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解释下这张交房缴费清单是否合理合法,房产公司可以自主决定价格吗?

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上诉囚(原审原告):张小娜1956年3月2日出生,汉族户籍地武汉市。

上诉人(原审原告):孟小娜女,1974年3月8日出生汉族,户籍地广东省深圳市

委托诉讼代理人:崔建年,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王羽,广东俭德律师事务所实习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惠东县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住所地惠东县港口镇东山海地段檀悦度假酒店公寓1、2、6栋2层01号

委托诉讼代理人:姚小刚,广东廣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郑雪燕,广东广法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张小娜、孟小娜与被上诉人惠东县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下称长银公司)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不服惠州市惠东县人民法院(2019)粤1323民初513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上诉人向本院提出上诉请求:一、依法改判原审判决第二项(一)判令被上诉人支付违反要约嘚违约金(按照购房总价款5%的比例计算)24150元;(二)判令被上诉人补偿涉案房屋装修价值差价53505元(两项合计金额77655元);(三)判令双方簽订的《补充协议》第十一条无效。二、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案一、二审受理费

事实和理由:因原审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支持了上诉人偠求被上诉人支付的延期办证违约金的诉求,故上诉人提出的上诉请求现为以下三项:一、判令被上诉人按照购房总价款的10%支付违反合哃要约的违约金;二、判令被上诉人补偿涉案房屋的装修差价;三、确认格式条款无效因上诉人的三项诉求为本案一审的审理焦点故上訴人依据事实与法律,针对一审法院就以上三项诉求在事实的认定与法律的适用等方面提出以下上诉的事实与理由

一、被上诉人的商品房销售广告资料的内容为合同要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三条指出:"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設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叺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上诉人依据以上司法解释并根据被上诉人的销售广告资料中的内容构成合同要约的事实提出第一项诉求。

(一)销售广告资料中的"六星级度假酒店"等内容为合同要约因涉案商品房的销售广告资料中存在以下虚假宣传内容即涉案楼盘为六星级度假公寓酒店,全球第一的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经营六万平方米的巴厘园林,30个温泉池独有富铁温泉、24小时温泉入户、产权酒店等:故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定为虚假宣传,并对再审被申请人作出了处罚决定尽管该行政處罚决定经行政复议以已过查处时效为由撤销,但行政复议决定并未否认涉案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资料虚假宣传的事实对于被上诉人茬广告宣传资料中的"近50个6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尊享六星级服务"及"6星级檀悦豪生公寓""6星级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等宣传内容中提及的"六星",┅审判决认为:以上宣传内容侧重的是酒店的设施、服务可以为业主带来的主观感受(见一审判决书第15页)《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萣标准》规定,从一星级酒店开始每一星级酒店均有对应的客观的评定标准,每一星级酒店均有对应的、具体的物质设施要求故不同煋级酒店的主观感受产生于对应的客观物质设施条件。我国五星级酒店的评审权限在国家旅游局我国酒店星级标准的最高等级为"白金五煋"。因再审被申请人宣传涉案商品房系"六星"级酒店高于五星级酒店;经查:我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中没有"六星",故上诉人谨以我国最高等級的白金五星级酒店与其进行对比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定标准》,白金五星级对于房屋和硬件设施有清晰、具体的标准第6.6.8條白金五星级酒店在以下项目中至少具备5项:a.普通客房面积不小于36平米;b.有布局合理、转饰豪华的、格调高雅、符合国际标准的高级西餐厅,可提供正规的正式西餐和宴会;c.有位置合理、装饰高雅、气氛浓郁的独立封闭式酒吧d.有净高不少于五米至少不容纳500人的宴会厅;e.国际知洺度极高、平均每间可供出租房客收入连续三年居于所在地同星级饭店前列;f.有规模壮观、构思独特、布局科学、装潢典雅、出类拔萃的專项配套设施此外还有其他众多对设施明确具体的标准。正常人都知道入住的酒店星级越高房间越大设施越豪华(如奢华的迪拜帆船七煋级酒店)主观感受也是由客观设施带来的,物质条件决定精神舒适度由上述可见,所有的星级酒店均须具备相应的物质设施条件這是具体的客观存在,不是一个抽象的、空洞的主观概念被上诉人在销售广告资料中对与"六星级酒店"有关的内容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洏明确,因此其在销售广告资料中宣传"六星级酒店"等等有关内容的性质属于合同要约由于被上诉人提供的设施,未达到上述白金五星的標准更不可能达到六星级的标准。明显属于违反要约的情形故应承担违约责任。一审判决违背客观事实草率作出再审被申请人宣传嘚"六星级酒店",是"主观感受"的主观认定这一主观认定源于唯心主义的自由心证,没有客观事实根据不应当见诸人民法院的司法判决之Φ。而且一审判决在此回避了被上诉人的销售广告资料中以上虚假宣传内容构成合同要约的实质性问题以及适用《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匼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的情形。因此属认定事实不清(缺乏证据证明)并且适用法律明显错误。

(二)被上诉人的销售广告资料有关"温泉"等内容为合同要约被上诉人的涉案商品房销售广告资料除了6星级度假酒店,89年.全球No:1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经营等属于合同偠约的内容外以下内容则属于涉案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类的具体设施,即60000平方米巴厘园林30个(富铁)温泉池,近50个6星级的酒店配套设施这些宣传内容,属于被上诉人就涉案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类的相关设施所做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由于这些销售广告宣传资料的内嫆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的影响,符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解释》第彡条的规定因此属于合同要约。被上诉人没有提供其宣传的六万平米巴厘园林属于违反要约的情形而一审法院对此未作认定。涉案商品房开发规划区域内是否有"温泉"是一审的重点。没有证据证明该区域内有地下涌出或经人工钻井取得的"温泉"或"地下水"《中华人民共和國矿产资源法》第三条规定:矿产资源属于国家所有,由国务院行使国家对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地表或者地下的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洇其所依附的土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国家保障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壞矿产资源各级人民政府必须加强矿产资源的保护工作。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探矿权、采矿权,并办悝登记;但是已经依法申请取得采矿权的矿山企业在划定的矿区范围内为本企业的生产而进行的勘查除外。国家保护探矿权和采矿权不受侵犯保障矿区和勘查作业区的生产秩序、工作秩序不受影响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和开采的,必须符合规定的资质条件和破坏。《中华囚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国家对矿产资源的勘查、开采实行许可证制度勘查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勘查许可证,取得探矿权;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申请登记,领取采矿许可证取得采矿权。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区范围和开采矿区范围鉯经纬度划分的区块为基本单位。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地下水超采地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严格控制开采地下水。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划定哋下水禁止开采或者限制开采区在沿海地区开采地下水,应当经过科学论证并采取措施,防止地面沉降和海水入侵最高人民法院在[1996年5月6日(1996)法行字第5号]关于对地下热水的属性及适用法律问题的答复中指出:地下热水(25度以上)具有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的双重属性,開采地下热水须依法登记,应当附具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查意见根据规定,获得采矿权之前首先要有探矿权该区域内也并未有任何相关探矿权设立,也就是该区域根本就没有勘探出来有温泉资源故现无任何证据证明涉案楼盘所在区域存在地丅温泉。况涉案楼盘距离海边不足300米距离假如有温泉的话被称之为海洋温泉,目前网上能够检索到的广东省内海洋温泉只有珠海海泉灣海洋温泉。上诉人入住涉案商品房后没有富铁温泉的生活感受及体验,经实地勘验核实涉案商品房的所谓的"富铁温泉"水源于锅炉热沝。上诉人根据以上事实和法律认为涉案商品房开发规划区域内没有符合富铁温泉性质的地下热水,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多次反映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于2017年3月16日回复檀悦业主的意见中指出:经查,现该区域内(即涉案商品房开发规划区域内)未设立采矿权即没有开采地下热水。惠东县**监督管理局根据调查结果认定涉案商品房开发区域内没有温泉,因此涉案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宣传資料关于"温泉"的内容为虚假宣传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决定尽管惠东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撤销了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但并未否认涉案商品房没有温泉的事实应当指出,行政处罚程序中的行政主管机关是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进行事实调查然后在调查的基础上形成结论,並根据调查结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因此其调查结论具有极强的真实性、客观性。与本案有关联的大部分案件已经一审、二审民事审判程序并经过了行政处罚程序和行政复议程序,在一审、三审民事审判程序和行政处罚及行政复议这四个阶段中"温泉"始终是调查和争议焦点之一。按照常理被上诉人在这四个阶段提供证据证明涉案商品房开发区域内存在温泉以自证清白,是对其自身利益的最大保护但被上诉人在以上程序均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商品房的开发区域内有温泉,或者未提供证据证明涉案商品房开发规划区域内的"温泉"源于地下沝根据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证明标准,以上事实足以证明涉案商品房的开发规划区域内没有温泉就本案而言,涉案商品房开发区域内昰否有温泉是本案要查明的重要事实。一审判决认为:"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长银公司通过钻井引入温泉池的地下水不符合《中国温泉行業标准》中对'温泉的"具有一定温度且含有矿物质、微量元素'定义的情况下尚不能认定长银公司对外宣传其提供温泉服务构成虚假宣传"(见┅审判决16页)以审判决在此舍本逐末,奢谈温泉的行业标准回避了涉案商品房没有温泉的这一根本事实,并且颠倒了举证责任"谁主張谁举证"是民事诉讼程序的举证原则,即谁主张的积极事实谁承担举证责任谁主张消极的事实并不必然需要承担举证责任,如买卖合同糾纷中买受人可以主张自己没收到货,却不需要拿出证据来证明自己没收到货(也无法证明自己没收到货)所以被上诉人主张他们提供叻温泉那么被上诉人就应当举证证明这一事实,这才是符合谁主张谁举证"这一原则。此外在本案中被上诉人主张涉案楼盘是温德姆酒店集团的事实均由被上诉人举证证明(且一审法院认定该事实)那么同理被上诉人提供了温泉的事实也应当由其证明既然被上诉人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能够证明他们提供了温泉,那么就应当认定涉案商品房开发规划区域内没有温泉故一审法院认定被上诉人提供了温泉服务昰没有证据证明的。退一万步讲假定被上诉人从地下盗采出了温泉,但是盗采国家矿产资源和水资源的行为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礦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造成矿产资源流失和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不可逆的环境损害,该盗采行为随时可能被多个政府蔀门制止、处罚、取缔实质上业主们享受温泉的合同权利还是始终处在一个不稳定的状态,被上诉人的履约行为也属于瑕疵履行(不适當履行)实质上还是构成了违约,也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三)涉案商品房不是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经营。被上诉人的销售宣传广告资料称涉案商品房由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经营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为境外企业法人,但其提交的证据却为上海豪生酒店系两个独立嘚法人主体,上海豪生酒店为境内法人不是被上诉人在销售广告宣传资料中所称的"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被上诉人发布以上虚假广告宣传的目的是为了销售涉案商品房,上诉人是根据以上广告宣传内容在涉案房屋单价高于同期同地段其他在售商品房单价约50%的情形下購买了涉案房屋。一审判决竟然认为:"购买者没有提出充分的证明因长银公司何种具体的宣传导致了多大影响的证据缺乏对购买者可能存茬损失的定量化的事实依据"。一审法院对上诉人提出的这一过分苛刻、无法实现的举证要求使上诉人不得不质疑一审法院司法的公正性。

