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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全省建筑企业完成的建筑业产值年平均增速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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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全省建筑企业完成的建筑业产值年平均增速达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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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山西建筑业如同全国一样,经过建国五十多年的发展,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体制改革和经营机制的转换以及在全国经济建设持续快速发展的强劲势头拉动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为山西经济建设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进入新世纪之后,党中央相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实施中部地区崛起的战略,我国将进入加快工业化和城市化建设的新阶段,这都为建筑业发展提供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建筑业又迎来了新的“黄金发展期”。
但是,全面审视山西建筑业的发展历程和现状还存在不少困难和深层次的问题,与全国和中部省份相比,总量规模偏小、所占比重较低、高增长低效益、管理粗放等各方面仍有一定差距,加之,随着我国加入WTO过渡期即将结束,我国建筑市场的竞争规则、技术标准、经营方式、服务模式将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建筑业企业将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建筑业将面临严峻的挑战。
面对新时期新形势的要求,山西建筑业如何抓住机遇,迎接挑战,兴利除弊,赶超先进,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完成历史赋予的光荣使命,已经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之一。本课题就是以全国第一次经济普查建筑业数据和历史数据为依据,回顾总结山西建筑业的发展历程和经验,剖析山西建筑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制约因素,研究加快山西建筑业发展的对策并提出建议。
新中国成立以来,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山西建筑业由小到大,从弱到强,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发展历程,到目前已基本具备了支柱产业的主要条件。这个历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1、政府统管企业,企业处于被动式发展阶段(1953—1983年)。山西和全国一样,当时属于计划经济时期,企业发展处于被动式发展。这一时期的特点是:政府统管,企业规模小,人员素质低,技术装备落后,生产任务按计划分配,经营没有自主权,职工利益分配吃“大锅饭”。
“一五”时期(1953—1957年)全国开始了大规模的、有计划的经济建设。山西作为我国的重工业基地,基本建设任务急剧增加,大大促进了建筑业的发展。山西省机械施工公司和大同矿务局机械施工处的成立,标志着山西建筑业机械化施工的开端。许多施工企业也相继增置了挖掘、运载、起重、吊装等施工机械,使全省施工力量进一步加强,劳动生产率大大提高。职工人数达到15.1万人,承担了国家156项重点工程在山西11个项目的施工,山西的建筑业在全国开始享有较高的声誉,以国有为主体的建筑业格局初步形成。
“二五”时期和三年调整时期(1958—1965年),山西建筑业有起有落,曲折发展。大跃进时期基本建设规模急剧扩大,建筑业又进入一个高速发展阶段.建筑业施工队伍达到了36.7万人,主要施工机械达近20种1546台,机械设备总功率达7.1万千瓦,使建筑业机械化施工水平进一步提高。
其间,1960年国民经济出现暂时困难,基本建设项目大规模压缩,大批工程下马,建筑业生产萎缩,1962年施工队伍减少到9.3万人。
1963年党的八届三中全会制定了“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八字方针,全省人民经过三年的奋发图强,迎来了国民经济的全面好转,基本建设投资开始回升,建筑业又得到了发展。1965年施工企业发展到143个,施工队伍达到了12.2万人。8年完成施工产值28.6亿元,又完成了一批企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施工任务,为国防建设和重工业基地的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
“文化大革命”10年动乱时期,山西建筑业的生产受到了严重的干扰和破坏,正常的生产秩序被打乱,合理的规章制度被废除,施工企业停工停产,劳动生产率严重下降,施工队伍虽比10年前略有增长,但施工项目的投产率和竣工率均出现了下滑。
这一阶段,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从1950年的2334万元,提高到1983年13亿余元,用了32年。企业发展可谓动荡起伏,曲折发展,步伐缓慢。
2、改革开始,企业处于复苏阶段,(1984—1992年)。从1981年第六个五年计划开始,山西建筑业在贯彻“调整、改革、整顿、提高”的同时,认真付诸实施全国六届人大第二次会议有关“在城市各行业中建筑业可以首先进行全行业的改革”精神,特别是从1984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出台了建筑业改革的十条决定后,率先实行了改革。这一阶段的特点是:建筑业引入竞争机制,打破铁饭碗,推行各种形式的经济承包责任制,实行合同用工制度,解除市场区域封锁和放宽企业经营范围,为建筑业企业注入了强大的新动力,极大地调动了企业的生产积极性,企业开始向市场独立经济主体发展。全社会建筑业总产值从1984年的18.7亿元增长到1992年的66.5亿元,9年平均增长率达到26.6%。据1986年统计,全省全民所有制施工企业达115个,职工31.1万人,城镇集体所有制施工单位180个,职工6.8万人,再加上省内和省外入晋的农村建筑队约36万人,全省建筑队伍人数达70余万人,是建国以来最多的一年,占全省职工总数的10%左右。完成工业、能源、交通、邮电、水利、文教、城市基础设施等各类建设项目1.8万余项,成为全省增加积累的一个重要产业部门。但是,由于改革初期各项政策不够配套,行业经营机制不够完善,企业管理粗放,尽管发展速度较快,但总量规模不大,经济效益还不够理想。
