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口县省外抵返管控政策?

原标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日程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5月16日(星期一)14:30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5月16日至2022年5月16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黑龙江省七台河市新兴区路16号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焦云先生
六、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
(一)截止2022年5月11日(星期三)交易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四)公司董事会邀请的其他人员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到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签到登记
(二)14:30现场会议正式开始,董事会秘书报告股东现场到会情况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大会开始,宣读议案
(四)介绍现场出席情况,会议登记终止,宣布到会的有表决权股份数 (五)股东发言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提问
(六)宣布记票人、监票人名单
(八)统计表决结果,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九)网络投票结束后统计最后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宣读会议决议,出席会议的董事等签署会议记录、决议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闭幕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确保公司本次会议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大会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权益; 二、股东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参加股东大会, 应认真履行其法定权利和义务,不得侵犯其它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秩序;
三、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在办理会议登记手续时出示或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代理人)、持股凭证等文件;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决权等各项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
五、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在证券部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或提问的,需先向会议主持人提出口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发言或提问;
六、为确保大会正常进行,每位股东发言次数原则上不得超过3次,每次发言时间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在股东大会进入表决程序时,股东不得再进行发言或提问;
七、为保证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中介机构以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八、为保持会场秩序,在会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予以查处;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或将其调至振动状态。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编制了《宝泰
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一。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
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 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一:《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疫情冲击下,全球经济复苏结构性失衡,百年变局加速演进,能源行业和制造业受到冲击,外部环境更趋复杂严峻和不确定性;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以及在环保限产、国家“双控”政策、运输受限等因素影响下,公司面临原材料煤紧张,安全、环保压力不断增加的环境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积极主动采取措施拓展优化采购渠道保证原料煤供应,加快煤矿项目建设,积极推进转型升级项目,加强精细管理和科技创新,加强安全管理,加大环保投入,努力降低对公司发展的不利因素,较好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全年生产焦炭 .cn)上的《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号、临 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1年度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完
成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的临号、临 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附件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度的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财务部门编制完成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 2021年财务报表已经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已经按照新《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编制,在所有重大事项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1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1年度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资产负债情况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公司聘请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财政部的相关规
定,公司拟聘请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人民币 4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 20万元/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cn)上的临 号、临 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关于公司 2022年度银行融资计划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2年度生产经营需要,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
2022年拟向银行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18,000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公司 2022年度银行融资计划额明细表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借款资金拟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权属的房产、土地、机器设
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或者通过其他担保等方式向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中国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勃利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等金融机构申请。为提高工作效率,及时办理融资业务,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签署与银行等金融机构融资有关的协议,同时授权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并公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包括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中国人民银行动产融资系统、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等资产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抵押、质押等相关事项的登记手续,董事会可按银行要求出具相关文件和手续,不再上报董事会进行审议,不再对单一银行出具董事会融资决议,本次审议的银行融资计划额度及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 2021年 12月 31日,公司借款总额为 133,.cn)上的临 号公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 O二二年五月十六日

}

林口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

按照《中共中央办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0〕34号)、《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字〔2021〕20号)和《中共牡丹江市委办公室、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28)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思想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根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一体化治理要求,以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提升森林资源质量效益、促进森林资源永续利用为目标,在全县全面推行林长制,进一步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发展林草资源主体责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林草资源保护发展长效机制,不断开创林口生态文明建设新局面。

1、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加强生态保护与修复,维护生物多样性,强化资源集约高效利用,全面提升森林生态效益、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坚持党政同责、分级负责。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资源管理体系,明确各级林长职责,强化部门协作,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一山一沟一林都有专人专管。

3、坚持科学统筹,合理规划。规划确立森林发展和保护范围,根据生态区位功能,严格保护重要生态区,强化生态脆弱区保护,合理利用森林资源,严守生态保障红线。

4、坚持创新发展、改善民生。根据我县森林资源状况,创新林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发展林业的积极性。

增强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质量,完善生态系统功能建设,

实现以林富民、惠民之路的良性发展。

5、坚持严格考核、强化监督。建立健全造林绿化、森林管护目标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坚持依法治林,依规经营,强化督促检查,严肃问责查处。