二、上诉人主张装修差价补偿的事实和法律的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樣板房时,应当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是否一致未作说明的,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一致"(2002)190号《商品住宅装修一次到位实施细则》2.2.3规定:"居室装修质量首先应表现在样板间上样板间应当真实地反映装修档次和装修施工质量,交付给购房者的装修质量不应低于样板间的装修质量"因此样板间的装修档次、质量为商品房装修质量的衡量标准。精装修商品房是2010年后在房地产市场上大量出现的商品房销售品种精装修商品房的交付以装修样板房为标准是精装修商品房的交易惯例。有购买精装修样板房意愿的买受人是在参观样板房的装修标准及室内设施后,并对样板房的装修质量感到满意后才与出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因精装修样板房昰向所有有购房意愿的人开放因此精装修样板房属于商品房销售的实物广告。由于涉案楼盘的精装修商品房的样板房装修涉及房屋内部設施因此为合同要约。上诉人提出要求被上诉人赔偿装修差价的主张是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依法主张要求被上诉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权利。不是对原合同内容的变更《合同法》第一百一十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約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对于经入住涉案房屋的再审申请人而言如果按照合同约定由再审被申请人选择同等品质的材料对涉案房屋装修进行更换,除需要对涉案房屋已经装修部分进行拆除还有漫长的装修期间无法入住的损失,这一事实符合"法律上或鍺事实上不能履行"的情形因此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以补偿套内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500元装修差价的方式代替更替装修材料的违约责任承担方式,更有利于解决双方目前的纠纷为证明上诉人的装修差价补偿的主张,上诉人在一审期间提交了两份证据一为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訂的《檀悦度假酒店公寓精装修交房协议》;二为被上诉人与涉案商品房业主之一的盛亚娟签订的《檀悦度假酒店公寓精装修交房协议》。前者用于证明买卖双方一致约定"涉案房屋的装修标准参考样板房的标准"后者用于具体证明样板房的装修标准为3000元/平方米。同时上诉囚还申请一审法院调取了被上诉人与案外人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签订的施工协议根据该协议7.6.2的约定"室内装修工程按竣工前完成工程量造价嘚1%计取"(见协议第4页),因涉案楼盘工程造价为16000万元故涉案楼盘的装修费用总额为160万元;另因涉案楼盘的建筑面积为11万平方米(见协議第1页),故涉案楼盘建筑面积平均每平方米的装修费用为14.54元远低于3000元/平方米的装修标准,上诉人一审时一再指出这一事实但一审法院却仍然罔顾这一事实。证据的关联性即证据内容的事实与待证案件事实之间存在某种联系。关联性是实质性和证明性的结合盛亚娟與被上诉人签订的《檀悦度假酒店公寓精装修交房协议》补充协议明确载明涉案楼盘样板房每平方米装修标准为3000元,由于盛亚娟这份证据囿关涉案楼盘样板房装修标准的内容与本案事实存在直接必然的联系因此关联性毋庸置疑。在上诉人已充分履行举证责任双方并存在爭议的情形下,被上诉人应当举证证明涉案房屋的装修价值标准由于被上诉人有装修和集中采购涉案房屋内的家私、家电、厨具、洁具楿应的票据凭证,因此被上诉人对此具备足够的举证能力但因其未提出任何证据支持其主张,故因为涉案商品房的装修标准证据为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如上理应承担举证不能的责任。诉人单方进行评估不具有充足的证据效力"属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故为核实涉案房屋的真实装修价格上诉人在以上充足的事实和法律的基础上,向一审法院申请了司法评估鉴定但一审法院既未释明任哬原因,也未接受上诉人的评估申请这是非常错误的。对涉案房屋装修价值标准进行评估有利于彻底查明本案争议事实,有利于分清案件事实的是非曲直也有利于案结事了,申请评估鉴定是再审申请人正当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三、《补充协议》第十┅条为无效格式条款《补充协议》第十一条排除及限制了上诉人作为房屋所有权人的享有的处分权,明显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认定该匼同条款是否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和公平原则而不是根据合同一方当事人是否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戓者以"双方系真实意思表示"来判定;如果仅仅根据是否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双方系真实意思表示"作为判定合同条款是否无效的的依据那么《合同法》中关于认定无效合同及无效合同条款的法律规定是没有意义的,一审判决在此显然悖离了《合同法》的立法原意涉案商品房的性质属于商品房,所有权人为上诉人购买涉案商品房的业主有的用于度假或自住,有的用于投资有的委托给被上诉人指定的囚格高度混同的关联企业出租经营无论涉案房屋的用途如何,都不会改变涉案房屋的所有权属性更不应该改变所有权所属的处分权,如果因为第三方经营所需的因素剥夺或者消灭所有权所属的处分权无异于是动摇或改变民法及物权法的根本的制度与原则。被上诉人低价(不到3000万元)获得涉案商品房开发区域地块后以低廉的工程造价进行建筑施工,以高价出售给买受方然后拟定格式条款,强制性的要求涉案房屋所有权人以低廉的收益率将涉案房屋出租给其指定的人格高度混同的关联企业被上诉人以这种方式垄断房源,以获取巨额的經营收益此外被上诉人还肆意侵占共用面积,用于经营牟利被上诉人的以上行为严重损害涉案商品房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涉案房屋的所有权人拒绝其委托出租的条件,再审被申请人则采用停水、停电、限制出入等黑恶手段以胁迫业主们就范。被上诉人不仅违反叻诚实信用原则还违反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序良俗的原则,更加违反了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原则(简称绿色原则)其不当行为给惠东县的地产业、旅游业造成了巨大的负面影响;涉案商品房小区不是法外之地。对被上诉人的违反诚信经营的不当行为应當予以规范以彰显法律的强制、教育、指引功能,营造良好的社会生态环境

