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龙机电非公开发行股票是利好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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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龙机电: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300032&&&&&&&&&股票简称:金龙机电&&&&&&&&&&公告编号:&&&&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披露的提示性公告&&&&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性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已于&2015&年&06&月&01&&&&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披露,敬请投资者注意查阅。&&&&预案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5&年&06&月&01&日金龙机电:非公开发行股票_数据资讯化汇总频道_同花顺金融服务网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召集情况  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日在巨潮资讯网(.cn)披露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定于日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日下午13: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日15:00至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乐清市北白象镇进港大道边金龙科技园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二楼大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金绍平先生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7人,代表股份300,945,4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22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300,932,714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520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1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9%。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65,738,0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25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4人,代表股份65,725,346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9.7235%。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2,7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019%。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金绍平先生主持。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等人士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四、提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对非公开发行股票资格进行了自查。经自查,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各项条件。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1.00元。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的股票采取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后6个月内择机发行。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在内的不超过5名(含5名)特定对象,除金龙控股以外的其他对象为符合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投资公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其它境内法人投资者和自然人等,具体发行对象由董事会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确定。金龙控股将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承诺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10%(含10%)。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会引入通过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取得公司的控股权或实际控制权的发行对象。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四)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要求的前提下,待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根据届时的市场情况择机确定并公告选择下列任一确定发行价格的定价方式: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2)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前述发行价格将做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文件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授权,按照《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发行对象报价的情况,遵照价格优先原则确定。  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承诺拟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10%(含10%)。金龙控股将不参与市场竞价过程,并接受市场询价结果,其认购价格与其他发行对象的认购价格相同。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五)发行数量  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20,000.00万股,具体发行数量由公司董事会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公司股票在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日期间有除权、除息行为,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将做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六)认购方式  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七)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上述特定投资者所认购的股份限售期需符合《管理办法》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本次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易。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由金龙控股认购的部分,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结束后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预计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0万元(含250,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序号1项目名称线性马达及触觉反馈一体化项目项目投资总额72,000募集资金拟投入额72,0002驱动马达、组件及其终端电子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60,智能终端触控显示一体化项目60,微特电机新技术研发中心改造扩建项目15,补充流动资金43,合计250,若本次非公开发行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总额,公司将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募集资金投入的优先顺序及各项目的具体投资额等使用安排,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前提下,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可对上述单个或多个投资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金额进行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公司将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由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十)上市地点  限售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交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十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决议自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若国家法律法规对非公开发行有新的政策规定,则按新政策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实施。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发展阶段、规划、财务状况、资金需求等情况,编制了本次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945,414股,其中同意300,94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38,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金龙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同意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认购不低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最终确定的发行股份总数的10%(含10%)。公司拟与金龙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包括公司控股股东金龙控股在内的不超过5名(含5名)特定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金龙控股持有公司44.98%股权,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9、审议通过《关于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根据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按照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议案及具体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起止日期、发行价格、发行对象的选择、发行方式、具体认购办法、认购比例及与发行定价方式有关的其他事项;若公司股票在发行期前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董事会有权对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二)在发行期前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范围内选择确定定价原则: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或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90%;(三)授权签署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运作过程中的重大合同;(四)授权聘请保荐机构等中介机构、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申报事宜;(五)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六)根据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股票结果,进行相应股权变更登记;(七)授权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事宜;(八)在本次发行完成后,对《公司章程》中关于股本的条款进行相应修改,并办理所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九)如证券监管部门对增发政策有新的规定,授权董事会根据证券监管部门新的政策规定,对本次具体非公开发行方案及预案作相应调整(但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除外);(十)授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其他事项;(十一)上述第6项、第7项和第8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相关事项存续期内有效,其他各项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本议案关联股东金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金美欧回避表决。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9,733,046股,其中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39,733,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000%。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945,414股,其中同意300,94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38,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945,414股,其中同意300,94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38,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945,414股,其中同意300,94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38,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14年修订)》的有关规定及公司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参加该议案表决的股东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0,945,414股,其中同意300,945,41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65,738,04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吴团结、姚方方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金龙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北京市海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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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的平均成本为33.24元,股价与成本持平。空头行情中,目前正处于反弹阶段,投资者可适当关注。该股资金方面受到市场关注,多方势头较强。该公司运营状况良好,多数机构认为该股长期投资价值较高。
短期趋势:
弱势下跌过程中,可逢高卖出,暂不考虑买进。
中期趋势:
正处于反弹阶段。
长期趋势:
迄今为止,共23家主力机构,持仓量总计1.86亿股,占流通A股69.27%
一、最新关注--定增募资2.5亿元加码主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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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通股本/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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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股数/万股占流通股比例增减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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