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五营区的退役士兵--信息采集登记通知
按照国家退役军人事务部信息采集的要求现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登记。
一、登记范围现户籍在本地區,且接收安置地为五营区1978年至2014年退出现役的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城镇退役士兵和转业士官(志愿兵)。
二、申报登记时需提供材料:
1、已安置在岗人员: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
2、安置后下岗人员: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与原安置接收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协议原件及复印件;
3、安置后未上岗人员:本人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退伍证、户ロ原件及复印件、原安置接收单位开具的接收后未上岗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凡参加信息采集人员已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需携带参保手续、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并提供本人近期蓝底免冠二寸照片2张以上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两份。
5、自谋职业人员:本人携带有效居囻身份证、退伍证、户口原件及复印件、与安置部门签订的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登记时间:2018年9月3日至2018年9月15日
四、登记地点:五营区社会救助大厅
注:1、《伊春市符合政府安置工作条件退役士兵信息登记表》请自行到复印社打印
2、退伍证原件丢失,可提供入伍通知书、士兵退出现役表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