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藩蒙古就是喀尔喀蒙古?


    笔者在考察《红楼梦》早期钞本的版本源流时,一度怀疑曹寅的次女远嫁蒙古,现就此谈粗浅看法,以就正于方家。

    有关曹寅次女的文字记录,已发现的有两条。

    臣愚以为皇上左右侍卫,朝夕出入,住家恐其稍远,拟于东华门外置房移居臣婿,并置庄田奴仆,为永远之计。臣有一子,今年即令上京当差,送女同往,则臣男女之事毕矣。(1)

    (曹)頫之祖□□与伯寅,相继为织造将四十年。寅字子清,号荔轩,奉天旗人,有诗才,颇擅风雅,母为圣祖保母,二女皆为王妃;及卒,子颙嗣其职,颙又卒,令頫补其缺,以养两世孀妇。因亏空罢任,封其家赀,止银数两、钱数千、质票值千金而已,上闻之恻然。

曹寅的奏折,当然是铁证。《永宪录》成于乾隆十七年,萧奭又是扬州江都人,不难探寻曹寅流韵,故其所记内容,颇及曹家私隐,除“二女皆王妃”外,皆有史可征。而曹寅长女确是王妃,故“二女皆王妃”,也至少说对了一半。基于此,很多红学家相信,曹寅次女也是王妃。笔者从之。至于曹寅的次婿,是时任侍卫的王爷,尚未袭爵的王子,还是别的身份,过去一直无考。红学界有断言曹寅次女“被选为王妃”及“嫁给某王子”者,细查并无所据。

这个问题,看似细枝末节,其实是探索曹寅次女嫁往何方,乃至《红楼梦》早期抄本流传的重要线索。康熙后期的王爷,多是满王和蒙王,这位侍卫地位颇高,却要曹寅考虑庄田、奴仆的问题,从他的生存状态看,很可能是蒙古贵族。过硬的证据,是找不到的,只是按常理推论罢了。道理非常简单,大清入关圈地,大犒满族王公,个个盆满钵满,何能沦落至此?退一步讲,即便沦落至此,也是宗室之耻,不便由包衣奏明,更不便由包衣代为置产。更何况,十分沦落的满族王子,却能选为“左右侍卫”,这本身就很矛盾。我们说,曹寅的次女,如是满王之妃,就应载入《玉牒》,一如曹寅长女;既不见于《玉牒》,就应该在满王以外找,首先就要在蒙王里面找。

    证据很难找,线索倒是有。康熙五十年年底,曹寅入京述职,有诗二组,第一组《畅春苑张灯赐宴归舍恭纪四首》前两首是:

    月路烟霄彻地澄,上林春灿九华灯。暖随榆柳初传火,象衍鱼龙渐泮冰。阁外苍山排玉笋,盘中珍果荐窠绫。兰台异数曾沾渥,赋拟枚皋拙未能。

    遐荒旃毳仰陶甄,筐筐微忱切下臣。忆祝尧年书甲子,重瞻玉历幻壬辰。狂收瀚海鲸鲵靖,清润瑶山草木新。上寿普天歌圣孝,生民同庆太平春。(2)

鱼龙形的宫灯,点亮了畅春苑,融化了冰与雪,皆因吾皇雄才大略,“遐荒旃毳仰陶甄”,“狂收瀚海鲸鲵靖”,吾等做臣子的,才能坐享美景啊。按康熙朝制,岁末岁初赐藩蒙宴,计有除夕宴、元日宴、以上元节宴和上元节宴,这一组纪事诗,是写上元节宴。第三首有“乍眩青红列只孙”句,只孙,元代内廷大宴时的官服,是蒙语jinsun(颜色)的音译,据胡文彬先生介绍(4),见于《辍耕录》、《坚瓠集》、《元宫词》、《松江府志》和《长安客话》,其中《辍耕录》是这样说的:“只孙宴服者,贵臣见饗於天子则服之,今所赐絳衣是也。”曹寅是以只孙宴代指上元节宴,说自己跻身于侍宴诸臣之列。

    第二组《正月二十九日随驾入侍鹿苑,二月初十日陛辞南归,恭纪四首》,前面三首是:

    云影觚稜曙色开,鸡鸣问寝大家来。天长上苑应修禊,节近中和已洊雷。黼帐行开稍麦宴,銮舆高出晾鹰台。期门百队龙旂后,更有名王万骑陪。注:喀尔喀、厄鲁特尽归旗,奉藩来朝。

