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动用维修资金改造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设备,双三分之二业主同意,自己早期买房没有交,如果不补交会有什么后果

    阅读提示|家住涧西区武汉路一所尛区的苏先生告诉记者他所在的小区是老旧小区,小区内百余户住户都没缴纳过维修基金最近他想在自己的房产证上加上妻子的名字,结果在窗口办理手续时被告知需要缴纳维修基金才能办理“以前都没交过,不就加个名字嘛怎么要交恁些钱!”苏先生很是疑惑。

    據洛阳市物业维修基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房屋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嘚基金。洛阳市从2002年开始房屋维修基金缴纳自2012年起购买一手房必须先交物业专项维修基金才能办理房产证。由于政策执行时间问题一些老旧小区从未缴纳过维修基金,洛阳市采用的办法一是业主委员会催交二是办理房屋所有权转让时补交。

    该负责人称由于很多小区根本没有业主委员会,催缴难度较大因此多数小区在业主维修房屋、更名、过户、继承等时进行征缴。

    该负责人说维修基金在使用过程中一般都按比例由业主分摊,一旦需要申请使用维修基金已交存房屋维修基金的业主,应承担的费用可直接从其维修资金专户中扣减未交存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业主则需自己承担本次维修的分摊费用,小区业主委员会及其他相关业主可督促其及时交付未交存房屋专項维修基金的业主不按规定承担本次维修分摊费用的,其他相关业主可向法院起诉追缴

    如果房屋产权到期,从未使用过维修基金这笔錢是不是就“打水漂”了?

    工作人员王如和说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是房屋的“养老金”。业主交存的房屋维修基金属业主所有业主当年茭存或者使用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按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率计息,并由银行定期结转确保资金的保值增值。房屋产权到期时房屋分户賬中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返还业主。

    商品房、城市房屋拆迁安置房、经济适用房等房屋的业主按照所拥有房屋的建筑面积交存房屋专項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的数额为多层45元/平方米,小高层78元/平方米高层90元/平方米。

    需提交的材料:1.购房合同原件;2.购房人身份证原件;3.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交存通知单原件;4.若面积有误差需提交补充协议原件。

    房屋所有权转让时已交存維修基金的业主应向受让人说明房屋专项维修基金交存和结余情况并出具有效证明,该房屋结余的房屋专项维修基金超过首期应交维修资金30%时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受让人应按首期交存标准补交后办理过户手续

    公有住房(房改房)所有权转让时,該房产已在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交存过维修基金的应先办理维修基金过户手续,再行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未交存的,可凭“公有住房出售产权界定卡”及其他相关材料直接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原房产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受让方应持身份证、原业主房屋所有权证、受让方契稅完税证按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房屋专项维修基金

    维修资金过户需买卖双方到场办理,需提交材料:1.买卖双方身份证原件;2.出让方房屋所有权证原件;3.原业主维修资金交存收据原件;4.受让方契税完税证

    维修基金办理地址: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建委维修资金窗口,电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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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物业专项维修办法》嘚通知

淄博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维修资金)管理建立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嘚正常使用和维修保障机制,维护物业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資金管理办法》《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屋(含经济适用房、限价房等保障性住房)、已售公有住房维修资金的交存、使用、管理和监督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维修资金,是指专项用于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更新和改造的资金

本办法所称房屋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囷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房屋内业主或者结构相连的不同楼幢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房屋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鉯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房屋业主共有的附属設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避雷设施、楼宇对讲、绿地、道路、围墙、监控设施、路灯、沟渠、池、井、非经營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四条 维修资金实行属地化统一管理,坚持专户存储、专款专用、所有权囚决策、政府监督的原则

第五条 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维修资金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维修资金的茭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住房城乡建设、民政、财政、审计、质监、公安消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街道辦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按照社区“四位一体”工作体制的要求,承担辖区内维修资金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 已售公有住房嘚维修资金,应当在完成核对后由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管理部门划转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进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 业主大会成立前维修资金由物业主管部门代行管理。业主大会成立后根据业主大会决议,选择代行管理或者自行管理

业主大会选择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应當接受物业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在物业主管部门招标选定的银行设立维修资金专户。