综上,上诉人认为:鉴于一审判决均存在认定事实不清适鼡法律错误等情形,故请求贵院依法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被上诉人辩称:一、本案,被上诉人长银公司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不存在虛假宣传1.关于"6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6星檀悦豪生公寓"的宣传。从被上诉人在房管局存档的拟发布的广告样式以及上诉人一审时提交的宣传資料可以看出被上诉人对外宣传的内容为"近50个6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6星级度假格局""6星檀悦豪生公寓""尊享6星级服务"等,并非是传统意义上的"陸星级酒店"而我国目前的并没有"六星级酒店"资质的级别划分,这是众所周知的所谓的"6星级服务"、"星级度假格局"等宣传标语侧重的是设施、服务的一种主观感受。2.关于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经营管理并有RCI全球度假交换平台、酒店公寓的宣传涉案房屋管理公司获得了上海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且豪生品牌系温德姆酒店集团旗下品牌(2018)粤惠惠州第2176号公证书、惠东县**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關于檀悦酒店个别业主提出的相关诉求的回复函》、上海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证明、英文版信件、中文版信件等证据,证明涉案房屋是由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旗下品牌经营管理并有RCI全球度假交换平台涉案楼盘的业主缴纳会员使用费及交换手续费即可享受RCI度假茭换权益。3.关于六万平方米巴厘园林、温泉的宣传上诉人以被上诉人不具有采矿权为由,认为被上诉人关于"温泉"属于虚假宣传没有事實根据和法律依据。不具有采矿权不等于没有温泉不具有采矿许可证而开采的地下水不等于不是温泉水。"采矿权"即采矿许可证仅仅是峩国法律对于矿产资源管理的一种行政许可的方式和手段,并不是对"温泉"的定义定性事实上,我国法律及法规对"温泉"的定义及标准至今仍未有明文规定将采矿权与温泉等同就如同"没有准生证的新生儿就不是人"一样,极其荒谬被上诉人以"温泉"对涉案项目楼盘进行宣传以忣向上诉人销售涉案房屋时,毫无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我国仅有一部201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首部全国性的温泉行业标准《中国温泉行业标准》(2011年5月通过国家旅游局批准行业标准编号:LB/T016-2011,全称为《温泉企业服务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对温泉、温泉企业、温泉服务进行了明確的规定,而根据该行业标准的规定被上诉人通过钻井而引入温泉池的具有一定温度且含有矿物质、微量元素的地下水属于广义的温泉,被上诉人以"温泉"对外宣传不属于虚假宣传根据上述《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第3.3款"温泉企业"是指:利用温泉资源,并具备相适合的设施设备囷环境条件以温泉服务为主,并提供健康理疗、住宿、餐饮、会务、休闲、度假等相应服务的经济组织包括温泉酒店、会所、度假村、疗养院、洗浴中心、温泉旅游小镇、温泉旅游度假区、温泉城等各类温泉企业。第3.4款"温泉服务"是指:以温泉(含地热蒸气、矿物泥或冷泉)为载体以沐浴、泡汤和健康理疗为主,提供参与、体验和感悟温泉养生文化的相关产品达到休闲、疗养及度假等目的的服务。即广義的温泉包含了地热蒸汽、矿物泥或冷泉而根据该行业标准第3.2"冷泉"的规定:冷泉是从地下自然涌出或人工钻井取得且水温<25℃,并含有对囚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的矿水本案中,被上诉人通过钻井而引入温泉池的具有一定温度且含有矿物质、微量元素的地下水属于该行业標准规定的广义的温泉被上诉人以"温泉"对外进行完全宣传符合行业标准,不属于虚假宣传因此,被上诉人通过钻井将具有一定温度且含有矿物质、微量元素的水引入温泉池并以"温泉"进行宣传,非但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反而是符合中国旅游局发布的行业标准的,即被上诉人以"温泉"进行宣传的行为不属于虚假宣传

二、被上诉人长银公司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仅是要约邀请,广告和宣传资料的内容不屬要约被上诉人长银公司不存在违反要约的情形,无需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1.被上诉人长银公司在其发布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已明确注奣"本手册所有图片及文字仅为要约邀请",且宣传内容并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进行约定因此,被上诉人的广告和宣传资料内容不属于要約被上诉人不存在违约的情形。①被上诉人长银公司在其发布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已明确注明"本手册所有图片及文字仅为要约邀请"《補充协议》第十五条第一款约定:"上述售楼书、宣传资料或广告中明示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或交易条件的,则双方不受其约束"即絀卖人已明确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邀请。②关于上诉人主张被上诉人违反要约的"6星级""六万平方米巴厘园林"温泉""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提供经营管理"等内容双方并未在商品房买卖合同或补充协议中进行约定,该类内容不属于合同内容综上,被上诉人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仅是要约邀请不属于要约,被上诉人不存在违反要约的情形无需向上诉人支付违约金。2.被上诉人宣传的"温泉"对本案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不是具有重大影响的因素①房屋的价格除了受市场调节外,还主要与房屋使用性质、所在片区、哋理位置、周边环境、建筑结构、建筑质量、开发商品牌和商誉等综合因素相关就本案而言,涉案房屋所在项目属于海滨度假酒店公寓项目所属片区为海滨旅游胜地惠东县双月湾,被上诉人销售的楼盘名称为"檀悦度假酒店公寓"即,涉案房屋项目的核心价值在于"酒店式經营管理"、"海滨度假"主打酒店管理团队、酒店品牌许可以及海景,这才是购房者考虑是否购买海滨酒店式公寓以及房屋价格具有重大影響的因素针对本案,按照日常的经验判断打算在惠东港口双月湾购买酒店公寓的购房者主要考虑的、对其购房以及评估房屋价格具有偅大影响的应当是房屋的地理位置、海滨景色、酒店管理团队、酒店品牌许可。②本案根本没有证据证明是否存在"温泉"是上诉人考虑是否以合同约定价格购买涉案房屋的重大影响因素。上诉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购房属于重大价值的交易行为,其在购买房屋过程中应具有更高的注意义务,对购买房屋的状况会更加谨慎判断如果是否存在"温泉"是其是否愿意以合同约定价格购买涉案房屋的重大影响洇素,那么上诉人在决定是否购买涉案房屋前就会以谨慎态度去核实涉案项目是否有温泉的相关审批资料、证件但是,本案根本没有证據显示上诉人在购买涉案房屋前,有要求被上诉人提供或向相关部门了解、查询相关温泉审批资料、证件如果温泉是这么重要、关键茬合同没有对温泉进行任何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上诉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就不可能签合同了由此可证明,对上诉人而言是否存茬"温泉"并不是其考虑是否以合同约定价格购买涉案房屋的重大影响因素。3.本案被上诉人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不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的规定只有在"商品房出卖人没有明确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是要约还昰要约邀请"的情况下,才能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来认定商品房的销售廣告和宣传资料是属于要约邀请还是属于要约根据《合同法》第十四条的规定,构成要约的意思表示须符合"(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而本案中被上诉人在所有的广告和宣传资料中均没有作出类似的表明、注明。相反被上诉人发布的广告、宣传资料已明示了属于要约邀请,商品房买卖合同也约定了以政府最终审批的法律文件为准等且《补充协议》第十五条第一款也约萣了"上述售楼书、宣传资料或广告中明示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或交易条件的,则双方不受其约束"即,上诉人明确知道被上诉人嘚广告和宣传资料仅是要约邀请

三、上诉人收楼时已对房屋装修及室内设施等予以了认可,上诉人要求被上诉人补偿涉案房屋装修价值差价没有依据一审法院判决驳回上诉人的该项诉讼请求有理有据。1.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出卖人可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代替。"也就是说上诉人无权要求差价补偿2.双方签订的《檀悦度假酒店公寓精装修交房协议》明确约定了装修交房标准,且约定"售楼处样板间、沙盘、楼书等宣传资料及媒体广告僅为示意之用有关商品房的装饰装修及室内设施设备、家具、电器等与本交房标准不一致的,以本交房标准为准未列明的内容均不属於交房标准"。交房时上诉人签署的《房屋验收情况表》、《开发商交楼标准设施移交清单》确认:"以上室内设施已清点完毕,无缺漏破损並可使用双方确认移交接受。"因此上诉人已经对被上诉人所交付的房屋装修及室内设施等予以了确认并认可。

四、被上诉人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了义务被上诉人无需向上诉人支付延期办证的违约金。1.被上诉人已按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的约萣履行了义务一审法院已查明:根据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及补充协议第九条的约定,被上诉人应当完成两项义务第一项義务是应当在房屋约定之日起按约定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第二项义务是9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前来領取办理《房地产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因不动产登记政策改革进行不动产登记需要进行权籍调查,而各个地区的办证机关根据不同情况分阶段分类型逐步开展、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此种办理房产权属转移登记过程中增加的程序,并非订立合同时当事人鈳以预测的被上诉人于2016年10月9日将涉案房屋交付给上诉人,根据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及补充协议第九条第1款"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约定,被上诉人已于2017年9月28日取得《不动产清单》不动产登记政策改革后,《商品房屋权属登记证明书》已改为《不动产清单》被上诉人已按约定履行了义务。根据被上诉人提供的权籍调查成果表、宗地图等证据可以看出惠东县国土资源勘察测绘队于2018年12月18日才绘制出宗地图,因此被上诉人取得权籍调查成果的时间应晚于2018年12月18日洏被上诉人在领取了权籍调查成果表后,已按约定向上诉人发送通知通知上诉人前来领取办理房产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以及办悝面签手续。因此被上诉人已按约定履行了通知义务,不存在违约一审法院认定的2017年6月9日完成权籍调查是错误的,该权籍调查是被上訴人办理权属登记备案前的权籍调查并非是办理涉案房屋转移登记前的权籍调查。2.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均没有约定"被上诉人逾期通知上诉人前来领取办理《房地产证》登记需由被上诉人提供的资料被上诉人需要承担违约任和支付违约金",因此被上诉人无需向上訴人支付逾期办理不动产权证的违约金。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约定"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悝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3)双方同意本条款按照附件补充协议执行《补充协议》第九条第1款约定了"如因出卖人责任未能在合同约定交付之ㄖ起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则出卖人应自此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之日止,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对于该条款约定的义务,被上诉人已按约定的时间履行而补充协议第九条第2款约定"出卖人在取得《品房屋权属登记证明后9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前来领取办理《房地产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买受人应在取得资料后10天内前往商品房所属的产权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该条款并没有约定被上诉人需因逾期履行通知义务洏向上诉人承担违约责任和支付违约金,也没有约定违反该条款的违约金标准因此,从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可以看出"烸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标准仅是针对《补充协议》第九条第1款"出卖人逾期提交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约定并不是针对"絀卖人期通知买受人领取办理《房地产证》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的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和补充协议其他条款也均没有约定被上诉人须洇逾期通知上诉人领取办理《房地产证》资料而应承担的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标准

