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风险衡量抵押风险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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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金融之应收账款…要点.ppt 1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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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企业采用信用方式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形成的债权性资产。 同时满足商品已经发出和收到货款或者取得收取货款的凭据两个条件时,应确认收入,此时若未收到现金,即应确认应收账款。 计价 应收账款应该按照未来现金的价值计价。 作用(优点) 1、扩大销售
赊销是促进销售的一种重要方式
两项交易: 向顾客销售产品 在一个有限的时期内向顾客提供资金 2、减少存货 无需管理费用、仓储费用和保险费用等。 存货过量:赊销和分期付款 现状(缺点) 松:影响企业资金运作,导致应收账款不能收回,形成呆账或死账 紧:一些企业走向极端,不给钱不发货,紧缩供货现象,影响企业销售,造成部分客户流失 应收账款质押融资VS存货质押融资 存货质押物不存在销售合同 应收账款下的三种主要业务模式: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保理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概念:
应收账款质押是指借款人以其自有的或第三人的应收账款债权向银行设定质押担保,以获得贷款满足其资金需要的行为。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范围:
1、针对实力雄厚的个别企业开办
2、 应收帐款的付款人为资信好、付款能力强的群体,应收账款质量高
3、借款人是生产经营稳定、有发展潜力、还款能力强的本地企业。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分析: (一)应收账款债务人的偿付风险 (二)应收账款债权虚假的风险 (三)应收账款价值难以确定的风险 (四)应收账款的时效性风险 (五)应收账款来源已抵押的风险
应收账款质押贷款 操作流程: 1.向银行提出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书面申请 2.银行根据企业信用状况、质押财产等方面进行审核和 评价 3.若银行确认可以贷款,双方签订合同,同时办理应收
账款质押登记 4.银行为借款人提供贷款 5.借款人按期还款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概念: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是指持票人将未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转让给银行,银行在按贴现率扣除贴现利息后将余额票款付给持票人的一种授信业务。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 流程图: 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的优点:
1、利用自身信用完成货款结算,降低融资成本。
2、客户可以根据需要灵活签发商业承兑汇票,操作手续简便。
3、相对于银行承兑汇票,可以有效降低手续费支出。
4、有利于企业培植自身良好的商业信用。 保理: 概念:
应收账款保理是企业将赊销形成的未到期应收账款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转让给商业银行,以获得银行的流动资金支持,加快资金周转。理论上讲,保理可以分为有追索权保理(非买断型)和无追索权保理(买断型)、明保理和暗保理、折扣保理和到期保理。 保理业务在企业应收账款中的作用:
保理业务是一种集融资、结算、账务管理和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业务,对于销售企业来说,它能使供应企业免除应收账款管理的麻烦,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1)获取融资上的好处。 (2)完善销售渠道。 (3)提高收款的能力和收款的及时性。 * * 第八组——应收账款的融资模式 组长:蒋立婷 资料收集:黄亚兰、蒋立婷、洪倩、简瑶、王勤、陈苓娉 整理:徐丽红、邵耀旦 PPT制作:俞晶晶、宣爽 回答,记录:鲁祥、邵青云、沈文雅、赵婉露 对企业的当期净收益产生重大影响,多数仍按到期可回收的价值计价 纸上资产,只拥有所有权 无支配权 银行承担所有风险 应收账款质押物具有销售合同 银行风险减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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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
&&银行13种不良资产风险防范要点,招招见血!
银行13种不良资产风险防范要点,招招见血!
