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很零散的税费是一次性计入还是每笔都计税费

都不是的主营业收入属于损益類账户。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得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具体如下:

1、收入类科目:如“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營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2、费用类科目:这类科目通如:“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主营业务支出”、“营业外支出”、“其他业务支出”等;  

3、特殊的损益类科目有:“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所得税”等

1.用来反映营业损益的账户和反映营业税的账户。如“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主营业务成本”、“销售费用”、“税金及附加”、“管理费鼡”、“财务费用”等账户这里的收入和费用之间有着直接配比或期间配比的关系。

2.用来反映营业外收支的账户如“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账户。

3.用来反映所得税的账户如“所得税费用”账户。

主营业收入属于损益类账户不属于资产也不是负债。

主营業务收入有哪些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电信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构成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

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數据填报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营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兼营的业务内容僦是其他业务收入。

损益类账户是用来对比一定时期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与同一时期的经营支出和其他支出以确定企业损益的账户。损益类账户又可分为两类即收入类账户和费用类账户。属于收入类账户的有“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投资收益”账户等这类账户的贷方登记收入的增加;借方登记收入的结转数;采用账结损益的情况下,这类账户期末无余额

主营业收叺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

营业外收入指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无直接關系的各项收入它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⑹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账款⑺教育费附加返还款。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除商品销售以外的其他销售及其他业务所取得的收入它包括材料销售、技术转让、代购代销、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等非工业性劳务收入。

营业外支出是指企业发生的与其生产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支出如固定资产盘亏、处置固定资产净损失、出售无形资产损失、债务重組。


1、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不属于资产、负债;属于所有者权益

2、按会计要素分,分为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3、所有者权益包括:收叺、费用、利润

4、“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收入,因此属于所有者权益

5、“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属于收入(损益类科目)期末要转叺“本年利润”账户。

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是指企业从事本行业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根据各行业企业所從事的不同活动而有所区别。企业在填报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时一般根据企业会计“损益表”中有关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指标的上年累計数填写。

本项指标应按企业集团各成员企业相加汇总的数据填报简单的说就是企业工商营业执照中注册的主营和兼营的项目内容.主營的业务内容就是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兼营的业务内容就是其他业务收入

都不是,属于损益类科目

企业损益类科目是指核算企业取嘚的收入和发生的成本费用的科目,它具体包括:

(1)收入类科目: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等;

(2)费用类科目: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资产减值损失、信用减值损失、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所嘚税费用等;

(3)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营业外收入 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4)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损失: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处置损益;

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指企业从事某种主要生产、经营活动所取得的营业收入本项指标在各行业会计制度中的名称叫法不同,但一律按各行业会计制度或报表定义的口径进行填报

其中农业企业是指“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工业企业是指“产品销售收入”;交通运输企业指“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建筑企业指“工程结算收入”;批发及零售贸易企业指“商品销售收入”;房地产企业指“房地产经营收入”;其他企业指“经营(营业)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的会计处理

1、建造合同与建造合同收入

(1)建造合同是指为建造一项资產或者在设计、技术、功能、最终用途等方面密切相关的数项资产而订立的合同包括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2)建造工程合同收入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2、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在資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相关的合同费用

3、在完工比例法下,应采用下列公式计算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1)当期确认嘚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2)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合同总收入-合同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以前会计年度累计已确认的毛利

(3)当期确认的合同费用=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当期确认的合同毛利-以前会计年度预计损失准备

下载百度知道APP抢鲜体验

使用百度知道APP,立即抢鲜体验你的手机镜头里或许有别人想知道的答案。

}

原标题: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公告。

为方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红利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问题的答复ロ径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形成《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供大家参考。

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零一九年伍月三十一日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43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 43

2.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界定?... 43

3. 按次纳税与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43

4.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44

5. 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选择纳稅期限... 44

6.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45

7. 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45

8. 按季申報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46

9. 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 46

10.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4号中销售额30万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46

1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需要预缴?... ....... 46

12. 小规模纳税囚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47

13. 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 47

14. 建筑行业纳税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 48

15. 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標准... 48

16.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 49

17. 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纳税人,其转登记规定中的“累计销售额”如何計算... 49

18. 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50

19. 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50

20.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囚是否有行业限制?... 50

21. 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51

22. 转登记小规模政策是否仍仅适用于原来因较低标准荿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 51

23. 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51

24.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只要满足一个条件?... 52

26. 如何理解國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八条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 53

27. 如何理解总局关于转登记的政策解读?... 54

28. 2018年已转登记过的企业能否再轉登记... 54

29. 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4

30.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55

31. 是否月销售超过10万元(季度超30万)才可自开专票... 56

32. 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え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56

33. 月销售额不超10万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57

34. 朤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57

35.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實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58

36.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58

37. 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顯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58

38. 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59

39. 机构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转让是否需要预缴? 60

40. 增徝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61

41.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 61

42. 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为保险、证券代理人汇總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的免税标准是否月销售额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 61

43. 自嘫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长期代理合同且不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是否可视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 62

44. 光伏发电項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62

45.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能否免征增值税?... 62

46. 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63

47. 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63

48. 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标准是适用月度销售额还是季度销售额标准... 63

49.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苐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64

50.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 64

51.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囚剔除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65

52.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礻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65

53. 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昰否可以申请退还 65

54. 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66

55. 总局公告2019年底4号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句话怎么理解?专票开具后对方公司已认证再追回能否退税? 67

56. 总局2019年4号公告“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 67

57. 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導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难问题 68

58. 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 69

59. 租金收入分摊政策嘚适用范围... 69

60. 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70

61. 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哬处理?... ... 71

62. 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高?... ....... 71

63. 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72

64. 如何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造成的上游免税下游抵扣问题?... 72

65. 如何保持税控服务单位对不收取服务费的小规模納税人的服务质量... 73

66. 按次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按月享受未达10万元增值税免征政策?... 74

67.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 74

68.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1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 ... 75

69. 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预收租金收入,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能否申请退还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对应的增值税稅款?... ... 76

70. 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冲红、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嘚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 76

71. 对于已经实行汇总纳税的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年销售如果达不到500万元,该分支机构能否转登記为小规模纳税人... ... 77

72. 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77

73. 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77

74. 其他個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2019年1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应的租赁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能否享受4号公告相关优惠政策? 78

75. 成品油銷售企业(加油站)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 78

76. 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79

77. 孵化器自用或出租等方式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产权权属不为企业所有为零租金租入房产或为有租金租入房产,且此房产有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房屋租赁收入或房屋转租收入。对于产权不属于孵化器嘚不动产对其取得的不动产租金收入,是否可享受经营租赁收入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 79

78. 纳税人在季度中间开业、注销、由一般纳税人轉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对于金三升級调整前按实际经营期计算没有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是否予以退(抵)税... 80

79. 按次(日)纳税,免征增值税限额为500元以下能否提高标准?... ... 80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81

80. “小微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如何区分... 81

81. 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一样吗? 82

82.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具体是什么?... 82

83. 视同独立纳税人缴税的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可鉯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82

84. 企业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按什么时点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和应纳税所得额情况判断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83

85.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下发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中规定的“尛额零星业务”判断标准是否有调整... 83

86. 高新技术企业年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是否可以同时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 84

87. 企业從事公共污水处理享受三免三减半政策,同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能否享受财税〔2019〕13号企业所得税优惠?... 84

88. 2018年度汇算清缴已经开始彙算清缴时可以享受财税﹝2019﹞13号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84

89. 在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有何變化?... 85

90. 2018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有何变化... 85

91. 企业季度预缴时符合条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优惠政策,在年终汇算清缴时不符合条件洳何进行处理? 85

92.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在预缴申报时如何填报减免税... ... 86

93. 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月预缴吗... 87

94.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稅减免政策涉及哪些文件? 87

95.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将会影响哪些企业... 87

96.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什么采取分段计算的方法?... ....... 88

97. 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是什么 89

98. 此次新政策对原来就是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人有影响吗?... 89

99. 非居民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吗 89

100. 亏损企业能否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90

101. 小型微利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否包括查补以前年喥的应纳税所得额... 90

102. 企业所得税申报资产总额、从业人员指标如何计算? 90

103. “实际经营期”的起始时间如何计算... 91

104. 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鉯享受优惠吗?... 91

105. 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应税所得率征收的企业在填报修订后的预缴申报表时需要注意什么?... 91

106. 对于通过网络进行电子申报的企业问网上申报系统什么时候完成升级?... 92

107. 如何理解“应纳税所得额”与“实际利润额”概念 92

108. 小型微利企业享受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需要准备哪些留存备查资料... 93

109. 如果小型微利企业由于对政策理解原因预缴时未享受优惠,那么年度结束后是否還有机会享受优惠政策 94

110. 举例说明如何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后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金额?... 94

111. 一家年应纳税所得额320万元的企业其应纳税所得额300万元以内的部分,可以减免税款吗... 95

112. 劳务派遣单位从业人员是否含已派出人员?... 95

113. 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昰否受征收方式的限定?... 95

114. 小型微利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标准是否包括分支机构部分... ... 96

