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大三没有申请,请问我大四还能申请吗?急_百度知道
我大一大二都申请了生源地助学贷款,大三没有申请,请问我大四还能申请吗?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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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学校申请,达到条件就可以办到,
可以的,但是需要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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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助学贷款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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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资助体系基本涵盖贫困生 没钱无碍上大学
[ 15:19:48][阅读3351次]
  8月15日,来自四川的中科大少年班新生杨洋(左)在中国科技大学“绿色
通道”前办理入学手续。
  当日,教育部开通2009年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政策咨询和问题
投诉,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顺利完成学业。热线电话自8月15日
8:00至9月15日17:00开通,电话号码为010-0-。
                        新华社发(刘军喜 摄)
  8月15日,来自广西的中科大新生陈健在中国科技大学“绿色通道”前顺利
办完入学手续。
  名词解释: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
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
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
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名词解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
  2007年新资助政策确定之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家助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新生入学特殊
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它基本上涵盖了全
国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以往资助情况参考
  2008年,全国公办和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共有4156.24万人
次的学生获得约293.7亿元的资助,比上年的272.92亿元增长7.6%。
  实际上,全国为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助学投入共计304.13万
元(含国家助学贷款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共10.43亿元),其中各级财政直接
投入154.07亿元,占当年资助总投入的50.66%,比上年的75.28亿元
增长104.66%。
  教育部财务司巡视员兼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崔邦炎介绍,2008年,奖
学金和助学金仍然是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主体。国家奖学金向573.16万学
生发放奖励金额68.59亿元,国家助学金向627.56万人发放资助金额
92.02亿元,两者分别占当年资助总金额的23.36%和31.33%。&&
  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副主任马文华近日在合肥表示,从1999年
开展助学贷款到今年6月底,银行累计审批了377.4万高校贫困学子的助学
贷款,累计审批金额达到354.3亿元,全国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总数的平均比
例达到11.2%。
  28日至29日在由合肥工业大学承办的2008年中央部属高校学生资助
工作交流培训班上,马文华介绍,近年来,我国助学贷款大步向前推进。2004年
6月到2008年6月银行审批了291万高校学生的助学贷款,审批金额为281
亿余元,人数和金额分别是前5年总和的3.4倍、4倍。
  马文华说,2007年新资助政策确定之后,国家在高等教育阶段建立起国
家助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师范生免费教育、新
生入学特殊困难补助、学费减免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应该说
通过一年的实践,它基本上涵盖了全国所有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数据显示,2007年全国共资助了近400万家庭经济困难的高校学生,
为促进教育公平做出了很大贡献。
  电话导航方便快捷
  教育部今年继续开通24小时专人值班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热线电话,接受
政策咨询和问题投诉,并对投诉的问题及时进行核查处理。
  据介绍,热线电话自8月15日8时至9月15日17时开通,电话号码为
010-66097980和010-66096590。学生如果遇到以下情
况者,均可以拨打热线电话:希望了解国家各项资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政
策和措施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新生接到录取通知书时,发现学校没有
按照国家规定同时寄送详细介绍学校资助政策的有关材料,特别是财政部、教育
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合印制的《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的;全日
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开学迎新时,发现学校没有按照国家规定对家庭经济确实
困难的新生开通“绿色通道”的;全日制公办和民办普通高校在校学生发现学校
没有贯彻落实国家规定的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学生家庭所在的县(市、区)
被确定开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现没有按政策规定落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为便于对投诉问题的核查处理,教育部请投诉人在
投诉问题时提供包括姓名、家庭所在地、联系电话、考入或就读学校等真实信
资料图片:学生在签名
  助学贷款细节问题问答
  问:生源地助学贷款属于国家助学贷款吗?它和在学校申请的助学贷款有什
么区别吗?是现在申请还是入学后再申请?
  答:从大的方面来说,上学期间由国家贴息的助学贷款都是国家助学贷款。
在就读高校办理的叫高校助学贷款,在户籍所在地向经办银行申请的助学贷款叫
生源地助学贷款。它们之间没有什么区别,最终都是为了帮助贫困家庭学生解决
学费和住宿费。开学前和开学后申请都可以。考上本省高校的学生主要推荐生源
地助学贷款。
  问:今年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新加了一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的学生也可
以申请此项贷款,是真的吗?
