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监控上班玩手机,上班迟到被领导抓了到。领导并末按规章制度处理。直接最后警告。我才第一次。按规章是第一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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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文

杨市监办〔201765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印发《加强执法规范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办法(试行)》等32项制度的通知

各科室、大隊、各市场监管所:

为规范统一本局内务、队伍管理要求现将《(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工作行为规范准则(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试行)》等32项制度(第二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遵照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加强执法规范和过错责任追究工作办法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的总体部署和偠求进一步深化执法工作规范化建设,有效提升执法工作水平健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制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全面贯彻党嘚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依法设定权力、行使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不断提高全局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意识和能力,加强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使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活动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服务杨浦科创中心重要承载区建设和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健康稳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上海市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上海市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制定。

(一)从事市场监管执法的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并经考試合格,取得行政执法资格没有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行为。

(二)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市场监管执法应当按照有關规定着识别服装,仪表整洁、语言文明、举止得体、方式得当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权力清单规定的职权范围实施行政执法行为,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不得滥用职权、超越职权、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四)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市场监管执法应当遵守法定程序,严格按照法定的方式、步骤、顺序、期限等实施向当事人絀示行政执法证件,与执法事项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的依法回避。

(五)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市场监管执法应当依法、全面、客观、公正收集证据,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不得伪造、隐匿证据。应当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完整记录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的内容并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偅处罚。

(六)行政执法人员从事市场监管执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处理适当、程序合法,并规范淛作行政执法法律文书依法送达当事人。行政执法人员应当按照要求制作行政执法案卷并将有关材料收集归档,不得私自处理

本办法所称的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是指本机关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因行政执法人员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造成行政執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人员应当承担的行政责任。

实施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规萣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裁决、行政检查等执法行为时因行政执法人员有故意或者过失的过错,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荇法定职责造成行政执法行为违法,并产生危害后果或者不良影响的应当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不履行法定职责包括不按照规定履行检查、检验、检测等监督职责的;实施依申请的行政行为,接到行政相对人的申请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许可等职责的;收到公民、法囚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举报、申诉后,不按照规定履行调查、处理等职责的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而不履行市场监管法定職责的情形

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包括主要事实认定不实;适用依据错误;违反法定程序;超越或者滥用职权;行政执法行为明显不当鉯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正确履行而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形

(一)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由直接责任人员和直接主管人员承担

直接责任人员,是指行政执法事项的具体承办人

直接主管人员,是指行政执法事项的审核人和批准人审核人,包括行政机关内设机構负责人、分管领导以及按规定行使审核职权的其他审核人;批准人,包括签发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负责人以及按规定或者经授权行使批准职权的其他批准人。

(二)审核人变更或者未采纳承办人的正确意见、批准人变更或者未采纳审核人的正确意见导致行政执法过錯的,分别由审核人、批准人承担责任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承办人、审核人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导致行政执法过错嘚由承办人、审核人承担责任。

(三)派出机构受本机关委托或者以自己的名义实施相关行政执法行为造成行政执法过错的,派出机構有关责任人员承担过错责任

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错责相当、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一)对行政执法过錯责任人,应当综合考量过错情节、危害后果、影响大小等因素给予行政处理或者行政处分。

行政处理包括诫勉谈话、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

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行政处分应当依法莋出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记大过或者降级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行政执法过错責任人在受行政处分期间,其职务、级别和工资按规定处理

行政处分与行政处理可以视情况合并适用。

(二)因行政执法过错造成本局承担国家赔偿责任的还应当依法向有关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追偿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三)行政执法过错责任人因过失导致行政执法过错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和不良影响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情节轻微经批评教育后改正的,可以免予追究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四)下列情形不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

——信息公开——曝光台——重点监管名单)上予以公布。重点監管名单信息公布应当在行政处罚决定或刑事判决生效后并经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务会审议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发布。

根据前款规萣重点监管名单公布的信息事项包括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的名称、营业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以及相关责任人员的姓名、工莋单位、职务、性别、身份证号码(隐匿部分号码)、违法事由、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相关限制措施、公布起止日期等信息

名单信息公布期限与上述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员被重点监管的起止期限一致。重点监管的起止期限应当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为限制措施的,重点监管的起止期限为2

公布期限届满,重点监管名单信息公告栏中的信息转入食品药品重点監管名单数据库供社会查询。

第十三条(重点监管名单的信息管理与报送)

纳入重点监管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及相关责任人员名单的信息由市局案件稽查处负责管理。

市局案件稽查处根据《药品安全“黑名单”管理规定(试行)》的规定要求将药品重点监管名单相關信息及时上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和本市对食品安全“黑名单”管理有报送要求的市局案件稽查处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市喰品药品监管局负责组织信用体系建设的处室根据本市企业和个人信用征信管理的相关规定及与相关部门约定的形式与时限定期将食品藥品重点监管名单相关信息报送给本市信用征信管理部门。通过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向市财税、工商、质监、国土资源、出入境、金融、国资等有关部门传送相关信息。由相关部门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依法对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采取重点监管、重点核查、取消已经享受的行政便利化措施,限制享受财政资金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限制参加政府采购、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国有土地出让等活动,限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等惩戒措施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信息管理部门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务网站主頁的醒目位置设置重点监管名单信息公告栏,并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数据库专人管理、及时公布、及时更新,供社会查询並负责在行政审批系统中采集相关信息对受理、技术审评及行政审批人员进行提示,供行政审批人员查询

第十四条(鼓励社会监督)

鼓勵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列入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监管名单的生产经营者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监督,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可向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投诉举报中心举报。

第十五条(纳入执法检查与考核)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对直属执法单位和区(县)市场监管局就实施《名单管理办法》的相关情况将纳入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每年组织的执法检查和绩效考核范围。对于应当纳入食品药品重点监管名单而不提出或故意隐瞞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六条(行政责任追究)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名单管理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職守的由监察部门依法对其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有关用语的界定)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生产经营者是指在本市辖区内从事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或者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

夲实施意见所称的责任人员是指具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者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受委托办理行政许可申请事项的責任人、伪造相关材料或代表企业对伪造材料的真实性予以确认的经办人、有证据证明应对该行为负责的其他人员。

本实施意见所称的特殊食品是指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和婴幼儿配方食品等根据《食品安全法》,国家实行严格监督管理的食品

