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申请承诺制微小餐饮单位的国内量化交易平台检查表共有多少个检查项目

  为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切实改进和加强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后续监管工作,根据《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制定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委字〔2014〕20号)的要求,我委对照《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所列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逐项制定了监管办法。现将制定的19项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管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续监管办法

  01.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经营监管办法

  02.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办法

  03.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监管办法

  04.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制造计量器具监管办法

  05.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生产(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监管办法

  06.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气瓶(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单位监管办法

  07.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监管办法

  08.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09.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10.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办法

  11.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添加剂生产安全监管办法

  12.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生产监管办法

  13.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办法

  14.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生产监管办法

  15.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监管办法

  16.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经营监管办法

  17.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经营监管办法

  18.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经营监管办法

  19.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经营监管办法

  01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经营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改革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改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做好广告经营许可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市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深府函〔2013〕28号),结合我局广告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办法。

  本局是全市广告经营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广告经营审批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具体负责监管以下事项:

  (一)承担对未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从事广告经营活动的,《广告经营许可证》登记事项发生变化未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的,伪造、涂改、出租、出借、倒卖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广告经营许可证》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

  (二)承担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查处不按规定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报送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材料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开展广告经营专项检查。

  (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二)《广告管理条例》。

  (三)《广告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广告经营资格检查办法》。

  三、对广告经营单位的监管工作机制

  商事主体是广告经营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对广告经营实行许可制度,商事主体从事广告经营前须主动向广告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广告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许可后方可从事广告经营。

  对广告经营单位监督检查的主要形式:

  (一)现场监督检查。现场检查的主要内容是:广告经营单位是否依法取得《广告经营许可证》,是否与登记事项一致;是否具备广告经营资格条件;是否建立广告审查制度以及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情况。

  (二)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每年12月1日至30日为年度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时间,凡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广告经营单位必须参加广告经营资格检查。检查内容包括:广告经营资质条件是否符合广告经营资质标准规定的要求;广告经营单位是否按照合法程序取得广告经营资格;是否按照审批登记的事项从事广告经营活动; 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审核、档案、合同等基本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执行广告审查员管理制度和广告专业技术岗位资格培训制度情况;执行广告服务收费标准规定和广告收费备案制度、广告财务制度的情况;是否按照规定报送《广告经营单位基本情况统计表》;其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况。

  (三)约谈负责人。对广告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监管部门对广告经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提出整改意见,引导规范经营。

  (四)开展广告审查员培训。不定期开展广告审查员培训,提高广告经营单位广告审查水平。

  四、对广告经营单位的信用监管措施

  (一)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应用:

  市局和分局根据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的使用办法,定期查看和下载商事主体信用信息,有针对性地实施监督管理。

  (二)实施媒体广告信用管理机制:

  探索研究制定《深圳市媒体广告信用管理办法》,对媒体广告经营单位发布广告实施信用评价管理。信用评价结果与有关部门对媒体广告经营单位的考核挂钩。

  (一)建立广告监管联席会议制度。广告监管联席会议由我局牵头,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主要研究和部署广告管理重大问题。

  (二)建立部门信息沟通和协作机制。各部门监管信息互通和建立协作机制。

  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局在广告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我局内部各部门与外部各单位的沟通协作,完善实施方案,落实好保障措施,及时解决好商事制度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确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深入推进。

  领取《广告经营许可证》的外资广告企业广告经营的监管,适用本监管办法。

  02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改革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改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做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市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深府函〔2013〕28号),结合我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工作实际,制定本监管办法。

  本局是全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监督管理工作;承办市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负责监管以下事项:

  (一)承担对无证生产列入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内的产品的查处工作;包括未依法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变更申请的;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标注的;冒用他人的生产许可证证书、生产许可证标志和编号的;企业试生产的产品未经出厂检验合格或者未在产品包装、说明书表明“试制品”即销售的;取得生产许可的企业未能保持取得生产许可的规定条件的;企业委托未取得与委托加工产品相应的生产许可的企业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企业未提交自查报告的。

  (二)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三)组织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抽查及后处理。

  (四)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专项整治。

  (五)按规定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产品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和案件查处工作。

  (六)组织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分类监管工作。

  (七)负责开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八)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三、对工业产品获证企业的监管工作机制

  (一)监管原则和频次要求:

  商事主体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生产经营行为的第一责任人,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列入目录产品的,须主动向许可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后方可生产销售。

  各分局应当根据监管对象、监管资源等实际情况,负责开展辖区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分类管理信息的采集、核实、整理、录入和上报;负责本辖区内企业的分类评分并实施监督;定期向市局上报企业分类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组织辖区企业参加分类监管工作会议;负责工业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负责开展无证生产企业的查处工作。

  (二)监督形式和要求:

  依据《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业企业(必备条件)分类监管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和《企业分类管理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企业评价分类采用百分比制,评分标准分为指向性指标和定量指标,其中指向性指标不计分,作为企业评价分类的起评基础,定量指标共100分,附加分20分。通过评分,将企业分为AA、A、B、C等四个类别。风险等级分为Ⅰ级(高风险)、Ⅱ级(较高风险)、Ⅲ级(一般风险),原则上C类企业及风险高的如危化品等的风险级别为Ⅰ级风险;B类企业为Ⅱ级风险;AA类、A类企业为Ⅲ级风险。

  AA类企业:是指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强和实现程度好的优秀自律企业,能够认真遵守法律法规,有效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积极承担质量安全责任,保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指向性指标达到AA类必备条件或者A类以上必备条件,同时定量指标得分90分以上(含90分)。

  A类企业:是指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较强和实现程度较好的良好自律企业,能够自觉遵守产品质量法律法规,有效运行产品质量管理体系,保持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指向性指标达到A类必备条件或者B类以上必备条件,同时定量指标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获指向性指标达到AA类必备条件,定量指标得分达75分―89分(含75分)。

  B类企业:是指具有基本的履行产品质量保障能力的企业,产品质量基本保持稳定,无经查实的媒体曝光和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指向性指标直接指向B类,定量指标得分为60分以上(含60分);或者指向性指标达到C类必备条件,定量指标得分占适用项的60分―74分。

  C类企业:是指履行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保障能力较差的企业,在近3年市级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出现2次(含)以上不合格情况,或者存在拒绝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行为,或者存在产品质量行政处罚记录,或者存在经查实的媒体曝光及消费者反映强烈的产品质量问题。指向性指标直接指向C类;或者指向性指标达到C类必备条件,定量指标得分为60分以下。

  对指向性指标直接指向B、C类的企业,不计算所获得荣誉称号和奖励情况等加分项。企业分类情况属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信息。企业不得将分类结果印制于产品标志,不得用于广告、宣传等商业目的。

  根据《全国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督目录(2012年版)》为依据,确定生产许可证产品的风险等级及监管方式。对生产Ⅰ级(高风险)产品的企业应按照非分级和从严监管的原则,将监管方式相应依次下调一级。

  四、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的信用监管措施

  (一)市局根据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信息的使用办法,依托本部门工业产品监管综合业务系统定期与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平台进行数据交换,按照本部门制定的商事主体信用信息需求目录,每月定期从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提取商事主体的相关信息数据至工业产品监管综合业务系统。

  (二)市局对提取的商事主体相关信息数据,按照所属地域进行梳理分类,分发到有关业务处室及各辖区局,实施有针对性地许可审查及监督管理措施。

  (三)各辖区局每季度将认领的商事主体相关信息数据分派到监管所或者相关科室,监管所或者相关科室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四)对AA类企业实施信用监管方式,主要监督检查企业落实自我承诺情况:

  1.企业每年定期向分局报告自我承诺落实情况,积极回应、有效解决社会各方面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

  2.按照《日常检查记录表》涉及的项目,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业务监督检查;

  3.根据需要对企业自我承诺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支持企业积极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优先推荐其申报名牌及市长质量奖等质量奖项。

  (一)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目录,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

  (二)商事主体应在具备相关条件后主动向生产许可部门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并由生产厂所在地辖区局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部门跟进监管,落实后续监管职责。

  (三)在对商事主体开展行政许可或者监管执法过程中,发现商事主体应当办理而未办理涉及其他部门审批事项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信息共享至深圳市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由其他行政许可审批部门跟进处理。

  行政相对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本局在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中作出的行政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决定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决定不停止执行。

  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调配合,完善实施方案,落实保障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确保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高质、高效、持续推进。

  03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机构监管办法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改革部署精神,进一步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推动规范改革后各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责,改善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部门协同联动,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做好认证机构许可后续市场监管工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和《深圳市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工作组织实施方案》(深府函

}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深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和《2018年深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任务分工表)》(本刊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

  一、规划背景及意义

  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我们要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可持续发展等七大战略,大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更好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

  中国是世界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全程参与者和重要推动者。2015年,习近平主席出席联合国发展峰会,同各国领导人一道通过了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2016年,我国先后发布《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发〔2016〕69号),明确提出了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任务和建设创新示范区的具体要求。

  经过改革开放近四十年的发展,深圳从一个边陲小镇迅速建成为一座现代化大都市,创造了世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史上的奇迹。但也面临着资源环境承载压力大、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社会治理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等突出问题,未来亟需依靠创新突破城市发展瓶颈,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路径,为中国乃至世界的其他城市提供示范。

