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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某公司于5年前以出让方式取得一宗面积年使用权的土地,并于3年前建成物业投入使用,总建筑面积为5000m2。现时重新取得40年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为2000元/m2,重新建造建筑物的建安成本为600万元(建设期为2年,第一年投入40%,第二年投入60%,可视为年中集中投入),管理费用为建安成本的3%,年利率为6%,销售税费为90万元,开发利润为120万元。门窗、墙面等损坏的修复费用为8万元;装修的重置价格为140万元,平均寿命为5年;设备的重置价格为100万元,平均寿命为10年;假设残值均为零。试计算该宗房地产现时的价格(土地资本化率为8%)。
2、解:(1)运用成本法计算公式为:
房地产价格=土地重新取得价格+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建筑物折旧(2)求土地的重新取得价格:因该土地使用权为40年,已过去了5年,故要求土地使用权为35年的价格为:V35=V40×K35/K40=×(1+8%)40-35[(1+8%)35-1]/[(1+8%)40-1]=390.94万元
(3)计算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①建安成本=600万元②管理费用=600×3%=18万元③投资利息=(600+18)×40%×[(1+6%)1.5-1]+(600+18)×60%×[(1+6%)0.5-1]=33.54万元④销售税费=90万元⑤开发利润=120万元建筑物的重新购建价格=600+18+33.54+90+120=861.54万元(4)计算建筑物的折旧额:①门窗、墙面等损坏的折旧额=8万元②装修部分的折旧额=140×1/5×3缉伐光和叱古癸汰含咯=84万元③设备部分的折旧额=100×1/10×3=30万元④长寿命项目的折旧额=(861.54-8-140-100)×1/38×3=48.44万元建筑物的折旧总额=8+84+30+48.44=170.44万元⑤该宗房地产的现时价格=390.94+861.54-170.44=1082.04万
提问者采纳
你的答案没有什么问题,步骤正确。
过程2的390.94万元按照那个公式算不出来。V35=V40×K35/K40=×(1+8%)40-35[(1+8%)35-1]/[(1+8%)40-1]=390.94万元
先求k值比较好算,k35=1/(1+8%)35-1,以此推算k40
采纳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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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甬温线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 - 民商法新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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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温线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
&&日14:57&&新华网
  新华社温州7月29日电 (记者 柴骥程、岳德亮) 新华社记者29日从“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了解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过与事故遇难人员家属具体协商,“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标准为91.5万元。
  此前,善后工作组与部分家属就赔偿问题进行了初步沟通协商,主要依据国务院2007年颁布的《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达成了赔偿50万元的意向协议。随后,又认真听取了遇难人员家属等意见,充分进行了法律论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员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规定的,赔偿权利人有权选择按侵权责任法要求赔偿的精神,本着以人为本、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并与遇难者家属进行了进一步的沟通协商,总指挥部研究决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为确定“7·23”事故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依据。
  “7·23”事故遇难人员赔偿救助金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费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合计赔偿救助金额91.5万元。
  据了解,对于已经签订意向协议的遇难人员家属按照新的赔偿救助标准执行,受伤人员的赔偿方案也已着手依法研究制订。总指挥部还要求对于这次事故伤亡人员今后家庭生活困难的,所在地政府要千方百计、通过各种渠道加以关心和帮助。(完)
铁道部否认曾宣布中止动车事故救援遭质疑
&&日04:06&&新京报
 据新华社电 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昨日说,调查组将认真严格履行调查组职责,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各项工作,结果争取在9月中旬公布。
  骆琳指出,事故调查工作将全方位、多方面,从各个环节认真细致查找造成事故的原因,用数据和事实说话,对关键环节和关键问题要进行论证和复核验算,原原本本、客观公正地对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进行忠于事实的判断和论证。“既要覆盖技术层面,又要覆盖管理层面,全面深入细致地把情况搞准查实,做到程序严密、调查严谨、证据确凿科学有力。”
  骆琳表示,事故调查组将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一查原始资料,包括有关行车调度、指令传达、通话记录,以及“黑匣子”信息内容等,并进行科学深入细致分析。二查现场,对现场任何一个地点和环节都要认真进行详细勘查,做好相关技术检测检验。三查设备设施,包括信号设施、行车设备、监控装置等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四查管理,包括各个环节的安全管理、列车运行组织管理等是否存在漏洞,是否存在“三违”等问题。五查控制系统,包括列车制动系统是否正常,调度指挥系统等是否规范。六查制度,包括安全培训、行车指挥、岗位操作等规章制度是否健全或存在不落实等情况。
  “调查既不放过任何一个环节、细节,也绝不回避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关心和热议的任何一个问题,要通过对各方面的认真深入调查,确保事故原因彻底调查清楚,确保调查的结论经得起实践和历史的检验。”骆琳说。
  ■ 说法
  铁道部否认过早宣布中止救援
  称因为抢险人员“争分夺秒”,为救出小伊伊争取宝贵时间
  本报讯 (记者刘春瑞 实习生秦悦)铁道部“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前线指挥部负责人指出,近日一些媒体报道事故救援中,“铁路官员24日曾宣布,车厢内无生命迹象,救援结束,但现场又搜救出生还者”。这种说法完全没有根据。
  这位负责人介绍,地方公安、消防、武警和铁路等各方人员一道,积极开展了全面的搜救工作。前方指挥部要求所有救援者第一位的任务是救人,必须争分夺秒,绝不放弃,直到最后一刻。事实上,现场指挥部没有任何人宣布停止救援。正是现场抢险人员争分夺秒、一刻不停地施救,才为后来救出小女孩伊伊争取了宝贵时间。
  这位负责人表示,事故现场的列车车厢被撞挤压严重,加之周边环境复杂,音频探测仪无法穿透列车铁皮。又由于事故车厢空间很狭小,视频探测仪也施展不开。可以说,生命探测仪在当时事故现场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虽然,救援人员对每一个车厢都仔细进行了探测,但现场对生命的搜救并没有完全依赖于生命探测仪等设备。正因此,在生命探测仪探测“车厢内无生命迹象”的情况下,救援人员仍然继续坚持搜救,最后才搜救出小伊伊。
  【追问】
  当事记者公布“搜救结束”证据
  昨日,铁道部否认曾宣布中止救援,并表示生命探测仪在当时事故现场发挥的作用是“有限”的。对此,多名到现场报道救援的记者提出质疑。
  根据南方电视台编导徐静提供的视频,24日上午10时,一位救援人员介绍,“现场的救援人员搜救已经结束,目前主要是清理现场。”徐静本人在微博上说,后来她多次询问过搜救人员,对方的答复就是,里面没人了。活的都救出去了!