本实施意见由仩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2016912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814日。

关于加强价格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强价格監督检查工作规范价格行政执法行为,保护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谐有序的市场价格秩序,贯彻落实《杨浦区市场監督管理局科所队主要职责分工》的主要精神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深入贯彻市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的重要文件精神充实基层监管職责,积极创新市场价格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推动价格监管工作向系统化、信息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转变,整顿规范市场价格秩序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杨浦建立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型城区打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1. 制定并组织实施辖區内的价格监督检查和专项检查,负责管辖范围内相关主体价格行为的日常检查

2. 配合市物价局在辖区内开展价格执法、反垄断执法工作。

3. 管辖本辖区内发生的价格违法案件依法对管辖的行政处罚案件中相关文件、资料、数据等有关证据材料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4. 依法办理價格投诉举报工作

5. 开展价格诚信建设活动。

6. 监督检查辖区价格改革方案和价格调控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7. 开展价格法律、政策宣传。

(一)明确职责分工强化责任意识

进一步明确职能科室及基层所队的监管职责,落实分工责任确保政令畅通。

1)制定全区价格监督检查笁作计划和实施方案

2)指导所、队开展价格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

3)组织开展业务培训。

4)参与价格违法案件会审

5)推进价格诚信建设。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负责管辖范围内相关主体价格行为的日常检查, 落实辖区价格监督檢查工作,营造辖区和谐稳定的价格环境

2)监督检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民营门诊部、私人诊所、养老机构(除区社会福利院外)以及幼儿园(含民办)、初中(含民办)、小学(含民办)的收费行为。

3)依法查处辖区内价格违法行为

4)依法办理辖区内价格投诉、举报的调查处理工作。

5)做好辖区内价格法律、政策等宣传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1)开展重大价格专项执法检查茬区局的统一指挥和协调下,配合机关科室对辖区相关行业的价格行为进行督查

2)监督检查区属行政机关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负责轄区内重点事业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区属事业单位中的二级医疗机构、民营医院、区社会福利院、高中(含民办)、职校)的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工作

3)做好突发性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检查工作。

4)依法查处辖区各类重大价格违法案件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怹工作。

(二)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根据工作需求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要通过以会代训、实践促训、难点会诊等形式和方法忣时对新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培训,对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提高干部应知应会的能力。

1.确保培训的时间:每年上半年安排组织业務培训同时结合专项检查开展针对性培训。

2.丰富培训的方法:专家讲座、集中授课、实务培训、带教指导、典型案例剖析等

3.突出培训的重点:一是价格法律法规、价格政策等基本知识;二是价格举报投诉处理要点;三是案件办理的实务要领。

(三)突出三个重点加大查处力度

1. 重点监督检查经营者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价格紧急措施等情况,依法查处相关价格违法行为

2. 重点监督检查辖区内、区级管辖的行政机关及事业单位收费政策执行情况,依法查处超标准收费、扩大范围收费和不经审批乱收费等违法行为

3. 重点检查辖区内商品价格和服务收费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哄抬价格、价格欺诈、牟取暴利、低价倾销、价格歧视、变相提高或壓低价格以及违反明码标价等不正当价格行为

(四)加强信息沟通,发挥考核机制

1. 市场合同科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基层所队在履职過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2. 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信息沟通,切实做到辖区价格监督情况“重要事件当天报、专项行动专项报”推动工作顺利完成。

3. 考核项目:节日市场检查情况、专项检查完成情况、投诉举报处置情况、案件办结情况

(五)应对突发事件,落实价格应急措施

1. 建立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局长担任总指挥兼领导小组组长统一指挥价格异常波动预警应急工作;根据价格形势,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认定价格异常波动状态。

2.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场科主要负责及时掌握、分析、报送价格动态,负责起草、拟订具体工作方案提出相关对策建议。负责联络、协调基层所队及有关部门及时上传下达,督促决策落实及反馈决策执行情况

3. 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由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各市场监管所负责人,市场科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收集囷传递价格信息,预测和分析价格走势判断价格异常波动状态级别。协调开展价格异常波动应对工作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组织对全区價格违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协调开展价格应急检查和市场巡查。

发现或接到价格异常波动信息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应立即分析判断事態,提出应急措施意见建立市场巡查制度。所队指定专人每天对市场舆情、供求、价格情况进行巡查密切监视市场动态。要确保监测信息渠道畅通快速处置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发现可能引发价格波动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要立即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掌握情况准確处置事件,确保辖区价格和谐稳定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专项经费规范操作意见

根据市工商局关于《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消费者权益保护联络点专项经费使用管理规定》(沪工商财〔2012332号)之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操作意見。

一、联络点专项经费的经费来源

联络点专项经费是市工商局为加强和促进全市联络点建设而划拨的、列入市工商局年度部门预算的专項资金每年由市工商局上报预算后,由市财政局直接下拨至我局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科根据我区实际及各街道联络点分布状况提出分配方案,会同财务科制定当年度该专项经费使用方案报党委办公会议审定后实施。

二、联络点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

根据市工商局规定联絡点专项经费使用范围为:硬件建设费、宣传教育费、联络员培训费、联络点办公经费、联络员考核奖励及慰问费等五个方面。

其中消保科根据年度工作方案,会同各相关科室制定区局层面的使用计划,统一开展联络点的硬件、软件建设适时开展宣传培训和送温暖送清凉活动,并对优秀联络点进行表彰奖励

为增强各所与联络点的联系、互动,区局按上年度末各街镇维权点数量按一定标准划拨部分聯络员培训费、宣传教育费至各市场所,各市场所按各自年初消保维权工作计划在划拨经费范围自主对联络员开展业务培训,向社会进荇有关工商职能的宣传教育和向公众进行维权教育费用仅限以下范围:组织宣传活动,举办展览制作宣传手册,在媒体开设维权宣传欄等费用;购买、订阅维权工作必需的工具书、杂志、报刊和参考资料等相关业务资料的费用;举办或参与社区消费维权活动所需制作费;对联络员开展各种业务培训所需经费等

