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名称】
【效力属性】 有效
王雁彬 海勃湾区环卫局工人
郭彩霞 市实验小学校长
戴国强 乌达区环保局副局长
张艳平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副镇长
王建平 内蒙古君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维修工段长
孟昭君 乌海蓝星玻璃有限责任公司浮法一车间值班主任
李晓春 神华海勃湾矿业公司公乌素煤业公司综掘二队队长
张守君 包钢乌海矿业公司采选作业区工段长
李贺年 海勃湾区凤凰岭街道公园社区志愿者
丁万荣 市园林处植物园副主任
乔 良 市残联教育就业科科长
王雪雁 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
薛汉山 市畜牧兽医工作站站长
张慧贤 市蒙中医院主任医师、副院长
李利平 乌海电业局输电所带电一班班长
五、优秀党务工作者(15名)
许 斌 海勃湾区千里山镇党委书记
王巧凤 海勃湾区新华西街道党工委书记
邵 炜 乌达区新达街道党工委书记
王海燕 乌达区梁家沟街道兴华东路社区党支部书记
张志忠 海南区巴音陶亥镇迎河村党支部书记
杨海荣 海南区公乌素镇新兴社区党支部书记
范全在 神华海勃湾矿业公司党委工作部副部长
郝士海 神华乌达矿业公司党委工作部部长、机关党委书记
敖建国 神华乌海煤焦化西来峰焦化厂党委书记
方恒业 内蒙古第八地勘院党委书记
罗爱萍 市地税局机关党委书记
李建明 市公安局政治部正科组织员
杨灵君 市供销社盐政科科长、党办主任
高玉琴 内蒙古五湖泵业有限责任公司党办主任
乔东丽 海南区园林绿化队党支部宣传委员、非公企业党建联络员
乌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滨河新区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组织领导的通知
(乌海政办字〔2008〕25号 2008年4月16日)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为加快滨河新区重点工程建设,加强组织领导,现将几个工程建设项目组织领导机构及人员进行调整明确,原领导小组及下属各工作组成员有调整的,抓紧办理有关工作及档案资料的移交。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宋万强 市政协副主席
王铁坚 市人大常委会副巡视员
柴权胜 市政府市长助理
薛庆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洪运 市教体局局长
杨继雄 市教体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薛庆灵兼任。刘洪运担任法人代表,杨继雄任项目经理。柴权胜和杨继雄常驻工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基础设施配套组、财务组和监督组等4个工作小组,相互协调,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政府市长助理柴权胜担任,市教体局局长刘洪运担任副组长,负责全部工程建设涉及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二次分包工程确定后,派出相关人员考察中标单位,考察结果报领导小组,集体无记名投票,按相对多数原则确定;聘请有关专家及顾问参与工程建设。
(二)基础设施配套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苗耀增担任,市建委副主任高士林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工程外围管网及周边硬化、绿化等工作。
(三)财务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王肆虎担任,根据工程进度,向施工单位拨付资金,并做好财务监理工作。
(四)监督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局长卢利明担任,市审计局总审计师张志峰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各工作小组工作进行监督、审计。财务总监在监督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许宏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万强 市政协副主席
薛庆灵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洪运 市教体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薛庆灵兼任。市六中校长边占祥担任项目经理兼法人代表,常驻工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基础设施配套组、财务组、拆迁组、泄洪渠整治组和监督组等6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教体局局长刘洪运担任,市建委副主任高士林担任副组长,负责全部工程建设涉及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二次分包工程确定后,派出相关人员考察中标单位,考察结果报领导小组,集体无记名投票,按相对多数原则确定;聘请有关专家顾问参与工程建设。
(二)基础设施配套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苗耀增担任,市建委副主任张南君和市林业局副局长韩宝龙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学校周边硬化、绿化等工作。
(三)财务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王肆虎担任,根据工程进度,向施工单位拨付资金,并做好财务监理工作。
(四)拆迁组。组长由海勃湾区政协主席关旭汉担任,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副科长吕绍军和市六中校长助理刑书庭担任副组长,负责工程范围内的拆迁工作。
(五)泄洪渠整治组。组长由市水务局局长赵忠武担任,市建委副主任张南君担任副组长,负责滨河中学工程内泄洪渠的建设和排污工程。
(六)监督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张静担任,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要立军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各工作小组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在监督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林 涛 市政府副市长
许宏然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宋万强 市政协副主席
薛庆灵 市政府副秘书长
王华峰 市卫生局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政府办公厅,办公室主任由薛庆灵兼任。市蒙中医院院长张军担任项目经理兼法人代表,常驻工地。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基础设施配套组、财务组和监督组等4个工作小组。
(一)综合协调组。组长由市卫生局局长王华峰担任,市建委副主任贾月厚担任副组长,负责全部工程涉及的进度、质量、安全等各项工作;二次分包工程确定后,派出相关人员考察中标单位,考察结果报领导小组,集体无记名投票,按相对多数原则确定;聘请有关专家顾问参与工程建设。
(二)基础设施配套组。组长由市建委主任苗耀增担任,市建委副主任贾月厚担任副组长,主要负责工程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及周边硬化、绿化等工作。
(三)财务组。组长由市财政局局长王肆虎担任,根据工程进度,向施工单位拨付资金,并做好财务监理工作。
(四)监督组。组长由市监察局副局长张静担任,市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科长要立军担任副组长,负责对各工作小组工作进行监督。财务总监在监督组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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