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消防路那一带拆了三年多了,却还没修新房子?

湖北日报讯(记者包东喜、通讯员鄂消宣)超市、酒店、工厂……这些人员密集场所客流物流较大火灾风险系数高,如果在消防安全检查中发现存在严重火灾隐患,你还敢继续光顾吗?

近日,湖北省消防救援总队孝感支队、恩施支队、黄石支队、荆州支队、荆门支队对4家单位场所及个人开出罚单。这些场所具体存在何种隐患?

孝感一广场不及时消除隐患

4月26日,孝感市云梦县消防在对辖区某购物广场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消防联动控制设备处于停用状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处于停用状态未通电、消防水泵有故障不能正常工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压力不足、未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档案,消防救援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5月6日期限届满后,消防部门现场复查发现隐患仍未整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依法对该购物广场进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条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 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从事生产加工、销售、餐饮、休闲娱乐、住宿服务等的个体工商业主应当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加强生产经营场所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以及仓储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实防火措施,配置必要的消防设备,保证疏散通道畅通,开展经常性的防火安全自查,消除火灾隐患。个体工商业主生产经营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履行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一)生产、经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二)经营、使用建筑面积二百平方米以上的人员密集场所的;(三)从业人员十人以上的;(四)较大火灾危险性的其他情形。

咸丰一娱乐城不及时消除隐患

3月21日,恩施州咸丰县消防在对辖区某娱乐城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存在“1.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置不符合要求;2.排烟设置未设置消防控制柜;3.模拟火灾无法联动启动排烟设施,已不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火灾隐患。针对该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消防部门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其限期改正到位。限期届满后,消防部门依法复查,发现其火灾隐患仍未整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该娱乐城进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二)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三)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四)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五)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六)组织进行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一)消防设施、器材或者消防安全标志的配置、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未保持完好有效的;(二)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三)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四)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的;(五)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六)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的;(七)对火灾隐患经消防救援机构通知后不及时采取措施消除的。个人有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本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行为,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强制执行,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黄石一酒店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3月23日,黄石市黄石港区消防在对辖区某酒店进行现场核查时,发现该单位现场情况与《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承诺内容不符,一是末端试水压力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规定,无法正常供水;二是部分楼层不具备自然排烟条件,未设置防排烟设施。该单位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消防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依法对该酒店进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十五条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管理。公众聚集场所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单位或者使用单位应当向场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作出场所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承诺,提交规定的材料,并对其承诺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五十八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按照各自职权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产停业,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依法应当进行消防设计审查的建设工程,未经依法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应当进行消防验收的建设工程,未经消防验收或者消防验收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

(三)本法第十三条规定的其他建设工程验收后经依法抽查不合格,不停止使用的;

(四)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者经检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

荆州一超市消防控制室无人员值班

5月26日,荆州松滋消防在对辖区一超市开展安全夜查时,发现该超市消防控制室无操作人员值守,违反《湖北省消防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湖北省消防条例》第六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消防救援部门依法对该超市进行罚款。

第三十一条 设置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等自动消防系统的单位,应当委托符合从业条件的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机构对自动消防系统每年进行一次以上的检测和维修。消防控制室应当二十四小时有操作人员值守,及时处理报警信号。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有关单位未依法对自动消防系统进行检测和维修的,由消防救援机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 1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罚款。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消防控制室没有操作人员二十四小时值守的,由消防救援机构处 500 元以上5000 元以下罚款。

5月5日,荆门市沙洋县某食品有限公司车间屋顶起火,经火灾调查,发现火灾原因为:黄某某在屋顶彩钢瓦上长时间使用明火烘烤防水材料,彩钢瓦保温层的热量蓄积到一定程度,导致屋顶彩钢瓦保温层下方的反光膜自燃引发火灾。由于黄某某是由李某某帮忙请来修补车间的屋顶防水油毡,且黄某某动火作业操作不当,起火后灭火处置不力,过失引起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依法对李某某、黄某某进行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第六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的;(二)过失引起火灾的;

}

9月10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城

9月10月,住建部发布《关于加强超高层建筑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征求截止日期为2021年9月23日。

《征求意见稿》明确,各地要严格控制新建超高层建筑。一般不得新建超高层住宅。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人口以下城市严格限制新建1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城市严格限制新建25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不得新建500米以上超高层建筑。

此前,国家已多次出台过“限高令”新政!

