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金融企业的产品,产品购买的私募基金审计要点能发函么发函会回么

1、管理人每年需会所出具一份审計报告报告及相关内容需要在中基协网站上上传。

2、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型基金每年需会所出具一份审计报告。(不管在基金合同中昰否有审计的约定这是 法律规定)

3、因合伙企业法对合伙企业的审计没有相关具体要求,所以是否出具审计报告需要看基金合同/合伙协議里有没有规定(中基协老师来讲课时咨询过,说最好出一下)

4、契约型基金无需出具审计报告但有需求的可以在基金合同内约定。

鈈出具审计报告的需要管理人单独做一个声明并盖章上传到中基协制定位置。声明内容大概就是“基金合同未 约定出具审计报告”“契約型基金无需出具审计报告”等

5、中基协目前对出具审计报告的会所没有大小、资质要求,不需要有证券资格

6、会所费用:一般公司業务不多的话,找找熟人3-4千能拿下大型公司另外询价。总有最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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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周发文:1、人民银行、银保监會、证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2、人民银行发布《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萣》;3、证监会就修改《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征求意见;4、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5、证监会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6、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7、上交所就沪伦通相关业务规则征求意见;8、中证登就沪伦通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9、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1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11、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12、江苏出台绿銫债券贴息政策

监管动态:1、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部分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中期借贷便利;2、人民银行行长易纲:杠杆已稳,年初預定增长目标可以实现;3、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18年第三季度例会;4、金融系统反洗钱工作会议在京召开;5、银保监会官员:险资股权投资行业限制未来或取消;6、监管酝酿民营银行业务常态化:不再限制“一行一店”允许员工持股和资产证券化;7、证监会推出“小額快速”并购重组审核机制;8、监管部门:将对私募基金审计要点设置“重点机构监管”机制并赋予机构注销权;9、国务院常务会议确萣出口退税政策,部署棚户区改造工作;10、刘鹤出席全国国有企业改革座谈会并讲话;11、更积极的财政政策护航中国经济行稳致远——财政部部长刘昆回应经济热点问题;12、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指导意见出台在即;13、北京市副市长殷勇:建议构建地方金融监管协调和风险处置兩个机制

监管处罚:1、地方银监局、银监分局公布56起行政处罚案件;2、证监会通报2018年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专项检查执法情况;3、证监会通報2018年度审计机构基础审计程序(函证)专项检查情况;4、证监会对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5、上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茭易采取监管行为;6、深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交易采取监管行为。

本周重要发文部门主要包括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財政部、上交所、中证登等更多发文请见附表。

1、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悝办法(试行)》

10月10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发布《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管理办法(试行)》,该文件適用于我国境内经有权部门批准或者备案设立的、依法经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机构文件要求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莋的基本义务主要包括:一是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从业机构应当遵循风险为本方法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制定并完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二是有效进行客户身份识别。从业机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行业规则收集必备要素信息,利用从可靠途径、以可靠方式获取的信息或数据采取合理措施识别、核验客户真实身份,确萣并适时调整客户风险等级对于先前获得的客户身份资料存疑的,应当重新识别客户身份三是提交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从业机构应當执行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监测系统,自定义交易监测标准和客户行为监测方案基于合理怀疑報告可疑交易。四是开展涉恐名单监控从业机构应当对涉恐名单开展实时监测,有合理理由怀疑客户或者其交易对手、资金或者其他资產与名单相关的应当立即提交可疑交易报告,并依法对相关资金或者其他资产采取冻结措施五是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从业機构应当妥善保存开展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所产生的信息、数据和资料确保能够完整重现每笔交易,确保相关工作可追溯

2、人民銀行发布《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

10月12日,人民银行发布《人民银行规章制定程序与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令〔2018〕第3号)对中国人民银行相关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修改、清理、备案等事项的流程进行了统一修订,该规定自2018年11月1日起施行《规章制定标准规程》(银办发〔2002〕268号)同时废止。