不良资产是银行家心中的“痛”。如何堵截和化解风险损失是银行各级人员的重要课题。根据对近年来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总结,本文提示银行员工在授信业务操作过程中,尤应注意防范的风险。
  不良资产是银行家心中的&痛&。如何堵截和化解风险损失是银行各级人员的重要课题。
  根据对近年来银行不良资产形成原因的总结,本文提示银行员工在授信业务操作过程中,尤应注意防范以下风险,即借款人风险、借款用途风险、还款来源风险、授信条件风险、担保人风险、抵押风险、质押风险、虚假资料风险、财务风险、放款风险、他行授信风险、本行授信风险、专项业务风险。为你详细分析银行不良资产的几种风险。
  银行授信风险主要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作为银行员工,在办理授信业务过程中,尤其应该注意操作风险的防范。
  一、借款人风险
  第一,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个人风险。包括有重大健康隐患、重病已不能正常工作、非正常死亡、突然失踪和无法联系、涉及刑事案件被公安机关及司法机关传唤拘留逮捕判刑、涉及民事纠纷诉讼、被纪检部门约谈、协助调查、双规(国企员工干部)等。
  第二,管理层风险。包括高管人员或董事会成员异常变动、管理层出现严重分歧或分裂、股东结构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处于股权重大变化期间、主要关联企业或母子公司等发生不利变化、经营理念和决策混乱、经营不熟悉的业务或在不熟悉的地区开展业务、企业将进行兼并或重组、债务人借改制之机逃避银行债务。
  第三,生产环境差和开工率不足。包括营业证照不齐备、厂区环境脏乱差、劳动纪律松散、生产厂区冷清、设备陈旧落后、车间设备开工不足甚至停产、上班工人和职员稀少、工作精神状态不饱满、对企业好坏漠不关心、用电量减少(下降20%)、用水量减少(下降20%)、内部管理制度混乱、发生重大内部案件。
  第四,违法违规风险。包括触犯国家刑法、违反国家各项管理规定、非法集资、被司法机关查封银行账户或冻结资产、被新闻媒介披露不良行为、被监管部门或金融机构曝光信誉不良、被吊销证照(如营业执照、专营权、许可证、贷款证等)、被勒令停产整顿、被发现采取欺诈手段骗取银行贷款等。
  第五,企业经营风险。包括行业风险、两高一剩行业风险、产品质量风险、账户冻结风险、企业账户被查询、企业账户被冻结、生产成本大幅上升(20%)、产品销售大幅减少(20%)、库存货物问题、企业财务风险、替人担保风险、负面信用信息、资金紧张风险、员工管理出问题。
  二、授信条件与担保人风险
  授信条件风险主要包括金额超过或低于企业合理需求、期限超过或少于企业合理需求、利率不符合本行利率政策、担保条件不可接受等情况。
  担保人风险则主要包括以下四种风险:
  1、资信风险,包括担保人资信不可接受(请比照借款人风险)、超过能力过度担保、属于高风险的&担保圈&行为、担保人经营财务恶化失去担保能力、担保人在社会上有负面消息、担保人在央行征信系统出现不良记录、担保人内部矛盾严重等。
 &2、合规风险,包括违反规定的关联方担保、担保行为不符合公司章程、担保金额超过银行授信额度、担保人与借款人违规互保、企业高管不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企业借款)、配偶不愿提供个人连带责任保证(个人借款)等。
  3、资料风险,包括无效担保决议、无效担保签章、借款合同变更而担保合同未做相应变更、股东结构变化而未及时出具新股东担保决议等。
 &4、担保公司风险,包括担保总余额与净资产的比率超出监管规定、套取和挪用银行资金、发生多次赔付、发生赔付纠纷等。
  三、抵质押风险
  具体而言,抵押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七种风险:
  1、法律风险。抵押物违反法律法规不可接受;抵押物存在司法查封拍卖风险;抵押物权属不明、存在法律纠纷、存在其他权利人等。
 &2、抵押物风险。抵押物已出售、抵押物已出租、抵押房产存在长期租约、抵押物名称不符、抵押物面积有误、抵押物范围不明确、抵押物难以处置变现、土地未缴纳出让金等。
  3、抵押条件风险。抵押率不符合本行规定、抵押期限未覆盖授信期限、抵押条款对本行不利、抵押顺位对本行不利、抵押物保险单过期等。
 &4、操作风险。抵押登记的内容有误、抵押程序不符合银行规定、抵押手续不完备、房产与土地未同时办理抵押、抵押档案缺失或丢失等。
  5、欺诈风险。虚假抵押登记、虚假文件资料和签字盖章、重复抵押等。
 &6、保管不善风险。抵押物状态发生变化、抵押物出现损毁、抵押物遭受哄抢、抵押物价值大幅下降(超过10%)、抵押物被抵押人擅自处置等。
  7、评估风险。评估公司资质不符合本行要求、抵押物价值明显高估、虚假评估报告、评估报告过期等。
  四、质押风险主要包括以下五种:
 & 1、存款质押风险。伪造的质押凭证和资料、变造的质押凭证和资料、虚假的签字盖章、存款人不知存款被人质押、质押资金来源不合规、质押金额不足覆盖授信本息、质押期限与授信期限不匹配等。为你分析质押风险的种类。