建立县、镇、村三级林长。县镇两级设林长、副林长,林

长实行双林长制,由同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

长由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在副林长中明确一名常务

副林长;镇级设林长、副林长。

县级林长由县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县级副林长由

县委、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龙江森工集团所属林业局有限公

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担任。

乡级林长由乡(镇)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林

长由同级党委和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村级林长由村党组织、村委会负责同志担任。

龙江森工集团林业局有限公司内部可建立对应的林业局有限公司、林场(所)责任体系,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企业林长,各分管副总经理担任企业副林长,接受林长制组织体系内的党委和政府监督考核。

中省直有林单位均纳入林长制组织体系。由单位主要负责

同志担任林长,分管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县林草局承担林长制组织实施的具体工作。县、镇级设立

林长制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县、镇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

县级林长制办公室设在县林草局,常务副主任由县林草局局长

担任。镇级林长制办公室可根据具体情况,设在行使林草行政

县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林草等资源保护发展工

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党委、省政府关于林草资

源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监督考核本级林长制

森工企业和中省直有林单位以及下一级林长履行职责情况;协调解决责任区域内的林草资源保护、生态修复、行政执法等有关问题。镇级林长负责组织领导责任区域内林草等资源保护发展工作,落实省市县党委和政府关于保护林草资源的各项要求,依法全面保护林草资源,推动实施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强化林草行政执法,建立基层护林组织体系, 落实林草资源保护发展任务。村级林长负责加强责任区域内林权权利人权益保护和责任监管,确保责任落实到人。各级林长制办公室主要承担林长制日常事务和组织协调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向总林长或林长报告责任区域资源保护和发展情况,拟订林长制相关制度,组织实施考核等工作。

2021年年底,全面建立林长制。

2025年,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61.6%,森林蓄积达到0.44亿立方米,草原综合植被盖度稳定在75%以上,湿地保护率51%。森林质量和生态系统功能得到明显提升,优质生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到2035年,我县森林、草原等自然生态系统状况实现根本好转,生态系统质量明显改善,生态服务功能显著提高,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安全屏障发挥更大作用,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体系。

(一)加强林草资源生态保护。全面提升林草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严格保护管理,严禁毁林毁草开垦,严控林草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加强天然林保护,实行天然林保护与公益林管理并轨,优化管护、停伐补助和生态效益补偿政策,明确管护任务,落实管护责任。实行占用草原总量管控,落实草原禁牧休牧制度,积极争取国家草畜平衡奖励资金,优化草原生态保护补奖政策。强化林草资源督查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不断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杜绝非法采挖泥炭土行为。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加大野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保护力度。

(二)加强林草资源生态修复。优化林草空间规划布局,

科学推进国土绿化,合理布局绿化空间,科学确定绿化用地和

目标任务,加快乡村美化绿化。深入实施退耕还林还草、三北

防护林建设、东北森林带生态保护和修复、草原和湿地生态修

复等重点工程。落实部门绿化责任,加强义务植树宣传引导,

营造全民义务植树氛围。

(三)加强林草资源灾害防控。加强重大林草有害生物监

管和联防联治机制建设,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压实属

地政府责任。依法严防外来物种等林草业重大有害生物,着重

抓好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草原鼠兔害等防治工作。落实林

草防火责任制,加强防火体系建设,强化预防预警措施,增强

应急保障能力,建立健全专业、半专业森林草原消防队伍,全

面提升林草火灾综合防控水平。

(四)不断深化林草系统改革。巩固扩大重点国有林区和

国有林场改革成果,加强森林资源资产管理,推动林草资源价

值转换,积极推进生态产业化和产业生态化,发展碳汇经济,加快林下经济发展。落实强化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加强林草资源管理,推动森工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压实企业林草资源经营保护主体责任。加快草原承包经营制度建设,规范草原流转。继续完善集体林权制度,规范集体林流转,完善林权抵押贷款制度,鼓励各地在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三权分置”和完善产权权能方面积极探索,大力发展绿色产业,为乡村振兴提供动力。