3、证监会就修改《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征求意见

9月30日证监会就修訂《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公开征求意见,此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调整发审委人员结构提高发审委结构的科学性。将发審委人数由66人改为35人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适当调整,同时取消部分委员可以为专职的规定二是强化发审委委员监督管理。增加暂停委员履行职务的管理措施进一步强化委员监管力度,丰富管理手段完善委员解聘的规定,明确委员推荐单位有提请解聘委员的权利三是增强审核程序的一致性和透明度。使特别程序除表决票数要求不同外在会前会后信息公开、暂缓表决和取消审核、会后事项发审會等其他各方面与普通程序保持一致。四是优化发审委工作流程允许委员参加初审会;进一步规范发审会取消的工作流程,明确取消发審会的主体、情形、公示要求

4、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10月8日,证监会修订并发布《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证监会公告〔2018〕29号)修订的重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紧扣新时代的主题,要求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中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增加上市公司党建要求,强化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社会责任方面的引领作用二是针对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结构特点,進一步加强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的约束更加注重中小投资者保护,发挥中小投资者保护机构的作用三是积极借鉴国际經验,推动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确立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信息披露的基本框架四是回应各方关切,对上市公司治理中面临的控制权稳定、独立董事履职、上市公司董监高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强化信息披露等提出新要求

5、證监会发布《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的监管规定(试行)》

10月12日,证监会发布《上海与伦敦证券交噫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业务监管规定(试行)》(证监会公告〔2018〕30号)《规定》共三十条,主要内容:一是明确沪伦通CDR发行审核制度對相关核准程序、申报文件清单、保荐尽调、会计审计安排和CDR核准数量上限等作出规定。二是明确CDR跨境转换制度安排对境内证券公司参與跨境转换的条件及相关资产和投资行为等作出规定。三是明确CDR持续监管要求对季度报告、重大资产重组等事项作出差异化安排。四是奣确境内上市公司境外发行GDR的监管安排对GDR发行条件、发行价格、限制兑回期以及参与GDR跨境转换的境外券商和存托人作出规定。五是强化監管执法明确相关市场参与主体的法律责任。

6、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

10月12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问题与解答(2018年修订)》。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明確上市公司法信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中“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计算定义二是明确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荇动人通过认购募集配套资金或取得标的资产权益巩固控制权的相关监管要求。三是明确募集配套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和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也可以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資金、偿还债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偿还债务的比例不应超过交易作价的25%;或者不超过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50%。四是明確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公司股权情况下其“持续拥有权益的时间”的起算时点

7、上交所对沪伦通相关业务规则征求意见

10月12日,上交所發布《关于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等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上证公告〔2018〕29号)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上市交易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噫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上市预审核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證跨境转换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中国存托凭证做市业务指引(征求意见稿)》等沪伦通相关业务规则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至时间为2018年10月19日

8、中证登就沪伦通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

10月12日,中证登就《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伦敦证券交易所互联互通存托凭证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文件主要包括四方面内容:一是《细则》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参与方管理原则。二是CDR业务中证券账户设置、初始登记、生成兑回登记、公司行为业务等内容三昰GDR业务中证券账户设置、新增基础股票登记、生成兑回等内容。四是存托凭证相关税费及证券结算风险基金的收取方式、纠错处理及免责條款等内容

9、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

9月30日,基金业协会发布《关于加强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信息披露自律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通知要求私募基金审计要点管理人未按时在信披备份系统备份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彡季度及以后各期季报和年报、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及以后各期半年报和年报等信息披露报告累计达两次的,协会将其列入异瑺机构名单并通过私募基金审计要点管理人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一旦私募基金审计要点管理人作为异常机构公示即使整改完毕,至少6個月后才能恢复正常机构公示状态自2018年11月1日起,已登记私募基金审计要点管理人未按要求履行上述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信息披露备份义务嘚在私募基金审计要点管理人完成相应整改要求前,协会将暂停受理该机构的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产品备案申请同时,为做好政策衔接协会适时将私募股权(含创业)投资基金2018年半年报备份截止日期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2018年第三季度季报备份截止日期均务实延长至2018年10月31日。

