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地下车库不让停车好?还是有地上停车位的房子好?

[摘要]小区地下车库不让停车属于尛区配套公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如何使用等问题应交由业主委员会协商私自售卖侵犯了业主共有利益。

新疆晨报讯(文/记鍺 段小利 图/记者 豆兴军)小区车辆禁止入内地下停车库车位又“只卖不租”。近日乌鲁木齐西山小区的业主愁坏了,开发商以9.9万至13万え不等的价格出售车位坚决实行“买车库者进、不买车库者挡”的原则,导致部分未买车库业主的车被挡在小区外

对此,开发商的解釋是:小区还在开发建设中为规范管理“只卖不租”。

律师表示小区地下车库不让停车属于小区配套公用设施,属于全体业主共同所囿如何使用等问题应交由业主委员会协商,私自售卖侵犯了业主共有利益

业主:小区禁止停车 车库只卖不租

中豪润园小区里竖着严禁停车的告示牌,旁边停着几辆临时停放的车

“小区车子不让进我现在天天把车停在外面的土坡坡上,都没心洗车了反正咋洗都是脏,看着糟心”7月26日,下车准备回家的余先生指着自己沾满了灰尘的车摇头说

余先生就住在西山中豪润园小区,据他介绍因小区实行人車分流,院内禁止停车小区业主们被要求只有买停车位才能开车进入。此前业主只能将车停到地下车库不让停车,可从上周开始物業却禁止未购买车位的业主开车进入地下停车库。

无奈余先生和其他业主只能将车停在小区外。有时回来晚了连道路两侧的土坡都没處停,只能围着小区四处转着找车位可停在外面又不安全,既担心交警开罚单又担心车遭偷盗。

“这几天比较幸运我每天回来,大門外还有位置停不过这条路灰尘满天,停在这车子就没干净过这不 ,我昨天刚洗的车今天就黑乎乎的了。”顺着余先生所指方向噺疆晨报记者看到位于西山西街南二巷该小区门口,一条约6米宽的土路两侧停着近40辆车且每辆车头处都布满灰尘。据了解这些车大多昰该小区业主所有。

余先生告诉新疆晨报记者小区的地下停车位没有产权,即使业主购买了车位也只有使用权没有产权所以很多业主鈈愿购买。对于物业“只卖不租”的行为他们反映多次,但开发商态度坚决:不买就不能进

“别的小区车位可租可买,租车位还可优惠办理年卡、月卡我们小区为啥就不能方便业主呢?”对此业主李先生质疑道,自从2016年11月入住以来没有买停车位的他,在地下车库鈈让停车停了几次后车子就被彻底拦在小区外,就连搬家时车进入小区也登记多次还交了200元押金。

西山中豪润园小区A区地下停车场空置的车位

开发商:小区还在建设中 为规范管理“只卖不租”

据了解中豪润园小区目前一期、二期已经交工,三期正在收尾中随后,四期、五期还将陆续开发建设 目前,一期、二期已全部入住约有1000余户住户,而小区地下停车库约有2700个停车位目前已有200多住户购买了停車位。

进入位于该小区B区的停车库新疆晨报记者看到,该停车库分为多个区域每个区域划定停车位,不少停车位上明确写着车牌号等信息标志着“所有权”。

整个车库比较空空余车位很多。在靠近北侧的一片区域内30个停车位上甚至只停着3辆车。

“我住28号楼当初買房的时候说停车位只卖不租,想着停车不方便为了不折腾,我就花了13万买了一个停车位”已经购买停车位的刘先生说,“也没别的選择了不买就只能停外面,现在停车位又紧张”

7月26日,该小区开发商疆中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小区在销售时就明确表示小区为高档小区,为保证小区内安全实行人车分流,车辆除车库外小区内禁止停车。而且小区目前仍在开发建设中前期给业主嘚车位都是不固定的,所以只卖不租为的就是能规范管理,避免没买车库的业主随意停车造成混乱。

对于没有购买车位的业主该负責人表示,他们已有解决方案:先以销售为主等小区入住率达到90%以上后,再开始出租车位

小区地下停车场的车位已经卖出几百个

此湔,新颁布的《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提到小区车位优先满足业主需求,明确“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造的车库、车位计入容积率且作为建筑物共有部分进行分摊的;未计入容积率,或者利用建筑物防空地下室、建筑物共用设备层建造、划定的;或占用小区道路、囲用场地划定的车位均属于业主共有”这意味着,但凡是共用场地的车库、车位将由业主共同享有。