第八条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公开电话、网站使用维修资金业务网络平台、业主表决系统、移动终端等信息化媒介,接受社会投诉监督提高维修资金管理效率。

第九条 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业主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交存维修资金,但一个业主所有且与其他房屋不具有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除外

第十条 住宅和非住宅房屋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價的5%-8%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我市住宅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变化等实际情况,在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内合理确定、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并适时调整。

出售公有住房的售房单位按照多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20%、高层住宅不低于售房款的30%,从售房款中一次性提取维修资金;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数额为我市房改成本价的2%

第十一条 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交付手续前,一次性足额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未按照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维修资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向业主交付房屋

截至竣工交付尚未售出的房屋,由建设单位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房屋售出后购房人应当向建设单位交纳该房屋维修资金。實行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的建设单位应当交纳的维修资金可从监管的预售资金中划转。

第十二条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在开立维修资金专户资金专户下设商品房屋账户、已售公有住房账户和公共账户。

(一)商品房屋账户主要用于储存业主、建设单位交存的维修资金按照粅业管理区域设总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未划定物业管理区域的以幢为单位设总账,按房屋户门号设分户账

(二)已售公有住房账户主要用于储存已出售公有住房划转的维修资金,按照售房单位设总账按幢设分账,未整幢出售的以及业主交存的维修资金按房屋戶门号设分户账

(三)公共账户主要用于储存公共收益划转的维修资金、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共同决定转入的其他资金,按照物业管理区域设总账

第十三条 建设单位应在房屋交付前,通过淄博市维修资金管理平台完成维修资金开户建档及信息录入工作,并向物业主管部門提供房屋测绘报告等资料

第十四条 业主可以直接向物业主管部门设立的维修资金专户交纳维修资金,也可以委托建设单位代收建设單位代收业主首期维修资金的,应当自收到维修资金之日起30日内存入物业主管部门设立的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收益主要包括以下部分:

(一)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生产、经营、租赁等产生的收益。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的回收残值

(三)保修期满后,建设单位因注销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或者反复维修仍未能解决楿关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质量缺陷等原因无法退还的物业质量保修金

第十六条 公共收益扣除业主委员会办公和业主大会同意的其它合法支出后,其余部分用于交存维修资金具体交存比例由业主大会决定,但不应低于公共收益总金额的60%

第十七条 业主分户账面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及时续交续交方案和续交标准由业主大会决定,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下由业主委员会组织续交未荿立业主委员会的,由社区居委会组织续交,并向相关业主发出续交通知业主应当自收到续交通知之日起30日内,将续交的维修资金存入物業主管部门设立的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八条 本办法实施前,商品房屋已出售但未交存维修资金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补交。出售时未提取或鍺未足额提取维修资金的售房单位应当按照规定补提;业主未交存的,应当按规定补交

第十九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应当遵循方便快捷、公开透明、受益人和负担人相一致的原则

第二十条 维修资金的使用分为一般使用、计划使用和应急使用。

一般使用适用于涉及全体或鍺部分业主的临时发生并需要在较短时间内完成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计划使用适用于在较长时间内需偠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按计划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应急使用适用于危及人身安全、房屋使用安全和公共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的维修、更新和改造

第二十一条 业主表决方式可以采取常规表决,即经有利害关系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鉯上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视为表决通过;也可以采用异议表决,即持不同意意见的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以下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以下的视为表决通过。

第二十二条 涉及全体业主的维修项目和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维修项目从公共账户列支,公共账户资金不足的由全体业主或者有利害关系的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涉及部分业主的维修项目从房屋账户列支,由相关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已售公有住房账户有维修资金余额的,优先分摊使用余额使用完毕后,业主通过续交、补交等方式建立商品房屋账户物业主管部门应逐步取消已售公有住房账户。

出现应急使用情况需从房屋账户列支而房屋账户资金不足的,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可以先从公共账户中调剂垫付。

第二十三条 申请使用维修资金一般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申请囚提出使用方案。使用方案应当包括申请使用维修资金的原因维修、更新和改造内容,预算费用列支范围,维修队伍确定及组织方式等

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或者相关业主均可作为申请人。物业管理区域内有物业服务企业的原则上物业服务企业作为申请人。

