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有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手册,没有医保卡查询,现在就职了,要办理在职的医保,如何转?

2014个人如何补缴医保,2014年补缴医疗保险费多少钱一年,2014职工医社保补缴新政策。2014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开始,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30日为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居民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参保、续保,以免错过时间影响待遇发放。昨日,记者就缴费细节“八问”市医疗保险事业处,得知想续保者应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卡及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参保登记渠道确认缴费数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 参保范围及筹费标准如何规定
&&& 本市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外的具有本市户籍的城镇居民和各类全日制大学生,都可参加烟台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 具体范围:(一)大、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其他未满18周岁的城镇未成年居民(以下简称未成年居民);(二)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城镇居民(以下简称老年居民);(三)其他非从业城镇居民(以下简称成年居民)。
&&& 烟台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筹集由个人缴费和政府补助两部分组成。
&&& 个人缴费标准为: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元;成年居民每人每年200元;老年居民每人每年150元。2013年政府补助标准为每人28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 “三无人员”个人不缴费。
&&& 享受医保待遇起止时间如何规定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一次性缴纳,每年的8月1日至11月30日为城镇居民集中缴费期,参保缴费起止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 本次缴费需提供哪些证明材料?
&&& 今后,烟台拟开展实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银行代扣代缴业务。在本次集中缴费期间,对有身份证件的居民(主要是成年居民和老年居民),需提供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对没有身份证件的居民(主要是未成年居民,高三学生和大学生除外),需提供户口簿本人页复印件。同时,居民需要在复印件上签字,并注明“本复印件专用于城镇居民银行代扣代缴业务”。
&&& 新参保的居民如何参保
&&& 对于符合参保条件未参保居民应该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每年8-12月份参保缴费的新生儿,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月起缴纳至次年度末。其它时间参保缴费的,医疗保险费从出生之月起缴纳至当年度末。
&&& 新迁入人员等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应该在落户当月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
&&& 办理流程:在办理参保登记手续时,需填写《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信息登记表》,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两张(1周岁以下的可不提供)。集体户口的可携带集体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登记表一般由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填写,填写有困难的可由工作人员代填。填写完成后,参保人或其供养、监护人应在《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享受待遇时间为办理缴费的次月。
&&& 特别注意:对于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重度残疾人员及“三无”人员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今年个人不需缴费,以其证明材料的起始时间次年度1月为免缴费起始时间,证明材料终止时间所在年度12月为免缴费终止时间,需在每年的8-12月份携带身份证、户口簿及《山东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福利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街道(乡镇)办事处的劳动保障服务机构办理参保信息采集手续,否则影响医疗保险待遇。
报销比例及结算流程如何规定
&&& 住院费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的住院起付标准: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城镇居民因病每次住院 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根据医院等级按下列标准支付:一级医院支付85%,二级医院支付70%,三级医院支付58%。
&&& 入院登记:参保患者持医保证(或身份证)、入院通知单等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手续。住院处对参保患者的身份进行核对后,联网确认参保患者的参保信息,收取适当的住院押金。市内非参保地就医的患者(市辖区参保患者在市辖区范围内就医除外),应先到参保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相关手续。
&&& 因各种原因未在入院三天内办理医保登记的参保患者,应至定点医疗机构医保办领取《补登证明》,按规定填写后,持《补登证明》、医保证到住院处办理医保登记。出院结算:参保患者办理出院需携带出院通知单、押金单和有关身份证明,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处进行结算。
&&& 可报销的大病和慢性病有哪些
&&& 十六种统筹大病包括:1.白血病2.慢性肾功能衰竭(肾衰竭期)3.脑出血后遗症4.颅内肿瘤(良性)5.椎管内肿瘤(良性)6.全身各系统恶性肿瘤7.重度烧伤8.肝硬化失代偿期9.慢性肺源性心脏病(肺、心功能失代偿期)10.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11.糖尿病合并并发症12.脑梗塞后遗症13.系统性红斑狼疮14.再生障碍性贫血15.股骨头坏死(行减压植骨手术后,行髋关节置换术前)16.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躁狂发作、双相障碍、抑郁发作、强迫症)。
&&& 起付标准:3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大病患者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至最高支付限额内,统筹基金支付60%。
&&& 七种统筹慢性病门诊包括:1、糖尿病;2、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Ⅱ级);3、类风湿关节炎;4、重症肌无力;5、系统性硬化病;6、原发性血小板增多症;7、血友病。除血友病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为2000元外,其余六个单病种门诊年最高支付限额均为1000元。
