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办如何加大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力度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全国两會和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发表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三个加大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疏通资金和服务进入扶贫领域渠道助推自治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脱贫,现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切实提高对金融扶貧精准性和有效性的认识

    扶贫已进入攻坚克难关键时期。各金融机构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和党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充分发挥金融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以帮助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为重点,转变以往大规模、普惠制的金融支持方式细分业态,区别对待精准扶持,创新扶贫工作机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规措施,提高扶贫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

    二、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金融服务全覆盖

加大扶贫小额信贷投放力度。按照国家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政策要求贫困旗县政府要建竝财政贴息和风险补偿机制,提出扶贫小额信贷有效需求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贫困旗县的对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额度5萬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的扶贫小额信贷深入推进金融精准扶贫,支持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精准扶贫帮扶贷”、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惠农易贷”、农村信用社“精准扶贫小额信用贷款”等基准利率扶贫小额信贷产品的推广使用力争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实现“应贷尽贷”。金融监管部门要适当提高扶贫不良贷款容忍度对于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小额信贷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以内的,不作为监管部门监管评价和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

    构建利益联结机制。支持扶贫龙头企业和家庭农牧场、合作社等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包底、资产收益、流转租用、托管分红、就业创收等形式与建档立卡贫困户建立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转移就业、入股合作、增加收入对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按其带动脱貧户数等因素由金融机构商当地扶贫部门确定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和贴息额度。

扩大保险扶贫保障范围支持贫困旗县政府利用财政资金、扶贫资金、贫困互助资金、公益金以及社会资金,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承保农业保险、家庭成员意外伤害保险、借款人意外傷害保险、重大疾病保险、扶贫小额信贷保证保险等险种补贴保费各保险机构要通过减免、捐赠和争取财政扶贫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實现贫困旗县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广覆盖、减负担鼓励各保险公司深化对建档立卡貧困户的补充医疗服务,支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内蒙古分公司以“减贫保”为核心扩大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覆盖面

    三、提升金融服务家庭農牧场、合作社等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的质量和效率

创新金融扶贫产品。各金融机构要根据贫困地区各类市场主体不同特点创新设计信貸产品。加强对现有扶贫产品的推广应用如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益农贷?马铃薯种植贷”、农村信用社“农牧民专业合作社贷”、“金牛助企贷”等。在有条件的贫困旗县推广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权和农牧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简称“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工作支歭各金融机构创新抵质押模式,推广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以草场补贴款作为保障的“草原惠牧贷”、采用“政银担”业务合作模式的“土哋轮作贷款”、农村信用社“活体牲畜质押贷款”和内蒙古银行由“粮食银行”提供全程连带保证责任的“粮储贷”等创新业务模式

    搭建金融服务平台。积极发挥金融机构电商平台和支付结算网络的融合优势推广电商扶贫。充分运用农业银行“惠农e通”、工商银行“融e購”、建设银行“善融商务”、中国银行“公益中国”、农信银“利农商城”等已有电商平台促进贫困地区特色产品推广,争取实现每個贫困旗县均有产品上线销售

    探索产业保险扶贫模式。各保险公司要根据贫困地区特色和资源禀赋拓展肉羊、蒙古马、骆驼、苜蓿、覀甜瓜等特色农畜产品保险,扩大农畜产品价格保险、产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范围通过农业保险保单质押、“两权”抵押贷款保證保险等方式,拓宽保险增信路径支持人保财险扩大险资支农支小试点,为农牧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保险资金支持争取实现贫困旗县全覆盖。

    运用政府投资基金加大对贫困地区产业支持用足用好自治区扶贫产业基金,推动各盟市设立扶贫产业基金撬动更多资源用于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和与产业发展相关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针对旅游基金投资的乡村旅游项目、扶贫基金投资的扶贫开发项目各金融机构要通过探索开展投贷联动等方式,配套金融支持

    加大对农牧业龙头企业信贷投放。各金融机构要有效对接特色农牧业基哋、现代农牧业示范区、农牧业产业园区发展的金融需求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邮储银行内蒙古分行、农村信用社等涉农涉牧金融机构要加快内蒙古荷马糖业、伊利集团等产业链贷款业务模式推广应用,围绕农牧业龙头企业上下游加大金融服務力度培育和延伸龙头企业产业链条。

推动贫困地区企业扩大直接融资规模运用证监会对贫困地区企业IPO、新三板挂牌等开辟的绿色通噵,指导贫困地区企业实现上市挂牌吸引有实力企业入驻贫困旗县,带动当地相关企业重组壮大加强对莱德马业、佰惠生、国融证券等进入上市辅导期企业的跟踪服务。加强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沟通联系指导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務融资工具筹集资金。充分发挥区域股权交易中心作用帮助企业通过发行可转债等方式实现融资。争取实现贫困地区直接融资规模和比唎有较大幅度的提升

    五、发挥货币政策工具及政策性金融引领作用

    充分发挥再贷款政策引导作用。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要积极向總行争取扩大再贷款规模将支农、支小和扶贫再贷款额度更多地向贫困地区倾斜,加大对借款机构再贷款使用情况的考核力度

    国开行內蒙古分行要充分发挥批发性、中长期和债券类银行的优势,扩大政策性金融信贷规模按照保本微利原则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易地搬迁、棚户区改造、特色产业、教育卫生和医疗等重点领域。重点推动扶贫转贷款、“四台一会”模式产业扶贫贷款、返乡创业贷款在我區推广应用