    一层宫树一层云,五柞长杨望不分。旧属佽飞能搏虎,分番郎舍尽攻文。濡毫乙夜酬封事,列陛辛盘赐禁军。拖玉廿年空皓首,衰残何以报吾君。

    府制精严备圣朝,漫言干戚靖三苗。请看边海车书会,坐致蛮荒兵甲销。畿辅治繁须大尹,殿庭宿卫有骠姚。执鞭敢奉周庐士,又趁星槎万里遥。(3)

    请注意,这一组纪事诗,既注“喀尔喀、厄鲁特尽归旗,奉藩来朝”,又说“漫言干戚靖三苗”、“请看边海车书会,坐致蛮荒兵甲销”,从所纪之事看,也和蒙藩有关,是第一组诗的延续。

按康熙朝体制,岁初赐藩蒙宴,计有内大臣、大学士、上三旗都统、副都统、尚书、侍郎、学士和侍卫等陪宴。以曹寅的身份,能够位居其列,似乎要算特例。曹寅夫子自道,说“兰台异数曾沾渥”,“久惭衰病随貂珥,乍眩青红列只孙”,即直承其异。而曹寅抑制不住的骄傲,就连回家路上,也要“骑马缓归、自拟长参”,细细品味,正是为此。反过来说,如果不是特例,曹寅每次赴京,都要例行入宴,又有什么好骄傲的呢?更何况,曹寅少任銮仪卫,扈从侍宴,份内事耳,不比刘姥姥的一惊一乍,没见过大场面,此一奇也。

康熙五十年十一月十五日,内务府总管赫奕《奏御用缎匹跳丝落色请令江宁织造赔偿折》:“送来跳丝及擦后落色之缎匹等共十二匹,既都不能用,请令其补织赔偿送来。奉旨:知道了,钦此。”康熙五十一年正月二十五日,赫奕《奏请查对曹寅修建西花园工程折》:“奏为请派庆丰司郎中李延禧、慎刑司员外郎雅斯泰,查对曹寅修造西花园房屋、挖河等项工程事宜等因,缮写绿头牌各一,伏乞钦点。奉旨:著内务府总管亲查,钦此。”织造用品跳丝和落色,康熙已经“知道了”,查对西花园工程,似乎只是例行检查,康熙却下旨要“内务府总管亲查”,再联想到曹寅的亏空愈来愈大,屡蒙康熙朱批示警,在这当口得享“兰台异数”,“乍列只孙”,此二奇也。

纵观《楝亭诗钞》八卷,除了这两组诗,再无细描宫禁者;就连四次接驾,得平郡王为婿,并蒙皇恩赐宴,“普族同沾”,也无诗以纪。这很好理解,不能解密故也。我们知道,《楝亭诗钞》八卷,多属曹寅自选付刻,《楝亭诗别集》四卷,是曹寅故后门人追念而刻,然则曹寅作这两组诗已奇,自选付刻更奇,此三奇也。

带着这些疑问,笔者查阅了《清朝圣祖朝实录蒙古史史料抄》和《清朝世宗朝实录蒙古史史料抄》,并着重考察了厄鲁特附清人众。康熙中叶三征噶尔丹,基于战略考量,是很注重招抚的,屡次下旨“但以招抚为要”,“频遣降人往招之”。这一招很见效,闻风而降者众,康熙说“噶尔丹率数人逃窜,余者尽降”,可能是夸大其词,不过分批来降者,以千计者有之,以万计者有之,综合各种史料,说归降者众而附逃者寡,是大致不差的。康熙屡谕:“朕不忍厄鲁特妻子相失,穷困冻饿而死,特遣论理招抚。愿归故土者,著朕皆恩赉赐之坐骑糗粮,即今遣归,使其骨肉完聚。其欲内附不愿归者,朕皆富贵之,各得生养。”“其来降之众内,有子女被我所俘者,皆行察出,令其父子兄弟完聚。”对附清的蒙古贵族,还是颇加恩渥的。

    这几年附清的厄鲁特贵族,大多穷困潦倒,只有血统的贵,没有财富的贵,而康熙“皆富贵之”,有奏、谕为证:

    议厄鲁特降人应编入镶黄、正黄、正白三满洲佐旗内。有父子兄弟不可离者,如编入一佐领为数浮多,则扣算一佐领人口,其余编入本参领内之佐领内。有年老孤身、附入人口少者之家,给米赡养。从之。(4)

