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国税总局规定的其他一般纳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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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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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号: 沪国税征[1995]68号
发文单位: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日期:
&  近接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号文《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经研究,并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现通知如下:  一、我们对国税总局的申报表及其附表进行了补充完善,作为本文的附件2,我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按附件2的内容、要求执行。即本市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须填写附件2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表》,同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三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两份送税务机关;《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表》各一式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送税务机关。  二、对“增值税结报、稽核”试点单位的增值税纳税申报,按国税流(95)76外文件执行。  三、各单位要加强对纳税申报表的管理,每户纳税人每年限额供应一本。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及其附件一,附表1、2、3。(编者注:附表略)  附件二:《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填表说明和表二《发票领用存月表》、表三《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情况表》。(编者注:略) 附件一: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修订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号  为了加强增值税的管理,国家税务总局在总结广西柳州和各地经验的基础上修订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修订、健全增值税的纳税申报制度有利于完善税制,规范管理。各级税务机关必须高度重视,要在组织、机构、管理、培训、宣传等方面切实抓好这项工作。对培训工作应当分税务部门和纳税企业两部分进行,对一般纳税人的培训工作,各地要在1995年年底前对纳税单位的财会人员全部培训一次。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中涉及到的有关表格的印制、发放等工作,由各地负责实施。  三、本通知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从日起执行。  四、各地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向总局报告。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七日附件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申报资料。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三个附表:  附表1.《发票领用存月报表》(编者注:略);  附表2.《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编者注:略);  附表3.《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编者注:略)。  (二)附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  4.运输发票复印件(如果取得的运输发票数量较多,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只附报单份票面金额在一定数额以上的运输发票复印件);  5.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6.收购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复印件;  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  经营规模大的纳税人,如上述附报资料很多,报送确有因难的,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由主管国家税务机关(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派人到企业审核。  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有关附表的填报要求。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  (二)《发票领用存月报表》(附表1)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两份报税务机关。该表每月月末由纳税人根据清点核对结存专用发票、普通发票的数量和号码的结果以及发票领、用、存情况填写。  (三)《增值税(专用/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附表2)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两类。纳税人使用该表登记专用发票时,应在“普通”两字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登记普通发票时,应在“专用”两字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  1.《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本表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开具的专用发票按序号逐票填写。凡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在填写本表时一式三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两份报税务机关;其他地区的纳税人在填写本表时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其具体填写要求加下:  (1)纳税人手工开具的专用发票按发票序号逐票登记,每本填写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纳税人每月使用一本专用发票的,在本表的“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同时,将小计数填写在本表的“合计”栏内;纳税人每月使用两本以上专用发票的,每张表在“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并将每张表的小计数累加起来填写在第一张表的“合计”栏内。纳税人每月专用发票用票量特别大,金额又较小,逐笔登记确有涸难的,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对整本专用发票中每单张票面销售额在1000元以下的,可按整本专用发票汇总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  一本专用发票当月未用完的,按顺序填报用完的部分,剩余空格部公用线划掉;下个月申报时该本继续使用的专用发票应另用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接上月顺序填报,并将上月已填报部分的空格用线划掉。如一本专用发票两个月仍未用完的,剩余部分报税务机关剪角作废,并在第二个月所填表格剩余的空格注明“已作废”。  (2)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开具的专用发票(即电信票)按发票序号逐票登记,每25份填写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纳税人每月使用25份或不足25份电脑票的,在本表的“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同时,将小计数填写在本表的“合计”栏内;纳税人每月使用25份以上电脑票的,每张表在“小计”栏填写小计数,并将每张表的小计数累加起来填写在第一张表的,合计”栏内。