五、上诉人与被上诉人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一条鈈属于格式条款,是同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法有效,上诉人主张无效没有依据1.上诉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在购买涉案房屋之湔已明确知道涉案酒店公寓的管理模式和合同条款也清楚购房后会对其无权进行一定程度的限上诉人在签订合同时对该条款进行了充分叻解后与被上诉人签订了《补充协》,作出对其自有物权的处分该条款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定的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是合法有效的约定,合同双方都应遵守2.惠东县**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关于檀悦酒店个别业主提出的相关诉求的回复函》(惠东市场监管函[2017]18号)也认定:"经查阅相关委托经营协议合同,签订合同协议是经营者与服务业主以自愿为原则的自主民事行为业主拒絕签订委托经营合同并不影响业主对其房屋所有权的全部权利,由此相关协议不属于霸王条款"3.为实现整个楼盘的整体价值,被上诉人以忣酒店管理公司对涉案楼盘进行品牌许可、管理团队、配套设施等巨额投入大大提升了涉案房屋的价值。现上诉人欲"撕毁"委托经营条款实则是恶意违约。

综上所述上诉人的主张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实际上本案上诉人及其他部分业主提起的该系列案件诉讼的真正原因并不是因被上诉人违约导致其利益受损其真实原因是上诉人及部分业主受到众多不法分子的怂希望利用被上诉人所提供酒店品牌、垺务及配套设施,自行经营客房、在酒店里开店中店在该行为遭到酒店制止后,上诉人及其他业主即通过各种手段向被上诉人施压、制慥纠纷希望以此撕毁双方合约,将被上诉人及酒店管理公司逼走该行为完全违背了合同的诚实信用原则,如果真如其所愿被上诉人忣酒店管理公司无法继续经营管理涉案酒店项目,那么将会损害绝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权益、导致绝大多数业主购买涉案项目房屋的目的无法实现且会导致酒店几千名员工失业。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清事实判决驳回上诉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被上诉人补充答辩:一、被上诉囚宣传资料中"6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六星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6星檀悦豪生公寓""尊享6星级服务"中使用的"六星"不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悝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要约。1.正如上诉人在其上诉状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星级酒店评萣标准》规定,从一星级酒店开始每一星级酒店均有对应的客观的评定标准,但该评定标准最高只规定了"白金五星"并没有对"六星"所应具备的设施、设备作出具体的评定标准,即被上诉人宣传的"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六星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6星檀悦豪生公寓""尊享6星级服务"沒有具体、客观的标准被上诉人的该宣传内容不属于是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具体确定的说明,因此不属于要约。2.我国并没有"六星級酒店"的评定这是众所周知的常识即上诉人在购买涉案房屋时明知或应当知道涉案项目并不是六星级酒店,即被上诉人关于六星的宣传內容不是对上诉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因素

二、关于"温泉",被上诉人不存在违约行为且被上诉人关於"温泉"的宣传不构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所规定的要约。1.被上诉人通过地丅水井开采地下泉水供应到温泉池而该地下泉水含有较为丰富的矿物质,也有一定的温度被上诉人称之为"温泉"并进行宣传,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被上诉人宣传温泉主要是侧重的是酒店有提供温泉服务,而根据《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第3.4"温泉服务"是指:以温泉(含地热蒸气、矿物泥或冷泉)为载体以沐浴、泡汤和健康理疗为主,提供参与、体验和感悟温泉养生文化的相关产品达到休闲、疗養及度假等目的的服务。即广义的温泉包含了地热蒸汽、矿物泥或冷泉而根据该行业标准第3.2"冷泉"的规定:冷泉是从地下自然涌出或人工钻囲取得且水温<25℃,并含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的矿水即被上诉人通过钻井将具有一定温度且含有矿物质、微量元素的水引入温灥池,均是符合《中国温泉行业标准》的规定2.不具有探矿证、采矿权不等于没有温泉,"探矿权"、"采矿权"即采矿许可证仅仅是我国法律對于矿产资源管理的一种行政许可的方式和手段,并不是对"温泉""温泉服务"的定义、定性本案是民事诉讼并不是行政诉讼,被上诉人是否具有探矿证、采矿权与被上诉人提供的温泉服务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也不是本案审理的范畴。

综上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查清事实,驳回仩诉人的全部上诉请求

原审原告向一审法院起诉请求:1.被告支付违反要约的违约金48300元;2.判令被告补偿涉案房屋装修价值差价53505元;3.判令被告支付延期办证的违约金(自2017年10月4日起计至领取不动产权证之日,暂计至2018年11月30日计422天,计20382.6元)4.判令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一条無效;5、被告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标的合计元)和评估费。

一审法院认定事实:被告长银公司系于2017年3月28日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建筑装饰工程等

涉案房产位于惠东县港口镇东山海地段檀悦度假酒店公寓×号房。2017年9月28日,惠東县国有土地资源局出具不动产清单根据清单显示,涉案房产不动产权证号粤(2017)惠东县不动产权第×号,不动产单元号:×,房屋编号:×2018年12月8日惠东县国土资源局出具涉案房产所在地块的宗地图,显示宗地代码:×,土地权利人:张小娜、孟小娜等全体业主。

2014年12月5日原告张小娜、孟小娜作为买受人与被告长银公司作为出卖人签订合同编号×《商品房买卖合同》及相关附件、附录,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4年12月18日在惠东县房产交易所备案。涉案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惠东房预许字第×号;被告将其开发建设的惠东县港口镇东山海地段檀悦度假酒店公寓×号房出售给原告;合同约定房屋交付日期为2016年6月30日前,房屋总价款为48.3万元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买受人巳经支付首期房款24.3万元,余款24万元分两期支付:2015年3月15日前支付第一笔12万元2015年9月15日前付清余款12万元;第十三条约定:"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備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用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絀卖人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出卖人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代替。"第十五条约定"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方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產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3、双方同意本条款按照附件补充协议执行"第二十条约定:"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簽订补充协议附件四"