&&& 起付标准:慢性病门诊实行起付线和限额管理。慢性病门诊起付标准:300元。慢性病患者治疗统筹疾病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按50%支付,一个医疗年度内不能超过慢性病最高支付限额。
&&& 门诊费用报销的执行时间及报销流程:凡认定为门诊统筹病种的患者,由个人到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烟台市城镇医疗保险专用病历手册》。门诊医疗费报销时,以批复统筹病种的执行时间为准。患者在门诊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购药时,按照《烟台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报销单》结清自付的部分,剩余部分由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在规定日期与当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 城居医保可支付医疗待遇有哪些
&&&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主要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大病病种及统筹慢性病病种患者门诊医疗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和住院分娩补助。
&&& 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住院费用、统筹病种(大病、慢性病)门诊费用、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费用和住院分娩补助的最高支付限额为16万元。
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如何报销
&&& 未成年居民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超过60元以上部分,由统筹基金支付90%;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
&&& 门诊 就医: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门诊就医时,应持本人《医疗保险证》就近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需急诊抢救的不受“定点”限制,可就近就医。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属于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给予报销。
&&& 报销流程:未成年居民发生的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先全额垫付,再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报销;或由居住地或户口所在地的门诊定点医疗机构代为结算。在校学生也可由学校负责统一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报销。未成年居民意外伤害跨年度治疗的,按连续治疗结束时医疗年度的相关规定结算报销。
&&& 住院分娩补助如何报销
&&& 参保居民因生育未合并其它疾病住院的,享受住院分娩定额补助800元。
&&& 报销流程:报销时,参保居民需提供《医疗保险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或《生育证》、《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住院病历复印件、原始住院发票及费用明细等材料由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到社会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审核结算。
《办法》将农民工纳入了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享受地方医疗保险待遇,同时缴费模式发生改变。之前农民工医保每人每月固定缴费12元,其中单位8元个人4元。调整后改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0.55%,其中个人缴0.1%,单位缴0.45%。
但有媒体调查显示,很多企业并没有履行应给农民工的基本社会保险,目前农民工参保的比例不足20%。连社保都没有落实,又怎能保证医疗保险新政能落实到位呢?
另外,去年市民争议较大的“超过三月未缴费即清零”的条款也予以修改,修订后的内容规定:
允许用人单位为职工补缴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可补缴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可合并计算,但基金仅支付新发生的医疗费用。单位可为参保人补交不超过两年的医疗保险,补缴后年限合并计算。
专家解读医保补缴政策 非退休人员也能参加
厦门新出台的《关于妥善解决有关人员基本医疗保险问题的通知》,已经开始实施。符合条件的三类人员,在一次性补足男25年、女20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后,次月就可参照厦门本市退休人员的标准,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昨日,导报特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方面专家何建峰执掌导报“权威在线”。外地退休人员能否在厦办理补缴、没有工作过的能否办理职工医保补缴、退休金1000多元能否按困难人员标准补缴等,成了读者咨询的热点。
已有外地退休医保者无法办理医保补缴
林先生:我已在外地办理退休手续,且享受原先工作所在地的退休医保待遇,还能在厦门进行一次性医保补缴吗?
答:不可以。已在外地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和医保关系都已不能转移。而且您已在外地享受退休医保待遇,故无法在厦门再进行医保补缴。
王先生:我户口在厦门,退休金在东北领取,但是在当地没有退休医保待遇。目前参加的是厦门的居民医保,请问这次可以办理医保补缴吗?
答:可以。外地退休但没有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者,可以进行医保补缴。首先,要到退休地社(医)保经办机构开具未享受退休人员医保的证明。另外,由于退休后医保关系已无法办理转移,因此原先在外地的医保视同和实际缴费年限均不能累计计算。如果要办理医保补缴的话,男的需要一次性补缴25年,女的需要一次性补缴20年。
符合条件者可按困难人员标准补缴
周先生:我爱人属于失地农民,一个月领700多元,可以按困难人员标准进行医保补缴吗?
答:可算困难人员,今年6月30日之前,女的一次性补缴20年大约只需4.8万元。届时,可持相关材料到户籍所在地社保机构进行办理。补缴后,补缴金额的52%(约2.5万元)将划入个人账户。
柳女士:我公公户口已从外地转到厦门,在外地是农村户口,现在63岁,没有享受外地医保,现在每个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待遇55元,可以进行医保补缴吗?
答:这种情况可以补缴。每月领取55元,可算困难人员。男的需一次性补缴25年,约需6万元。
陶先生:我今年63岁,户口在厦门,已在龙岩退休,每个月退休金1200元,但没有医保。请问可以补缴吗?
答:您的情况可以进行补缴,而且可以按照困难人员标准进行补缴。但需到退休地开具未享受退休医保待遇证明,且一次性补缴25年。
您的退休金每个月1200元,低于厦门上一年度社平工资的60%(14元),故可按困难户标准进行补缴。一次性补25年,大约只需6万元。
非退休人员通过补缴也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蔡女士:我今年55岁,厦门户口,从来没有参加过工作,不是退休人员,也从没缴交过职工医保,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答:以前,不是退休人员的只能参加居民医疗保险;新政策出台后,不是退休人员的也可以通过补缴,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您可以对照一下,只要符合政策规定的条件,即使不是有关部门批准退休的人员,也可在一次性补缴20年的医保费后,享受退休人员的医保待遇。
非厦门户籍者无法进行医保补缴
袁先生:我户口不在厦门,在黑龙江退休,可以办理医保补缴吗?
