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劳动合同编号怎么写未交养老保险辞职该怎么写

公司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会保险,离职后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么
公司一直没有签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会保险,离职后可以要求他们赔偿么
从07年9月入职公司,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交社会保险,09年离职后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双倍工资么?可以要求赔偿社会保险的金额么?怎样主张自己的权利?
补充:我是做行政工作的,那时候老板说要我签劳动合同,我认为他们的待遇不好,工资比较低而且没有社会保险,所以我就一直拖着没有签(我曾经写过一份劳动合同书,但是没有交给老板,没有盖公司公章,老板没有签字的,而是在我手里拿着呢),后来老板也没有问,再后来感觉公司发展没有前途,觉得还是离开。我手里掌握着很多公司的资料,我甚至可以销毁我之前写的那份合同。
这种情况下我能起诉么?已经和公司闹翻了。
补充:如果我坚持说公司没有和我签合同,他们找公司一些员工作证说是我自己不签的话,我该怎么办?怎么样才能打赢这场诉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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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因为做为一个公司,应该为大众着想,说明这个公司很自私
拿者你的工资表到劳动局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去,申请劳动仲裁
你老板已经是事实用工了,找劳动仲裁一样可以的
你自己找个律师呀,由律师去帮你指点撒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自日起每月支付劳动者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自日后,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签订的,应在一个月内补签;超过一个月未补签的,应支付劳动者双倍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是未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你自己离职仍然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
另外,你离职是因为公司存在过错(未签订劳动合同),因此,你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不足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社会保险是强制性的,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应缴而未交的所有社会保险费用。
这属于劳动争议,应先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后仍得不到满意解决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08年,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如果用人单位一年都没有和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的,作为无固定劳动合同,劳动者在那一年,每个月都能拿到双倍工资,而且可以要求把社保全补上
可以通过劳动部门来主张你的权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之所以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用人单位承担责任,是因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决定权在用人单位,如用人单位不签订时,就属于法定的过错方。如果事实上无劳动合同存在,用人单位又无证据证明无过错,用人单位就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责任。当然你承认未签订合同的原因和责任人在你时,用人单位就可以不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过错责任。
如果我毁掉我手里的合同,然后坚称公司没有签劳动合同,他们找一些公司员工作证说是我自己不签的话,我怎么办?胜算的机会有几成?
劳动合同争议中,负有举证责任是用人单位,因为是否签订合同的主动权和决定权在用人单位。
签订合同的行为是双方当事人的共同意思表示,共同意思表示的结果就是书面合同。依照合同管理的规定,合同双方应当各执一份,有的地方劳动部门规定要到劳动部门备案一份。
用人单位必须拿出书面合同才能证明合同已签订。如用证人证明时,必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一般来讲,这种只有旁证的证据,作为定性的证据使用有一定的难度。
象你这种情况,建议双方协商,协商中,注意取证的问题。依据最高法院的规定,录音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至于胜诉的问题,要看具体情况,另外还要加上裁判人员如何使用自由裁量权的问题。
协商是没有结果的,之前有个经理就起诉过他们,一开始协商老板很硬,后来经过仲裁和一审、二审赔了人家两万
如果是这样,建议先申请劳动仲裁,一是成本低,二是效力高。目前劳动法律的立法本意就是保护弱者,象你这种情况,对用人单位是不利的。建议注意对方在无意中对你的取证。
可以立即辞职,要求经济补偿,双倍工资,并要求补齐社保。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签订的合同要有书面证据。仅凭几个员工说话,没有多大的证明力,何况这种事情举证责任在单位。
提醒你:工资收入的书面证据,对你是很重要的,是计算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等的基本数据。
从你表述的情况来看,打赢这个官司应该没问题。当然,仅限于你这里讲述的情况。
程序是这样的:首先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不服仲裁结果,再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不服一审判决,再向当地中级人民法院上诉。申请劳动仲裁的期限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劳动权益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
你的权益就在上面的法律规定里了。
可是这个公司发工资不给工资条的啊,只是一张总的工资单(上面写了工资数量),然后每个人领工资时在上面签自己的名字,我手里没有工资条,怎么办?
而且没有工作证的,只有公司名片,上面写了我的职务,还有就是08年1月份代表公司参加一场劳动争议仲裁的委托书。
这些能证明我和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吧?
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
总的工资单是指没有分项的各个工资数据,但是每个月的工资总数就是那么多。如果是,那也是工资证明啊。就算是一年的工资总额,也可以。
历年来的这个工资证据你有嘛?这个也是劳动关系的证明。
这个我拿不到的啊,全部在财务手里,
申请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取证据。劳动仲裁委员会也可以直接要求单位提交这些证据。
你要有初步的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啊。不然,受理案件都是个问题。不过,你的讲述里面有这些证据了。
你当然可以维护自己的权利,(你可以通过我网站( )联系方式与我联系)凭你中的证据一定能胜的,但这个过程是较长的,还需要一定的法律知识的.你有这个心理准备吗?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的规定,证明是你不愿意签订的也不行,也必须二倍工资的.
详细是那些法条啊
再具体点,只能私下聊了,加我吧!