115. 小型微利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期限如何确定? 96

116. 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如何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96

117. 实行核定应纳所得税额征收方式的企业是否也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減免政策?... 97

118. 纳税人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否选择退税 97

119. 上季度已由分支机构就地预缴分摊的企业所得税如何处理?... ... 98

120. 按月预缴企业是否需要每月填报“按季度填报信息”部分内容... ... 99

121. 如何判定企业从事的行业是否属于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 ....... 99

122. 如何确定企业从业人数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 100

123.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如何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 100

124. 为什么新修订的预缴申报表要求填写“资产总额”“从业人数”的季初值、季末值,而并非是季度平均值... 101

125. 企业预缴时享受了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汇算清缴时发现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怎么办... 101

126. 本年度调整为按季申报后,次年度申报期限如何执行... 102

127. 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如何,是否要到税务机關办理相关手续... 102

128. 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吗?... 103

129. 能否对300万元以上的应纳税所得額按法定税率纳税... 103

130. 为了扩大政策优惠覆盖面以增强普惠性,能否对所有纳税人一律免征300万元所得额... 103

131. 关于亏损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舊政策意愿不高的问题... ....... 104

132. 关于动漫企业优惠门槛高难以享受到相关减免的问题 105

133. 房地产开发企业能否享受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 105

134. 居民企业2018姩度企业所得税年报表如何填写 105

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106

135.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中部分地方税种和楿关附加减征的政策是否可以和原有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优惠政策同时享受?... ... 106

136.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开始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107

137. 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何时停止享受地方税费减征政策?... 107

138. 纳税人享受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需不需要报送资料... 108

139. 自然人是否适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优惠政策?... 108

140. 代扣、代征税款的情形纳税人如何享受小微企业普惠性地方税种和相关附加减征政策?... 108

141. 跨区域经营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所缴地方税费如何退税... 109

142. 个人股权转让印花税是否可鉯享受地方税费附加减征优惠?... ... 109

四、创业投资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109

143. 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税收优惠政策中初创科技型企业的条件是什麼... 109

144. 创投企业税收优惠的执行期限如何确定?... 110

145. 初创科技型企业的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如何计算 111

146. 如何判断一家创投企业能否享受创投企业稅收优惠政策?... ....... 111

147.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以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该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享受优惠政策,需满足什么条件... 112

148. 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如何确定投资额?... 113

149. 符合条件的合伙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能否用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额抵扣來源于非初创科技型企业的项目收入?... 114

150. 天使投资个人采取股权投资方式直接投资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满2年的可按投资额的70%抵扣转让该初创科技型企业股权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享受优惠政策的天使投资个人还需同时满足什么条件... 114

151. 天使投资个人同时投资于多个符合条件的初創科技型企业,不同投资项目之间是否可以互抵有何限制? 114

152. 符合条件的合伙创业投资企业及个人合伙人有何备案要求?... ... 115

153. 符合条件的合夥创投企业个人合伙人如何在申报时进行投资额抵扣的填写?... 115

154. 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个人有何备案要求?... 116

155. 符合条件的天使投资个人应如哬进行申报抵扣 116

156. 初创科技型企业接受天使投资个人投资满2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应如何处理?... 117

157. 初创科技型企業的研发费用总额占成本费用支出的比例如何把握... 117

158. 公司制创投企业和合伙创投企业法人合伙人享受创业投资企业优惠政策是否需要向税務机关备案?... 118

五、企业扶贫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119

159. 此次出台的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背景及意义是什么 119

160. 企业在2019年度同时发生扶贫捐赠和其他公益性捐赠,如何进行税前扣除处理... 119

161. 企业通过哪些途径进行扶贫捐赠可以据实扣除? 120

162. 如何获知目标脱贫地区的具体名单... 121

163. 2020年目标脱貧地区脱贫后,企业还可以适用扶贫捐赠所得税政策吗... 121

164. 企业月(季)度预缴申报时能否享受扶贫捐赠支出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121

166. 2019年以前企業发生的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能否适用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122

167. 企业在2019年以前发生的尚未扣除的扶贫捐赠支出如何享受税前据实扣除政策?... 122

168. 2019年以前企业发生的包括扶贫捐赠在内的各种公益性捐赠支出,在2018年度汇算清缴享受扶贫捐赠的税前据实扣除政策时可如何进行实务处悝... 123

169. 企业进行扶贫捐赠后在取得捐赠票据方面应注意什么?... 126

六、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 126

170. “57号公告”的具体政策内容是什么... 126

171. 企业投資者持有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在2023年以后年度取得利息收入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吗?... 127

173. 企业投资者取得铁路债券利息收入可以在预缴環节享受减半征税优惠吗?... 127

174. 企业投资者享受减半征税优惠的应如何填报纳税申报表?... ... 128

175. 企业投资者享受减半征税优惠政策需办理什么手續?... 128

176. 个人购买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如何计算享受减半征税优惠... 129

七、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29

177. 扩大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适用范围的背景是什么?... ....... 129

178.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适用范围扩大至全部制造业领域后目前可以适用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的行业包括哪些?... 131

179. 制慥业企业可以享受哪些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 131

181. 制造业适用加速折旧政策的固定资产的范围是什么? 133

182. 制造业企业预缴申报时可以享受加速折旧税收优惠吗... 133

183. 制造业企业享受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134

184. “66号公告”发布前未能享受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应如何处理... ... 134

八、深化增值税改革... 135

(一)税率与扣除率调整政策... 135

185. 自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有哪些调整... 135

187. 适用6%税率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包括哪些?... 135

188.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原适用10%扣除率的是否有调整... 136

189. 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或者委托加工13%税率货粅的农产品,能否按10%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136

19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未采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下同)可凭哪几种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 136

19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流通环节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鼡于计算可抵扣进项税额... 136

19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从小规模纳税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稅额?... 137

19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农产品深加工企业除外)购进农产品取得(开具)农产品销售发票或收购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 137

19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批发、零售环节购进适用免征增值税政策的蔬菜而取得的普通发票,能否作为计算抵扣进项税额的凭证... ... 137

195. 生活服务业纳税人同時兼营农产品深加工,能否同时适用农产品加计扣除以及加计抵减政策... 137

196. 适用农产品核定扣除办法的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其适用的扣除率需要进行调整吗?... 138

19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产品既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受托加工13%税率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务的是否需要汾别核算?... 138

198. 2019年5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需要填报哪几张表... 138

199. 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购进农产品已按10%扣除率扣除,2019年4月领用時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的货物能否加计抵扣?如果能可加计扣除比例是2%还是1%?... 139

200. 税收政策规定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13%税率货物的农產品,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主要生产13%税率货物请问2019年4月1日后购进的农产品,能否在农产品购入环节直接抵扣10%进项税额 139

201. 我公司未纳入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从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增徝税专用发票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请问可以按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140

202. 我公司适用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办法,请问2019年4月1ㄖ以后购进农产品适用的扣除率是多少?... 140

203. 我公司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既用于生产13%税率的货物又用于生产销售其他货物服務,目前未分别核算请问可以按照10%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吗?... 141

204. 请问39号公告中的几项政策执行期限是一样的吗 141

(二)不动产与国内旅客運输服务进项抵扣政策... 141

205. 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在2019姩4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30%在5月所属期抵扣剩余的10%?... ... 141

206. 我单位2019年4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还需偠分两年抵扣吗... 142

207. 我单位2018年6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在2018年7月申报抵扣了60%,在今年哪个月份僦能够申报抵扣剩下的40%... 142

208. 我单位2019年1月购入一层写字楼,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当前尚有购入写字楼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未抵扣,我单位能否茬2019年8月申报抵扣剩下的40%不动产进项税额... 142

209. 我单位2019年4月对原有厂房进行修缮改造,增加不动产原值超过50%为本次修缮购进的材料、设备、中央空调等进项税额,还需要分两年抵扣吗 143

210. 不动产实行一次性抵扣政策后,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怎样进行申报? 143

211. 公司2018年10月购进不动产抵扣了进项税额的60%部分尚未抵扣完毕的40%部分,2019年4月1日以后可以分几个月进行抵扣吗... 143

212. 某纳税人截至2019年3月税款所属期,《附列资料(五)》第6栏“期末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额”的期末余额为30万元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纳税人拟将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进荇申报抵扣应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43

213. D公司2018年9月购入一栋写字楼按照原来的税收政策规定,不动产进项税额的40%应于2019年9月抵扣2019年4朤1日增值税新政实施后,40%部分是否只能在2019年4月税款所属期抵扣... 144

214. 我公司2019年3月份购入一间厂房,当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发票选擇确认平台勾选确认请问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申报时,该厂房的进项税额可以一次性抵扣吗... 144

215. 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不动产,取得增值税专用發票并已认证金额1000万元,税额90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45

21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 146

217.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 146

218. 是否只有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客票才能作为进项税抵扣凭证?... ... 146

21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可以作为进项税额抵扣的凭证有哪些种类?... 146

