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安全厅的工资还不发工资去哪里投诉是怎么回事?

预防交易风险
保障资金安全
&|&&|&& |&&|&&|&
有效范围:
专题导航:
企业与公司
证券期货法
其他金融管理
广电传媒信息
民商争议解决
共找到3条、法律法规!
发布机构:
效力级别:
发文字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根据人事部、财政部《关于调整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实施方案》,制定本方案。=一=调整工资标准办法
从日起,机关行政人员基础工资标准由每人每月180元提高到230元,级别工资标准由十五级至一级每人每月85元至720元提高到115元至1166元。
在调整机关行政人员工资标准的......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发布字号:内人发(2001)17号
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专院校:
现将人事部《关于2000年军队转业干部分配到机关事业单位如何确定工资问题的复函》(人办函[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此文件执行。...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
发布字号:内人薪(1999)17号
各盟市人事(人事劳动)局、财政局,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事业单位:
经请示国家人事部,并经自治区政府领导同意,现就1999年机关事业单位调整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费遗留问题,提出如下处理意见。
1、机关事业单位日以后职务变动人员,因部分工资档次出现重叠现象(即“踩线”)......
发布机构: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内蒙古通辽市10月份退休教师的工资为什么迟迟不发?_百度知道
内蒙古通辽市10月份退休教师的工资为什么迟迟不发?
我们是靠工资生活知道详情的告诉我 谢谢大家了!供孩子上学家里困难重重,但迟迟不发
?急需用钱!家里有病人请领导体谅我们的难处
按正常是15就发了 可是现在都到了27号了还不发
工资改革也得有个时间吧!!!!!!!!!!!!!!!!
也就是说这个单位撤销了,原来主管发放工资的财政局会计核算中心将完成历史使命主要原因是,财政局新成立了一个代替他的机构,好像叫收支什么中心,具体的名字我没记住,预计是与十一月份的工资一起开。因此工资将晚开
其他类似问题
退休教师的相关知识
其他2条回答
不是政府财政有困难了,应该不会不发的,估计过一阵会发的吧,也可能是甲流给忙的
退休教师的工资应该是财政拨一部分,社保发一部分,应该都是能如期发放的。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我是中铁19局四公司在内蒙呼市建铁路的一名员工。我门三个月快四个月没发工资了。请问我该怎么办_百度知道
我是中铁19局四公司在内蒙呼市建铁路的一名员工。我门三个月快四个月没发工资了。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是中铁19局四公司在内蒙呼市建铁路的一名员工。我门三个月快四个月没发工资了。请
提问者采纳
用人单位违反了《劳动法》。向劳动仲裁部门举报。
提问者评价
其他类似问题
发工资的相关知识
其他3条回答
不会不发的咱们暂时资金周转困难!顶多欠着,作为单位职工应该理解一下啊。共患难啊
告他,拖欠职工工资是19局一部分项目的一惯做法,钱都被领导贪了,所以周转不灵。
施工单位拖欠工资属正常情况,如果你是正式工或合同工签了合同,应该不会有问题,迟早会发,一般到季度末公司会检查,一般会发
您可能关注的推广回答者:
等待您来回答
下载知道APP
随时随地咨询
出门在外也不愁没有账号?
内蒙古地税局:明确就资金短缺、职务晋升等原因补发工资个税政策
针对内蒙古地区税务机关基层征收单位和纳税人普遍反映的补发工资计征个人所得税问题,内蒙古地税局为统一和规范全区的政策执行标准,本着实质重于形式、公平税负的原则,经区局研究决定,在税务总局下文明确之前,就补发工资有关个人所得的计算口径,发布《关于补发工资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3号)予以明确。
公告规定:一、对于企业因资金短缺等原因未能按期支付的职工工资,且在企业会计账簿中按月计提,应事先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按照纳税人应取得工资收入的所属期间,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二、对由于职务晋升、工作调动、新进人员定级等原因,按照相关工资政策规定标准调资等原因补发以往月份工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说明,情况属实的可以把补发工资分摊与所属月份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征个人所得税。三、对于纳税人不符合第一条、第二条的补发工资应将补发工资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四、对于企业发放的具有考核性质的工资,如年终加薪、绩效工资等不适用上述政策规定,应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等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方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9号)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应纳税额={[(所属月份补发工资+原所属月份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减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原所属月份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而在此前,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贯彻实施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有关问题的通知》(内地税字〔号)的规定,纳税人在日(含9月1日)以后取得以前数月的补发工资,应将补发工资与当月工资合并扣除一个3500元的减除费用标准后计征个人所得税。
汉唐财税官方微信
课程与订单
周一至周五8:30-17:30
客服电话400-080-1800
加盟电话010-}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公司不发工资怎么办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