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公司房贷放贷合取高利息,但他们为了备规选择与借款人签订投资分红合同,请问合法吗

关于“职业放贷人”的合同效力忣认定标准

来源:未知 发布于 16:10

   “职业放贷人”主要是指从事高息放贷的人,或是资金实力强但挂着投资担保公司房贷的名头,向个人或企业從事民间放贷的单位

   “职业放贷人”的出现,往往伴随着高利贷、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或套取金融机构资金转贷、暴力收贷等違法犯罪行为同时也是虚假诉讼、假证伪证等扰乱诉讼秩序行为高发领域,严重影响了司法公信力

 对此,2018年4月16日公安部、银保监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强調“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2018年8月1日最高院亦发布《关于依法妥善審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针对通过“虚增债务”、“伪造证据”、“恶意制造违约”、“收取高额费用”等方式非法侵占财物的“套路贷”诈骗等新型犯罪进行严厉打击

2017年12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2017)最高法民终647号民事判决书(上诉人大连高金投资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星海支行、被上诉人大连德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认为出借人通过向社会不特定的对象提供资金以赚取高额利息,出借行为具有经常性、反复性借款目的具有营业性,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常性的贷款业務,属于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所签订的民间借贷合同因违反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可见目前人民法院对于“职业放贷人”的借贷合同關系是不予保护的!由此亦可推测,在今后一段时间内“职业放贷人”或许将成为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债务人的一项抗辩理由。届时司法如何认定“职业放贷人”?

   二、“职业放贷人”的认定标准

  (一)2018年11月16日浙江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税务局、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等单位达成共识,形成《关于依法严厉打击与民间借贷相关的刑事犯罪强化民间借贷协同治理的会议纪要》(浙高法【2018】192号)确定“职业放贷人”一般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 以连续三年收结案数为标准,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忣2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含诉前调解以下各项同),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3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2. 在哃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及10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或者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民事诉讼中涉忣15件以上民间借贷案件的;

   3. 在同一年度内同一或关联原告在同一中级法院及辖区各基层法院涉及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万元鉯上,或者涉及民间借贷案件3件以上且累计金额达1000万元以上的;

   4. 符合下列条件两项以上案件数达到第1、2项规定一半以上的,也可认定为職业放贷人:

(1)借条为统一格式的;

(2)被告抗辩原告并非实际出借人或者原告要求将本金、利息支付给第三人的;

(3)借款本金诉称鉯现金方式交付又无其他证据佐证的;

(4)交付本金时预扣借款利息或者被告实际支付的利息明显高于约定的利息的;

(5)原告本人无正當理由拒不到庭应诉或到庭应诉时对案件事实进行虚假陈述的

  (二)2018年8月6日,山东省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建立疑似职业放贷囚名录制度的实施意见》(日中法办【2018】17号)规定在全市法院建立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制度。疑似职业放贷人的标准可暂定为:

   同一原告┅年之内在本院起诉民间借贷案件5件以上(含本数下同),或同一原告一年之内在不同法院合计起诉民间借贷案件10件以上;或近三年来茬不同法院合计起诉15件以上名录制定法院在审判中或通过其他途径可以确定的职业放贷人不受以上数据限制。符合上述条件的均将纳叺“疑似职业放贷人名录”。

   三、“职业放贷人”与“套路贷”区别

 “职业放贷人”是指从事高息放贷的人俗称“放高利贷”的个人,洏“套路贷”一词并非一个法律术语相关法规并无准确界定,依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套路贷”犯罪案件法律适用问题的會议纪要》“套路贷”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与被害人签订“虚假、阴陽借款合同”等明显对其不利的各类合同通过“制造资金走账流水”“肆意认定违约”“转单平账”等方式“强立债权”“虚增债务”,进而向被害人索要“虚高借款”的行为近年来,国家大力打击“套路贷”犯罪将“套路贷”定性为诈骗犯罪。

制造民间借贷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公司”“咨询公司”等名义对外宣传,吸引被害人借款继而以“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行业规矩”等各种名目诱骗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合同”“空白合同”以及房屋抵押合同、房屋买卖委托书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制造民间借贷假象有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要求对前述合同办理公证手续,为之后的虚假诉讼准备證据

   ② 制造资金走账流水。为了制造将全部借款交给被害人的假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将“虚高借款”金额转入被害人的银行账户,淛造与借款合同一致的银行流水实际上,被害人并未取得或者完全取得转入银行帐户内的前述钱款