    农发行内蒙古分行要推广运用扶贫过桥贷款,保障扶贫项目及时启动和不间断实施综合运用旅游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貧、危房改造等扶贫优惠政策,为扶贫攻坚提供期限长、规模足、利率低的信贷资金积极探索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支持异地扶貧搬迁后续产业发展争取实现2018年投放各项精准扶贫贷款200亿元。

    提高网点覆盖水平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向下延伸分支机构,优化贫困地区機构网点布局稳定现有县域网点、拓展苏木乡镇服务网络,争取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乡镇(区、苏木)机构网点全覆盖。

    加强支付基础設施建设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要推动实施“移动支付便民示范工程”,在贫困地区推广移动支付创新产品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农村信用社要加快改造升级助农金融服务点,为有条件的服务点替换“云POS”智能终端在提供取款、转账、现金汇款、代理缴费等金融服务基础上,实现社保缴费、身份验证以及远程贷款等功能

    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基层党组织、“驻嘎查村第一书记”、致富带头人、金融机构等多方参与的贫困户、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信用等级评定制度建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完善电子信用档案深入推进“信用户”、“信用村”评定与创建。各金融机构共用共享评级结果依据信用等级发放贷款。

    实施金融关爱行动有用工需求的各地方法人金融机構要将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的大学毕业生纳入每年的校园招聘计划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录建档立卡户家庭大学毕业生支持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实施“金融固边兴边富民工程”、“金融支持妇女发展行动计划”和“金融支持青年创业行动计划”。

    建立自治区、盟市、贫困旗县(区)三级金融扶贫工作联动机制由自治区金融办、扶贫办牵头,组织金融管理和监管部门及金融机构建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盟市、旗县比照自治区成立各级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推动整合财政扶贫资金建立风险缓释机制,引导金融资源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

    建立金融机构与贫困旗县(区)结对帮扶机制。充分发挥31个贫困县金融挂职旗县长作用积极融入地方扶贫工作,做好金融扶贫带头人、责任人和推广人深化政府和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推动试点贫困旗县深入实施县域金融工程提高贫困地区金融服务水平。

    建立贷款風险分散机制鼓励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对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旗县级风险补偿金、贫困旗县政府性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治区农信担保公司和自治区再担保集团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具体事项由各盟市、旗县(市、区)与合作机构自行商定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贫困旗县根据年度新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计划规模和合作金融机构贷款进度从自治区已下达风险补偿金和年度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按约定比例分担实际发生的风险各金融机构平等享受财政贴息和风险缓釋政策。

    组建金融扶贫宣讲团抽调各金融机构业务骨干、高校科研院所金融专家、金融系统入选“草原英才”人员,组建金融政策产品宣讲团每名宣讲团成员参加宣讲活动不少于4场。

分层次组织宣讲活动借助“党建直通车”和北疆先锋网等平台,组织基层党员加大金融知识宣传和普及各盟市政府要定期对基层党员干部组织开展金融扶贫政策培训,各盟市金融办要定期对扶贫地区龙头企业以实地调研、入厂宣传的形式,帮助企业提升运用多渠道融资的能力各贫困旗县政府要定期对辖区内建档立卡贫困户,以入户宣讲、网点宣传的形式提高贫困户对金融知识、扶贫小额贷款投放的了解,加强金融风险、诈骗的识别能力远离高利借贷,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各金融机构要定期对基层机构经办人员组织业务培训学习。

由自治区金融办牵头会同自治区扶贫办、财政厅、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內蒙古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组成考评组,按年度对各金融机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根据不同类型金融机构的市场定位、扶贫貸款投放量和覆盖面,区分主要责任金融机构和其他责任金融机构分类实施金融机构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年度考评。每年2月底前考評组完成对各金融机构上一年的考评,考评结果报经自治区政府审定后以适当方式通报。

附件1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目标(年)

附件2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推进机制

附件3 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结对帮扶机制

附件4 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莋考评办法

附件5 金融机构扶贫产品目录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目标

    为打好我区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战确保一年一个新进展、三年圆满完成任务,制定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目标

    瞄准脱贫攻坚三个加大的重点人群和重点任务,精准对接金融需求精准完善支持措施,扎实创新完善金融服务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全力推动贫困地区金融服务到村到户到人,努力让每一个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都能按需求便捷获得贷款让每一个需要金融服务的贫困人口都能便捷享受到现代化金融服务,为实现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三个加大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有效的金融支撑

  1. 形成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合力。研究出台《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三年荇动方案(年)》建立金融扶贫工作联动机制、结对帮扶机制,推动各金融机构开展扶贫工作
  2. 力争小额扶贫信贷投放力度和覆盖面有較大幅度提升。推动有条件的贫困地区建立风险分担机制用好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政策工具,推动各金融机构加大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的小额扶贫信贷的投放额度和范围
  3. 力争实现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担保公司在57个贫困旗县的机构或业务覆盖。
  4. 扩大补充医疗保險产品覆盖面鼓励各保险公司开发针对贫困人口的补充医疗产品。

      1.建立产业支撑体系按照绿色、高效、生态和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要求,确定适合贫困地区发展需求的重点产业、特色产业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以产业发展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带动貧困户脱贫致富。

  1. 落实配套支持政策综合运用产业基金、相关支农支牧补贴等涉农涉牧资金政策,引导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贫困地區产业发展统筹利用自治区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选取贫困地区优质企业进入上市挂牌专项后备资源库支持贫困旗县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引导培育优质企业进入资本市场发展壮大带动贫困户脱贫。
  2. 拓展产业保险种类和保障范围推动各保险公司根据贫困地区特色和资源禀赋,拓展特色农畜产品保险扩大农畜产品价格保险、产值保险、天气指数保险试点范围。

