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注册的公司可以发行公司债券是利好吗吗

哪些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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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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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发行公司债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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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736 : 苏州高新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的公告
来源:交易所&&&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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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代码:600736
股票简称:苏州高新
公告编号: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得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
  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日召开的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
  议案。
  2015 年 3 月 16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本
  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会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
  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后另行
  公告。
  特此公告。
  苏州新区高新技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 年 3 月 16 日
责任编辑:cnfol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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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审核等相关工作有何衔接安排?  答:《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公司债券的发行与交易应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为尽量减少法规修订对现有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项目的影响,对《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前已受理的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申请项目,我会按照原《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完成审核工作,发行环节按照原有规定执行,上市环节的安排由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应予以明确;发行人也可自主选择申请撤回申报材料,按《管理办法》及相关配套规则重新申报。  自《管理办法》实施之日起拟申请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应按新的规定申报,我会按新的申请文件目录及相关要求受理,并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审核,发行、上市等环节按照新的规定执行。  2、问:对于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核准程序请问有何安排?  答:对于拟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先向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提交公开发行并上市申请材料,由交易所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上市条件进行预审。交易所预审通过后,发行人向我会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我会以交易所预审意见为基础简化核准程序。同时,为给发行人提供更多便利,相关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及批文发放事宜均在交易所办理。  发行人在交易所出具预审意见后发生重大事项可能对发行及上市造成影响的,应及时向交易所报告;主承销商应当出具明确的专项意见并及时向交易所报告。对于不再符合发行条件的,我会终止审查。  交易所将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上市预审相关工作机制安排。交易所的预审、我会的行政许可、债券上市的办理存在内在联系,通过建立相关环节的紧密衔接实现审核效能的提高。  3、问:发行人从取得公开发行核准到完成债券上市交易需履行哪些程序?  答:鉴于《管理办法》已对发行与承销做出专门规定,对于《管理办法》发布实施后受理的项目,其发行与承销不再按照《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主承销商在公司债券发行前向我会报送发行与承销方案。  发行人在取得公开发行核准后,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发行前经交易所明确交易机制和交易环节投资者适当性安排;未明确相关安排的,不得启动发行。同时,在发行申请核准后至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发行人发生重大事项的,相关主体应当按照《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履行相应义务。在确认交易机制环节,交易所应当对发行人是否存在重大事项予以关注,并督促发行人、主承销商及时履行相关义务。  4、问:证监会与公安部昨日共同在深圳召开查处内幕交易案件集中部署会议,这种打击证券违法犯罪的工作方式与以往有何不同?  答:依法严厉打击证券市场违法犯罪行为是法律赋予证券监管机关和公安机关的重要职责,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协作配合是提高执法成效的有力手段。近年来,证监会在加大涉嫌犯罪个案移送力度的同时,还针对市场违法犯罪特征,积极探索和推动与公安机关“集中部署、同步研究、协作配合”等行刑衔接的新模式、新机制。这次会议针对证券市场内幕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情况,采取集中部署的工作方式,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处力度,提升执法威慑力,强化行政调查与刑事侦查的有效衔接,切实维护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  5、问:目前,基金公司可以通过专户或子公司发行新三板产品,但公募产品不能参与新三板投资,请问,证监会是否出台相关规则,允许基金公司新发行面向普通投资者的公募产品,现有公募产品是否允许投资新三板?   答:我会支持证券投资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市场投资,鼓励公募基金在做好公允估值、流动性风险控制和投资人利益保护等相关机制安排的基础上进行将投资范围扩大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的试点。目前,我会正在研究制订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票的业务指引,待修改完善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将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中国债市“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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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导报》在各级政府部门、中外投资和研究机构、大型企业和跨国公司的决策层中拥有广泛的影响力。导报独特的优势和媒介环境,对塑造企业权威、强化企业形象及正面观感具有重要价值;同时在促进各地区、各单位与国家宏观调控部门的沟通和联系中也发挥了重要作用。如果您对我们公众平台服务上有什么建议想法或者需要改进的地方,欢迎来电联系!!联系人:企业债券工作办公室电话:010-传真:010-E-mail:ceh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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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债券的一些基本知识
