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锐轩东莞市邮政储蓄网上银行银行局长

邮储银行为小微企业贷款七千亿---深圳特区报
第B05版:金融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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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小额贷款到小企业贷款
邮储银行为小微企业贷款七千亿
&&昨日,“从小额贷款到小企业贷款,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累计发放突破7000亿元”新闻发布会在北京举行。记者从发布会上了解到,截至2011年10月末,邮储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累计发放贷款达到7493亿元,有效缓解了全国517万户商户、小微企业生产经营资金短缺的难题。其中,县级以下区域贷款份额占比高达63%,成为服务县域小微企业的重要力量。&&独创“微贷技术”&&全力服务小微企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服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具有分布广、均额小、成本低、担保方式多等特点。其中,邮储银行覆盖全国城乡的37000个网点组成的金融服务网络,构建了服务小微企业的天然优势。目前,该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已覆盖内地31个省、市、自治区,并在2000多个县市支行开办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广泛的区域覆盖,使得邮储银行小微企业贷款笔均不足30万元,可谓真正服务于小微企业。针对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特点,邮储银行优化产品要素,积极完善产品体系,陆续推出了保证、联保、房产抵押、设备抵押、经营权抵押、动产质押、仓单质押等十余种担保方式,满足不同客户群体的需求。此外,邮储银行除利息外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做法,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小微企业主的负担。&&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吕家进表示,邮储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模式的成功经验在于以下几点:一是战略定位明晰。邮储银行明确地把小额贷款确定为核心战略业务,在信贷规模投放上始终向小微企业予以重点倾斜。二是科学设计产品。邮储银行设计了额度循环支用的贷款使用模式和灵活的还款方式,最大限度帮助小微企业节省利息开支,降低融资成本,同时也满足了小微企业资金需求“短、小、频、急”的要求。三是建立专营机构。按照“集中作业、专业经营”的理念,邮储银行在绝大部分地市分行成立了小企业信贷中心。小企业信贷中心专门负责小企业信贷业务营销、受理、调查、贷后检查等日常经营和管理工作。截至今年10月末,邮储银行已建立291个小企业信贷中心,覆盖了全国90%的地市。四是严格控制风险。邮储银行在总结、吸收现有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经验基础上,创造性地提出了符合自身特点的“微贷技术”,简单说就是“五法、五P”,即在调查中通过“看、拍、问、听、要”的“五法”,发挥五种调查方法的有效作用,注重企业及企业主的软信息,了解企业经营状况的第一手资料,手工编制企业财务报表的方式;在审批时,做到关注借款人(People)、融资用途(Purpose)、还款能力(Payment)、担保(Protection)和借款人展望(Perspective)“五P”,确保风险可控制。“微贷技术”克服了小微企业财务信息不全面影响授信申请的难题,既科学确定授信额度,又避免了授信过程中的随意性,控制了业务风险。五是阳光优质高效的服务优势。邮储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公开透明,不附加额外条件,提供贴心服务,让小微企业客户可以放心便利使用贷款。&&举办“创富大赛”&&有效提供融资支持&&在发放贷款的同时,如何更好更有效地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对此,邮政储蓄银行通过多种途径支持、培养小微企业核心技术和创新思想的发展。近期启动的邮政储蓄银行“创富大赛”为广大小微企业和企业主提供了创造机遇、展示能力、交流经验的平台。&&面对目前小微企业发展缺资金、缺市场信息、缺创业经验等瓶颈和实际问题,今年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国15个分行开展创富大赛活动,既为创业人员提供融资支持,又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和创业经验。&&据悉,活动以“幸福创富路,邮储伴您行”为主题,面向大众和小微企业主征集创富方案,以评选参赛者的创富方案为比赛形式,通过专家学者、优秀企业家、邮储银行和权威媒体对参赛选手的创富项目进行综合评比等方式,最终评出各赛区的优胜者。优胜选手将有机会获得最高1000万人民币的融资支持以及一系列大奖。除了胜出的参赛选手,落选者也将获得融资机会,邮储银行将对符合放贷标准的创业者给予融资支持。&&“创富大赛”的举办,赢得了众多小微企业的支持和热情参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副行长吕家进表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品牌优势和资金优势,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水平和环境,通过多样化的方式和方法,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和增加社会就业做出更大贡献。”(杨乔博&叶&佳)中国裁判文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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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与叶发石、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民 事 判 决 书(2014)兴民二初字第671号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住所地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代表人:管卫东,该分行行长。委托代理人:韦杰文,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委托代理人:兰色,广西桂三力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叶发石,住所地福建省周宁县。被告:张思远,住所地福建省周宁县。被告:黄碧霞,住所地福建省周宁县。被告:谢世甫,住所地福建省周宁县。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以下简称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与被告叶发石、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于日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日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原告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的委托代理人韦杰文、兰色到庭参加诉讼。被告叶发石、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经本院公告送达传票,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诉称,日,原告与四被告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编号:9xxxxx),约定四被告作为一组对日至日该组员发生的借款承担联保责任。基于此协议,原告于日与被告叶发石签订《小额联保借款合同》(编号:3xxxxx),约定以15.6%的年利率将15万元放贷给叶发石,借款期限为6个月,借款用途为采购钢材,还款方式采取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同日,原告依约向叶发石发放贷款,但叶发石未依约及时还款,原告多次催款未果。原告认为,《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及《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合法有效,原告已向叶发石发放贷款,依约享有按期收回借款本息及罚息的合同权利。