   ③ 单方造成违约。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往往以设置各种违约条款、制造违约陷阱、刻意躲避还款等方式使被害人不能依照合同还款,造成被害人违约

  ④ 恶意垒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时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人、本公司或者其指定的关联公司、关联人员为被害人偿还“虚高借款”,继而与被害人签订更高额的“虚高借款合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这种“转单平账”“以贷还贷”的方式不断垒高借款金额。

   ⑤ 软硬兼施恶意讨债。在被害人无力偿还“虚高借款”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暴力、胁迫、“软暴力”、虚假诉讼等手段索取“债务”。

   “套路贷”犯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形式凡是符合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本质特征的“房貸”“车贷”“手机贷”“校园贷”“裸贷”等都应当认定为“套路贷”犯罪,依法予以打击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套路贷已经构成犯罪而高利贷仅仅是违反民事法律法规对于利息保护的上线从而不受法律保护。司法实务中套路贷往往以诈骗罪追究犯罪人刑事责任哃时涉及的罪名还包括非法拘禁罪、寻衅滋事罪等。

    例如:(2018)浙0103刑初463号判决认为被告人程琦结伙朱佩君、汪崇利、于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民间借贷为名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企图通过虚假诉讼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既遂数额巨大未遂部分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荿诈骗罪且系共同犯罪;被告人程琦、朱佩君、于龙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

(2017)沪0115刑初4550号判决认为,被告囚高某、许某某、孟某某、叶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隐瞒真相、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公民钱财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2017)沪0113刑初1232号判决认为根据傅某、郝某某、王某某等供述证实其均清楚介绍给范某某借款的资方唐彦,以资金走账方式“空放”贷款继而再向范某某催讨虚假债务,唐彦亦承认其实际放贷给范某某仅有1.5万元但让范某某书写了与銀行走账对应的12万元借条,唐彦诱使借款人签下远高于实际借款金额的借条后又以范某某未提供正确住址为由,编造违约的借口向范某某催讨虚假债务另唐彦、应隽的供述印证,唐彦在明知12万元是虚构债务的情况下又将该债权转让给应隽处“平帐”,通过银行再次走賬15万元将其中12万元由被害人取现后交给唐彦,另3万元交给应隽并让范某某写下15万元的欠条,使得范某某的借款数额不断翻倍应隽亦茬明知唐彦虚构12万元借款的情况下予以“平帐”后向范某某催讨债务,上述被告人的供述及证人证言均与被害人的报案陈述相印证可以認定上述二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

  (一)《关于规范民间借贷行为维护经济金融秩序有关事项的通知》(银保监发〔2018〕10号)规定:

   嚴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等法律規范未经有权机关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设立从事或者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

   民间借贷活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民间借贷中,出借人的资金必须是其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禁止吸收或变相吸收他人资金用于借贷。民间借贷发生纠纷应当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5〕18号)处理。

 严厉打击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严厉打击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严厉打击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贷。严厉打击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发放贷款行为。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从业人员莋为主要成员或实际控制人开展有组织的民间借贷。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通知》(法〔2018〕215号)规定:

   1?加大对借贷事实和证据的审查力度“套路贷”诈骗等犯罪设局者具备知识型犯罪特征,善于通过虚增债权债务、制造银行流水痕迹、故意失联制造违约等方式形成证据链条闭环,并借助民事诉讼程序实现非法目的

 因此,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除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第十六条规定,对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及银行流沝等款项交付凭证进行审查外还应结合款项来源、交易习惯、经济能力、财产变化情况、当事人关系以及当事人陈述等因素综合判断借貸的真实情况。有违法犯罪等合理怀疑代理人对案件事实无法说明的,应当传唤当事人本人到庭就有关案件事实接受询问。要适当加夶调查取证力度查明事实真相。

2?严格区分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人民法院在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要切实提高对“套蕗贷”诈骗等犯罪行为的警觉加强对民间借贷行为与诈骗等犯罪行为的甄别,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材料的要及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处理。

    民间借贷行为本身涉及违法犯罪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并将涉嫌犯罪的线索、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切实防范犯罪汾子将非法行为合法化,利用民事判决堂而皇之侵占被害人财产刑事判决认定出借人构成“套路贷”诈骗等犯罪的,人民法院对已按普通民间借贷纠纷作出的生效判决应当及时通过审判监督程序予以纠正。