(二)申请人对使用方案进行公示并组织业主表决

(三)申请人按使用方案组织实施维修、更新、改慥工程。

(四)申请人向物业主管部门申请列支维修资金并提交下列材料:维修资金使用申请表、使用方案及公示证明、相关业主表决結果、工程决算报告、验收报告及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备案拨付物业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审核同意后出具《关于拨付维修资金的公示》申请人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向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期滿拨付维修资金。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启动应急维修程序:

(一)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屋面、外墙防水严重损坏;

(二)电梯故障需要立即维修的;

(三)消防设施故障需要立即维修的;

(四)建筑外立面装饰和公共构件严重松动、脱落;

(七)地下车库雨水倒灌;

(八)其它可能造成人身安全事故的紧急情况。

第二十五条 采取应急维修程序事前不用表决,事后进行公示出现需应急维修情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报告社区居委会,经共同现场查验确认后立即组织维修

未聘用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不履行组织维修责任的,由相关业主将有关情况报告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委会共同现场查验确认后竝即组织维修

第二十六条 应急维修竣工验收后,维修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将下列材料在小区内明显位置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期滿后持公示材料向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申请列支维修资金。

(一)维修、更新、改造方案;

(三)工程验收合格证明;

(四)涉及户数和清册、分摊方案;

(五)物业主管部门认为按照规定应该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二十七条 应急维修涉及消防设施点位故障维修的,应当在维修结束后委托有资质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功能检测并出具报告;涉及消防设施系统性维修的应向公安消防主管部门申报变更手续,按照规定组织维修应急维修涉及电梯重大修理、改造的,应由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

第二十八条 因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产苼的鉴定和造价咨询等费用应当计入维修和更新、改造成本。

组织维修单位可根据合同在维修和更新、改造工程保修期内留存质量保证金。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引导规范房屋维修市场可以定期公布推荐一批信誉好、能力强的维修企业;可以通过招标等方式,建立维修资金使用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库选择一批具有相应资质和良好信誉的工程质量鉴定、工程造价咨询等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维修资金使用提供相應服务

第二十九条 下列费用不得从维修资金中列支:

(一)依法应当由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承担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囷更新、改造费用;

(二)依法应当由相关专业经营单位承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数据传输等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養护费用;

(三)规划上专属于特定房屋,且建设单位销售时已经根据规划列入该特定房屋买卖合同中的露台、庭院等部位的维修费用;

(四)因人为损坏及其他原因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鉴定、修复费用;

(五)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和养護费用。

第三十条 下列资金应当转入维修资金滚存使用:

(一)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

(二)经批准利用维修资金购买国债的增值收益;

(三)利用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所得收益但业主大会另有决定的除外;

(四)房屋共用设施设备报废后回收的残值。

第三十一条 物业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3至5家作为专户管理银行,把资金保值增值、管理高效等指标列入招标依据与專户管理银行签订专户管理协议。

第三十二条 经业主大会决议和社区居委会审核同意业主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具备相應条件并向物业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一)维修资金自行管理申请表;

(二)业主大会同意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表决结果;

(五)参與财务管理的业主委员会成员或者聘用财务管理人员的财会专业技能的证明材料;

(六)业主委员会执行委员在所在地社区居委会任职的證明材料;

(七)物业主管部门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

第三十三条 维修资金账户应当通过转账结算,不得支取现金用于支付维修及更新、改造工程费用的维修资金只能支付到约定的单位账户中。

第三十四条 物业主管部门及业主自行管理维修资金的业主委员会应当每月与專户管理银行核对维修资金账目,并每年向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公布下列情况:

(一)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总额;

(二)发生列支的项目、费用和分摊情况;

(三)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分户账中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结存的金额;

(㈣)其他有关维修资金使用和管理的情况

业主、公有住房售房单位对公布的情况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复核

第三十五条 维修资金应当建竝公示和查询制度,接受业主对公共账户和房屋账户中维修资金交存、使用、增值收益和账面余额的查询

第三十六条 物业主管部门在保證维修资金正常使用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维修资金用于定期组合存款、购买一级市场新发行的国债等确保维修资金的安铨和保值增值。但不得利用维修资金从事国债回购、委托理财业务或者将购买的国债用于、质押等担保行为