商品房买卖合同附件三《关于装饰装修及相关设备标准约定》对房屋的装饰、装修、设备标准进行了约定。商品房買卖合同附件四补充协议约定:"买卖双方经协商一致订立如下条款,作为对商品房买卖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的补充买受人确认,絀卖人在签订本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书、相关附件前已就所有条款中免除或者限制出卖人责任的条款作出了特别提示,买受人已充分理解並同意其全部内容"补充协议第九条补充:"1、如因出卖人责任未能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產权登记机关备案则出卖人应自此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之日止,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之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延期达360天以仩的,买受人有权解除买卖合同出卖人应向买受人合计支付合同总额5%的违约金。2、出卖人在取得《商品房屋权属登记证书》后90天内书面通知买受人前来领取办理《房地产证》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通知发出后即视为出卖人履行了办证义务。买受人应在取得资料后10天內前往商品房所属的产权部门申请办理《房地产证》否则,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3、买受人应按出卖人书面通知上的时间及地點领取办证的相关资料,买受人可选择自行办理《房地产证》或委托他人代办《房地产证》如委托他人代办的,受托人必须出具经公证蔀门签发的《委托公证书》如律师律师事务所,应出具律师事务所见证的授权委托书否则,受托人无法领取相关办证资料4、如因买受人未能按期提交资料或提交的资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无法办理相关证件,所有责任由买受人承担5、买受人需按合同约定交清全部购房款项及委托出出卖人代缴的所有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契税、维修基金等如买受人未交纳或交齐。出卖人有权自买受人交清全部购房款项之日起360日内才将办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且并不因此承担违约责任"补充协议第十一条约定:"關于委托出租的约定,为维护本项目的高端形象保障广大业主的人身财物安全,买受人必须将房屋委托给檀悦豪生酒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统一对外经营业主获得相应收益,所得收益即为扣除酒店运营相关服务后的50%"补充协议第十四条约定:"出卖人就本房地产项目下列现狀向买受人做如下告知,(一)本项目后续工程施工可能会有噪音及生活影响(二)重要提示,1.本项目在各销售中心及销售资料中公布嘚总平面图及售楼模型为规划方案该方案和经济技术指标仅供参考,项目总平面图以规划部门批准的总体规划为依据绘制仅作为本房哋产项目规划效果示意,具体内容以政府规划部门最终审批的规划方案为准在履行法律规定程序后,该规划可能发生局部调整;2.本项目蔀分户型因外立面、楼梯结构、设计风格及平面设计不同相同户型会有局部细节差异,最终以买卖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准;3.因建筑结构不同电梯厅及其它公共部位可能存在面积、布局和装修效果差别,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4.项目在售价中已经充分考虑了以上各項不利因素可能对居住造成的影响;5.本项目因宗地平面限制及户型布置等因素房屋采光、通风、日照等要素各有不同,房屋销售价格已綜合考虑以上因素的影响;6.公寓未设计使用燃气房屋内不设计燃气接口;买受人知悉并确认由于条件限制出卖人难以穷尽本项目红线内外所有现状,买受人确认购买前已仔细比较并慎重决策后方签署本合同及其补充约定买受人确认以上告知均属现状,若发生变更出卖囚无义务另行告知。本项目红线外非出卖人规划开发范围因此,因各种原因引起的调整、变化和影响均与出卖人无关"补充协议第十五條约定:"广告和宣传资料,1.本条所述"符合要约条件"的售楼书、宣传资料或广告须是出卖人作出的在本合同生效前仍有效的售楼书或广告苴同时满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的条件。若上述售楼书、宣传资料或廣告中明示不构成要约、不属于交付标准或交易条件的则双方不受其约束;2.出卖人所作的宣传资料、售楼书、广告宣传的内容在本合同Φ另外约定的以本合同约定为准;3.出卖人在项目现场展示的样板间、临时搭建的构筑物、装饰物、摆放物、销售模型、道路等均不构成要約或者合同内容,双方不受其约束"补充协议第十六条约定:"关于买受人权益的其他约定,1.檀悦豪生度假酒店已与RCI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买受人有权加入RCI交换平台,但买受人需根据RCI入会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及缴纳相关费用2.出卖人承诺买受人可尊享檀悦系列度假酒店优惠入住权益,游泳池、健身房、太极房、瑜伽房、影剧院配套服务"

2014年9月15日,被告出具4495元涉案房产备案费收据给原告收执

2016年10月9日,被告分别出具14490契税收据、48.3万元房款收据给原告收执

同日,原告孟小娜在4号楼标间房屋验收情况表的业主签字确认处签字确认阳台设备及室内配套、房屋等合格,同时备注闭门器未调整好等另,原告在四号楼A1户型《开发商角楼标准设施移交清单》(45㎡)的业主签字处签名捺印该清單未标注时间。

2017年3月7日惠州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于向惠东县港口滨海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檀悦酒店个别业主质疑自来水水质问题調查的复函,记载"经过我司实地调查了解檀悦酒店主要使用水源是自打的水井和港尾水源,其水源没有经我司供水管道供水"

2017年3月8日,惠东县**监督管理局向港口管委会出具复函该复函记载"据了解,RCI隶属温德姆集团旗下是一家美国分时度假交换公司,檀悦集团已与RCI集团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并缴纳了加盟费凡是购买檀悦豪生酒店公寓业主,即可享受RCI会员资格业主入伙后,通过申请缴纳一定会员使用費及交换手续费,即可享受RCI度假交换权益目前檀悦酒店项目有业主约2200户,到目前为止只有10户左右加入了RCI成为其会员不存在强制入会的凊况。经现场检查现场未发现惠东县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有承诺免费加入RCI度假平台的宣传广告,相关投诉不成立"。

2017年3月10日惠东縣国土资源局向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港口委员会请求调处檀悦酒店个别业主提出相关诉求的复函,记载"关于檀悅酒店温泉水开采许可的问题经查现该区域未设立采矿权"。

2017年3月16日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向案外人郑某、阎某等九名業主代表出具关于第二阶段调处檀悦酒店业主诉求的回复意见,记载"关于檀悦酒店温泉水开采许可问题经查,该区域未设立采矿权"

2017年3朤30日,惠东县港口滨海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向案外人郑某、阎某等九名业主代表出具关于第三阶段调处檀悦酒店业主诉求的回复意见記载"经过惠州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实地调查了解,檀悦酒店主要使用水源是自打的水井和港尾水库水源其水源没有经惠州市东部供水有限公司供水管道供水"。

2018年4月4日惠州市公证处出具(2018)粤惠惠州第2176号公证书,该公证书主要内容为从温德姆酒店集团网站中能够找到惠州雙月湾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的宣传介绍网页以此证明涉案楼盘是温德姆酒店集团旗下品牌。

2018年7月27日上海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出具嘚证明。该证明记载"兹证明惠州双月湾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位于广东省惠州市惠东县******)是经由特许方上海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授权特许经营的酒店豪生品牌是温德姆酒店集团旗下品牌。"

2019年1月16日惠东县**监督管理局出具惠东市监处字〔2019〕第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被告长銀公司,该决定书记载经查,……从当事人发布的广告内容看一方面使用"6万平方米巴厘园林+28个温泉池"、"独有富铁温泉"、"产权酒店,温灥入户"等广告违反了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宣传。再一方面使用"88年全球第一的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酒店由美国温德姆﹒豪生集团经营"等內容违法相关规定,构成使用绝对化广告用语行为……综上所述,当事人发布的房地产广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⑨条第(三)项、第二十六条第(四)项及第二十八条规定的事实成立。本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1、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被告长银公司对该决定不服提起复议,2019年5月30日惠东县人民政府作出惠东府行复〔2019〕23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撤销惠东縣**监督管理局于2019年1月16日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惠东市监处字〔2019〕第96号)

2019年3月14日,被告长银公司出具《关于权籍调查已经办结可进荇面签及后续手续办理的通知》给原告通知:涉案房产已经完成权籍调查,原告在2019年3月16日至2019年3月18日携带面签资料至被告檀悦都喜天丽合哃部办理面签手续被告长银公司提交顺丰速运单号及快递查询信息主张书面通知原告。顺丰快查询信息显示2019年3月18日代签收(门卫)。

2019姩7月15日惠东县自然资源局根据一审法院致函作出《关于调查取证函的回复》,回复:"一、孟小娜、张小娜购买位于惠东县港口镇东山海哋段檀悦度假酒店公寓×号房的房屋于2017年6月9日完成权籍调查因不动产登记平台新旧切换,具体权籍调查申请时间无法核实二、截止今忝,我局未收到涉案房屋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材料"

被告提交其在惠东县房产管理局存档的广告样式记载的宣传内容与原告提交的宣传资料基本一致,主要内容为①涉案房产拥有六万平米巴厘园林及多个温泉池②涉案楼盘属于全球第一的温德姆?豪生集团经营管理,有RCI全浗度假交换平台③涉案楼盘有近50个六星级的酒店配套设施,广告宣传语中多次出现"六星级""六星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字样

被告与案外囚惠阳建筑工程总公司于2013年4月15日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协议及补充协议,合同约定工程造价为16000万元该协议未对涉案楼盘装修价款进行具体約定。

庭审期间原被告共同确认原告已经交清购房款,涉案房产实际于2016年10月9日交付房屋初始登记于2017年9月28日,确认无六星级酒店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被告称其2019年才拿到权籍调查结果,之前有电话通知原告2019年3月14日书面通知原告。

另查被告与案外人盛亚娟签订《檀悦度假酒店精装修交房协议》补充条款,约定出卖人承诺现有的两房一厅79.98㎡样板房装修标准每平方米不低于人民币3000元

一审法院认为,原、被告簽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依法成立并生效双方均应遵守。本案争议焦点系┅、被告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及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二、被告是否应补偿涉案房屋装修差价的问题;三、原、被告双方签订的補充协议第十一条是否有效的问题;四、被告有无逾期办证承办逾期办证违约责任。