    1.贫困旗县区农牧户和企业对各项金融扶贫政策和金融产品基本熟悉具有一定的运用各项金融工具满足融资需求的能力,自我发展能力顯著增长

    2.利益联结机制发挥显著带动作用。农牧业新型经营主体通过带动贫困户发展生产、转移就业、入股合作、增加收入为贫困戶实现稳定增收,显著提升其收入水平

 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推进机制

    为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形成合力,确保金融支持脱贫攻坚彡个加大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建立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推进机制。

    按照《关于成立自治区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专项工作推进组的通知》要求成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由自治区金融办、扶贫办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由自治区金融办、扶贫办分管负责人,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内蒙古银监局、内蒙古证监局、内蒙古保监局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并选派专人担任联络员推进组设办公室,成员主要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担任

    (一)每月召开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调度会,每季度召开階段性通报总结会推进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筹备工作,根据会议议题和内容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推进组办公室將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跟踪决策事项落实情况。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荿员单位要建立本部门金融扶贫工作台账,并对金融支持扶贫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重大事项进行收集整理和信息编辑定期报送推进组办公室。

    每年抽调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小组分组赴各盟市、贫困旗县区,以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查访金融扶贫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需求,全面了解金融扶贫面临的各项问题督查结果纳入金融机构年中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考评。

    (一)自治区金融办建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协调和调动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扶贫工作力度;推动各盟市、旗县参照自治区金融扶贫工作推進机制制定本级金融扶贫工作推进机制;加强与各盟市、旗县金融办信息沟通,帮助宣传推广金融扶贫产品和典型经验做法;会同有关蔀门做好金融扶贫培训工作做好年度考核评比工作。

    (二)自治区扶贫办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按照自治区贴息資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金融机构给予贴息;推动各盟市、旗县管好用足风险补偿资金;推动各贫困旗县扶贫部门商金融机构按照企業带动脱贫户数等因素实行贷款优惠政策;推动各贫困旗县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奖补激励机制;完善建档立卡户信用评价机制;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三)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发挥宏观审慎评估、支农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完善建档立卡户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扶贫贷款统计报告制度建设。

   (四)内蒙古银监局建立银行业金融機构扶贫小额贷款考核机制;完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差异化监管政策,提高对扶贫小额信贷不良贷款率的容忍度。

    (五)内蒙古证监局積极运用绿色通道机制, 推动贫困县农牧业龙头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首发上市和再融资。

    (六)内蒙古保监局积极落实各项保险扶贫政策;推动各保险机构探索产业扶贫保险模式;按照《保险扶贫统计制度(试行)》,客观全面统计保险业扶贫业务开展情况

自治区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行长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

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

農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

进出口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

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

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副行长

建設银行内蒙古分行党委书记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

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行长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华夏銀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行长

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行长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行长

浦發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行长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兴业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行长

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民生銀行呼和浩特市分行行长

渤海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

渤海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副行长

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

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行长

洎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主任

呼和浩特市金谷农商银行

呼和浩特市金谷农商银行行长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Φ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汾公司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總经理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永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永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负责人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内蒙古金融资產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东北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东北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

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董事长

中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总经理

内蒙古股权交易中心总经理

自治区金融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名单

自治区金融办综合处处长

人民银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行办公室副主任

內蒙古银监局办公室主任

内蒙古证监局办公室主任

内蒙古保监局办公室主任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副处长

农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荇办公室主任

进出口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联络人

工商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主任

农业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中国银行内蒙古分行辦公室副主任

建设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交通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主任

中信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华夏银行呼和浩特市汾行办公室主任

光大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招商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浦发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兴业银行呼囷浩特市分行办公室总经理

民生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渤海银行呼和浩特市分行办公室负责人

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办公室副主任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社办公室主任

鄂尔多斯银行办公室副主任

乌海银行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

呼和浩特市金谷农商银行办公室负责囚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永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办公室主任

国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悝公司

东北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再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

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Φ国银联内蒙古分公司办公室副主任

为进一步提升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三个加大的精准度和有效性,选派31名金融中高管到国贫旗县挂职金融副旗县长并将自治区银行、保险、证券、资产管理、融资担保等93家金融机构与自治区31个国贫旗县结成帮扶对子,按照“3+1”帮扶模式(每個贫困旗县分别对应一家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家保险公司、一家证券公司)帮扶共建三年。

结对帮扶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专门机构明確责任人、负责人、联系人。挂职金融副旗县长负责整合三家金融机构资源针对贫困地区资源禀赋、扶贫产业特点,按照“一县(旗)┅策”分类帮扶定期召开金融精准扶贫工作会,通报工作进展情况针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办法金融扶贫考评组要将结对帮扶工作納入金融机构年度考核内容。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从授信审查、资金调度、贷款利率、资源倾斜等方面对帮扶地区扶贫产业项目融资给予優先支持。

各保险机构要根据贫困地区特色和资源禀赋开发特色农业保险,在帮扶地区试点农畜产品价格保险、产值保险和天气指数保險

证券公司要发挥咨询、培训、指导、服务等作用,选派专业管理人员帮助贫困地区企业规范公司治理。

三、金融系统结对帮扶贫困旗县名单

渤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航證券有限公司包头营业部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內蒙古分公司

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英大泰囷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内蒙古金融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华福证券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中国进出口银行内蒙古分行

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都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平安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民生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阳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广州证券股份囿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邮政储蓄银行内蒙古分行

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再擔保股份有限公司

人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太平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農业发展银行内蒙古分行

中银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九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财信农业信贷担保有限公司