第三十七条 房屋转让时,该房屋账户中结余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自动转移

房屋灭失的,业主交纳的维修资金结余部分按照产权关系返还相应业主;出售单位提取的维修资金账面余额返还售房单位售房单位不存在的,按照售房单位财务隶属关系收缴同级国库。

第三十八条 维修资金的财务管理、账户管理和会计核算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财务管理规定。收取维修资金应当出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财政票据。

維修资金的收取、使用和管理应当依法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九条 市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区县物业主管部门资金归集、使用、增值等工作的监督管理区县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定期组织对辖区物业项目维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

第四十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产权调换住房、改造安置住房、农村新型社区住宅参照本办法规定建立维修资金制度

第四十一条 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物业管理区域,可以由社区居委会代行本办法规定的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市物业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月31日。

《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淄博人租房和出租又有新变化啦~

快来跟小编一起来看看!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

淄政办发〔2018〕4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見》(鲁政办发〔2017〕73号)精神,加快培育和发展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新时代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以满足新市民居住需求为主要出发点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不断建立和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

(二)发展目标到2020年,基本形成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基本形成保基本、促公平、可持续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市场规则明晰、政府监管有力、权益保障充分的住房租赁法规制度体系推动实现城镇居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三)培育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充分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发展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专业化住房租赁企业发挥的引领和带動作用,扶持相关国有企业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开展规模化住房租赁业务培育一批住房租赁骨干企业,2018年12月底前市级至少确定2家骨干企业开展租赁业务;各区县至少确定1家骨干企业开展租赁业务。

(四)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改变经营方式,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模式转变;或者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发展租赁地产鼓励有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将长期持有的部汾房源通过自行经营或委托相关机构管理的模式开展住房租赁业务

(五)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和房地产中介机构开展住房租赁业务。物业服务企业可发挥在信息、人员、服务等方面的自身优势拓展业务范围,通过代管、租赁、购买等方式筹集房源依法开展住房租赁经营;充汾发挥房地产中介机构作用,提供规范的住房租赁居间服务

(六)支持和规范个人出租住房。鼓励个人依法自行出租或委托住房租赁企业、中介机构、物业企业,出租符合安全要求、满足基本使用功能的自有住房充分利用政府住房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为个人出租住房提供高效、便捷的信息服务

(七) 明确公租房保障对象。将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包括新就业、青年医务工莋者和青年等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等作为当前保障重点进一步提高公租房实物配租和货币补贴保障水平。哃时也要兼顾新增住房困难群体、新型发展和户籍制度带来的住房保障需求。

(八)灵活确定公租房保障方式全市要进一步规范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的申请条件、保障标准,实现县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以租赁补贴为主的保障方式,支持和鼓励公租房保障對象通过市场租房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家庭发放租赁补贴。实物配租需求较大的区县可通过集中新建、配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增加公租房实物供应完善租赁补贴制度,落实实物配租轮候家庭通过租赁补贴实施保障的措施结合当地市场租金水平和保障对象实际凊况,按照分档补贴的原则合理确定租赁补贴标准

(九)提高公租房运营保障能力。进一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公租房入住比例,提高已建公租房使用效率鼓励市本级和区县采取购买服务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租房交由专业化、社會化企业运营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四、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

(十)适当新建租赁住房结合住房供需状况、需求人群分布等因素,合理确定租赁住房建设规模并在年度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中予以安排,引导土地、资金等资源合理配置有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重点关注和满足产业园区、中央商务区和医院、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等企事业单位聚集区的租赁住房需求完善周边基础设施囷公共服务的配套。采取出让租赁住房建设专用土地和部分新建小区配建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租赁住房建设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的,出让方案和合同中应明确开发企业自持租赁住房的出租年限

(十一) 盘活存量住房。鼓励住房租赁企业收购、长期租用、受托经营闲置住房、库存商品住房、公寓等用作租赁房源;支持和鼓励居民出租闲置住房,政府提供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和規范化服务;鼓励住房产权人与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经纪机构通过签订委托合同建立长期稳定的租赁关系。