    丹巴哈什哈、察罕西达尔哈什哈,俱授二品官,为散秩大臣。梅寨桑、憨都俱授三品官,俄钦为一等侍卫。余俱授职有差。(5)

    厄鲁特诺尔布寨桑来降,授以散秩大臣,并赐御用猞猁狲貂帽。(6)

著以土克齐寨桑、米寨桑葚、憨都台吉为一等侍卫,以马穆古英寨桑、哈尔巴达尔汉寨桑、丹巴额尔德尼寨桑授为二等侍卫,津巴、巴巴奇阿穆呼郎、鄂罗思授为三等侍卫,八拜台吉吴山岱、杜噶尔额尔克、索诺木车陵授为兰翎,库济思希、达尔哈什哈霍岱授为七品官。(7)

    厄鲁特降人格垒沽英为散秩大臣,其子吴巴什为一等侍卫。(8)

    既要稳定已降者,又要招抚未降者,唯未降者疑虑重,对已降者更须恩渥。康熙四十一年,丹津阿拉布坦率众来归,康熙谕:

前厄鲁特来归者,朕有授为大臣之职,尔等尚不之信,有言此必是计,后定诛戮。今厄鲁特为大臣者,见在已养至十年,计耶非耶?厄鲁特来归者,虽未遇从征立功,其扈从巡哨,亦甚尽力。今观尔体貌健壮,他日得力可知,命赐宴并赐貂皮礼袍褂、银币、鞍马等物,封为多罗郡王,令于洪郭尔阿济尔罕游牧。(9)

就颇说明问题,而清廷底定厄鲁特,耗时乃长达数十年,故附清贵族受享尤久。每当战火重燃,这些厄鲁特侍卫,既能招抚同胞,又能刺探敌情,康熙“频遣降人往招之”,“令厄鲁特侍卫前往侦探”,就是证明,是有立功受封的机会的。譬如康熙三十六年:“厄鲁特丹济拉率家属79人来降,上以丹济拉向系名族,授为散秩大臣,其子多尔济塞卜腾授为一等侍卫。”(10)康熙四十四年,丹济拉又被加封为辅国公,并“前往推河策零旺布居处之地驻扎,探听策妄阿喇布坦信息,如有举动调附近喀尔喀兵马防御之”(11)。再如康熙四十年,“青海厄鲁特台吉戴青和硕齐察汗丹津率部归附,封为多罗贝勒”(12)。至康熙五十七年又有旨:“察罕丹津贝勒当人心疑惧之际,委身效顺,甚属可嘉,著封为多罗郡王。”(13)雍正元年,又因“西陲用兵效力”,把察罕丹津封为亲王;同时受封的还有不少:“罗卜藏丹津亲王加俸银二百两,缎五疋;额尔德尼厄尔克托克托奈贝勒封为郡王;巴尔珠尔阿喇布坦贝子、墨尔根戴青拉查卜封为贝勒;辅国公噶尔旦达锡、敦多卜达锡封为镇国公;吹拉克诺木封为贝勒”(14)。

论证“曹寅次女远适蒙古”,从逻辑上宜分两步,第一步是嫁给蒙古侍卫,第二步是婚后返回蒙部。这里且放下第一步,先谈谈第二步。清初附清的蒙古子弟,有“内廷随侍”者,有“内廷教养”者,赐婚后多返回藩部,——这本是清廷培养他们的目的。杜家骥先生综合各种史料得出结论:“本来出嫁蒙古的格格,是不允许长住京城的。蒙古额驸长居京城,始于乾隆十二年。”(15)这个说法是可信的。譬如康熙四十二年,阿宝被封为和硕额驸,并赐第京师,就要返回蒙部;其次子罗卜藏多尔济,自幼受“内廷教养”,在乾隆十五年底封为多罗额驸,也于次年携县主回旗居住。杜先生还介绍说:

策凌只是普通台吉,康熙将公主嫁给他,就因为他育于内廷,与皇家感情颇深,倾心朝廷,且经培养,具有军政才能,自然是最理想的扶植对象。将他选为公主额驸,既笼络了这个大有作为的青年,又使其成为皇帝贵戚,提高了其身份地位,为重用他创造条件。康熙扶植策凌,还有一个重要原因,是使其独领一部,加强对漠北几部的梳理。这一战略部署,在雍正时实现。雍正元年,以其‘出师以来,从征效力,甚属奋勉,著封多罗郡王,以示殊眷’。(16)