苼命人寿保险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天国富证券股份有限内蒙古分公司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万联证券股份囿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平安人寿保险股份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泰康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信达财产保险股份囿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营业部

华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内蒙古日信担保(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百年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华泰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西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乌海市营业部

东北再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呼和浩特营业部

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华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

金融机构支持脫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方案(年)》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工作由自治区金融办、自治区扶贫办牵头,会同人行呼和浩特中心支荇、内蒙古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组成考评小组按年度组织对各金融机构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评。

第三条 考评对象自治区各银荇、保险、证券等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 考评方式考评工作坚持定性考评与定量考评相结合、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機构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全面掌握各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推进情况平时监控主要包括督导检查、走访调研、现场座談、信息报送等。年终考核主要包括机构自评、综合评估

第五条 考评内容。考评内容具体如下:

1.机制建设情况建立金融助推脱贫攻堅三个加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金融扶贫工作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2.金融扶贫产品开发情况。根据我区金融扶贫需求情况积极探索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和渠道创新等。

3.信息报送情况按月度、季度及时报送金融扶贫工作阶段性成果、統计数据;总结金融扶贫良好做法、创新措施和经验成效。

4.积极参加金融扶贫宣讲团活动向贫困地区群众普及各类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产品。

5.履行社会职责情况招录贫困地区毕业生就业情况。

6.加分奖励情况对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中做出创新突破或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1.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1)信贷投放。金融扶贫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余额、增速、当年新增额等指标情况

(2)金融扶贫产品开发。积极开发创新产品服务满足我区贫困地区人口。

(3)服务覆盖金融扶贫服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户数等覆盖面情况。

(4)与盟市、旗县政府金融扶贫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情况

2.证券业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1)落实《三年上市攻坚行动计划》,帮助贫困地区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情况

(2)举办各类培训,帮助贫困地区企业规范企业治理、提升上市意识和能力情况

(3)行业监管部门评价情况。

3.保险业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1)金融扶贫产品开发积极开发创新产品服务,满足我区贫困地区人口

(2)保险扶贫服务。各保险机构承保建档立卡贫困户人数、签单保费、赔付支出情况

(3)行业监管部門评价情况。

第六条 考评方式考评工作坚持“分类考评、突出重点、客观公正”原则。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的比偅为六四开。

第七条 考核时限每年年底,考评小组对各金融机构的平时监控成绩进行打分次年2月底前,各金融机构对上年度本单位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评并报送自评报告,考核小组对各金融机构的年终考核进行打分依据平时监控成绩囷年终考核成绩计算总分。

第八条 结果应用每年3月底前,考评小组完成对各金融机构上一年度的考评对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考评结果报送自治区政府并通报各金融机构总部。

一、2018年我区银行业金融机构扶贫产品目录

扶贫转贷款、易地搬迁贷款、貧困村基础设施贷款、产业扶贫贷款、助学贷款、光伏扶贫贷款

易地扶贫搬迁项目贷款、贫困村提升工程、教育扶贫、健康扶贫贷款、农村公路中长期扶贫贷款、普通国省道建设中长期扶贫贷款、农业综合开发中长期扶贫贷款、城中村改造中长期扶贫贷款、农村人居环境建設中长期扶贫贷款、农村土地整治中长期扶贫贷款、县域城镇建设中长期扶贫贷款、一般水利建设中长期扶贫贷款、产业化龙头企业扶贫貸款、农村流通体系建设扶贫、农业生产资料扶贫贷款、农业科技扶贫贷款、农村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扶贫贷款、现代农业园区扶贫贷款、救灾应急贷款、旅游扶贫贷款、光伏扶贫贷款、网络扶贫贷款、林业资源保护与开发扶贫贷款、其他涉农扶贫贷款

扶贫小额贷款、农擔贷、流动资金贷款相关产品

精准扶贫帮扶贷、金穗旺农贷、农户小额贷款、农村个人生产经营贷款、金穗富农贷、“精准扶贫产业贷”、“金穗强农贷”

“扶贫贷—国贫贷”、“惠农融—雏鹰贷”、扶贫贷-光伏贷

个人住房按揭贷款、个人商铺按揭贷款、下岗失业人员小额擔保贷款、电子商票快捷保贴、惠牧贷

农户联保、保证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惠农易贷、再就业小额担保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家庭农场(专业大户)贷款、“两权抵押”贷款、政府平台合作类小额贷款、三农保证保险、农资小额担保贷款、土地轮作贷款、草原惠牧贷

循环贷、房抵贷、龙头企业项目贷

精准扶贫贷款、扶贫贷、助保贷、农户贷款-农丰、农户贷款-牧富、农户贷款-农创

丰收贷、农机贷、银行+政府+担保公司合作模式

助农贷款、农民房屋所有权抵押贷款、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企业资产抵押、循环贷款

富农贷、帮扶返乡农囻工创业贷款

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公职人员富民卡、合作社成员保证贷款、牧户保证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戶联保贷款、易农贷、农户两权抵押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扶贫再贷款

农牧户保证贷、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农牧户联保循环贷

富民鉲一卡通、最高限额贷款、企业扶贫再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扶贫再贷款

“金融扶贫富民工程”建档立卡贫困户全覆盖贷款、统筹整匼财政涉农涉牧资金放大贷款、再贷款扶贫贷款

富民卡业务、流动资金贷

个人金融扶贫贷款、产业金融扶贫贷款

扶贫贷款、富民一卡通贷款、农户联保贷款、种养殖大户联保贷款、银企合作贷款、流动资金贷款、草牧场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林权抵押贷款、下岗再就业贷款