答:户口不在厦门,且养老金在外地领取,无法参加此次医保补缴。政策规定可补缴的,其主要前提是“具有厦门本市户籍”。
<FONT color=#cc年上海市居民医保政策出炉,少儿每人每年缴费90元
一、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筹资标准和个人缴费标准  (一)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基金的筹资标准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 60周岁及以上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170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750元。  (二)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标准维持2013年标准不变,具体为:&&&&&&& 70周岁及以上人员,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340元;&&&&&&& 60-69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500元;&&&&&&& 超过18周岁、不满60周岁人员为每人每年680元;&&&&&&& 中小学生和婴幼儿为每人每年90元。&  二、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待遇  (一)2014年,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超过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支付比例作相应调整,具体为:60周岁及以上人员、城镇重残人员,&&&&&&&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85%调整为90%;&&&&&&& 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60周岁以下人员,&&&&&&& 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者一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75%调整为80%;&&&&&&& 在二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65%调整为70%;&&&&&&&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基金支付比例从55%调整为60%。&  (二)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门诊急诊医疗待遇不变。&  (三)本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进行精神疾病治疗时,可以先在区县精神卫生中心门诊就医;因病情需要转诊治疗的,在办理转诊手续后,到市级精神卫生中心就医。&  三、2014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登记缴费期&  2014年度本市居民医保的登记缴费期为2013年10月至12月。&  本通知规定的筹资标准、个人缴费标准和医保待遇自日起施行。
驻马店市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费缴纳本月底截止“我家的经济条件不好,缴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时能享受优惠政策吗?”昨日上午,市民许红霞拨打记者电话,称自己几年来一直靠低保金生活,希望能参加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记者从市医疗保险处了解到,2014年度居民医保费缴纳本月底截止,三类人参保可享优惠。驻马店聊宅网
  三类人参保可享优惠
  “按照医疗保险相关法律的最新规定,有三类人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时,可享受不同的优惠政策。”昨日上午,在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大厅,市医疗保险处城镇居民科科长闫穗鹰向记者介绍了缴纳2014年度医保费的优惠政策。
  闫穗鹰说,领取低保金的人和身体重度残疾的特殊人群,以及低收入家庭的未成年人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均可享受优惠政策。初次办理医保手续时,居民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以及低保金领取证和残疾证,低收入家庭还须提供相关部门开具的证明材料。“需要强调的是,以上三类人无论缴费多少,均包含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补充保险费,住院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闫穗鹰说。驻马店聊宅网
  市区参保率驻马店聊宅网
  记者了解到,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保费缴纳截止时间为10月底。据闫穗鹰介绍,目前市民参保意愿强烈,市区97%的城镇居民已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
  “全市参加2013年度各种医疗保险的人数为75万。”闫穗鹰说,从目前的参保情况看,参加2014年度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人数肯定更多。驻马店聊宅网
  如果参保人住院需转外地治疗,在外地治疗发生的费用该如何报销?闫穗鹰说,如果确需转到外地治疗,应由二级(县级)以上医院住院医师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并经过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才可转院。“当然,如果是急诊可预先转院,只要在5个工作日内把手续办完就行。”闫穗鹰说。驻马店聊宅网
  参保人在外地因抢救并住院发生的费用又如何结算?闫穗鹰说:“这种情况也需要参保人在5个工作日内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住院期间产生的费用个人先垫付,治疗终结后填写费用汇总表,附加病例复印件、票据、费用清单,到所在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核保险。”
淄博城乡居民医保政策详细解读  近期,淄博市召开全市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整合工作会议,确定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从日起正式启动全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对于整合后城乡居民医保的覆盖人群、缴费标准、医疗待遇等相关问题,不少市民打来热线进行咨询。对此,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同志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接受记者采访,对市民的疑问一一进行解答。
  1、建立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有何重大意义?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医疗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将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整合的医疗保障制度,以政府为主导,采取居民个人缴费为主、政府给予适度补助的筹资方式,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切实保障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将为城乡居民提供一个公平、均等享受公共服务的机会,更好体现大数法则,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和基金抗风险能力,实现各项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无缝衔接,促进城乡居民合理流动。
  2、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哪些人群?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主要覆盖本市行政区域内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外的城乡居民。主要包含各高等院校、中专和技校学生,中小学阶段学生,托幼机构的在册儿童,未满18周岁的未入学(园)的少年儿童(含新生儿);以及未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成年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
  3、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标准是多少?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采取个人缴费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办法。2014年度,学生和儿童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成年居民个人缴费分两类标准,一类标准为每人每年200元,二类标准为每人每年100元。城镇居民按照一类标准缴费,农村居民可在一类、二类标准中自愿选择。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的居民、农村五保供养对象、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代缴。新生儿父母参保的,出生当年不缴费,享受学生儿童医疗保险待遇。
  4、城乡居民医疗待遇有哪些?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包括住院医疗待遇、门诊医疗待遇。在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
  在本年度首次住院的,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缴费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100元、二级医院300元、三级医院700元。起付标准以上至最高支付限额之间符合政策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卫生院报销比例为85%,其他一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5%,二级医院报销比例为70%,三级医院报销比例为55%。成年居民二类标准缴费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分别为: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500元、三级医院700元。报销比例较一类标准降低5个百分点。学生和儿童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报销比例按照成年居民一类缴费标准的规定执行。
  对恶性肿瘤、尿毒症、脏器官移植等14种规定慢性病所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500元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费用,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缴费的初次报销比例为30%,二类标准缴费的初次报销比例为25%;年底视基金结余情况将实行二次报销,2014年度在签约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镇卫生院就医的,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20%;在其它签约医疗机构就医的,二次报销比例不低于10%。
  对于普通门诊统筹,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缴费的,在一个年度内,起付标准为50元以上900元以内,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初次报销比例为30%;成年居民二类标准缴费的,500元以内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初次报销比例为25%。门诊统筹年底视基金结余情况将实行二次报销,2014年度二次补偿比例不低于20%。
  对于学生和儿童因意外伤害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的门诊医疗费用,按照门诊统筹规定支付,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00元。
  5、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在医疗待遇方面有何变化?