  事实上,铁道部24日在温州召开新闻发布会时,有记者提问“救援结束为什么还会发现最后那个幸存的女孩?”铁道部新闻发言人王勇平并未否认救援结束,只是表示:“这是一个奇迹。”
  而据当天央视新闻频道的报道,现场粗略计算有10辆挖掘机、1辆镐头机、2辆大铲车和吊车都在紧张地运转。记者表示,“经过连续6轮的人员搜救,在凌晨4点左右,在没有生命体征现象之后,他们才开始决定要清理现场。因此,有这么多挖掘机、重型机在清理现场。”
  ■ 回访
  医护要抱起小伊伊被总理制止
  项炜伊目前已能进食西瓜和流食,晚上经常做噩梦
  本报讯 (记者吴伟 陈宁一)两岁零八个月的幸存者项炜伊,和她床头摆着的一只戴着粉红帽子的金发小麦肤色洋娃娃,昨日上午一齐见到了温家宝总理。
  医护人员试图把精神状态良好的小伊伊抱起来,但被温家宝阻止了,他握住小伊伊的小手摇了摇,看着她。小伊伊把眼神偏向了身边的洋娃娃。温家宝用左手轻轻地为小伊伊拉上了被子。
  医护人员介绍,目前小伊伊已经能进食西瓜和流食,生命体征平稳。温家宝说,要好好照顾孩子,政府会关心,人民会关心,大家一起来关心。
  昨天早上7时许,小伊伊进行了第二次手术。手术完成后被送回ICU。
  27日,心理危机干预专家赵国秋也探视了小伊伊。“小伊伊晚上经常做噩梦、惊叫。常常因为害怕而哭泣,情绪也十分不稳定。”赵国秋说,这是典型的事故后心理应急反应。伊伊的年纪小,对话交流困难,同时,为了配合治疗,院方还采取了麻醉等手段,因此难以与干预专家建立起有效交流。 赵国秋呼吁暂缓爱心人士和媒体打扰,以给她最大程度的身心恢复时间。
  小伊伊的伤势牵动人心,每天都有民众前来关心和问候。昨晚,一名小伙子带着自己给小伊伊选的蓝色洋娃娃,无奈地被阻止在ICU门口。小伙子红着眼说:“我在电视上看到她就觉得心疼,睡不着觉。”
动车事故问题信号设备设计方道歉避谈担责
&&日04:06&&新京报
  到底是灯的问题,还是其他什么问题,这个我不再说了,因为这是属于技术问题,我说多的话,你们会……
  ——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田振辉
  本报讯 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称,温州动车追尾事故,因温州南站信号设备设计存在严重缺陷。他透露该设备由北京一家研究设计院设计。昨天,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下称北京通号院)发布道歉信,称其会“敢于承担责任,接受应得的处罚”。到了下午,针对发道歉信是否意味着对事故承担责任时,该院党委宣传部部长受访时称“这个不好说”。
  信号机设计单位道歉
  昨天上午10时许,北京通号院在其官网首页发布道歉信。
  道歉信称,面对惨痛的事故结果,一定会配合事故调查工作,敢于承担责任,接受应得处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追责,对死难者表示最深切的哀悼,并对伤者及死难者家属表示最真诚的歉意。
  设计院称担责“不好说”
  道歉信发布不久,众多媒体赶到北京通号院要求采访,公司将媒体安置在旁边一家酒店。下午3时,该院党委宣传部部长田振辉接受采访。
  对于为何发布道歉信,田振辉表示,作为甬温线设计单位之一,不回避问题,不管什么原因,都本着对人民财产造成的损失深感悲痛,对死难者表示深切的哀悼。田振辉说,道歉信就是本着这个目的写的。
  当记者问及甬温线问题信号设备是否属于北京通号院责任时,田振辉再三表示,事故原因还没调查清楚,具体的技术问题她不能回答。
  对于该设计院刊发道歉信是否意味着对事故承担责任,田振辉未直接回应,只回应“这个不好说”。
  设计院官网被黑
  昨日下午,记者登录北京通号院网站,发现该网站被黑。
  网站上首先写着:Hacked by sunwear!just for fun!”(被“sunwear”黑,纯属好玩)。随后,黑客写道:我建议你们公司要额外补偿遇难者家属,还需要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生命本无好坏,是好是坏全在你自己,做事摸良心。最后,黑客以《基督山伯爵》里面的句子结束:人类的一切智慧是包含在这四个字里面的,等待与希望。
  下午3时,记者再次登录该网站,发现网页无法显示。
  7月28日,在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上,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表示,初步查明,事故原因是温州南站信号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导致雷击后信号设备本应显示红灯错误显示为绿灯。
  据媒体报道,铁道部运输局26日向各铁路局传真下发调度命令,要求从7月27日凌晨起排查由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设计的CTCS系统。
  ■ 对话
  “发道歉信是表示一个态度”
  责任 具体事故原因还在调查
  记者:可以讲一些你们道歉信的内容吗?敢于承担责任,接受应得的处罚,还有对相关责任人有一个追究处理,那句话怎么解释?
  田振辉(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党委宣传部部长):道歉这件事,实际上是我们表示一个态度。作为中央企业的一个下属单位,作为甬温线信号设计的建设设计单位之一,本着对社会公众负责的态度,我们不回避问题。而且不管什么原因,我们都对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深感悲痛,对死难者表示最深切的哀悼。所以,道歉信是本着这么一个态度。
  记者:你说就是责任可能不在你们?
  田振辉:事故的具体原因,还在调查当中。我们作为建设设计单位之一,具体结果没有出来,不好再进一步去说。
  记者:那为什么要出这个道歉信呢?你们没有做错,你道歉什么?
  田振辉:毕竟作为建设设计单位之一,信号存在缺陷。
  记者:如果是你们犯错,谁要负责?
  田振辉:我们不回避问题,该负什么责任就负什么责任。
  记者:公司有没有领导被免?
  田振辉:不管什么原因,我们都会进行相关的处理。
  设备 技术问题不太好解释
  记者:出现故障的信号设备在什么路段?