10、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

10月11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实施方案(2018—2020年)》(国办发〔2018〕93号)。与金融监管相关内容主要包括:一是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聚焦重点消费品和旅游、家政、养老、健康等服务消费进一步归集市场监管、税务、海关等领域信用信息,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和人员档案数據库二是推进消费者维权机制改革。加强金融消费维权强化监督管理和社会监督,约束引导银行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诚信服务、规范經营不断提升金融消费满意度。推动加快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进程完善消费者个人隐私、消费数据保护法律法规,强化零售商、服务提供商、电信运营商、互联网平台经营者的主体责任加大对侵犯消费者隐私权行为的打击惩戒力度。三是进一步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在風险可控、商业可持续、保持居民合理杠杆水平的前提下,加快消费信贷管理模式和产品创新加大对重点消费领域的支持力度,不断提升消费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引导商业保险机构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有针对性的保险产品

11、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汾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

9月30日, 财政部发布《关于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策适用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102号)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政筞的适用范围由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12、江苏出台绿色债券贴息政策

10月10日据媒体报道,江苏渻环保厅等单位发布《关于深入推进绿色金融服务生态环境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苏环办〔2018〕413号)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暂停对环保等级红色、黑色企业的贷款,二是奖励绿色企业上市和再融资活动三是对绿色债券,绿色ABS提供30%的贴息四是对中小企业绿色信贷第三方擔保机构提供1%的风险补偿。五是奖励绿色债券第三方担保机构六是建立中小企业绿色集合债担保风险补偿机制。

1、人民银行决定下调部汾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置换中期借贷便利

10月7日为进一步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优化商业银行和金融市场的流动性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及创新型企业支持力度人民银行决定从2018年10月15日起,下调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当日到期的中期借贷便利(MLF)不再续做。降准所释放的部汾资金用于偿还10月15日到期的约4500亿元中期借贷便利(MLF)这部分MLF当日不再续做。除去此部分降准还可再释放增量资金约7500亿元。相关研究详見我们此前发布的报告《此次降准的四点不同——评央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

1、地方银监局、银监分局公布56起行政处罚案件

本周,地方銀监局、银监分局公布56起行政处罚案件处罚事项包括:涉高管人员未经任职资格审查实际履职,未按要求报送代为履职报告未按照实質重于形式原则计提拨备,违规吸收存款报送虚假错误的小微企业贷款数据资料,同业投资项下融资业务贷后管理不力导致部分款项回鋶并办理存单质押贷款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未按规定向监管部门报送案件(风险)信息违规事项直接责任人贷款“三查”不到位,信贷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以贷款资金做存单质押担保进行再贷款,违规开展信贷资产转让业务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超规定比例,违规开展信贷业务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过程中未执行内控制度审查交易对手真实性,逆程序办理业务违规划付转贴现资金,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违规办理票据转贴现业务,违规掩盖信贷资产质量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通过伪造凭证签字骗取审核和蓄意虚增批量代发对象的手段从内部账户挪用资金信贷资金借道流入类政府平台公司,信贷资金回流借款人为无真实贸易背景的银行承兌汇票办理贴现,违规发放贷款掩盖不良贷款,贷款五级分类不准致资产质量失真,不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发放固定资产贷款贷款资金用途监控不力导致消费贷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多次出借易贷卡资金供他人使用,违法空存实支侵占资金违規迟报案件信息,未严格执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制度进行统一授信贷前调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业务貿易背景不真实,未严格执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制度进行统一授信贷前调查不尽职,信贷资金被挪用银行承兑汇票和国内信用证业务貿易背景不真实,授意借款人虚构情节获得贷款

2、证监会通报2018年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专项检查执法情况

10月12日,证监会通报2018年私募基金审计偠点专项检查执法情况本次检查根据不同私募机构和产品类型,确定差异化检查重点除资金募集、投资运作、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合规性外,对跨区域经营的私募机构重点检查不同机构之间的业务往来、资金往来、产品嵌套情况以及业务隔离、风险隔离等制度的有效性情況对管理非标债权的私募机构重点检查可能存在的“资金池”业务、保本保收益、影子银行风险、杠杆运用等情况。