3、深化改革,企业发展处于活跃阶段(1993—2000年)。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逐步建立和完善,推动了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也给建筑业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和广阔的发展空间。这一阶段的主要特点是:企业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从实行经营承包制、项目经理负责制、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到调整企业组织结构和经营机制,开展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企业突破旧体制的束缚走向了制度创新,企业真正成为市场独立的经济主体。
在建筑市场管理方面,推行了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制度,工程报建制度,施工许可证制度等。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有形建筑市场已经形成并逐步走向完善和规范。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方面,推行了工程建设监理制度,大中型建设项目基本上都实行了监理制,建设管理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在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方面,建立了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用户评价的质量保证体系和以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为主要内容的安全保障体系。
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和制度创新,推动了建筑业生产力的发展。以1996年为例,全省国有建筑企业完成总产值143.6亿元,全员劳动生产率47165元,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08.5万平方米,竣工294.2万平方米,较好地完成了国家和省的重点工程、城市基础设施和城乡住宅建设的任务,为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城乡面貌的不断改观和人民生活的不断改善作出重要贡献。
4、进入新时代,企业处于稳定快速发展阶段(2001—2005年)。这段时期即“十五”时期,其发展特点是:国企改革进入攻坚阶段,企业科技投入加大,创新能力增强,管理理念、管理体制、管理手段创新,同时引用信息技术,企业核心竞争力大大增强。在全国经济建设势头强劲,投资建设规模持续扩大的强力拉动下,山西建筑业企业保持快速稳定发展。
“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业企业紧紧抓住经济快速发展的契机,积极开拓省内外市场,不断扩大生产规模,生产经营保持了快速增长的态势,劳动生产率、利税总额大幅度提高,技术装备和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企业整体实力显著提高,实现了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新跨越。
纵观山西建筑业的发展历程可以看出:
1、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把发展生产力作为执政党兴国的第一要务,兴邦治国的基本路线,这就给建筑业发展创造了广阔的空间,提供了先决条件。作为物质生产部门的建筑企业必须坚决贯彻党中央在新时期的基本路线。
2、企业必须坚持改革,创新管理体制,搞活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现代企业制度。体制决定机制,机制决定效率,效率决定效益。
3、建筑业的发展本身具有一定的被动性和局限性,它的发展速度直接受到经济发展状况和投资建设规模的限制。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必须结合企业实际,审时度势,及时调整好产业结构和企业的市场结构,实施生产经营多元化战略,以求得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4、建筑业的发展,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为本不断提高科技水平,改善装备条件,适时改变增长方式,提升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5、建筑业的发展要求企业的经营者,应坚持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有创新意识,大胆实践,与时俱进。否则,将会坐失良机,处于被动和落后。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进入“十五”期间,山西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过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以改革为动力,从资质管理入手,不断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给建筑业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社会环境,企业生产经营保持了高速增长的态势,整体实力显著提高,为全省经济的快速增长做出了突出的贡献,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所有制和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民营企业迅猛发展