  田振辉:这些具体的技术问题我不太好讲,不太好解释。
  记者:讲一讲系统是怎么样的?
  田振辉:我是宣传部长,对于技术问题上,我不是很了解。
  记者:那还有什么其他铁路是用你们的系统?
  田振辉:现在甬温线在用。其他地方的话,因为这是技术问题,我不太了解。你们能到网上看。
  记者:还有一个问题,安路生说由于温州南站信号设备上存在严重的缺陷,存在什么严重的缺陷?
  田振辉:因为我刚才还讲了,现在还在调查之中,只是说信号设备缺陷。因为我不是很懂技术,信号设备还有好多,所以要进一步调查。到底是灯的问题,还是其他什么问题,这个我不再说了,因为这是属于技术问题,我说多的话,你们会……
  记者:你们的产品在全国有多少条线路在用?
  田振辉:我没有做过统计。
  记者:既然正在调查中,你为什么叫我们来酒店?
  田振辉:我还是这句话。我希望大家别在外面别太热了。
  检查 公司产品全都进行检查
  记者:在其他还在用你们公司系统的线路,要不要停用检查?
  田振辉:事故调查结果分析出来以后,我们的设备,包括整个程序,还会做进一步的整改。但现在还谈不上整改,因为还在调查当中。
  记者:你们现在不打算检查?
  田振辉:我们现在都在进行检查。
  记者:在全国范围内进行自查?
  田振辉:凡是我们设计的东西,我们都在进行检查。
  记者:为什么不停用检查,万一再有意外?
  田振辉:这是技术问题。你相信我们,我们肯定是在做这方面的检查。
  记者:我们在你们单位门口看到关于北京地铁10号线的资料,是不是也是用你们的信号设备?
  田振辉:你既然看到了,这个我就……
  道歉信 不会受到铁道部压力
  记者:是谁让你们出这个道歉信,有没有受到铁道部的压力?
  田振辉:我们不会这样。我们是本着对人民财产负责(发道歉信),因为我们是建设设计单位之一。
  记者:公司跟铁道部是一个什么关系?
  田振辉:我好像说不太清楚。
  记者:23号出事的时候,你们没有反应?
  田振辉:我们的检查工作一直在进行,包括配合。
  记者:为什么27号才发出道歉信,作为建设单位之一,为什么不23、24号就发?
  田振辉:我们现在还在配合国务院做这个检查。因为这个事情我们是逃脱不了的,我们也在调查到底与我们有没有相关。
国务院公布动车事故调查组名单
本报讯(记者邓杭)昨天,国务院“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组全体会议,在温州宣布了调查组组成人员名单,并明确了调查组的主要工作职责。
调查组名单。
  骆琳任调查组组长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宣布,安监总局局长骆琳任组长,安监总局副局长王德学,监察部副部长郝明金,铁道部副部长彭开宙,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鸣起,浙江省副省长毛光烈为副组长;成员由国家和浙江省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调查组下设技术组、管理组、综合组,同时邀请部分专家组成专家组。
  同时,调查组还邀请了最高人民检察院铁路运输检察厅副厅长徐向春、副厅级检察员曹康、正处级检察员王亚卿和渎职侵权检察厅重大责任事故调查办公室主任牛正良参加事故调查。
  8教授组成专家组
  为全面深入科学地做好事故调查分析,事故调查组邀请了包括“两院”院士在内的分别来自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北京交通大学、西南交通大学、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铁道部科学研究院、国家电网等国内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8名知名专家、教授组成专家组,参与事故调查工作。
  这些专家、教授中,有研究铁道信号系统专业、运输调度专业、电力系统专业、高电压技术专业的,还有研究高速列车制动方向、高电压电磁干扰方向、防雷与过电压方向,以及研究管理方向的。他们的专业和研究方向涵盖了铁路车务、工务、电务、供电等领域及高铁、动车组、行车设备、接触网设备、行车组织等方面。
  会议明确了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主要职责:切实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按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观点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公布了成员名单,这件事给了我们一个提醒,今后如果遇到重特大事故成立独立调查组的时候,是否会受这次大家关注的影响,而更早地公布人员的构成,包括独立的第三方的专家学者的介入。任何一个事实展现在公众面前的时候,需要两点,一个是真相,就是事实本身;第二个最重要,就是要让公众相信它真的是真相,两者缺一不可。
  央视《新闻1+1》主持人白岩松
温州动车事故22名遇难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
.cn&&日21:15&&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8月1日电(记者岳德亮、张和平)据“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处置工作组发布的消息,截至8月1日18时,已经有22名遇难者的家属签订了赔偿协议,包括意大利籍的LIGUORI ASSUNTA。
  23日晚间,北京至福州的D301次列车行驶至温州市双屿路段时,与杭州开往福州的D3115次列车追尾,D301次列车第1至4位脱线,D3115次列车第15、16位脱线,多节车厢从高架桥上掉落。
  截至目前,该起事故共造成40人死亡,另有约百名伤员仍在院治疗。
解密甬台温铁路产业链 多家公司列入其中
&&日 00:17&&中国经济周刊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姚冬琴|北京报道
  一场高铁产业的盛宴,似乎并不能让每位入席者都吃得安心。
  “7·23”动车追尾事故以及京沪高铁自6月底开行以来的频繁故障,让中国高铁有了超高关注度。从最初的规划设计,到基础建设、机车制造、信息化集成,每一个环节都备受关注,面临追问。
  甬台温铁路(即甬温线)是国内首批开工建设的11条客运专线之一,全长282公里,设计时速200公里,预留时速可提升到250~300公里,项目总投资162.8亿元。
  有券商根据数据分析指出,在高速铁路总造价结构中,最大的部分是铁路基础建设投资,约占40%~60%,通信、信号及信息工程、电力和电力牵引系统等约占25%~40%,机车车辆购置约占10%~15%。
  那么,都有谁从甬台温铁路项目中分得一杯羹?