  2、存货质押风险。存货的品种规格数量等不符银行要求、存货的权属不明确、存货品质以假充真、存货品质以次充好、存货价格明显高估、质押价格未按&购买价和市场价孰低&原则确定、存货重复质押、监管方资质不符合本行要求、监管方内部管理混乱(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货物未分堆码放、货物标识不明、存货保险单存在问题等。
 &3、股票质押风险。股票价格不断下跌、股票质押登记手续存在问题等。
  4、应收账款质押风险。未制定专户管理办法、未设立专用收款账户、应收账款权属不明、应收账款被重复质押、应收账款质押手续不全、资金未按时足额入账、资金被擅自挪用、有司法机构查冻扣风险等。
 &5、保单质押风险。保险单受益人未指定为银行、保险单金额未覆盖授信本息、保险单期限未覆盖授信期限、保险单内容与借款合同内容不匹配、赔付条款苛刻、保费尚未缴足、保险单尚未生效等。
  五、虚假资料风险
  1、无效经济合同风险。疑似伪造的合同、疑似变造的合同、重复使用的合同、尚未生效的合同、过期失效的合同、对银行有不当限制条款的合同、合同当事人名称等有问题、合同金额有过大或过小问题、合同价格有问题、合同确定的结算方式有问题、合同签署日期有问题、合同其他条款存在问题等。
 &2、无效借款决议风险。疑似伪造变造的借款决议、签字人员不符合企业规定、签字人数不符合企业规定等。
  3、无效担保决议风险。疑似伪造变造的担保决议、决议未经董事会同意、决议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股东会)的表决人无效、表决同意的票数不足、对表决事项的授权书不明确、决议上的签字人未获授权、表决决议过期失效、签字人签错位置、决议公证书表述不明确等。
 &4、无效签字风险。借款合同等法律文件上缺漏签字人签字、他人假冒签字人签字、他人代替签字人签字、无权签字人签字、签字人数未达到规定人数等。
  5、无效授权书风险。未获授权的授权书、超出权限的授权书、授权事项不明确的授权书、已经过期失效的授权书、难以核实真假的授权书等。
 &6、无效发票风险。客户提供不出银行要求的发票、发票的区位码有问题、发票的流水号有问题、重复使用的发票、已经作废的发票、向税务机关查询不到的发票、与常理不符的大金额发票、复印件模糊不清难以辨别的发票等。
  7、无效印鉴风险。印鉴未在公安部门备案、印鉴未在工商管理部门备案、印鉴与公安工商备案的印鉴不符、借款合同等文件上的印鉴与银行预留印鉴不符、发现客户在使用多套公章、已注销的公章、已失效的人名章、现企业更名后仍使用旧公章、伪造印鉴、变造印鉴等。
  六、财务风险
  银行在实际操作中的财务风险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第一,财务管理风险。财务制度不健全或管理混乱、不能及时或拒绝提供财务报表等资料、对外提供多套报表、提供虚假报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是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等。为你详细讲解财务风险。
  第二,财务报表中问题。在实际操作中需特别关注财务报表中的异动,主要包括:
 &1、负债率增加。资产负债率较年初有大幅上升、资产负债比例过高等。
  2、流动性下降。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下降、固定资产以外的非流动性资产增加、流动比率较年初大幅下降、速动比率较年初大幅下降等。
 &3、应收账款难收。应收账款周转期延长、应收账款金额或比例增加、应收账款增幅超过销售收入增幅、应收账款占流动资产比重过高、应收账款逾期账户过于集中等。
  4、存货过多。存货激增、存货周转率比上年同期有较大下降、存货账实不符等。
 &5、债务过大。短期债务异常增加、长期债务大量增加等。
  6、投资过多。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占净资产比重过高、挤占挪用流动资金搞固定资产投资、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比上期明显增加但无重大资金来源等。
 &7、资本不足。注册资本变更减少、注册资本未按规定到位等。
  8、销售下降。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虽销售量上升但利润率下降、销售量利润率低于同行业平均水平或比上年同期下降较多等。
 &9、现金流异常。经营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大幅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筹资活动产生的净现金流量变化过大等。