“十五”期间,国家建设部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对建筑业企业实施了新的资质管理,并颁布了《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经过三年的资质整顿,全省建筑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改制,建筑企业专业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形成了以总承包企业为龙头,以专业承包企业为主体,以劳务分包企业为依托,国有与民营等多种经济形式并存,总承包与分包分工协作,互为补充的组织结构。我省建筑企业也由2000年的904家(资质等级四级及四级以上)发展到2005年的1618家(资质内建筑企业),其中总承包企业761家,所占比重为47.0%;专业承包企业779家,所占比重为48.2%;劳务分包企业发展到78家, 所占比重为4.8%。通过资质核准就位,有861家企业因达不到新标准被注销,有273家企业实行了重组,其中163家企业被兼并。
全省建筑业在稳定发展传统行业的同时,积极开拓新的施工领域。装饰、装修等专业得到了迅速发展。2005年在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中,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建筑安装业、建筑装饰业、其他建筑业所占比重分别由2004年的 54.7 %、16.3 %、21.9 %和7.1 %变化为2005年的53.8%、17.5%、22.0%和6.8%,房屋和土木工程建筑业有所下降,安装业和装饰装修业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 建筑业行业内部结构得到了优化,综合竞争力得到了加强。
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后,我省建筑企业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私营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建筑企业不断发展壮大,形成了一支门类齐全的行业队伍,从而进一步焕发了企业的生机和活力。据2005年统计资料显示,我省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1540家,其中,国有和集体企业仅有355家,占全部建筑企业的23.1%;私营建筑企业发展到630家,占全部建筑企业总数的40.9%;其他有限责任公司457家,占全部建筑企业的29.7%;私营建筑企业和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已经占到全省建筑企业的70.6%,民营企业得到迅猛发展。
2、生产高速增长,施工规模继续扩大
“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业生产始终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2005年,我省建筑业总产值达到849.2亿元,比2000年增长了3.5倍。五年来,全省建筑企业完成的建筑业产值累计达到2860.3亿元,年平均增速达30.6%,比“九五”期间完成的产值增长了2.7倍。仅2004年我省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就高达735.3亿元(资质内和资质外建筑企业),其中,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712.6亿元,比2003年增长39.5%,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比重为96.9%;劳务分包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2亿元,比2003年增长71.4 %,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0.2%;资质外建筑企业完成建筑业总产值21.6亿元,占全部建筑业总产值的2.9%。“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企业完成的房屋建筑施工面积累计达到16210万平方米,比“九五”期间增长了近2倍;房屋建筑竣工面积累计达到6975万平方米,比“九五”期间增长了1.7倍。其中,竣工住宅面积累计达到3894万平方米,年平均增长7.4%。住宅建设进程的加快,为我省居民住房条件的改善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成为我省经济领域的一个亮点。
3、科技创新能力不断增强,建筑技术水平显著提高
“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步伐明显加快,通过发挥建筑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扶持和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使企业科技创新的能力不断提升,科技研发成果明显增多。2005年完成了2项省级科技成果鉴定和66项省级工法关键技术成果鉴定,其中有17项工法被审定为国家级工法,有效地推动了建筑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到2005年末,我省共拥有机械设备总台数24.3万台,机械设备净值达71.4亿元,总功率达395万千瓦,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2.5倍、2.4倍和1.8倍,技术装备率也由2000年的7688元/人上升到12984元/人,动力装备率由2000年的5.7千瓦/人上升到7.2千瓦/人,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建筑企业劳动生产率的大幅度提高。到2005年末,全省按施工产值计算的全员劳动生产率为13.6万元/人,比2000年增长了2.3倍。
“十五”期间,我省建筑企业科技进步取得丰硕成果,共有15项工程获国家“鲁班奖”,124项工程荣获省“汾水杯”奖,392项工程被评为全省优良工程,510项工程施工现场被评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10项工程被评为省级样板工地,14项勘察设计项目获部级一等级,22项获部级二等奖,19项获部级三等奖。