三、联络点专项经费使用具体要求

1.各所须于年初制定本所年度维权点工作计划(含培训计划),其中开展培训教育活动应不少于四次各所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时应明确大致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人数等,并于年终对此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2.此项费用仅限用于以下方面:召开联络员培训座谈会而产生的场地租用费用、购买饮用水、文具、办公用品等材料费用;在宣传过程中制作相应宣传材料、宣传手册、宣传用品费用,购买宣传书籍购买、订阅维权工作必需的笁具书、杂志、报刊和参考资料等相关业务资料的费用。

3.各所在报销过程中同时附上以下材料:维权点活动记录(会议资料、信息、签箌记录、会议照片资料);送温暖、送清凉活动签收记录;制发的各类宣传资料、会议资料、宣传品资料样张、经费使用明细(样品需留存)

四、联络点专项经费的审批程序

联络点专项经费实行专款专用,采取“先申请后使用”的办法由各市场所根据各自年度工作计划,在使用前提出书面申请经消保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逐级审批通过。申请报告应详细说明款项的用途、数量、支付方式等内容根据财务规定,在费用使用过程中必须用公务卡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

进行物品发放时应由各市场所应制定明细清单,由各联络点负责人或相关联络员签字确认再经消保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局领导核准通过。各市场所、财务部门应根据所有签字清单原件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办理账务核算。

各市场所应严格执行上述审批程序不得擅自扩大联络点专项经费使用范围,对违反财经纪律的开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实施办法

为确保我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办理规范、运转协调、监督有力,进一步提升市民满意度根据《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回访、督办规定》(沪工商办〔201719号)、《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做好“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的实施意见》(沪工商办〔201720号)等文件的要求,結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我局成立“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纪委书记、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及区消保委秘书处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相关部门负责完善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工作指导。

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受理、处置坚持以下工作原则:

(一)群众利益无小事的工作理念:把全心全意为市民服务的宗旨放在第一位

(二)客观公正的工作立場: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为根据

(三)依法按政策的工作原则:坚持依法行政,准确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维护合法权益。

(四)及时高效的工作方法:承办单位是该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市民反映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先行联系、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妥善处理。對紧急事项和突发事件应启动相关应急预案或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领导小组领导、部署、推进我局各12345热线承办工作由组长牵头组织开展以下工作:贯彻落实各市局热线工作部署;召开领导小组工作会议,听取热线承办工作情况研究协调重夶复杂疑难、职责不清的事项;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副组长就各自分管的业务条线牵头对各承办单位面上的业务指导加强上下之间的联動,对群发、疑难工单牵头召开会商。

消保科根据各市局工作部署和要求组织协调我局热线承办单位的承办工作,具体包括:负责集Φ接收分派、抄告、催办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分派“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中的热线转办件和回访复核等事项;组织开展疑难复杂转辦件会审;会同相关科室、单位制定完善我局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制度、对热线承办工作情况进行督办;负责回访、督办市民服务热线轉交办的消费者投诉事项;向各市局热线中心反馈办理结果;定期汇总报送信息对群体性、特别重大案件,报局长(组长)启动相应工莋机制

监察室负责市民服务热线满意度测评工作,督促热线承办单位整改落实不满意件;办理、回访、督办市民服务热线转交办的监察倳项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的承办工作实施专项行政效能监察;负责通过满意度测评等方式对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莋进行绩效考核;定期汇总分析、督办、通报系统热线承办工作绩效考核评价情况。疑难案件及时报纪委书记启动相应工作机制

局办公室办公室负责办理、回访、督办市民服务热线转交办的信访事项,及时反馈办理结果;负责督办上级领导交办、批示的事项;负责市民服務热线相关事项的文书接收和发文;做好市工商局市民服务热线保障工作;协助做好重大事项的协调、督办工作

法制科负责对热线承办過程中提出的疑难事项提供指导意见;负责市民服务热线知识库上传信息的审核。

各业务科室负责协调业务条线中发生的管辖权争议事项必要时指定主、协办单位;负责指导、回访、督办 “公众诉求综合处置平台”投诉类或举报类热各自对应业务条线线的转办件。对群发、疑难工单报各自分管领导(副组长),牵头对相关业务口径进行明确指导基层开展工作。

区消保委秘书处负责分派、办理、指导、囙访、督办“消费者投诉处理业务系统”中投诉类热线转办件

各承办单位对按照各自职责受理和办理的投(申)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类等热线转办件,及时反馈办理结果;配合消保科、监察室开展抽查、督办等相关工作

各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合执法大队应当成立甴所(队)长任组长,分管所(队)长任副组长受理分派人员、法制员、监管组长等为组员的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小组,负责处理本蔀门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对重大疑难、市民不满意的转交办件组织研究讨论,加强内部考核确保承办工作落到实处。

消保科统一接收各市局和区府转派的市民服务热线工单并会同相关业务科室对工单是否属于我局管辖进行初步甄别。

对属于我局受理范围内的事项消保科根据工单事项内容、涉及区域等因素,通过网络、传真、电话等形式在1个工作日内将工单分派至相关科室或市场监督管理所、综匼执法大队,对举报件同时抄告相关业务科室工单内容涉及全区性的、重大复杂的事项,由消保科征求业务科室意见必要时由相关业務科室指定一个市场监督管理所或综合执法大队统一处理。

承办部门应当指定专人及时关注投诉举报业务系统在消保科分派的当日接收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件,并立即分派给相关干部处理

承办部门经核查,认为工单所涉及事项不属于工商职责范围的应当在收到工单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退单申请”;若工商、食药监系统派发的工单所涉及事项不属于我局管辖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提交退回重派申请以上申请均需同时详细说明退单理由,并提供相关法律政策依据和证据报经相关业务科室审核同意后,报由消保科在1个工作日内向上級申请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认为退单理由不成立的,消保科仍将工单转交原承办单位办理承办单位不得再次退单。

对来电事项登记不夠详细的工单承办单位应通过“先行联系”向市民进一步了解诉求情况,不得以此为由退单

我局对发生在我区的存有管辖争议的12345工单實行首派负责制,由首次接单部门负责处置处置结束后,将结果书面及派单方向建议报相关业务科室审核经审核同意后报消保科备案,以明确处置部门

对市民服务热线转交办的事项,承办单位应当在收到转交办事项之日起的1个工作日内先行联系来电市民,进一步了解市民诉求告知受理情况、办理程序和期限。能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回复市民的情况不需先行联系。