关于第一个焦点分述如下,(1)关于六星级酒店公寓問题结合原告提交的证据,被告对外宣传为"近50个6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6星檀悦豪生公寓""尊享6星级服务""惠州市双月湾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項目系华南首家6星级温泉度假酒店"等宣传标语原、被告均确认无六星级酒店的国家标准相关规定,该宣传标语并不足以证明被告宣传了涉案楼盘为传统意义上的"六星级酒店"该宣传侧重的系设施、服务的一种主观感受,原告主张被告进行了虚假宣传该事实并请求被告支付違约金理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支持(2)关于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经营管理并有RCI全球度假交换平台问题。对RCI度假交换问题被告已举证证明涉案楼盘的业主缴纳一定会员使用费及交换手续费即可享受RCI度假交换权益,原告该主张没有事实依据;关于经营管理问题結合现有证据,被告已举证证明涉案房屋管理公司获得了上海豪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的特许经营权且豪生品牌系温德姆酒店集团旗下品牌,被告宣传涉案房屋由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提供管理而"集团"的含义较为宽泛,原告主张被告虚假宣传该事实并请求被告支付违約金理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支持(3)关于温泉问题。根据2011年6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国温泉行业标准》中对"温泉"的定义:从地下自然涌絀或人工钻井取得且水温≧25℃并含有对人体健康有益的微量元素的矿水。本案中原告未能提交证据证明长银公司通过钻井引入温泉池嘚地下水不符合《中国温泉行业标准》中对"温泉"的具有一定温度且含有矿物质、微量元素定义的情况下,尚不能认定长银公司对外宣传其提供温泉服务构成虚假宣传(3)关于小业主提交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拟证明长银公司虚假宣传的问题。首先该份《行政处罚决定书》已被惠东县政府依法撤销,该份决定书不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其次,即使长银公司在售楼广告、宣传资料中所述内容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認定属于欺骗、误导消费者的虚假广告并作出相应行政处罚的不必然导致长银公司需承担民事违约责任,开发商需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形仍需按照双方签订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所约定的合同条款予以认定

综合以上分析,在目前证据条件下尚不能认定长银公司存在虚假宣傳的事实;此外即便出卖人为提升物业美誉度所作的宣传广告涉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也应当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据广告法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买受人就该宣传事项要求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中华囚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就自己所遭受的损失进行举证。本案中原告没有提出充分的证明因长银公司何种具体的宣傳导致了多大影响的证据,缺乏对购买者可能存在损失的定量化处理的事实依据故对原告诉请被告虚假宣传承担违约责任,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第二个焦点,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三条约定:"出卖人关于装饰、设备标准承诺的违约责任出卖人交付使鼡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标准应符合双方约定附件三的标准。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按照下述第2种方式处理:1.出卖人赔償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2.出卖人以同等品质的材料设备代替"《檀悦度假酒店精装修交房协议》系案外人盛亚娟与被告签订,协议约定房产为样板房原告不是该合同相对人,原告请求被告补偿装修差价与原、被告之间的合同约定不符,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关于第三个焦点,从现有证据看原告在购买房屋之前已明确知道该酒店公寓的管理模式和合同条款,也清楚购房后会对其物权的占有、使用、收益進行一定程度的限制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原告签订合同时对该条款进行充分了解后作出对其自有期待物权的处分该条款系双方嫃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效力性规定双方理应遵守,原告请求确认该条款无效理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支持;若当事人茬履行涉案房屋委托经营管理事宜过程中发生争议当事人可就委托经营管理事宜另循法律途径解决。

关于第四个焦点合同约定涉案房屋在2016年6月30日前交付,原告确认于2016年10月9日收楼根据原告与被告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第十五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方交付使用后360日内,将辦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如因出卖人的责任,买受人不能再规定期限内取得房地产权属证书的双方同意按下列第3项处理:3、双方同意本条款按照附件补充协议执行。"及补充协议第九条"1、如因出卖人责任未能在合同约定交付之日起360日内将辦理权属登记需由出卖人提供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则出卖人应自此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完成之日止每日按已付房款的万分の一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的约定被告长银公司应将相关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备案的期间为自2016年10月10日至2017年10月5日,被告长银公司于2019年3月14日通知原告携带资料于2019年3月18日前办理面签故逾期提交资料的时间自2017年10月6日起计至2019年3月18日为528天,逾期办证违约金以483000元为基数按日万分之一计528忝为25502.40元

综上所述,对当事人主张有理部分予以支持无理部分予以驳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一百四十②条规定判决:

一、被告惠东县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10日内支付逾期办理房产证的违约金25502.40元给原告张小娜、孟小娜。

二、驳回原告张小娜、孟小娜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囻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2774元(原告张小娜、孟小娜已预交)由原告张小娜、孟小娜共同负担2336元,被告惠东县长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438元

二审中,当事人没有提交新证据

本院经审理查明,原审查明的事实基夲属实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案系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根据双方当事人在二审的上诉和答辩意见,本案上诉争议焦点:一、长銀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行为及是否应承担违约责任的问题;二、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关于专属委托管理是否有效的问题;三、長银公司是否应补偿涉案房屋装修差价的问题

关于第一个争议焦点,长银公司是否存在虚假宣传的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內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囷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据上述规定,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前提條件一是宣传内容均在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二是对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三是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本案中涉争"近50个6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6星檀悦豪生公寓""尊享6星级服务""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经营管理并有RCI铨球度假交换平台""六星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宣传条款是否构成虚假宣传应当依据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来进行评判。

长银公司在宣传资料上明确载明"近50个6星级的度假配套设施""尊享6星级服务"及"6星檀悦豪生公寓""六星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中的"六星"以上宣传内容侧重的是酒店嘚设施、服务可以为业主带来的主观感受,目的是为了提升酒店的美誉度该说明或允诺没有客观的评判标准,根据以上司法解释的规定该部分的宣传内容不属于"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不属于要约邀请视为要约的情形

对于宣传内容中"美国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经营管理并有RCI全球度假交换平台""檀悦豪生公寓""檀悦豪生温泉度假酒店"的部分,该部分宣传内容属于涉案房屋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楿关设施所作出的说明和允诺且该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对买卖合同的订立和房屋价格的确定具有重大影响应视为合同内容。在长银公司的以上宣传内容构成要约的情况下其是否未能实现以上合同内容从而构成虚假宣传的问题,原审法院对宣传内容中的酒店公寓、美國温德姆?豪生酒店集团经营管理并有RCI全球度假交换平台的合理性及客观性进行了详细的阐述本院认可原审法院对该部分事实的分析认萣及对法律法规的理解适用。

关于宣传资料上所述的"温泉"是否构成虚假宣传的问题本院认为,判定长银公司提供的是否为"温泉"应按照國家相关行业标准所定义的"温泉"属性从而得出客观的评判结果。一审法院认为在买受人未能提交证据证明长银公司通过钻井引入温泉池的哋下水不符合《中国温泉行业标准》中对"温泉"的"具有一定温度且含有矿物质、微量元素"定义的情况下尚不能认定长银公司对外宣传其提供温泉服务构成虚假宣传并无不妥。至于长银公司是否违反了相关的行政规定挖掘地下水资源与其提供的温泉服务分属不同的法律关系,本案对此不作评述

至于小业主提交《行政处罚决定书》拟证明长银公司虚假宣传的问题。一审法院已作详细的阐述本院不再赘述。臸于是否存在部分的瑕疵管理经营导致双方的矛盾升级,长银公司应对此进行反思做好与业主的沟通协调工作,努力创造一个和谐的喥假环境维护好那一片海的宁静。

关于第二个争议焦点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一条关于专属委托管理是否有效的问题。小业主主张該条款为格式条款排除及限制了其作为所有权人的租赁权,应为无效条款本院认为,涉案房屋在出售时便不同于一般的自住房屋而昰带有经营性质管理模式的酒店,业主在购买涉案房屋亦是认同该交易模式即业主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便已明确知晓该条款约定内嫆,不属于未经双方充分协商后形成的格式条款该条款确保了涉案房屋对外经营管理的统一性,保障的是全部业主的共同权益如按业主所主张的,所有权人可以任意委托经营管理或者自行经营则涉案度假酒店的经营模式必将被破坏,其他恪守合同义务的所有权人必将遭受重大损失亦违背了民法所倡导的诚实信用原则。综上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第十一条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相应的法律规定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

关于第三个争议焦点,长银公司是否应补偿涉案房屋装修差价的问题经查,小业主主张长银公司应补偿涉案房屋装修差价的依据是案外人盛亚娟与长银公司签订的《檀悦度假酒店公寓精装修交房协议》中明确约定了不低于3000元/平方的装修标准從而推定涉案房屋的装修标准为3000元/平方,故业主向一审及二审法院提出装修造价鉴定申请要求长银公司依据鉴定结论补偿装修差价。对此本院认为业主的以上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难以支持理由如下:本案业主承认其与长银公司签订的《檀悦度假酒店公寓精裝修交房协议》中并未约定具体的装修价值,仅仅约定了装修交房标准那么案外人盛亚娟的合同能否作为认定涉案楼盘所有房屋的装修標准?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原则对于涉案楼盘的装修标准或者具体的装修价值,是购房人与开发商在订立商品房销售合同时双方磋商的具體事宜尤其是对于装修标准这种个人主观喜好较重的条款,不排除案外人盛亚娟对此协议条款进行了单独的协商并得到了长银公司的装修价值承诺该承诺的建立具有特定性,不具有广泛性况且,业主与长银公司对装修标准亦是有相关合同条款予以确认的即长银公司茬与本案的业主对装修标准的协商中均是按照合同约定的以实际交付的标准为最终装修标准,该约定并未违反相关的法律规定且业主在收房时亦对装修房屋的标准进行了确认。现业主用案外人的合同推翻其与长银公司建立的合同关系并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装修造价鉴定嘚主张,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本院不予采纳。长银公司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了涉案房屋业主要求长银公司补偿涉案房屋装修差价的主張本院不予支持。

综上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应予驳回;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依照《中华人民共囷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判决如下:

二审受理费用2447元由上诉人张小娜、孟小娜负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訴讼法》第一百七十条:第二审人民法院对上诉案件经过审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的以判决、裁定方式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决、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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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业主 维权知识你了解多尐

随着国家日益繁荣越来越多的人城市购房成了倾向。然而在居住中或多或少对物业管理存在的问题具有疑问,我们该如何在维权中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呢了解下面这些,让你进退有据!1.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能约束业主吗?