  10、其他问题。相对于销售额及销售利润而言总资产增长过快、相对于销售而言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增长过快、银行存款余额和结算量不断下降、未交税金比上期明显增加且无正当理由等。
  七、专项业务风险
 &1、政府平台风险。行政区划发生变更、管理部门和人员变更、借款人的主要股东变更、借款建设的项目规模过大、银行资金使用方向不明、贷款资金用途无法监控、发现资金被挪用、担保条件变差、原定的还款条件无法落实、还款资金来源出现问题等。
  2、房地产开发贷风险。开发商过多拿地和开发项目、房地产开发的五证不齐全、建设工程资金紧张、销售进度不理想、销售款回笼不及时、还款资金被挪用、出现司法纠纷等。
 &3、钢铁金融风险。生产商未将货物发到银行指定的仓库、经销商货管出问题(详见存货质押风险)、经销商未将销售货款按时足额划入监管账户、经销商挪用资金、监管方账账不符和账实不符、监管方未经银行同意擅自放货、质押钢材被司法查封、还款资金不落实等。
  4、汽车金融风险。经销商以虚假资料骗取银行授信、汽车合格证未按时提交银行保管、超出授信额度开票、汽车销售出现困难、经销商隐瞒银行私下售车、库存车辆短缺、开票保证金账户存在管理问题、汽车销售回款入账不及时、汽车保险单存在问题、陷入民间高利贷、为他人担保出现问题、财产被法院查封、经营失败倒闭等。
 &5、贸易融资风险。贸易背景的真实性可疑、借款人与贸易不相关、授信品种与银行审批要求不相符、担保条件不落实、销售量比往年下降、商品库存大量积压、商品质量出现问题、发生贸易纠纷、涉及司法纠纷、销售回款困难、因汇率波动发生损失、挪用银行资金、短款长用、投资失败、不能提供银行要求的发票、提供虚假发票等。
  6、票据开票风险。开票申请人出现问题、开票担保人出现问题、虚假的贸易背景、虚假的交易合同、关联方联手开票套取银行资金、开票用途不符合银行规定、开票金额有问题、开票日期有问题、开票保证金来源有问题等。
 &7、票据贴现风险。发票与购销合同不符合、发票重复使用、伪造变造发票、发票印鉴等资料模糊不清、出票行告知接到过多次查询、出票行告知是&以大带小&开票等。
  另外,在实际授信中,银行还需注意借款企业的借款用途、还款来源、他行授信以及本行授信与放款风险等。因篇幅所限,本文只是列出了授信业务操作中的主要风险点,而对于这些风险应如何识别与防范,则是银行各级领导和管理部门需要花更多时间精力,下更大功夫去研究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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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各种武功秘籍,催收“江湖”也一样。平台的催客们个个都练成了一身催收的本领。
小额贷款公司在对小微企业或个人进行放贷时,往往面临着较高的风险。无论是从客户的背景、历史经营、借款用途、还款来源、政策变化等方面,都要进行详尽的排摸,信贷调查就显得尤为重要。企业内训总结了120条信贷客户的风险预警信号,信贷员若发现客户有下列情况就要注意信贷风险的发生,提前做好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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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质押贷款风险点及防控措施(含贷前、贷中、贷后)
&◆点击上方蓝字“信贷白话”关注 ◆文章全部原创 ◆转载须注明来自公众号“信贷白话”(微信号:xdbh01)及作者作者/陈照& & && 2007年《物权法》及央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出台后,应收账款质押逐渐成为银行信贷业务常见的担保方式,尤其是在为核心制造业企业和贸易类企业提供授信支持时,受谈判能力或抵押率限制,银行往往不能获得足值的固定资产抵押,选择合格的应收账款作为质押就成为必由之路。但随着我国经济步入新常态,部分企业的财务经营情况不佳,个别地区的社会信用环境恶化,通过应收账款质押骗取银行贷款、或由于银行贷后管理失察导致应收账款质押落空的案例比比皆是。如某行出现的不良案例:A钢贸公司向银行申请2亿元授信总量,全部为短期流贷,用于日常经营周转。该公司向银行提供其与B建筑公司价值10亿元的钢材采购合同,作为新增授信的主要依据,并将对应的10亿元应收账款质押给银行。后A公司由于经营困难,无力偿付银行贷款,银行向B公司追索,要求B公司按照应收账款质押合同进行给付。但经核实,B公司与A公司实际发生的交易货值仅1亿元,其中,7000万元以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通过他行账户汇划,实际存在的应收账款仅3000余万元,无法覆盖银行授信余额,导致贷款出现不良。本文拟从定义、主要风险点、风险缓释措施三方面入手,阐述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的操作要点,便于信贷人员全面了解应收账款质押贷款业务及风险防范。