  答:是的,这是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新增加的一条。但是,这不等于没有条
件。可以办理助学贷款的民办学校和独立学院必须满足两个条件:一、学校是经
过教育部正式批准的、具有招生资格的;二、学校能够保证和公办学校一样,拿
出事业费的4%~6%用于资助困难学生。请注意,这主要是针对学校。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今年要在全国推开,我们现在是不是都可以在当地
办理助学贷款了呢?
  答:还不一定,同学们一定要事先去你户口所在地打听清楚你们那儿是否已
经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这项业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2007年在5个省市
进行了试点,效果很好,今年准备在全国推开。但各地具体什么时间推开也还需
要根据自身的情况来决定。譬如今年我们已经接到山东省财政厅、教育厅的报
告,他们准备在9月初开展这项工作,但是具体能不能开展起来,还要看财政部、
教育部、国家开发银行、银监会的研究批复的结果,因为这里还有一个审定的过
程。我想,不久应该就可以实现。
  问:申请助学贷款是不是要求户口必须在学校才能申请,若户口没有迁移可
否在学校办理呢?
  答:户口没有迁移也可以办理。
  问:今年我和弟弟同时考上了大学,可是家里经济非常困难,无论如何也拿
不出那么多的钱来供我们俩上学,我想知道,我俩能不能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答:这没问题,可以两人同时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问:学校要求8月20日之前把学费打到卡中,但是家里筹集不到全款,该怎
  答:现在很多高校都采用了先进的金融支付手段,即在录取通知书上把学校
的账号告诉你,要求学生在家时就把钱直接打到卡里,避免携带现金不安全。但
如果你家里确实经济困难,一时筹集不到学费、住宿费,你可以拿着填好并盖章
的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直接去学校报到,学校会通过绿色通道为你办理注册手
续,并根据你的家庭经济情况指导你办理其他资助手续,比如开证明让你回家乡
的农信社办理贷款,或在学校办理贷款,不会耽误你入学。
  问:我家父母担心超过学校规定的交学费期限而被剥夺入学资格,所以借高
利贷先把款汇去,这样学生在入学后还有没有资格一次性取得四年的助学贷款?
  答:如果你已经交了大一的学费,一般来讲,到大二贷款时就只能贷大二、
大三、大四学年的了。
  问:如果我已在本地信用社办理了国家助学贷款,可以在学校再办理一份
  答:不可以,只能在一处。助学贷款的最高限额就是6000元,这边的信用社
给你解决了,你没必要重复办。
  问:规定上说申请了国家助学贷款还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或者国家奖学
金,两者发放的时间肯定不一样,申请一个没有得到批准可不可以再申请下一
  答:学校有一个完整的执行体系,它会通盘考虑各种资助手段。你可以同时
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但是这两项不可兼得,只能批准一项。最高
级别是国家奖学金,其次是国家励志奖学金,它们是逐一评定的。包括学校里面
自己设置的奖学金以及社会在学校设立的奖学金,都会通盘考虑你的情况。
  问:学校有没有相关政策保证贫困学生获得助学岗位?
  答:去年国家专门出台了一个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做了很多规定,其中一条
是“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勤工助学岗位问题”。学校由于办学结构、管
理等问题提供的岗位不是很充足,所以要求优先考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岗位。
勤工助学是用自己的劳动换取报酬,它是一个社会实践活动,当然也不能排除其
他家庭经济状况比较好的学生来参与,但前提是优先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问:有很多学生家庭很穷,自尊心非常强,不希望资助信息公开,国家能不
能对资助信息保密?
  答:为保护学生,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比如说在一定范围内公示资助信
息,我们一般会采取灵活的方式。不过获得国家奖学金的,我们一定会公示,因
为它非常光荣。
  问:我们填写一张家庭经济困难调查表就可以申请助学贷款,但在农村,这
样的证明可能很好开。有没有办法来检验表内所填情况是否属实?