  规划设计
  甬台温铁路由铁道部、浙江省合资建设。铁道部委托上海铁路局、浙江省委托浙江铁路建设投资公司为产权代表,共同组建“沿海铁路浙江有限公司”,作为甬台温铁路的项目建设业主。
  甬台温铁路以及与之相连的温福(温州—福州)铁路,总体设计单位都是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下属的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铁四院”)。
  据铁四院副院长田要成介绍,两条铁路(甬台温、温福)在解决海相软土路基沉降问题等方面取得重要成果,进一步丰富完善了我国时速250公里有砟客运专线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对于进一步提高我国客运专线建设水平,加快铁路快速客运网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除了设计客运专线,铁四院网站还显示,该公司旗下的直属生产经营单位——建筑与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还参与了甬台温铁路工程项目的站房设计。
  在2010年湖北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评选中,铁四院的甬台温客运专线铁路牵引供电、电力供电系统工程获优秀工程设计一等奖。
  基础建设
  对于一条高铁线路来说,其基础建设包括站房、桥梁、隧道、轨道、接触网等。
  铁路建设中的“两大巨人”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在甬台温铁路中承揽了多个工程项目。
  此前曾有报道称,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旗下的中铁一局、中铁四局承担甬台温铁路的铺轨工作。实际上,该公司还有更多子公司参建了甬台温铁路,获得了包括铺轨在内的多个项目。
  比如,中铁四局承建的甬台温铁路第三合同段就包括:隧道10座,特大桥6座,大桥4座,铺轨正线350公里、站线88.85公里,铺设高速道岔121组、普通道岔182组。
  此外,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还承揽了甬台温铁路的部分工程设备和零部件制造项目。
  日,该公司旗下中铁山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铁山桥”)签下了甬台温铁路道岔供货合同,包括客运专线道岔和普通道岔两部分,合同额达4亿元,是中铁山桥建厂以来最大金额的单笔道岔产品订单合同。
  道岔是铁路轨道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目前90%的道岔由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旗下中铁山桥和中铁宝桥制造,这两家公司还是国内目前仅有的获准生产提速道岔的制造商。
  铁路建设的另一位“巨人”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也参与了甬台温铁路的大量基建工程。其中,中铁十一局、十八局、二十四局3家公司承建甬台温铁路台州段94.15公里的项目。
  “7·23”甬台温铁路动车追尾事故发生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均表现谨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新闻发言人于腾群在电话里告诉记者,发采访问题到邮箱,有专人回答。但截至发稿时没有回音。中国铁道建筑总公司新闻发言人余兴喜的电话则一直处于“无法接通”状态。
  中铁十八局集团宣传部一位人士对记者表示:“这是动车组的事,我们(建设单位)没什么好说的。”当记者问他中铁十八局是否参建甬台温铁路时,该人士谨慎地说:“下面的情况我不掌握,你问别的单位吧。”
  机车制造与维护
  “7·23”甬台温铁路动车追尾事故,动车组首先受到质疑。
  追尾事故中,后车D301为CRH2车型,由中国南车(5.48,-0.20,-3.52%)(601766.SH)旗下的南车青岛四方机车车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四方股份(22.26,-0.49,-2.15%)”)引进日本川崎重工技术生产。前车D3115为CRH1车型,由南车四方车辆有限公司与加拿大庞巴迪的合资公司BST生产。
  中国南车董秘邵仁强在事故发生当日接受采访时,对于事故因“信号系统在高速下失效”造成两车相撞的说法,予以坚决否认。他表示,高速绝不是事故原因。
  在高速动车组制造领域,中国南车和中国北车(5.19,-0.23,-4.24%)(601299.SH)被称为“南北双雄”。
  中国南车2010年年报显示,南车动车组板块由控股子公司四方股份和合营企业BST(持股50%)两家整车企业,以及株洲所、电机公司、浦镇公司、戚墅堰所等核心部件公司组成。截至2010年底,共交付高速动车组295列,占我国在线运行各个速度等级高速动车组的65%。
  2010年,中国南车动车组业务收入146.84亿元,占公司总收入的22.62%,比上年同期增长84%,在所有业务板块中增长最高。
  在中国南车背后,还有一个围绕动车组制造延伸的产业链。中国南车总裁助理、中国南车(香港)有限公司(1766.HK)总裁李志轩此前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曾表示,一个动车组有数万个零部件,除了高技术的核心部件由南车集团的骨干企业提供外,其他大多为集团外的企业配套提供。比较直观的如机车内装饰、照明系统等,这些都是由国内的配套供应商提供的。2010年,中国南车仅在湖南株洲地区就创造了300多亿元的产值,由此带动的地方产业产值接近千亿元。
  运行系统和轨道交通信息化
  铁路信号系统是此次温州事故中另一个为人诟病的热点。
  公开信息显示,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下称“通号集团”)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旗下的中铁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共同承建甬台温线四电(电气化、电力、通讯、信号)系统集成工程。其中,通号集团承接该合同的通信信号系统,合同价格约为人民币5亿元。
  除了总集成商,还有佳讯飞鸿(18.150,-0.36,-1.94%)(300213.SZ)、辉煌科技(26.00,0.00,0.00%)(002296.SZ)、世纪瑞尔(25.810,-0.50,-1.90%)(300150.SZ)、和利时(NASDAQ:HOLI)等供货商,以及通号集团旗下的卡斯柯信号有限公司、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参与其中。
  7月28日,北京全路通信信号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就动车追尾事故公开致歉。
  自2007年4月份全国铁路第六次大面积提速之后,铁路信息化投入大幅提升。世纪瑞尔招股书中引述铁道部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统计数据称,2008年铁路行业信息化建设投资总额为85.45亿元,2009年为92.15亿元,2011年的预测值则为193.35亿元。
  数据显示,2009年,铁路行车安全监控系统供应商前四名分别为北京世纪瑞尔(20.12%),江苏今创安达(11.58%),河南辉煌科技(10.70%),北京国铁华晨(7.05%),合计占据49.45%的市场份额。
  (本刊记者张璐晶对此文亦有贡献)
温州动车事故伤员康复方案完成
&&日13:40&&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温州8月2日电 (记者 李飞云 通讯员 宋 黎 胜)记者今天从浙江省医学会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分会获悉,为便于7·23动车事故伤员在出院或转院中及时、准确地将康复方案带走,赴温州康复医疗队经过两天的努力,将“一人一康复方案”全部完成,而备受关注的小伊伊目前仍需静养。
  浙江省医学会物理医学与康复学分会主任委员、浙江省人民医院副院长、赴温州康复医疗队领队林伟教授在电话中介绍说,考虑到7·23动车事故伤员每天都在出院或转院的情况,为便于伤员将康复方案带走,经与当地康复医生2天多的努力,至8月1日“一人一康复方案”已全部完成。
  “7•23”动车追尾事故中最后获救的二岁半小女孩项炜伊左腿伤情牵动众人心,康复医学专家同样给予了重点关注。目前,康复专家已进入温州医学院附属二院的特护病房,仔细为小伊伊检查并制定了康复方案,由于伤情严重的左腿在第二次手术后还要接受感染的挑战,目前尚需要“静”,何时能开展功能康复仍需视病情发展而定。“作为康复医生,期待着能为小伊伊全面进行功能康复的那天早点到来。”林伟教授说道。