4、经济效益显著提高,贡献份额不断增大
“十五”期间,随着我省建筑业的快速发展,建筑业对社会的贡献份额也越来越大,五年累计实现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880.8亿元,年平均增速达16.1%,高于我省GDP平均增速3.0个百分点,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我省全社会建筑业增加值占全国的比重由2000年的2.0%上升到2005年的2.3%,呈现出稳步上升的态势。五年来建筑业实现利税总额为121.4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4.3倍,同时对建材、机械、冶金、木材等相关行业也起到了拉动和辐射的作用,带动了各个相关产业的快速发展。五年来全省先后建成了一大批重要的工业项目和重大的基础设施项目,修建了高速公路,电力新增近1000万千瓦装机容量,完成了山西铝厂1000万吨氧化铝项目、太钢150万吨不锈钢工程和万家寨引黄工程等,为我省经济的快速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
5、建筑业法律法规体系已初步建立,建筑市场秩序明显好转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我省建筑业的立法工作和行业管理也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五”期间,先后制定了《山西省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示管理办法》、《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实施细则》、《入晋勘察设计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建设工程项目代建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山西省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覆盖了市场准入、清出、监管等各个环节,初步搭起了我省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框架,为依法行政奠定了坚实的基础。进一步加大了监督检查和处罚力度,对一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给予了曝光,收到了良好效果。同时,我省招投标和有形建筑市场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工作进入了良性发展轨道,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大环境正在逐步形成。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纵观山西建筑业的发展,特别是进入“十五”时期,山西建筑业虽然有了较大的发展,但是发展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制约因素,同时与全国和中部省份相比,仍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
1、总量规模小。2004年建筑业普查结果显示,山西有工作量建筑企业为1490个(总承包和专业承包建筑企业,下同),在全国31个省市中排名第18位,在中部六省排名第5位;房屋建筑施工面积为3926万平方米,在全国排名第20位;竣工面积为1525.6万平方米,在全国排名第25位;建筑业总产值为712.6亿元, 在全国排名第14位,仅是排名第一浙江省的18.3%,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5位,仅是中部地区排名第一湖北的63.6%,充分反映出我省建筑业生产规模偏小的特点。&&
2、竞争实力弱。山西建筑业企业的综合实力较弱,主要表现在企业的平均规模、企业的集中度、市场占有率等方面。
①从企业平均规模看,2004年我省建筑企业人均施工面积为66.6平方米/人,比全国平均低49.1平方米/人,在全国排名第26位;人均竣工面积为25.9平方米/人,比全国低28.9平方米/人, 在全国排名第30位;企业平均完成产值为4782万元,比全国平均低135万元;企业平均竣工产值为2405万元,比全国平均低1029万元,低30.0%。
②从企业集中度看, 2004年山西一级以上资质企业仅有94个(含中央企业),占企业总数的6.3%,比全国平均低0.8个百分点,比中部地区的湖北低1.1个百分点,在中部六省排名第5位。
③从市场占有份额看,2004年山西省建筑业总产值占全社会建安投资完成额的比重为79.2%,虽比全国平均水平的61.9%高17.3个百分点。但在全部建筑业总产值中扣除在外省完成的产值227亿元后,省内实际只完成建筑产值485.6亿元,仅占全社会建安投资额的53.9%。这就充分说明,山西建筑业在省内市场占有份额偏低,仅占半数。从先进省份占领建筑业市场方面的情况看,大多都是在巩固本省本地建筑市场的基础上,大力开拓省外市场,并且逐步进军国际市场,而我省在这方面的开拓力度显然不够,省内一大部分建筑市场被外省施工队伍抢占,导致有些建筑企业生产能力利用不足,反映出我省建筑企业在竞争实力方面存在着较大差距。
3、企业负担过重。据2004年普查数据显示,山西建筑业全行业资产负债率为67.8%,其中国有企业高达72.2%,有的达到90%以上,远远超过合理负债的安全线。经济学家指出:过度的负债将使企业陷入低效运转。而山西又比全国平均负债水平高出3.9个百分点,过度负债使企业处于内外交困之中。
4、国有企业改革步伐缓慢。山西国有建筑企业222个,占企业总数的14.9%,比全国平均高3.9个百分点;从业人数占总人数的31.1%,比全国平均高12.4个百分点;完成产值占建筑业总产值的41.7%,比全国平均产值高16.5个百分点。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步伐与全国先进地区相比仍然较慢。到2005年底山西仍有近20%的国有企业未完成改制工作。尤其是省属以上的国有企业的改制、资产重组相对滞后,深化改革进展缓慢。由于产权结构不合理,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企业比重过大,由此造成的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相互制衡作用不明显,业绩考核和风险平价体系相对落后,直接影响了企业经营者的定位和创业,企业距市场化公司制度运作要求相差甚远。