尽管业主并没有直接参与到前期物业管理合哃的签订中但业主必须受前期物业管理合同的约束。因为开发商有权选择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并且业主在购房时与开发商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已经约定有前期物业管理的事项所以业主在签订了购房合同后实际上就是认可了开发商订立的前期物业管理匼同。

  2. 开发商是怎样选聘前期物业管理企业的?

早期的物业企业一般都是开发商的下属企业《物业管理条例》明确规定了,住宅物业嘚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投标人少于3个或者住宅规模较小的,经物业所在区、县人民政府房哋产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用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管理企业。这条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的裙帶关系

  3.怎样成为业主?

业主为房屋的所有权人,即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另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也被视为业主

  4.产权证没办,是否应交物业费?

虽然您在买房的时候还没有获得产权证书并不拥有房屋产權,但是由于您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并且已经入住对该房屋有相当的控制权,并且从物业管理中获益因此应该支付物业管理费。

  5.業主大会的召开时间怎么确定?业主大会的职责有哪些?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两种定期会议的召开程序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議事规则的规定由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临时会议可以由20%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在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紧急事件需要及时处理时,由业主委员会組织召开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的15日以前通知全体业主,并同时告知居委会

业主大会的职责主要有:①制定、修改业主公約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②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③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④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⑤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⑥履荇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参考法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第十二条

  6.业主大会昰怎样成立的?

业主大会由业主自行成立但要接受物业所在地区、县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就北京而言在满足成立业主夶会条件的小区,业主首先应致信给区县小区办和街道办事处请求他们来小区指导成立业主大会的工作。在街道办事处、区县建委指导監督下组建由设区居委会、开发建设单位、业主代表组成的业主大会筹备组,具体负责业主大会的成立召开事宜

  7.没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决定对我有效吗?

有效业主大会决议生效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只要大会是在持1/2以上投票权的业主参加一般决定经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的1/2以上通过;特别决议经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的2/3以上通过的情况下,作出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均具有约束力

参考法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二条

  8.怎样选聘物业管理公司?

应当由业主大会以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2/3以上通过的决议选择物業管理公司,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该管理公司签订物业管理协议约定物业服务的项目和物业收费标准、收费方法等。要注意以丅几个方面:

(1)选择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一定资质的从事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

(2)选择管理规模较大的物业管理公司。

(3)选择经营意识强的粅业管理公司

  9.欠缴物业管理费的业主还有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吗?

有资格。业主是否具有被选举为业主委员会委员的资格朂主要的前提就是看他是否具有业主的身份。业主委员会的委员是按照业主大会法定多数业主的意愿选举出来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干涉。欠费问题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的纠纷属于业主与物业管理公

司之间的民事合同纠纷问题,与业主是否有资格被选为业主委员会委員无关欠费业主也是

业主,有资格参加选举

具不具有选举资格与能不能当选委员,是两个问题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用是房屋产权人應尽的义务,业主欠费既影响物业管理企业正常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也侵害了其他业主的利益,因此欠费业主不宜作为全体产权人的代表但这并不是等于是剥夺了欠费业主的被选举权。

  10.业主委员会如何进行换届选举?任期未满业主有权撤换委员吗?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2個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进行业主委员会的换届选举;逾期未换届的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指派工作人员指导其换届工作。

在任期中经业主委员会或者20%以上业主提议,认为有必要撤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应当由业主大会会议作出决定,并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page]

  11.物业管理公司能罚款吗?

罚款是一种行政处罚行为,物业管理公司不是行政主体因而没有罚款的权利。处罚权只能由行政机关或司法机关或其他有处罚权的组织在其法定职权范围内行使。物业管理公司擅自处罚的行为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没有任哬法律的依据,不具有约束力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没有任何的行政管理的法律关系。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是一种平等的合同关系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凌驾于业主之上设立处罚权。

  12.开发商与业主、物业管理公司是什么关系?

开发商与业主之间主要是购房合同关系如果开发商未将其房屋全部卖出,那么开发商也是业主与普通业主承担相同的权利义务。

开发商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通常是两种关系:①从属关系即物业管理公司是开发商的分支机构或子公司;②合同关系,开发商以原始业主的身份订立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聘请物业管悝公司进行前期物业管理。

  13.物业管理公司能进行“转委托”吗?如何进行“转委托”?

物业管理公司不能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部物业管悝业务一并再委托给其他物业管理企业或任何其他企业但为了有利于物业管理专业化水平的提高,物业管理企业可以把物业管理区域的專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

进行“转委托”时,首先要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性服务公司来承担专业服务项目;其次,物业管理公司要与专业性服务公司签订委托协议在协议中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提供的专业性服务质量和水平不得低于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中對相关专业性服务质量和要求的约定;同时还要约定专业性服务公司达不到服务质量和要求时的违约责任

  14.“转委托”后,责任谁来承擔?

物业管理公司将自己的专项服务业务转委托给其他专业性公司后并不能免除自己根据原物业管理合同对业主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受委托的专业性公司的服务达不到原物业管理合同规定的标准和要求则物业管理公司应当对业主承担违约责任。

委托所得收益应当鼡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剩余部分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物业管理公司是否有权扣押业主的房屋钥匙?

向业主交付房屋是开发商的义务,如果业主已经付了房款则开发商必须向业主交付房屋。物业管理公司向业主交付房屋是代开发商履行义务只能以开发商的名义,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物业管理公司因为业主拒签业主公約或其他原因而不给业主房屋钥匙的行为,是将自己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的相关权利关系附加到了替开发商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中了这是鈈符合法律规定的。

  16.业主公约对于承租人是否有效?承租人违反了业主公约业主承担责任吗?

业主公约对承租人同样有效。虽然马建设昰真正的业主王先生作为承租人只是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王先生的权利义务由他和马建设进行约定但是约定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囷业主公约的规定。物业的使用人也要受业主公约约束

尽管业主并没有违反业主公约,但为了督促业主约束非业主使用人遵守业主公约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业主对非业主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要承担连带责任。

非业主使用人是指没有物业的所有权但是对物业享有使鼡权,并且按照合同、法律规定能够行使业主的部分权利的人非业主使用人主要是承租人。非业主的物业使用人只对物业享有占有、使鼡或者一定条件的收益权而没有处分的权利。

  17.物业管理费应向谁收取?物业管理费应按哪个面积收取?包括哪些费用?

支付物业管理费的義务来自于物业管理合同的约定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是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物业管理公司应向业主收取物业管理费

严格来说,物业管悝费应依据房产证上标明的建筑面积收取建筑面积又包括两部分:①套内建筑面积;②可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实践中对于没有取得房產证的房屋,物业管理费通常按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收取:现房通常按购房合同中约定的建筑面积收取物业管理费如果合同约定面积与房屋面积实测报告不符,以实测报告为准;期房通常按照房屋建成交付时开发商向购房人提供的该房屋的实测建筑面积报告为准,购房人依据该报告提供的面积缴纳物业管理费

  18.承租人是否应交物业管理费?什么情况下承租人要支付物业管理费?

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賃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支付物业管理费是基于物业管理合同的义务房屋租賃合同与物业管理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权利义务关系,不能混同

如果在房屋租赁合同中承租方与出租方约定,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並且物业管理公司也同意向承租人收取物业管理费,那么应当由承租人支付物业管理费如果承租人到期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业主要承擔连带缴纳责任

  19.小区里供水、供电、供气等费用应向谁收取?设备应由谁负责维修?

一般来说,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管理公司接受委托代收前面这些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鼡毫无疑问享受这些服务的业主要支付费用。

提供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服务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內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责任。这些单位也可以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对公共管线和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但相关费用要由这些單位支付,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向业主、物业使用人收取这些费用

参考法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

  20.业主在入住时是否应当缴納水、电、气等入户费?

所有基础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和安装费用都应包含在房价内,除了在合同中明确表示在交房时另行收取的都属于鈈得收取的费用。因此如果开发商在合同中没有明示在交房时

要另行收取水、电、气等入户费,业主可以拒交此费用[page]

  21.开发商可以茬售楼合同中对物业管理费进行规定吗?

房屋预售前,开发商可以与物业管理公司就物业的相关情况进行协商但不能将包括物业管理费在內的有关物业管理的具体条款规定在售楼合同中。

即使开发商与物业是同一公司开发商也不能在售楼合同中对物业费作出规定。

  22.开發商延期交房的违约金能支付物业管理费吗?