  二、规划适用范围和期限

  规划范围为广东省深圳市全域。规划期限为2017―2030年,其中近期为2017―2020年,中期为2021―2025年,远期为2026―2030年。

  1.联合国《改变我们的世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

  2.《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

  3.《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

  4.《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申报指引》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6.《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7.《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8.《“十三五”国家社会发展科技创新规划》

  9.《“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

  10.《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11.《深圳市科技创新“十三五”规划》

  12.《加快深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总体方案》

  13.《深圳节能环保产业振兴发展规划(2014―2020年)》

  14.《深圳市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15.《深圳市循环经济“十三五”规划》

  16.《深圳市卫生与健康“十三五”规划》

  17.《健康深圳行动计划(2017―2020年)》

  18.《深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7―2020年)》

  19.《深圳市水务发展“十三五”规划》

  20.《深圳市治水提质工作计划(2015―2020年)》

  21.《深圳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22.《深圳市高等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

  23.《深圳市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十三五”规划》

  24.《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5.《深圳市民政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6.《深圳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

  27.《深圳市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十三五”规划》

  28.《深圳市综合交通“十三五”规划》

  29.《深圳市住房保障发展“十三五”规划》

  30.《深圳市城市建设与土地利用“十三五”规划》

  31.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规划及文件

  深圳是中国南部海滨城市,地处广东省南部,珠江口东岸,毗邻香港,位于北回归线以南,东经113°46′至114°37′,北纬22°27′至22°52′。全市陆域面积1997平方公里,下辖8个行政区和2个功能区。2016年末,全市常住人口1191万人,实际管理人口规模已达2000万。

  深圳经济特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和“窗口”,是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拥有突出的区位优势、浓厚的改革创新氛围、强大的产业基础和一流的营商环境,建设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基础条件优良。

  经济综合实力雄厚。深圳地区生产总值从1979年的1.96亿元增至2016年的2.0万亿元,规模居全国大中城市第三位;外贸进出口总额从0.17亿美元增至3982.9亿美元,年均增长31.2%,其中出口总额连续24年位居国内城市首位;固定资产投资从0.59亿元增至4078.16亿元,年均增长27%;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从1.13亿元增至5512.76亿元,年均增长25.8%;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从0.17亿元增至3136.42亿元,年均增长30.4%。经济效益位居全国前列,2016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16.86万元,每平方公里GDP产出和地方财政收入分别达10.05亿元和1.57亿元。

  全面创新能力突出。深圳是全国首个国家创新型城市和全国首个以城市为基本单元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深圳坚持把创新作为城市主导战略,率先提出并积极构建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引领作用,不断完善创新驱动的体制机制和政策措施,协调推动技术创新、管理创新、组织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推动创新从“跟跑”向“并跑”“领跑”转变,创新能力快速提升,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活力得到全面激发。2016年,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为4.1%,是全国平均水平的两倍;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为80.1件,居国内大中城市首位;5G技术、无人机、基因测序、新能源汽车等领域技术水平居世界前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8037家,占全国8%。深圳是我国新兴产业规模最大、集聚性最强的城市,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40%,已经拥有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深圳国家基因库等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

  民生福利水平不断提高。深圳在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不断加大民生投入,着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初步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社会保障体系,努力让全体市民共享经济发展成果。2016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86万元,最低工资标准2030元/月,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00元/月,均居全国领先水平。居民平均预期寿命80.88岁,孕产妇死亡率8.46/10万,婴儿死亡率1.64‰,均达到发达国家水平。全市幼儿园1579所,在园幼儿46.3万人;普通中小学689所,在校学生130.7万人;普通高等学校12所,在校学生9.2万人。医疗卫生机构3913家,其中医院134家,开放病床4.15万张,执业(助理)医师3.15万人。公共图书馆623座,公共图书馆总藏量3604.25万册,各类博物馆、纪念馆46座。

  绿色低碳优势显著。深圳注重保护生态环境,大力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最大限度地促进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出了一条经济发达地区绿色低碳发展之路。深圳先后获得国家园林城市、国际“花园城市”、联合国环境保护“全球500佳”等荣誉称号,是全国首个C40城市气候领导联盟成员城市。PM2.5年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全市近一半土地划进生态保护范围,拥有绿道2400公里、生态景观林带2638公顷。深圳在全国率先颁布了《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绿色建筑总面积达5320万平方米,规模位居全国前列。深圳是全球新能源汽车推广规模最大的城市之一,已累计推广新能源汽车7.2万辆。深圳拥有全国首个碳交易市场,碳市场配额累计总成交量1807万吨,总成交额5.96亿元,位居全国前列。深圳国际低碳城成为中欧可持续城镇化合作旗舰项目,并获得美国保尔森基金会与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颁发的“可持续发展规划项目奖”。