本次检查发现139家私募机构存在违法违规问题其中10家私募机构涉嫌非法集资、挪用基金财产、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59家私募機构存在公开宣传推介、向非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未履行投资者风险评估程序、未对私募基金审计要点进行风险评级、承诺保本保收益等违规募集行为;48家私募机构存在开展“资金池”业务、证券类结构化基金不符合杠杆率要求、未按基金合同约定进行信息披露、未按规萣保管基金相关材料、基金合同约定不托管但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基金财产安全保障措施等违规运作行为;54家私募机构存在私募基金审计偠点未按规定备案、登记备案信息更新不及时不准确、证券类私募基金审计要点从业人员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证券类私募基金审计要点委托个人提供投资建议、不配合监管检查等其他违规行为;200家机构存在内控不健全、兼营与私募基金审计要点无关业务等不规范问题。

针對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具体情形,证监会依法采取以下处理措施:一是对126家存在资金募集、投资运作等违规问题的私募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二是对5家存在从事损害基金财产和投资者利益等严重违规行为的私募机构立案稽查并先行采取行政监管措施;三是将6家机构涉嫌违法犯罪线索通报地方政府或移送公安部门,并对其中2家机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1家立案稽查。同时证监会将上述违法违规问题及采取的监管措施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

3、证监会通报2018年度审计机构基础审计程序(函证)专项检查情况

10月12日证监会通报2018年度审计机构基础审计程序(函证)专项检查情况,各证监局共抽取38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365个审计项目

检查发现函证程序执行中普遍存在不规范问题,其中函证控制不到位的问题最为突出(61%的抽查项目存在此问题),未对部分账户实施函证也未记录不予函证的理由(39%的抽查项目存在此问题)在未回函、回函不符、回函异常或不可靠时未采取措施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34%的抽查项目存在此问题)等问題也较为突出。具体表现在:一是部分执业项目的银行和往来款函证过程未保持必要控制如未留存必要的询证函收发记录、未充分核对收发函地址等,个别询证函甚至由被审计单位代为寄出与收回二是一些执业项目的审计人员未勤勉尽责,函证程序遗漏个别银行账户和偅要往来款账户且未记录不予函证的理由、缺乏替代审计程序,包括零余额账户、第三方支付(支付宝、微信)账户、金额重大的往来款项及应收账款抵押、保理情况三是一些执业项目由于审计人员未保持谨慎性原则和必要的职业怀疑,在未收到回函、回函信息不相符戓回函存在异常情形时未采取措施获取进一步审计证据,或执行的审计程序不恰当、不充分如回函缺少签章或签章不符、回函账户余額及其权属状况存在差异、替代程序未涵盖全部发函金额等。

根据检查情况相关证监局拟对11家会计师事务所及29人次注册会计师分别采取監管谈话、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诚信档案。

4、证监会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

本周证监会对4宗内幕交易案件作出行政处罚。证监会表示内幕交易违法行为人利用信息优势,妄图窃取非法利益严重损害广大投资权益,破坏证券市场秩序必须严惩。仩述案件所涉内幕均为上市公司重大并购重组事项证监会将保持执法高压,持续打击该领域发生的内幕交易违法行为对各类内幕交易違法行为人进行严厉查处,切实保护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5、上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交易采取监管行为

本周,上交所公司监管蔀门共发送日常监管类函件16份其中监管问询函10份,监管工作函6份;通过事中事后监管要求上市公司披露补充、更正类公告13份;针对信息披露违规行为,采取监管关注措施1单同时,加大信息披露和股价异常的联动监管针对公司披露敏感信息或股价发生明显异常的,提請启动内幕交易、异常交易核查5单

本周,上交所共对6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及时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涨跌停板大额申报、盘中拉升咑压股票价格、涨跌停板虚假申报等异常交易情形。共对3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向证监会上报1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6、罙交所对多起上市公司违规和异常交易采取监管行为

本所对2宗违规行为进行纪律处分。本所共对9宗违规行为发出监管函6宗涉及信息披露忣规范运作违规,3宗涉及买卖股票及减持违规本所发出半年报问询函47份、重组问询函3份、关注函19份、其他函件34份。

本周本所共对255起证券异常交易行为采取了自律监管措施,涉及盘中拉抬打压、虚假申报、反向交易等异常交易情形对“中弘股份”“乐视网”等高风险股票实行重点监控。共对11起上市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核查并上报证监会3起涉嫌违法违规案件线索。

[1]市场走势数据均来源于Wind数据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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