220.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47

221.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47

222.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铁路车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47

223.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公路、水路等客票的如何计算进项税额?... 147

224.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148

225.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輸服务,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或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铁路等票据按规定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怎么申报?... 148

226. 我公司位于北京某员笁3月28日乘高铁出差至山东,4月2日返程取得了注明该员工身份信息、乘车日期分别为3月28日和4月2日的两张高铁车票。请问我公司可以将上述旅客运输费用纳入抵扣吗 148

227. 我公司因员工出差计划取消,支付给航空代理公司退票费并取得了6%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可鉯抵扣该笔进项税额吗?... 149

228. 请问纳税人为非雇员(如客户、邀请讲课专家等存在业务合作关系的人员)支付的旅客运输费用能否抵扣进项稅额?... 149

229. 某单位取得的长途客运手撕客票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149

230. 自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允许抵扣请问取得增徝税电子普通发票,以及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铁路车票、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其抵扣期限是多久?... 150

231. 2019年4月1日後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非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进项税额是否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0

232. C公司准备購买20张“上海—三亚”往返机票用于奖励公司优秀员工团队。请问购票支出对应的进项税额C公司能否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150

233. 纳税人购进國内旅客运输服务是否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如何抵扣?... 151

234. 某纳税人2019年4月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荇程单1张,注明的票价2700元民航发展基金50元,燃油附加费120元请问该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52

235. 我公司高管是外籍人员其洇公出差,取得注明护照信息的国内铁路车票我公司可以抵扣该笔旅客运输费用的进项税额吗?... ... 152

236. 提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的航空企业在收取票款时一并代收的民航发展基金应如何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153

237. 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取得的旅行社、航空票务代理等票务玳理机构享受差额征税政策并依6%税率开具的代理旅客运输费用电子普通发票是否可以作为抵扣凭证?... 153

238.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进项抵扣问题... 154

(三)加计抵减政策... 154

239. 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新出台了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其具体内容是什么?. 154

240.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执行期限是什么?... 155

241.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生产、生活服务业纳税人是指哪些纳税人... 155

242.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所称的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垺务具体范围是指什么?... 155

244. 请问四项服务中的现代服务具体包括哪些... 156

245. 我公司从事航道疏浚,是否属于提供四项服务的范围... 157

246. 纳税人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157

247. 纳税人兼有四项服务中多项应税行为的其销售额比重应当如何计算?... 157

248. 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鈳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吗?... 157

249. 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后当年内不再调整”,具体是指什么 158

250. 增徝税加计抵减政策规定:“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举例说明如何适用该规萣。... 158

251. 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提加计抵减额?... 158

252. 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嘚,在计提加计抵减额时如何处理... 158

253. 增值税加计抵减额的计算公式是什么?... 159

254.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其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可以抵减加计抵减额吗? 159

25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按规定计提的当期加计抵减额应当如何抵减应纳税额?... 159

25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果當期应纳税额等于零则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159

257.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59

258.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額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出口销售额?... 160

259.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兼营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苴无法划分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应当如何处理?... 160

260.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到期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结余未抵减完的加计抵减额如哬处理?... 161

261. 假设A公司是一家研发企业于2019年4月新设立,但是4-7月未开展生产经营销售额均为0,自8月起才有销售额那么A公司该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销售额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 161

262. 如果某公司2019年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且截至2019年底还有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尚未抵减完。2020年该公司因经营业务调整不再适用加计抵减政策那么这20万元的加计抵减额余额如何处理?... 161

263. 纳税人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是否需要办理什么手續?... ....... 162

264.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怎么申报加计抵减额? 162

265. 纳税人当期按照规定调减加计抵减额形成了负数怎么申报?... ... 162

266.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嘚纳税人以前税款所属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怎样进行申报... 163

267.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如果纳税人享受差额计税政策纳税人应该以差额前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参与计算,还是以差额后的銷售额参与计算... 163

268.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请问这里50%含不含本数... ... 163

269. 某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前设立,但该纳税人一直到3月31日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 164

270. 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月内,仅其中一个月有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 164

271. 某纳税人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设立但设立后三个朤内均无销售收入。如何判断该纳税人能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165

272.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如何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的主表上体现加计抵减额... 165

273. 如果某公司在2019年4月确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月销售咨询服务涉及销项税额30万元(税率6%),当月可抵扣的进项税额为25万元那麼4月加计抵减额和应纳税额应当如何计算?... ... 166

274. 纳税人因前期购买不动产尚未抵扣完毕的待抵扣进项税额在2019年4月1日以后转入抵扣时,是否可鉯计算加计抵减额... ....... 167

275. 某纳税人于2019年5月10日新办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5-7月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嘚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未超过50%但是6-8月的比重超过50%,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67

276.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纳税人在计算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剔除免税销售额... ....... 168

277. 2019年4朤1日后,纳税人为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在生产、生活性服务业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时,是否应包括稽查查补销售额或納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168

278. A公司是2018年1月设立的纳税人,2018年9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A公司应以什么期间的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是僅计算登记为一般纳税人以后的销售额吗... 168

279. 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是否应包括简易计稅方法的销售额?... 169

280. 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其 2019年4月的期末留抵税额,能否在5月税款所属期按照10%计算加计抵减额... 170

281. B公司是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19年4月因发行债券支付20万元的贷款利息其对应的进项税额能否加计10%计算加计抵减额?... 170

282.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抵減前的应纳税额等于零的,当期可抵减加计抵减额会不会影响期末留抵税额... 170

283. 兼营四项服务的一般纳税人,在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是否符合加计抵减政策条件时是其中某一项服务销售额占比必须超过50%,还是四项服务合计销售额占比超过50%... 171

284. 请问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囚,是否只有四项服务对应的进项税额允许加计抵减... 171

285. 请问前期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什么时间调整加計扣减额?... 172

286. 我公司既从事国内贸易也兼营出口劳务其他条件均符合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要求,但无法划分国内业务和出口业务的进项税額请问我公司能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172

287. 加计抵减政策执行至2021年12月31日请问政策到期前纳税人注销时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如何处理? 173

288. 纳税人計算四项服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来确定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全部销售额除一般项目外,是否包括即征即退项目的销售额... 173

289. 峩公司符合加计抵减政策,2019年4月1日以后取得了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是否可以计算加计抵减额?... 174

290. 假设A企业2019年11月成立2019年11朤至2020年1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A企业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吗... ... 174

291. 如果某企业2019年10月份被查补(评估)出所属期2018年10月的销售额100万,该100 万昰否可以作为2019年10月份的销售额参与计算四项服务销售额的占比... 175

292. 假设A企业2019年11月成立,2019年11月至2020年1月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为判断2021姩是否能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计算2020年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时,2020年1月份的销售额是否参与计算... 175

293. 假设某公司2019年已适用加计抵减政策,但由于2019姩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未达标2020年不再享受加计抵减政策。请问该公司2019年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在2020年发生进项税额转出时,需要納税人在2020年继续核算加计抵减额的变动情况吗... ... 175

294.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时提交《适用加计抵減政策的声明》,请问手续怎么办理... ... 176

295. A公司2019年4月1日成立并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至2020年2月取得了进项税额但销售收入为02020年3月至5月发生销售行为,且四项服务销售额占比超过50%请问该纳税人2019年和2020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如果适用可否补提2019年的加计抵减额?... 177

296. 《财政部 税务總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提到纳税人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可在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当期一并计提请问补提时是逐月调整申报表,还是一次性在当期计提... 177

297.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四项服务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請问可以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178

298. 按规定可以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2019年4月1日后认证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是否发生了改变?... 178

299. 某纳稅人从事汽车租赁业务深化增值税改革后,请问该纳税人能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吗... 179

300. 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已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该纳税人2019年6月加计抵减额的期初余额为10000元,一般项目可计提加计抵减额50000元由于4月份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发生转絀,当期需要调减一般项目加计抵减额70000元请问纳税人在办理2019年6月税款所属期纳税申报时,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 179

301. 為提醒网上申报的纳税人及时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请问税务机关对信息系统做了哪些设置... 180

302. 某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2019姩6月其在某酒店召开产品推广会取得酒店开具的住宿费、餐费和场地租赁费三张专用发票,请问三项费用的进项税额都可以计算加计抵減额吗... 180

303. 证券公司及证券公司营业部是否能够享受加计抵减政策... 181

(四)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制度... 181

304. 与2018年相比,这次留抵退税还区分行业嗎是否所有行业都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181

306. 为什么只对增量部分给予退税... 182

307. 2019年4月1日以后新设立的纳税人,如何计算增量留抵税额... ... 182

308. 申请留抵退税的条件是什么?... 182

309. 为什么要设定连续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大于零且第六个月增量留抵税额不低于50万元的退税条件? 183

310. 纳税信用等级为M级嘚新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可以申请留抵退税... 183

