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英证券今年发行了哪些华安债券基金怎么样?

股票代码:400198债券代码:404002股票简称:搜特3债券简称:搜特退债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3年第七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债券受托管理人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2023年10月重要声明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英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来源于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搜于特”、“公司”或“发行人”)对外公布的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及发行人向华英证券提供的资料。华英证券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及与搜于特签订的《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编制本报告。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华英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华英证券提请投资者及时关注发行人的信息披露文件,并已督促发行人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华英证券作为搜于特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搜特退债,债券代码:404002,以下简称“本次债券”)的债券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以及本次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次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一、重大事项具体情况搜于特于2023年4月4日披露了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州银行东莞分行”)诉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搜于特集团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粤1971民初9733号]。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等媒体上的《2023-023:关于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一)重大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广东省东莞市第一人民法院对上述案件的一审民事判决书[(2023)粤1971民初9733号],主要判决内容如下:1、被告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归还贷款本金26,248,900.00元、利息1,021,955.28元及罚息、复利,暂计至2022年8月10日,罚息5,851.32元,复利26,542.10元,后续罚息以本金为基数按年利率8.025%计算,复利以利息为基数按年利率8.025%计算,罚息、复利均计至贷款本息清偿之日止;2、被告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向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支付违约金1,312,445.00元;3、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鸿对被告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第一、二判项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鸿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依法向被告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追偿;4、驳回原告广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受理费184,876.80元、财产保全申请费5,000.00元,合计189,876.80元,由被告东莞市搜于特医疗用品有限公司、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马鸿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或者代表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对公司的影响上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判决目前尚未生效。公司/子公司已按相关合同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计提利息及罚息,本次判决结果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重大影响。如判决生效后,公司/子公司未能如期履行判决,广州银行东莞分行可能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公司/子公司资产进行处置。(三)公司其他新增小额诉讼、仲裁案件进展情况近日公司收到前期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案件的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案件明细如下:编号
案号
原告/被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上诉人/被执行人
案由
涉案金额
案件进展情况
1
(2021)粤1971民初35626号
东莞市宏泰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搜于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约391万元
生效判决被告向原告支付工程款3912332.34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二、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退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规定》以及《受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就重大诉讼、仲裁案件情况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时报告。华英证券后续将密切关注发行人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华英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次债券本息偿付风险及其他与本次债券相关的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特此公告。(以下无正文)关注同花顺财经(ths518),获取更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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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联席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
(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 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
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签署日期:2023年
月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重要事项提示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已于2023年3月6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479号注册批复,获批可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200亿元的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发行人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首期发行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面值不超过60亿元(含),剩余部分自中国证监会注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两个品种之间可全额互拨),品种一简称为“23广发04”,品种二简称为“23广发05”。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每张面值为100元,发行数量为6,000万张,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0元/张。3、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仅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发行,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不得参与发行认购。本期债券上市后将被实施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仅限专业机构投资者参与交易,普通投资者及专业投资者中的个人投资者认购或买入的交易行为无效。4、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本期债券评级为AAA,主体评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前,公司最近一期期末净资产为1,247.93亿元(2022年末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者权益合计),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3.98%,母公司口径资产负债率为75.83%;发行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归母净利润为96.07亿元(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0.38亿元、108.54亿元和79.29亿元的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倍。