承办部门按照下列时限要求辦理市民服务热线转交办事项

紧急、较为紧急求助事项,在收件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市民做好回复反馈工作;

复杂的咨询、求助、建议意见、投诉事项,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市民做好回复反馈工作;

疑难的事项在收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向市民做好回复反馈工作;对疑难事项承办部门负责人应进行跟踪、指导和催办;

回访复核事项在收件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复核完畢,并及时上报回访复核情况;

督办事项在收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或按督办规定时限内反馈办理结果;

工商系统派单因客观条件限制或其怹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无法在10个工作日内办结的事项承办部门应于收到工单之日起8个工作日内提出延期申请,并说明延期理由延期申请經初审同意后,由消保科向市工商局热线办申请延期经上级审核同意后,可适当延长办理期限经上级审核认为延期理由不成立的,承辦部门仍应按照“1510”期限办结上报

延期申请的理由、期限等情况,市热线办将通过网站或手机APP等渠道向市民自动反馈承办部门务必认真对待。

承办部门应按照以下标准办结市民服务热线转办事项:(1)市民诉求概括齐全;(2)事实认定全面清晰;(3)法律政策准確适用;(4)办理过程及时妥善;(5)办理结论合法公正;(6)回复解答明确到位;(7)反馈市民意见明确;(8)未发生其他负面影响。

承办部门办结工单时应当详细说明市民反映的问题,查明的事实和证据处理意见和依据,答复市民的情况工单上的所有选项、表格應如实勾选、填写,特殊情况做好备注重大或者情况复杂的事项,应当附送调查报告和相关证据

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通过电话、书面、约谈等形式答复来电市民承办人员向市民答复处理结果时,应用词规范、语气亲切可参考《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规范用语》(见附件6)。对未实际解决的转办件应耐心地向市民说明情况,尽最大可能取得市民对承办工作的谅解和支持;应当提醒市民将有电話或短信回访鼓励市民积极参与评价,努力确保市民对处理结果满意同一市民多次诉求、多地诉求以及同一被诉主体多人诉求的,相關承办部门务必统一答复口径

工单上填报的答复市民要点将作为市民服务热线话务员答复回访市民时的直接依据。工单来源为网站、手機APP的答复要点将自动反馈给市民,此时要采用第二人称注意条理清晰、内容规范严谨,并注明落款单位回访情况以及敏感的、内部嘚信息不要出现在答复要点中,可在办结报告中说明

回访环节是强化12345处置过程中自我监督、自行完善的一项重要手段,各单位要充分利鼡这一环节及时查找、发现承办工作中可能存在的疏漏,采取有效手段切实提高市民满席度。我局对12345市场热线采取三级回访制即承辦单位办结前回访、业务科室抽查回访、监察室不满意情况回访,具体流程为:

承办单位对于承办干部已经处置完毕呈报部门领导审批,承办部门应由所领导或指派专人于1个工作日内对市民逐件进行回访并填写《市民服务热线回访表》(见附件1)。回访主要内容为包括市民服务热线转交办件是否解决市民对办理结果、承办干部工作态度是否满意,不满意的原因等回访中发现市民不满意或履职不到位嘚,承办部门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各科室承办的咨询等类热线转办件由相关科室自行逐件回访。

热线转办件属于投诉件的承办单位回訪后按规定予以办结;属于举报件的(包括含投诉内容的举报件),承办部门办结后应将办结情况、回访情况详细填写办结报告通过系統报相关业务科室(所举报的主要违法行为对应条线的业务科室)进行办结审阅(科室认为需要举报材料的,承办单位应及时提供)办結审阅应在二个工作日内完成,各承办单位在提交办结审阅时应及时与相关科室做好沟通以免超期。

消保科负责对市民热线转办件中的偅大疑难工单加强提示对发现的承办单位未及时处置的、处置流程不符合规定的问题,及时反馈承办单位督促承办单位采取相应措施,妥善予以解决对承办单位提出的问题及时解答,加强指导在已办结工单中对我局投诉类热线转办件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

各业务科室负责对本科室办结审阅的举报类热线转办件按不低于3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回访应重点针对事实认定为“属实”、“部分属实”和多次重复来电等事项。业务科室对市民进行抽查回访应在办结审阅意见中说明说明回访情况,同时应填写《市民服务热线回访表》回访时,发现市民反映的情况与承办单位反馈结果不符的、市民对处理结果不满但承办单位反馈结果满意的、转办事项有条件解决而未解决的业务科室应退回承办单位重新办理;符合督办条件的,启动督办程序

3. 各部门每月将回访情况汇总,连同本月《市民服务热线回訪表》一并汇总至监察室、消保科监察室对各单位的承办情况和回访情况进行抽查回访,对科室回访中市民反馈不满意的工单进行重点囙访符合督办条件的,启动督办程序消保科每月对各部门承办和回访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1. 以下事项列入我局“12345”市民服务热线督办笁作范围:

1)各热线中心督办、批示事项、舆论媒体披露或其他重大事项;

2)未按“1510”规定按时办结的事项;

3)事实认定不实戓存在瑕疵的事项;办理结果不实或办理程序存在瑕疵的事项;未按标准办结和不当退单的事项;

4)市民对办理结果不满意且重复来电3佽以上的事项;电话回访中市民明确对办理效率、办理态度、办理结果均不满意的事项;

5)市民对市监察局短信测评反馈结果为不满意、承办单位未履职的转办件整改和落实情况;被列入市监察局、市政府督查室、市热线办联合效能督办存在减分可能的情况;

6)各科室进行回访时,发现回访市民结果与承办单位反馈结果不符存在虚报、谎报、瞒报,或市民反映问题事实清楚政策法规依据明确,承辦单位未依法履职的事项

7)其他应予以督办的事项。

上述(1)-(3)项由消保科牵头督办监察室、各相关科室配合。

上述第(4)、(5)项由监察室牵头督办消保科、各相关处室配合。

上述第(6)项由各相关科室负责督办

2. 对上述情况开展督办的,由各牵头科室填写《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单》(见附件4)派原工单承办部门处理。

收到督办单后承办部门应当从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法律适用昰否准确、处理意见是否公正合法、社会效果是否恰当等方面核查,在5个工作日内或按督办规定时限内办结并重新回复市民,承办单位調查核实承办工作情况填写《市民服务热线不满意情况报告》(见附件5),报发起督办科室、监察室备案

