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餐费计入什么科目补贴应该按工资薪金还是职工福利费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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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 税 & 筹 划
解读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
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
秦文娇 崔昌奉
山东省滨州市公路管理局 256600,滨州公路工程处 256612
为加强企业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维护正常的收入
财企 f号的发布无关。
分配秩序,保护国家、股东、企业和职工的合法权益,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
不久前,财政部下发了 《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
十四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第四
管理的通知》 财企 2『0o912a2号 ,与 《国家税务总局关
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
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
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
f200913号 相比,新的规定在以下方面值得关注:
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一 、 福利费纳入工资总额不会导致职工多缴个人所
按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生活补助费范围确定问题
的通知 》 国税发 [号 规定: “一、企业、
财企 2『009]242号文第二条规定:企业为职工提供的
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
交通、住房 、通讯待遇,已经实行货 币化改革的,按月
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是指由于某些特定事
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住房补贴、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
件或原因而给纳税人或其家庭的正常生活造成一定困
通讯补贴,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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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非现金福利不征个税_新闻中心_新浪网
国税总局称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征个税
单位非现金福利不征个税
  据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4月11日,正值全国第21个税收宣传月期间,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在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就个人所得税等问题接受在线提问。
  出差交通、餐费补贴 报销不征个税
  有网友提出,单位给出差人员发的交通费和餐费补贴是否计征个税?每月通讯费补贴是否也是如此?
  卢云介绍,根据规定,单位以现金方式给出差人员发放交通费、餐费补贴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计征个税,但如果单位是根据国家有关标准,凭出差人员实际发生的交通费、餐费发票作为公司费用予以报销,可以不作为个人所得计征个税。
  卢云还介绍,关于通讯费补贴,如果所在地规定了通讯费免税标准的,标准之内不计征个税,如果未规定,单位发放此项补贴,应计征个税。
  卢云说,根据规定,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计征个税,但目前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计征个税。
  卢云还说,对个人因公在城区、郊区工作,不能在工作单位或返回就餐,确实需要在外就餐,根据实际误餐顿数,按合理的标准领取的误餐费不征个税;对一些单位以误餐补助名义发给职工的补贴、津贴,应计征个税。
  补充医保应纳税 独生子女补贴免征个税
  现实生活中,单位给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是否计征个税?独生子女费、安家费呢?
  卢云说,按现行个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征个税。
  针对独生子女费,卢云介绍,独生子女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不征税,但所说的“独生子女补贴”,是指各地规定数额标准之内的补贴。
  针对安家费,卢云还介绍,按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暂免征收个税,如不符合规定或以“安家费”名义向员工发放收入,应作为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单位代扣代缴个税。
  针对个人转让自建房,无相关发票该如何计征个税?
  卢云介绍,根据规定,对于财产转让所得项目,如果纳税人无法提供财产原值,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财产原值,并据此计征个税。职工福利费会计核算
职工福利费会计核算
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会计核算问题
提要:人工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成本,随着经济的发展,其包涵的内容日趋丰富。根据新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的核算内容和核算要求与以往相比发生了许多变化,其涉及的相关税务问题也困扰着广大财务人员。
关键词:职工薪酬;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
人工成本是企业生产经营中的主要成本,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按与国际准则趋同的原则,规范了职工薪酬的核算方法,本文就职工薪酬的两个主要内容即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做如下阐述。
一、概念及会计核算内容
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按新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科目中核算。
职工福利费是企业对职工劳动补偿的一种辅助形式。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的相关内容,职工福利费具体包括发放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以下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集体福利:一是为职工卫生保舰生活等发放或支付的各项现金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如职工因公外地就医费用、职工疗养费用、自办食堂经费补贴或者统一供应误餐支出、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供暖费补贴、防暑降温等;二是企业尚未分离的内设集体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折旧、维护和工作人员的人工费用;三是职工困难补助,或者企业统筹建立和管理的专门用于帮助、救助困难职工的基金支出;四是离退休人员统筹外费用;五是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职工异地安家费、独生子女费、探亲假路费,以及符合企业职工福利费定义但没有包括在通知各条款中的其他支出,按新准则社会保险费在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科目中核算,不再在福利费中核算。按新会计准则在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中核算。
二、核算要求
(一)按新准则的要求,有关工资薪金、职工福利费的支出均要经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以便完整归集人员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
贷:银行存款
(二)福利费不再按工资总额的14%进行计提,实际发生时,按实际发生额进行核算。
(三)企业以货币或非货币形式给企业全体员工发放的节日补贴,过去许多企业都在福利费中核算。根据财政部《关于企业加强职工福利费财务管理的通知》(财企[号文的规定,对于企业给职工发放的节日补助、未统一供餐而按月发放的误餐费补贴,明确纳入工资总额管理。
(四)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如果已实行货币化改革的,按月按标准发放或支付的交通补贴或者车改补贴、住房补贴、通讯补贴,无论是直接发放给个人,还是个人提供票据报销后支付,由于已形成对劳动力成本进行普惠制定期按标准补偿的机制,具有工资性质,因此,应当纳入职工工资总额。尚未实行货币化改革的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交通、住房、通讯待遇相关支出,如企业为职工提供的上下班班车、集体宿舍等相关费用,作为职工福利费管理。
三、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要求
(一)企业所得税法对工资薪金税前扣除的要求。按原企业所得税法,内资企业(除工效挂钩企业)的工资按计税工资税前扣除,超出部分均要纳税调整。按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那么什么是“合理工资薪金”,合理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税务机关对企业工资薪金进行合理性确认时,可按以下原则掌握:
第一,企业制定了较为规范的员工工资薪金制度;
第二,企业所制定的工资薪金制度符合行业及地区水平;
第三,企业在一定时期所发放的工资薪金是相对固定的,工资的调整是有序进行的;
第四,企业对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已依法履行了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义务;
第五,有关工资薪金的安排,不以减少或逃避税款为目的。
(二)企业所得税法对福利费税前扣除的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人员的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2)为职工卫生保舰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的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金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
(3)按照其他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费,包括丧葬补助费、抚恤费、安家费、探亲假路费等。
2、新的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职工福利费的税前扣除较原税法发生了重大变化。计算扣除的基数是工资薪金总额而不再是计税工资,企业的职工福利费支出是在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标准内据实扣除,而不再是按计税工资14%计算扣除。与原税法规定的主要区别:一是企业不再按一定的标准从成本费用中计提;二是能在税前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必须是已经发生的职工福利支出;三是计算扣除的基数不同,原税法计算扣除的基数是计税工资,而新企业所得税法计算扣除的基数是工资薪金总额。
3、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应该单独设置账册,进行准确核算。没有单独设置账册准确核算的,税务机关应责令企业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改正。逾期仍未改正的,税务机关可对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进行合理的核定。
四、工资薪金、福利费涉及个人所得税的相关问题
(一)除工资、薪金以外,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也被确定为工资、薪金范畴。其中,年终加薪、劳动分红不分种类和取得情况,一律按工资、薪金所得课税。津贴、补贴等则有例外。根据我国目前个人收入的构成情况,规定对于一些不属于工资、薪金性质的补贴、津贴或者不属于纳税人本人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收入,不予征税。这些项目包括:(1)独生子女补贴;(2)执行公务员工
《职工福利费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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