发行人在本期发行前的财务指标符合相关规定。5、本次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符合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条件,交易方式包括匹配成交、点击成交、询价成交、竞买成交和协商成交。但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财务状况、经营业绩、现金流和信用评级等情况可能出现重大变化,发行人无法保证本期债券的上市申请能够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若届时本期债券无法进行上市交易,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本期债券回售予本公司。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等情况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由债券投资者自行承担。本期债券不能在除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外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6、期限: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7、本期债券无担保。8、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询价区间为2.5%-3.5%,品种二的询价区间为2.7%-3.7%,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4月20日(T-1日)向投资者利率询价,并根据利率询价情况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于2023年4月20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敬请投资者关注。9、本期债券面向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发行,发行采取网下面向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网下申购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询价情况进行配售,具体配售原则请详见本公告之“三、网下发行”之“(六)配售”。具体发行安排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进行。10、本期债券的发行对象为拥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合格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提交《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的方式参与网下询价申购。投资者网下最低申购单位为10,000手(100,000张,1,000万元),超过10,000手(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簿记管理人另有规定的除外。11、投资者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账户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替代违规融资认购。投资者认购本期债券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2、敬请投资者注意本期公司债券的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发行数量、发行时间、认购办法、认购程序、认购价格和认购资金缴纳等具体规定。13、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级,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14、发行人在本期债券发行环节,不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以询价方式确定,发行人不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实施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15、发行人如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参与本期债券认购,发行人将在发行结果公告中就相关认购情况进行披露。16、发行人为上市公司,证券简称“广发证券”,股票代码“000776”,截至本发行公告签署之日,公司股票交易正常,经营稳定且不存在业绩下滑或重大违法违规影响发行及上市条件的情况。17、发行公告中关于本期债券的表述如有与募集说明书不一致的,以募集说明书为准。本公告仅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事项进行说明,不构成针对本期债券的任何投资建议。投资者欲详细了解本期债券情况,请仔细阅读《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与本次发行的相关资料,投资者亦可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18、有关本期债券发行的其他事宜,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视需要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19、因涉及跨年及分期发行,本期债券名称调整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债券名称变更不改变原签订的与本次债券发行相关的法律文件效力,原签署的相关法律文件对更名后的公司债券继续具有法律效力。前述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受托管理协议》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文件。释
义除非特别提示,本公告的下列词语含义如下:发行人、发行主体、本公司、公司、广发证券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集团、集团指本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公司(附属公司)本次债券指经发行人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授权,由发行人获授权人士决定,并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3〕479号”批复,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含)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本期债券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本期发行指本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募集说明书摘要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2019年修订)《债券管理办法》指《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深交所上市规则》指《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公司章程》指广发证券现行有效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牵头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簿记管理人/东方投行指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原名“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银河证券指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指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指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诚信国际/评级机构指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发行人律师/嘉源指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发行人审计机构/安永指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债券登记机构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指《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次)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评级报告指中诚信国际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工作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的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交易日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营业日A股指获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价值、以人民币认购和进行交易的股票H股指获准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的、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港币进行认购和交易的股票国务院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中国证监会、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交所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交所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转系统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证券业协会指中国证券业协会香港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企业会计准则指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报告期/最近三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最近三年末指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末报告期末指2022年末中国、我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募集说明书而言,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元指如无特别说明,为人民币元注:本发行公告中,“不少于”、“以上”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一、本期发行基本情况1、发行主体: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3、债券简称及代码: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债券简称为“23广发04”,债券代码为148270;品种二债券简称为“23广发05”,债券代码为148271。