    这说明清朝的对蒙政策是有延续性的。喀尔喀原只三部,策凌属土谢图汗部,雍正为“使其独领一部”,竟硬生生分出一部,“称喀尔喀中路,不复隶土谢图汗部,喀尔喀四部自此始”。

康熙四十二年,前文所及的丹津阿拉布坦病故,由策凌旺布袭多罗郡王,雍正四年,策凌旺布携其弟色布腾旺布咨呈理藩院:“……再眷念策凌旺布,已嫁给格格,但往返艰难,且要带至牧地,又无住房。再,色布腾旺布之妻,即格格,于去年病故,但由于无处安放,至今仍将尸体放于上面。朱批:策凌旺布理当回牧地,将如何回去,着伊之岳丈恒王资助。至色布腾旺布之岳丈,一俟允禟结束时,另行降旨。”(17)笨鸟按:色布腾旺布娶允禟长女,于雍正三年故去,又蒙恩指配允禵的女儿,因尚未及成婚,而允禟已生变,雍正故有此批。清廷对内廷教养的蒙古子弟的返回藩部的安排,由此可见一斑。基于此,拙文就着重于曹寅次女是否嫁给蒙古侍卫上了。

曹家三代皆有侍卫,和这些厄鲁特侍卫,同班同朝同属内务府。而这些厄鲁特降人,“无衣服铺盖”者有之,“按月给粮方可谋生”者有之,选任“左右侍卫”者有之,既有仰仗岳父资助的必要,又有立功受封袭王的可能,萝卜和坑都有了,就看这个萝卜,在不在坑里了。如果萝卜在坑,曹寅赴宴就很正常了:“府制精严备圣朝,漫言干戚靖三苗。请看边海车书会,坐致蛮荒兵甲销。”说康熙不用兵,就能平定边疆,当然是拍马屁,但满蒙联姻和满蒙会盟,确实发挥了重要作用。曹寅这两组诗,抑制不住的骄傲,但聪明的侍臣,都不能居功,有女适蒙难入诗,偏要说“兰台异数曾沾渥”、“久惭衰病随貂珥”、“拖玉廿年空皓首,衰残何以报吾君”,也是很正常的。

我们是反对自传说的,尤其反对高度自传说,但并不否认《红楼梦》化用了曹家家事的素材。有学者认为,曹公把曹寅曹頫两代人的素材,勾兑融合,再写入《红楼梦》。譬如“借省亲写南巡事”,就有史料、脂批和文本互证,是曹寅这代人的素材。也有学者说,曹寅的两个女儿,就是元春和探春的原型。我们或可这么说:曹公留下种种谶语伏笔,预示探春远嫁为王妃,再借宝琴诗:“黑水茫茫咽不流,冰弦拨尽曲中愁。汉家制度诚堪叹,樗栎应惭万古羞!”借黛玉诗:“绝艳惊人出汉宫,红颜命薄古今同。君王纵使轻颜色,予夺权何畀画工?”这样反复皴染,可见探春的艺术形象,是源自真实的家庭感受;而这种来自家庭的真情实感,只能源于曹寅次女。

康熙四十八年,曹颙送妹出嫁,兼进京当差。康熙五十年,曹颙面圣,以备“拣放膳茶、鹰犬等处之缺(18)”。在这期间,曹颙是已有职,还是尚未任职?查康熙五十四年内务府总管《奏带领桑额连生等引见折》,是称“郎中曹寅之子连生(即曹颙)(19)”,曹颙似未任职,因为如有职任,内务府称呼属员,宜称“某职曹颙”,不宜称“曹寅之子曹颙”。曹寅既是内务府郎中,也是通政使、江宁织造和两淮巡盐御史,而内务府称其郎中不称显职,就是内务府坚持主体性的好证明。还有一个细节,除了曹氏兄弟,另有“取中之旗笔帖式、候缺之吏员、监生、俊秀和官学生等29人(20)”候补,这31人中,只有曹颀曹颙,是由康熙下旨,“著具奏引见”,再由内务府引见,可见曹颙受到圣眷。有人认为,曹颙的第一份工作不大好,这次拟往高调,但是,这些候缺监生能和曹颙“平等竞争”,又怎么说明曹颙受到圣眷?又怎能认为茶上人、养鹰人和养犬人是更高的职位?