  日晚,北京南至福州D301次列车与杭州至福州南D3115次列车在浙江温州境内发生追尾事故。目前已造成40人死亡,192人受伤。(完)
温州动车事故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出台
19:24:04  来源:新华网
 新华网杭州8月5日电 (记者 柴骥程 岳德亮) 8月5日,“7.23”动车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出台“7.23”事故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该方案按照依法、据实、就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标准》等法律法规制定。
  根据该方案,受伤旅客赔偿处理标准根据旅客受伤情况或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以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等作为计算依据,对照相应的赔偿项目进行赔付。
  对在事故中未造成伤残等级的受伤旅客,按照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经分项核对计算后赔付。其中伤势危重受伤旅客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护理、伙食补助、食宿等,可视救治需要增加相应费用。
  对在事故中造成一级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受伤旅客,按照伤残等级对应标准赔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同时,根据旅客受伤情况,按危重、重症、轻症分别再给予一次性救助金。
  另外,受伤旅客住院治疗期间,铁路方面已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考虑受伤旅客实际情况,除医疗费外,其他费用仍予赔付。已出院、尚未签订赔偿协议的受伤旅客,由善后工作组主动与其联系并按照上述标准签订赔偿协议;已签订赔偿协议但赔偿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由善后工作组主动联系其重签协议补足赔偿差额。
  此外,需待医疗终结并经鉴定后才能确定的,经伤残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出具因伤、因人的明确意见,确认受伤旅客今后确需产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残疾器具辅助费,根据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同时,对受伤旅客的伤残鉴定,由当地政府推荐两家市级以上法定伤残鉴定机构负责,经旅客本人或近亲属选择后进行鉴定。已转院治疗的,可按以上原则在当地市级以上法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据了解,该方案仅适用于住院治疗的受伤旅客。
7.23动车事故遇难者善后理赔协议已签订34份
18:42:00&&来源:中国新闻网 
[提要]&&(记者 朱小央) 截止今天下午3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理赔协议新增一份,共签订遇难者善后理赔协议34份,共火化遇难者遗体34具。截止今天下午3点,温州市区11家医院住院伤员84人,其中危重1人,重症14人,6例轻症分别转江苏、福建治疗。
  中新网温州8月5日电 (记者 朱小央) 截止今天下午3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理赔协议新增一份,共签订遇难者善后理赔协议34份,共火化遇难者遗体34具。
  截止今天下午3点,温州市区11家医院住院伤员84人,其中危重1人,重症14人,6例轻症分别转江苏、福建治疗。据了解,日本《读卖新闻》今天还有记者在温州采访此次事故。
  7.23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今天公布了第三批旅客遗失物品清单。(完)
动车事故6名遇难者遗体仍未火化
日03:31重庆晚报
[导读]截至昨天下午3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理赔协议新增一份,共签订遇难者善后理赔协议34份,共火化遇难者遗体34具。6名遇难者遗体仍未火化,家属仍未签署理赔协议。
昨日,“7·23”温州动车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出台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该方案按照依法、据实、就高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公安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
计算依据:参照浙江城里人
根据该方案,受伤旅客赔偿处理标准根据旅客受伤情况或伤残等级鉴定结果,以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消费性支出标准等作为计算依据,对照相应的赔偿项目进行赔付。
对在事故中未造成伤残等级的受伤旅客,按照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经分项核对计算后赔付。其中伤势危重受伤旅客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护理、伙食补助、食宿等,可视救治需要增加相应费用。
对在事故中造成一级至十级伤残等级的受伤旅客,按照伤残等级对应标准赔付,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抚慰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同时,根据旅客受伤情况,按危重、重症、轻症分别再给予一次性救助金。
赔偿金额:低了的要补足
另外,受伤旅客住院治疗期间,铁路方面已承担医疗费、护理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等费用的,考虑受伤旅客实际情况,除医疗费外,其他费用仍予赔付。已出院、尚未签订赔偿协议的受伤旅客,由善后工作组主动与其联系并按照上述标准签订赔偿协议;已签订赔偿协议但赔偿标准低于上述标准的,由善后工作组主动联系其重签协议补足赔偿差额。
伤残鉴定:市级以上机构
此外,需待医疗终结并经鉴定后才能确定的,经伤残鉴定机构或医疗机构出具因伤、因人的明确意见,确认受伤旅客今后确需产生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和残疾器具辅助费,根据有关规定另行计算。
同时,对受伤旅客的伤残鉴定,由当地政府推荐两家市级以上法定伤残鉴定机构负责,经旅客本人或近亲属选择后进行鉴定。已转院治疗的,可按以上原则在当地市级以上法定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
据了解,该方案仅适用于住院治疗的受伤旅客。综合新华社
34名遇难者遗体已火化
截至昨天下午3点,“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理赔协议新增一份,共签订遇难者善后理赔协议34份,共火化遇难者遗体34具。
到昨天下午3点,温州市区11家医院住院伤员84人,其中危重1人,重症14人,6例轻症分别转江苏、福建治疗。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昨天公布了第三批旅客遗失物品清单。
温州否认旅客赔偿款需扣除医疗费 一律实报实销
日03:42京华时报
本报讯 据“中国之声”昨天报道,“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出台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动车事故受伤旅客全部医疗费将实报实销。
善后处理工作负责人谈赔偿问题
8月5日,“7·23”动车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公布了“7·23”事故受伤旅客赔偿救助方案。在解读这一赔偿救助方案时,有种说法是“赔偿款要扣除医疗费”。温州“7·23”善后工作组相关负责人唐晨曦否认了这一说法,并表示受伤旅客的全部医疗费一律实报实销。
唐晨曦表示,医疗费是无条件的,跟伤残赔偿是两码事,医疗费哪怕是100万元或者200万元,跟赔偿没有关系,不能从赔偿里面扣除。所有的医疗费全部是实报实销的。
方案中提出达到1至10级伤残等级,按伤残等级对应标准赔;如果没有达伤残等级,那么住院治疗期间发生的费用分项计算赔付;但是方案提出“仅适用于住院治疗的受伤旅客” 。唐晨曦就此表示,有些人都没有住院的,一般也就只有轻微的伤,还没有构成等级的,这个不存在赔偿。