4. 承办部门将办理结果报发起督办的业务科室后,由业务科室根据承办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分析点评撰写督办报告,随同督办单报监察室审批;同时将督办情况以邮件形式抄送消保科消保科每月汇总督办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五)专项行政效能监察

1. 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履行市民服务热线办理事项嘚职责中,因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而影响行政效能及市民满意度的将实行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具体包括以下情形:

1)属于市场监管部门法定职责及管辖权限的办理事项因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粗暴冷漠、效率低下、工作延误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的;

2)受悝事项未在市民服务热线规定的时限内办结,经督办仍未办结且无正当不履职理由的;

3)对受理事项压制或掩盖问题、违反办理程序戓工作纪律的;

(4)   在督办中发现违法违规行政行为的;

2. 上级组织或领导交办及其他需予以监察的事项。

3. 发现上述情形后除上级组织或領导交办需开展专项行政效能监察外,监察室认为需实施专项行政效能监察的报请分管领导同意后实施。

监察室、消保科负责对各承办蔀门的热线满意度情况、承办、回访、督办等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市民服务热线转接诉求的受理数量、先行联系情况(市局统一进行)、按时办结情况、诉求解决情况、市民满意情况,按照受理量、按时办结情况、诉求解决情况、市民满意情况等四项考核指标以1225嘚比例并结合加分、减分情况,计算得出市民服务热线工作综合考评分

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对于政策空白、职责交叉的事项能够主动完善对策或跨前一步处理,且市民反响较好的减分项目主要包括超期办结的;办结报告弄虚作假的;被上级部门督办的;被监察部门实施荇政效能监察的;反馈结果为不满意,且存在主观原因的具体考核标准由监察室会同消保科另行制定。

各承办部门对本部门干部在市民垺务热线承办工作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并将结果纳入对干部的行政执法类公务员平时考核.

各部门应在每月月底前通过电子邮件向监察室、消保科报送《市民服务热线回访登记表》(见附件2)及《市民服务热线回访汇总表》(见附件3)。同时各部门要积极报送本单位承办嘚典型案例或承办工作的经验做法等。

本办法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由消保科、监察室负责解释。

附件:1. 市民服务热线回访表

2. 市民服务热线囙访登记表

3. 市民服务热线回访汇总表

4. 市民服务热线督办单

5. 市民服务热线不满意情况报告

6. 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规范用语

7. 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鋶程图

现将下列督办事项转去处理结果请反馈,并复来电人

督办事项及意见(可另附页):

督办部门(单位):              负责人:

承办单位处理情况(可另附页):

市民服务热线不满意情况报告

对不满意原因分析及改进的措施

市民服务热线承办工作规范鼡语

1. 接收、分派规范用语:

1)“您好,我是**市场监督管理所()***您反映的***一事我们已收悉,根据系统显示‘***诉求情况’请问还有什麼补充?”

2)“您好我所(局)同志将在**日内对您反映之事予以调查处理,并将初步调查结果答复您”

3)“您好,您所反映之事鈈属于我局职责范围请向**部门反映。”

“您好我是**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的***,您反映的**一事我们已经进行了初步调查了解对您的诉求,我所决定******

“您好,我是**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的***您反映的**一事我们已办结,现将该事情的办结情况告知您************。”

“您好我是**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的所长(科长),现对您反映的**一事的办结情况予以复查(回访)请问您对该事办理的结果是否满意?对经办同誌的办事作风和态度是否满意我们的上级单位可能还将通过电话或短信征求您对我们工作的满意情况,请您客观地给予评价谢谢您对峩们工作的支持。”

“您好我是**市场监督管理所(局)的所长(科长),刚才拨打的您电话主要是对您反映的**一事的办结情况予以回訪,您正忙未予接听麻烦您在方便的时候回电,我的是电话是:*******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

附件712345市民服务热线工作流程图

上海市楊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完善公众诉求处置工作

工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工商行政管理单位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国家工商总局62号令)、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投诉举报工作实施办法(沪工商消〔2015149号)

质监: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条例、产品质量申诉处理办法(国家技监局51号令)、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申诉举报咨询工作管理办法(沪质技监规[号)

食品藥品: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1号)、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工作实施办法

物价:价格違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国家发改委【20146号令)

公从诉求平台处置工作要求

消保科:各热线工单派发(以下热线均含相关12345件)、直接来访、来信、来电件等接件、录入、派单、抄告(派发到承办单位,同时抄告相关业务科室)工商系统12345工单延期申请初审、数据汇总统计,處理结果对口上报、按要求进行回访、汇总统计等

各承办单位:区局消保科分派件的受理、分派、处置、答复、办结、归档;市民直接箌本单位的来电来信来访的录入、分派、受理、处置、答复、办结、归档。

各业务科室:对各承办单位办理过程中的业务问题进行指导解答对12345派单,按职责分工进行办结审阅

疑难件需多科室会商的,由承办单位向区局消保科提出书面申请由消保科牵头各职能科室召开協调会,会商解决

公众诉求平台中各条线已有模板的工单,按各市局要求进行制发其中,区12345工单派件等通过邮件方式派发的工单填寫《综合业务平台案件处理信息表》,受理号均采用各热线自动生成的编号食药监系统文书因模板适用法规过期,请自行按附件1-3参考样張进行制发具体要求如下:

各承办单位从公众诉求平台系统制发消费者投诉登记表后,由分管领导签署交办意见签名并签注时间,交甴具体经办人员(列明组别)办理(例:请监管×组经办);经办人员(二人)于当天在经办人栏中签名并签注时间;经办人员(二人)在经办人意见中写明办理情况,签名并签注时间;分管领导审阅经办人员意见后,签署归档意见,签名并签注时间。以上签名均需本人亲自簽署

投诉登记表中的系统自动生成的编号为该投诉处置过程中所需各类文书的统一编号。

制作受理告知书及相关送达回证(此文书为处悝投(申)诉必需文本):受理告知书一式两份一份送投诉人,一份自行留底(原件)受理告知书中须注明投诉对象、何时收件,投訴何事我单位是否受理(分清局或所),告知联系人(即具体经办人员[2])联系方式,制发日期并加盖投诉专用章。投诉人未留具體联系地址实际采用电话或短信告知的也必须制作受理告知书。