13:26:17来源:金投网编辑:fangbiao
摘要: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于公司债券的发行,在债券的持有人和发行人之间形成了以还本付息为内容的债权债务法律关系。
公司债券的一些基本知识
关于公司债券的概念,在教科书中都基本这样定义: &公司债券是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同时还进一步解释,它表明发行债券的公司和债券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公司债券的持有人是公司的债权人,而不是公司的所有者,是与持有者最大的不同点,债券持有人有按约定条件向公司取得利息和到期收回本金的权利,取得利息优先于股东分红,公司破产清算时,也优于股东而收回本金。但债券持有者不能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等各项活动。
上述表述对&公司债券&的定义与解释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要真正从理论上理解公司债券概念,还必须进行以下分析:
首先,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证券&,它不是一般的物品或商品,而是能够&证明经济权益的法律凭证&。&证券&是各类可取得一定收益的债权及财产所有权凭证的统称,是用来证明证券持有人拥有和取得相应权益的凭证。
其次,公司债券是&有价证券&,它反映和代表了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自身带有广泛的社会接受性,一般能够转让,作为流通的金融性工具。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 &有价证券&是一种所有权凭证,一般都须标明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并可自由转让和买卖,其本身没有价值,但它代表着一定量的财产权利。持有者可凭其直接取得一定量的商品、货币或是利息、股息等收入。由于这类证券可以在证券市场上买卖和流通,客观上具有了交易价格。
债券的发行人、债务人是&公司&,而不是其他组织形式的企业。这里的公司不是一般的企业,是&公司化&了的企业。发行公司债券的企业必须是公司制企业,即&公司&。一般情况下,其他类型的企业,如独资企业、合伙制企业、合作制企业都不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产权基础,都不能发行公司债券。国有企业属于独资企业,从理论上讲不能发行公司债券,但是按照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中国的国有企业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国有企业的特别的产权特征,也可以发行债券&&企业债券(不是法律上的公司债券)。而且,不是所有的公司都能发行公司债券。从理论上讲,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必须是承担有限责任的,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等,其他类型的公司,如无限责任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等,均不能发行公司债券。
债券必须由其发行人面向其投资者通过&发行&才能实现。公司债券&发行&是发行人通过出售自身的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资金,同时公司债券投资者通过支付资金购买发行人的信用凭证的一种信用交易过程。
从法理上讲,发行是一种&要约行为&。作为公司债券的发行,发行人一般通过发布公司债券发行章程或者发债说明书方式进行要约,只要承认和接受&要约&条件并愿意支付必需资金的投资者,都可成为公司债券投资人,同时,凡是购买公司债券的投资者,都等于认可接受了&要约&,就必须履行&要约&上的义务和有权获得&要约&上的权益。在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必须按照&要约&的基本特征,在发行章程或发债说明书上明确公司债券的发行人、发行对象、募集资金用途,以及公司债券的所有要素内容,包括发行人、发行规模,期限、利率、付息方式、担保人以及其他选择权等等,因此,发行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要约&行为,是公司债券的 &出售一购买&契约的签定过程。
一般地,发行包括公募和私募两种。公募发行是面向社会不特定的多数投资者公开发行,这种方式的证券发行的允准比较严格,并采取公示制度,私募发行是以特定的少数投资者为对象的发行,其审查条件相对宽松,也不采取公示制度。
债券之所以是公司债券,在于公司债券的主要特征:还本付息,这是与其他有价证券的根本区别。首先,公司债券反映的是其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因此,公司债券到期是要偿还的,不是&投资&&赠与&,而是一种&借贷&关系。其次,公司债券到期不但要偿还,而且还需在本金之外支付一定的&利息&,这是投资者将属于自己的资金在一段时间内让度给发行人使用的&报酬&。对投资者而言是&投资所得&,对发行人来讲是&资金成本&。对于利息确定方式,有固定利息方式和浮动利息两种:对于付息方式,有到期一次付息和间隔付息(如每年付息一次、每6个月付息一次)两种。
债券反映的是债权债务关系,是一种借贷行为, &有借有还&,这就要确定经过多长时间偿还。首先,按照金融学一般理论,公司债券作为一种资本市场工具和作为一种长期资金筹集渠道,期限都须在一年以上,其次,这种期限即包括公司债券的存续期限,还包括公司债券付息期限:第三,虽然期限是一定的,但也有变化。如在发行时,可在发债说明书中规定提前赎回条款、延迟兑付条款等,这些都是在&一定期限&基础上事先确定的变化。另外,在发达资本市场国家,还曾经发行无限期公司债券,但这种是一种非常特殊的债券,已基本不存在。
债券发行人向投资者出售信用凭证&&公司债券,获得的是属于投资者的资金,投资者支付资金获得的是公司债券凭证及凭证上表示的发行人的承诺,包括期限承诺和利息承诺。既是承诺,一是要事先作出,二是要明确承诺的内容。同时,作为一种要约,必须在要约文件上就要约事项,包括发行规模、期限、利率、还本付息方式和其他必须选择和可选择的事项&事先约定&。
公司债券不管对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司而言,还是对政府监管部门而言,都是一件重大的事件。对于发行人而言,发行公司债券属于向社会投资者出售信用、增加负债的重大社会融资行为,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需要公司决策机构,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公司经营管理层不得擅自决定发行公司债券,募集的资金不可以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对于政府监管机构而言,由于发行公司债券涉及到社会重大信用,对稳定社会经济秩序、维护投资者权益都有重大影响,因此几乎所有国家的公司法都规定,发行公司债券必须报经政府有关监管机构批准或核准,或者到政府监管机构登记、注册,否则,就属于违法行为。因此,&依照法定程序&主要包含两层含义:(1)需经公司决策层,如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批准,(2)需经政府监管部门同意。政府监管部门在同意发行公司债券的审查过程中,还通过有关法律法规在信用评级、财务审计、法律认证、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严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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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发行公司债券申请获证监会核准
  证券时报网()03月13日讯
  (月13日午间公告,3月12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关于核准新华联不动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13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面值不少于总发行面值的50%,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24个月内完成。
  (证券时报网快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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