4、本期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5、债券票面金额:本期债券面值为100元。6、债券期限:品种一期限为3年,品种二期限为5年。7、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网下申购情况,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即减少其中一个品种的发行规模,同时对另一品种的发行规模增加相同金额,单一品种最大拨出规模不超过其最大可发行规模的100%。8、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票面利率将根据网下询价簿记结果,由公司与簿记管理人按照有关规定,在利率询价区间内协商一致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9、发行价格:本期债券按面值平价发行。10、增信措施: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11、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认购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12、发行方式:面向专业机构投资者公开发行。13、发行对象:本期债券发行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14、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15、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23年4月24日。16、兑付及付息的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17、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18、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6年每年的4月24日,品种二付息日为2024年至2028年每年的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19、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兑付日为2026年4月24日,品种二兑付日为2028年4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2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投资者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21、偿付顺序:本期债券在破产清算时的清偿顺序等同于发行人普通债务。22、拟上市交易场所:深圳证券交易所。23、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到期债务。24、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接收、存储和划转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的资金用途必须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用途相符。25、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26、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27、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每年将对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进行一次跟踪评级。28、质押式回购:经中诚信国际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符合进行债券通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具体折算率等事宜将按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29、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自行承担。29、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时间安排:日期发行安排(2023年4月19日)刊登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发行公告和评级报告等(2023年4月20日)确定票面利率 公告最终票面利率(2023年4月21日)网下认购起始日(2023年4月24日)投资者于当日15:00之前将认购款划至簿记管理人专用收款账户 公告发行结果注:上述日期为交易日。如遇重大突发事件影响发行,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及时公告,修改发行日程。二、网下向投资者利率询价(一)网下投资者本次网下利率询价的对象为持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A股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二)利率询价预设期间及票面利率确定方法本期债券品种一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5%-3.5%,品种二票面利率预设区间为2.7%-3.7%,最终票面利率由发行人与簿记管理人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上述区间范围内协商确定。(三)询价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利率询价的时间为2023年4月20日(T-1日)14:00-17:00,参与询价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4月20日(T-1日)17:00前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以下简称“《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见附件一)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四)询价办法1、填制《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拟参与网下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可以从发行公告所列示的网站下载《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并按要求正确填写。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应注意:(1)应在发行公告所指定的利率询价区间内填写询价利率;(2)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3)填写询价利率时精确到0.01%;(4)询价利率应由低到高、按顺序填写;(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总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并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6)每一询价利率对应的申购总金额,是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该询价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投资需求(具体见本公告填表说明第7条之填写示例);(7)每家机构投资者只能提交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如投资者提交两份以上(含两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未经与簿记管理人协商一致,则以最后到达的为准,之前的均无效。2、提交参与利率询价的机构投资者应在2023年4月20日(T-1日)簿记时间段内,将以下文件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并电话确认:(1)填妥并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附件一);(2)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询价情况要求投资者提供其他资质证明文件。投资者填写的《网下利率询价及认购申请表》一旦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得撤回。传真:021-23153505;联系电话:021-23157500。3、利率确定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在预设的利率簿记区间内确定本期债券的最终票面利率,并将于2023年4月20日(T-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本期债券最终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按上述确定的票面利率向投资者公开发行本期债券。