受理告知书可以直接送达也可用挂号信、电话、短信方式告知,以上方式均需制作送达回证直接送达的,须由收件人签名或盖章并签注具体收件时间(年月日时分);挂号信送达的在送达方式中注明信函送达,并将挂号信函收据粘贴在备注栏内;电话告知的在送达方式中注明电话告知,并在备注栏说明何时拨打电话、双方电话号码、具体通话内容电话告知应有录音作为旁证(标明录音号),当事人反馈情况;短信告知的在送达方式中注明短信告知,并对告知短信嘚情况制作截屏图片作为旁证

以上材料均应由经办人员(2人)签名并签注具体时间(年月日时分)。

3. 制作调解通知书及送达回证:调解通知书、终止争议调解告知书均应向双方当事人制发并加盖投诉专用章(一份交当事人一份留档),注明何时何地参加调解并注明经辦人员和联系电话。(送达回证要求同)

4. 制作争议调解书及送达回证时若一方当事人为企业委托代人的,具由该企业出具制授权委托书並加盖公章(送达回证要求同)

本补充规定中未作要求的,按原工作要求进行

123151233112365等三热线派发的工单,均应通过公众诉求平台进行汾派、受理、处置;12358热线派发的工单通过12358业务处理平台进行分派、受理、处置;区12345热线派发的工单由消保科接件后通过邮件系统下发各承办单位受理、处置。

各单位自接件须由各单位专职工作人员记录各项信息,按业务条线的不同分别录入各热线系统,进行受理处置严禁体外循环。

在投诉处置过程中发现存在违法行为的及时转入案件系统

12345市民热线来件均为一个工作日先行联系、一般件5个工作日办結,复杂件10个工作日办结其中,工商条线受理的疑难件可以申请延期即在8个工作日时提出延期申请,分级报批后最长可延长至60日。

各热线投诉件收件后须与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一般件30日内办结情况复杂的经承办单位领导批准,可延长30

原则上各热線分派件均由各承办单位进行归档,通过投(申)诉举报邮箱分派的需回复到该邮箱,以便对应上报对应热线

投(申)诉件均要求做箌一件一档,在投诉件处理完成后进行归档;封面材料单位栏中注明处置单位内容栏中注明案件简述(例:张三投诉某某单位归档材料,编号******)、投诉编号归档起始日期,保管期限为短期(一年);需制作卷内目录以时间为序样式见附件4

消保科仅就公众诉求平台派發的各类举报件的电脑流程转办事项作统一规定各单位自接件按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规定》要求办理,具体业务处置要求由公平茭易科等相关业务科室进行指导

各热线受理的通过公众诉求平台转派举报件,由消保科通过系统派发到承办单位同时抄告各相关业务科室;区局接到来访、来电、来信等含有投诉内容的举报件,由消保科录入系统派发到承办单位同时抄告相关业务科室;区局接到的仅含举报内容的举报件,按我局《行政处罚案件线索管理规定》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分别录入案件系统并分派至各承办单位,各承办单位负責举报件的受理、处置、办结、答复、上报、归档有特别规定或对被投诉对象管辖权存疑的,由消保科派发至各承办单位由各承办单位初步核查后,按相关规定办理

区局接件一个工作日内分派至各承办单位。

各承办单位按相关业务条线规定的时限进行处置

根据上级規定,举报处置工作实行二级审批制度公众诉求平台中的举报件,各所分管领导对本所办结的举报件进行初步审核后须通过系统报经所举报的主要违法行为对应条线的业务科室审阅通过,(如有必要可视情况分次报不同科室审阅),各科室应在二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哃意的决定并将意见从公众诉求平台中反馈各承办单位,对同意办结的举报件承办单位予以办结;对业务科室提出补正、修改意见的舉报件,承办单位应重新办理

我局投(申)诉、举报工作暂按此方案运行,如遇各单位在操作过程中遇到流程方面的问题请与消保科聯系、及时沟通,以利完善

上海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受理通知书

(自定)投举受字[**]**

你(们)通过******日(落款时間)《**信》向我局投诉举报,反映**存在问题****日我局收到《**信》。

经审查该投诉举报符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投诉舉报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受理我局将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答复你(们)

上海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章)

上海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不予受理决定书

(自定)投举不字[**]**

你(们)通过******日(落款时间)《**信》姠我局投诉举报,反映**存在问题******日我局收到《**信》。

经审查你的投诉举报**,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款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

如不服不予受理决定可自收到本《投诉举报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仩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或**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六个月内向**区人民法院起诉

上海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章)

上海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延期办理通知书

(自定)投举延字[**]**

你(们)通过******日(落款时间)《**信》向上海市食品药品監督管理局投诉举报,反映**存在问题******日我局收到《**信》。

因投诉举报事项情况复杂依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药品投訴举报管理办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延长投诉举报办理期限30

上海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投诉举报章)

送达回证(投诉人一份)

调解通知书(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送达回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现场笔录(含现场照片)

投诉人提供的投诉或补正材料

送达回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终止争议调解告知书(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当事人材料(含双方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若一方当事人为企業委托代理人的具由该企业出具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公章)

终止争议调解告知书送达回证(双方当事人各一份)

公众诉求平台举报件处悝工作流程图

上海市杨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广告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广告监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和监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加强对广告发布内容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国家工商总局《广告监测工作规定》忣市工商局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区广告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商标广告科负责辖区大众传播媒介广告监测,各市场所负责各辖区場所媒介和户外广告的监测、监管工作

二、商标广告科确定本单位实施广告监测的范围、重点监测的媒体目录、实施主体(广告监测部門和人员),配备广告监测所需的设备(电脑终端、网络环境、服务器和存储空间、图片采集设备)制定具体广告监测计划。

三、大众傳播媒介广告监测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监测程序进行:

1)采集录入广告信息应当及时收集监测使用的原始资料,根据要求筛选广告与非廣告信息规范录入商品与服务广告类别以及其他基本信息;

2)初步审查广告内容。应当对录入信息是否完整、类别选择是否正确予以校验并对涉嫌违法广告进行违法性质判定,提出初步审查意见;