如果一张表格中填写的电脑票份数不足25份的,应将表中剩余的空格部分用线划掉。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在纳税申报时可以用计算机直接打印附表2,  (3)纳税人因销货退回或折让开出的红字专用发票,应用红字(或负数)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  (4)作废的专用发票只填写发票号码,在“备注”栏注明是废票,其他栏次用线划掉。  (5)凡增值税交叉稽核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对表格的内容应全部填写;其他地区的纳税人,对表格中的纳税人登记号可不填写,其他内容应全部按要求填写。  2.《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本表根据纳税人销售货物开具的普通发票逐票填写。  《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一式两份,其中,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报税务机关。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开具的普通发票应比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填报办法办理。  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必须另本开具普通发票,并单独填写《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填写时在本表的“备注”栏注明是免税货物,此表的小计数不得汇总在《增值税普通发票使用明细表》的合计数数中。  3.纳税人销售货物(包括视同销售)或应税劳务不需开具发票的应纳税业务,按月将其销售额及税额的汇总数填写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明细表》的第一页的规定栏目内。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附表3)分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增值税收购凭证抵扣明细表》、《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三类。纳税人使用该表登记进项专用发票时,应在“收购凭证’、“运输发票”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纳税人使用该表登记收购凭证时,应在“专用发票”、“运输发票”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收购凭证抵扣明细表》;纳税人使用该表登记运输发票时,应在“专用发票”、“收购凭证”上划线,表示该表为《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1.《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纳税人购进货物取得的专用发票抵扣联以及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按规定审核无误后,逐票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明细表》。其具体填写要求加下:  (1)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联以及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并将已收到的货物验收入库后方可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折扣明细表》。否则,不得登记该表并申报抵扣。  (2)纳税人中的商业企业,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抵扣联以及进口货物从海关取得完税凭证并已支付货款的,方可登记《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否则,不得登记该表并申报抵扣。  (3)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不填本表的“付款日期”栏、“付款金额”栏、“付款赁证号码”栏,纳税人中的商业企业不填本表的“货物入库时间”栏。  2.《增值税收购凭证抵扣明细表》。纳税人收购废品、免税农产品应按收购凭证(包括按规定允许抵扣的普通发票)逐笔登记《增值税收购凭证抵扣明细表》。  (1)纳税人中的工业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应按收购凭证(包括按规定允许抵扣的普通发票)登记本表,并比照工业企业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的要求办理。  (2)纳税人中的商业企业,收购废品、免税农产品应按收购凭证(包括按规定允许抵扣的普通发票)登记本表,并比照商业企业填写《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的要求办理。  3.《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纳税人取得的符合扣税规定的购货运输发票和销售应税货物的运输发票,应逐票登记《增值税运输发票抵扣明细表》。  4.凡增值税计算机交叉稽核试点地区的纳税人,对表格的内容应全部填写;其他地区的纳税人,对表格中的纳税人登记号可不填写,其他内容应全部填写。  5.纳税人使用计算机录入增值税进项抵扣凭证(包括专用发票、海关完税凭证、收购凭证、运输发票)的,经县级国家税务局批准,可以直接打印附表3。  四、附报资料的报送要求。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的报送要求。  1.手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1)手工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对已使用完的整本专用发票,在其存报联的右上角依序编号,号码1至25;对当月未使用完的整本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暂不报送,第二个月不论是否用完,均应报送,并将剩余部分报税务机关剪角作废。  (2)手工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存根联。不论当月普通发票是否整本用完,均应按整本报送。  2.使用计算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时,按实际装订,并在每张票面右上角依序编号,号码1至25。每册均应加装封面。其封面应注明单位名称、本册张数、本月总册数等。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的装订要求。  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原件及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的复印件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时,按实际装订,并在每张票面右上角依序编号,号码1至25。其装订顺序应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明细表》的填写顺序一致。  每册均应加装封面,封面上应注明单位名称、本册张数、本月总册收、汇总扣税额等。  (三)运输发票的复印件、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收购免税农产品的普通发票复印件的装订比照上述办法办理。  (四)纳税人报送的附报资料,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将附报资料退还纳税人,纳税人要按要求妥善保管。  五、申报期限。  纳税人应按月进行纳税申报,申报期为次月1日起至10日止。  六、罚则。  1.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九条的有关规定处罚。  2.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税款申报不实的,按偷税处理,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七、《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及其附表由纳税人向税务机关领购。  八、本办法自日施行。国税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要一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吗?_百度知道
国税规定个人独资企业要一定申请一般纳税人的认定资格吗?