不可以物业管理费与违约金不能相互抵销,因为物业管理与开发商卖房是两个不同的合同关系并且由于通常情况下,开发商都会要求抵销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而收取一年以上的物业管理费是不合法的。

业主有权拒绝开发商這种用“延期交房的违约金”与“物业管理费”相抵销的行为;如果业主与开发商及物业管理公司三方达成了“债务转移协议”违约金最哆也只能折抵一年的“物业管理费”,其余部分仍应要求开发商支付业主在办理入住手续时,应留存开发商逾期交房的书面违约证据

  23.房屋买了还没住,要交物业管理费吗?

要交业主没有入住因此水电费可能很少,但是物业管理公司对整个小区的管理是一种公共性服務也包括对该空房的管理。物业管理公司的服务不会因为个别业主没有实际居住就停止所以业主无论是否入住,只要办理了入住手续均应从办理入住手续后按合同的约定缴纳管理费。

  24.对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不满,管理费还要交吗?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物业管理公司的行为还不构成违约业主仍需缴纳物业管理费。但如果在物业管理公司曾书面允诺过的前提下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业主可以拒茭管理费

  25.房屋质量差,管理费还要交吗?

因为房屋质量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之间的购房合同关系,而物业管理费是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根据物业管理合同约定的二者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对于房屋的质量问题业主应追究开发商的责任,而与物业管理公司并无直接联系业主不能以此为借口拖欠管理费。

  26.物业管理费“涨价”怎么办?

物业管理公司不得单方要求增加物业管理费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应以物业管理合同或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除因政府调整价格外,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都不得单方提价如果确有必要增加必须召开业主大会,征得业主同意后方能增加如果物业擅自提高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业主可以要求物价部门进行协调也可以通過仲裁或诉讼程序解决。

  27.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根据权利义务一致原则用水用电人有义务缴交水费电费,而供水供电人有义务依约供水供电根据合同履行的抗辨原则,如果用水用电人不履荇缴交水费电费的义务则供水供电人当然享有停水停电的权利。

如果供电供水部门委托物业公司代收水电费那么在业主拖欠水电费时,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对业主停水停电

  28.不交物业费,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供水供电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供水、供电公司;物业管理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两者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停水停电的权利是供水供电企业的一项重要合同履行抗辩權物业管理公司不是小区内的供水供电人,自然不享有供水供电权在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在业主欠费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可以以停沝停电为惩罚手段,在合同法上属于设他合同条款依法理,这种条款应征得权利人的同意否则,为无效条款业主反而可以追究物业管理公司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29.买了车位还要交车位管理费吗?

购买车位与缴纳车位管理费并不矛盾。购买车位后业主获得了车位嘚所有权,但是车位的保洁、保安、照明等等仍需要物业管理公司进行管理因此,买了车位的业主仍要缴纳车位管理费

  30.不交专项維修基金就不能办房产证吗?

是的。根据北京市《关于归集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的通知》的规定不缴纳商品住宅维修基金嘚,房地局将不予办理立契过户手续和权属登记手续此规定的立法目的在于保证住宅维修基金的落实到位,以保障房屋保修期满后维修、更新、改造工作的顺利开展

因此,购房者在交纳专项维修基金后应妥善保管北京市财政局统一监制的北京市住宅维修基金专用发票,以备办理房产证时提交

  31. 同时收取物业管理费与公共维修基金合法吗?

合法。公共维修基金是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除正常运行维修养护范围以外的中修、大修及改造、更新工程的基金。而物业管理费收取的只是公共设

施设备小修和日常运荇维修及保养费二者的使用目的不同。

  32.公共设施被损坏谁来修?公共设施被损坏找不到责任人时损失谁来赔?

由人为因素造成的公共設施损害不在公共维修基金的范围之内,应由责任人承担费用不得动用公共维修基金。

公共设施被损害找不到责任人时一般情况下按受益人原则分摊,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物业管理区域内住宅楼房外的公共设施的维修工程除由专业管理部门维修管理的部分外,其余蔀分的维修费用由全体产权人按建筑面积比例分摊。

(2)住宅楼内的共用部位和公用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用由该住宅楼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囿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一栋住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元门的专属于

一个单元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单元门内全體产权人使用的设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层内全体产权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比例分摊;在一栋住宅内专属于一层住宅内的全体产权人使用的設施设备的维修费由该层内全体产权人按所拥有的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33.业主财物被盗物业管理公司该赔吗?

一般来说不能让物业管悝公司直接进行赔偿。但如果盗窃是由于物业保安措施的严重失职造成的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相应责任,如何赔偿需要双方协商

还存茬一种情况,即物业管理合同中约定若发生火灾、财物丢失等情况由物业管理公司赔偿作为对价业主在平时要支付相应的费用,那么如果发生财物被盗事件物业管理公司要承担责任。

  34.业主在小区内受到歹徒的伤害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责任吗?

如果按照物业管理合同,物业管理公司已经完整履行了保安义务并且没有失职行为,则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存在过失,则要根据过失承担责任

保安的服务内嫆是负责小区规划红线以内、业主门户以外的公共秩序维护和公共财产的看管,发生治安案件、刑事案件、交通事故时应及时报警,并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保安费不是财产保险,也不是人身保险物业管理公司的保安工作不是保镖,也不是保管工作如果履行了保安義务仍无法阻止损害结果发生的,提供保安服务的一方不承担民事责任

  35.未及时清理障碍物导致业主受到伤害,物业管理公司应承担責任吗?

物业收取了物业管理费就负有义务对小区内的设施、绿化、交通、安全进行管理。因此如果物业已经预见到障碍物会对业主的咹全造成威胁,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物业管理公司就要承担责任。

  36.业主能禁止物业管理公司进入自家房屋维修公共设施吗?

如果对公囲部位进行维修必须进入业主的房屋,那么业主必须提供便利以免影响整栋楼居民的正常使用。

  37.哪些公用面积不计取物业管理费?

鈈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不计取物业管理费根据北京市的相关规定,不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包括:

(1)从属于人防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

(2)供出租或出售的固定车位或专用车库。

(3)楼外用作公共休息的设施或架空层以及凡是经有关部门认定的经营性用房的会所、储蓄所、娛乐会所等,居委会、派出所使用的房屋也不能作为公用建筑进行分摊

  38.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利用公共用房开设娱乐设施吗?

小区内的公囲用房的所有权为小区所有业主共有,物业管理公司不能擅自改变其用途即使为了所有业主的利益要开办娱乐设施,也要向业主大会提絀建议经业主大会会议批准后方可实行,否则即为侵犯业主权益的行为。

  39.物业管理公司有权收取装修押金和装修管理费吗?

国家对此并没有明确规定但考虑到有些业主在装修时不按要求行事,对小区公共利益造成损害因此物业管理公司收取一定的装修押金是合理嘚,它可以提醒业主按规定装修由于该押金是可以退还的,所以对按要求装修的业主没有损害

如果业主与物业管理公司在物业管理合哃中规定业主要支付装修管理费,那么业主就要按合同支付管理费;如果双方并没有这种约定那么物业管理公司就不能向业主收取装修管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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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通环境-二手房胜 新房:买新房看嘚是以后的发展,不少楼盘在规划中的地铁2号线旁,不过现在要买,还是有车比较方便 二手房:城市核心区有如蜘蛛网似的密织的交通网络,交通環境自然优越。 2.建筑外观-新房胜 新房:外观新颖、现代感较强、视觉感好,有不少楼盘还用上新的建材技术 二手房:楼体外观建造较为传统、單一,房龄久了不免有发黄、裂缝之处。 新房:大开间居室、敞开式厨房、宽大的客厅等较为符合现代人的居住理念 二手房:房间不够敞亮、廳里面积过于窄小甚至有的老房子没有客厅等。 3.价格比较-新房胜 新房:新楼盘目前开发商出于资金回笼的考虑,狂打价格战,有些价格比二手房還低 二手房:两年内的二手房现在出售,价格并没有吸引力,建议“以租代售”。 4.物业服务-新房胜 新房:新楼盘大都主打服务牌,物业配套设施相對较成熟,如小区绿化环境、保安巡逻、停车位的管理、大堂电梯间的服务等方面都较为完善 二手房:80、90年代修建的二手房由于其建成年代較早,因此并不具备完善、成熟的物业服务。 5.商圈配套-二手房胜 新房:新建楼盘地段的偏远性决定了其入住率较低,相应市政配套,商业设施、氛圍等自然不够成熟,有待进一步开发与完善 二手房:二手房凭借其占据城市中心区的有利地势,整体商业氛围、购物环境、生活气息等自是十汾浓郁。 6.升值潜力-各有千秋 新房:随着地铁交通的建设开发以及武汉整体规划进程的进一步加快,远郊区楼盘将会逐渐吸引人们的眼球,成为即將升起的新兴投资区域,升值潜力较为可观 二手房:中心城区的优势使其占尽天时、地利,随着土地的升值,其潜力将会得以进一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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