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行共赢浦发银行周周赢赎回什么时间可赎回

中信银行上调开放式理财产品最高年化收益率
[&发布时间:
  新年将至,中信银行理财又有好消息!
  为满足广大客户投资理财需求,日起中信银行将全面上调开放式理财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后的产品将有更多惊喜!
  开放式理财上调收益率后的情况:
  产品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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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年化收益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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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薪宝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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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开放式理财产品&?
  开放式理财产品是指在存续期内开放申购、赎回,客户可以通过申购、赎回这种灵活方式持有或退出产品,并按照持有天数和预期收益率获得理财收益的一类理财产品。
  开放式理财产品主要针对资金流动性需求高的投资者,它的收益率比活期存款高出许多,是银行现金管理产品线的重要部分。
  开放式理财产品种类
  目前市场上开放式理财产品主要有两类:固定收益周期开放式产品和收益递增式开放式产品。
  固定投资周期开放式产品:每个投资周期开放一次,客户每个投资周期进行申购,并需要至少持有一个投资周期才能赎回,预期收益率不变。
  收益递增型开放式产品:客户每个开放日均可申购、赎回,持有期限越长,预期收益率越高。
  开放式理财产品的特点
  流动性&&开放式产品存续期内客户可随时申购、赎回
  收益性&&开放式产品在为客户提供接近活期存款流动性的同时,提供较高的预期收益率
  灵活性&&开放式产品具有申赎灵活的特点
  &开放式理财产品&与活期存款、通知存款收益率有何区别?
  举例:张先生购买5万元天天快车普通版,期限14天,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4.25%,收益为81.51元。
  如果张先生在此期间选择活期存款,利率为0.385%,收益为7.38元
  如果张先生在此期间选择7天通知存款,利率为1.485%,收益为28.48元。
  结果比较:该开放式理财产品比活期存款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高出3.865%,收益高出74.2元。
  比7天通知存款高出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2.765%,收益高出53.03元。
发布人:杨立超&&来源:&&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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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H63版:广告63
中信银行私人银行理财产品
产品名称产品类型投资期限销售起点预期收益预计销售日期睿信1509净值型产品91100万净值型9.28-10.7周周智信理财管理计划8300万净值型9.30乐赢15127现金管理类3%10.8-10.12慧赢15147类固定收益.15%10.9-10.15慧赢15148类固定收益9%10.9-10.15慧赢15149类固定收益%10.9-10.15慧赢15150类固定收益.05%10.9-10.15周周智信理财管理计划6300万净值型10.8月月智信理财管理计划26100万净值型10.8睿信1511净值型产品91100万净值型10.12-10.18慧赢15138类固定收益9%9.22-9.28慧赢15140类固定收益%9.22-9.28乐赢15118现金管理类3%9.25-10.7乐赢15119现金管理类6%9.25-10.7慧赢15142类固定收益9%9.25-10.8慧赢15143类固定收益9%9.25-10.8慧赢15144类固定收益%9.25-10.8慧赢15145类固定收益.05%9.25-10.8 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 周周赢产品开放式产品客户实际持有天数50万4.15%每个工作日
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 天天快车产品开放式产品客户实际持有天数50万4.00%每个工作日
中信理财之天天快车 步步高升系列开放式产品(担险)客户实际持有天数50万根据实际持有天数对应各档次收益,收益区间为3.1-4.9%每个工作日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周周赢理财产品(B130A0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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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信息发行银行中信银行币种 人民币销售开始时间 委托管理期 -天销售地区 上海销售结束时间 起购金额(元) 5万 起购金额递增(元)10000产品状态 披露不全无法判断收益指标收益类型 非保本浮动收益收益日期到期日 -专业评级 风险评级 中低流动性评级 高其他说明 收益说明 根据目前本产品拟投资的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信托贷款、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的收益水平,在扣除产品销售、托管费用后,中信银行综合确定本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并在产品成立当日公布本产品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请投资者关注。
中信银行将根据理财产品投资运作情况不定期调整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并至少于调整后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启用前一个工作日公布。请投资者随时关注我行相关披露信息。
测算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投资须谨慎。如果本理财产品投资资产市值下跌或投资工具发生信用风险,则实际收益率将可能低于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甚至造成本金或收益的全部损失。
通过综合测算,当前产品可获得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3.6%。
自日(含)起至日(含)止,该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为3.8%。自日(含)起,该产品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调整为3.6%。
开始执行日期:日 调整后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4.50%提前终止条件 1、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债券市场或其他本产品投资领域出现重大变化,或本产品所投资资产的市场价格大幅下滑,中信银行合理判断其可能影响到本理财产品的正常运作时,或中信银行认为需要提前终止本产品的其他情形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2、如本产品所投资资产的信用状况发生恶化,中信银行合理判断可能影响资产到期正常兑付时,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产品。
3、若本产品规模低于产品规模下限时,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产品。
4、如果中信银行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中信银行将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并在提前终止日后2个工作日内将投资者所得收益及本金划转至投资者指定账户。若产品部分提前终止,相关清算规则届时另行公告;若产品全部提前终止,产品到期日相应调整为提前终止日。
5、任何情况下,中信银行有权部分或全部提前终止本理财产品,并有权修改和调整上述提前终止规则。