国税有通知要个人独资企业申请一般纳税人,期限非常短并且是春节期间,本厂并没有想申请的意思,因为供应商提供不了17个点的税票,但我的客人又要17个点的发票,现在不知道怎么解决?
因为我们06年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金额已经超过了100万,所以现在国税局强制性要我们厂申请。现在我们是想看除了申请之外还有没有其他办法?我们咨询过一些税务代办所,有一家建议我们重办一个执照,转成有限公司,然后取消原来的执照,说这样就不受限制超一百万要申请一般纳税人?税率照样是6%,请问这种办法可行吗?这种说法对吗?
提问者采纳
问题补充的方法切实可行,以你的企业来看,如果供应商不能开具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你的销项税压力很大.但问题关键是你所销售的企业是不是一定要你开具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发票,如果不需要,可按问题补充的方法执行.
个人独资企业需要承担无限责任,即如果你赔了本,就需要将你所有工厂财产和个人财产用来还债,风险太大.转成有限责任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显然安稳的多.只是你在注册有限责任公司的时候会有注册资本这一问题.如果你一时拿不出钱,可以找个可靠的代理公司帮你运作这个事,当然,也是有一点费用的.
提问者评价
谢谢各位朋友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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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纳税人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工业及加工、修理修配行业年增值税应纳税额100万元;商业批发和零售企业年增值税应纳税额180万元。),就应该申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否则按照增值税税率(17%、13%)征收增值税,并且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不允许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法字[1993]第38号)第三十条。...... 第三十条 一般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
(二)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但不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你企业应该是从事工业生产或加工、修理修配行业,达到了一般纳税人标准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没有别的办法。
当你一年中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达到或超过180万元的时候,你最好是自行申请一般纳税人。这样你可以在有关方面做到免税、抵税、退税,享受到相关优惠。找朋友代开不是不可以,但金额太大别人也不敢代办,你们之间也有可能出现各种麻烦。另开一个公司到你的销售额达到条件还是会强制申请的,而且如果不是你自行申请而是强制申请的话你就不能享受税收方面的有关优惠了。
申请一般纳税人现在比较困难,不管你是不是达到了条件,相关方面的核定特别麻烦,而且与政府各方面关系都要搞好,还不如选择有实力的正规的代理公司代办。我有一朋友可推荐,下面是我公司申请一般纳税人时她发到我邮箱的相关资料,希望也对你有所帮助。
您如果是想开十七个点的增值税发票的话,那就必须申请一般纳税人。下面是申请一般纳税人的一些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申请一般纳税人有严格的要求,而且任何一个公司只有三次申请机会,所以要特别慎重,要选择正规的有实力的代理公司。相信我们公司和我可以帮到您,不管您是新成立的公司还是未达到一定条件的公司。并且还可注册深圳公司和香港公司及海外公司,代理财务税务方面,致力于打造企业一体化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办理程序 一、认定范围
(一)认定标准
凡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企业性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纳税人),均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1.从事货物生产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
2.生产货物或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为主、并兼营货物批发或零售的纳税人(除第7点列明的企业外),年应税销售额超过100万元的(本条所称“为主”是指该项行为的销售额占各项应征增值税行为的销售额合计的比重在50%以上)。
3.从事货物批发、零售的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在180万元(含180万元)以上的。
4.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年应税销售额在30-100万元的小规模工业企业。
5.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
6.持有盐业批发许可证并从事盐业批发的企业。
7.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及政府储备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
8.实行统一核算的机构,如果总机构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而分支机构属于小规模工业企业,该分支机构可以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9.从日开始,从事成品油零售的加油站无论年销售额是否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会计核算是否健全,都一律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年应税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年”按累计12个月计算。新办企业年应税销售额为预计销售额。
(二)申请时限
1.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若预计增值税年应税销售额能够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应在办理税务登记的同时或三个月内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将视作已开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处理。
2.已开业的小规模企业,在一年内(连续12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次月申请,办理正式认定。
3.暂认定期最长为一年,商贸企业暂认定期应在半年以上,工业企业暂认定期按实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认定标准的时间计算。暂认定期满提出申请正式认定的一般纳税人,商贸企业在暂认定期超过半年且期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法定标准的次月内申请;工业企业在实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认定标准的次月内申请。
4.全部销售免税货物的纳税人,应自恢复征税之日起三个月内申请。 5.由于销售额未达到标准而被取消一般纳税人资格的,按已开业的企业办理,在取消后,往前计算连续12个月实际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的当月提出申请。
6.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新办工业企业,可直接申请正式认定。
