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骗取国家补助退休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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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253人非法领取退休金 已有近40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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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鞍山社保案在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 华商晨报华商响网主任记者 吕业辉 摄
  新闻回放
  就职于鞍山市民政局下属企业鞍山市纸箱厂的女劳资员林阳春在工作期间,与鞍山市社保局原企业个人账户处副处长陈忠海关系紧密,进而打起了骗取社保金的邪念。从年间,在林阳春的操纵下,先后为253人非法办理了提前退休手续,涉案人员多达9人,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高达4500余万元。
  2013年初,随着鞍山市纪委对鞍山社保系统大力反腐的开始,陈忠海、林阳春等已经被判处刑罚的案件被重新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继续审理。当年12月1日,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此案。
  首次报道题目:《女劳资员贿赂社保局人员为297人违规办理退休》
  备受关注的鞍山社保窝案,日前经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法院审理并宣判。
  鞍山市社保局原企业个人账户副处长陈忠海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其余4人分获有期徒刑19.5年至免予刑诉。
  该案中间人&&鞍山市纸箱厂原劳资员林阳春一审获刑20年。
  与公诉机关认定的违法办理退休人员297人不同,法院一审认定该案实际违规办理退休的总人数为253人。
  鞍山反腐发力
  引出社保案外案
  据多位接近鞍山市纪委的相关人士介绍,自2013年年初,鞍山市纪委开始对鞍山市社保局进行全方位的资金调查,对所有县市区人社部门尤其是退休金发放环节,发起一轮无死角的反腐行动。
  &如果不是鞍山市纪委的重拳反腐,陈忠海等人的案件很有可能被&大事化小&。&鞍山市政府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官员说。
  2012年前后,陈忠海、林阳春、李楠林等人案发,案情同样是非法为他人办理退休手续,骗取社保基金。但最终司法部门认定的涉案人数只有100多人,并且仅仅是提前2年领取退休金的,共造成社保基金损失数百万元。
  资料显示,2013年,该案的最终判决结果为:陈忠海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社保局发放管理处专管员刘陆荣获刑8年;社保局个人账户处专管员李楠林获刑9年。林阳春获刑14年。
  此前,林阳春及其下线&&机电配件厂会计葛军、机电配件厂劳资员李颖均因受贿罪于2008年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
  2013年,鞍山市纪委根据群众举报,开始彻查鞍山社保窝案,最终发现重大案情,并将社保局医疗征缴处副主任科员赵广辉、社保局发放管理处处级调研员惠安凯以及鞍山民政机装工程公司劳资员刘翠丽缉拿归案。
  至此,鞍山社保窝案共计涉案人员多达9人,其中5人为社保局领导或工作人员,其余4人为企业劳资人员。
  公诉机关认定有297人非法办理退休
  鞍山市铁西区人民检察院指出,从2004年至2008年期间,葛军、李颖、刘翠丽等人为了使所在单位不符合退休条件的职工能够办理退休手续,找到林阳春,每个办理退休的人员缴纳3万~6万元不等,再由林阳春找到陈忠海、刘陆荣、李楠林、赵广辉、惠安凯,非法为297人办理退休手续,共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高达5300余万元。
  本案中,陈忠海从林阳春手中收取的好处费为46万元,物品价值25万元;刘陆荣收取好处费123万元;李楠林收取好处费18.9万元;赵广辉收取好处费20.7万元;惠安凯收取好处费2万元;林阳春收取好处费390.4万元;葛军收取好处费205.3万元;李颖收取好处费45.5万元;刘翠丽收取好处费18.8万元。
  法院认定人数为253人 陈忠海等一审宣判后提出上诉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刘陆荣受贿金额明细表中体现的人数显示,全部非法办理退休的人员共计253人,其中有7人没有收钱,实际受贿人数为246人,并且该数据与刘陆荣每人收取5000元好处费共计123万元相吻合。此外,证人证言总计有253份,公诉机关认定的297人少了44人的证言。因此,法院认定本案中实际违规办理退休的总人数为253人,造成国家社保基金损失确认为4592.8万元。
  被告人陈忠海、刘陆荣、李楠林、赵广辉、惠安凯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与林阳春等人相互勾结、滥用职权,致使国家财产遭受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构成滥用职权罪,并且上述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均构成受贿罪。
  被告人赵广辉、惠安凯、葛军、李颖、刘翠丽系自首,且有退赃行为,可从轻或减轻处罚。
  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林阳春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罚金5万元;陈忠海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20年;李楠林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9年零6个月;刘陆荣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8年;葛军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李颖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零6个月;赵广辉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刘翠丽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零6个月;惠安凯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
  昨日,记者致电办案法官,对方表示,目前已有陈忠海等人提起上诉,大多数人表示服从判决,由于案件需要到上一级法院继续审理,因此暂时不便对案件发表评论。
  事件进展
  近40位非法领取者被判刑 法官:亏空如何填需智慧
  显然,该案并没有完全审结。非法领取社保的253人应该受到什么样的惩罚呢?