  与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相比,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兼顾了原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待遇规定,且待遇水平稳步提高。具体来说是 “三提高、三扩大、四降低”。“三提高”:城乡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20万元,学生儿童意外伤害门诊医疗费用支付限额提高到5000元,低档缴费农村居民门诊统筹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500元。“三扩大”:扩大原新农合医疗服务支付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仅药品目录一项就从1100多种增加到2400多种;扩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慢性病病种到14种;扩大城镇居民和农村居民就医医疗机构数量。“四降低”:降低高档缴费的农村居民一、二、三级住院起付标准到100元、300元、700元,降低农村学生儿童住院起付标准到100元,降低城镇居民慢性病起付标准到500元;取消困难人群在指定优惠医院就医起付线。另外,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双向转诊制度,参保城乡居民还可通过双向转诊再提高报销水平。
  6、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如何缴费?
  为方便居民参加社会保险,自日起,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实行集中缴费,年度缴费期为上年度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2014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缴费期为日至12月31日。在上述缴费期内,在校(园)学生和儿童以学校(托幼机构)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由所属学校(托幼机构)负责费用代缴等工作;城乡居民以家庭为单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在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办理缴费手续。农村居民由所属村委会负责费用代缴等工作;低保等困难群体办理参保手续时,由街道(镇)、村(居)委会分别填写代缴人员名册,提供给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在上述规定期内缴费的,享受政府补助,仅缴纳个人应缴部分,规定期后缴费的,医疗保险除缴纳个人应缴部分外,还应承担原由政府补助的资金,个人缴费数额有所增加。
  7、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参保人住院就医可自愿选择本市任何一家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时,应向医院出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凭卡(证)就医、联网结算。参保人未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联网结算手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先由参保人自负10%后,再按规定进行报销。城乡居民确因病情需要转往市外上级医院诊治时,办理相关的转诊手续后,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8、城乡居民门诊医疗费用如何报销?
  门诊慢性病实行签约医疗服务、限额管理。镇卫生院为本镇参保农村居民门诊慢性病签约医疗机构,发生符合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城镇居民仍按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执行。
  普通门诊统筹实行签约医疗服务、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成年居民一类标准缴费的,可自愿选择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成年居民二类标准缴费的,镇卫生院和原新农合定点的村卫生室为参保农村居民门诊统筹签约医疗机构,其中,村卫生室实行限额据实结算,参保人在村卫生室发生医疗费用超过规定限额后,须到镇卫生院就医,发生医疗费用实行联网结算。
标签:补缴医保&&
2014职工医社保 &
“2014医保补缴新政策,最新个人医疗保险补缴政策2014”图片新闻
如果这条信息您不满意,您可以:
1、查看最新的相关信息.
对“2014医保补缴新政策,最新个人医疗保险补缴政策2014”的评论:
信息打分:
最新以下值得您关注的社保信息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暂行)》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区县劳动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建立北京市城镇无医疗保障老年人和学生儿童大病制度实施意见的通知》(京政发(2007)11号),根据《关于实施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的具体办法》(京劳社医发(2007)95号)有关规定,制定了《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暂行)》,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暂行)》(以下简称补充报销范围)包括六部分内容:1、先天性疾病;2、诊疗项目;3、医院制剂;4、中成药;5、西药;6、新增西药的剂型。