(三)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书面申请报告,说明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理由;
4.法定代表人、办税人的身份证明(包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护照原件及复印件等);
5.固定资产目录;
6.所有开户银行帐号;
7.经营场地资料(经营场地如属自有的,附房地产复印件;如属租赁的,提供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8.最近一期已办理申报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新办企业除外);
9.近期会计报表一份(新办企业应提供同销售额预测相关的资料及说明);
10.防伪税控机申购表(已购机企业除外);
11.分支机构申请认定的,应提供总机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及总机构确定其为统一核算分支机构的证明材料; 作者: 都是朋友-2-10 12:35
回复此发言
-------------------------------------------------------------------------------- 19 回复:谁能帮我注册增值税企业
12.盐业批发企业、进出口企业、粮食收储企业、政府食用植物油承储企业应提供有关部门批准的可从事相关业务的证明材料。
13.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证件、资料。
上述资料除特别注明外均指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具“此件与原件相符”的意见并加盖公章。
二、办理程序
(一)受理
纳税人申请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在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领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填写后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受理。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受理纳税人的认定申请后,审阅填报表格的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附送的资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相符,制发《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给纳税人,并通知纳税人在30日后到税务机关领取有关税务证件。对提供资料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通知纳税人补正。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受理经审核无误后,应开具《税务文书传递卡》及《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连同有关资料传递给管理环节。
(二)审核和录入
主管税务机关稽核岗根据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并派至少2人进行实地考察核实,录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在表上加具意见,并将纳税人报送的资料连同《税务文书传递卡》及《税务文书附送资料清单》,报县级(含)以上税政部门税政岗审批,提出初审意见:
1.暂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满后,达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标准的,可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开业后一年内(连续12个月)累计应税销售额达到规定标准,可正式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对新开业的增值税纳税人提出申请的,可暂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暂认定期限最长为一年)。
4.对不符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条件的,不予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三)核准
县级(含)以上税政部门税政岗核准管理环节的初审意见,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申请审核表》上加具意见并录入电脑。
1.批准为认定或正式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制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暂认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应注明暂认定期限。
2.对不批准的,将不批准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和报送的资料退还管理部门稽核岗,转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退给纳税人。同时由税政部门税政岗在核准后对其进行工业或商业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具体操作见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3.对暂认定的纳税人不批准正式认定的,通知纳税人收到通知的次日缴销增值税专用发票及防伪税控IC卡,同时由税政部门税政岗在核准后对其进行工业或商业小规模纳税人资格的认定(具体操作见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
对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不申请认定一般纳税人的,征管软件在该企业年应税销售额达到认定标准的2个月内自动对纳税人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也不能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4.税政部门税政岗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数量的审批,并将审批结果传递给票证管理部门。
5. 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含)以上的商贸企业申请直接认定为正式一般纳税人,由税政部门税政岗将认定资料上报审批部门审批。
(四)发证
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岗核对纳税人《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发放《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通知书》,收回《税务文书领取通知单>
不管你公司名字叫什么,XX厂也好,XX有限责任公司也好,要看你的年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可以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一般纳税人税负绝对比小规模纳税人低,税务局对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是有严格要求的,帐务健全,独立核算,销售额要达标,申请的时候要准备好多资料:1.企业基本信息2.申请认定表3.资格初审报告4.实地查验记录5.约谈记录6.防伪税控开票限额审批……好多企业想办一般纳税人还不行呢。
好像并没有这种硬性要求吧!作为商家,方法多了,找人代开虽然不合理,但很实用。
不申请也可以的,但你不能开具可以抵扣的增值税发票了。
到所在地税务局代开
申请一般纳税人,现在也不是那么好申请的,首先你要提交真实的销售订单和合同的资料,然后税务局还得核算你的资料是不是真实的.总之一般纳税人不是那么好申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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