针对仍然躺在医院里接受治疗而父母双双遇难的小伊伊,唐晨曦表示:“治疗稳定以后,我们看她伤残的级别,然后我们再按照有关规定算出来,应该要多少钱。”小伊伊父母不幸遇难,也深受重伤,会不会对她有些特殊照顾?唐晨曦回应说:“特殊照顾的话,我们社会上好多人献爱心都可以的,但是国家规定的赔偿也是比较严肃的。”
唐晨曦也透露,现在只有少部分伤者签订了赔偿协议
铁路部门回应网传温州动车事故失踪者名单
&&日20:22&&人民网
  人民网北京8月7日电 (记者 崔东)记者从铁路公安部门获悉,“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为做好事故善后接待和查询工作,温州市有关部门在温州二十三中设立了旅客接待处,负责遇难者家属和受伤旅客及家属的接待和查询工作。同时,铁路有关部门会同当地公安、民政、医疗等部门,迅速开展伤亡人员身份查证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了认真清理,完成了对全部遇难者的DNA鉴定,并依据旅客乘车实名制信息,对事故列车旅客情况进行了逐一核实,40名遇难者和192名受伤旅客的身份全部确认,并全部与家属取得了联系。
  近日,有网民在网上发出贴文《以下部分失踪人员名单,请铁道部回答》。文中列出29名在温州动车事故中失踪人员名单,请铁路部门查找。对此,铁路部门高度重视,组织铁路警方和客运部门,对网传的29名失踪者信息与7月23日乘坐D3115次和D301次旅客实名制信息进行逐一对照,并采取电话联系、通过被查人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上门核实等多种方式,进行认真查找。
  经查,网传29人名单中,有20人不在当日D3115次和D301次列车旅客实名制名单之中;1人事故发生前已在无锡站下车;3人系遇难旅客,在已公布的40名遇难者名单之中;5人为受伤旅客,在192名受伤旅客名单之中,其中1人已出院,4人在医院接受治疗。
  为进一步做好“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旅客查询工作,铁路警方和客运部门专门设立事故旅客信息查询电话,希望需查询的旅客及家属提供详细信息情况,以便共同做好事故旅客信息查询和善后处理工作。
  查询电话:杭州铁路公安处温州南车站公安派出所0。
温州动车事故已有36位遇难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日11:45&&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8月12日消息(记者汤一亮)记者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了解到,截至8月11日下午6时,已有36位遇难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事故善后工作仍在有序进行。铁路方面重申,对此次事故中遇难的外籍旅客,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等法律规定,与中国籍遇难旅客实行同一赔偿救助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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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温州“7·23”动车事故赔偿标准出台内幕
日 09:28:18 来源: 法制日报
 8月14日晚,记者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了解到,截至14日18时,已有36位遇难者家属签订赔偿协议。
  从最初的17.2万元,到50万元,再到91.5万元,几天之内“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遇难者赔偿救助标准出现了“三级跳”。赔偿标准为何变化如此之大?91.5万元,这一被媒体称之为“创下中国铁路交通事故赔偿纪录”的赔偿标准是如何计算出来的?这一赔偿标准的法律依据又是什么?在“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赔偿工作接近尾声之际,浙江省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接受了记者的独家采访,披露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内情。
  17.2万元赔偿遭质疑
  7月23日晚,雷雨交加,两列同向行驶的列车,行经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黄龙街道双岙村下岙处路段高架桥面时,突然相撞——D301次动车快速追尾D3115次动车,6节车厢脱轨,3节坠落桥下。
  在这次事故中,180余名受伤旅客成功获救,但仍有40人在这次特大铁路交通事故中遇难。
  受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委派,7月2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率员赶赴温州指导事故救援、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工作。张德江在温州宣布,成立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挥部,由浙江省省长吕祖善任总指挥。
  “按照惯例,铁路交通事故的救援、善后处置工作本来应该以铁道部为主。”8月3日,浙江省省委常委会上,吕祖善向当时正率中国代表团在国外访问的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介绍说,张德江副总理受中央委派,又是浙江省老领导,他叫当就得当。就这样,吕祖善当上了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置工作指挥部的总指挥。而善后工作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如何赔偿。
  “最初提出的赔偿标准为17.2万元。”“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善后工作组相关负责人说,铁道部方面官员称,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铁路运输企业对每名铁路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15万元,加每名铁路旅客自带行李损失的赔偿责任限额人民币2000元,再加2万元的最高保险金,合起来为17.2万元。
  “这一标准立即受到了许多人质疑。”温州市政府一位参与善后处理的官员对记者说,“在我们温州,把人家一只名贵一点的狗轧死了,也得赔一二十万元。活生生的人说没就没了,赔这么点钱,家属肯定不会接受。”
  几经讨论,善后工作组对赔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以17.2万元为基数,加上20万元保险理赔,为37.2万元,另外加上遇难者家属交通费、丧葬费等共计50万元。
  7月26日,事故善后处理小组与福建省福州市遇难者林焱的家属谈妥,赔偿人民币50万元。这也是“7·23”甬温线特大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第一个达成的赔偿协议。
  “以人为本”制定新标准
  “7月27日晚9时许,正在温州负责善后处置的吕祖善省长给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打来电话,称温家宝总理第二天要飞抵温州,视察事故现场,要求我们高院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立即研究,提出事故赔偿标准的司法建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放下电话,齐奇院长连夜召集有关法庭、部门负责人研究论证。
  在分析了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可赔偿17.2万元、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可赔偿约60万元等标准存在的不足后,浙江省高院参与研究的法官认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应当允许受害人方选择适用侵权法请求赔偿;考虑到死者的被扶养人情况各异、具有不确定性,为有利于做好受害人方工作,可参考上海“11·15”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善后赔偿和救助方案。最后决定建议,依法赔付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丧葬费等约60万元,另行给付各类抚慰金、帮扶金等(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约30万元,共计约90万元。