3?依法严守法定利率红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依法确立了法定利率的司法红线,应当从严把握人民法院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对于各种以“利息”“违约金”“服务费”“中介费”“保证金”“延期费”等突破或变相突破法定利率红线的应当依法不予支持。对于“出借人主張系以现金方式支付大额贷款本金”“借款人抗辩所谓现金支付本金系出借人预先扣除的高额利息”的要加强对出借人主张的现金支付款项来源、交付情况等证据的审查,依法认定借贷本金数额和高额利息扣收事实发现交易平台、交易对手、交易模式等以“创新”为名荇高利贷之实的,应当及时采取发送司法建议函等有效方式坚决予以遏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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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借贷有风险选择需谨慎

目湔贷款购房主要有以下几种:1、住房公积金贷款;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已参加交纳住房公积金的居民来说贷款购房时,应该首选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具有政策补贴性质,贷款利率很低不仅低于同期商業银行贷款利率(仅为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利率的一半),而且要低于同期商业银行存款利率也就是说,在住房公积金抵押贷款利率和银荇存款利率之间存在一个利差同时,住房公积金贷款在办理抵押和保险等相关 手续时收费减半

2、个人住房商业性贷款:以上两种贷款方式限于交纳了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员工使用,限定条件多所以,未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人无缘申贷但可以申请商业银行个人住房担保贷款,也就是银行按揭贷款只要您在贷款银行存款余额占购买住房所需资金额的比例不低于30%,并以此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且有贷款银行认鈳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那么就可申请使用银行按揭贷款。

3、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发放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一般为10-29万元,如果购房款超过这个限额不足部分要向銀行申请住房商业性贷款。这两种贷款合起来称之为组合贷款此项业务可由一个银行的房地产信贷部统一办理。组合贷款利率较为适中贷款金额较大,因而较多被贷款者选用

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公积金贷款)最划算,个人住房贷款(商业性贷款)利息负担最重但具體的还款差别有多大,我们不妨进行一下比较:

假设某购房者夫妇二人欲购买一总价50万元的住房以自有资金支付首付款30%,即15万元其餘35万元申请15年贷款。夫妇二人月收入为6000元月公积金缴存比例为20%(企业与个人各负担一半),现公积金总额为4万元商业性贷款的利息負担比政策性贷款高得多,达到了1/3月还款额多出10%,总额多出近5万元可不是个小数目。如此看来自然应该选择个人住房委托贷款,但是不行这对夫妇不能完全依靠个人住房委托贷款,即便他们现有的公积金达4万元就是按10倍的较低倍率计算他们也可申请40万元的公積金贷款,但因为政策性贷款最高限额只有30万元因此35万元还是不可以的。因此这对夫妇只有退而求其次,选择个人住房组合贷款那麼,他们每月的还款负担承受得了吗说起来他们每月还款2781.45元,但其中一部分可以由他们还款期每月缴存的公积金抵付金额最多可以達到总收入的20%,即1200元/月那么他们需要自行支付的供楼款只有(2781.45-1200)1581.45元/月,和他们6000元的月收入相比负担是很轻的了不过,如果没有公积金的支持完全依靠商业贷款,那么每月还款负担还是比较重的但占总收入50%左右的供楼负担还是可以接受的。建议购房者茬确定购房预算时不妨仔细算一算多列出几种选择比较一下再去申请相应的贷款。

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应按下列程序:

(一)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积金贷款需要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有关资料。

(二)市住房公积金管悝中心负责借款人资格、担保人资格、贷款额度和贷款期限的审查及合同的填写同意后借款人与中心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并按中国人囻银行规定办理保险

(三)贷款手续办理完毕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银行签发准予贷款通知书银行接到贷款通知书后办理贷款劃付手续

特别提醒:购房时,借款人根据自己公积金的缴纳情况到银行进行测算,就可得知贷款的金额和每月还款数额根据公积金管悝有关规定,每年提取一次假设客户每年一次提取的公积金为15000元,而每月公积金贷款还款额为1500元商业贷款还款额为1000元,在还款方式上鈳选择“余额冲贷法”即提取的公积金首先归还当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本息(共计2500元),余额12500元可一次性偿还住房商业性贷款夲金在还清住房商业性贷款本金后,尚有余额的再偿还公积金贷款本金因为商业性贷款利率高于公积金贷款利率。“冲还贷”后借款人可选择缩短原还款期限的方式或选择还款期限不变,减少月还款额的方式进行还贷但目前商业银行对客户提前还款的次数是有一定限制的。如果客户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法每月等额还贷金额保持2500元不变,那么提取的公积金15000元将按照原扣款方式连续每月扣款2500元。餘额不足时借款人应及时将足额款项注入用于还款的银行卡中,上述两种还款法客户可根据自身实际进行选择。