5、经济效益差。山西建筑业效益指标与全国平均水平和中部地区六省相比,差距明显。据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年我省建筑企业(总承包和专业承包企业)平均创造建筑业总产值4782万元,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5万元/人;产值利润率为1.1%,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4个百分点,在全国排名第28位;产值利税率为4.4%,比全国平均水平低1.3个百分点, 在全国排名第28位;人均工资为10034元,比全国平均工资低1711元;人均利润为1331元/人,比全国平均低1344元/人,排名第27位。
二、制约山西建筑业发展的主要因素
山西地处内陆,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山西建筑业的发展既受特定的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同时也受内部因素的制约,但主要是受内部因素的制约,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企业管理粗放,增长方式落后,管理水平低。有相当多的建筑企业整体管理水平仍然较低,施工现场管理粗放,生产经营主要靠拼人力、物力、设备,仍处于以劳动密集型为主的产业发展低级阶段,未能建立以高新技术和雄厚资金条件为基础的集约型管理模式。
2、企业从业人员素质较低。建筑业企业从业人员自身文化水平低,尤其缺乏高级管理人才。一线人员很多是从农村招来的农民工和其他流动人员,加之专业技术培训教育不够,导致整体素质不高。2004年山西省资质内建筑企业(不包括劳务分包企业)年末从业人员为57.7万人。其中,工程技术人员为9.3万人,占从业人员的比重为16.1%;持有一级证书的项目经理仅有0.5万人,仅占从业人员的0.9%。
3、资金严重短缺,融资能力不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由于建筑业属于劳动密集型微利企业,历史上国家投入流动资金少,随着近年来企业经营规模不断扩大,而企业自有资本积累却得不到相应的扩张。企业只能大量举债,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加之,建设项目往往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长期存在,尽管政府部门下大力气,加大清欠力度,但仍然是边清边欠,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资金短缺已成为当前困扰建筑业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据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04底全省建筑业被建设单位拖欠的工程款高达170.8亿元。拖欠工程款从多方面影响着建筑企业的发展,不但大量占用企业流动资金,加剧了企业资金周转的困难,加重了企业的债务负担,而且影响了资产负债结构的改善。
4、建筑产品的价格被扭曲,价格严重背离价值。目前建筑市场“僧多粥少”的情况十分严重,实行“最低价中标”办法以来,一些业主利用买方市场优势,确定最低标价的随意性大,乱压价、乱杀价,更有一些业主将此作为融资形式,在压价后,还再要求企业“优惠”10%左右,采取低于成本价的最低报价中标。在合同谈判时还要给施工单位加上一些苛刻的条件,如要求承包垫资、业主供料、不付或少付预付款、多扣或延期支付质量保证金、高额履约保证金等等。施工企业处于弱势地位,只得答应苛刻条件。对此,建筑行业主管部门虽然采取不少措施,但由于经济体制的不完善,投资主体的多元化,投资者(业主)的经营能力、道德水准、法制观念参差不齐,法规虽有,执行起来仍有偏离。另外,现在执行的取费标准是“十年一贯制”,就以2005年新调整的土建定额(丙上)综合人工费价才35元,但实际人工费已达50元以上,本身就给建筑企业造成政策性亏损。企业成本加大,往往是干活不挣钱。正如有人风趣地说:建筑企业现在是“没活等死,有活找死”。
5、产业集中度不高,结构单一。山西建筑业的产业结构,虽然经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积极努力,采取许多措施进行调整,但其结构单一,由此造成的不适应性仍然很明显。它对企业加快积累和可持续发展带来了直接影响。土建结构施工,仍然是山西建筑业企业的主项。这种单一的结构,使得大多数企业在同一平台上以相同的组织形式,相同的管理方式和相近的生产水平,进行低层次的竞争。在这种情况下,出现互相压价,有的甚至不惜赔本相争,其后果直接影响了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的竞争力很难提高。
6、企业经营者思想保守,观念陈旧。良好的外部环境只是为企业发展提供一个较好的社会环境氛围,能否真正抓住机遇,获得发展,必须要靠企业经营者自身的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根据对山西一些经营困难企业的调研分析,绝大部分是由于在企业体制改革,经营机制创新方面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了良机,导致企业发展滞缓,形成了生产经营难以为继的被动局面。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山西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产业之一,如何乘当前山西省委、省政府全力实施大开放、大改革、大发展的有利时机,在改革中创新体制,在竞争中加快发展,在发展中完善运行机制,不断提高山西建筑业在市场中的竞争力,为促进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这是山西建筑业当前和今后所面临的重大课题。我们认为现阶段应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加快发展步伐:
1、应充分认识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支柱产业地位,政府有关部门应为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邓小平同志曾在1980年关于发展建筑业的一次谈话中说:“必须把建筑业放在重要地位”。建筑业就业容量大,产业关联度高,全社会60%以上的固定资产投资,要通过建筑业形成新的生产力或使用价值,山西建筑业增加值占全省GDP的比重为6%。建筑业在山西作为国民经济发展中支柱产业的地位已经初步确立,这一点毋容置疑。由于建筑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地位,支持和服务建筑业改革发展的意义远远超乎于建筑业发展本身。