那么,从康熙四十八年赴京,到康熙五十年面圣,这一年多的时间空白,曹颙是在家候缺,还是送妹赴蒙古?按康熙对曹家的眷顾,曹颙也不大可能在家候缺的:康熙把曹寅长女选为王妃,对曹寅次女也作了“好”的安排,却把曹寅的独子晾在一边不成?我们说,那些长期候缺的,都是没关系没后台的,曹家早在曹颙赴京之前,就预先报达天听,岂能被晾而候缺?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曹颙也是监生,却蒙康熙召见,不是因为他是曹寅的儿子,而是因为送妹赴蒙返回京城。——这也曹颙赴京后的一年多空白的现成解释。

纵观满蒙联姻历史,满族岳父资助蒙古女婿,不仅是被允许的,而且是被鼓励的,甚至是被要求的。曹寅敢奏明“为臣婿移居”,并“置庄田奴仆”,原因就在于此。据《清圣祖实录》,“向来赏赐供应外藩宾客,每年用银80万两”,至康熙四十九年,“裁减浮费,一年止需8万两”(21),考虑到财政政策的滞后性,曹寅的资助,既是必要的也是适时的。及曹寅故后,曹颙上缴余银,康熙只收六千,退还三万两,说曹家“私债想是还有”,对曹家的财政,既清楚又谅解,恐怕也和曹寅资助蒙古女婿不无关系,要不然我们很难想像,康熙在知道曹寅的巨额亏空后,不但不责怪曹寅为女婿大花银子,反而在内务府奏明织造用品不合格的情况下,让他参加赐藩蒙宴。

如果曹寅次女远适蒙古,那这一桩婚姻,一为贵族,一为包衣,政治上能互补;一以穷困,一以富称,经济上能互补;一方文化沙漠,一方诗韵绿洲,文化上能互补。或谓曹寅亏空,无法互补,须知亏空虽实,上达天听却晚,在赐婚人眼中,曹寅还是“掌国用之半”的经济大员哩;曹寅能为姚潜置屋,数次捐资助友刻集,则其代婿移居,置办庄田奴仆,乃至资助返部,就更责无旁贷了。雍正年间西北用兵,如果曹寅的次婿,是返回蒙部的厄鲁特侍卫,立功受封,正其时也。雍正九年,曹寅的妹夫傅鼐为军前参赞大臣,雍正十一年,曹寅的外孙平郡王福彭为定边大将军,从旁协力,亦其时也。

胡适1935年说:“曹寅有一女奉旨嫁与镶红旗王子,典礼隆重,此即所谓贾妃也。”(22)1948年又说:“曹寅家有一女嫁与一位蒙古王,亦见于密折中。所谓元妃,大概指此。”(23)按其双指元妃,应属年久误记;按其言镶红、蒙古之凿凿,又似乎另有所据。到底只是误记,还是另有所据,不起胡适于地底,是难知道底细了。

曹寅次女是否嫁给蒙王?究竟嫁给哪一位蒙王?为什么不见于史料记载?这些问题,也像红学研究中的很多问题一样,因为缺乏材料,很难得到实证,只能作合理的推论。个人认为,曹寅次女不见于史料记载,是因为婚姻双方同属于内务府三旗,有满蒙联姻之实,无满蒙联姻之名。另外,曹寅的次女或是侧妃,或者竟以别的身份适蒙(时在曹寅上奏之后),从而漏载,这两种可能也不能排除。拙文挂名初探,其实只是问题的提出,望有条件者续而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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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外藩蒙古台吉爵位封袭制度的正常运转, 清廷在程序上制定了诸如王公子弟须报院登记注册等诸多附加环节。如蒙古王公新生之子待命名后, 须报理藩院登记注册。就此, 理藩院定有专项条例, 规定外藩蒙古各旗札萨克每年年终须将各该旗札萨克汗、王、贝勒、贝子、公、台吉、塔布囊, 以及闲散王、贝勒、贝子、公等所新生之子, 汇总造册报理藩院, 呈报内容包括新生之子所生年月、现命何名以及实为某王公之第几子等, 报项须如实而详细。在此基础上, 内外札萨克各旗王公子弟中的及岁台吉须按三年的比丁年分汇总呈报。同时, 还将内外札萨克各旗王公中的台吉、塔布囊爵位, 以其家族脉络予以区分。如划分为一般的承袭台吉和军功投诚世袭台吉, 出缺报院, 随案注册, 每三个月查办一次, 合例者汇题请袭, 不合例或呈报各项不明者按名驳查。同时要求, 承袭台吉或塔布囊须绘制家谱, 澄明其祖系、爵职等级和授封源流, 报理藩院备案, 承袭时须按其房分支派, 分别承袭, 且强调“不得含混呈报” (39) 。承袭台吉或塔布囊爵位时须按既定程序引见皇帝授封, 并遵照外藩蒙古王公朝觐制度觐见皇帝。