  此前,记者曾与该案主审法官对此问题进行过沟通,该法官表示,去年已经有将近40名非法领取社保的人员被判处缓刑。&这是他们依法应受的处罚,是逃不掉的。&这位法官说,由于这些人中的绝大多数都生活较困难,提前领取的退休金也都用于生活之中,想让他们还钱难度较大,他们中最早领取退休金的人可能已经领取快10年了,最多的能领取近20万元。
  可是,如果不偿还这笔退休金,那国家社保基金的亏空又该谁来偿还呢?该法官表示,此问题显然已经衍生为一个社会问题了,需要有关部门拿出智慧去完成。
  这253人未来的生活是否会有保障,他们该承担什么样的处罚,以及社保账户亏空部分有谁来埋单?一系列问题都需要解决,将继续关注。
  他们是这样骗取社保的
  中间人林阳春又是如何打通中间各个环节呢?
  据林阳春交代,她使用假的退休审批表,在审批表上按照职工档案算好退休金,并写在审批表上,然后直接到企业账户处,算一下欠缴的保费,再算好个人账户的钱,用假的待遇审核处的个人账户的方戳写上钱数,再到发放管理处,找刘陆荣算出最后的养老金。
  &在企业账户处,我找到陈忠海、李楠林;在保险登记处,我找赵广辉,让他们把退休人员的信息调出来,看欠多少保费,欠多少年,然后由李楠林和赵广辉在退休职工信息里面直接做进去已补交保费,再做在职转退休,这样,就会在系统内显示退休人员已补缴保费,但实际并没有补缴保费,是硬做的在职转退休。&林阳春说,到了发放管理处,刘陆荣把退休审批表中的数字加上个人账户的钱之后,就得出了职工应得的退休金,从而进行发放。
  管理员密码被盗视而不见
  案发后,鞍山社保局企业个人账户处副处长陈忠海坦言,其与林阳春个人关系十分要好,并且陈忠海以及社保局其余犯罪嫌疑人均表示,民政企业恰好是他们分管的账户。
  &我和林阳春平时关系比较好,有时候我干活的时候她就在身旁,我输入标识(即密码)的时候她问我这是什么意思,我告诉她是我的密码,她便细心记下了。&陈忠海说。
  陈忠海多次在笔录中称,&林春阳承诺办一个人给我5000块钱,所以我就没有追究。&
  事实上,在社保局办理退休的过程中需要至少4道程序,每道程序都设有专人值守,李楠林不想让自己承担太多责任,于是便与林阳春合谋盗取其他环节的密码,然后帮助林阳春进行违规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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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可信赖无线产品网曝中铁一局为骗取国家资金弄虚作假 国家正式的小学高级教师按混凝土工退休
来源:西北论坛&&&&&&&&
作者:&&&&&&&&时间:
14:54:56.0
  尊敬的中国铁路总公司和陕西省人M政府:  我们是6位堂堂正正的国家公办“小学高级教师”,原属于铁道部一局四处,住址是在陕西省咸阳市。中铁一局四处顶风违纪,不顾不管国家规定与人事纪律,视国务院和陕西省.政府的文件为“废纸”,为骗取国家财政资金,硬是改变事实,弄虚作假,将我们强迫性按普通工人退休。而且十多年来拒不改正其错误,从而给我们造成了巨大的精神与财产损失,迫于无奈我们现在只好将事实真相公布于天下——  中铁一局四处原成立于青海省,是一家流动单位,我们走过了西北,华北等省区,最后从北京怀柔来到陕西落脚于咸阳。我们的学校是1975年成立于陕西富县,1978年学校随迁到河北唐山,1984年又随迁到北京怀柔,19.8.9年搬迁到陕西省咸阳市。我们的直接上级机关是中铁一局,总部驻扎在陕西省省会西安。我们都是国家正式的公办教师,每人都具有国家颁发的职称证、教师证和学历证书。来到咸阳后当时我们单位居住在咸阳沈家小区,这里有咸阳市教育局直属的唯一的一所小学“咸阳市实验小学”刚刚建好,根据规定在同一个小区只能有一所小学(不能多建)。为妥善解决一局四处子弟的130多名“一至六年级”适龄儿童庞大的上学队伍,经多方协商,终于采用变通途径,将中铁一局四处10名教师全部借调到到咸阳市实验小学任教,而我们的工资由原单位发放,人事档案关系仍放在中铁一局四处。安排我们教师到这里任教,四处子弟就读于该学校,中铁一局四处也不用交借读费和建校费,其总数可达100多万元。这对于四处来说真是一个难得的好处!  可是天有不测之风云,在这里从教9年后,我们当时年龄都才40来岁,我们在实验小学分别担任语文、数学课和班主任工作,是咸阳市实验小学的骨干教师。在1997年6月中铁一局四处瞄准一个机会,为了达到减轻企业负担,把我们彻底甩掉免得再发工资,他们就采用欺诈手段将我们这些教了近30年书的教师,除一人外一律推向社会统筹,硬是强迫让我们退休。并威胁说:如果不退就下岗,每月只发200元生活费。当我们写了按教师退休的申请后领导不同意,非让我们写按工人退休的申请书不可,我们说不会写他们就拿来“工人退休申请书”的款式让我们抄写,万般无奈我们只好按四处人事科提供的退休申请书样本进行照抄,然后分别自我签了字。他们卑劣的将伪造我们为“混凝土工”工种档案材料,把假档案通过中铁一局报到了陕西省养老统筹中心。这样就有了1997年和2004年两批教师共9人“提前”退休了。中铁一局四处骗取了国家养老金,可是却坑害了我们,严重损害了我们的权益!  我国有明文规定,人民教师在职时参照享受国家公务员的同等待遇,《教师法》的第30条规定还规定“教师退休或退职后享受国家规定退休和退职的待遇”。而我们的退休怎么就变成了工人?