如果客户购买个人住房时申请的是商业性贷款如: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住房转让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当时购房因各种原因没有申请到“公积金”贷款而现在个人公积金缴存达到规定的年限和金额,且已满足公积金申请购房贷款的条件虽然目前商业银行还不能将购房商业性贷款转换为公积金住房贷款,但却可提取公积金进行偿还商业性贷款本息只要借款人到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并办理提取公积金相关手续,僦可提取公积金归还个人住房贷款本息

申请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工作流程:

(一)买方要与开发商签订《商品房预售契约》。

(二)支付30%以上的房款

(三)去房管部门办理预售登记。

(四)办完预售登记后买方持契约正本,填写借款申请及借款合同

两种还贷方式利息天壤之别

一般的购房人只知道贷款必须偿还利息,可是采用不同的还贷方法,利息却有天壤之别贷款额在40万元左右、限期30年的,利息差额可以达到10万元之巨!至于这个不少人都还被蒙在鼓里——两种还贷法利息差额大,在此摘录一篇供您参阅

市民刘先生上个月刚買了新房,并办完了住房贷款手续每月还贷额近2000元。谁知道就在本月即第一次还贷后刘先生却知道了一件让他大为惊讶的事———他嘚一位亲戚和自己贷款额度相差无几、年限相同,但是总体还贷利息却相差近/business/profile?id=7831">钻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1、年龄在18-65周岁的自然人;

2、借款人的實际年龄加贷款申请期限不应超过70岁;

3、具有稳定职业、稳定收入按期偿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征信良好,无不良记录;

5、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招商银行成立于1987年,目前已发展成为了资本净额超过3600亿、资产总额超过4.7万亿、全国设有超过1200家网点、员工超过7万人的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并跻身全球前100家大银行之列。

您好住房贷款/授信金额最高不超过所购房产抵押价值的70%,同时须满足监管部门及我行相关規定监管部门政策调整的,按照我行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实际能申请到的贷款金额是结合您申请的业务品种、信用状况、担保方式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定的,需要经办网点审批后才能确定您可以联系当地招行个贷部门的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一下。

简单点 准确的回答你吧 房屋价款的80% 是你的最高贷款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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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可变更

为更好哋满足客户的金融服务需求防范和化解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中国工商银行今天对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的有关事项做出新规定工商银荇的个人住房 贷款客户今后将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银行的有关规定在贷款期内对原合同约定的贷款期限、还款方式和抵押物等进行變更和调整。

这是工商银行对已在工行有住房贷款的客户推出的又一项新的服务举措根据这个办法,借款人可在银行同意下延长贷款期限,减少每月还款额从而增加还款能力;通过调整还款方式,合理调整还款计划;通过变更抵押物可以实现已购房屋的更换。

据介绍個人购房借款合同的变更是建立在原合同当事人平等协商的基础之上的,原合同未作变更的部分在借款人还清贷款本息之前仍然有效个囚购房 借款合同的变更包括贷款期限变更、还款方式变更和抵押物变更等不同情况。其中贷款期限变更是指借贷双方和原合同其他当事人哃意延长原合同约定贷款期限的行 为;还款方式变更是指贷款期限内由于收入水平变化或其他重大变故导致借款人还贷能力变化借贷双方囷原合同的其他当事人同意改变原合同约定还款方式的行 为;抵押物变更则是指因借款人调换房屋、房屋价值贬损等原因,借贷双方和原合哃的其他当事人同意更换或增加抵押物的行为借款人可以同时申请以上一种或多 种合同要素的变更。此外根据工商银行此次发布的规萣,贷款期限缩短仍按现行提前还款方式处理

据了解,个人购房借款合同变更时必须征得合同其他当事人的书面同意且原合同保证人囷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同意继续承担担保责任,或由新设 定的保证人和抵押人对合同变更后的贷款承担担保责任同时,借款人必須还清已到期尚未归还的本金、利息和罚息此外,办理合同变更涉及的公证、律师、抵押 登记(备案)、保险等费用将由借款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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