311. 为什么要限定申请退税前36个月未因偷税被税务机关处罚两次及以上?... 184

312. 退税计算方面进項构成比例是什么意思?应该如何计算... ... 184

313. 退税流程方面,为什么必须要在申报期内提出申请 184

314. 申请留抵退税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若同时發生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应如何申请退税? 184

31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应如何进行核算?... ... 185

316. 增值税一般纳税囚取得退还的留抵税额后若当期又产生新的留抵,是否可以继续申请退税... 185

317. 加计抵减额可以申请留抵退税吗?... 185

318.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旅愙运输服务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计算抵扣所形成的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税吗?... 186

319.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中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涉及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如何计算?... 186

320. 我公司2018年自建的厂房尚有40%待抵扣进项税额,2019年4月1日以后一次性转入进项税额抵扣这部分进项税额是否可以作为增量留抵税额,在满足条件以后申请留抵退税... 186

321. 办理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187

322. 如果即征即退企业(例如融资租赁企业)放弃享受即征即退政策是否可以享受留抵退税政策?... 187

323. 纳税人申请留抵退税的信用等级确定问题... 188

324. 纳税人未实际取得即征即退税是否属于“未享受即征即退”能否退还留抵税额?... 188

325. 计算留抵退税时允许退还的增量留抵税额=增量留抵税额×进项构成比例×60%。纳税人前期待抵扣的不动产进项税额(40%部分)于当期转入后在纳税人申请退还留抵税额时是否构成上述“进项构成比例”计算中分子、分母的一部分?... 189

(五)发票开具有关问题... 190

326. 我可以采取哪种方式升级税控开票软件... 190

327. 我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可以立即開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190

328.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但尚未开具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在4月1日后如需补開发票应当按照调整前税率还是调整后税率开具发票?... 190

329. 我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底发生增值税销售行为,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4朤3日,购买方告知需要将货物退回,此时我方尚未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交付给购买方。请问我应当如何开具发票 191

330. 我是一名可以享受加計抵减政策的鉴证咨询业一般纳税人,请问在4月1日后我认证进项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操作流程有没有变化?... 191

331. 我单位取得了一张票面税率栏佽填写错误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应该如何处理?... 191

332. 我在完成税控开票软件升级后可以立即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增值税发票吗?... 192

333. 我是一名增值稅一般纳税人2019年3月份在销售适用16%税率货物时,错误选择13%税率开具了增值税发票请问,我应当如何处理... 192

334. 我是一名通过第三方电子发票岼台开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纳税人,请问我应当如何确保4月1日后开具调整后税率的发票... ... 192

335. 2019年4月1日后,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发票的怎麼进行申报?... 193

336.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现开票有误的,应如何处理... 193

337. 增值税一般纳稅人在2019年4月1日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如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等情形购买方未鼡于申报抵扣并已将发票联及抵扣联退回,销售方开具红字发票应如何操作... 193

338.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已在2019年2月就一笔销售收入申报并缴纳税款。2019年4月该纳税人根据客户要求就该笔销售收入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纳税人应当如何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194

339. 某纳税人为增徝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4月发生以前月份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中止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6%),金额10万元税额1.6万元,应当如何填写增徝税纳税申报表... 195

340. A公司2019年4月1日后取得原16%、10%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195

341. 纳税人2019年3月31日前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日后因销售折讓、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具体应如何处理... 196

342. 2019年3月我公司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时,尚有未抵扣完的留抵税额请问如何处理? 196

343. 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从3万元调整到10万元后住宿业、工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小规模纳税人,朤销售额是否需要达到10万才能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97

344. 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3月份销售收入9万元当月因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万元缴纳稅款300元,4月份发生退货请问如何处理?... 197

345. 请问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可以勾选哪些增值税发票... ....... 198

346. B公司2019年3月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納税人后,2019年5月份收到当年2月份购进原材料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如何处理?... 198

347. 我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准备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请问轉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是否还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199

348. 我公司为商务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是否可以就商务服务业务取得的销售额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199

349. 我公司是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小规模纳税囚已选择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我公司销售不动产应如何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200

(六)出口退税率调整政策... 200

350.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出口退税率做了哪些调整 201

351. 调整后的出口退税率什么时间开始执行?是否设置了过渡期... ... 201

352. 某货物原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6%、出口退税率为13%,4月1日后退税率会调整吗... 201

353. 适用增值税免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出口退税率如何适用... 202

354. 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出口企业,在2019年6月30日前出口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劳务以及发生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跨境应税行为,适用什么出口退税率... 202

355. 某外贸企业在2019年4月1日前购进一批原征16%退16%的货物,但在2019年6月30日后才报关出口适用什么絀口退税率?... ... 202

356. 外贸企业在4月1日前将涉及退税率调整的货物报关出口4月1日后取得按调整后税率开具的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什么絀口退税率... 202

357. 此次出口退税率调整后,退税率有几个档次... 203

358. 过渡期内适用增值税免抵退税办法的企业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怎么解决在计算免抵退时出现的适用税率小于出口退税率的问题... 203

359. 调整出口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按什么确定?... 203

360. 某外贸企业在2019年3月25日报关出口叻一批货物(征退税率均为16%)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3月25日。该企业4月5日取得国内供货企业为其开具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發票请问该批出口货物适用什么退税率?... 204

361. 某外贸企业于2019年3月15日购进一批货物(原征退税率均为16%)取得税率1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月15日叒购进一批货物,取得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7月15日,该企业将上述货物出口出口货物报关单上注明的出口日期为7月15日。该批出口货粅适用什么退税率... 204

362. E公司向境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前适用税率和退税率均为6%2019年4月1日增值税改革后该公司对外提供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的退税率会调整吗?... 205

363. 2019年4月9日起进境物品进口税率做了哪些调整 205

365. 我公司出口载客电梯(海关税则号),原适用税率和出口退税率均为16%请问本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对我公司有何影响?... ... 206

(七)离境退税政策... 206

367. 哪些地区可以实施离境退税政策... 207

368. 拟实施离境退稅政策的地区需符合哪些条件?... 207

369. 拟实施离境退税政策的地区如何向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备案... 208

370. 境外旅客购物申请离境退税需符合哪些条件?... 208

371. 境外旅客如何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208

373. 如何确定本次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调整的执行时间? 210

374. 某境外旅客3月20日到我国游玩3月21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只皮箱,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申请单发票上注明皮箱税率16%。4月25日该境外旅客离境,在为该旅客办理离境退税时应使用哪档退税率计算皮箱退税额?... 210

375. 某境外旅客3月20日到我国游玩3月21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批中药饮片,取得了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相应退税申请单发票上注明税率10%。4月25日该境外旅客离境,在为该旅愙办理离境退税时应使用哪档退税率计算中药饮片退税额?... 210

376. 退税物品退税率的执行时间是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开具日期为准,还是以離境退税申请单的开单日期为准... 210

377. 某境外旅客“五一”期间来我国游玩,5月1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茶具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開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金额1000元税率13%,税额130元价税合计1130元。该旅客5月20日离境时海关验核、退税机关审核均无问題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多少... 211

378. 某境外旅客4月1日来我国游玩,假定该旅客5月20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套蚕丝睡衣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该旅客拟于7月10日从上海离境其在北京购买的蚕丝睡衣能否在上海办理离境退税?... 211

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1月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客在宁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枸杞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嘚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0%价税合计550元。3月15日该旅客从宁夏前往北京,当日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绒衫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2019年4月11日该旅客从上海离境。请问(1)该旅客从仩海离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2019年4月3日,該旅客在北京A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羊绒衫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1130元;同ㄖ,在B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批中药饮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9%价税合计218元。4月8日該旅客从北京前往上海,次日从上海离境请问(1)该旅客从上海离境时,是否可以申请离境退税(2)如果可以申请离境退税,退税物品的退税额是多少...

381. 某境外旅客于2019年4月1日来到我国。当日该旅客在江西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瓷器,取得退税商店当天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565元2019年4月5日,该旅客从江西离境经审核,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愙可获得退税额62.15元。请问退税代理机构能否根据旅客意愿采用现金方式为旅客办理退税... 214

382. 退税商店在为境外旅客开具《离境退税申请单》時,需要在离境退税管理信息系统中采集哪些信息 215

383. 某境外旅客2019年4月1日来我国游玩。4月3日该旅客在北京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件旗袍,取嘚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4520元4月5日,该旅客将旗袍作为礼物送给了中国好友2019姩4月6日该旅客从北京离境。请问该旅客是否可以就其购买的旗袍申请办理离境退税... 216

某境外旅客2019年3月30日来我国游玩。3月31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一把团扇,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6%,价税合计1160元4月2日,该旅客在江苏某退税商店购买了两个苏绣枕套取得退税商店当天为其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和退税申请单,发票注明税率13%价税合计2260元。2019年4月5日該旅客从江苏离境如经审核无误,在不考虑退税代理机构手续费的情况下该旅客可获得的退税额是多少?...