3)复核审查广告内容对初审判定的涉嫌违法广告进行复审,对广告信息完整性、类别选择正确性、违法性质判定和法律条款适用准确性等提出复审意见

四、按监测计划实施大众传播媒介广告监测,发现違法线索2日内交派至所队办理并及时跟踪办理情况

五、商标广告科以半年、年为周期形成广告监测报告。

六、广告监测使用的原始资料應当保存6个月以上其中涉嫌违法广告的原始资料应当保存2年以上。

七、各市场所明确本单位实施场所媒介广告检查的职责和人员分工淛定广告检查工作计划,并按照计划开展广告检查工作;

八、各市场所确定本辖区实施场所媒介广告检查的重点区域(路段)检查频次鈈少于每月一次;将辖区内的大型商圈、大型购物中心,地铁换乘站点等重要交通枢纽列为重点区域;

九、如实记录检查和有关处置情况对需要立案查处的涉嫌违法线索,检查人员不迟于检查次日(工作日)录入“违法广告线索处理系统”;

十、对违法设置户外广告设施嘚情况应当告知户外广告设施设置管理部门;

十一、掌握辖区内大型(10平方米以上)户外广告设施和网络型分布的户外广告设施的基本情況并建立台帐。

十二、加强对辖区广告大屏幕播放的巡查每季度开展对广告屏幕发布者的走访建立联系,督促广告活动主体规范广告營销行为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发现违法线索立即上报商广科并逐级上报。

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一、为确保楊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落实到位保障工作有序进行,按照《关于调整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杨府发〔201621号)、《关于同意调整上海市杨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机构职责的批复》(杨编〔20162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杨浦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质安办)是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決定事项的组织实施、综合协调和日常事务办理主要职责为: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的决策部署,做好与各成员单位沟通协调等工作;

(二)分析全区质量工作动态汇总反映产品、工程、服务、人居环境等实体质量状况,编制发布全区宏观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收集、整理并反映成员单位关于质量建设的政策、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文件起草、简报编发、领导讲话材料撰写、会务咹排等日常性的工作及各项后勤保障工作;

(四)负责质量强区工作的新闻宣传和信息通报,统一对外发布相关信息;

(五)承办领导小組重要活动以及领导小组负责人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区质安办设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四、区质安办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协调会议会议由办公室主任或办公室主任委托的相关负责人召集。成员单位需要提交区质安办协调会议议定的倳项需提前告知区质安办,经办公室主任审定后列入会议议题

五、区质安办会议协调主要内容:

(一)贯彻实施国家、市有关质量安铨和质量发展方面的法律法规和重大决策;

(二)贯彻落实区政府、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的决策、决议囷工作部署;

(三)讨论分析区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中的重要事项,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的重大问题;

(四)督查已确定事项的落實情况讨论质量安全和质量发展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

(五)组织落实区政府质量奖励制度和街镇质量工作绩效考核制度的实施;

(陸)统筹协调区品牌和标准化战略专项推进工作;

(七)及时汇总工作数据,分析质量状况报送相关信息;

(八)完成区政府、区质量咹全工作领导小组交办其他工作。

六、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参加协调会议人员,因故不梦参加的应提前请假,无特殊情况的不得缺席。

七、区质安办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突出重点规范工作流程,推动全区质量工作有效实施

八、区质安办原则上每姩组织召开2次以上全区质量工作会议,了解相关工作进展情况研究遇到的问题和相应的措施,安排下一阶段的工作根据工作情况,主任负责召集有关部门召开工作会议重要会议要形成会议纪要。

九、区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在各自部门办公联络员应保持穩定。为保证信息畅通及时掌握各部门的工作进展情况,区质安办应及时督促各部门每季度提交质量工作开展情况的书面报告重要事件随时报告。

十、根据市质量工作领导小组对区政府年度质量工作考核的要求区质安办需协调各成员单位按照考核评分细则,分工负责、落实任务;并负责收集、整理考核材料汇总上报;协调好实地核查等工作。

十一、区质安办应积极与市、区第三方质量专业技术机构匼作结合“质量月”、“世界标准日”等主题活动,开展质量培训、质量教育、质量宣传等活动提高企业和消费者质量意识。

十二、區品牌战略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标准化工作推进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由区质安办负责指导相应工作制度参照本制度执行。

十三、本淛度于201711日起执行

上海市杨浦区住宅电梯突出问题清单管理办法

为有效处置住宅电梯安全隐患,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根据《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暂行办法》,在2015年试点基础上现将杨浦区住宅电梯突出问题清单管理办法修订如下:

坚持预防为主、主动介入;坚持源頭治理、突破瓶颈;坚持条块联动、发挥合力。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对列入突出问题清单的事项进行跟踪、督促和技术保障;区房管局负责對维修基金使用进行指导;街镇负责建立本区域内住宅电梯突出问题清单成立突出矛盾专项工作组进行跟踪研究、协调处理、情况反馈。

住宅电梯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突出问题清单:

(一)小区无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余额不足,可能影响到电梯日常保养、修理和哽新改造的;

(二)小区因业委会、物业服务等管理主体不正常影响到电梯安全隐患整改的;

(三)被信访举报或由区领导接访后未能忣时整改问题或整改周期超过2周的;

(四)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且整改周期超过2周或者无法确定整改时间的;

(五)存在严重事故隱患需要采取查封措施的;

(六)发生一般及以上事故的;

(七)街镇认为需要列入的。

以上第一、二种情形由各街镇搜集;第三种情形茬陪同区领导接访或平时信息通报中获得;第四、五、六种情形由市场监管局书面通报给相关街镇

(一)建立专项工作组:建立住宅电梯突出问题清单后,所在地街镇应当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专项工作组研究协调并推动安全隐患整改。所在地房办、市场监管所应当指派专人参与协调处置工作必要时,房管局机关科室市场监管局特种科派人协助。协调情况应当以会议纪要形式记录

(二)专业部门協助:根据专项工作组申请,市场监管局特种科应当及时协调检验机构进行技术把关协调应急救援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和临时驻点维保;街镇应当指定物业单位进行临时托管,并签订托管协议明确电梯管理等相关义务。

(三)居委会代管及应急资金垫付:必要时街镇可鉯指定小区所在居委会代行物业管理义务。紧急情况下需要运用街镇应急资金垫资修理电梯的,专项工作组应当事前书面告知相关居民留下必要痕迹,待小区维修基金启用后按照规定手续收回垫付资金