  答:国家助学贷款已经实行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有自己的调查办法。家庭
经济困难调查表只是辅助性材料,我们并不会完全依靠它。我们还会通过日常观
察学生的衣食住行来判断学生是否真正家庭贫困。
  资料图片:日,青海省互助县威远镇寺壕子村农民李刚在展示助
学贷款凭据。李刚的女儿今年考上了内蒙古一所大学,但一年7000元的学费让家
庭年收入5000元的李刚一家犯愁。在信用社的帮助下,他申请到了10000元的生
源地助学贷款,这让他一家人笑逐颜开。中国人民银行西宁中心支行在全省大力
推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把助学与支农、助学与脱贫、助学与发展、助学与致富相
结合,解决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的入学问题。截至目前,已给约300户家庭发放了
200多万元的生源地助学贷款。新华社记者 吕雪莉摄
  今年资助政策盘点
  今年全国所有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要力争覆盖所有的市、县,实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贷尽贷”的目标。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强调,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今后应坚持大力推进的主要
助学贷款形式。为此,教育部、财政部、银监会、国家开发银行将进一步完善操
作办法,理顺运行机制,规范操作流程,加强人员培训,下更大的力气全力推进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
  他希望各地认真总结和借鉴经验,加强与经办银行的合作,采取切实有效措
施,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制度上、组织上、经费上和技术
上的保障。具体来说,各省(区、市)要根据中央政策规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
法和操作流程;省、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把资助管理机构尽快建立健全起
来;地方财政要积极落实生源地助学贷款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金,及时向经办银
行拨付;各地要与经办银行合作,尽快开发和完善县、地市、省、中央四级信息
管理系统,准确、快捷地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
  教育部还希望各地有关部门协调和督促商业银行严格履行投标承诺和与各高
校签订的助学贷款合作协议,及时受理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贷款申请;对已
受理的贷款申请,要及时审查,符合规定条件的要及时发放;对已签订的贷款合
同,要依法履行合同,及时足额发放贷款;坚决杜绝擅自停止发放、减少发放贷
款的现象;要进一步加强贷后管理,努力降低违约率,确保高校国家助学贷款持
续健康发展。
  从北京考入外省市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能够在北京贷到助学款。各
区县教委将承担具体工作。
  据介绍,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
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
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每个借款人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用于解决学生在校期
间的学费和住宿费问题。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10年确定,最
长不超过14年。
  此前,江苏、湖北、陕西等省市已经开始试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这种贷款在
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信用约束催还款等方面有明显优势。
  目前,国家助学贷款包括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但高校
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就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
  新华网呼和浩特3月10日电(记者李泽兵)记者近日从内蒙古自治区学生
助学管理中心了解到,2009年内蒙古将为选聘到嘎查、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
代偿其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本金和利息,所需资金按院校隶属关系由自
治区财政和盟市财政分别承担。
  依据规定,助学贷款包括新老机制下的国家助学贷款、开发银行学籍地国家
助学贷款、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不含一般商业性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
  按照规定,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的高校毕业生(含专科和高职生)
选聘到嘎查、村任职,满两年并经考核合格的均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
  根据海南省《关于做好我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具有我国
国籍;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
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
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
知书的新生或高校在读的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生;学生本人入学前
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本县(市、区);家庭经济困难,所能
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目前,在本省高校就读的本省籍学生可在户籍所在市县教育局申请。
  根据相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每个借款人
每年申请的贷款原则上最高不超过6000元,主要用于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和住宿
费。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
助学贷款。
  据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息按年计收。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
额贴息,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共同负担。
  资料图片:日,一名学生在填写贷款合同。当日,财政部、教
育部、国家开发银行在甘肃省会宁县联合举行全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地区
签约启动仪式。10名来自会宁县经济困难家庭的学生和家长与国家开发银行甘肃
省分行、会宁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负责人现场签订了贷款合同。新华社记者王
  有关专家深入解读
    2004年国家下大决心,创新思路,对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进行了多方面重大调
整:建立了以风险补偿金为核心的新机制。新机制推出以后,中国第一人口大省
的河南从2006年开始,主动与国家开发银行进行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合作,探索
出了著名的“河南模式”。与此同时,上海、浙江、河北、山东等省市也先后在
当地做了“静悄悄的试验”。
  2007年8月,财政部、教育部、国家开发行在江苏、湖北、重庆、陕西、甘
肃5省市有组织地开展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试点工作,成效很好。据最新的资
料统计,从2007年8月到今年6月底,5省市共签订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14亿