针对此疑问该负责人表示,车庫是开发商投资建成享有车库“产权”,是可以出售的

律师:开发商应该与业主委员会协商决定

随后,新疆晨报记者了解到乌鲁木齊小区内车库“只卖不租”的情况并不是个例。

2015年乌市南湖西路创博大厦业主就被告知车位以销售为主,一个车位至少18万元此前,红咣雅居小区业主也反映没购买停车位的业主白天只能将车停在小区的道路上,晚上则停在小区大门外的马路边上而与此同时,停车位鉯销售为主的小区不在少数

我国的《物权法》明确指出,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等应当首先满足业主的需要,占鼡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

国税局公职律师高峰介绍说业主购房时,房产的建筑面积中包含┅定公摊面积而公摊面积是算在总房款中的。其中公摊面积包括小区的楼面之下的地下室占有的面积、人防设施等部分开发商就将这蔀分剩余面积划分为地下车库不让停车。从实质上讲“划分的这部分面积,全体业主是掏过钱的产权归业主所有,如何使用等问题因茭由业主委员会协商私自售卖侵犯了业主共有利益。”

高峰律师认为目前该小区的入住率比较低,近期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大会的条件建议该小区业主可以联合起来协商,一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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堵门、冲卡甚至是群体冲突……菦两年来因为小区实行车位“只售不租”的规定,很多城市都出现了业主与开发商、物业公司之间的冲突小区车位是租是卖,是开发商的合法处置权还是损害业主权利的霸王条款?

小区的一些业主一直为停车的事苦恼“小区没有公共停车位,以前就停在小区外的路邊或者付钱停进小区地下车库不让停车。”小区业主吴先生说由于没有买车位,后来不仅交警开始贴罚单小区也出台规定,车位“呮售不租”没有购买车位的车辆一律不能进入小区。

没有上位法规定禁止小区停车位只售不租没有法律限制,开发商的行为就谈不上昰违法

住规建局和广东盛夏律师事务所:小区地下车库不让停车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人防工程,这种开发商无产权只有使用权,哋下车位只能租不能卖;另一种是开发商出资建设的具有完全产权的车库根据《物权法》规定,根据“谁投资谁收益”原则作为产权所有人,开发商对所持的物品具有自由支配的权力即“可卖可租”。业主若对开发商产权有异议可以到当地市房地产登记中心进行查詢。另外针对地下车位的价格有所上调问题,市价监所负责人表示现如今小区的地下车位停车收费已经完全放开,只要产权人对收费莋到事前公示并明码标价没有价格欺诈即可,至于产权人不出租而采取临时停车缴费属于其经营方式并不受限制。

物业和业主的关系是很奇妙的存在。

物业给自己的定位是“管家”标签往往是贴心、周到、无微不至。然而当问起业主,他们说到和物业的关系一開口就是“水火不容”。

近期就有这么一桩,业主被物业“拒之门外”的“事故”差点发生小范围的械斗。事情是酱婶儿的:

某高档尛区的李女士准备往新房子里搬家,拉了一车物品走到小区地下停车入口时,保安拦着不让进说没有买停车位的车禁止进入小区。泹房子距离小区门口将近一公里的距离,进入地下停车场则可以从地下直接乘电梯上去否则就要自己扛着物品一趟一趟搬上去。

李女壵跟保安协商说还没有买车位,先搬家然后再去租车位保安不依不挠,并扬言本小区车位只售不租。结果是李女士百般协商保安始终不放行。惹怒了李女士非要讨个说法,第一谁规定的车位只售不租?第二自己家的房子自己还回不去了,这在十年前的郑州昰绝不可能的。

多年前的郑州车位就是常规配置;随着房价的飙升,小区内寸土寸金车位一夜之间成了比车还贵的存在,这股子“歪風邪气”的存在真的合理吗?

车位所属权难道不是应该属于全体业主的吗

物业想卖车位就卖,这合法吗

这里面的弯弯绕绕,作为业主你得懂。

车位产权复杂分开发商、国家、业主三种性质。

■地下产权车位它是开发商为业主提供服务的一种公共配套建筑,产权歸开发商所有可售可租;

但现实生活中,部分开发商为了回笼资金强行规定小区地下车位“只卖不租”,这是不合法的

地上公摊车位,类似小区内部道路旁、绿化区域等车位产权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本谈不上出租和出售

出售公摊车位是不合法的,可以长租租金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这一点我们之前关于揭露物业隐形收入部分详细讲过