台吉、塔布囊是外藩蒙古所有爵位中的最底等级, 也是最为庞大的贵族阶层和清廷统治蒙古必不可缺少的贵族、官僚阶层。清廷在北疆的治理问题上, 以“昔秦兴土石之工, 修筑长城, 我朝施恩于喀尔喀, 使之防备朔方, 较长城更为坚固” (40) 的治边思想为导向, 在北疆的统治中始终遵循不设边防, 采取以蒙古为之屏藩的战备和固边政策。为了达到这一战略目标, 清廷重视笼络蒙古王公, 即注重如何构建忠于皇帝的强大的蒙古贵族阶层, 在承袭台吉爵位的相关章程中充分体现了清廷的这一策略。值得注意的是, 台吉、塔布囊因违规而被夺爵时, 就其子孙的承袭问题上, 清廷表现出宽仁的态度, 允其子孙继续承袭原爵位。就此理藩院有专项规定:“台吉因行窃革退者, 永不准其开复。其子嗣无论事前事后所生, 均俟年及十八岁时, 仍准给与台吉职衔。” (41) 这项规定表面上体现了清廷对功勋蒙古王公家族的恩赏, 但不应忽视其内在的根本意图, 即清廷不能失去对蒙古王公的依赖性, 自然不愿断绝有利于自身的蒙古贵族、官僚阶层的源头, 即使是父辈叛逆, 也允许其后裔延续原有袭爵。从这一角度来说, 清廷所表现的“宽仁”背后, 隐藏着不断培育其统治蒙古所需贵族和官僚阶层, 以便达到其既定的以蒙古为屏藩, 统治北疆的战略目的。由于台吉、塔布囊为外藩蒙古王公贵族爵位中的最底等级, 其下无降等空间, 所以在清廷培育“统治蒙古的工具”这一点上, 台吉和塔布囊既有代表性, 更具有特殊性。清廷一般不轻易彻底断绝其爵位或应有的贵族权益。台吉或塔布囊等出家当喇嘛者, 其本身俗世爵位自然被撤消, 但是理藩院为此又制定“台吉等已当喇嘛, 其职衔分别承袭”的专门条款, 规定台吉、塔布囊已当喇嘛者, 未出家以前所生之子, 准其承袭职衔 (42) 。

台吉、塔布囊爵位是蒙古游牧社会固有的传统爵号, 台吉或塔布囊爵位上也可冠以蒙古传统的“达尔汗”等更为高贵的封号。《理藩院则例》中规定, 凡内外札萨克各旗台吉等, 有创始投诚及军功者, 赏给达尔汗名号世袭罔替者, 出缺时由该札萨克拟定应袭人员开报, 并将敕书呈送到院, 由院查核具题。承袭后, 将敕书移送吏部填写领回发给。清廷保留和沿用台吉、塔布囊这一爵位名称, 或附加其他蒙古传统封号, 体现了其在边疆地区所推行的“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

对台吉、塔布囊的惩处方面也留有蒙古传统文化的重要痕迹。蒙古族自古以游牧经济为基础, 家畜是其政权或民众赖于生存的物资基础, 盗窃家畜属不可饶恕的失德的行为。在蒙古台吉、塔布囊爵位的开复问题上, 清廷仍坚持传统的严惩作法, 制定了“台吉因行窃革退者永不准其开复”的条款。规定在蒙古捐纳相关条款中仍得以保留, 如“除犯行窃不准捐复外”, 犯别项罪名革职者, 可通过捐纳开复爵位。具体规定有:原系头等台吉、塔布囊捐银1000两, 二等台吉、塔布囊捐银800两, 三等台吉、塔布囊捐银600两, 四等台吉、塔布囊捐银400两, 俱准开复原品顶戴。可见就行窃持零容忍的态度, 在台吉爵位的捐纳中保留了蒙古传统习惯法的特色。