元,获贷学生11.4万人,共发放贷款6.1亿元。仅苦甲天下全国闻名的高考状元
县——甘肃会宁,当年考上大学的新生提出生源地贷款申请的3600人,已签订贷
款合同3381份,合同金额5637万元。
  马文华列举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若干好处:它能让家庭贫困的学生在去
学校报到之前就能便利地贷上款,这为他们顺利入学并最终完成学业起到重要的
保障作用;同时在对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的认定、信用约束还款等方面优势突
出,另外这一模式比较符合金融属性、属于可持续发展的国家助学贷款品种。
  李晓林说他去年在西部地区针对教育进行了专题调研,发现有些考上大学的
贫困学生在学费问题上确实还面临着不少的困难。对于国家出台的助学贷款政
策,李晓林在表示赞同的同时,也表示了担忧。他担心这些贫困生从上学就开始
贷款,如果将来毕业后工作收入较低,或者是因疾病等原因,导致无力偿还助学
贷款,就会使刚刚走出校园的他们既背上债务的包袱,又可能背上一个诚信的包
袱,这对于他们今后几十年的社会生活会有巨大的压力。
  “所以,我想能不能引进一种机制,就像公司破产法规定的那样,公司破产
了可以免除债务责任。如果贷款的贫困学生确实是因为疾病或者失业而还不上贷
款,而并不是主观的不还款,经过有关部门鉴定后是不是就可以免除这部分人的
贷款责任,这样对孩子的压力会小一些。”李晓林建议说。
  同时,李晓林还建议扩大助学金的规模,尤其是针对西部的孩子,“助学金
是属于资助性质的,不需要还。我觉得能不能对来自西部贫困地区的孩子给予一
些更高更优惠的条件,使他们将来有了知识之后,再回来为西部服务。”关于2015年度生源地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和国家助学金有关事宜通知
发布时间:
学院各本科班级:
现将近期资助工作通知如下:
一、毕业生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工作
(一)根据《云南省教育厅转发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国家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时,要进行毕业信息确认。原则上,没有进行毕业信息确认的借款学生不能予以毕业(详细名单见附件:&生源地助学贷款2011级毕业生信息表&)。毕业确认程序为:
1、毕业生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学生也可在百度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进入)&&点击&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生源地)&&&首次登陆选择&使用身份证登陆&原始默认密码(未修改过者)为身份证上的生日八位数;
2、点击&个人信息变更&完善&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其他信息&,点击&提交&。
3、然后,毕业生点击&毕业生确认&核对个人相关信息,无误后点击&申请&,&确定&即可。
4、毕业生须记住自己的还款日期、还款期限、代理机构、还款帐号,还款方式等细节。
5、&变更原因&统一填写为&因毕业就业原因,相关信息有变更&。
请各学院通知学生于6月5日前完成毕业生信息确认工作。学生毕业信息确认完成后学生处统一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导出打印,发到各学院,请学院认真核实表中学生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通知毕业生在《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确认表》上签字、按手印后将《确认表》发给学生。发放《确认表》时,请学院做好学生领取签字工作。
二、毕业生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事宜
生源地助学贷款通过&支付宝&进行还款,还款日期、还款期限、代理机构、还款帐号,还款方式等细节在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中查询,学生如需提前还款,也可以在该系统中进行申请。
三、在校生生源地助学贷款鉴定证明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校积极提倡学生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请各学院大力宣传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鼓励更多的同学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办理时间为:每年7月15日&&9月15日
在校生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所需材料包括:借款人合法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借款申请表、高校鉴定证明、经办银行所需其他材料。其中高校鉴定证明由学校出具,请各学院通知需要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填写《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云南省高校鉴定证明》,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到学生处盖章。
四、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协议签订工作
根据中国银行要求,获得中国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的2011级毕业生在毕业离校前需填写《中国银行昆明市呈贡支行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借款人)资料确认书》,并于毕业前邮寄到中国银行新南亚风情园支行。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新南亚风情园中国银行昆明市呈贡支行
邮编:650500
五、国家助学贷款提前还贷鼓励金发放工作
1、对毕业前提前还清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学生,学校按其贷款金额的5%进行奖励;
2、提前还款方式:学生可以到中国银行任何一个支行以现金方式进行还款。
3、提前还款鼓励金发放时间:呈贡校区6月24日&6月25日,地点:学生活动中心407;一二一校区6月26日,地点:行政楼(原数学楼108)
4、领取提前还款鼓励金所需材料:学生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还款凭证原件、复印件。
六、第二批《国家一等、二等助学金》发放工作
《国家助学金一等》和《国家助学金二等》信息表学院已经打印出来,请各位学生认真核对学生信息,并打印出来,通知学生本人核对信息(重点核对卡号)并签字,卡号必须为学费卡(如学生银行卡丢失,补办银行卡必需到计财处131登记,否则上卡不成功。)
为保证及时上卡,请各班级最迟于5月24日前通知获得助学金同学,带上中行卡到学院316学工办签字。
能环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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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支持:2015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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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高等学校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发布时间: 10:28:30
一、国家助学贷款
(一)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此项内容由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分行另行统一印制宣传资料。
(二)高校国家助学贷款。
我区普通高等学校中只有自治区直属公办学校开展此项贷款。
1.贷款对象: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2.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下同)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12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3.申请、审批和发放流程:
贷款人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学校学生资助等部门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核实
审查合格后,由学校将资料汇总交予经办银行,经办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最终审批合格后,由经办银行与学生签订贷款合同,并放款
4.贷款贴息:借款学生在校期间的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贷款利息由借款学生自行支付;
5.贷款期限:贷款期限原则上按全日制本专科学制加6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0年。
二、国家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0.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8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五)评审和发放。
1.学生于每年9月30日前递交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评审,院系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上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在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教育部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奖励证书。
(六)相关事项。
学生无论家庭经济是否困难,只要符合规定条件,均可获得国家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三、国家励志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3%。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评审和发放。
1.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和评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国家励志奖学金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
四、国家助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日制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的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
(二)资助比例:约为全日制在校生的28%。
(三)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分为两档执行;一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35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特困生);二等国家助学金为每人每年补助2800元,主要用于补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贫困生)。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国家助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按规定将国家助学金发放给受助学生。
(六)相关事项
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五、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
(一)资助对象:全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包括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资助比例:全区每年奖励4000名。
(三)资助标准:每人每年5000元。
(四)基本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或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成绩优秀;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五)申请、评审和发放。
1.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递交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申请表。
2.院(系)对学生上交的申请进行资格认定,由院系领导、班主任和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进行评审并报学校。经学校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学校于10月31日前完成评审。
3.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待自治区教育厅批复后,学校于11月30日前将自治区人民政府奖学金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
(一)资助对象:应征入伍义务兵役及退役后自愿复学的高等学校学生,包括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
(二)资助标准: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必须在入伍前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网址:.cn或),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学生通过征兵体检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原件一式两份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5.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收到学生寄送的《申请表》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后,对各项内容进行复核并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6.学校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七、广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毕业时自愿到我区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毕业生。
艰苦边远地区是指我区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二)资助标准: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低于6000元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金额实行代偿。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高于6000元的,按照每年6000元的金额实行代偿。
(三)申请、审批和发放。
1.学生在毕业离校前向学校领取《广西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在落实有关就业单位后,在毕业当年11月30日前将申请表(一式两份)及毕业生就业单位与学校三方签署的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服务3年以上(含3年)的就业协议复印件一式两份。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如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校应联系贷款经办银行或贷款经办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确认贷款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对《申请表》加盖公章并于12月20日前上报自治区教育厅。
3.学校于次年3月15日前将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发放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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