  二、补充报销范围注明具体限制使用规定的,参加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执行注明的具体限制使用规定;补充报销范围药品没有注明具体年龄限制使用规定的,一律限制为14周岁以下参保人员使用。参保人员超出限制使用规定发生的医疗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不予支付。
  三、补充报销范围药品,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管理规定。
  本通知下发后,补充报销范围药品的生产企业或批发经营企业应当及时到市医保中心办理备案及异名申报手续。未经备案及异名申报核准的药品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补充报销范围药品使用异型包装或生活用品做包装的,其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四、定点医疗机构要认真执行临床诊疗规范,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参保人员出院携带药品执行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超出规定携带的药品费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五、补充报销范围为暂行规定,今后将依据国家出台的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有关政策和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收支情况进行适时调整。
  六、参保人员使用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中的诊疗项目、药品,执行基本医疗保险的使用规定。
  七、本通知自日起实施。
  北京市劳动和局  二〇〇七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1-6)
  序号 ICD-10编码 先天性疾病名称
  1 Q05 脊柱裂
  2 Q06.2 脊髓纵裂
  3 Q18.0 鳃裂窦、瘘和囊肿
  4 Q18.1 耳前窦道和囊肿
  5 Q35-Q37 唇裂和腭裂
  6 Q39.0 食管闭锁,不伴有瘘
  7 Q39.2 先天性气管食管瘘,不伴有闭锁
  8 Q40.0 先天性肥大性幽门狭窄
  9 Q40.1 先天性裂孔疝
  10 Q41 小肠先天性缺如、闭锁和狭窄
  11 Q42 大肠先天性缺如、闭锁和狭窄
  12 Q43.0 麦克尔憩室
  13 Q43.1 先天无神经节性巨结肠[赫希施斯普龙病]
  14 Q43.3 先天性肠固定畸形
  15 Q43.4 双重肠
  16 Q43.7 泄殖腔存留
  17 Q44.4 胆总管囊肿
  18 Q45.1 环状胰腺
  19 Q52.3 处女膜闭锁
  20 Q53 睾丸未降
  序号 ICD-10编码 先天性疾病名称
  21 Q54 尿道下裂
  22 Q55.6 阴茎的其他先天性畸形(仅指“阴茎屈曲畸形”)
  23 Q62.0 先天性肾盂积水
  24 Q62.1 输尿管闭锁和狭窄
  25 Q62.5 双重输尿管
  26 Q62.6 输尿管错位
  27 Q62.7 先天性膀胱-输尿管-肾反流
  28 Q64.1 膀胱外翻
  29 Q64.2 先天性后尿道瓣
  30 Q64.4 脐尿管畸形
  31 Q65.0-Q65.5 先天性髋关节脱位及半脱位
  32 Q66.0 马蹄内翻足
  33 Q66.6 足的其他先天性外翻变形(仅指“先天性马蹄外翻足”)
  34 Q67.5 脊柱先天性变形(仅指“先天性脊柱侧凸”)
  35 Q67.6 漏斗胸
  36 Q68.0 胸锁乳突肌先天性变形
  37 Q71.4 桡骨纵形短缺缺陷
  38 Q71.5 尺骨纵形短缺缺陷
  39 Q76.4 脊柱其他先天性畸形,与脊柱侧凸无关(仅指“先天性脊柱前、后凸”)
  40 Q78.0 成骨不全
  41 Q78.4 内生软骨瘤病
  42 Q79.0 先天性膈疝
  序号 ICD-10编码 先天性疾病名称
  43 Q79.2 先天性脐疝
  44 Q79.3 腹裂
  45 Q85.0 神经纤维瘤病(非恶性)
  46 Q89.2 其他内分泌腺先天性畸形(仅指“甲状舌管瘘”及“甲状舌管囊肿”)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2(诊疗项目)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物价收费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类别 限制报销内容
  一、检查治疗类
  1 w 儿童比内智力测查 人次 10 计算机50元 甲
  2 w 韦氏儿童智力测查 人次 15 计算机50元 甲
  3 w 儿童画人智力测查 人次 4   甲
  4 w 儿童DDST智力筛选 人次 6   甲
  5 w 幼儿五十智力测查 人次 14   甲
  6   NT22儿童注意力测试 人次 40   甲
  7 w 新生儿暖箱 小时 1   甲
  8 w 新生儿培育箱辐射暖箱 小时 2   甲
  9 w 新生儿微量胆红素测定 人次 5   甲
  10 w 新生儿黄疸光疗 小时 0.5   甲
  11 w 新生儿兰光治疗(单面) 小时 0.5 双面加收 甲
  12   结肠灌洗治疗 次 120 药费另收 甲 限先天性巨结肠
  13   气灌肠整复肠套叠 人次 80   甲
  14   胰岛素强化治疗 日 120 含材料费 甲 限糖尿病酮症酸中毒
  二、临床病理及临床检验类
  15   抗腮腺炎病毒-IgM 人次 500   甲
  16   抗水痘疱疹病毒-IgM 人次 500   甲
  17   呼吸道病毒全项抗原检测(7种)培养和鉴定 人次 150   甲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物价收费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类别 限制报销内容
  18   动态血糖检测 日 100 探头另收  甲 限I型糖尿病
  三、手术类(本类所列收费标准为三级医院收费标准或最高限价)
