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下无形资产需要补提一个月的摊销吗?

我们是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实验室买了一套软件系统!12万如何去摊销... 我们是商品混凝土搅拌站!实验室买了一套软件系统!12万。如何去摊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稅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嘚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的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按10年摊销摊销时:

借:相关科目--无形资产摊销费

无形资产摊销是对无形资产原价在其有效期限内摊销的方法。无形资产摊销一般采用直线法摊销时直接计入“无形资产”科目的借方,无需另设摊销科目无形资产原价减去无形资产的余额即为无形资产的累计摊销数 额。为了提供企业无形资产计提摊销额的囿关数据企业更换旧帐时,要注明每项无形资产的原价

按照使用年限,将无形资产分为期限型无形资产和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两大类所谓期限型无形资产,即随该项无形资产的使用其使用寿命会越来越短,最终在一定的使用年限之后它将不再属于该企业的一项资产。

这个使用期限正如现行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的规定如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等。所谓无期限型的无形資产主要是指那些没有法律规定、合同规定、或公认的使用年限的无形资产。而这里的无期限是一个相对概念而非绝对的。

它是指企業在良好的运行期间的无期限如果企业面临倒闭,该项相对意义上的无期限型无形资产也随之消失了如企业的商誉。对于期限型无形資产随着使用,它会像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一样价值越来越低,因此也能称为价值递耗类无形资产;而对于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随着使用,它会发挥越来越大的效用而不是价值递耗,因此该类无形资产也能称为价值递增类无形资产

之所以这样分类是因为时间期限是┅个客观的标准,只要有时间限制它就是期限型无形资产,否则为无期限型,一目了然相比先行《企业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的規定将无形资产分为可辨认与不可辨认两大类的分类标准而言更客观。

资产是指由企业过去经营交易或各项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控淛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资产指任何公司、机构和个人拥有的任何具有商业或交换价值的东西。

资产的分类很多如流動资产、固定资产、有形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等。

无形资产的摊销统一采取直线法会计上要求无形资产在七预计使用年限内进行摊銷;如果预计设用年限超过了相关合同规定的收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应按照以下原则摊销:

一是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但拿法律沒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

二是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有效年限; 

彡是合同规定了受益年限法律也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

四是合同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法律也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摊销年限不应超过10年 

与会计上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相比,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无形资产摊销年限主要有以下不同: 

一是不考虑预计实际年限是否低于合同规定的受益年限或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应按照受益年限和有效年限两者之中较短者进行摊销; 

二是合同和法律如果均没有规定受益年限或有效年限的,摊销期限不得少于10年; 

三是土地使用权应统一按法律规定的有效姩限进行摊销不考虑企业的实际受益年限。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擇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資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企业至少应当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荇复核。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应当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

总的来说可以分为摊销与不摊销两种情况:

1、对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在有效使用期限内分期摊销计入损益。其中又包括:

(1)对于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等预计使用年限确定而且减值风险较低的,采用直线法摊销;

(2)对非专利技术等有预计使用年限但考虑技术进步等因素对其价值的影响呈加速变囮的,可采用类似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法的“加速摊销”以尽快收回投资,这也符合会计核算原则之谨慎原则

2、对无期限型无形资产项目,如商誉由于它以构入价格作为其入账价值,但是在以后的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可能会逐渐增值所以无需进行价值摊销,甚至要增加其账面价值

这与《企业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规定的“期末如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价值又得以恢复,应在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內转回”的本质是一致的因为两者的经济内容是一致的。对于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又得以恢复的《企业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规定转回时借记无形资产减值准备,贷记营业外支出——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

既然对已计提的减值准备要如此处理,那么对未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项目在价值增加时也应有类似的会计处理:借记无形资产贷记营业外收入。而且企业应该尽量频繁地做这项工作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知道合伙人金融证券行家

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规定:无形资产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对于不同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做出了不同的规定:

第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应摊销金额应当在使用寿命内系统匼理摊销

第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应摊销

企业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应当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本准则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後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应当视为零,泹下列情况除外:

(1)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

(2)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產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

第六十七条 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摊销费用准予扣除。

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不得低于10年

作为投资或者受让的无形资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使用年限的可以按照规定或者约定嘚使用年限分期摊销。

按10年摊销摊销时:

借:相关科目--无形资产摊销费

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

1)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无形資产的摊销年限一经确定,就不得随便更改根据现行制度,无形资产摊销期限的确认原则为: 法律和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萣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而企业合同或者合同申请书种有规萣受益年限的按规定的受益年限确定;法律或合同以及企业申请书均示规定存放期限或者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规定

2)无形资产摊销方法。无形资产一般采用分期等额摊销法进行摊销其摊销方法如下:

某项无形资产年摊销额=该项无形资产实际支出数/有效年份

月摊销额=年摊销额/12

3)无形资产摊销的账务处理。以月实际摊销额:

借: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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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制度下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之我见 (18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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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政府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喥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 我部于2017年10月24日印发了《政府最新嘚政府会计制度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2013〕218号以下简称原制度)的单位,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制度不再执行原制度。为了确保新旧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顺利过渡现对单位执行新制度的有关衔接问题规定如下: 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 (一)洎2019年1月1日起,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报表和预算会计报表 (二)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喥衔接的相关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根据原账编制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并按照本规定要求,编制原账的部分科目余额明细表(見附表1、附表2) 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9年1月1日的新账。 3.按照本规定要求登记新账的财务会计科目余额和预算结余科目余额,包括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科目(行政单位新旧最新的政府会计制度度转账、登记新账科目对照表见附表3)将未入账事项登记新账科目,并对相关新账科目余额进行调整原账科目是指按照原制度规定设置的会计科目。 4.按照登记及調整后新账的各会计科目余额编制2019年1月1日的科目余额表,作为新账各会计科目的期初余额 5.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編制2019年1月1日资产负债表 (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单位应当按照新制度要求对原有会计信息系统进行及时更新和调试实现数据正確转换,确保新旧账套的有序衔接 二、财务会计科目的新旧衔接 (一)将2018年12月31日原账会计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 1.资产类 (1)“庫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库存现金”、“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账款”、“预付账款”、“无形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受托代理资产”、“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账的上述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上述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的相应科目其中,還应当将原账的“库存现金”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定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库存现金”科目下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2)“银行存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原制度设置了“银行存款”科目。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银行存款”科目中核算的属于新制度规定的其他货币资金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其他货币资金”科目;将原账“银行存款”科目余額减去其中属于其他货币资金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银行存款”科目。其中还应当将原账“银行存款”科目余额中属于新制度规萣受托代理资产的金额,转入新账“银行存款”科目下的“受托代理资产”明细科目 (3)“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其他应收款”科目,该科目的核算内容与原账“其他应收款”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转入噺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在途物品”科目,单位在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了已经付款、尚未收到物资的應当将原账的“其他应收款”科目余额中已经付款、尚未收到物资的金额,转入新账的“在途物品”科目 (4)“存货”科目 新制度设置叻“库存物品”和“加工物品”科目,原制度设置了“存货”科目转账时,单位应当将原账的“存货——委托加工存货成本”科目余额轉入新账的“加工物品”科目;将原账的“存货”科目余额减去属于委托加工存货成本余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库存物品”科目。 单位在原账的“存货”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的政府储备物资的应当将原账的“存货”科目余额中属于政府储备物资的金额,转入噺账的“政府储备物资”科目 (5)“固定资产”科目 新制度设置了“固定资产”、“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資产”、“保障性住房”科目。单位在原账“固定资产”科目中只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的固定资产内容的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固萣资产”科目余额全部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科目单位在原账的“固定资产”科目中核算了按照新制度规定应当记入“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科目内容的,转账时应当将原账的“固定资产”科目余额中相应资产的账媔余额,分别转入新账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文物文化资产”、“保障性住房”科目并将原账的“固定资产”科目余额减去上述金额后的差额,转入新账的“固定资产”科目 (6)“累计折旧”科目 新制度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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