党领导下的人事制度还存在吗?2004年国务院办公厅【2004】9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妥善解决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待遇问题的通知》(见附图),陕西省.政府办公厅也做了转发(见附图),共6年间,我们先后得知已解决了七厂、毛纺厂等企业把教师按工人退休的问题后,就找原单位他们不给办理,并让保安阻止我们进门,我们只好到西安找铁一局信访办,可在当天刚回家就遭到单位派来的赵炳坤,前来逼迫我们写检查,又是签字又是画押,并威胁说今后不许为此事上告和上访。我们曾到陕西省.政府上访过,政府说你们是中央直属企业我们管不上,让找主管部门。  去年铁道部将“政企”彻底分开,中铁一局集团被划分到中铁总公司,使问题更加复杂起来。现在我们的退休待遇每月要少拿1700多元,每年约2万元,10年就是20来万,加上过去的损失更大。我们心理不平衡,近几年再找四处新任领导,领导说我们解决不了,不行你们就去法院打官司告我们吧。于是我们就在2012年11月将原单位起诉到秦都区法院,法院判我们“证据不足,驳回上诉”,我们就申请到咸阳市中级法院,现在中级法院维持原判,并告诉说“你们要解决人事问题不属于法律受理的范围”。而中铁一局四处还放话说:不就是两百来万的事情嘛。其实他们心里明白的像镜子一样,可就是要故意坑害我们!今年,我们又去了中铁一局,可中铁一局把我们以前所有的上访的材料都找不见了。中铁一局集团还说我们四处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能找原企业。现在讲的是“依法治国”,我们坚决要求恢复我们的真实身份,享受应有的待遇,赔偿我们的经济损失。否则,我们就决不罢休!  (声明:我们实名举报,此附我们的身份证,教师证,小学高级教师职称证,国务院办公厅文件,陕西省.政府文件,咸阳实验小学证明,我们的签名等各种证据,我们为自己的言行负完全法律责任。)此致  敬礼  举报人:陕西省咸阳市中铁一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六名教师    岳艳华 & 王东  戚名贞 廖爱荣  杨梅 & 李桂荣(编辑 师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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骗取社保基金该当何罪 四位法律专家为您解读
  社保基金事关民生改善、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管好人民每一文&养命钱&,是国家赋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崇高使命和历史责任。然而,也有一些单位和个人,将社保基金当成了&唐僧肉&,动起了歪脑筋,打起了坏主意,千方百计地想骗取社保基金。骗取社保基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近日,记者就此采访了市法院刑二庭刘长立庭长、李洪川法官,市公安局法制处孙冰处长,山东舜元律师事务所韩文勇主任等法律专家。  一、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因此,对于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如果个人提供虚假证明,比如伪造的特殊工种证明办理提前退休,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对于通过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万元以上的,属于诈骗数额特别巨大。  三、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因此,对于为骗保者伪造印章的,应按伪造对象,按照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伪造公司印章罪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另外,与骗保者事先通谋,为其伪造相关印章,供诈骗之用,应当以诈骗共犯处理。  四、企业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个人骗保提供方便者,该负什么法律责任?  答:《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因此,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骗保者提供方便的,应按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如果是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收受个人钱财,为骗保者提供方便的,则要按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个人内外勾结骗取社保基金,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答:《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因此,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与非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骗取社保基金的,应按贪污罪追究刑事责任。  