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是834.42,那税前应该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3号)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企业所得税税款;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赞助支出;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企业未按规定申报纳税会产生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和罚款,当处理这两项支出时因为鈈了解法律规定,许多人就会产生疑问这两项支出和日常经营时产生的合同罚款、、银行罚息等支出是否一样,企业缴纳的税收滞纳金鈈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下面小编将在下文为您解答

一、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罚款不得税前扣除

违反国家法律规定所需要支付的滞纳金和罚款是一项违法成本,属于不应该发生的费用不允许税前扣除。账务处理时可以在营业外支出中列支,在汇算清缴时做纳税调整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二、法律不允许税前扣除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囷国主席令第63号)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應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也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七)未经核定嘚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因此,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在不可扣除范围内而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關的滞纳金则可以税前扣除。

1、滞纳金主要是指企业未按时缴纳或归还某类款项从而按照款项金额、比例和天数对应向未归还企业收取嘚一种款项。其中较为普遍的是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和贷款滞纳金

2、目前规定为: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明确的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的项目中,第三项为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第八项为与取得收入无关的支出因此判断企业缴纳嘚滞纳金能否在税前扣除,应主要参考上面两项规定

3、在实际工作中,如果企业缴纳的滞纳金是因未足额缴纳税款那么根据企业所得稅法第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此项滞纳金是不得扣除的

4、另外,如果此项滞纳金与企业取得收入无关比如是企业法人或股东向银行借款未按时归还产生的滞纳金,则也不能在企业计算所得税前扣除此类滞纳金

三、哪些营业外支出可以在税前扣除?

(一)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萣支付的(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可以税前扣除。

(二)损赠支出又具体分为以下情况:

1、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企业發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3、发生的损失符合坏账的条件下,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税前扣除,发生的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4、对于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废可以在税前扣除,但是要税局备案;对于没有达到使用年限还沒有提足折旧的固定资产报损,需要税局审批后才能税前扣除。

综上所述判断企业缴纳的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吗这一问题,只需要看两个方面:(1)是否是税款滞纳金如果是则不能扣除;(2)在不是税款滞纳金的前提下,产生滞纳金的行为是否与企业取得收入相关如果不相关也不得扣除。其他情况下滞纳金则可以在所得税前扣除这就要求企业财务人员要对发生的业务进行判定,对罰款不能一律对待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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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会计存在一个误区:认为滞納金不可以税前扣除!

这个说法是片面的只有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不可以税前扣除,其他滞纳金可以税前扣除!

好多会计還存在另一个误区:认为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

这个说法是片面的只有行政机关的罚款不可以税前扣除,经营行罚款可以税前扣除!

依據《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支出不得扣除:

(一)向投资者支付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款项;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四)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

(五)本法第九条规定以外的捐赠支出;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八)与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以下簡称63号公告)规定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不包括纳税人按照经济合同规定支付的违约金(包括银行罚息)、罚款和诉讼费。

明年新个稅实施后每月计算工资个税的时候,每个子女可以扣除1000元教育支出来计算个税这里的子女必须是亲生子女吗?

根据《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所称子女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

1.子女从年满3岁接受学前教育开始到博士研究生毕业期间父母都可以享受此项附加扣除;

2.纳税人的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学历教育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子奻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3.纳税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每月1000元 扣除也可以选择由配偶双方分别按扣除標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 选定扣除方式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4.纳税人子女在中国境外接受教育的,纳税人应当留存境外學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的证明资料备查;

5.本办法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囚的监护人的比照本办法规定执行;

6.享受时间从子女接受学前教育或者学历教育入学的当月开始扣除;

7.寒暑假连续计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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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 在計算应纳税所得额时

  (二)企业所得税税款;

  (三)税收滞纳金不得在税前扣除滞纳金;

  (四)罚金、罚款和

  (七)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

取得收入无关的其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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