6、投资者可依照理财产品赎回约定进行赎回,除此之外,无提前终止权。投资范围 本产品募集资金主要投资于: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信贷资产、信托贷款、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本产品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具体如下:资产种类 投资比例现金、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质押式逆回购 10-100%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央行票据、发行主体评级不低于AA+级的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不低于AA级的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 10-100%信贷资产、信托贷款 0-70%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 0-70%从投资实践出发,上述投资比例可在[-10%,+10%]的区间内进行浮动;若超出该浮动范围且可能对客户预期收益产生重大影响,我行将在中信银行网站进行信息披露,并将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调整使投资比例回归至约定区间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根据本产品风险分级,投资者的本金有可能蒙受损失,极端情况下,可能全部或部分受损。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充分认识测算最高年化收益不等于实际收益,谨慎投资。除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本产品募集资金投资方向包括货币市场工具、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以及高信用级别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公司债、非公开发行的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次级债、信贷资产、信托贷款、信托收益权、委托债权、人民币利率掉期和质押式逆回购等投资工具。因此,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本金,投资者本金与收益将可能受到损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成本。
3、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如出现本产品说明中所约定的巨额赎回情况,有可能导致投资者需要资金而不能及时赎回。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提前终止。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甚至导致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到中信银行相关网站(http:// /)、营业网点查询或与理财经理联系,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则产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非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造成本产品本金及收益部分或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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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理财之共赢系列周周赢(爱家理财)理财产品
收益性评级安全性评级流动性评级
发行银行中信银行发行对象个人货币币种人民币
投资类型组合投资类发行起始日期发行终止日期
委托管理期限天委托币种起始金额起购金额递增单位
可否质押贷款不详银行是否可提前终止是客户是否可赎回否
销售地区全国
收益类型非保本浮动收益预期最高收益率5%到期最高收益率--
与同期储蓄比收益起始日期收益终止日期
中信银行近12个月平均收益走势
收益率说明预计可获得最高年化收益率为5.0%/年
申购条件说明
银行提前终止条件
赎回规定说明
投资风险说明1、理财本金与收益兑付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范围包括信托融资类资产(含信托贷款、信贷资产及其他)、债券、一级市场申购、货币市场工具等,存在着本产品投资标的项下实现的收入以及投资标的项下货币资金不足兑付理财本金与收益的风险,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在到期时(含提前到期)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返还理财本金及收益的保证责任。
2、信用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标的包括信托融资类资产(含信托贷款、信贷资产及其他)、债券投资等,存在信托项目融资方、信贷类资产借款人等和债券发行人或交易方违约的风险,将可能导致投资者本金及收益到期时蒙受部分或全部损失,由此产生的理财本金及收益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中信银行不承担任何返还理财本金及收益的责任。
3、市场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如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等)的市场价格因受多种因素影响而上下波动,可能导致产品投资标的价格波动或跌破面值,甚至导致本产品到期时理财本金与收益受损。
4、流动性风险:本理财产品投资者无提前终止权,从而有可能导致投资人需要资金时不能及时变现。
5、利率风险:在本理财产品募集期及理财期内,若市场利率调整,本产品的年化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的调整而调整。
6、延期支付风险:(1)如在本理财产品到期时,本产品投资的信托项目融资方、信贷类资产借款人或交易方、债券发行人或交易方未按约定方式偿还本息、未能按约定交易债权或债券、出现延期付款等违约情况、债券市场出现流动性不足、债券未能正常买卖结算、信托计划后续加入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导致信托计划项下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到期时本金和收益所需资金;(2)若本理财产品到期时或提前终止时,信托项下货币形态的信托利益无法完全兑付本理财产品本金与收益,且本产品持有的信托受益权未能及时转让或本产品未能采取其他方式变现,将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延期清算。
7、受托人未能勤勉尽责的风险:受托人(信托公司)违背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处分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其损失部分由信托公司负责赔偿,中信银行作为信托计划委托人将向信托公司追索该等损失,但信托公司不足赔偿时,由信托财产即本理财产品承担。
8、运作损失风险:信托公司依据信托合同的约定管理、运用信托资金导致信托资金受到损失的,由信托财产即本理财产品承担。
9、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如本理财产品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从而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10、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依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包括但不限于本理财产品不能正常成立、提前终止、到期无法兑付等)。
11、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关注产品信息披露,及时查询并获取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到中信银行营业网点查询或与客户经理联系。中信银行有权通过中信银行网站、短信、电话等信息平台、渠道发布公告的形式,对产品说明条款进行补充、说明和修改。中信银行网站(/)是中信银行正式信息发布渠道,其他渠道为辅助方式,投资者应定期通过包括中信银行网站在内的各信息平台和渠道获知有关本理财计划相关信息。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产品信息,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中信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中信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中信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中信银行将可能在其需联系时无法及时联系上投资者,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12、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本产品资产收益降低或损失,甚至影响本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程序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本产品的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修改等政策因素。
13、最不利的投资情形:若理财产品投资的信托项目融资方、信贷类资产借款人等、债券的发行人或交易方出现违约、信用状况严重恶化或清盘破产、或其他产品投资品种的市场价格波动(含一级市场申购投资等),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不能如期或无法回收相应投资的本金及收益,则有可能造成本理财产品理财本金部分或全部损失及收益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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