被告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依约应承担连带清偿的保证责任。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故诉至法院,请求判令:1、被告叶发石归还原告贷款本金15万元、利息11930.74元和罚息60362元(暂计至日,以后利息、罚息另计至被告付清时止,合同终止后的利息不包含复利);2、被告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对被告叶发石的上述债务向原告承担连带清偿责任;3、诉讼费由四被告共同承担。原告对其陈述事实在举证期限内提供的证据有:⑴《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证明四被告对贷款承担连带责任保证;⑵《小额联保借款合同》,证明原告与被告叶发石之间借贷合同关系及利息、罚息、期限和还款方式等约定;⑶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贷款(手工)借据,证明原告已依约定的日期足额将贷款发放给被告叶发石;⑷被告身份证及结婚证,证明四被告的身份信息及婚姻信息,四被告诉讼主体适格。被告叶发石未作书面答辩,亦未提交证据。被告张思远未作书面答辩,亦未提交证据。被告黄碧霞未作书面答辩,亦未提交证据。被告谢世甫未作书面答辩,亦未提交证据。经审理查明,原告提交的上述证据,经核对均系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全部证据亦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要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有答辩及对对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进行质证的权利,四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又不作出答辩,也未提交相关证据,视其已放弃依法享有的质证、抗辩等诉讼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七十条第(一)项“一方当事人提出的下列证据,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应当确认其证明力:(一)书证原件或者与书证原件核对无误的复印件、照片、副本、节录本……”的规定,四被告未能提供相反证据反驳原告主张的事实,本院据此对原告提供的上述证据的证明力予以确认,作为认定本案事实的依据。综合全案证据,本院确认以下法律事实,日,原告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甲方)与被告叶发石、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乙方)签订《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编号:9xxxxx),约定:乙方成立联保小组,从日至日,甲方可以根据乙方任一小组成员的申请,签订多次借款合同,在单一借款人最高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15万元且联保小组合计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45万元内发放贷款,乙方任一成员自愿为甲方向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保证范围包括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等。日,叶发石(乙方)与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甲方)签订《小额联保借款合同》(编号:3xxxxx),约定:甲方以15.6%的年利率将15万元放贷给乙方,借款期限为6个月,从日至日;借款用途为采购钢材,还款方式为一次还本付息还款法;乙方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合同还对其他有关事宜作了约定。日,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向叶发石发放贷款15万元。贷款发放后,叶发石未按时还款,截至日,尚欠贷款本金15万元、利息11930.74元、罚息60362元。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也未履行保证义务。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经多次追索未果。日,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以合同还款期限届满、被告应偿还贷款本息为由向本院提起诉讼,提出前述诉讼请求,形成本案诉讼。在审理期间,本院组织当事人到庭调解一次,因四被告经本院合法传唤,均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双方未能达成合意。本院认为,原告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分别与被告叶发石、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签订的《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及与叶发石签订的《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均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为合法有效。原告依约发放贷款,履行了合同约定的义务,叶发石在收取款项后未按期偿还,已构成违约,应承担迟延还款的违约责任。《小额联保借款合同》于日终期届至,合同相对终止。合同的履行效力虽终止,但并不消灭当事人因此所应承担的合同之债。对原告要求叶发石归还贷款本金15万元及相应利息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一、关于利息计算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内的利息计算标准包括利率、复利的计算标准。合同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约定;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违反国家金融主管部门关于利率、复利的强制性规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标准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零七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的规定,逾期利息从性质上说属于法定违约金,借款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的罚息,实质为借款人逾期付款的违约金。合同中有约定的从约定,无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逾期贷款的罚息标准计算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后只计算罚息,不再计收利息和复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的规定,合同终止后,当事人主张违约金条款继续有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的规定进行处理。据此,对原告要求叶发石按《小额联保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贷款罚息利率支付逾期贷款利息的主张本院予以支持;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第三十八条“商业银行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第十三条“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及《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三、关于罚息利率问题。逾期贷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日期还款的借款)罚息利率由现行按日万分之二点一计收利息,改为在借款合同载明的贷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对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从逾期或未按合同约定用途使用贷款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的规定,《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关于“乙方不按期归还借款本金,从逾期之日起按借款利率加收50%的罚息”的约定并未超出逾期贷款利率的法定上限,且原告诉求中关于合同终止后的利息计算亦未包含复利,故对原告要求按年利率23.4%计收罚息本院予以支持。