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出卖了我你什么含义?

在中国革命的历史上有一个小女孩的名字不得不提,她叫做刘胡兰。这个自小就参加革命工作的女孩,有着一个滚烫的赤子之心,以及忠于党的精神,她小小年纪就把妇女干事工作做得有声有色,不到14岁已经是预备党员。可惜的是,尚未到15岁的她就惨遭同乡出卖而惨遭敌人杀害。

即便她被敌人抓住那一刻,她依然毫无畏惧。任凭敌人的严刑拷打丝毫不屈服。最终她用最坚毅的神情,最淡定的口吻选择从容赴死,在敌人的铡刀下结束了她最美好的年纪。

她的牺牲让无数人惋惜动容,也让无数人感叹她的英雄志气。毛主席得知她的事迹后更是心疼不已,当即亲自为她提笔写下几个大字“生的伟大,死得光荣”。

俗话说“英雄不问出处”,但更不论年纪。年少的刘胡兰亦能被追认为我党的烈士。那么她的死就不会白白牺牲,杀害她凶手和出卖她的叛徒都将会得到严惩。那么这些人究竟都是谁呢?一切还要回到刘胡兰生前说起。

刘胡兰1932年出生于山西省吕梁市文水县云周西村的一个中农家庭。从她出生开始整个童年都在抗战的炮火轰鸣中渡过的,其中战争带给他们的残酷和艰苦可想而知。但是这也造就刘胡兰坚毅的性格。

由于母亲的早亡,刘胡兰自小跟着父亲和继母长大的。又因为继母是在村委妇救会工作的,在耳渎目染下刘胡兰从小就开始向往干革命工作。后来,刚上小学不久的刘胡兰在10岁那年正式就参加儿童团,就此开启了她的抗日生涯。

小小年纪的刘胡兰在团内的表现异常优秀。抗日战争期间,她一个弱不禁风的小姑娘常常帮着革命者扛粮送粮,还能跑到战火不断的前线去照顾和安慰伤员。而且她还会抓村里的纪律和党政作风,及时指正那些不良风气。

正因为出色的工作表现,刘胡兰受到了党支部高度重视和栽培。1945年10月,她受邀参加县委举办的“妇女干部训练班”。学习了一个多月后回村担任了村妇女救国会的秘书。到了解放战争时期,她又调任第五区“抗联”妇女干事。之后又被提拔为中共预备党员,并调回当地组织领导土改运动。这一年,她也不过才14岁而已,年少有为的她凭借着自己工作能力连担重任,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后生可畏。而她也不负党的栽培,时时刻刻都把党的任务放在第一位。

可惜就是这么一个前途无量的小姑娘,她的生命却仅仅在一年后戛然而止。这是让所有人万万都没有想到的。

1946年10月,国共合作破裂,阎锡山的部队决定在自己地盘上肃清共产党,他们在山西到处搜捕和屠杀共产党员。搞得人心惶惶,终日不得安生。而驻扎在文水县我党部队因为刚历经抗日战争尚未恢复元气,因此决定先上山保存实力,不与国民党正面冲突。

而刘胡兰等一批村里的党员则继续留在村里,一边扮成普通村民继续日常生活,一边打探情况上山报告组织。按理来说,刘胡兰年纪小,又是本地人士应该不会引起敌人特别注意。再加上刘胡兰又机灵,做事也很谨慎,姑且不容易暴露自己身份。

但是时间到了1947年1月8日,阎锡山的一支小分队直接突袭云周西村抓走了石三槐、石六儿、石五则三位同志。而事情起因则是云周西村原来的村长是阎锡山的人派过去,目的就是监视和探查村里共产党的活动。

但是村长后来暴露了自己真实身份,就被刘胡兰等人秘密处决了。国民党收到情报说自己的卧底被灭口了,恼羞成怒他们顺藤摸瓜找到这三位共产党员,并直接上门把他们带走。

他们把抓到三位共产党员带回去严刑拷打,强行逼供,硬是要他们坦白藏在村里其他共产党员和共产党大部队的行踪。其他两位宁死不从,直接被国民党杀害。而只有石五则愿意投靠敌军,把刘胡兰等人背景一五一十的都供了出来。