1定义(一)基本概念在法律上,应收账款是指权利人因提供一定的货物、服务或者设施而获得的要求义务人付款的权利,包括现有的和未来的金钱债权及其产生的收益,但不包括因票据或者其他有价证券而产生的付款请求权(《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第四条)。而在会计上,应收账款是指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营活动,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收取的款项,主要包括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等应向有关债务人收取的价款及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二)应收账款的确认时间应收账款确认时间与营业收入的确认标准密切相关,通常在销货完成、商品所有权转移给买方或劳务提供时予以确认。需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1)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2)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出售的商品实施控制;(3)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能够流入企业;(4)相关的收入和成本能够可靠的计量。除了极个别的情况,只有已经发生(即已经确认)的应收账款才能作为质物,有了销售合同并不等于有应收账款,卖方部分履行合同义务也不等于有应收账款。(三)可质押的应收账款1、特点(1)具有可转让性;(2)仅限于金钱债权;(3)以已经发生的应收账款为主(如已经发生的销售货款、贷款、租金);(4)以未来的应收账款作为出质标的,限于有基础法律关系但尚未发生的应收账款(如:企业未来的营业收入不能作为出质权利,但公路、桥梁等不动产收费权虽债务人不特定,但收费基础法律关系——不动产经营权确定,收费稳定,可以作为出质权利);(5)企业经营权以及各种特许经营权虽可产生预期收益,但不具备应收账款性质,不得作为应收账款质押。2、类型(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5)提供贷款或其他信用产生的债权。值得关注的是,业务实践中长期存在的以学校教育收费权、医院医疗收费权、旅游景点门票收费权、寺庙门票收费权作为质押标的物,以及以理财产品或信托收益权作为质押标的物的新型应收账款质押,在法理上均存在一定瑕疵,需审慎叙做。以后将专题论述。2主要风险点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主要风险点是信用风险、法律风险和操作风险。(一)信用风险1、借款人(或出质人)的信用风险(1)虚假的应收账款:主要是假合同、假发票(真发票也可撤销)、假交易;(2)按照会计准则不能被认定为应收账款:主要是未来应收账款和附回购条款的应收账款;(3)价格虚高:指出质人或借款人虚报应收账款价格,超过合同或实际应付金额;或货物折扣销售,且出库价与返还折扣双条线记账;(4)转让已质押的应收账款或再次出质。2、债务人(即出质人的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1)履约能力存在瑕疵:主要指是债务人历史违约记录多或应收账款账龄偏长;(2)履约意愿存在瑕疵:主要是指强势买方一般会固定付款银行及账号,或以票据方式付款;债务人行使抗辩权或抵销权。(二)法律风险1、设质标的权利难以限制。如出现下述情况,质权人的权利都将面临实质性风险:(1)当出质人擅自转让债权,而受让人是善意第三人时,将影响质权人实现权利;(2)债务人行使抵销权。应收账款质押设立时,如出质人明知其对应收账款债务人负有同种债务或必将负有同种债务,仍将应收账款出质的,应收账款债务人对出质人拥有的法定抵销权应优于应收账款质权得到法律保护;(3)出质人放弃或以赠予方式间接放弃应收账款;(4)出质人出质后,合同双方补充约定合同债权不得转让。2、如未通知债务人,将影响质押效力。根据《合同法》第80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根据《物权法》第209条、第223条,可转让性是设质的前提条件,质押可视为附条件的债权转让。因此,如未通知债务人,应收账款质押将不发生效力。3、应收账款质权的确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应收账款质押属于权利质权,却无权利凭证,目前采用“书面质押合同 登记”的方式进行确权。但是,由于“权利虚假”、“价格虚高”等失信行为的存在,加之质押登记存在的多个漏洞,甚或可撤销合同、可撤销乃至虚假发票,应收账款质权的确权存在较大不确定性。4、应收账款质权的实现存在较大不确定性。