(五)切实落实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各乡镇党委政府

必须承担起保护森林资源的主体责任,切实保护好森林资源。

森林经营单位必须承担起森林资源的管护义务。森工林业局有

限公司、国有林场、农(牧)场有限公司等森林经营主体在依法

经营的同时,必须切实做好森林资源管护工作,落实管护措施,

明确管护责任,加大巡护力度,发现问题要及时制止。对没有

履行法定义务的森林经营主体,应依法追究责任。各级林业主

管部门要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行

政辖区内的森工林业局有限公司、国有林场、农(牧)场有限公

司及其他单位管理的森林资源的保护、修复、利用、更新等定

期开展监督检查,对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

-  (六)加强林草资源数字监管监测。加快推进林草生态网

络感知系统建设应用,推进信息技术与林草行业深度融合,完

善林草资源“一张图”、数字化巡护和动态遥感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资源动态变化,提高预警预报和查处问题能力,实现林草资源有效监管,提升林草资源保护发展智慧化管理水平。

(七)完善基础配套服务体系。完善林草资源生态保护修

复财政扶持政策,建立与林长制相配套的激励机制。加强乡镇

林业(林草)工作站基础设施和人员队伍建设,改善履职需要

的工作条件,强化工作装备配备,提升基层支撑保障能力。加

大公共财政支持力度,建立市场化、多元化资金投入机制,保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委要切实加强对林长制工作

的组织领导,定期研究部署相关工作,解决林草资源保护发展

中的重大问题。各镇党委、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

目标、任务、责任,细化工作要求,狠抓责任落实,确保实现

2021年年底前全面建立林长制目标。

(二)建立工作机制。要建立林长制会议、信息公开、部

门协作、工作督查和考核评价等制度,规范议事程序,加强信

息交流,加强部门协作,强化督查考评,合力推进林长制工作

(三)扩大社会监督参与。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通

过各类媒体向社会公告林长名单,在林草资源责任区显著位置

竖立林长制公示牌,接受社会监督。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协同

(四)建立责任考评体系。将林长制督导考核纳入林草综

合督查考核范围,围绕落实保护发展林草资源,建立实行林草

资源总量增长和存量保护相结合的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

系。对林长的考核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任中)审计、综合考核评价、中央财政林业草原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考核奖惩的重要依据,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使用的重要参考。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各镇党委、政府在推行林长制过程中,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县委、县政府

}

实时监控100家公司/老板/投资机构的工商、司法诉讼、经营风险等信息变更,每日9点推送监控日报,不再错过任何一个重要情报。

简介:林口县融媒体中心,注册资本为150万,法定代表人为孙江振,经营状态为在业,注册地址为林口镇邮电路

简介:林口县融媒体中心,注册资本为150万,法定代表人为孙江振,经营状态为在业,注册地址为林口镇邮电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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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解析深度风险分析涉诉关系开庭公告历史开庭公告法律诉讼历史法律诉讼法院公告历史法院公告限制消费令历史限制消费令限制出境终本案件历史终本案件失信被执行人历史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历史被执行人司法协助历史司法协助送达公告历史送达公告历史立案信息破产重整历史破产重整涉金融黑名单司法拍卖询价评估

合作风险分析竞争风险债务/债权经营纠纷提示经营异常历史经营异常行政处罚历史行政处罚严重违法历史严重违法股权出质历史股权出质股权质押税收违法劳动仲裁动产抵押历史动产抵押环保处罚历史环保处罚欠税公告历史欠税公告清算信息知识产权出质历史知识产权出质公示催告政府约谈担保风险土地抵押历史土地抵押简易注销产品召回注销备案

融资历程核心团队企业业务投资事件竞品信息投资机构私募基金

历史经营者历史开庭公告历史法律诉讼历史法院公告历史失信被执行人历史被执行人历史限制消费令历史知识产权出质历史终本案件历史司法协助历史送达公告历史立案信息历史破产重整历史经营异常历史行政处罚历史严重违法历史环保处罚历史股权出质历史动产抵押历史欠税公告历史土地抵押历史行政许可历史商标信息历史网站备案

企业相册合作商机公司荣誉合作伙伴公司成员公司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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