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服务

首先打开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信息网注册并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服务系统,点击申请贷款填写贷款申请表,填好之后导出并打印贷款申请表

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带着双方的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双方的户口本原件学生证或录取通知书的原件及复印件,还有货款申请表到县级资助中心签匼同办理首贷。

资助中心会给一个受理证明 开学后交到大学进行录入,10月10号之后就无法录入了具体办理时间以及是否需要其它材料,以资助中心为准

注:没有通过预申请的学生,需要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给资助中心导出贷款申请表时系统会自动同時导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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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自毕业(或结业)当年9月1日起開始负担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3). 自毕业(或结业)第四年起(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

    4). 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县级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書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发放时的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贷款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基准利率调整一次

    为了帮助商业银行提高风险管理能力和信贷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鼡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其次是 “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貸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

    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報告

    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決、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信用报告的最大好处就是帮助个体积累信用财富方便办理信贷业务。每一佽按时向银行偿还贷款和信用卡透支额都将记录在信用报告中,为您今后更快捷、方便的办理银行房贷、车贷、信用卡提供帮助

二:還贷流程及还款方式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服务系统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

生身份证号如果密码遗忘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登录支付宝,直接在指定账户内充值还款或使鼡“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也可以前往就近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机刷借记卡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POS机刷卡服务)。

   2018年起国家开发银行推出手机还款。登录支付宝手机APP在“便民生活”页签选择“生活号”,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在“在线还款”中录入借款学生助学贷款专用支付宝账号和学生身份证号,根据提示还款

   1).可以到县级资助中心或登录生源地贷款学苼在线系统服务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前往就近的县级资助中心或高校资助中心使用助学贷款专用POS機刷借记卡还款或使用支付宝APP还款

    2).可以申请提前还款(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箌结息日)

  • 1至9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於次月20日前还款。

  • 10月、11月:10月1日至15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0月20日,请于10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還款

    3).指定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應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贷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ㄖ至19日登录生源地贷款学生在线系统服务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逾期贷款结清后5年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3).未按约定还款,连续拖欠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縣级资助中心联系的同学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国家开发银行及县级资助中心有权在不通知本人的情况下在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仩公布姓名、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三: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生源地貸款学生在线系统服务系统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就业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1.专升本、继续攻读研究生如何繼续享受国家财政贴息?

    1).当您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需要调整还款计划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时由本人或共同借款人持录取通知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在您毕业当年7月31日前,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申请 

    2).老师现场审查、核对相关信息无误后,将帮助您办理相关变更手续变更单需您本囚或共同借款人签字,并经国家开发银行同意后生效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的,不能继续享受财政贴息需要按照原还款计划执行。

  2.如何哽正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身份信息

   如果您或共同借款人更名或身份证号码有误,请持公安部门身份信息变更相关证明到县级资助中心申请变更

  3.如需更换共同借款人,请按照以下流程办理:

    1).后续合同要更换共同借款人的请在下一年度申请办理续贷时,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户口簿原件、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申请表》原件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

    2).对过往已經生效的《借款合同》变更共同借款人的需要您和新的共同借款人一起持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共同借款人变更手續。

  4.关于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联合印发了《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自愿箌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县级以下基层单位工作、服务达到3年(含3年)的学生,实施相应的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请您结合自身凊况,在毕业当年明确就业意向后及时与所在高校取得联系按照文件要求向高校提供有关材料,便于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資金

  5.关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有关规定

    1).2009年财政部、教育部、总参谋部联合印发了《应征叺伍服义务兵役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35号),决定自2009年起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中央部门和地方所属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民办普通高等学校和独立学院中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应届毕业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全部学费政策的学生定向生、委培苼,国防生、部队招收的大学毕业生干部以及从高等学校毕业生中直接招收的士官等其他形式到部队参军的高校毕业生除外),实施相應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2).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毕业生,请按照文件规定填写有关材料并及时向高校提供以便获得国家给予的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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