由于历史原因,加之当前建筑市场的竞争十分激烈,建筑业企业每天都在挑战面前找出路,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加强内部管理,开拓市场领域,降本增效,求得企业生存发展。建筑业企业面临的困难较多,而且比较突出,给建筑业企业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而其中一些突出问题,行业和企业自身又难以解决。据了解,山西对工业、农业、服务业及第三产业的发展基本上都有优惠政策,但具体惠及建筑业企业的优惠政策却难觅其踪,而每次遇到国家宏观调控,受冲击和影响最大的总是建筑业。
建筑业企业发展的主要动力在内部,但政府有关部门的支持和服务在建筑企业发展过程中有着十分重要的推动和引导作用,尤其是在市场法律、产业政策、国家税收和建筑市场管理方面应为建筑业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条件。
①进一步放松规制,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在创建良好的政策环境方面,建设行政主管和有关部门应按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努力创造公平竞争和有效竞争的市场政策环境,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减少对经济事务的行政管制,维护市场的公平、公正、透明。减少行政审批,放宽准入限制;打破市场封锁,开放建筑市场;合理计征税费,减轻企业负担;依法加强监管,强化清除机制;区分投资来源,采取不同管理模式。
②进一步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和规范市场环境。在完善市场机制,培育和规范市场环境方面,主要应完善市场规则,规范市场秩序,不断完善市场准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体系;改革工程造价管理机制,适时修订收费标准,建立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体系,推行工程保险和工程担保管理制度。
要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入WTO之后,我国建筑市场的管理内容发生了新的变化,市场的准入和清出机制将进一步法制化。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建筑市场整顿规范的重点,应突出规范建设业主的市场行为,这是规范建筑市场的治本之策。要从源头上规范工程建设招标投标行为,重点整顿人为干预招投标、施工企业串通投标、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黑白合同等违规行为;要加大对施工企业转包、挂靠、越级承包,监理工作不到位、监理人员把关不严,甚至与施工单位串通降低工程质量等违规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③加强服务,引导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在加强服务,引导建筑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重组方面,主要应继续推进工程总承包和项目管理,引导建筑企业分类调整;积极推进信息化建设,引导建筑企业以信息技术为突破口,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加速推进国有企业以产权制度为中心的企业改革、改制,建立和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
2004年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快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今年五月省政府办公厅又转发了省国资委等部门关于国有企业改革配套的十三个政策性文件。这是省委、省政府为贯彻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进一步加快山西国有企业改革步伐,针对山西国有企业改革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采取的重大战略举措。这些重要政策措施的出台,就是为了完善国有资本的有进有退,实现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形式,实现国有资产的资本化、股份化,使国有资产在动态流转中实现保值增值。山西建筑业国有企业,一定要以此为契机,抓住机遇,用好政策,打好这场国有企业改革改制攻坚战。
①找准企业位置,确立企业改制模式。建筑业企业属于一般性竞争领域,要按照“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和“改革、发展、稳定相互促进”的原则,在企业改制中找准自已的位置,确定本企业改制的模式,从而使改制工作不失良机,少走弯路。已经改制的企业,要按照“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要求,抓好改革的深化;尚未改制的企业,一方面要按照区域性或专业化原则,规并重组子公司,缩短管理链条,妥善分流安置富余人员,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彻底剥离企业不良资产;另一方面,要加快股份制改造步伐,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成为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混合所有制,进一步焕发企业的生机和活力。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②作为国有建筑企业在改制中,要同企业发展战略相结合,通过企业改制,强化企业优势,弥补不足,从而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和增强企业活力,实现企业发展战略。
作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以推动产权有序流转,运用市场机制和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积极鼓励和引导建筑企业结合产权制度改革,加快企业兼并重组的步伐,鼓励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进行重组,组建好山西大型建筑集团企业。&