  19 w 眼分裂痣切除 只 234   甲
  20 w 唇裂修正术(小) 例 148   甲
  21 w 疤切除植皮术 例 203   甲
  22 w 唇裂修复术:单侧 例 265   甲
  23 w 唇裂修复术:双侧 例 374   甲
  24 w 腭裂修复术 例 515   甲
  25 w 肱内翻肱骨上端截骨内固定术 例 655   甲
  26 w 先天性桡侧轴旁半肢(先天性拐子手)手中央化术 例 655   甲
  27 w 先天性桡侧轴旁半肢(先天性拐子手)桡骨延长术 例 655   甲
  28 w 先天性桡侧轴旁半肢(先天性拐子手)腓骨代桡骨术 例 842   甲
  29 w 先天性桡侧轴旁半肢(先天性拐子手)示指拇化术 例 842   甲
  30 w 先天性桡侧轴旁半肢(先天性拐子手)漂浮拇切除术 例 234   甲
  31 w 先天性尺侧轴旁半肢桡尺骨融合术 例 593   甲
  32 w 内收肌切除(双闭合复位) 例 296   甲
  33 w 内收肌髂腰肌切断,闭合复位 例 374   甲
  34 w 髋关节切开复位,髋臼成形术 例 952   甲
  35 w 髋关节切开复位,关节囊周围截骨 例 952   甲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物价收费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类别 限制报销内容
  36 w 髋关节切开复位,髋臼造盖术 例 952   甲
  37 w 髋关节切开复位,三联(二联)截骨 例 1108   甲
  38 w 切开复位,骨盆内移截骨术 例 1108   甲
  39 w 切开复位,髋骨截骨术 例 1108   甲
  40 w 先天性髌脱位伸膝装置成形术(全套) 例 952   甲
  41 w 先天性髌脱位髌腱内移术(Hauser手术)(GoldthWait手术) 例 484   甲
  42 w 胫骨假关节(包括腓骨假关节)假关节切除植骨术 例 655   甲
  43 w 胫骨假关节(包括腓骨假关节)架桥植骨术 例 593   甲
  44 w 胫骨假关节(包括腓骨假关节)置换植骨,髓内针内固定术 例 842   甲
  45 w 胫骨假关节(包括腓骨假关节)胫骨近,远端干骺延长、假关节切除加压融合术 例 952   甲
  46 w 先天性胫侧轴旁半肢胫腓骨融合术 例 593   甲
  47 w 先天性胫侧轴旁半肢软组织松解,腓骨截骨术 例 655   甲
  48 w 先天性腓侧轴旁半肢软组织松解,胫骨截骨术 例 655   甲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物价收费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类别 限制报销内容
  49 w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后内侧广泛松解术 例 655   甲
  50 w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后内外侧广泛松解术 例 952   甲
  51 w 先天性马蹄内翻足胫前肌外移术 例 484   甲
  52 w 外翻足距下关节外融合术 例 484   甲
  53 w 外翻足骨桥切除术 例 484   甲
  54 w 跖内翻跖骨基底截骨术 例 484   甲
  55 w 肌性斜颈胸锁乳突肌、胸骨锁骨头切断术 例 484   甲
  56 w 肌性斜颈胸锁乳突肌起止点切断术 例 484   甲
  57 w 寰椎后弓切除术枢枕融合术 例 952   甲
  58 w 先天性脊柱侧弯脊柱融合术 例 593   甲
  59 w 先天性脊柱侧弯半椎体切除融合术 例 1217   甲
  60 w 先天性脊柱侧弯融合肋切除术 例 842   甲
  61 w 先天性脊柱侧弯肋骨小头切除松解术 例 842   甲
  62 w 半侧发育不良(包括半侧肥大)骺刺激术 例 296   甲
  63 w 半侧发育不良(包括半侧肥大)骺阻滞术 例 484   甲
  64 w 半侧发育不良(包括半侧肥大)双下肢调整术 例 952   甲
  65 w 多发关节孪缩肱骨上端旋转截骨术 例 593   甲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物价收费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类别 限制报销内容
  66 w 多发关节孪缩肘关节松解三头肌成形术 例 655   甲
  67 w 多发关节孪缩屈腕肌背移术(包括延长) 例 484   甲
  68 w 多发关节孪缩尺桡骨缩短术 例 593   甲
  69 w 多发关节孪缩近排腕骨切除术 例 593   甲
  70 w 多发关节孪缩虎口开大术 例 296   甲
  71 w 多发关节孪缩指间关节松解植皮术 例 484   甲
  72 w 多发关节孪缩髋关节松解术 例 593   甲
  73 w 多发关节孪缩股骨粗隆下截骨术 例 593   甲
  74 w 多发关节孪缩膝关节松解术 例 593   甲
  75 w 多发关节孪缩股骨髁上截骨术 例 593   甲
  76 w 多发关节孪缩股四头肌重建术 例 593   甲
  77 w 多发关节孪缩距骨切除术 例 484   甲
  78 w 成骨不全多段截骨术 例 655   甲
  79 w 成骨不全多段截骨髓内针内固定术 例 952   甲
  80 w 半肢骨骺异样增殖症异样增殖骨骺切除术 例 593   甲
  81 w 小儿髋人字 例 42   甲
三尖瓣下移畸形矫治术(ebstein畸形矫治术) 例 1466   甲
法鲁氏三联征根治术(右室流出道疏通术) 例 1466   甲
  序号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计价单位 收费标准(元) 物价收费说明 医疗保险报销类别 限制报销内容
永存动脉干修复术 次 3000   甲
科诺(konno)手术 次 3000 包括左室流出道扩大、主动脉根部扩大、右室流出道扩大及主动脉瓣替换术,人工血管、人工瓣膜另收 甲
体静脉异位引流矫治术 次 1200   甲
冠状动脉起源异常矫治术 次 2200   甲
肺动静脉瘘结扎术 次 850   甲
冠状动静脉瘘修补术 次 1100 包括冠状动脉到各个心脏部位瘘的闭合手术 甲