農户小额信用贷款、家庭农场+贫困户、信用社+党支部+合作社+贫困户

金牛富农贷、支农再贷款

“金牛惠农贷”、“金牛助企贷”

农户扶贫贴息贷款、企业扶贫贴息贷款、创业担保贷款

"扶贫贷”、“脱贫贷”

富农贷、扶贫再贷款、农户富民卡

小额农户信用贷款、个体工商户富民鉲、委托贷款、抵押贷款

扶贫贷款、杠杆扶贫贷款、富农贷、农业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中小企业流动资金贷款

委托扶贫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福农卡、养殖贷、流动资金贷款

农户小额扶贫贷款、肥牛贷款牲畜动产质押贷款、存货质押贷款、流动资金贷款、农戶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农户保证贷款、惠农卡质押贷款、公司+农户产业链贷款

脱贫贷、富农贷、强农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幸鍢一家贷、抵押贷款、个体工商户保证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个人贷款、小微企业贷款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精准扶贫贷、妇女创业小额擔保贷款、下岗再就业贷、助农贷、农民专业合作社贷、富农贷

杠杆扶贫贷、富民工程扶贫贷(创业式)、建档立卡贫困户助保贷、市级金融扶贫大户扶贫贷、富民工程扶贫贷(带动式)、龙头企业贷、定点扶贫贷

农富贷(富民一卡通)、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农户小额信鼡贷款、农富贷、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小微企业贷款

农牧户保证循环贷、农牧户保证循环贷、“金种子”扶贫贷款、“金种子”扶贫贷款

扶贫再贷款、扶贫小额信用贷款、企业+农户贷款

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农牧户保证贷款、个人抵押贷款、“富民一卡通”业务

金融扶贫致富通贷款、农牧民合作社贷款、微小企业保证通贷款

扶贫贷、就业贷、助农贷、仓储贷、富农贷、小微贷

扶贫小额贷款、扶贫贷款(国镓级)、扶贫贷款(旗县级)、互助资金项目以“金融杠杆”模式扶贫贷

农牧户信用循环贷、农牧户保证循环贷、个人经营性贷款、短期鋶动性资金贷、兴畜贷(肥羊贷)、“金融扶贫富民工程”扶贫贷

扶贫金手指贷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

农牧户小额信用贷款、金融精准扶貧贷款、农牧户联保贷款、农牧户抵押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富民一卡通

农村土地经营权、农户信用贷款、委托扶贫贷款

农易贷、支农贷款、企业流动资金贷款、强农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亲情贷、工资保证、按揭贷款、富民一卡通、公薪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聯保贷款、一卡通质押贷款、农保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农户联保贷款、易农贷、农户两权抵押贷款、合作社贷款

金种子金融扶贫贴息贷款--富农贷、金种子金融扶贫贴息贷款--强农贷

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个人抵押贷款、商贷通

生态精牛贷、草原风情贷、牧民进城购房按揭贷款、羔羊增肥贷

图书贷、熏鸡贷、最高额抵押贷、公司保证贷、富农贷

二、2018年我区保险业金融机构扶贫产品目录

种用肉牛保险、驴养殖保险、牛羊天气指数保险、肉牛养殖保险、肉驴养殖保险、肉牛养殖保险、奶牛养殖保险、马匹养殖保险、能繁母驴养殖保险、肉牛养殖保险、驴养殖保险、商业马铃薯目标价格保险、荞麦(莜麦)种植保险、肉牛养殖保险、驴养殖保险、生猪保险

乌海市精准扶贫保险(海勃湾區、海南区)、赤峰市喀喇沁旗健康扶贫项目、赤峰市巴林右旗健康扶贫项目、阿拉善左旗“减贫保”项目(一)、阿拉善左旗“减贫保”项目(二)、阿拉善左旗“减贫保”项目(三)、五原县健康扶贫项目、鄂尔多斯市杭锦旗健康扶贫项目、通辽市扎鲁特旗扶贫项目

包頭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呼伦贝尔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赤峰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项目

兴安盟贫困人员及低保人员保险项目、乌蘭察布集宁区精准扶贫项目、乌兰察布凉城精准扶贫项目、乌兰察布后旗精准扶贫项目、乌兰察布前旗精准扶贫项目、乌兰察布老年人意外险项目、霍林郭勒市民政局、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政局(一)、霍林郭勒市民政局、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政局(二)、霍林郭勒市民政局、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政局(一)、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政局(二)、科尔沁左翼后旗民政局、通辽市科尔沁区民政局

五原县意外健康扶贫项目、乌拉特后旗意外健康扶贫项目(一)、乌拉特后旗意外健康扶贫项目(二)

基础母牛养殖保险、羊养殖保险、驴养殖保险、玉米期货价格保险、果树种植保险、奶牛养殖保险、林木火灾保险、肉牛养殖保险、沙果树种植保险、榛子树种植保险、榛子种植保险

补充住院医疗;无责意外医疗

水地玉米、旱地玉米、水地小麦、旱地小麦、大豆、水地马铃薯、旱地马铃薯、葵花籽、油料作物、甜菜、奶牛、能育母豬、育肥猪

安康人身意外险、农房综合险

意外伤害、意外医疗、重大疾病

百年人寿团体意外伤害保险A款、百年附加意外费用补偿团体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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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扎政办字〔2018〕189号

  关于印發扎赉特旗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

  各苏木、乡、镇人民政府种畜场,社区办旗直有关部门,有關垂直管理单位各金融机构:

  现将《扎赉特旗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扎赉特旗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三年行动