3、继续优化产业结构,加快企业优势资源重组整合步伐,发展壮大企业集团,进一步调整市场结构,实现多元化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要继续调整产业结构,提高建筑企业集中度。按照“市场需求、优势互补、企业自愿、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以具有较强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大型建筑企业为“龙头”,联合、兼并科研、设计、施工等企业,实行跨专业、跨地区重组,形成一批资金雄厚、人才密集、技术先进,具有科研、设计、采购、施工管理和融资等能力的大型建筑企业集团,以提高企业综合竞争力。建筑企业集团要加强战略管理,广纳优秀管理人才,发展核心和优势技术,健全全国各地区的营销网络,尽快使企业的经营规模、技术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净资产收益率等赶上全国同行先进水平,向国际同行先进水平迈进。
进一步调整市场结构,扩大企业经营内涵,延伸产业链,实现多元化发展。在巩固发展本省建筑市场的基础上,实施“走出去”战略,开拓省外市场,并鼓励建筑业企业发挥自身技术和管理优势,进一步加大开拓国际市场的力度。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快建立健全对外承包工程法规,不断完善监管手段和措施,并采取各种经济手段支持对外承包工程的发展。
4、加强企业自身改造,提高企业整体素质&
①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推进企业科技进步。以大企业为主体,持续推进和提高技术开发和自主创新能力,对产业结构调整和综合竞争力提高具有巨大的促进作用,这已成为当今时代的一个显著特征。因此,要大力支持大型企业重点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专利和专有技术,提高科研能力和大型现代化机械设备装备能力,大力支持大型施工承包企业提高施工设计能力,将设计与施工工艺紧密地结合起来,鼓励建筑业企业以大型工程项目为平台,组织产学研联合攻关,充分运用信息技术提升企业项目管理水平,实现建筑业的跨越式发展。同时要积极采用国内国际先进标准,鼓励建筑业企业制定具有自身特点的企业技术标准和施工工法,不断增加企业的核心技术储备。
建筑业企业要树立可持续发展理念,积极倡导清洁生产,大力推行ISO14000环境认证,将环保、节约资源贯彻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设计、施工要以营造“绿色建筑”为目标,最大限度地降低资源消耗费用。选用建筑的材料和制品,要考虑建筑物拆除后的材料可以循环利用,使建筑业成为“循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②注重人才培养,建立管好用好人才的机制。我国加入WTO后,市场竞争更具国际化,而企业竞争的关键是人才的竞争。人才竞争的本质是人才机制的竞争,建筑业企业在股份制改造中,特别要注重人才的激励和培养机制,建设四支队伍(企业领军人物、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队伍),突出两个重点(造就高层次人才、培养高技能人才),做到四个不唯(不唯学历、不唯职称、不唯资历、不唯身份),达到两个人人(鼓励人人都作贡献,人人都能成才),实现企业中各类人才的全面发展和企业自身的发展。
③着力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要确保建筑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就必须加强行业的教育培训,提高建筑业的各类人员及农民工的素质。随着建筑市场的变化,对施工企业各方面的人才要求越来越高,一个地区的建筑业没有一群好的企业家、一批优秀的管理人才,一支优秀的工人队伍是不可能持续发展的。为此,要加大对人才的培训、培养的力度。一是通过网络教育与高等学校联合办学、委托培训等方式培训企业人才;二是积极探索采用多种手段、多种途径,努力培养和提高企业家素质;三是抓好工人岗位培训与技能考核工作,切实加强对工人技能培训与鉴定工作的力度;四是提高项目经理素质,加快建造师队伍的培养,为建筑业持续发展提供了人才保障。
5、实施名牌战略,树立企业形象
名牌战略作为一种促销手段可以很好地实现企业的预定目标。现在的消费者也日益认识到名牌的价值所在,对名牌产品情有独钟。事实证明,名牌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都大大高于非名牌的同类产品,建筑企业也是如此。目前在社会上,一提起家电产品,人们便会想起海尔、长虹、春兰;一座到宴席上,就会不假思索地报出五粮液、青啤。在北京,人们提起建筑企业就会想起中建、城建、建工;在浙江,有广厦集团,这就是品牌的巨大效应。随着品牌意识的增强,品牌的作为就是产品的代码,销售竞争的有力武器。建筑企业只有顺应这一潮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经营战略,才能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根,求得生存和发展。另一方面,名牌也能为企业塑造良好的社会形象,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创造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外部环境,增强企业员工的凝聚力,吸引更多的人才。所以,创名牌和塑造良好的企业形象是增强企业综合实力,提高竞争能力,走可持续发展的助推剂。为此,一是以政策优势推进骨干企业培育,创建王牌。要通过资产重组,发展一个具有多个工程领域总承包能力,资金、技术密集,能够跨国经营的国内一流企业集团。二是促进生产要素重组,积极发展专业化公司,树立专业化发展的样板,三是致力于发展建筑劳务企业,加快劳务基地建设。四是以资产为纽带,由多个相同性质的建筑施工企业组成企业集团。在抓大的同时,积极带动和引导大批中小企业进行专业化分工协作,走“小而专”、“小而特”、“小而精”的路子。五是以科学管理促工程质量,打造品牌。只有一流的工程质量才能赢得用户,赢得市场,要以用户满意为目标,以科技进步为手段,以精品工程为标准,以动态考核为手段,强化施工项目管理,不断改进和提高工作质量、工程质量及服务质量。广泛开展QC小组活动,积极开展技术攻关活动,致力于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工程质量,增加企业效益,扩大企业的知名度,提高品牌的含金量。六是加强行业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营造文明品牌。加强对企业干部职工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丰富职工的精神生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劳动生产率。牢牢把握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引导、扶持企业加强文化建设,树立企业全面发展的典型,坚持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娱乐活动,树立昂扬向上的行业风貌,为行业的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和精神动力,着力打造本省的建筑品牌。
