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八小时,一每个月休息四天合法吗四天假日,国家到底有没有这规定,为什么很多企业公司,都没有四天假?

无法找到该页
您正在搜索的页面可能已经删除、更名或暂时不可用。
请尝试以下操作:
确保浏览器的地址栏中显示的网站地址的拼写和格式正确无误。
如果通过单击链接而到达了该网页,请与网站管理员联系,通知他们该链接的格式不正确。
单击后退按钮尝试另一个链接。
技术信息(为技术支持人员提供)
转到 Microsoft 产品支持服务并搜索包括“HTTP”和“404”的标题。
打开“IIS 帮助”(可在 IIS 管理器 (inetmgr) 中访问),然后搜索标题为“网站设置”、“常规管理任务”和“关于自定义错误消息”的主题。
}
保险公司业务员一般一天上几个小时的班?在我刚大学毕业的时候,我做了一段时间的保险公司业务员,一般来说,保险公司一天是上8个小时的班,但是经常会有加班,除此之外,保险公司业务员其实在家里也需要处理公司里的问题,所以几乎是没有休息的,接下来跟大家具体说明。1.一般是8个小时的班,但是经常加班。在我刚大学毕业的时候,找了很多工作都不顺利,后来听说做保险业务员工资比较高,于是就去了,在进去之后,正常来说是一天上8个小时的班儿,但是经常会有加班,比如说快下班的时候,我们的小组长会积极给我们开会,一开会就是几个小时,除此之外如果自己当天的业绩没有完成,自己也要主动的选择加班,所以一般8个小时是不存在的。2.保险公司业务员其实几乎不下班。虽然在公司里,我们一天大概是十几个小时,但是如果客户或者公司有问题,即使我们在家里,也需要处理,在这种情况之下,我们几乎是不下班的,比如说有一个客户在跟我聊天,当时我正在外面逛街,因为这个客户成交之后我就会有钱,所以我也会主动的选择加班跟这个客户继续沟通,帮助客户处理问题,从而成交客户,很多保险公司业务员都是这种情况,所以也可以说几乎不下班。总而言之,随着社会的发展,我们的生活越来越好,很多地方都会有保险公司业务员,我之前也做过一段时间,一般来说老板会说一天上经常会有开会和加班,自己业绩不好更是要加班,而且回到家之后如果客户或者老板有问题,自己也需要积极的进行处理,因此保险公司业务员是比较累的,几乎没有下班时间。在保险公司上班是不是双休日?是不是每天八小时?您好先生,保险公司上班大部分都是双休的,每天上班8小时,具体季节时间安排您看一下。保险公司上班时间一般为:夏季: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0-17:30节假日正常休假双休,部分保险公司,下午上班时间有可能略有调整。如果您有什么业务需要办理可以提前联系保险公司询问一下工作时间即可,祝您生活愉快。拓展资料保险公司面试需注意事项: 1、谈吐要清晰在谈话时,不要含混其词,这会显得你缺乏自信。2、要向考官提问,即使考官没有提问你“您还有什么疑问吗?”也应提些问题。3、向考官表示感谢,一定要记住向考官表示感谢,感谢他为自己花费的宝贵时间。4、对于薪金应使其留有谈判余地,除非对方明确表示反对如此。根据自己的经验来设定薪水的标准。5、回答问题之前应认真听,要确信你已经明白了他听说的问题。假如你没有明白,可以请他说清楚。然后,再回答问题。6、回答问题应简明扼要,回答问题应迅速、机智。但是,当问到类似是与非的问题时,应阐明你的理由。7、面带微笑再没有比面试者的沮丧或冷漠的表情更为糟糕的事情了。试想一下,你愿意同一位总是耷拉着脸的人一起共事吗?8、要始终正视对方对自己以及自己的能力应该充满自信。比如说,不要观望窗户外面也不要玩弄手中的铅笔。考官与你谈话时,你应全神贯注。9、应与考官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假如他开了个玩笑,要向他微笑,表示你听到了他所说的内容并且挺感兴趣,即使事实上那个笑话不是十分有趣。工作时长法律规定法律解析:法律关于工资及工作时间的规定 企业支付工资不得少于当地 最低工资标准 ,并且每月扣取工资不得超过百分之二十,并且扣取后还不得少于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规定工作时间有标准工时、综合工时、不定时三种。标准工时:五天八小时;超出时间为加班,加班费周一至五1.5倍,周六日2倍,国家法定节假日3倍。综合工时:总工作时间和标准工时一样,但是可以每天连续工作超过8小时,然后集中休假,加班费一律1.5倍,国家法定节假日3倍。不定时顾名思义就是工作时间不固定,但是审批很严格。 企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当坚持自愿和不损害职工身体健康的原则。企业不得以任何理由强制和胁迫职工加班加点。职工有权拒绝违反本规定的加班加点。 班后加点每次不得超过加四小时,职工每人每月加班加点时间累计不得超过48小时。企业确因需要,职工每人每月加班加点时间超过48小时的,应当征得职工及企业工会同意,并报企业所在地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职工有权在加班加点后要求补休假,或者领取加班加点工资。 企业违反规定安排职工加班加点的,由劳动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由企业向职工支付应得的加班加点工资。 公司在一个月内没有与员工 订立劳动合同 ,应支付双倍工资。 事业单位及企业必须为员工缴纳五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第三章基金筹集与管理 第八条养老、 医疗保险基金 ,由国家、用人单位、劳动者三方筹集;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基金由国家、用人单位筹集,劳动者个人不缴纳。 第十条社会保险基金的征集: (一)养老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按缴费工资总额和离退休人员生活费之和的一定比例(在一定时间同调整为按缴费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劳动者按缴费工资的一定比例;分别计入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专户管理; (二) 工伤保险基金 :按不同行业的危险程度和工伤(含职业中毒)事故发生频率,分别按用人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 (三)失业保险基金:按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 (四)医疗、生育保险基金的征集比例另行制定。 不实行工资总额管理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以社会每人每月平均工资为社会保险基金征集基数。 第十一条社会保险基金的缴纳,企业在管理费用人中列支;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从行政或事业费开支;劳动者在个人工资收入中扣缴。 第十四条关闭的企业,应一次性向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缴纳离退休人员、工伤残疾人员五年的生活费、生活补助费和医疗费。 第二十条劳动者合理流动到其他地区,其养老保险基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自劳动者提出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办理转移手续;不能转移的,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储存保值,待劳动者退休养老时,再按规定支付给劳动者,或经劳动者本人提出申请,一次性领回属于其个人所有的养老保险费。 第四章保险待遇 第二十一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一)达到国家 法定退休年龄 和 缴纳养老保险 基金年限,并按规定办理了退休养老手续的; 实行个人缴费制度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下同); (二)残废、患病,由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的; (三)从事国家规定可以提前退休的工种,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办理提前退休养老手续的。 