(1)如出质人怠于行使权利,质权人应及时行使代为求偿权;(2)债务人向出质人付款后(无论以何种方式),应收账款即归于消灭,质权也随之消灭,银行无法优先受偿,也不能对抗司法机关查冻扣;(3)出质人挪用款项,无法追及债务人;(4)如出质人破产清算,应收账款质押难以优先受偿,银行债权与一般债权无异。(三)操作风险1、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的效力《物权法》第228条第1款规定,以应收账款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信贷征信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采登记要件主义)。征信机构是指人民银行应收账款质押登记系统(www.pbccrc.org.cn)。但登记设立是否必然意味着排他性呢?答案是否定的。同一笔应收账款可由不同质权人在系统同时办理多次质押登记;如同一笔应收账款质押给不同银行,均办理登记,则登记在先的质权优于后登记的质权,质权人必须防范重复质押导致的风险。2、防止出现质押登记失效(1)出质人要素变更引发的风险。银行办理登记时所填写的出质人法定注册名称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发生变更的,银行应当在变更之日起4个月内办理变更登记。如果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质押登记可能失效。(2)质押期限届满引发的风险。银行办理的质押登记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登记期限界满,质押登记失效。如果银行在登记期限届满前90日内未及时进行展期登记手续,将可能引发质押登记失效,从而丧失第二还款来源。3、质押登记不规范的风险(1)未上传登记协议或者上传有瑕疵的登记协议;(2)在登记“收费站收费权质押”时未说明该权利对应的基础合同、权利存续期限、收费权种类等信息;(3)在登记系统中录入“销售类应收货款质押”时,未描述货款所对应的基础合同、金额、货款到期日、发票号等信息;(4)在“质押财产”的“描述栏”内明确注明“具体质押财产内容见附件: 《应收账款质押合同》的约定”,但是实际上并未上传该附件。如出现上述问题,将会导致:第一,质押财产界定不清,应收账款无法特定化,权利难以主张;第二,应收账款质押公示效力下降。、3风险缓释措施为有效防范应收账款质押授信存在的诸多风险,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应环环相扣、各司其职,重点关注以下问题:(一)贷前调查1、KYC(了解客户):客户经理应全面掌握客户的主营业务、财务状况、与下游合作时间及信用记录、账期、结算方式等要素。2、KYB(了解产品):客户经理应全面了解应收账款质押贷款的主要风险点、业务操流程(SOP)、风险防范措施及救济手段。3、KYCB(了解客户的业务):客户经理应全面了解借款人交易对手的资信状况、履约能力及意愿、对应收质押的配合程度。(二)贷中审查1、防范信用风险(1)尽责审查人员要识别“应收账款”的“可质押性”及其真实价值;(2)应充分意识到应收账款质押有限的风险缓释效果;(3)应将借款人(或出质人)交易对手纳入审查范围;(4)应设置严格的财务触发条款。2、防范法律风险(1)应要求在质押合同中设置限制出质人再次转让或出质条款。(2)要求出质人通知债务人,并由债务人对合同、应收账款金额、付款方式、时间、是否存在抵销权等要素进行书面确认。(3)对于新型应收账款质押,应要求银行内部法律部门或外部律师事务所出具明确法律意见。3、防范操作风险(1)要求签订三方资金监管协议,锁定付款方式、付款时间。(2)提示业务发起部门重点关注应收账款质押登记操作合规性,并在授信年审中予以重检。(3)要求借款人建立收入归集专户,限制账户内资金转出,防止挪用。(三)贷后管理1、借款人管理:重点关注借款人财务指标的重大变动、经营范围或模式的重大变动、税票真实性、账户流水、合同执行情况。2、债务人监控:重点监控债务人履约能力及意愿的重大变化、付款方式及付款时间是否正常、是否与借款人签订不利于银行的补充协议。3、制定保全预案:包括追加第二还款来源、查封专户、将专户内资金转为保证金质押或存单质押、行使撤销权或代为求偿权。& & & & 本文较为全面、精炼地论述了应收账款质押业务及其风险防范。作者陈照是某银行信贷分析专业人士,具有银行总部及基层工作经验,稍后博主还将邀请他以案例形式继续阐述相关问题。为方便学习讨论,今日第二栏附有央行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办法》。&&&&&&&&&&& ------信贷白话博主'信贷白话'订阅号由一位老信贷人创办,目前已有五万多人关注订阅,欢迎你投稿、转发!长按二维码, 关注“信贷白话”投稿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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