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武汉家庭提取公积金的條件将进一步放宽。低收入职工提取公积金买房不需名下无房无房单身青年每年最高可提1.2万元用于租房。
昨天武汉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出通知,低收入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将进一步放宽凡未婚职工月收入在1900元(含)以下,或已婚职工家庭月收入在3800元以下的正常繳存职工如果没有使用过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连续缴存满6个月后本人及其配偶可每12个月提取一次公积金用于住房类消费,如买房、翻修等等提取额度不超过职工个人账户内余额的一半。
此前居民如果想提取公积金买房需满足月收入1900元以下、无公积金贷款记录、夲市无住房、连续缴存满12个月等4个条件。
公告显示职工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也进一步放宽。职工需缴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武汉市没有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每12个月提取公积金一次用于支付房租。提取额度方面职工租住公共租赁房的,按照实际房租支出提取;租住商品房的提取额度根据武汉地区住房租金水平每三年调整一次,2015年到2017年已婚职工家庭每年可提取2.4万元,未婚职工每年可提取1.2萬元此前,租住商品房的市民若想提取公积金支付租金需满足每月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20%的条件,且单身职工每月最高提取额度不超過600元夫妻双方每月最高提取额度合计不超过800元。
需要提醒的是根据武汉地区现行公积金个贷政策,职工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公积金余额等相挂钩符合提取条件的职工若准备利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需要慎重选择是否提取(记者宋丹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