可以申请11个月的双倍工资和经济补偿.补缴社会保险等.
因为并不是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合同就不需要签订的,法律已经明确的规定了,
所以必须赔偿.
是你“后来感觉公司发展没有前途,觉得还是离开”。是你自己离开公司的,要求公司要求他们赔偿双倍工资么,是不可能的,要求赔偿社会保险的金额还可以协商,但有一定的难度,请你冷静考虑,不要听恭维话,否则你的损失很大。
可以要求赔偿!
不过如果事情如你自己所述的话,换我是老板,我绝对不会请你!你一开始就预谋要得到公司的赔偿,说明你这人原本就心思狭隘,心术不正!
我要告诫你,老板也是人,他赚的钱比劳动者多,但是他是辛苦付出了的,不信你自己做老板看看!
你可以:
1 要求赔偿并能得到赔偿
2 你存在一定过错
3 到仲裁机关仲裁
可以要求赔偿。用工地具体情况是由单位举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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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领域专家我的户口是兴隆台的,在盘山一家企业上了一个月班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了,并且那个单位给我交了一个月五险一金,并且签订了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在兴隆台找了家单位,怎么样才能把五险一金转移到新单位?都需要什么手续?(我的养老保险已经交了三年,其它都是第一次交,不知道怎么转移和续交?)-金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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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户口是兴隆台的,在盘山一家企业上了一个月班由于个人原因辞职了,并且那个单位给我交了一个月五险一金,并且签订了离职证明和解除劳动合同,我现在在兴隆台找了家单位,怎么样才能把五险一金转移到新单位?都需要什么手续?(我的养老保险已经交了三年,其它都是第一次交,不知道怎么转移和续交?)
提问者:麦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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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在转出和转入过程中没有养老保险的空挡期,如果有缴费中断月份,需要先转到所参保的养老保险个体办理接续,接续没有欠费后再办理转入到新单位。转出时需要携带:解除劳动合同协议,身份证,养老保险手册,办理转入时需要携带:新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手册,身份证。再办理时先办理养老保险的系统内跨统筹转出业务,然后再办理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险的转出业务。具体盘锦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盘山县分局在职股电话是3552933;兴隆台分局在职股电话是2812076;盘山县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股电话3552959;盘锦市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科电话是669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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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签劳动合同也未交养老保险解除劳动关系能得到什么补偿
我是山西省晋中市某国营企业的职工,因企业经济效益不好,于日到一家私营企业做快消品销售工作,也做过市场巡查,大约到了2008年3月份才签了一份格式劳动合同,单位应给我一份但未给。2009年11月单位让我负责某个县城的销售主管工作,2010年6月在销售经理请假期间单位强行压货,造成部分产品过期,7、8月分共扣了我6964元,在此之前这种情况只考核经理,不连带我。2011年2月单位要调整我做市场巡查,工资1200元,出差补助每天20元,由于收入大不如以前,于是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2005年9月至2011年1月这家企业没有给我交过养老保险。问:1.我可否要求补偿6964元扣款,2.我可否要求这家企业补缴这期间应承担的14008元的养老保险,3.我还能得到其它什么赔偿金?具体多少?
问题类型: 问题来自:山西 - 晋中 悬赏:20分 咨询时间: 10:42 咨询人:c427129v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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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可以2.可以3.如果公司有过错的话可以要求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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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企业签了5年的合同 工作了一年,现在想要辞职,需要我补交养老保险吗?养老保险是个 人交百分之三十 公司交百分之七十我想说 我现在辞职不干的话 保险能要回来吗。需要我补给公司钱吗?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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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找到新的工作话,先不要和公司提出辞职。
住房公积金和医疗费能退、养老金还想不好退!
&一年的保险已经在你养老保险账户内,要不出来了
你若无故辞职,合同签了5年,如合同里规定了相关惩罚措施,你就要承担合同义务了
不能归个人所有吗。 我想自己接着交 需要给公司补钱吗。
本来就在你的养老保险账户内,当然归你所有!!当没法取现!!
你的养老保险归劳动局管理,想交去劳动局交啊!!
我的意思我用不用补给公司那百分之70的钱。
当然不用!
保险就是你的,只要你按规定辞职,不需要补公司的钱
只要厂里批准了你离职,保险你自己所交部分是不会被厂里要回去的。你也不需给厂里什么补钱。厂里给你所交部分是社会调剂金,与你没关系的。
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辞职,社会保险是一年一缴纳,单位一般承担72%G个人部分28%。个人部分可以在劳动部门转移,单位缴纳的不能他退。
不存在退保费的问题。
不需要,养老保险是个人、企业、国家三方缴纳,养老保险不随工作变动而变动,他是国家的基本社会保障,这点你要搞清楚
不用给公司补钱,养老保险可以回去续交就行了!
你在向用人单位递交辞职的通知书时,可以就你疑惑的相关问题直接询问人力资源部门,详细了解清楚。
1、不需要你补交。换一家公司的话,保险关系直接转过去。如果长时间没有单位,到保险一年的话,那就得自己交。2、保险费只能要回自己那30%,公司那比钱就没有了。当然公司的钱也不用你补上。《保险法》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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