不过这个石五则选择了投靠敌人,一来是受不了严刑拷打的折磨。二来也有自己私心作祟。原来这个石五则早年虽然加入共产党,但背地还是喜欢偷鸡摸狗的事。他与地主家一个寡妇一直保持不正当关系,后来寡妇因为恶霸地主婆的身份遭到批斗,石五则还公开出面维护他的老相好。刘胡兰实在看不下去就批评了他两句,石五则一看这个乳臭未干的丫头居然敢教训自己头上来了,还当着这么多人的面让自己下不来台。于是对刘胡兰心生怨恨。

加上后来刘胡兰还向上头检举石五则与寡妇有染的作风问题,党组织一经查实发现他确有其事,便按照规定开除他的党籍。从此石五则对刘胡兰和共产党更加恨之入骨。

这次趁着国民党捉拿共产党的机会,石五则终于可以报当年的仇了。他不但交代刘胡兰等人的身份,还透露她们的行踪。

1月12日国民党立刻出动人马上门抓获了刘胡兰等其他6名共产党。而且对于抓回去的我党人士,国民党完全不分男女老幼,如出一辙的施以酷刑,希望能从他们嘴巴里探听到大部队的情报。但是万万没想到是,这次包括刘胡兰在内的7名党员全都闭口不言,任凭敌人如何酷刑折磨都绝不透露共产党的半点行踪。

气急败坏的国民党眼看也问不出什么有价值的消息,便想把几人全部拉到村里广场公开处死,好演一出杀鸡儆猴的戏码。于是,国民党的领队当众宣读的7人“罪状”,还问了围观村民是否还有要补充揭发“罪状”,不过围观群众没有一个敢说话的。紧接着领队又要他们各自“自白”,忏悔自己“过错”,但得到的回答无一例外都是“我死也不屈服,决不投降”。

恼羞成怒的国民党拉来了大铡刀,决定当场处决他们几个。在一一杀害了前六人后,国民党的领队直到最后一刻还在威胁年纪最小的刘胡兰说出情报,不然等待她也将是和他们同样的命运。但是刘胡兰临危不惧,她的眼里、心里却是对敌人的漠视和嘲讽,她冷漠地看了敌人一眼,毅然决然径直走向那把沾满同胞鲜血的铡刀,丝毫不害怕死亡的恐惧。

大概连敌人都感到大为震惊,一个年纪小小的姑娘竟然有如此的大勇气,连死都不怕也要投身共产党。但是此刻杀人如麻的他们也不打算放过这个小姑娘,美好的生命就此被他们斩断。

我们不知道那一刻的刘胡兰是一种什么的信念存在,是一种什么精神附体。她早已把共产党三个字深深烙在自己脑海中,所以任由敌人如何折磨她、恐吓她,她已然毫不畏惧。她的年龄被定格在15岁,但是她的精神却被人围观在眼里,永世长存。

很多村民在见证她英勇就义而悲愤交加。她的故事被彻底地传播开来让更多世人知道,所有人都感叹她铁一般坚强的信念和精神。而且当年除了毛主席为她亲笔题字外,更多人则希望能严办出卖她的叛徒。

无独有偶,再说回那个共产党的叛徒石五则的下场。其实当年被抓去共产党员只有他一人是被安全放回村里的,所以当时也曾引起党支部的怀疑,但是苦于当时证据不足,被捉拿去问话的石五则又被放走了。

不过新中国成立之后,公关部门旧事重提,经过缜密排查最终确定叛徒就是石五则。到了1959年,文水县公安局正式拘捕了石五则。在大量的证据面前,石五则对自己当年出卖共产党的罪行供认不讳。4年后,石五则被押上云周西村的公审大会,在会上他受不了自己良心谴责,一五一十的交代出当年整个的叛变过程,听得众人是群情激奋。最后这位叛徒当庭被宣判枪决。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永远不会缺失。在刘胡兰牺牲16年后出卖她的人终于得到应有的报应。相信刘胡兰等一众烈士的在天之灵也能得到告慰了。