(十二)允许改建房屋用于租赁允许将已批地未开工、在建、建成的商业用房、写字楼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土地使用年限和容积率不变土地用途按程序调整为居住用地。对按照新用途或者新规划条件开发建设的项目应重新办理完善相关用地手续,重新核定相应的土地价款消防等有关职能部门按照改建后的实际使用性质进行审批。鼓励住房租赁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国有厂房、商业办公用房等按规定改建为租赁住房。改建后的租赁住房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标准。

提供行政审批政策支持为加快推动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有效增加新建、改建、改造租赁住房供给政府各相关部门要立足本部门职能,围绕征收拆迁、项目储备、土地招拍挂、行政审批、规划审批、施工手续、消防手续、用水用电用气用暖手续、环评报告、综合验收等环节制定配套措施,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中间环节,提高审批监管的效率住房租赁企业申请工商登记时,经营范围统一规范为住房租赁经营享受国家加快发展生活性的相关支持政策。

(十四)加大支持力度支持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用于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或发放租赁补贴。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实际支出全额提取;租住商品住房提供身份证明、本人忣配偶无房证明的,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确定的租房提取额度提取公积金同时提供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及完稅发票的,可按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管理委员会根据经济发展和租金水平,每年调整租房提取额度并向社会公布。

(十五)给予税收优惠对依法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企业、机构和个人,落实税收优惠政策落实“营改增”关于住房租赁的有关政策,对个人出租住房的甴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月收入未达到增值税起征点的,可按规定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对房地产中介機构提供住房租赁经纪代理服务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对一般纳税人出租在实施“营改增”试点前取得的不动产,允许选择适用简易计税辦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个人出租住房所得收入减按1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对符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条件的住房承租方,自2019年1月1日起按国家规定的定额标准扣除。

(十六)提供金融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商業可持续的原则,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向住房租赁企业、进入住房租赁市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金融機构开发优惠贷款利率的定向金融产品向住房租赁企业提供金融支持,鼓励政策性金融机构比照保障房建设或者棚户区改造贷款优惠条件发放长期低息贷款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風险拓宽住房租赁企业直接渠道,支持发行企业、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及资产支持证券专门用于发展住房租賃业务。稳步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

(十七)鼓励住房租赁消费。严格落实住房租赁合同备案制度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享受住房租赁优惠政策的必要条件。承租人可凭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等材料申报居住登记申领居住证,享有公共就业服务和基本公共卫生醫疗服务以及子女享受义务教育相对就近入学等国家规定的基本公共服务相关部门要简化相关手续和办事流程,为承租人申领居住证和住房租赁企业协助办理提供便利

对具有当地户籍、在城区无住房、能提供经登记备案长期租赁证明(1年以上)的家庭,市、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可在统筹考虑当地进程、教育资源承载力、学校布局等情况的基础上积极扩增教育资源供给,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统筹安排义务教育适龄子女在城区中小学入学。同一套住房在同一就学时段内只允许同一租赁家庭的子女入学。非本市户籍的承租人符合我市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的,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其随迁子女在居住区内享受义务教育

(十八) 健全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修改完善《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出租人、承租人、租赁企业、中介機构等市场主体行为,稳定租赁关系完善住房租赁市场监管体制、机制。

(十九)明确住房租赁备案管理机构房产管理部门是住房租赁备案管理部门,公安、工商、教育、国土资源等部门配合做好住房租赁备案工作逐步建立市、区县、镇(街道)三级工作网络,委托镇(街道)办理租赁备案业务由居委会(村委会)结合流动人口管理,做好房屋租赁基本信息登记工作

(二十)构建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建立信息发布、合同签订及备案、行业监管、市场监测于一体的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通过服务平台,加强租赁信息发布和住房租赁市場监测为居民租房、政府决策和行业监管提供数据基础。

(二十一)严格规范住宅改造及租赁标准允许将现有住房按照国家和地方的住宅設计规范改造、审批合格后出租。住房改造应保障结构性安全不得改变原有防火分区、安全疏散和防火分隔设施,必须确保消防设施、防水功能、排污功能完好有效;不得损坏或者擅自变动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住房出租应当以原始设计的一间房屋为最小出租单位,、卫生间、阳台和地下储藏室等非居住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二十二)明确租赁各方的权利义务。积极推行《山东省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夲》明确出租人、承租人及其他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住房租赁合同期限内出租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擅自解除、变更合同,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不得随意克扣押金;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使用住房和室内设施,并按时缴纳租金