  时间已临近子夜,为慎重起见,齐奇与省政府法制办负责人研究后,将上述建议连夜传真给尚在等待的省长吕祖善。
  7月28日下午,陪温家宝总理实地视察之后,吕祖善在温州再次主持召开“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会议,研究善后理赔等工作。铁道部方面仍认为应依据“条例”标准赔偿,专程从杭州赶赴温州参加会议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杰等人,则以昨夜传真过去的方案为基础,提出了新的理赔建议。吕祖善对新方案表示赞同,认为既符合党中央和国务院领导要求“以人为本”处理事故的指示精神,又依据了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同时参照了其他重大事故处理经验。之后,铁道部也表示赞成,总指挥部一致同意采纳该方案理赔。
  7月29日,“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公布理赔方案,以侵权责任法为损害赔偿标准的主要依据,遇难人员赔偿救助金主要包括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及精神抚慰金和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合计金额91.5万元。
91.5万元赔偿依据何在
  浙江省高院建议方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8月12日,浙江省高院民一庭庭长许惠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进行了详细解读。
  许惠春说,一方面,本次事故属于国务院《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日起施行)第二条规定的“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因此,如对其善后处理适用该“条例”,包括实行限额赔偿,是有一定依据的。
  另一方面,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日起施行)第十二条规定,“铁路旅客运送期间发生旅客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要求铁路运输企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确定铁路运输企业是否承担赔偿责任及责任的大小”。当时,侵权责任法已经颁布且于同年7月1日起施行,所以其中“有关侵权责任的法律规定”,应当是指包括侵权责任法在内的有关法律的规定;而该法第七十七条“承担高度危险责任,法律规定赔偿限额的,依照其规定”中的“法律”,一般也应理解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而非多年来涉及各行业的行政法规。根据上位法优于下位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并考虑到2007年以来物价变化等因素,我们认为,“7·23”事故适用侵权责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铁路运输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司法解释的理由,相对而言更为充分,也比较有利于妥善、及时处理本次特大事故,有利于取得较好的社会效果。
  “本次事故赔偿适用侵权责任的有关法律、司法解释,会不会对《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造成‘冲击’呢?”记者问。
  “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铁路运输企业与铁路旅客可以书面约定高于前款规定的赔偿责任限额’。浙江省高院的建议方案正是供事故善后处置方与受害人方进行协商,故只要双方协商一致、都能接受,则也是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兼容性的。”许惠春说,至于《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在赔偿标准上与有关法律、司法解释所存在的“冲突”,这得有待于立法机关在修订铁路法时加以完善。
  许惠春说,建议方案依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及浙江省审判实际情况,主要计算了以下4项赔偿金:
  一是死亡赔偿金约54万元。因本次事故遇难者人数较多,为妥善、顺利开展理赔工作,依法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且就高采取城镇居民标准。2010年度浙江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7359元×20年=547180元。
  二是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元。这是浙江省审判实践对侵权造成死亡的一般赔偿标准。
  三是丧葬费约15000元。2010年度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0650元÷12月×6月=15325元
  四是被扶养人生活费约27万元。考虑一般家庭被扶养人和扶养人人数等情形,按每位遇难者平均有1个子女、1位父母被扶养,且需分别扶养10年、5年计算。(17858元×10年)+(17870元。
  许惠春说,参照上海“11·15”火灾善后赔偿和救助方案,考虑到此次事故的特殊性以及遇难者的被扶养人情况各异、具有不确定性,为有利于统一做好受害人方工作,建议方案未单独计算列明“被扶养人生活费”,而以“帮扶救助金”加以涵盖。
  许惠春说,“7·23”事故救援善后总指挥部最后公布的理赔方案,其主要法律依据和赔偿项目、基础标准、基本方法与浙江省高院的建议方案一致;同时,在精细计算上述“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扶慰金、丧葬费”3项赔偿数额(547180元+50000元+15325元=612505元)的基础上,加上一次性救助金(含被扶养人生活费等)30万元,最后就高采用整数91.5万元。(陈东升)
赔偿91.5万元合法公允
  浙江省高院依据侵权责任法规定给出建议方案,确立91.5万元的赔偿标准符合法律规定,是公允的。”今天下午,著名侵权责任法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张新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张新宝说,浙江省高院给出的建议方案所采取的具体标准依据的是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虽然会因受害者个体损失的差异进行局部微调,但总体上以浙江当地的司法实践为标准,是公允合适的。
  侵权责任法草案起草人之一、中国人民大学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杨立新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确定赔偿责任数额的法律依据,主要是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七条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和第二十二条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标准,对受害人的人身损害和精神损害确定赔偿责任。
  “要准确理解法律的规定,才能确保法律的准确适用。”杨立新说,“这次事故最初确定50万元的赔偿标准,其中基本的人身损害赔偿是按照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确定的限额赔偿标准确定的,即赔偿17.2万元。但这个规定是行政法规,不属于侵权责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规定,不应适用这个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所以,浙江省高院适用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确定赔偿责任是正确的。”
  这一赔偿标准会不会对今后此类事故的处理产生影响?