  90   后矢状入路直肠肛门成型术 每例 1607   甲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3(医院制剂)
  1.北京协和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水合氯醛溶液 10%10ml
  2 水合氯醛溶液 10%30ml
  2.北京军区总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鞣酸软膏 10%10g
  3.北京市中医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捏积内服散 30g
  4.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丁卡因溶液 1%500ml
  2* 丁卡因溶液 2%500ml
  3* 肺炎合剂 100ml
  4* 酚甘油滴耳剂 1.1%10ml
  5* 复方炉甘石洗剂 100ml
  6* 复方乳酸依沙吖啶软膏 20g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7* 枸橼酸盐合剂 500ml
  8* 健宝合剂 100ml
  9 洁霉素滴眼剂 0.5%10ml
  10* 洁童阴洗液 250ml
  11* 磷酸盐合剂 500ml
  12 氯化钾溶液 10%100ml
  13* 氯霉素氧化锌擦剂 20ml
  14 硼酸软膏 5%20g
  15* 青紫合剂 100ml
  16* 清解合剂 100ml
  17 鞣酸软膏 5%10g
  18* 湿疹愈乳膏 20g
  19* 水合氯醛合剂 10%250ml
  20 水合氯醛溶液 10%250ml
  21 碳酸氢钠滴耳液 5%10ml
  22* 温胃合剂 100ml
  23* 响音合剂 100ml
  24* 小儿脐带粉 1g
  25 氧化锌油 25%20g
  26* 银黛止咳合剂 100ml
  27* 远志杏仁合剂 100ml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28* 痄腮平合剂 100ml
  29 制霉菌素鱼肝油 18ml
  5.北京大学第一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枸橼酸盐合剂 200ml
  2 硫酸阿托品眼膏 1%2g
  3* 水合氯醛合剂 10%60ml
  4* 小儿止咳合剂 0.1%60ml
  5 鱼肝油软膏 10%20g
  6.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友谊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冰硼甘油 10ml
  7.首都儿科研究所附属儿童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阿托品眼膏 1%5g
  2* 鼻炎清口服液 10ml×10
  3* 补气健脾口服液 10ml×10
  4* 柴防口服液 10ml×10
  5 丁卡因溶液 0.5%100ml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6 丁卡因溶液 1%100ml
  7 丁卡因溶液 2%100ml
  8* 儿童咳宁口服液 10ml×10
  9 酚滴耳剂 10ml
  10* 复方蓼大青叶口服液 10ml×10
  11* 复方依沙吖啶软膏 10g
  12* 复合钙颗粒剂Ⅱ号 2g×60
  13* 肝炎合剂 100ml
  14* 加味玉屏风口服液 10ml×10
  15* 健脑止抽颗粒 8g×10
  16* 解毒消肿合剂 100ml
  17 金霉素鱼肝油 10ml
  18* 咳喘平颗粒 6g×10
  19 硫酸镁溶液 50%500ml
  20* 炉甘石呋喃西林洗剂 100ml
  21 氯化氨基汞眼膏 1%5g
  22 氯化钙糖浆 10%100ml
  23 氯化钾胶浆 10%100ml
  24 麻黄碱氯化铵合剂 100ml
  25* 葡萄糖酸亚铁口服液 10ml×10
  26* 芪神口服液 10ml×10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27 脐带粉 1g
  28* 清肺化痰颗粒 6g×10
  29* 清肺平喘口服液 10ml×10
  30* 清热散瘟口服液 10ml×10
  31* 鞣酸蛋白颗粒剂 2g×10
  32* 三子平喘颗粒 6g×10
  33* 双黄祛湿洗剂 100ml
  34* 双金利咽颗粒 6g×10
  35* 双紫黄口服液 10ml×10
  36 水合氯醛胶浆 10%100ml
  37* 通窍鼻炎喷雾剂 10ml
  38* 消食化积颗粒 6g×10
  39* 辛苍鼻舒口服液 10ml×10
  40* 杏贝止咳祛痰口服液 10ml×10
  41 液状石蜡乳 500ml
  42* 益肾静神颗粒 8g×10
  8.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六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小儿感冒颗粒 12g×10
  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零七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小儿润肺止咳口服液 10ml×10
  10.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水合氯醛溶液 10%10ml
  11.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一六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小儿止咳合剂 60ml
  1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二附属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水合氯醛溶液 10%15ml
  2 水合氯醛溶液 10%500ml
  13.北京市怀柔区第一医院
  序号 制剂名称 规格
  1 水合氯醛溶液 10%100ml