二、关于各保证人的民事责任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与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之间的合同关系为保证合同关系,故其保证为共同保证。在该三被告的共同保证中,因未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和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的规定,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之间的共同保证为连带共同保证,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可以请求其中任何一个保证人偿还全部保证债务。该三被告在《小额贷款联保协议书》中约定“为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在日至日期间向联保小组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而叶发石与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于日签订《小额联保借款合同》向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借款15万元,系在约定的担保期限内发生,且未超出保证的最高限额。据此,对邮储银行南宁市分行要求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对叶发石的本案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诉讼请求,本院依法予以支持。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叶发石追偿。综上所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第二百零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第三十一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判决如下:一、被告叶发石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归还贷款本金15万元;二、被告叶发石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支付利息(利息计算:至日利息为11930.74元、罚息为60362元;从日起计至本案生效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止,以15万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3.4%计收罚息,不再计收复利);三、被告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对被告叶发石的上述第一、二项债务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分行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叶发石追偿。案件受理费4634元,由被告叶发石、张思远、黄碧霞、谢世甫负担。上述债务,义务人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履行完毕。逾期则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权利人可在本案生效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限最后一日起二年内,向本院或与本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或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期限届满之日起七日内预交上诉费(收款单位: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费专户,账号:01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市竹溪分理处)。逾期不交也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回上诉处理。审 判 长  王坚人民陪审员  何贞人民陪审员  肖楠二〇一四年十一月十八日书 记 员  谭雪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八条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第二百零七条甲方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十二条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已经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者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当承担的份额。第三十一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第一款两个以上保证人对同一债务同时或者分别提供保证时,各保证人与债权人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应当认定为连带共同保证。第二十条连带共同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由各连带保证人按其内部约定的比例分担。没有约定的,平均分担。第二十三条最高额保证合同的不特定债权确定后,保证人应当对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权余额承担保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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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 100745 总机:010- 举报:010-> 宁波邮储银行面试、体检名单对比
宁波邮储银行面试、体检名单对比
[i=s] 本帖最后由 grasscy 于
21:58 编辑
1为面试名单,2为体检名单
1、金融专业&&30人
徐俏波范瀚尹戴燕燕岑少云苏敏锋戴卯嫣
滕振侠戴巧巧贺欣琳洪双玲杜凯杰郑国啸
杨哲峰黄少萍陆金垒叶丹娜薛晓伟俞华杰
陆喜男赵雅沙晓露楼琼王强杨帆
罗孝云罗灵萍王柳燕郑元婷乐鼎蕾周聪
2、金融类& &25人
滕振侠杨哲峰黄少萍洪双玲贺欣琳
罗孝云范瀚尹徐俏波沙晓露薛晓伟
陆喜男赵雅戴燕燕王强叶丹娜
郑国啸郑元婷苏敏锋楼琼乐鼎蕾
罗灵萍戴巧巧陆金垒周聪俞华杰
[p=30, 2, left]1、 会计专业& & 62人[/p]
李扬洲王东明孙畅邹丹波伍玲姣盛晓岚
章佩琳王芳许晶晶翁佳燕汪玮吴天琦
童婷婷何柯静李根王瑞红方科杰邬倩楠
郑琪波邬佳丽应文丹胡士磊胡俊强李启才
董小波沈王珍岑江俞方邵极戴航杰
岑杰贝沈超陈松炼唐磊洪雯施芳芳
毛姣敏应惠王静
吴佳丽郑洁孙迪琼陈晶晶岑杰周朝辉
胡奕丰葛丹枫毛巧美薛丹芝张婷婷楼刚锋
陈望望陈静儿沈洁钟晓施珊珊杨栋
王云豹高愉莲韩赢子邱敏琪仇斌
2、财会类& && &38人
李扬洲邹丹波薛丹芝何柯静施珊珊
王芳陈望望孙迪琼方科杰陈晶晶
孙畅张婷婷童婷婷伍玲姣翁佳燕
章佩琳许晶晶沈洁岑杰郑洁
葛丹枫应文丹盛晓岚郑琪波吴天琦
应惠胡士磊高愉莲韩赢子李启才
毛姣敏刘瑶琼胡俊强施芳芳岑杰贝
王静戴航杰洪雯
[p=30, 2, left]1、 管理& && & 20人[/p]
陈颖纳陈绮余哲航屠聪颖茅科峰
夏梦张思迪张剑俞珊王未未
陈宇郑云霞邵建郑科盛朱高荣
朱海钢姚杰李政傧徐星岗
2、管理类& && &10人
张剑陈宇陈绮茅科峰余哲航
陈颖纳郑云霞朱高荣夏梦戎东靖
[p=30, 2, left]1、 法律专业& &&&11人[/p]
史济峰励阳琼方宇强潘国锋徐超赵月
孙丹萍沈维李启郑雪维陈凯
2、法律类& && && &&&10人
史济峰励阳琼李启徐超陈凯
孙丹萍方宇强潘国锋郑雪维赵月
[p=30, 2, left]1、 市场营销& &&&2人[/p]
陆鸿湖林立新
2、营销类& && && &1人
[p=30, 2, left]1、 计算机& && &10人[/p]
严军辉许晨熠刘瑶琼章李明叶义凛
应俊季一帆郑冠宇董栋林巍
2、计算机类& && &&&7人
郑冠宇严军辉季一帆董栋章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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