有的时候我们真的很难想象刘胡兰一个小姑娘竟然拥有着如此大的革命力量和决心。她早已把自己生命置之度外,一心扑在共产党的事业上。

我们可怜她花一般年纪就惨遭毒手,但是我们更多是缅怀她,缅怀她的与敌人作斗争时的大无畏精神,缅怀她那份为党为人民无坚不摧的情怀。

这个小女孩用她短短的一生为我们展现了她的坚强和信仰,革命的成功向来不是偶然的,而是有千千万万个向刘胡兰这样可以为革命抛头颅、洒热血的同志用他们的青春和生命来铸就起这道坚固的壁垒。这是值得我们所有人所敬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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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在买卖合同中,合同当事人应该根据约定的义务去履行,如果当事人不按照规定的义务去履行,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而在出卖人的义务中就有一个回收义务。那什么是出卖人的回收义务?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什么权利?出卖人的标的物包装方式有哪些?以下就由找法网小编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什么是出卖人的回收义务

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的约定,标的物在使用有效期届满后需要回收的,出卖人有自行回收的义务。

《》第六百二十五条: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标的物在有效使用年限届满后应予回收的,出卖人负有自行或者委托第三人对标的物予以回收的义务。

二、买卖合同中出卖人有什么权利

(1)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

(2)当事人可以在买卖合同中约定买受人未履行支付价款或者其他义务的,标的物的所有权属于出卖人。

(3)出卖具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图纸等的标的物的,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该标的物的知识产权不属于买受人。

(4)出卖人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标的物。约定交付期间的,出卖人可以在该交付期间内的任何时间交付。

(5)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6)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7)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出卖人确定。

(8)出卖人享有标的物交付前产生的孳息。

标的物的包装方式包括包装材料的具体要求和包装的具体操作方式。包装材料和具体的操作方式,一般根据标的物的性质和运输方式加以确定。

(二)包装方式为买卖合同的条款之一

买卖合同中,就一些易腐、易碎、易爆、易燃、易潮以及化学物品等标的物来讲,包装方式对于标的物品质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出卖人不按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属于违约

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包装方式交付标的物,这是本条规定的出卖人的义务,如果出卖人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这一义务,则属于违约行为,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四)包装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的处理方式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确定。即由当事人协商解决重新订立包装条款或者按照交易习惯确定包装方式,一经重新协商确定,则应照此执行。

2、依据本条规定直接确定。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不能确定的,本条直接规定了解决方案:应当采用通用的方式包装,没有通用的包装方式的,应当采取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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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非常有意味的故事,它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一个人被朋友出卖后,他去问律师:我现在的处境怎样?

律师给他提了这样一堆问题:你现在生活得怎么样?

当他得知生活得很糟糕时,他问自己,这个朋友还值得信任吗?

当他得知对方说是骗子时,他又问自己:如果他是你呢?

这两个问题看起来简单,但它们的含义却很丰富。

我们每个人都有可能被出卖、欺骗和背叛,我们每个人都在寻找着可以帮助自己的人和事。

1.如果我能找到可以出卖我的人,我愿意吗?

人们在想,如果有一天我们能够找到可以出卖我们的人、伤害我们的人。

如果你没有什么钱,只有一点点积蓄,你会选择谁?

如果你有一份薪水不错的工作,却在外面欠下了几百万的债务,你会选择谁?

而如果是一个已经没有任何信用记录的人呢?

2.当生活很糟糕时,人们会找人倾诉;

当我们被出卖、欺骗和背叛时,我们需要一位律师。

法律帮助人们保护自己的权利,使他们免遭伤害。

在生活中遇到问题时,我们可以通过向他人倾诉,得到他人的帮助和支持;

但在法律中,我们是可以起诉出卖自己的人的。

3.当人们知道骗子时,他们会把他当作朋友吗?

当人们知道骗子时,他们是否会把他当作朋友?

对此,心理学家进行了一项调查研究。他们向受访者提出了两个问题:1.您对谁是骗子的看法;2.当您得知某人是骗子时,您会怎么做。

研究人员发现,当人们知道某人是骗子时,只有40%的人会把他当作朋友,而当人们知道某人是骗子时,有85%的人会说他不应该把这个人当作朋友。

4.如果一个骗子是你,那他是谁呢?

[骗子]我们每个人都是骗子,因为我们的大脑需要欺骗,需要对我们感兴趣的事物进行选择。

如果一个人是骗子,那么这个人可能对你感兴趣了,但他却不是值得信任的人。

因此当一个人开始怀疑这个人或者这个项目是否值得信任时,他实际上在质疑自己是否能够被别人了解。

当一个人开始怀疑这个人是否值得信赖时,他其实就已经背叛了自己。

所以如果一个朋友对你不够信赖的话,那么请不要继续与其交往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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