第二十四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 工伤保险待遇 : (一)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因工死亡的; (二)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因工伤残,并经市医务劳动鉴定委员会评定伤残等级的; (三)其他经劳动行政部门确认,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 第二十五条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因工死亡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和因工伤残医疗期间的医疗费、一次性残废补偿金、残废退休金、离岗退养费。 第二十六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劳动者,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企业依法宣告破产的; (二)濒临破产的企业法定整顿期间被辞退的; (三)用人单位撤销、关闭、歇业而被辞退的; (四)依法终止或 解除劳动合同 的; (五)依法被除名、解雇的; (六)其他按规定应享受失业保险的。 第二十七条失业保险待遇包括失业救济金、医疗补助费和丧葬费。失业救济金和医疗补助费一次享受时间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第二十八条劳动者因患病、负伤时可享受 医疗保险待遇 。 第二十九条医疗保险分 大额医疗保险 统筹金、单位医疗保险调剂金和个人专户金。 大额医疗保险统筹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统一管理,集中调剂使用。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患大病时按规定开支的医疗费用。 单位医疗保险调剂金由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委托用人单位管理。主要用于劳动者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医疗费用开支。 个人专户金从劳动者工资收入中扣缴,归劳动者个人所有,用于劳动者患病就医时由个人支付的医疗费用。个人专户金超支而本人又确有困难时,可向用人单位申请医疗保险调剂金补助。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按社会保险基金经办机构规定的日期缴纳社会保险基金的,每逾一日由劳动行政部门加收应缴金额5‰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逾期三十日仍不缴纳者,除责令立即补缴外,处以应缴社会保险基金一至三倍罚款,并追究责任人的责任。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国家规定工作时间几小时,养老保险呢,超出时间这么算,没有,啥都没有,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六条,三十八条的规定,以及《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国家实行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对用人单位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法律也做了明确的限制性规定,《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第三条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保险行业的法律对于法定工作时间并没有相关规定保险法第31条是关于人身保险利益的规定: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一)本人;(二)配偶、子女、父母;(三)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四)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劳动者。除前款规定外,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其订立合同的,视为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订立合同时,投保人对被保险人不具有保险利益的,合同无效。本条是关于保险法律中非常重要的制度—保险利益的规定。由于在保险实践中,由于团体保险业务被保险人人数众多,要求每个被保险人书面签字同意雇主为其投保,难度很大。因此在法定保险利益部分增加了“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解决了团体保险实践中法律难题。当然,类似协会等组织也可以为其成员购买团体保险,但是新保险法并没有将其列入法定保险利益范畴,导致相关业务拓展在法律上存在难点。关于我国保险利益原则,理论界和实务界都有不同的认识,有的人认为,我国就是采取利益主义原则,并认为31条第3款只是对第二款四项法定保险利益的补充。还有人认为,我国是采取利益主义与同意主义相结合原则,21条第2款是利益主义,第3款是同意主义。我认为,整体考察我国保险法相关内容,我国保险法是同意主义原则,相关问题的困挠已经阻碍我国人身保险业的发展。31条4款的规定与第12条有关内容相匹配,涉及到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生效时间点问题。相关规定对保险公司核保要求,如果因为保险公司疏忽,并承保相关业务,如果因此产生相关不利后果,保险公司将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在保险公司工作是否有规定时间上班?保险公司的上班时间是工作日8:00-17:30当然根据各个职级和内外勤有区分。内勤严格遵守作息时间,8:00-17:30外勤业务员则根据自己的时间,外出拓展客户,但是必须要到公司打卡,参加早夕会,工作时间也就比较自由,但是也要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到达职场。免责声明:本平台仅供信息发布交流之途,请谨慎判断信息真伪。如遇虚假诈骗信息,请立即举报举报}
1分钟前 湖北-神农架林区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3分钟前 黑龙江-双鸭山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2分钟前 山东-威海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1分钟前 山西-吕梁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4分钟前 四川-广元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1分钟前 江苏-南京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4分钟前 山西-运城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4分钟前 甘肃-临夏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5分钟前 湖北-武汉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5分钟前 重庆-酉阳县用户使用了在线咨询服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每个月休息四天合法吗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