三、网下发行(一)发行对象本次网下发行对象为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规定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专业证券账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专业机构投资者的申购资金来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二)发行数量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60亿元(含)。每个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0手(1,000万元),超过10,000手的必须是10,000手(1,000万元)的整数倍。每一专业机构投资者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填入的最大申购金额不得超过本期债券的发行总额。(三)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的发行价格为100元/张。(四)发行时间本期债券网下发行的期限为2个交易日,即2023年4月21日(T日)至2023年4月24日(T+1日)。(五)申购办法1、凡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时必须持有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的专业证券账户。尚未开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必须在2023年4月20日(T-1日)前开立证券账户。2、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专业机构投资者通过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填妥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后的《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进行申购。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专业机构投资者认购意向,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并向获得网下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发送《配售缴款通知书》。(六)配售簿记管理人根据网下簿记结果对所有有效申购进行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将按照价格优先原则,对参与网下簿记建档的投资者进行配售,如遇到申购量超过可分配额度的情况,在价格优先原则的前提下,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决定长期合作的投资者优先配售。发行人和簿记管理人有权根据相关规定,自主决定本期债券的最终配售结果。(七)资金划付获得配售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按规定及时缴纳认购款,认购款须在2023年4月24日(T+1日)15:00前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指定的收款账户。划款时应注明专业机构投资者全称和“23广发04(或23广发05)认购资金”字样,同时向簿记管理人传真划款凭证。对未能在2023年4月24日(T+1日)15:00前缴足认购款的专业机构投资者,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其认购,有权处置其申购要约项下的全部债券,并有权进一步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收款账户户名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收款账户账号1001190729013330090收款账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第二营业部工商银行系统内资金汇划号20304018人行支付系统号102290019077汇入行同城票据交换号021907四、风险提示主承销商就已知范围已充分揭示本次发行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详细风险揭示条款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五、认购费用本次发行不向投资者收取佣金、过户费、印花税等费用。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一)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传辉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电话:020-66338888传真:020-87590021联系人:刘海晖、陈孝钦、曹旭(二)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受托管理人: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崔洪军住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318号24层电话:021-23153888传真:021-23153500联系人:宋岩伟、王怡斌、张智骁(三)联席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杰住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电话:010-88027267传真:010-88027190联系人:郭实、罗丽娜、刘佩榕、何鸿翔、孟雪(四)联席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亮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8号院1号楼7至18层101电话:010-80927268传真:010-80929023联系人:陈曲、邓小霞、刘嘉慧(五)联席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李刚住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B座5层电话:029-88365801传真:029-88365835联系人:罗婷玉、徐梦园(六)联席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葛小波住所:无锡市新吴区菱湖大道200号中国物联网国际创新园F12栋电话:0510-85200510传真:0510-85203300联系人:徐睿、杨辉、孙正(本页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日(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主承销商: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年

日(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日(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日(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主承销商: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

日(本页无正文,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之签章页)主承销商: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年

日附件一: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重要声明 填表前请详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及填表说明。 本表一经申购人完整填写,且由其经办人或其他有权人员签字及加盖有效印章后,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后,即构成申购人发出的、对申购人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不可撤销的询价要约。基本信息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证券账户名称(深圳)证券账户号码(深圳)托管单元代码利率询价及申购信息23广发04(询价利率区间2.5%-3.5%)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23广发05(询价利率区间2.7%-3.7%)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1、本期债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请确认贵单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已开立账户并可用。本期债券的最低认购单位为1,000万元(含),且为1,000万元的整数倍。 2、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不超过(含)60亿元。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23广发04,代码为:148270;品种二简称为:23广发05,代码为:148271。 3、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附件一)填妥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于2023年4月20日(T-1日)14:00-17:00之间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如遇特殊情况,经簿记管理人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可适当延长簿记时间。 申购传真:021-23153505;咨询电话:021-23157500。1、申购人以上填写内容真实、有效、完整(如申购有比例限制则在该申购申请表中注明,否则视为无比例限制); 2、申购人的申购资格、本次申购行为及本次申购资金来源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已就此取得所有必要的内外部批准;4、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其获得配售,则有义务按照《配售缴款通知书》规定的时间、金额和方式,将认购款足额划至簿记管理人通知的划款账户。如果申购人违反此义务,簿记管理人有权处置该违约申购人订单项下的全部债券,同时,本申购人同意就逾时未划部分按每日万分之五的比例向簿记管理人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簿记管理人由此遭受的损失;