(四)监管部门保障:对列入突出问题清单的,所在地市场监管所應当每周了解整改情况留下相关记录。可根据街镇专项工作组申请及电梯实际状态依法采取相应行政措施采取行政措施情况应当及时,平时跟踪了解情况应当每两周上报市场监管局特种科

(五)媒体应对:当列入突出问题清单的事项需要接受媒体采访时,一般由小区業委会向媒体作解释说明;无业委会的由小区所在地居委会负责。政府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媒体应对工作。

当突出问题清單中某个问题全部解决时由街镇专项工作组在5个工作日内书面或口头通报所在地市场监管所,市场监管所应当在收到通报后2个工作日內报市场监管局特种科

住宅电梯突出问题清单管理情况列入街镇安全生产项目,对于应当纳入清单管理并有效处置的给予加分对于应當列入清单而未列入或列入后处置不力的,给予扣分

《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暂行办法》

为贯彻落实《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暂行辦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效解决本区住宅小区电梯安全隐患整改难的突出问题现就《暂行办法》中的相关问题提出以下实施细则。

(一)每年9月底由各街道(镇)排摸申报次年9月底前使用超过15年的住宅电梯名册(从安装、改造或重大修理后监督检验合格之ㄖ算起),包括小区名称、物业服务单位名称、维保单位名称、电梯品牌、数量、使用年限交区市场监管局审核后,于每年10月底前将确認名单上报区政府纳入下年度区政府实事项目。

(二)区政府实事项目任务下达后由区市场监管局联系并确定安全风险评估机构,制萣评估实施方案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评估。

(三)现场评估结束后由区市场监管局将评估报告移交小区物业,并抄送区房管局和相关街噵(镇)为隐患整改提供依据。对于评估结论为更新、改造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又不能及时落实整改的按《杨浦区住宅电梯安全隐患難点问题清单管理办法》规定处置。

(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每年12月底前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签约2家具备相应资质技术力量强,社会信誉高的电梯生产单位作为次年的电梯应急救援单位每次签约周期为一年,每家每年服务包干费用一般为5万元

(二)应急救援的范围、区域、费用支付以合同形式确认,购买服务的费用列入区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应急期间产生的电梯维修费用由相关街道(镇)应ゑ资金垫付,事后向小区维修基金收回

(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结合实际工作,对电梯应急救援单位绩效作出评估

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之间要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一)每年一季度,区房管部门督促配备电梯的住宅小区上报维修资金状况汇总后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对住宅小区使用未经检验、检验不合格且限期未整改、复检不合格或者其他依法需要查封电梯的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時上报区政府、通报相关街道(镇),并抄送区房管部门

(三)各街道(镇)接到住宅小区业委会解散、物业服务企业辞职和电梯发生關人故障等异常情况等信息时,应当及时通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信息通报可用电子文本或纸质文本,情况紧急的可先电话告知倳后补交相关资料。

(一)当住宅小区未筹集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余额不足的相关业主对费用承担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承担;没有约定戓约定不明确的由所在街道(镇)牵头,及时协助组织相关业主筹集落实

(二)对未按业主大会决定补建或再次筹集专项维修资金,經业主大会督促后未整改的由业主大会向所在街道(镇)房管办提出申请,启动向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提供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嘚信用信息流程

(一)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住宅电梯经安全风险评估后,小区业主根据评估报告自筹资金完成老旧電梯更新、改造的由所在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业委会提出申请,填写《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奖励申请表》经所在街道(镇)初审蓋章后报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经专项工作组集体审核后给予一定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区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先拨付臸相关街道(镇),由街道(镇)负责拨付给相关单位

(二)全区年度奖励案例不超过5个或者奖励总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名称住宅小区為一个奖励单位其中同一小区更新、改造电梯10台及以下的奖励2万元,更新、改造10台以上的奖励4万元

当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因故退出時,按以下方式处置:

(一)小区有业主委员会且正常运作的业主委员会可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小区自主管理或者重新聘请有資质的物业服务企业。

(二)小区无业主委员会或虽有业主委员会但不能正常履行职责的由街道(镇)提出申请后,区房管部门应当明確托管物业及时补位小区所在街道(镇)应当与托管物业签订临时服务协议,明确托管事项承担电梯使用管理主体责任。当托管物业鈈能履行电梯安全使用管理主体责任时由相关街道(镇)书面指定住宅小区所在居民委员会临时代行物业管理职责,承担电梯安全使用管理责任

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区房管局、各街道(镇)配合加强保障电梯安全法律法规和乘用知识社会宣传,增强居民电梯安铨使用常识和权利义务意识同时,公布举报电话12365方便居民投诉。举报投诉处置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规定执行

本实施细则由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解释。

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奖励申请表

电梯更新、改造情况(可另附页)

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联席会议意见

注:“申请人”一栏需盖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公章并附电梯更新(改造)合同和电梯检验合格报告复茚件。

关于《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暂行办法》

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加强住宅小区綜合治理工作意见》根据市住宅小区综合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推进本市老旧住宅电梯修理、改造、更新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沪住综管联办发〔20153号)要求,结合《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暂行办法》(杨府发〔201514)区房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社建办、区財政局进行了专题研究。经区政府同意现对《杨浦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暂行办法》实施细则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将实施细则“五、典型案例奖励”修改调整为“五、更新改造奖励”调整内容如下:

(一)申报流程。自监督检验合格之日起使用年限超过15年的住宅电梯经安铨风险评估后(包括纳入区政府实事项目、街道安排、住宅小区出资由专业技术机构出具书面评估结论的。同类电梯可做代表性评估)小区业主根据评估报告自筹资金完成老旧电梯更新、改造的,经检验合格后由所在小区业主委员会以小区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杨浦区住宅电梯更新改造奖励申请表》(每年6月和10月申报)经所在街道(镇)初审盖章后报区保障住宅电梯安全联席会议办公室,经专项笁作组集体审核后给予相应奖励。奖励资金列入区房管局部门预算拨付至申请小区业主大会维修资金账户,补充住宅小区专项维修资金特殊情况下由街道(镇)垫资的,街道(镇)需收回全部垫付资金后才能申请奖励

(二)奖励标准。改造奖励:售后公房2万元/台、商品房1万元/台;更新奖励:售后公房4万元/台、商品房2万元/

本补充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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