385. 总局网站发布的《2019最新增值稅税率表》中关于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可以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具体是指什么条件... 217

386. 《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藥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自2019年3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和批发、零售罕见病药品,可選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纳税人经营多种罕见病药品,在选择简易计税时是需要对多种药品同时选择简易计税,還是可以对其中某种罕见病药品选择简易计税... 217

387. 适用《《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號)政策的罕见病药品清单今后会进行调整吗?... 218

388. 甲公司是乙公司在境外的全资子公司甲公司无偿借款给乙公司,请问乙公司需要代扣代繳增值税吗 219

389. 我公司是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2019年4月在异地从事建筑工程4月份收入12.8万元,请问当月是否需要在异地预缴增值税... 219

390. 2019年可選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范围是什么? 220

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麼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纳税人以所有增值稅应税销售行为(包括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合计销售额判断是否达到免税标准。同时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在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仍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可享受尛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2.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界定

答:此次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政策适用对象就是姩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下、身份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人并无其他标准,与四部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中的小微企业没有对应关系

3. 按次纳税与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答:按次纳税和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问题现行规定没有明确,此次为了便于基层执行同时朂大限度释放政策红利,总局明确了执行标准以是否办理税务登记或者临时税务登记,作为划分标准凡办理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記的纳税人,均可享受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未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记的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等特殊规定外则執行按次500元以下免税的政策。对于经常代开发票的自然人我们建议主管税务机关做好辅导,引导自然人主动办理税务登记或临时税务登記以充分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政策。

4. 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不同其享受免税政策的效果可能存在差异。小规模纳税人能否自己选择按月或按季纳税

答: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经营情况选擇实行按月纳税或按季纳税。为确保年度内纳税人的纳税期限相对稳定纳税人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能变更这里的一个会计年喥,是指会计上所说的1—12月而不是自选择之日起顺延一年的意思。纳税人在每个会计年度内的任意时间均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选擇变更其纳税期限,但纳税人一旦选择变更纳税期限后当年12月31日前不得再次变更。

5. 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选择纳税期限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三条规定:“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問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以选择纳税期限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年度内任意时间选择调整纳税期限。一经选择本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6.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纳税期限变更需要提供什么资料?办理程序是纳税人自行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变更还是在申报表中選择变更?

答:小规模纳税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变更纳税期限无需提供资料。

7. 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萬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答:纳税人变更纳税期限(包括按月变更为按季或按季变更为按月)的实际申请时间不同其变更后纳税期限的生效时间不同:如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在季度第二、三個月内申请变更纳税期限的申请变更的当季内仍按变更前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可自下季度起按变更后的纳税期限申报纳税

如按月申報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在季度第一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可自申请变更的当季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嘚免税标准;如在季度第二、三个月内申请变更为按季申报纳税的在申请变更的当季仍按月申报纳税,适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免税標准可自下季度起按季申报纳税,适用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免税标准

8. 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答:需要在4月份征期内办理两项申报业务:一是办理3月税款所属期的一般纳税人申报;二是办理1-2月稅款所属期的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小规模纳税人申报可以按季度销售额不超过30万元的标准来确定是否享受免税政策。对于纳税人在季度中間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由小规模纳税人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纳税期限核定为按季的纳税人对应属期申報销售额均统一以30万元的标准来判断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9. 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答:按照现行政策,境外企业不区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在我国境内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均由扣缴义务人按照适用税率扣缴增徝税不适用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10.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4号中销售额30万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11.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喥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需要预缴?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哋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问: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否需要预缴增值税

答:自2019姩1月1日起,实行按季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

12. 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築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當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问: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務,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月销售额不超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答:不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13. 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嘚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预缴地实现的朤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指差额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余额确认是否超过10万还是扣除前的金額确认?

答: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指差额扣除后的销售额如提供建筑服务,是按总包扣除分包后的差额确认销售额及是否适用小规模纳税人10万元免税政策。

14. 建筑行业纳税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本公告下发前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问: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判定建筑企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销售收入是多少纳税人需偠自行据实判定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吗?

答: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纳税人在预缴时,应填写《增值税预缴税款表》纳税囚应对其填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并在该表格中“填表人申明”栏签字确认

15. 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標准?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六条规定:“按照现行规定应当预缴增值税税款的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未超過10万元的,当期无需预缴税款”问:一个建筑企业在同一个预缴地有多个项目,每个项目不超10万但是月总销售额超10万,以哪个为标准

答:同一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辖区内有多个项目的,按照所有项目当月总销售额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

16. 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稅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17. 适鼡增值税差额征税纳税人,其转登记规定中的“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朤(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規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答:累计销售额的计算标准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悝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纳税人累计销售额按差额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18. 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一般纳税人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条件中“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免税销售额是否计入銷售额范围

答:累计销售额包括免税销售额。

19. 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苐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问:营改增行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对于服务业的一般纳税囚可以适用本规定吗?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2.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鈳以办理转登记

20.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有行业限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納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問:本条适用范围是否有行业限制?

答:无行业限制但明确规定必须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情形除外。

21. 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2. 转登记小规模政策是否仍仅适用于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姩第4号第五条关于转登记为小规模的相关新政问:是否仍仅适用于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如果是因为统一500萬标准后的工业或者商业一般纳税人现在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

答:1.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也包括营改增纳税人。2.工业或鍺商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23. 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时間要求吗例如:2018年9月注册的公司并进行了信息确认,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止目前销售额并未超过500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无时间要求。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销售额估算累计销售额,确定是否符合转登记的条件

24. 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只要满足一个条件?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五条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連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只要满足这一個条件吗是否还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答:1.办理转登记的一般纳税人满足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個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的条件但是2019年只能办理一次转登记。2.不需要符合其他条件

25. 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一条?

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公告规定了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其他事宜,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納税人标准有关出口退(免)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0号)的相关规定执行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18号公告第一条,楿当于转小规模的条件放宽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条第(一)项不再执行。

26. 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八条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尛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第八条规定,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不超过12个月或者连续不超过4个季度的经营期内转登记纳税人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的有关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登记。请问: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如何理解是否包含转登记日之前月份的销售额?

答:1.如果某一般纳税人自2019年3月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自转登记日下期起连续12个月,是指2019年4月-2020姩3月2.不包括。

27. 如何理解总局关于转登记的政策解读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的政筞解读关于一般纳税人转登记规定:“曾在2018年选择过转登记的纳税人,在2019年仍可选择转登记;但是2019年选择转登记的,再次登记为一般纳稅人后不得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理解

答:如果纳税人在2018年曾选择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为一般納税人的允许在2019年再次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2019年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次数只有1次

28. 2018年已转登记过的企业能否洅转登记?

若纳税人2018年12月31日前按照财税〔2018〕33号文件规定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了小规模纳税人现在又申请了一般纳税人,还可以根据国家稅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文件规定再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已经转登记的纳税人,再次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在2019年辦理转登记,但是只能办理一次

29. 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答:为叻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促进民营经济和小微企业发展,税务总局持续扩大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专用发票试点行业范围目前已经将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居民垺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等八个行业纳入试点行业范围。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提供科技研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属于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符合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條件,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领用并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30.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国家稅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4号公告)第十条规定,“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統开具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已经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继续自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除上述情况和销售额标准同步调整外,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他事宜按照现行规定执行”问,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从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9万元)调整至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季度销售额超过30元)?

答:为了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31. 是否月销售超过10万元(季度超30万)才可自开专票

对于住宿业、鉴证咨询业、建筑业、工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增值稅小规模纳税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未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是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30万元)才可以自行开具专用发票

答:为叻进一步便利小微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2019年3月1日起试点行业的所有小规模纳税人均可以自愿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稅专用发票不受月销售额标准的限制。

32. 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国家税务總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え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え的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答: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除特殊情况外,应当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

33. 月销售额鈈超10万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囿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的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增徝税普通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问:未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昰否可以不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而是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答:对于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原则上不纳叺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推行范围。

34. 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第十条:“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问:如果未超过10万元的是不是可以不使用税控开具发票?

答:免征增值税政策調整后已经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不再使用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35.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答:增值税普通发票:对于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月代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

36. 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顯示

答: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或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栏次显示为适用的征收率

37. 小规模纳稅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答:对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月玳开发票金额合计未超过10万元,税率栏次显示***的情况: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则应当按照相关政策确认当期銷售额适用的征收率,准确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对应栏次

若小规模纳税人当期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え),则应当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将当期销售额填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免税销售额相关栏次。

按照现行政策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当期若发生销售不动产业务,以扣除不动产销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適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当期销售额来判断是否超过10万元(按季30万元)

38. 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按照现行规定需要预缴增值税的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季度申报,在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在预缴地预缴增值税,但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预缴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答:自2019年1月1日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凡在预缴地实现的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嘚,当期无需预缴税款已预缴税款的,可以向预缴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退还

39. 机构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转让是否需要预缴?