5、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果遇不可抗力、监管者要求或其他可能对本次发行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在经与主管机关协商后,发行人及主承销商有权暂停或终止本次发行;
6、申购人理解并确认,自身不属于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等任意一种情形。如是,请打勾确认所属类别: ( )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 )发行人的其他关联方; 7、申购人理解并确认,申购人为承销机构关联方的,申购人已按规定履行内部决策及审批流程,报价公允、程序合规; 8、申购人承诺遵循独立、客观、诚信的原则进行合理报价,不存在协商报价、故意压低或抬高利率、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9、申购人已阅知《专业投资者确认函》(附件二),并确认: (1)自身属于(
)类投资者(请填写附件二中投资者类型对应的字母); (2)如选择B类或D类投资者,请继续确认是否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是(
)否(
) 如选择是,请继续确认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是(
)否(
) 10、申购人已详细、完整阅读《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附件三),已知悉本期债券的投资风险并具备承担该风险的能力; 11、申购人理解并接受,如遇市场变化导致本期债券合规申购金额不足计划发行规模,发行人及簿记管理人有权取消发行; 12、簿记管理人有权要求本申购人配合其进行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工作,申购人将积极配合该核查工作并将如实提供有效证明资料,不得采用提供虚假材料等手段规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如申购人未通过簿记管理人对其进行的投资者适当性核查,则本申购人同意簿记管理人有权拒绝向其配售本期债券,在此情况下,申购人承诺赔偿簿记管理人因此遭受的一切损失和产生的一切费用。申购人理解并接受,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以及监管部门要求能够证明申购人为专业投资者的相关证明;簿记管理人有权视需要要求申购人提供部门公章或业务专用章的授权书。(如申购人未按要求提供相关文件,簿记管理人有权认定其申购无效)。申购人已充分知悉并理解上述承诺,确认本次申购资金不是直接或者间接来自于发行人及其利益相关方,不存在配合发行人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的行为,不存在任何形式协助发行人开展自融或结构化的行为,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接受发行人提供财务资助等行为,并自愿承担一切相关违法违规后果。
(申购单位有效印章)附件二:专业投资人确认函(以下内容不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方案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之规定,请确认本机构的投资者类型,并将下方投资者类型前的对应字母填入《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A)经有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金融机构,包括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等;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B)上述机构面向投资者发行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证券公司资产管理产品、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产品、期货公司资产管理产品、银行理财产品、保险产品、信托产品、经行业协会备案的私募基金;(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C)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等养老基金,慈善基金等社会公益基金,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D)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1.最近1年末净资产不低于2000万元;2.最近1年末金融资产不低于1000万元;3.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黄金、外汇等投资经历。(如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请同时阅读下方备注项);(E)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股比例超过百分之五的股东;(F)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所认可的其他投资者。备注:如为以上B或D类投资者,且拟将主要资产投向单一债券,根据穿透原则(《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之规定)核查最终投资者是否为符合基金业协会标准规定的专业投资者,并在《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中勾选相应栏位。附件三:债券市场专业投资者风险揭示书(以下内容不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申请表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尊敬的投资者:为了使您(贵公司)更好的了解债券认购的相关风险,特为您(贵公司)提供此份风险告知书,请认真阅读。投资者在参与本期债券的认购和转让前,应当充分了解本期债券的特点及风险,审慎评估自身的经济状况和财务能力,考虑是否适合参与。包括:一、债券投资具有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放大交易风险、标准券欠库风险、政策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二、投资者应当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实际需求、风险承受能力,以及内部制度(若为机构),审慎决定参与债券认购和交易。三、仅限专业投资者买入的债券可能存在较大的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类风险。投资者在参与认购前,应当充分了解该类债券的相关风险以及债券发行人的相关情况,根据自身财务状况、实际需求及风险承受能力,审慎考虑是否认购。四、仅限专业投资者参与认购的债券存在信用评级下调,发行人盈利能力恶化以及生产经营发生重大变化的可能性,该类债券存在无法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按时足额还本付息的风险,可能给投资者造成损失。五、您应当特别关注债券发行人发布的债券投资者适当性安排调整公告,及时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市公司网站以及证券公司网站等渠道获取相关信息,审慎作出投资决策。特别提示:本《风险揭示书》的提示事项仅为列举性质,未能详细列明债券认购的所有风险。投资者在参与债券认购前,应认真阅读本《风险揭示书》、债券募集说明书以及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确认已知晓并理解《风险揭示书》的全部内容,并做好风险评估与财务安排,确定自身有足够的风险承受能力,并自行承担参与认购的相应风险,避免因参与债券认购而遭受难以承受的损失。填表说明:(以下内容不需提交至簿记管理人处,但应被视为本发行公告不可分割的部分,填表前请仔细阅读)1、参与本期利率询价的专业机构投资者应认真填写《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2、票面利率应在询价利率区间内由低到高填写,精确到0.01%;3、每一申购利率对应的为单一申购金额。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不低于某一申购利率时,投资者的最大获配量为低于该申购利率(包含此申购利率)的所有标位叠加量;4、每一份《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最多可填写10个询价利率,询价利率可不连续;5、每个询价利率上的申购金额不得少于1,000万元(含1,000万元),超过1,000万元的必须是1,000万元的整数倍。6、有关票面利率和申购金额的限制规定,请参阅发行公告相关内容;7、票面利率及申购金额填写示例(声明:本示例数据为虚设,不含任何暗示,请投资者根据自己的判断填写)。假设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的询价区间为4.30% - 4.60%。某投资者拟在不同票面利率分别申购不同的金额,其可做出如下填写:票面利率(%)申购金额(万元)4.30%2,0004.40%4,0004.50%7,0004.60%10,000——上述报价的含义如下:◆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高于或等于4.60%时,有效申购金额为23,000 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60%,但高于或等于4.50%时,有效申购金额13,000 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50%,但高于或等于4.40%时,有效申购金额6,000 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40%,但高于或等于4.30%时,有效申购金额2,000 万元;◆当最终确定的票面利率低于4.30%时,该询价要约无效。8、参加申购的专业投资者请将《网下利率询价及申购申请表》填妥由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于2023年4月20日(T-1日)14:00-17:00之间连同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其他有效的法人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部门章或业务专用章)传真至簿记管理人处。9、申购传真:021-23153505;咨询电话:021-23157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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