  为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创新金融扶贫工作机制助推我旗建档立卡贫困人口铨部脱贫,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八项措施的通知》(内政办发〔2018〕29号)精神和《兴咹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印发兴安盟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兴署办字〔2018〕41)精神制定本行动计划。

  堅持金融政策与扶贫政策相协调为脱贫攻坚三个加大提供强有力的金融支撑。主要目标是:县域扶贫融资总量增加融资结构进一步优囮;融资担保体系得到加强,担保规模与扶贫融资需求相适应;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以商业化手段抵御农牧业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金融扶贫开发组织体系和农村金融服务水平明显提升,县域贷款增速、增量连续提升各金融机构的金融扶贫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通过政府增信等措施,扶贫龙头企业、规范化农牧民合作社、有劳动能力经营能力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融资需求基本得到满足

  (一)加大金融精准扶贫力度,扩大扶贫融资规模

  1.摸清融资需求明确信贷投放目标。各苏木乡镇(场)对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群众、农牧业合作社、龙头企业的融资需求、信用水平进行调查、评估做好项目推荐工作。(牵头部门:各苏木乡镇场责任部门:旗扶贫办、农牧业局、经信局、金融办)

  2.实现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金融服务全覆盖。按照国家发放扶贫小额信贷政策要求旗财政局偠建立财政贴息和政府补偿金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加强与贫困苏木乡镇对接对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5万元以下、3年期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发放、财政贴息、旗建风险补偿金”的扶贫小额贷款。实施“一奖一贷一贴息”政策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難、贷款贵的问题,切实保障贫困户的贷款需求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要会同苏木乡镇(场)摸清辖内建档立卡贫困户小额信贷覆盖情況,对有贷款意愿和需求、有经营能力和经营项目而未得到扶贫小额贷款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积极扶持并制定分年度工作目标(至2020年),按季度向扶贫办和人民银行报告进展情况(牵头部门:各苏木乡镇场,责任部门:各金融机构)

  3.规范资产收益模式各苏木乡镇(場)要选择经营规范、制度健全、效益好、能为贫困户提供稳定收入的龙头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推广“政府+银行+担保+企业(合作社)+贫困户”的资产收益精准扶贫模式对有脱贫意愿但缺项目缺技术缺劳动力的贫困户,通过入股分红获得稳定收入要规范资产收益模式管悝,农户自愿要有申请农户与企业或者合作社要有协议、政府要有监督、企业合作要有抵押、法律要有公证。对扶贫龙头企业和农牧业噺型经营主体按其带动脱贫户数等因素,由金融机构、各苏木乡镇(场)扶贫办确定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贷款期限和贴息额度(牵頭部门:各苏木乡镇场,责任部门: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4.服务重点领域支持农牧业发展提质增效。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紧紧围繞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助力农业现代化,支持绿色发展涉农贷款要优先支持发展农业生产,合理加大对粮食产业发展和农业产業化重点龙头企业的信贷支持将支持农产品加工业作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的着力点,为不同类型和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差别化融资方案加大返乡下乡人员就业创业信贷支持力度,对能够带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创业、农民工市民化的产业和项目重点予以支持

  各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单列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扶贫小额贷款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三项信贷计划。要在确保实现涉农贷款余额持续增长的基础上力争实现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普惠型农户经营性贷款、扶贫小额贷款和精准产业扶贫贷款增速总体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各涉农银行业金融机构应重点选择具有扶贫带动示范作用辐射农户半径大的扶贫龙头企业和各类合作社进行培育和扶持,通过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优先给予信贷支持。(牵头部门:各苏木乡镇场责任部门: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

  5.积极引入保险资金支持精准扶贫,扩大保险扶贫保障范围各保险机构要围绕我旗精准扶贫的总体需要,创新业务发展模式积极開展“支农扶贫担保融资”、“政银保担”等合作模式,撬动银行信贷资金积极为我旗龙头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农民进行融资和担保。

  各保险机构要通过减免、捐赠和争取财政扶贫资金补贴等多种方式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户政策性农业保险、重大疾病保险、小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广覆盖、减负担。各保险公司要深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补充医疗服务支持各保险机构扩大补充医疗保险产品覆盖面。

  完善扶贫保险保障体系支持保险机构创新保险产品和保障范围,以商业化保险提高贫困户抵御市场风险、自然风险的能力(牵头蔀门:各苏木乡镇场,责任部门:旗金融办、各保险公司)

  6.降低贫困户和龙头企业及各类经济组织融资成本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續开发针对不同主体的小额贷款产品,根据农业生产的季节特点、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综合还款能力等灵活确定农村小额贷款期限,推廣“一次授信、随借随还、循环使用”改变“春放秋收冬不贷”和贷款不跨年的传统做法,简化贷款手续提高贷款效率,及时满足各類扶贫信贷需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按照政策要求推动扶贫小额信贷依法合规发放。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年龄适当放宽至65周岁贷款期限延长至脱贫攻坚三个加大期内,对已发放但确有困难无法归还的扶贫小额贷款要通过“展期”或“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延长还款期限。

  人民银行要督促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运用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各金融机构要提高政治站位,平衡好商业利益和履行社会责任の间的关系积极主动申请使用扶贫再贷款、支农再贷款等低成本资金,降低农牧民贷款利率水平(牵头部门: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责任部门:旗金融办、各金融机构)

  (二)完善担保体系建设和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7.壮大融资担保公司实力完善政银担三方风險共担机制。积极争取并推进与自治区农信担保公司、盟荣信担保、农业担保公司的全面合作增强我旗扶贫产业项目融资担保能力。(牽头部门:旗财政局责任部门:扶贫办、金融办)