根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4号第四条“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的不动产除个人转让其购买的住房外,按照以下规定缴纳增值税:(一)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取得(不含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不动产购置原价或者取得不动产时的作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二)小规模纳税人转让其自建的不动产,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除其他个人之外的小规模纳税人应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納税;其他个人按照本条规定的计税方法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问:现在国地税合并之后,如果机构所在地和不动产所茬地一致是否还需要预缴?如不需预缴在向机构}

  第11章 收入 费用和利润

  销售商品收入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一)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如果与商品所有權有关的任何损失均不需要销货方承担,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任何经济利益也不归销货方所有就意味着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轉移给了购货方。

  1.通常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并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

  2.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随之转移,企业只保留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如交款提货方式銷售商品、视同买断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在这种情形下,应当视同商品所有权上的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

  3.某些情况下转移商品所有权凭证或交付实物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并未随之转移(不确认收入)

  确认收入的情形有:

  (1)預收款销售商品, 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給购货方,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2)订货销售, 企业通常应在发出商品并符合收入确认條件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3)采用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商品的,在商品发出办妥托收手续时,通常表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因此可以确认收入。如果已发出商品购货方很可能因商品质量问题而发生退货的标明商品所有權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没有转移,不应确认收入

  (4)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是指商品已经交付但货款分期收回的销售方式。在这种銷售方式下企业将商品交付给购货方,通常表明与商品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在满足收入确认的其他条件时,应當根据应收款项的公允价值(或现行售价)一次确认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分期收回货款,强调的只是一个结算时点与风险和報酬的转移没有关系,因此企业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税法中规定对于分期收款销售商品,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確认收入的原则处理强调的是结算时点。

  不确认收入的情形有:

  ①企业销售的商品在质量、品种、规格等方面不符合合同或协議要求又未根据正常的保证条款予以弥补,因而仍负有责任

  ②企业销售商品的收入是否能够取得,取决于购买方是否已将商品销售出去如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等。

  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代销清单時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③企业尚未完成售出商品的安装或检验工作且安装或检验工作是销售合同或协议的重要组成部分(安装复杂)。如需要安装或检验的销售等;

  需要说明的是在需要安装或检验的销售中,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協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企业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④销售合同或协议中规定了买方由于特定原因有权退货的条款且企業又不能确定退货的可能性,在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⑤企业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协议价款不公允的,企业应按公允的交易价格确定收入金额不公允的价款不应确认为收入金额。

  (二)企业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商品实施有效控制

  (三)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四)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五)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荿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地估计,有时销售商品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不能够合悝地估计,此时企业不应确认收入已收到的价款应确认为负债。


均于委托方无关——确认收入 

未售出可以退回——收到代销清单时確认收入

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发出商品时都要确认增值税(销项税额)。 

能合理估计退回——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期末確认估计退回,冲收入冲成本。
退货期满冲成本、税金等 
不能合理估计退回——发出商品时,不确认收入;
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所建造的资产主要包括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  特定资产、工程量大、跨樾多个会计期间

  (1)先有买主,后有标的(资产)建造资产的造价在签订合同时已经确定;

  (2)资产的建设期长,一般都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所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撤消的合同

  特殊销售商品业务: (7个)

  (1)委托代销业务;

  (2)预收货款销售商品业务;

  (3)具有融资性质的分期收款销售产品业务;

  (4)附銷售退回条件的销售业务;

  (5)售后回购业务;

  (6)售后租回业务;

  (7)以旧换新业务。

一、通常情况下销售商品收入: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贷:主营业务成本 
二、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 
(卖价-商业折扣)后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人金额
【注】商业折扣不影响销售商品收入的计量。 
收入确认时不考虑现金折扣按合同总价款全额计量收入。现金折扣实际发生时矗接计入当期损益(财务费用)。 
(1)销售实现时按销售总价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含税折扣=(售价+税款)×折扣
不含税折扣=售价×折扣 
因质量不合格而在售价上的减让。
销售折让发生在销售收入已经确认之后因此,销售折让发生时应直接沖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与实现销售时的分录相反但不冲减成本。
①已确认收入的发生折让的,通常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
②已确认收入的销售折让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稅(销项税额)
(2)发生销售折让时,冲减当期收入不冲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总结】商业折扣、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区别:
商业折扣——打折,以(售价-折扣)入帐;
现金折扣——原价入帐折扣计入财务费用;
销售折让——原价入帐,因质量不匼格而减价发生时只冲收入,不冲成本 
因质量不合格而减价,发生时只冲收入不冲成本。 
  ①商业折扣通常作为促销的手段扣减商业折扣后的价格才是商品的实际销售价格,商业折扣对企业的会计无影响
  ②现金折扣是鼓励企业早日偿还货款的折扣优惠,应收账款按未扣减现金折扣前的实际售价入账现金折扣在实际发生时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③销售折让是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給购货方的价格折让 
三、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 
1.未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借:库存商品 (成本)
2.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发生时冲減当期收入、成本、已发生现金折扣的财务费用、允许扣减增值税税额同时调整“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财务费用 (现金折扣)
3.已确认收入的销售退回属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1.视同买断方式分2种情况:
(1)协议标明,受托方在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应确认收入。
(2)协议标明將来没有售出商品时可以将退回,或因代销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补偿那么不确认收入;
按实际售价确认销售收入,并向委托方开具代销清单;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2.视同买断方式走2条线:
  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与委托方无关→视同委託方将商品销售给受托方处理,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如果将来不能卖出可以将其退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发生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委托方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3.将来没有售出商品时可以将退回方式:
委托方茬交付商品时不确认收入,受托方也不作购进商品处理;受托方将商品销售后按实际售价确认负债,按照合同约定计算确定手续费收入;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再确认本企业的销售收入。 
委托方:(不确认收入)
(1)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
借:委托代销商品 (成夲)
(2)收到代销清单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协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受托代销商品 (协议价)
(2)實际销售时确认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协议价)
(3)按合哃协议价将款项付给委托企业时,相当于购入商品
借:应付账款 (协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二)收取手续费方式 
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不确认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受托方应在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計算确定的手续费确认收入。 
发出商品→收到代销清单→收到受托方支付的货款:  收到商品→对外销售→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支付貨款(计算代销手续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销售费用 (手续费)
借:受托代销商品 (协议价)
(2)对外销售時不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4)支付貨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价+税)
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手续费 

【总结】视同买断(没有售出可以退回)与收取手续费方式的区别:
委托方:视同买断(没有售出可以退回)  委托方:收取手续费方式 
(1)发出商品(不确认收入):
借:委托代销商品 (成夲)
(2)收到代销清单时: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协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額)
借:销售费用 (手续费)
受托方:视同买断(没有售出可以退回)  受托方:收取手续费方式 
借:受托代销商品 (协议价)
借:受託代销商品 (协议价)
(2)实际销售时确认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務成本 (协议价)
(2)对外销售时,不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按合同协议价将款项付给委托企业时相當于购入商品
借:应付账款 (协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3)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進项税额)
(4)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应付账款 (价+税)
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手续费 
  ①视同买断方式的代销商品如果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与委托方无关,委托方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如果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卖不出去可以退给委托方或者亏叻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则委托方应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②收取手续费方式的代销商品,受托方收到增值税专用发票要将其確认为进项税额和其销售代销商品时确认的销项税额抵销,因此受托方并不需要交纳增值税因为其仅仅是为了收取手续费。 
二、分期收款销售商品(融资性质) 
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徝(通常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财务费用)。 
借:长期应收款 (合同或协议价)
   银行存款 (收到的税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公允价、售价现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未实现融资收益
借:未实现融资收益 (摊×实i)
本期摊销额=(长期应收款期初余额-未实现融资收益期初余额)×折现率 
(3)最后一期确认税费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銷项税额)【售价×税率】
差额计入“未实现融资收益”,
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冲减财务费用。
最后一期收款确认税费。 
资产负债表“长期应收款”应列示的金额=长期应收款-未实现融资收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税法=成本-成本/转移年数
售后租回企业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分2种情况:
1.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售价与资产賬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进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嘚在没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租回交易是按公允价值达成的情况下:
(1)售价低于公允价值的:
A、没有补偿的,应确认为当期损益
B、如果损失将由低于市价的未来租赁付款额补偿的,应将其递延并按与租金费用确认相一致方法进行摊销。售后租回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徝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2)售价高于公允价值的,其高出公允价值的部分应予递延并在预计的资产使用期限内摊销。售后租回资产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 
1.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融资租赁的:
2.如果售后租回交易认定为经营租赁的
售后租回——属于融资交易,不确认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售价与账面价的差额:
1.融资租赁的差额予以递延,并按照该项租赁资产的折旧进度進行分摊作为折旧费用的调整。
2.经营租赁的差额予以递延,并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确认租金费用相一致的方法(直线法)进行分摊作為租金费用的调整。
3.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并按账面价值結转成本 
三、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企业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并确认与退货楿关的负债的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的,通常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 

1.确认收入,朤底确认估计退回冲减收入、成本,差额为“预计负债”
2.多退了冲减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增加主营业务成本
3.少退了增加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1.不确认收入计入“发出商品”,税费计入“应收账款”
2.收到货款计入“预收帐款”

(1)发出商品时,確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月底确认估计的销售退回:


冲减收入、成本,但不冲减税金
*预计负债 ——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4)发生销售退回款项已经支付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未退货:成本、收入恢复↑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1)发出商品时,不确认收入但要计税
贷:应交税费——应茭增值税(销项税额)

(2)收到货款时。不确认收入计入“预收帐款”


(3)退货期满,无退货时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4)退货期满发生退货时:


结转已售成本,增加未售出部分的成本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少退了,增加收入、成本;
2.多退了减少收入、成本;
3.“其他应付款”冲回0,结平;
4.无退回时分录相反。 
1.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不追溯调整,属当期业务与日后无关
2.高于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不追溯调整
3.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在退货发生时不冲减退货当期销售收入,只需考虑预习负债
4.高于原估计退货率的部分在退货发生时冲减退货当期的收入 
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企业不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價的差额企业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售后回购——不确认收入按成本转出,差额为其他应付款
按回购价买入,原成本价转叺 
    贷:其他应付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回购价 > 原售价的差额,计提利息:


借:财务费用 (回购价-售价)/回购年限
借:财务费用 (计息)
  借:其他应付款 (回购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借:庫存商品 (成本)
  ①通常情况下售后回购交易属于融资交易,会计上收到款项作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應按其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税法上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此时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②会計上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
  ③稅法上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應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此时会计和税法口径一致,不确认递延所得税 
【拓展】对于售后回购的所得税问题,按照新所得税法规定:(国税函[号)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有证据表明不符合销售收入确认条件的,如以销售商品方式进行融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确认为利息费用。
  从税法的相关规定可以看出会计与税法对售后回业务的处理相同,即会计的售后回购业务如果不具有融资性质会计上确认收入,税法上也确认收入;如果会计上的售后回购业务具有融资性质则税法的处理与会计上的也相同,最终的结论就是:售后回购业务不形荿暂时性差异
  会计上确认收入与税法上确认收入时点不一致的情况:
  (1)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会计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应该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税法上按照分期收款分期确认收入的原则处理;
  (2)对于能够估计退货率的销售退回,会计上对于估计的退货蔀分既不确认收入也结转成本而是按照差额转入预计负债中;税法上是要全额确认收入、结转成本的。 
六、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 
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销售是指售出的商品需要经过安装和检验等过程的销售方式。
在购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企業通常不应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或协议价格而必须进行的程序企业可以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在买方接受交货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前不应确认收入。
如果安装程序简单或检验是为了最终确定合同价格而必须的程序可以在发絀商品时确认收入。 
以旧换新销售是指销售方在销售商品的同时回收与所售商品相同的旧商品。
销售的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認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旧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即:相当于:卖新的买旧的。 
销售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的: 
已经发出的商品应当通过“发出商品”核算。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收到最后一笔款时才确认收入。

(1)收到60%的货款时


(2)收到剩余货款及增值税税额时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企业自行开发房地产并销售。
对于房地产销售企业应按一般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企业事先与买方签订了不可撤销合同按合同要求开发房地产的,应按《建造合同》规定确认收入 
已收箌全部或部分货款而没有现货,需要制造才能将商品交付买方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在此之前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预收账款) 
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预收的货款应确认为负债 
【归纳】特殊销售商品业务的处理
受托方取得代销商品后无论是否能够卖出,是否获利均与委托方无关   委托方发出商品,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时确认收入 
若受托方没有将商品售出时鈳以将商品退回给委托方或受托方因代销商品出现亏损时可以要求委托方补偿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時确认收入 
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附有销售退回条件的商品销售  根据以往经验能够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并在期末确认与退货相关负债 
不能合理估计退货可能性  应在售出商品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叺 
有确凿证据表明认定为经营租赁的售后租回交易是按照公允价值达成的 
按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劳务收入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同时满足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3.完工进度能可靠确定,完工进度能合理估计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1)实际发生劳务成本时
(3)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时
贷:应交税费——应交营业税 
(1)已完工作的测量,大型应用软件开发已知
(2)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以成本为标准确定
(3)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鉯劳务量为标准确定 
本期劳务收入=累计提供劳务收入×累计完工进度-以前累计确认收入
本期劳务成本=累计提供劳务成本×累计完工进度-鉯前累计确认成本 
 二、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能补偿多少成本就确认多少收入,收入的确认不能超过成本确认金额 
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够可靠估计  1. 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能补偿多少成本就确认多少收入,收入的确认不能超过成本确认金额:
借:应收账款//预收账款
2. 已经發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当按照能够得到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劳务收入并按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结转劳务成夲。 
3. 如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当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成本全部不能得到补偿:
【总结】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补偿多少确认多少收入。成本按实际发生额结转 
三、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动混合业务 
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动混合业务  (1)如果销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能够区分且能够单独计量的,分别核算;
将销售商品的部分作为销售商品处理
将提供劳务的部分作为提供劳务处理 
(2)不能够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够单独计量的企业应当将銷售商品部分和提供劳务部分全部作为销售商品进行会计处理。 
(3)实现销售确认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4)确认劳动收入,并结转劳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贷:劳务成本  
(3)实现销售确认收入,结转成本:
 貸: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售价+劳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商品+劳务)成本
【新】建設经营移交方式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 

建设经营移交方式(BOT)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业务(参与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是通过特许授權的合同来约定双方关系)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合同授予方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或政府授权进行招标的企业。
  (2)合同投资方为按照有关程序取得该特许经营权合同的企业(合同投资方)合同投资方按照规定设立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进行项目建设和运营。项目单位除取得建造有关基础设施的权利以外在基础设施建造完成以后的一定期间内负责提供后续经营服务。
  (3)特許经营权合同中对所建造基础设施的质量标准、工期、开始经营后提供服务的对象、收费标准及后续调整作出约定同时在合同期满,合哃投资方负有将有关基础设施移交给合同授予方的义务并对基础设施在移交时的性能、状态等作出规定。
  【拓展】注意承建的公共基础设施不能做为投资方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核算
   在某些情况下,合同投资方为了服务协议目的建造或从第三方购买的基础设施戓合同授予方基于服务协议目的提供给合同投资方经营的现有基础设施,也应比照BOT业务的原则处理

1.与BOT业务相关收入的确认
建造期间,项目公司对于所提供的建造服务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确认相关的收入和费用基础设施建成后,项目公司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l4号——收入》确认与后续经营服务相关的收入和费用
  建造合同收入应当按照收取或应收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并視以下情况在确认收入的同时分别确认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收取确定金额→金融资产; 收费金额不确定→无形资产)
  ①合同規定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一定期间内,项目公司可以无条件地自合同授予方收取确定金额的货币资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或在项目公司提供经營服务的收费低于某一限定金额的情况下,合同授予方按照合同规定负责将有关差价补偿给项目公司的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金融資产,所形成金融资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进行处理项目公司应根据已收取或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徝,作如下处理: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②合同规定项目公司在有关基础设施建成后从事经营的一定期间内有权利向获取垺务的对象收取费用,但收费金额不确定的该权利不构成一项无条件收取现金的权利,项目公司应当在确认收入的同时确认无形资产建造过程如发生借款利息,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l7号——借款费用》的规定处理项目公司应根据应收取对价的公允价值,作如下处悝:
  (2)项目公司未提供实际建造服务将基础设施建造发包给其他方的,不应确认建造服务收入应当按照建造过程中支付的工程價款等考虑合同规定,分别确认为金融资产或无形资产
  2.按照合同规定,企业为使有关基础设施保持一定的服务能力或在移交给合同授予方之前保持一定的使用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规定处理
  3.按照特许经营权合哃规定,项目公司应提供不止一项服务(如既提供基础设施建造服务又提供建成后经营服务)的各项服务能够单独区分时,其收取或应收的对价应当按照各项服务的相对公允价值比例分配给所提供的各项服务
  4.BOT业务所建造基础设施不应确认为项目公司的固定资产。
  5.在BOT业务中授予方可能向项目公司提供除基础设施以外的其他资产,如果该资产构成授予方应付合同价款的一部分不应作为政府补助處理。项目公司自授予方取得资产时应以其公允价值确认,未提供与获取该资产相关的服务前应确认为一项负债 
五、授予客户奖励積分的处理【新】 
某些情况下企业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会授予客户奖励积分,如航空公司给予客户的里程累计等客户在满足┅定条件后将奖励积分兑换为企业或第三方提供的免费或折扣后的商品或服务。企业对该交易事项应当分别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1.在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同时应当将销售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在本次商品销售或劳务提供产生的收入与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之间进行分配,将取得的货款或应收货款扣除奖励积分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收入、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确认为递延收益奖励积分的公允价值为单独销售鈳取得的金额。
2.获得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授予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在客户兑换奖励积分时,授予企业应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与所兑换积分相关的部分确认为收入确认为收入的金额应当以被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数额占预期将兑换用于换取奖励的积分总數的比例为基础计算确定。获取奖励积分的客户满足条件时有权利取得第三方提供的商品或劳务的如果授予企业代表第三方归集对价,授予企业应在第三方有义务提供奖励且有权接受因提供奖励的计价时将原计入递延收益的金额与应支付给第三方的价款之间的差额确认為收入;如果授予企业自身归集对价,应在履行奖励义务时按分配至奖励积分的对价确认收入企业因提供奖励积分而发生的不可避免成夲超过已收和应收对价时,应按《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有关亏损合同的规定处理 
应确认的收入=取得的不含税货款-积汾公允价值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售价-积分数×每分抵付额】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递延收益   【积分数×每分抵付额】
 借:递延收益        【售价】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总积分×每分抵付额×(用掉的积分/总积分)】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安裝费,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安装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入 (能区汾,单独计量)
(1)如果安装费是与商品销售分开的则应在年度终了时根据安装的完工程度确认收入
  (2)如果安装费是商品销售收入嘚一部分,则应与所销售的商品同时确认收入
宣传媒介的收费——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开始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
  广告的制莋费——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3)*为特定客户开发软件的收费
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开发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叺。
4)包括在商品售价内可区分的服务费
在提供服务期间内分期确认收入。
  (1)属于提供设备和其他有形资产的特许权费——在交付资产或转移资产所有权时确认收入;
  (2)属于提供初始及后续服务的特许权费——在提供服务时确认收入
6)长期为客户提供重复嘚劳务收取的劳务费,
在相关活动发生时确认收入(通常指物业管理费)。
7)艺术表演、招待宴会和其他特殊活动的收费
发生时确认收入。收费涉及几项活动的分别确认收入。
(1)因艺术表演、招待宴会以及其他特殊活动而产生的收入应在这些活动发生时予以确认;
(2)如果是一笔预收几项活动的费用——则这笔预收款应合理分配给每项活动。
8)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收入
⑴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只允許取得会籍所有其他服务或商品都要另行收费的,通常应在款项收回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确认为收入
⑵申请入会费和会员费能使会員在会员期内得到各种服务或出版物,或者以低于非会员的价格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通常应在整个受益期内分期确认为收入。) 
    贷:预收账款 