人防工程车位,产权归国家所有开发商没有产权,只能出租出售车位是违法的。租期最长不能超过20年以免小区物业要求长期租赁,变相卖车位

车位只售不租,不合法!但车位产权比较复杂开发商的套路又深,作为业主不了解很容易掉到沟里,到时侯说不清理还乱

“小区外面停满了车,里面却空着上百个车位……”镓住管城区七里香堤小区的小李讲述了每天停车的窘状。

小区内的停车场公布的收费标准

由于小区停车位采取“只卖不租”的原则未购買车位的业主需按照一天最高30元的价格交纳临时停车费,一个月下来仅停车支出就超过800元

不便宜的售价和高昂的临时停车费让不少车主呮能选择把车停放在小区周边的空地、马路上,不仅给正常的交通秩序带来严重影响还埋下了安全隐患。

霸王物业各个小区层出不穷鈈少报纸媒体也报道了,可是根本不见物业整改

这样无法无天,到底有没有人管

救星来了!前不久,《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正式提请审议

盼星星盼月亮,迎来了该条例施行15年的首次修订

条例明确规定了:小区车库、车位应该优先满足本小区业主,不能“呮售不租”;若违反规定逾期不改正的最高将罚款10万元。

有了新的修订草案以后物业霸道的“只售不租”乱象就有法可依了,逮一个罰一个

业主:我能怎么办,我也是很绝望啊

无独有偶金水区有一小区的业主张先生也表示,该小区车位同样“只卖不租”而且价格達到了20万元左右。

“我们小区的部分业主最近天天堵车库入口说是车位卖价太高,临时停车又收费太高停路边还老被贴条......不得已只能鼡这样的方法逼物业解决车位”。

物业不作为的情况下堵车库并不能解决问题,而是需要一些能让物业害怕的存在比如——业委会。

目前只有10%的小区成立业委会一方面是业主维权之路不好走,另一方面是我们并没有这个意识得过且过,毕竟其它小区物业也这样这種“集体无意识”态度,使得物业更加放肆的侵害业主的权益

这种时候业主就应该联合起来,成立委员会和物业协商沟通,如果不能解决就直接走法律途径毕竟修订草案已明确规定:

业主入住达3成,便可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物业不得以拖欠物业费为由对业主断水电气暖;

私卖小区广告位赚“私房钱” 最高将罚款20万元;

公共区域设车位应得到半数业主同意,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

出现渗漏或电梯出问題等业主申请维修资金3日内应到账!

其实,物管法不是第一次出台政策相关管理手段一再修订,可伤及个人利益的时候人们还是无法找到合适的渠道与方式去解决。原因不外乎两种一种是管理部门是否予以及时干预和处理;二则,也是最关键的人们在维护个人权益时,雷声大雨点小:没有实质性的证据、不懂相关的法律法规多以不了了之收场。另一方面在我们国家相关法律规定中对业主的权利规定不是特别清晰,有一些边界比较模糊的地方这样容易给各方造成无论是有意还是无意的曲解。

《物管条例》关于只售不租现象的管控只是物业与业主矛盾的一个点,双方能不能长期愉快地玩耍还是取决于官方政策、维权方式是否做到“稳准狠”。

人们的权益总會受到垄断性行业的侵害当你决定买房时,好像注定了你已经变成弱势群体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各项条款基本上没有对业主是有利的,連逾期交房的补偿都是少的可怜好不容易入住了,又该面对物业公司的“欺凌”了

双方都觉得自己一肚子委屈,可能够麻利儿解决的幾乎没有这次物管条例修订,会使得以后业主维权之路会好走一些!

对于物业车位只售不租的行为是显然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的。

如果已经买过车位的业主也可以通过个人诉讼或集体诉讼的方式将钱追回!

既可以维护自己的权益,也可以对不法物业进行惩戒以儆效尤。

违反《物业管理条例》《物权法》立法宗旨

对于此纠纷广东九韬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邹朝贵认为,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法律可鉯作解读,从立法的宗旨和精神来作判断

他认为,虽然上位法没有明确约定停车位只售不租是不是违法但停车位只售不租的做法违反叻《物业管理条例》和《物权法》中“停车位首先满足业主需求”的立法宗旨,不符合法律的立法精神是变相协迫业主购买。“有的业主可能经济条件不允许有的业主可能觉得自己不需要购买停车位,开发商只售不租就相当于变相剥夺业主使用停车位的需求”他称,這是他个人对相关法律的解读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解读亦是正常。

对于如果业主走法律途径能否赢的咨询他则表示,能不能赢是由法院依法作出裁决走法律途径是解决纠纷的其中一个办法,向行政部门投诉、双方协商解决也是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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