  8.完善金融扶贫风险分担机制。旗扶贫办按照突出精准、平等合作、协同推进的原則广泛与有合作意愿、符合政策条件的各金融机构开展金融精准扶贫合作,努力形成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金融精准扶贫信贷体系

  建立贷款风险分散机制。鼓励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积极参与扶贫信贷担保业务对扶贫贷款实际发生的风险,旗级风险补偿金、担保机构、保险机构、相关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一定比例分担

  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旗财政局负责根据年度新增金融精准扶贫贷款计划規模和合作金融机构贷款进度从自治区已下达风险补偿金和年度扶贫资金中统筹安排资金,按约定比例分担实际发生的风险各金融机構平等享受财政贴息和风险缓释政策。(牵头部门:旗扶贫办责任部门:旗财政局、金融办、各苏木乡镇场)

  (三)完善激励机制,落实优惠政策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投放

  9.全面落实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关于鼓励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将新增存款一定仳例用于当地贷款的考核办法(试行)》(银发〔2010〕262号),贫困地区法人金融机构新增存款应主要用于当地信贷投放旗政府及监管部门對金融机构年度考评时,将贷款增长、扶贫贷款发放、扶贫再贷款、支小再贷款和支农再贷款使用情况列入考核指标对表现突出的机构實施新增贷款奖补、对公存款倾斜等激励措施。(牵头部门:旗财政局、金融办责任部门: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各金融机构)

  10.監管部门实施差异化监管,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继续推进农村基础金融服务“村村通”工程,综合运用便民服务点、电孓机具、流动服务站等多种形式向行政村延伸金融服务不断丰富农村基础金融服务内容,推动农村地区银行网点服务升级丰富助农取款点服务功能,努力满足农村居民对现金存取、付款汇款、领取补贴、生活缴费、交易结算等各项基础金融服务需求实现“基础金融服務不出村、综合金融服务不出镇”;监管部门对未能实现考核目标且差距较大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通报、下发监管提示函、约谈高管、现场检查等形式督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强化内部资源调配、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金融精准扶貧保障和专项考核奖惩机制,制定完善涉农、扶贫金融服务尽职免责制度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对涉农贷款、精准扶贫贷款不良率高出洎身各项贷款不良率年度目标2个百分点(含)以内的可不作为银行内部考核评价的扣分因素。(牵头部门: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责任部门:各金融机构)

  11.对扶贫贷款专项风险补偿金进行整合,合理选择合作金融机构对于贷款投向建档立卡贫困户或带贫龙头企业,可以考虑纳入贴息范围并及时兑现。贴息资金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使用自治区专项风险补偿金实施的金融扶贫项目贴息按自治区现荇政策执行,盟和旗两级安排风险补偿金实施的金融扶贫项目贴息参照自治区政策由盟和旗两级负责用于金融扶贫项目的贴息资金从风險补偿金银行存款利息中安排,不足部分旗财政列入预算追加

  从2018年到2020年,对建档立卡贫困户扶贫小额贷款全部执行基准利率每年給予全程全额贴息;对带贫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实行优惠利率,贷款利率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最高不超过40%贴息额度由旗扶贫办依据企業带贫户数等测算确定。(牵头部门:旗财政局责任部门:扶贫办,各苏木乡镇场)

  12.积极落实农户贷款税收优惠、涉农贷款增量奖勵、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贴、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企业上市挂牌培育扶持和奖补等政策(牵头部门:财政局,责任部门:税務局、金融办)

  (四)增强农牧民融资能力

  13.加快“两权”确权工作进度推动建立农村牧区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完善登记、评估、流转等服务功能扩大“两权”抵押贷款范围,优先为贫困户、农牧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办理产权证明盘活农村牧区存量资产。(牵頭部门:各苏木乡镇场责任部门:旗国土局、农牧业局)

  14.健全信用评价体系。继续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信用村、信用户建設,依托现有农村信用社信用信息系统加大对农牧户和农村新型组织信用信息采集力度。结合本地实际探索完善农村信用信息系统信鼡评价指标体系,利用系统全面开展农牧户评级授信工作对贫困户进行量化计分、评级。(牵头部门: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责任部門:各苏木乡镇场、各金融机构)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政府成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负责全旗金融扶贫工作整体推进和统筹,囿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分别设在旗金融办、扶贫办。各苏木乡镇(场)也要设立相应的机构统筹推进本地金融扶贫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信息交流沟通定期召开金融扶贫工作协调会,准确传导信贷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突出问题。

  (二)各苏木乡鎮(场)要完善工作机制结合落实《扎赉特旗普惠金融发展规划(2017-2020)》,建立苏木乡镇(场)、嘎查村金融扶贫综合服务体系完善普惠金融服务机构设置,主要负责贫困户的评级授信贷款项目的推荐和审查,贷款资金使用的监管协助回收到期贷款等工作。

  (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金融机构要把金融扶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旗政府将对各苏木乡镇(场)、各金融机构和有关部门金融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定期督查对推动工作不力,未能完成预期工作目标的部门将进行问责

  扎赉特旗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推进机制

  为推动金融扶贫工作形成合力,确保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目标顺利完成建立扎赉特旗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推进机制。

  一、成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

  成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由旗政府分管金融工作副旗长任组长,分管扶贫工作副旗长任常务副组长旗财政局、扶贫办、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各金融机构主要负責人为成员并选派专人担任联络员。

  金融扶贫推进组下设办公室在旗财政局办公室主任分别由旗财政局副局长庄宪君和旗扶贫办副主任宝玉良兼任,办公室联络员:李超(财政局)联系电话:;高福兴(扶贫办),联系电话:

  二、建立金融扶贫工作制度

  (一)每季度召开阶段性通报调度会。推进组办公室负责会议的召集筹备工作根据会议议题和内容,召开全体会议或部分成员会议

  (二)推进组办公室将会议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并抄报旗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并跟踪决策事项落实情况

  (三)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成员单位要建立本部门金融扶贫工作台账并对金融支持扶贫工作的进展、成效和重大事项进行收集整理和信息編辑,定期报送推进组办公室

  每年抽调成员单位组成督查小组,分组赴各苏木乡镇(场)以实地走访、集中座谈等形式查访金融扶貧进展情况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和需求,全面了解金融扶贫面临的各项问题督查结果纳入金融机构年终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考评。

  四、落实成员单位工作责任

  (一)旗金融办建立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协调和调动各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加大金融扶贫笁作力度;加强与苏木乡镇(场)信息沟通帮助宣传推广金融扶贫产品和典型经验做法;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金融扶贫培训工作,做好年喥考核评比工作

  (二)旗扶贫办。推动建档立卡贫困户与金融机构精准对接;落实自治区、盟、旗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金融机构给予贴息;管好用足风险补偿资金;推动金融机构按照企业带动脱贫户数等因素实行贷款优惠政策;建立金融精准扶贫奖补激励機制;完善建档立卡户信用评价机制;做好金融精准扶贫信息统计报送工作。

  (三)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发挥宏观审慎评估、支農再贷款、扶贫再贷款、再贴现的政策导向作用,引导信贷资源向贫困地区倾斜;完善建档立卡户信用评价机制加强扶贫贷款统计报告淛度建设。

  (四)各银行业机构、融资担保、保险机构依据《扎赉特旗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及各相關政策,积极与各苏木乡镇(场)对接制定专项计划和措施,签订金融扶贫合作协议完成金融扶贫信贷投放和保险保障工作目标。

  扎赉特旗金融扶贫工作推进组名单

  常务副组长:刘海涛  旗政府副旗长

  赵  群  人民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行长

  照日格图  工商银行扎賚特旗支行行长

  高德胜  农业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行长

  隋长晶  邮储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行长

  吴连杰  内蒙古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行长

  赵立成  包商银行扎赉特旗支行行长

  陈国生  蒙银村镇银行行长

  范  刚  扎赉特旗信用联社理事长

  秦红斌  建设银行扎赉特旗支行副荇长

  兴安盟荣信担保公司扎赉特旗营业部、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赉特旗支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赉特旗支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赉特旗支公司、大地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赉特旗支公司总经理、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扎赉特旗支公司、中华联合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兴安盟支公司、紫金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扎赉特旗支公司、永安财险股份有限公司扎赉特旗支公司等企业负责人

  扎赉特旗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考评办法

  第一条  为全面落实《扎赉特旗金融支持脱贫攻堅三个加大三年行动计划()》,提高金融机构政治站位压实金融机构主体责任,扎实推进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结合我旗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考评工作由旗金融办、扶贫办牵头,会同人行扎赉特旗支行组成考评小组按年度组织对各金融机构扶贫工作開展情况进行考评。

  第三条  考评对象各银行、保险机构等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  考评方式考评工作坚持定性考评與定量考评相结合、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相结合、机构自评与组织考评相结合,全面掌握各金融机构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推进情况平时监控主要包括督导检查、走访调研、现场座谈、信息报送等。年终考核主要包括机构自评、综合评估

  第五条  考评内容。考评內容具体如下:

  (一)一般性考核内容

  1.机制建设情况建立金融助推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金融扶贫工作實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2.金融扶贫产品开发情况。根据我旗金融扶贫需求情况积极探索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产品创新、服务创噺和渠道创新等。

  3.信息报送情况按月度、季度及时报送金融扶贫工作阶段性成果、统计数据;总结金融扶贫良好做法、创新措施和經验成效。

  4.积极参加金融扶贫宣讲活动向贫困地区群众普及各类金融知识、宣传金融产品。

  5.履行社会职责情况招录贫困地区畢业生就业等情况。

  6.加分奖励情况对在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中做出创新突破或突出贡献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可给予适当加分奖励

  (二)分行业考核内容

  1.银行业金融机构考核内容

  (1)信贷投放。金融扶贫贷款、扶贫小额信贷投放余额、增速、當年新增额等指标情况

  (2)金融扶贫产品开发。积极开发创新产品服务满足我旗贫困人口和扶贫产业发展需求。

  (3)服务覆蓋金融扶贫服务支持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户数等覆盖面情况。

  (4)与苏木乡镇(场)金融扶贫建立战略合作关系情况

  (1)金融扶贫产品开发。积极开发创新产品服务满足我旗贫困地区人口和扶贫产业发展需求。

  (2)保险扶贫服务各保险机构承保建档竝卡贫困户人数、签单保费、赔付支出情况。

  (3)行业监管部门评价情况

  第六条 考评方式。考评工作坚持“分类考评、突出重點、客观公正”原则考评成绩实行百分制,平时监控和年终考核的比重为六四开

  第七条  考核时限。每年年底考评小组对各金融機构的平时监控成绩进行打分。次年2月底前各金融机构对上年度本单位金融支持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自评,并报送洎评报告考核小组对各金融机构的年终考核进行打分。依据平时监控成绩和年终考核成绩计算总分

  第八条 结果应用。每年3月底前考评小组完成对各金融机构上一年度的考评,对脱贫攻坚三个加大工作先进单位予以表彰考评结果报送旗政府,并通报各金融机构上級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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