六、如果社保机构工作人员,玩忽职守,不认真审核办理退休手续人员的档案,致使大量社保基金被骗取,该如何追究刑事责任?  答:《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因此,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如果没有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审核申请退休人员的档案,致使大量社保基金被骗取,应按玩忽职责罪追究刑事责任。  七、如果个人提供虚假证明办理退休手续,被社保机构工作人员当场发现,是否就不负刑事责任?  答:《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犯罪有预备、未遂、中止、既遂这四种状态。对于提供虚假证明办理退休被社保机构工作人员识破的,也应按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只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处理。  造假办理特殊工种退休损公不利己  近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退休审核部门接到群众举报,某单位报送特殊工种退休的档案材料涉嫌造假。市人社局领导对此高度重视,迅速展开调查。经查实,该单位将非从事特殊工种职工原始档案的有关表格抽出,重新填写表格后装订,造假违规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  据了解,此类事件已不是第一次。2006年以来,济南市人社部门接到群众此类举报达80余次,查处造假档案多达3000余份。虽然人社局和所属经办部门采取了很多措施,但档案造假现象还是屡禁不止?为此,记者也对此进行了跟踪和采访,探求其中原因。  近年来,随着企业改制力度不断加大,一些企业为了达到减轻自身负担的目的,把办理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作为将职工推向社会的出口。同时,由于养老金在近几年里有较大的增幅且相对稳定,而有的企业工资水平低也不稳定,于是寻求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成了部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进确保&的捷径,也因此出现了部分企业虚构档案,涂改原始记录等不正常现象。据统计,全市参保企业近3.8万家,符合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企业675家,仅占2%左右。但是近几年,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数量越来越多,这675家企业申请办理提前退休人数最高年份时占到退休人数的接近30%。  目前,单位和职工联合造假现象越来越多。有些企业为了减轻负担,单位与职工合谋更改职工档案,编造证明材料,想方设法办理提前退休。由于有的单位职工违法办理了提前退休,引起了其他职工攀比,甚至明知犯法行为,仍公然上访,要求参照办理提前退休,在社会上引起极坏的影响。  提前退休给养老保险基金带来了支出压力。由于职工提前退休既要少缴5年养老保险费,又要提前支付5年的养老金,直接造成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的减少,加剧了基金的支付压力。据测算,如我市一年办理特殊工种退休4000人,按全市2009年月社平工资2491元人作为缴费基数,五年将减少基金收入4亿元,按全市2009年月人均养老金1520元计算,五年将支出养老金3.64亿元,一进一出,涉及养老保险基金7.64亿元。  杨女士今年49岁,可她退休已经4年了。像杨女士这样提前退休的人员在济南市约有2.3万人。&提前5年退休意味着少交5年的社保费,早领5年的养老金&,从简单的数学逻辑上看,无疑对企业和个人都是很大的诱惑。但是根据专家介绍,违规提前退休其实并不可取。专家表示,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是国家为了保护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职工利益而设立的,体现了党和政府对产业工人的保护。&少交5年,多领5年&这种心理很正常,对于真正从事特殊工种的职工来说无可厚非。但非特殊工种人员造假办理特殊工种,一方面增加了养老金支出,造成养老金的流失,损害了广大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关键的是损害了自身的利益。从短期看,提前退休好像很&沾光&,但从长远看,却是吃亏了。根据养老金计发办法,按照退休时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以缴费年限为计算比例,同时考虑个人账户记账金额以及平均缴费指数等因素计算的。