6、做好清理拖欠工作,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建立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
拖欠工程款是多年来困扰建筑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之一。近年来,虽然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大了清欠力度,拖欠款的势头得到了遏制,但边清边欠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建设部于2004年8月颁发了《关于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推行工程建设合同担保的若干规定(试行)》,部际工作协商会议有关部门联合制定颁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关于为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问题提供法律服务的法律援助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在近几年清欠取得很大成绩的基础上,应从建筑市场活动的不同侧面,不同角度,全方位地探索建立预防新欠的长效机制。从源头上彻底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和农民工工资问题。
7、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搞好建筑行业的诚信建设
党的“十六大”提出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健全现代市场经济的社会信用体系”的战略任务。十六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指出,“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形成以道德为支撑、产权为基础、法律为保障的社会信用制度,是建设现代市场体系的必要条件,也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治本之策”。可以说,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是企业经营发展之道,是国家治国安邦之策。目前,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
建设部从2002年起就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主体、要素、运作模式、指标体系等进行了研究,并进行试点工作。根据《建设部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制定的目标,到2010年,基本构建起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实现信息互通、互用和互认。建筑市场责任主体(各类企业和执业人员)行为诚信标准更符合建筑市场监管的需要;相关法律法规得到完善,信用体系的建设和运行做到有法可依;建立起有力的诚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建筑市场各方主体做到守法经营,依法活动;综合信用评价的市场化初步形成。
建筑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是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主导,其信用体系的总体框架,相关法律法规与管理制度、管理资源整合和组织协调、各方责任主体的信用标准、失信惩治机制的建立、与工商、金融、商务等有关部门的协作是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但也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的自律职能作用,由行业协会协助政府部门研究制定行业信用标准,参与信用征信和评价,负责具体的事务性工作;建立行业内部监督和协调机制,建立以会员单位为基础的自律维权信息平台,开展建筑市场信用体系专题研究,组织有关研讨和业务培训,开展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动态监管,努力提高建筑市场信用征信和评价工作的质量。协会在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可以开展对企业诚信等级的评定工作,并在诚信信息平台上向全社会公布。把信用体系建设列入协会工作计划,加快信用体系建设的步伐,逐步实现全省联网,继而实现全国联网,构建起全国建筑市场诚信信息平台。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使全省建筑业企业和业内执业人员形成“有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共识,支持和参与全省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并利用这个平台积极为企业的改革发展和打造品牌服务,充分发挥好行业协会在推进全省建筑业发展中的作用。(山西省统计局& 荆红社& 张利云& 张秋明& 杨艳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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