  张新宝认为,我国不适用判例法,此次赔偿方案对于今后的事故处理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可以作为今后此类事故处置赔偿的重要参考。(陈东升 王春)
法律专家解析7-23动车事故赔偿 91.5万能否了结
日 09:23:1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7·23”动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以什么为确定事故遇难赔偿标准的依据?1992年《铁路旅客意外伤害强制保险条例》规定每个人赔付两万元保险金额;发生死亡的情况下,2007年《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旅客人身伤亡赔偿限额为15万,行李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三项相加的上限应该是17 .2万。目前给出的赔偿91.5万元突破了这样的数额。最近,中国人民大学等机构召开了研讨会,探讨事故赔偿的法律问题,也有学者撰文对赔偿问题提出意见。
  91.5万元够吗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社会法研究所所长赵红梅指出,动车追尾事故遇难赔偿91 .5万元是不够的。而且,以《侵权责任法》为确定事故赔偿主要依据的新标准颇值得怀疑。
  赵红梅认为,确定事故遇难赔偿标准还要重点考虑以下三个因素:
  第一,事故危害后果特别严重、影响极为恶劣。危害后果越严重、影响越恶劣,遇难者家属和公众对事故遇难赔偿标准的期待值就越高,这其实是人们的一种正常心理预期。
  第二,铁路部门和其他责任单位对事故发生有重大疏忽。铁路部门和其他责任单位对造成动车追尾事故发生,主观过错很大,为重大疏忽。责任者对事故发生主观过错越大,遇难者家属和公众对事故遇难赔偿标准的期待值就越高,这其实同样是人们的一种正常心理预期。
  第三,铁路部门和其他责任单位实力强大,且垄断铁路(特别是高速铁路)投资运营获取巨大收益。动车追尾事故责任者实力强、预期收益高,应在事故赔偿责任的基础上加重其赔偿责任。
  赵红梅说,动车追尾事故赔偿事宜,绝不仅是若干普通的民事侵权赔偿案件,而是一宗影响极为重大的化解公共危机的特殊政治与法律事件。因此,突破《侵权责任法》的既有规定,使得铁路部门和其他责任单位参照“惩罚性赔偿”标准承担更加高额的赔偿金,既是对遇难者家属最有诚意的安抚,也是对责任者最有力度的惩罚和威慑,以遏制类似公共危机事件再次发生,更是对公众及舆论最有说服力的交代。
  赔偿项目应更详尽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认为,赔偿项目需要更详细一些。包括:
  一是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的20年计算。这涉及到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要不要按照当前的通货膨胀率和物价上涨指数对20年城镇居民收入的计算标准进行调整?比如受诉法院将有可能是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假如上年城镇居民收入是4万元,总计是80万。还要考虑到通货膨胀因素,如果以5%的通胀率为例,第一年死亡赔偿是4万,第二年就应当是4万乘以105%,第三年再加第二年赔偿金额总数的5%,这样计算才是公平合理的。
  二是在计算丧葬费的时候,现在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标准,以6个月总额计算。假如月平均工资是3000元,按6个月计算是1.8万,这个数字都不够。
  三是精神损害赔偿。精神损害赔偿应该起到对受害者家属精神抚慰的作用,金钱不是万能的,但如果金钱太少,可能会造成二次心理伤害。
  四是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现在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农村人均年收入和消费支出计算,被抚养人未成年的,计算到18岁。现在有很多中年人和青年人死亡以后,他的孩子还未成年,除了生活费以外还有一大部分是教育费,能否把教育费作为生活费的重要部分考虑进来?因为现在的教育费用相当高,这个费用应该予以充分考虑。
  五是家属处理事故的误工费。按照受害人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来确定,没有固定收入的,参照相应的标准处理。在这个问题上要充分贯彻据实报销的原则。
  六是家属处理事故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应该规定一个人性化的标准。
  七是乘客死亡前的医疗费和抢救费用,原则上应该由铁路运输部门和当地医院垫付,最后由侵权责任人承担。
  八是铁路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2万元,按照强制保险条例只能是2万元,未来应该再进一步修改,使保险金额再提高一些。
  九是受伤乘客也应该给予充分补偿,特别是对于潜在疾病在未来治疗中的支出,不能一次性封口,万一将来出现后续疾病或者二次治疗的支出,也应该保证这些受害者获得充分及时的赔偿。
受害者不同,赔偿也应不同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杨建顺指出,无论是死亡金、丧葬费、误工费,都应该有一个统一的标准,在适用专业法的基础上,通过各种各样的关系的处理而确定标准。但统一的标准并不是完全的整齐划一的标准,而是可以分等的,坐头等舱的和普通舱的赔偿不一样,这才是对的。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龙翼飞也指出,怎么能确定每一个受害人的情况都是一样的呢?肯定不一样。死亡一个75岁的老人和30岁的青年人或者是一个5岁的小孩儿,情况绝对不一样。
  他说,所谓同命同价,这个“价”指的是赔偿标准的一致性而不是数额的一致性,同命同价是指每个自然人、每个公民在受到生命伤害的情况下获得的法律价值是一样的,但具体的标准是不相同的。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也不可能所有的案件都用一个数量给予受害人补偿,而是根据具体情况,让不同的受害人得到公平、合理、合法的补偿。计算死亡赔偿金的方法也不可能按照保险合同一样,保险赔付是一种合同条款,定好了,是强制性的,但是高度危险作业下的民事责任承担一定是按照具体情况进行赔偿。每个受害者,无论是死者还是伤者,都应该根据受伤害及死亡的具体情况作出不同数量的赔偿。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朱岩指出,由于“大规模侵权”案件导致多人同时死亡的法律后果,使得死亡赔偿就面临如何保持法律统一与个案公正的双重任务。《侵权责任法》对此已经有所关注,集中体现在第17条的规定,即“因同一侵权行为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该条改变了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中“同命不同价”的规定。因此,“温州高铁事故”中的所有死者近亲属都享有获得法定相同数额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不可能负担“先谈后谈”导致死亡赔偿金差异的义务。
  更为重要的是,该条仅规定“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统一死亡赔偿金仅仅属于最低赔偿标准,在此基础上,如果受害人的近亲属能够证明,其享有合法获得更高死亡赔偿的特殊事由,如生前负担抚养多个未成年人义务,因死亡导致死者遭受重大逸失利益(如年轻的高收入死者在可预见的工作年限中扣除正常开销可以获得的巨额收入),都有权要求加害人给予高出统一死亡赔偿金的数额。
  他特别指出,虽然《侵权责任法》未做出明确规定,但世界各国都普遍采取此种赔偿模式。如果减轻国有部门、国有企业的赔偿责任,将会给各种工作失误提供法律上的道德风险,相反,加强法律责任,方可为相关部门履行社会责任提供激励机制。
  应引入“赔偿基金”模式
  朱岩还极力主张,在赔偿方式上引入“赔偿基金”模式。
  由于大规模侵权案件面临受害人人数众多、损害情况千差万别、证据收集困难、因果关系复杂等多种困境,通过各种途径要求受害人或者受害人的家属在短期内与加害人达成赔偿协议,虽然有助于及时填补各方受害人的损害,凸显我国政府处理突发事件的行政能力和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价值理念,但是否完全适当,值得反思。
  例如,在美国“911”案件发生之后,直到十年后方通过建立赔偿基金的方式逐一展开个案赔偿。此种方式不但不会引起社会矛盾,而且有助于强化政府公正、权威的形象。曾亮亮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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