首先,近些年我市社会平均工资每年都以15%左右的速度递增,不考虑其他因素的话,提前5年退休就意味着基础养老金计算基数低50%;其次,提前退休的缴费年限少5年,如果特殊工种按一个人工作年限按25至30年计算,不考虑其他因素,所以实际少拿20%左右,如果计算社会平均工资增长因素,就会少领取40%左右;第三,个人账户少5年的缴费和利息,根据个人缴费时间长短,个人账户金总额会少,而计发月数要比正式退休职工的大,所以个人养老金部分也会比5年后退休的少。综合以上因素,提前退休时的养老金水平将比正常退休低50%以上。近些年,国家连续6年都提高养老金待遇,由于退休人员整体水平的提高,缩减了与正常退休人员的差距。但这毕竟是特殊时期的特殊政策,不会是常态。因此,从长远看,提前退休不但不合适,反而是吃亏了。  人社部门将依法规范特殊工种退休审核  访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郑志友  记者:郑局长,您怎么看待当前特殊工种档案造假问题?  郑志友:档案造假问题的防范在全国范围内都是一个难题,客观上有档案管理不规范的问题,主观上也有社保部门审核不严又缺乏对造假行为约束力的因素。  《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骗取社会保险待遇或者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退还,并处骗取金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目前,各地对严格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天津市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职工实行张榜公示,对假档案、假证明、在原始档案中添加材料、重新补填各种旁证等现象,一经发现一律停止办理审批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并追究有关人员和主要负责人的责任。重庆对特殊工种每3年普查一次,对经检测不符合标准的,不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但职工此前在本工种的工作时间仍按特殊工种政策执行。哈尔滨则要求各企业将五年内需要退休的职工和从事特殊岗位的职工档案进行备案,通过电脑联网的方式建立有效的退休职工档案联网管理制度,遏制投机分子的造假行为。  记者:济南市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核工作方面,下一步有何打算?  郑志友:济南市将采取五项措施,严堵假档案骗保,把该办的一定办好,不该办的严格制止。  一是规范特殊工种基础信息管理。对特殊工种及从事人员实行登记申报制度,要求企业建立特殊工种管理档案,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从事职工姓名及人数、从事特殊工种起止时间和岗位变动情况等做出完整记录,定期报人社部门备案。  二是在全市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情况定期进行调查,并实行年检年审,建立特殊工种劳动者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  三是实行集体会审和公示制度。每月两次组织或抽调专业人员,对企业申报提前退休人员的档案材料,进行集体会审。审批通过的特殊工种人员名单在企业内部和有关网站等媒体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是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对骗取社会保险基金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及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公安机关举报。受理举报的单位为举报人保密;对举报属实,提供主要线索和证据的,将给予适当奖励。  五是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违法行为。在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中,市人社部门将会同公安部门对企业和个人提供的有异议的材料进行甄别,发现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进行全市通报,并追究当事人和企业领导人的责任;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对于通过欺诈等手段办理了提前退休的人员,经查实后,除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外,一律清退,并追回已领取的养老金,再由企业补缴应缴的养老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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