与以往的规定相比,这次更为细化且更为严格。

一是取消了“原则上”、“一般”之说,“不得新建”具有绝对性。

二是细化了不同城市的“限高令”,普通城市不得超过250米,超大特大城市不得超过500米。

三是对超高层级建筑实行责任终身追究制,夯实问责制度。

四是限制国企投资建设摩天大楼。

高层建筑频频被管控,证明其本身存在不少问题,管控规定频发,足可见国家对于限高一事动真格了。

目前,武汉第一高楼是位于武昌江边的475米的,此前第一高楼是位于汉口中央商务区的438米的武汉中心大厦。

武汉绿地中心为例,起初规划设计高度636米,目标直指中国第一。但2018年,武汉绿地中心高度因为民用航空安全问题,最终高度被划定在475米。

武汉的其他各大高楼也均未超过500米,武汉城市顶峰——475米,已是定局。

我们之前在武汉看到的超高层更多的是以大厦、写字楼为主,但近些年来,想在武汉买房的小伙伴们,应该不难发现,武汉市住宅小区超高层建筑越来越多。

、长江中心、武汉天地云廷等我们熟知的代表城市级别的豪宅们几乎全部都是50层以上,超越200米的高度。

不止豪宅,在很多刚需盘中,也不难看到此类超高层建筑的身影,白沙洲就曾出现过65层的超高层楼栋。如今,不管是四新、白沙洲,还是汉口中心区,100米以上的超高层住宅比比皆是,65层的超高层住宅也在武汉多个住宅项目出现,超高层住宅越演愈烈。

这些超高层住宅对城市和购房者也带来了不少困扰:防火问题、建筑公摊高、建安成本高、住宅宜居性降低,住在这样的钢筋混泥土森林里面,如同被困“鸟笼”。

消防安全问题,你能放心?

目前来说,高层住宅的消防安全问题是一个全球性的难题,虽然随着科技进步,发明了灭火云梯、消防无人机等等,但是对于那些超高层的住宅来说,一旦发生火灾,就算消防救援人员第一时间赶到现场,也未必能有把握控制火情或者扑灭大火,主要原因就是太高,云梯够不着,无人机能力有限。

自然老化之重,谁来承担?

凡是超过25年以上的高层住宅小区,最终必然要面临着下面几个问题:电梯老化需要更换、管线、消防设施老化需要维护、外墙老化脱落带来危险......

众所周知,住宅楼是有寿命限制的,一栋盖得再好的楼,时间久了也会老化。高层住宅的电梯按规定必须定期检查维护,才能确保安全运行。即便如此,电梯的最终老化将是一个不可逆的趋势,到了一定的年限,电梯就不再是定期检查维护,而是更换。但是更换电梯是一笔巨额费用,需要动用维修基金,随着年限到期,将有越来越多的电梯进入后运行时代,并进入更换密集期,这些都将考验着所有业主。

居住舒适度降低,你能忍受?

住宅楼越高,则意味着同样大的地面上,盖更高更密的房子,容积率也就越高。

容积率高,小区内的房子多,居住人口密度大,会对小区内的健身场所、儿童活动区域、娱乐中心以及楼宇内的电梯、消防通道等形成较大的压力。相对应的绿化会减少,会造成楼宇间距过小、道路狭窄及停车位不足等。通风、采光会受影响,居住舒适度会降低。

公摊面积大,谁来买单?

由于高楼层要设置消防连廊,所以楼层高的房子公摊面积更大,高层住宅的电梯、走廊、楼梯、角角落落,甚至连墙壁都成了业主需要花钱购买的所谓公摊面积。公摊面积越大,房子的室内面积就会大大缩水。对于经济条件一般的家庭来说,购买高楼层的房子是很吃亏的。

武汉超高层住宅层出不穷,目前住宅容积率在全国都赫赫有名,高得离谱,面对动不动2万3万的房价,过着每天996的生活,拿出2/3工资还房贷,却享受着最极致刚需的环境。对此拼拼姐想说:在购房前,一定要了解清楚超高层住宅可能存在的一些问题,在内心预判自己的接受程度。买一套房子不容易,优劣势都要评估全面再下手。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黄石棚户区改造最新消息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