台吉、塔布囊爵位的授封体现蒙古固有爵位文化的同时, 亦吸收了清代满洲八旗制度或内地相关文化的因素, 体现着蒙古传统文化与其他民族或地区文化相互融合的时代特征。首先, 在蒙古台吉或塔布囊爵位之上赏赐“公”等满洲爵号, 形成双爵号, 或使台吉、塔布囊爵位出现“实”与“虚”之分。如喀尔喀图什业图汗部中左旗设公品级札萨克一等台吉。穷其缘由, 乾隆十八年清廷敕封于三达克多尔济为辅国公, 二十年又晋升贝子品级, 到乾隆二十三年授中左旗札萨克。二十九年, 其长子车凌多尔济袭札萨克辅国公, 实为由其父贝子爵位降二级。五十三年, 车凌多尔济长子萨兰多尔济袭该职时, 则变成公品级札萨克一等台吉 (43) 。可见, 到萨兰多尔济, 其本人实际爵位为台吉, 公品实属虚衔。此外, 台吉、塔布囊爵位的奖惩中还纳入了赐予“花翎”或“纪录”“加级”等其他因素。乾隆四十二年, 乾隆帝谕称:“蒙古台吉、塔布囊内, 经朕赏戴蓝翎暨单眼花翎者, 伊等承袭王、贝勒、贝子、公时, 候朕按其品级大小, 加赏双眼、三眼花翎。如所袭之职, 止应戴蓝翎暨单眼花翎, 著仍旧戴用, 毋庸加赏。” (44) 此类实例还如, 同治八年“赏浩齐特头等台吉栋多克僧格、苏尼特头等台吉索特那木多布沁、阿巴噶二等台吉贡多三保三人, 每人一眼孔孔雀翎一支、洋磁翎管三个” (45) 。相关惩处条款中亦有同类情形。如内外札萨克遇有该处将军、都统、大臣、差官到境滥送财物者, 管旗王公、台吉均降三级, 调用 (46) ;又如若有服饰、丧葬等方面违禁者, 管旗台吉、塔布囊均罚俸三月, 不管旗台吉、塔布囊均罚畜五。

综观清代外藩蒙古台吉、塔布囊封袭制度, 经历了清前期的创始、完善和清后期的沿袭、调整阶段。其授封依据主要以对清廷所做出的功绩大小或忠诚为前提, 而且台吉、塔布囊无论在任与否均有原品世袭之例。爵位的设置, 保留了蒙古传统游牧社会固有的特征, 同时体现出与内地和其他民族传统文化相融合的特点。晚清盛行的捐纳制度冲击了原有台吉、塔布囊爵位的功封和恩封制。外藩蒙古台吉和塔布囊爵位封袭制度, 无论是功封、恩封, 还是捐纳所得, 其根本意图在于清廷笼络蒙古王公, 确保北疆的统治。

1 《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卷40, 传24, 载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清代蒙古史料全辑》 (四) , 第355页。

3 皇帝女儿的称号。清代公主按嫡庶所出, 分封为固伦公主、和硕公主。郡主是公主封授的第一等。亲王嫡出女许婚时封为郡主, 品级同郡王夫人。县主是公主封授的第二等。郡王嫡出女许婚时封为县主, 品级同贝勒夫人。郡君是公主封授的第三等。贝勒嫡长女及亲王侧福晋所之女封郡君, 品级同贝子夫人。县君是公主封授的第四等。贝子嫡长女及郡王侧福晋所生之女封县君, 品级同镇国公夫人。乡君是公主封授的第五等, 入八分镇国公、辅国公之嫡长子及贝勒侧福晋所生之女封为乡君, 品级同镇国将军夫人。

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科布多参赞大臣沙克都林扎布、额尔庆额奏为杜尔伯特部落札萨克头等台吉育木泌病故遗缺请以伊子阿毕尔米达承袭事, 光绪十二年五月十六日。

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科布多办事大臣锡恒以达木鼎策得恩承袭霍硕特札萨克头等台吉并饬补发敕书事, 光绪三十二年十二月初一日。

9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乌里雅苏台将军福济、锦丕勒多尔济为遵旨整顿喀尔喀二十台请将出力人员四等台吉莽噶拉札布札兰章盖阿育什奖励事, 同治十年四月十一日。

10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荣全奏为二等台吉丕凌哩札木楚等经理台站采办驼只尤为出力请分别奖叙事, 同治十年九月二十九日。

11 《钦定外藩蒙古回部王公表传》卷7, 载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清代蒙古史料全辑》 (三) , 第181页。

12 果亲王允礼等:《奏请捐纳蒙古马驼等折》, 雍正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 载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雍正朝满文朱批奏折全译》 (上册) , 第2409页。