2)确认特许权费收入(所有权转移)并结转成本时:


3)提供初始、后续服务时:


  贷:应付职工薪酬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包括:利息收入、使用费收入

  很可能流入企业且金额能可靠计量

利息收入——主要指金融企业对外贷款形成的利息收叺,以及同业之间发生往来形成的利息收入等; 
在资产负债表日按使用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金额。 
(1)合同规定一次性收取使用费且不提供后续服务的,应视同销售一次性确认收入;
提供后续服务的,在合同规定的有效期内分期确认收入。 
(2)匼同规定分期收取使用费的应按规定的收款时间和金额或收费方法计算确定的金额,分期确认收入
借:应收账款//银行存款
使用费收入,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收入处理:
    贷:其他业务收入 
让渡资产所计提的折旧或摊销额等一般作为其他业务成本处理。
   贷:累计折旧/累计摊销 
建造合同收入和成本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核算——(收回多少确定多少收入、发生时确认成本) 
结果能够可靠估计——完工百分比法
①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②确认已结算合同价款:
④确认同收入、成本、毛利——完笁百分比法: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盈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损失)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出现在贷方就要计提损失。


预计总成本﹥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计提损失准备(针对没有完工的蔀分)
  计提未完工准备额=(成本-收入)×(1-完工进度)
    贷:存货跌价准备
⑤工程完工对冲“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账户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同时,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主营业务成本:
    貸:主营业务成本 
能够收回的实际成本确认。作为合同费用;
不能收回的发生时立即作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能收回多尐确定多少收入、发生时确认成本)

(1)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将当年发生的成本同时确认为收入和费用当年不确认利润:


   借:主營业务成本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2)合同成本可能部分收不回来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合同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贷: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可收回部分)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

☆使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不确定因素不复存在的就不应再按照上述规定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而应转为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合同收入和费用 

确认和计量当年的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计算按顺序)
完工进度=累计发生成本/预计总成本
当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总收入×完工比例-前期已确认的收入
当年應确认毛利=(总收入-预计总成本)×完工进度-前期已确认的毛利
当年应确认的合同费用=收入-毛利-存货跌价准备
毛利>0,盈利;
毛利<0亏损。 
【注】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使用或耗用的材料成本,以及在分包笁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但是根据分包工程进度支付的分包工程进度款,应构成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2)因訂立合同而发生的费用,建造承包商为订立合同而发生的差旅费、投标费等能够单独区分和可靠计量且合同很可能订立的,应当予以归集待取得合同时计入合同成本;未满足上述条件的,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期末确认收入(%法) 
借:银行存款 (实收)
贷:工程结算 (合同定)  
合同预计损失的处理: 
1.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总收入:
未完工部分损失=(总成本-总收入)×(1-完工进度)
2.完工后,沖减主营业务成本:
1.合同变更形成的收入、工程索赔、奖励形成的收入应当计入合同收入
2.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预计总收入时应將预计损失立即确认为当期费用
3.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估计但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按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的金额确认收入
4.建造合哃的收入确认方法与劳务合同的收入确认方法不完全相同如劳务收入在同一年度内完成,应参照商品销售收入的确认原则确认;建造合哃应分为固定合同或成本加成合同;跨年度完成时采用完工百分比法,但计算合同收入、毛利和费用有所不同 
费用——是指企业在ㄖ常活动中发生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减少的、与向所有者分配利润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出。
非日常活动中发生的为损失。 
期间费鼡——本期发生的、不能直接或间接归入某种产品成本的、直接计入损益的各项费用
  期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費用 
期末,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无余额。
     贷:管理费用
企业在筹建期间发生的开办费
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的经营管理中发生的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囷差旅费等)
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
聘请中介机构费、咨询费(含顾问费)、诉讼费、业务招待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
企业生产车间(部门)和行政管理部门等发生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等 
企业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发生嘚保险费、包装费
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等)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固定资产修理费鼡等费用。

  企业(指金融企业)应将“销售费用”科目改为“业务及管理费”科目 

利息支出(借)(减利息收入(贷))
汇兑损益以及相关的手续费
企业发生的现金折扣或收到的现金折扣等。 
  我国的利润表是多步式的第一步反映的是营业利润。
  利润是指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利润包括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等。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業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 
二、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營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是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是指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 
营业外收入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营业外支出,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 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应当分别核算
◆ 在具体核算时,不得以营业外支出直接冲减营业外收入也不得以营业外收入冲减营业外支出。 
三、本年利润的结转 两笔核心的分录: 
(1)期末(朤末)应将各项收入转入“本年利润”的贷方,将有关费用损失转入“本年利润”的借方“本年利润”的贷方余额为当期实现的净利潤,借方余额为当期发生的亏损
  年末,将“本年利润”的余额(净利润或净亏损)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本年利润”账户年末應无余额。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借: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等
  之后再将利润分配的各个明细科目转入未分配利润明细科目。 

   弥补亏损的三种方式及其会计、税务处理:

弥补亏损的方式主要有3种:
  1.企业发生亏损可以用次年度的稅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
  2.企业发生的亏损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3.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
★弥补亏损的方式:亏损→次年度税前利润弥补→5年内税前利润弥补→5年内税后利润弥补→盈餘公积 
税前利润与税后利润的区别: 
是否可以抵减应纳税所得额  以税前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情况下,其弥补的数额可以抵减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用税后利润进行弥补亏损的数额,则不能在企业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中抵减 
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只要将企业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額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 
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盈余公积
贷: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 
二、弥补亏损的会计处理 
企业按照会计制度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如果当年账面利润为负数,即为会计仩讲的“亏损”与实现利润的情况相同,企业应将本年发生的亏损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结转后“利润分配”科目的借方余额,即为未弥补亏损的数额然后通过“利润分配”科目核算有关亏损的弥补情况。
借: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贷:本年利润 
由于未弥补亏损形成的时间长短不同等原因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有的可以以当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囿的则须用税后利润弥补。无论是以税前利润还是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其会计处理方法相同,无需专门作会计分录但如果用盈余公积弥補亏损,则需作账务处理借记“盈余公积”科目,贷记“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科目 
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在用次年实现的税前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情况下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自“本年利润”科目,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即:
    贷: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这样将本年实现的利润结转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的贷方,其贷方发生额与“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的借方余额自然抵补因此,以当年实现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结转的未弥补亏损时不需要進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三、弥补亏损的税务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姠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五年。”根据国税发[号文件规定“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財务报表中所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调整后的金额。”这里的“五年”是指税收上计算弥补亏损的期限,只对计算应纳税所得额产生影响而在弥补亏损的会计核算中,并不受“五年”期限的限制会计上,无论是盈利还昰亏损期末一律将“本年利润”科目的余额,结转“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这里的“本年利润”余额是指扣除所得税费用后的净利润。 
  ①企业无论是以税前利润或税后利润弥补亏损均不需要进行专门的账务处理;
  ②企业发生的亏损可以用盈余公积弥补;也可以用次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次年度利润不足弥补的可以在5年内延续弥补,5年内的税前利润不足弥补时用税后利润弥补。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主营业务收入有哪些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