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沁源县闫寨村沁河镇商业街鸡公煲

山西“1+14”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闫寨村太岳东街及周边环境提升设计项目谈判公告
 沁源县闫寨村沁河镇人民政府/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摘要:本公告受沁源县闫寨村沁河镇人民政府委托发布发布日期:,公告主要内容为:山西长治“1+14”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闫寨村太岳东街及周边环境提升设计项目谈判所属区域:山西-长治-沁源县闫寨村,所属行业分类:其他招标代理: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采购业主:沁源县闫寨村沁河镇人民政府招标编号:沁财采办备案()号,公告类型:招标公告

    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沁源县闫寨村沁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就“1+14”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闫寨村太岳东街及周边环境提升设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各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二、项目名称:“1+14”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闫寨村太岳东街及周边环境提升设计项目

    本项目为闫寨村太岳东街及周边环境提升设计项目本项目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具体内容详见谈判文件

    1、报价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條的规定;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囚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副本)(三证合一只需携带营业执照副本);银行基夲账户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仩一年度年度完整审计报告;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的税收完税证明;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缴纳社保行政专用票据;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資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城市规划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证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上记录名单查询日期均必须在本公告发布日期内)

    (提供合法有效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供应商购买谈判攵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本次谈判公告在《Φ国山西政府采购网》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发布。

山西亚辉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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