  注:序号后带有“*”的品种为非标准制剂。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4(中成药)
  分类 序号 药品名称 报销限制内容
  1内科用药
  1.1解表药
  1.1.1辛温解表剂
  1 小儿柴桂退热口服液
  2 小儿至宝丸
  1.1.2辛凉解表剂
  3 小儿感冒颗粒
  4 小儿豉翘清热颗粒
  5 小儿感冒宁糖浆
  1.1.3表里双解剂
  6 至圣保元丸
  7 小儿双清颗粒
  1.3清热剂
  1.3.1清热泻火剂
  8 黄栀花口服液
  1.3.2清热解毒剂
  9 小儿化毒散
  10 小儿热速清口服液
  11 小儿退热口服液
  分类 序号 药品名称 报销限制内容
  1.3.4清脏腑热剂
  1.3.4.1清热理肺剂
  12 复方鱼腥草颗粒
  1.3.4.4清利肠胃湿热剂
  13 苍苓止泻口服液
  1.4温里剂
  1.4.1温中散寒
  1.4.1.2温中除湿剂
  14 幼泻宁颗粒
  1.5化痰、止咳、平喘剂
  1.5.2理肺止咳剂
  15 儿童咳液
  16 儿童清肺口服液
  1.5.3清热化痰剂
  17 小儿肺热咳喘口服液
  18 小儿咳喘灵颗粒
  19 宝咳宁颗粒
  20 金振口服液
  21 小儿消积止咳口服液
  分类 序号 药品名称 报销限制内容
  1.8扶正剂
  1.8.2养血剂
  22 小儿生血糖浆
  1.8.7益气养阴
  23 荣心丸
  1.9安神剂
  1.9.5重镇安神
  24 牛黄抱龙丸
  1.12理气剂
  1.12.2疏肝和胃剂
  25 小儿肠胃康颗粒
  1.13消导剂
  26 肥儿丸
  27 王氏保赤丸 限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
  28 小儿化食丸
  29 一捻金胶囊 限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
  3肿瘤用药
  3.2肿瘤辅助用药
  30 健脾生血颗粒
  10其他
  31 蛲虫药膏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5(西药)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剂型 报销限制内容
  3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3.1解热镇痛及非甾体抗炎药
  1 阿苯 Aspirin and Phenobarbital 口服常释剂型
  8激素及调节内分泌功能药
  8.5胰岛素及其他影响血糖的药物
  8.5.3其他影响血糖的药物
  2 生物合成胰高血糖素 Biosynthetic Glucagon 注射剂
  15消化系统药物
  15.4泻药、止泻药
  15.4.2止泻药
  3 鞣酸蛋白 Albumin Tannate 口服常释剂型
  4 消旋卡多曲 Racecadotril 颗粒剂
  15.8其他消化系统药物
  5 西甲硅油 Simethicone 乳剂 限六岁以下儿童使用。
  序号 中文名称 英文名称 剂型 报销限制内容
  19调节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药物
  6 葡萄糖氯化钠钾 Glucose and Sodium Chloride, Potassium Chloride 注射剂
  20专科用药
  20.1皮肤科外用药
  20.1.4其他
  7 苯西卤铵 Benzalkonium Chloride and Cetrimonium Bromide  软膏剂 限3岁以下婴幼儿使用。
  20.3耳鼻喉科用药
  8 呋麻 Ephedrine Hydrichloride and Nitrofurazone 滴鼻剂
  北京市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保险补充报销范围6(新增西药剂型)
  序号 目录编号 通用名 新增的剂型 新增剂型报销限制内容
  1 9 阿莫西林 干混悬剂
  2 14 阿莫西林克拉维酸钾 颗粒剂
  3 23 头孢克洛 干混悬剂
  4 28 头孢地尼 颗粒剂 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5 62 克拉霉素 干混悬剂
  6 64 阿奇霉素 干混悬剂
  7 69 克林霉素 颗粒剂
  8 70 磷霉素 口服常释剂型
  9 71 多粘菌素 颗粒剂
  10 167 阿司匹林 泡腾片
  11 168 布洛芬 混悬液
  12 175 对乙酰氨基酚 口服液体剂
  13 187 尼美舒利 颗粒剂
  14 191 酚氨咖敏 颗粒剂
  15 263 葡萄糖酸钙 口服液体剂
  16 267 碳酸钙 口服液体剂
  17 462 西替利嗪 口服液体剂
  18 465 氯雷他定 糖浆剂 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19 484 丙戊酸钠 口服液体剂
  序号 目录编号 通用名 新增的剂型 新增剂型报销限制内容
  20 517 哌甲酯 缓释控释剂型
  21 546 硫必利 口服常释剂型
  22 587 乙酰半胱氨酸 颗粒剂
  23 595 右美沙芬 口服液体剂
  24 599 班布特罗 口服液体剂
  25 601 丙卡特罗 口服液体剂
  26 613 福莫特罗 干糖浆剂 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27 651 多潘立酮 混悬液
  28 712 枯草杆菌、肠球菌二联活菌 颗粒剂
  29 717 地高辛 酏剂
  30 821 辅酶Q10 口服常释剂型
  31 961 妥布霉素地塞米松 眼膏剂 限二级以上医院使用。
  32 259 维生素A 眼用凝胶剂
  33 641 阿托品 眼用凝胶剂
  34 122 利巴韦林 喷雾剂【作者:左律师】&&【出处:法通网】
更多关于的资讯
google提供的广告
-----------------
-  [ 京公网安备08号 ]  [ ]  所载内容仅供参考,使用前请核实,风险自负 
Copyright 中国养老金网-北京贝恩克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医保卡查询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