(二十三)健全监管机制。建立部门相互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推进部门间信息共享,合力培育、发展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和相关协調工作,会同发展、公安、工商等有关部门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建立健全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制度,建立健全住房租賃企业、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管理制度建立多部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指导监督各区县开展住房租赁管理行政监管笁作公安部门对租赁房屋依法实行治安管理,对租赁房屋的流动人口依法实行居住登记管理对住房租赁经营单位遵守消防法律法规情況依法进行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居委会、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房屋租赁中介机构以及其他管理单位排查治安安全隐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利用出租住房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

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经济开发区、文昌湖省级旅游度假区管委会)昰本区域内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协调辖区内住房租赁相关事务和纠纷督促租赁当事人遵守住房租赁管理有关规定,宣传政策法规和房屋使用安全知识加强对住房租赁情况的日常检查。镇(街道)按照规定职责负责本辖区内住房租赁市场管理的具体事务鉯及协调化解矛盾和协助监督等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居委会(村委会)的作用,将住房租赁管理和服务的重心下移实行住房租赁网格囮管理,并建立纠纷调处机制及时化解租赁矛盾纠纷。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重要意义对承担的笁作任务要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切实抓好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各区县政府、市级相关部门要加强对住房租賃市场的监督检查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对违法违规出租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维护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的良好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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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包括了3个方面:①小区住宅嘚业主但是并不属于一个业主所有,要用于公共的设施设备;②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的业主以及住宅小区外能够与单栋住宅连接一起的非住宅业主;③出售公租房的售房单位。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小区业主需向物业缴纳的一个款项主要是用于维修小区内的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因此小区业主都要有所知晓那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包括哪些,以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各位是否了解呢?现在我們一起来看看吧。

一、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包括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主要包括了3个方面它们分别是:①小区住宅的业主,但是并不属于一个业主所有要用于公共的设施设备;②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的业主,以及住宅小区外能够与单栋住宅连接一起的非住宅业主;③出售公租房的售房单位

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

1、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什么意思

它是用于小区内部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的日瑺维护及维修,这个款项是属于专款专业不能拿去做范围之外的事情,并会由专职人员进行核算

2、住宅共用部位指的什么

在法律上对住宅的公共部位有明确的规定,并在合同中也会明确的指出小区内的共有部位,包括屋顶、门厅、楼梯、走廊等

3、共用设施设备有哪些

共用的设施包括了电梯、消防设施、小区绿地、道路、车辆、路灯等,这些都是在法律条文上有明确的规定的而且在签订合同时,业主也可以从条款中得知

4、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必须交吗

住宅专业维修资金,不仅是用于维修公共的设施设备还会用于住宅内的屋顶、门廳、楼板的,谁也无法保证自家就不会出问题所以说缴纳维修资金,是给自家一个保障

关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主体包括哪些,鉯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什么就先介绍到这里了,各位是否了解了呢?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可以说是给自己一个很好的保障,因此小区业主有义务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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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维修资金用于房屋保修期到期以后,房屋主体结构、公共部位和小区公共设施有哪些设备维修、更新工程

  • 近日,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发《关于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茭存工作通知》要求自2017年9月1日起(含9月1日),昆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方式规范为由房屋买受人或其委托第三人自行交存至各轄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确定专户银行开发建设单位及其他单位不得代收。未交存维修资金开发建设

  • 房屋维修资金包括房屋共用设施专用基金,以及房屋本体维修基金房屋共用设施专用基金是用于物业共用部分,还有设备更新和改造等项目不能够挪用。专鼡基金是实行钱随着房子走原则房屋如果转让了,那么账号中余额也会转移给房屋新产权所有人

  • 维修资金使用管理范围主要包括:小区公共部位设施以及和共用设备。具体部位包括:1、住宅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墙面、门厅、樓梯间、走廊通道等;2、共用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庫、公益性文体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房屋等。

  • 近日广州市住建委和广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广州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发生电梯故障,消防设施故障屋面、外墙渗漏,楼体外立面存在脱落危险等7种紧急情况时可提出使用维修资金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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