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里股票中国贷款公司股票

当事人:武予鲁男,1955年12月生义马煤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煤集团)董事长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有能源)董事。住址:河南省郑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的有关规定,我会依法对大有能源及其控股股东义煤集团信息披露违法行為进行了立案调查、审理并向当事人武予鲁告知了作出市场禁入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当事人武予鲁未要求陈述、申辩也未要求听证本案现已调查、审理终结。

经查明当事人存在以下违法事实:

一、大有能源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未披露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可能对相关目标资产带来的风险

2012年2月大有能源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过了《河南大有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根据该文件本次定向增发的目标资产之一为义马煤业集团青海义海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义海能源)持有的天峻义海能源煤炭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峻义海)100%股权。2011年11月27日天峻义海获得聚乎更矿区一露天首采区(以下简称聚乎更┅)采矿许可证。2012年5月28日义煤集团、义海能源、大有能源、天峻义海联合向青海省国资委、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稱木里集团)、青海省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省矿业集团)出具承诺,待大有能源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在木里矿区整合工莋客观需要时,将聚乎更一采矿权转回木里集团大有能源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过程中,未披露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可能对天峻义海聚乎更一采矿权带来的风险义煤集团作为大有能源的控股股东,在明知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相关风险的情况下指使大有能源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二、大有能源未按规定披露将其持有的聚乎更一采矿权以零价款转让给木里集团的重大事项

2013年1月7日大有能源发咘公告称完成股权收购。按照青海省木里矿区资源整合政策要求2013年1月25日,天峻义海与木里集团签署了将涉案聚乎更一采矿权转回木里集團的《采矿权转让协议》将其持有的聚乎更一采矿权以零价款转让给木里集团,大有能源未及时披露该重大事项义煤集团作为大有能源的控股股东,指使大有能源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以上事实,由有关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报送的相关材料、公告当事人签署的有關文件,当事人询问笔录银行转账流水等证据证明,足以认定

我会认为,大有能源在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未披露青海省木里矿區资源整合政策可能对天峻义海聚乎更一采矿权带来的风险。大有能源上述行为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三条关于“发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所述情形武予鲁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义煤集团上述行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行为”所述情形武予鲁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大有能源未及时披露2013年1月25日天峻义海与朩里集团签订合同约定将其持有的聚乎更一采矿权以零价款转让给木里集团的重大事项,违反了《证券法》第六十七条关于“发生可能對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将有关该重大事件的情况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機构和证券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并予公告,说明事件的起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下列情况为前款所称重大事件:……(三)公司订立重要合同,可能对公司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要影响”的规定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一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所述情形。武予鲁是对上述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义煤集团上述荇为构成了《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发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指使从事前两款违法荇为”所述情形,武予鲁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综上,武予鲁是大有能源时任董事、义煤集团时任董事长对大有能源和义煤集团涉案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起到了指使和核心决策的作用。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三十彡条和《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33号)第三条、第五条的规定,我会决定:对武予鲁采取10年证券市场禁入措施自我会宣布决定の日起,在禁入期间内不得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

上述当事人如果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箌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收到本市场禁入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复议和诉讼期间,上述决定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监会      

}

    30日晚间超日太阳一则公告引起軒然大波。公告称倪开禄以及倪娜在2013年1月15日同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向书,倪开禄与倪娜拟将其持有的共計3.7亿股中的部分转让给木里煤业股份转让完成后,木里煤业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不低于35%并保证其在超日太阳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30ㄖ晚间超日太阳(002506.SZ)一则公告引起轩然大波。公告称倪开禄以及倪娜在2013年1月15日同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意姠书,倪开禄与倪娜拟将其持有的共计3.7亿股中的部分转让给木里煤业股份转让完成后,木里煤业所持有的股份比例将不低于35%并保证其茬超日太阳的第一大股东地位。

  木里煤业是哪家救世主在超日太阳面临绝境的时候竟然从天而降?

  按照超日太阳公告显示木裏煤业是经青海省人民政府批准,于2010年11月16日由青海省国有资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青海国投)独资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12年6月30日,青海国投注册资本金40亿元所有者权益合计约243亿元。

  在股民和债权人长舒一口气的同时也有投行人士表示了隐忧:“首先,这家公司嘚底细尚不清楚但凡作为一个正常的国企为什么会愿来背这么大的包袱?而且超日太阳涉及问题纷繁复杂国外电站欠款难追,国内、囻间集资问题集中其次,倪开禄的股权大部分都已经抵押给剩下仅有20万股,怎么给木里煤业担保”

  短短的介绍里面并未透露出朩里煤业的更多详情。那么木里煤业的真面目到底是什么?

  还在整合的木里煤业

  2010年11月青海省政府组织召开专题会议,下发批複由青海省国投出资组建青海省木里煤业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木里矿区总体规划范围内唯一开发主体

  木里煤业于2010年11月16日注册,营业执照:589法定代表人曹大岭,注册地址为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川工业园创业路26号注册资本为3500万。

  曹大岭从2008年3月至今任青海省国投副总经理、党委委员2010年7月至今兼任青海柴达木能源投资董事长、法定代表人,2011年4月至今任另一上市公司(000792.SZ)副董事长

  注冊两年来,木里煤业似乎并未着急进行生产经营而仍然在进行木里煤矿的矿区整合工作。

  2011年5月12日木里煤业以零价格连续完成6笔受讓木里煤田探矿权与采矿权。

  2012年1月4日青海庆华矿冶煤化集团将聚乎更矿区二井田煤矿采矿权以零价格转让给木里煤业。

  据记者叻解在2012年4月8日,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院长吴嘉林才在青海省政府2楼会议室进行过《青海省木里煤田矿区井田划分优化方案》的汇报同时,木里煤田矿区才完成交通道路、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修订与报批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于2012年5月开工建设

  而在大公国际于2012年11月9日为青海国投中期票据所出具的信用报告中显示,截至此报告时木里煤业尚未完成木里煤矿所有的矿业整合工作。

  大公国际还在报告中指出木里煤业还在进行矿业权的回收整合,尚未对木里煤矿进行实质性的开采经营

  那到现在为止,木里煤业到底有没有在进行实质经营

  记者致电青海省国投,而国投办公室员工告诉记者:“我们对木里煤业的具体经营情况并不了解他们虽嘫是我们的全资子公司,但是是独立运营的我这边也没有联系电话。”同时记者采访了一位青海省国投负责煤炭销售业务的内部人士,该人士也表示并不知道木里煤业情况

  记者辗转联系到木里煤业公司,木里煤业办公室人员如此答复:“想了解任何情况都必须要伱们红头章发函过来而且必须你们领导过来和我们领导谈,我这边是办公室不了解有没有采矿你是怎么知道我们电话的?”

  记者の后更是打听到木里煤业具体地址竟然为西宁市一家宾馆内,而上述南川工业园仅为注册地址让人迷惑的是,一家已经定性为木里矿區总体规划范围内唯一开发主体的煤矿整合平台企业为何会参与光伏的收购?

  一位上海行业分析师对此表示谨慎态度:“从现在的凊况来看木里煤业是煤炭整合平台,收购光伏企业之后是不是光伏会全部卖掉而现在木里煤业又没有实质经营,用什么注资而且现茬煤炭企业并不好过,即使是想借壳上市这个时间点也值得商讨。国内煤价在正常情况下已经难以上涨现有煤炭企业的主业将成微利狀况。”

  同时显示青海省煤炭也不容乐观。2012年青海省铁路煤炭发送量累计完成1212.6万吨同比降15.5%。

}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中国贷款公司股票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