13 《平定准噶尔方略》正编, 卷67, 《清代方略全书》 (25) , 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版, 第775页。

14 阿拉善左旗档案馆藏清代蒙文档案, 《奉旨内外蒙古王公台吉捐助军需之驼马银及加级加衔事致阿拉善亲王旗饬文》, 咸丰六年七月十六日。

15 (36)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乌里雅苏台参赞大臣杜嘎尔等奏为札萨克图汗部二等台吉旺沁多尔济等捐助城工需款请奖事, 同治十三年六月初八日。

17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库伦办事大臣张廷岳奏报台吉玛哈巴尔第捐输军饷请移奖其亲孙事, 同治朝。

18 《清德宗实录》卷34, 光绪二年六月, 辛卯, 《德宗实录》 (一) , 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版, 第487页。

19 (34) 《札为准理藩院咨复议准蒙员等赏戴花翎饬知由》, 载李澍田主编:《东北农业史料》, 蒙荒案卷·办理札萨克镇国公旗蒙荒案卷, 第99-100页。

20 《清文宗实录》卷233, 咸丰七年八月, 庚申, 《文宗显皇帝实录》 (四) , 中华书局1987年影印版, 第629页。

21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库伦办事大臣延祉等奏报未授职台吉报捐锒两请奖叙事, 光绪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

22 《清圣祖实录》卷151, 康熙三十年四月, 壬辰, 《圣祖仁皇帝实录》 (二) , 中华书局1985年影印版, 第677。

24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宫中朱批奏折, 赏赐浩齐特头等台吉栋多克僧格及宗室隆志等孔雀翎等物清单, 同治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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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蒙,又称外蒙古,是清朝的一个专有地理名词,并不是很多人理解的现代的蒙古国,外蒙的范围包含了现在的蒙古国,也包括现在的图瓦共和国、俄罗斯联邦的其他一些地区。

清朝建立统治后,为了便于管理,把蒙古族人民居住的地区分为两大区域,南部与汉族、满族接触比较密切的一部分叫做内属蒙古,内属蒙古北方的大片区域称为外藩蒙古。

针对外藩蒙古的管理,清廷在1731年设置了乌里雅苏台将军,全权负责掌管唐努乌梁海、喀尔喀四部及所附各部的军政事务。乌里雅苏台将军所管辖的地面,就是漠北蒙古,也叫作外蒙古,其面积在200万平方公里左右。


北方凶邻沙俄兴起之后,在17世纪势力即抵达了唐努乌梁海地区,不断招降当地部族,企图拉拢他们脱离清朝统治,1727年,在隆科多勘界的基础上,清廷与沙俄签订了

,完成了唐努乌梁海地区北侧的两国划界工作。

十九世纪七十年代,沙俄与清廷连续签订

《中俄北京条约》、《中俄勘分西北界约记》、《乌里雅苏台界约》、《科布多界约》

四个条约,一步步蚕食唐努乌梁海地区,四个条约并没有阻挡住沙俄贪婪的胃口,他们的目标是整个唐努乌梁海乃至外蒙古地区。

清帝逊位后,在沙俄的唆使下,外蒙古反叛,唐努乌梁海地区也加入了反叛阵营,趁沙俄内部革命,北洋政府派陈毅、严式超、徐树铮等人先后收复唐努乌梁海和库伦外蒙。

徐树铮被撤职回国后不久,库伦反叛再起,1921年,库伦外蒙政府宣布独立,白俄和苏俄先后对它的独立给与支持,驱赶走了少量的中国驻军。唐努乌梁海地区随着库伦外蒙政府的独立,也成为事实上的飞地,北洋政府无力、也无心再行干涉。


唐努乌梁海地区最终没有并入蒙古国,在苏俄的指使下,也于1921年建立“

,先后与苏俄、苏俄控制的外蒙宣布建交,1926年,改名为图瓦共和国(后并入苏联,现属俄罗斯联邦)。多次失地后的图瓦共和国最后的领土面积停留在不到17万平方公里的数字上。

蒙古国独立后,1945年,国民政府曾经与苏俄签订有《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有条件承认外蒙古独立现状。1952年,退据台岛的国民政府因苏俄背信弃义,向联合国控诉,1953年,国民政府撕毁《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拒绝承认蒙古独立。


现在的蒙古国的国土面积为156余万平方公里,是世界第二大内陆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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