  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程度高。深圳着力打造国际一流市场化、国际化、法制化发展环境,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出台实施“营商环境改革20条”“降低实体经济成本28条”“扩大工业有效投资26条”“外贸稳增长25条”“加强知识产权保护36条”等系列措施,连续两届荣获中国法制政府奖,率先启动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法官检察官职业化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成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深圳知识产权法庭等机构。2016年新增企业5.3万家,累计达12.5万家,注册企业增加值增长38%。前海深港合作提速,港交所前海联合交易中心、汇丰集团华南总部、首家港资控股基金公司等1894家港企落户。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在扩大投资开放、金融制度创新、法治环境改善等领域的改革领先全国,部分领域已接近国际自由贸易水平。

  深圳是国内最年轻的超大型城市,在快速城市化进程中,历史遗留问题和新问题相互交织,人口规模迅速膨胀,社会治理滞后于经济发展,资源环境承载较大压力,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协调等问题引发一系列“大城市病”。这些问题如不能有效解决,将严重制约深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资源环境约束日益趋紧。深圳地域面积较小,发展空间和土地资源严重不足。深圳处于国内能源运输通道和供应链的末端,能源自给能力较弱。水资源对外依存度高,水务基础设施建设的历史欠账多,水污染问题突出,生态环境治理任务十分艰巨。

  城市治理能力亟待提升。深圳经济总量大、人口高度密集,特别是高层建筑多、在建工程多、地下空间、轨道交通、城中村多,风险隐患较多,城市安全运行面临较大挑战。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量大面广,不仅挤占了大量的发展空间,而且存在安全隐患。机动车辆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原特区内外交通瓶颈亟待打通。社会发展转型期的新群体、新行业、新组织不断出现,激发社会矛盾的因素增多。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良好的社会秩序,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安居乐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深圳城市治理水平与新时期新形势的更高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城市治理能力的提升任重而道远。

  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相对不足。作为快速成长的新兴超大型城市,深圳教育、医疗事业底子薄、起步晚、需求大,近年来虽然持续加大民生领域投入,但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方面还是存在较多欠账。与经济发展和人口规模相比,深圳教育、医疗等领域发展水平相对滞后,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需矛盾突出,每千人病床数和三级甲等医院数量远低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和竞争力提升的突出短板。

  城市区域发展不平衡。虽然经过两轮特区一体化攻坚行动,原特区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但受制于原“二线关”内外政策体系差异等历史因素影响,原特区内外发展水平差异较大,特别是原特区外在经济结构、城市面貌、公共服务供给水平等方面仍明显落后于原特区内。同时,深圳还存在“西密东疏、西强东弱”的区域不平衡问题,东部地区的罗湖、盐田、龙岗、坪山、大鹏土地面积约占全市面积一半,而经济总量、人口规模、固定资产投资仅占全市约1/3,整体发展低于全市平均水平。

  可持续发展的创新支撑相对不足。与硅谷、波士顿等世界创新中心相比,深圳的科技创新发展基础仍然薄弱,缺乏国家布局的行业性大院大所和国家级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原始创新能力不强;支撑产业升级、引领未来发展的技术储备不足,新兴产业领域缺乏关键核心技术;缺乏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高等院校和在校大学生数量少,难以有效满足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建设需要。

  当前,深圳正在努力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可持续发展面临难得的历史机遇。

  一是可持续发展成为当今世界发展的时代潮流。近年来,全球都在深刻反思传统工业文明发展模式的不足,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科技等领域全方位审视和应对人类社会发展面临的资源、环境等方面的严峻挑战,致力于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的和谐,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在全球得到广泛传播,世界各国共同致力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越来越凝聚。2015年9月,联合国发展峰会明确了2030年前实现17项可持续发展目标,全球掀起了新一轮可持续发展浪潮。二是新一轮科技革命为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新支撑。全球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不同领域科技创新加速融合,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智慧城市、绿色低碳、生命健康等与可持续发展密切相关的领域呈现群体跃进态势,科技创新正成为支撑引领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也将成为深圳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路径。三是可持续发展成为城市竞争力提升的关键举措。随着城市化的快速推进,一些大型城市尤其是超大型城市,普遍出现了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看病难、上学难等“大城市病”。为破解制约城市发展的这些瓶颈问题,国内外各大城市都把可持续发展作为推动各项工作的重要任务,努力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城市发展竞争力,积极探索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新路径。四是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将为深圳可持续发展提供更广阔的空间。国家实施粤港澳大湾区战略,不仅是粤港澳地区自身加快经济社会转型、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迫切需要,也将为深圳实现更高水平发展提供广阔空间。深圳必须紧抓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机遇,主动对标国际一流湾区城市,与国内外城市在推动实现可持续发展方面加强交流合作,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为中国乃至全球可持续发展提供示范。

  但也要看到,当前深圳实现可持续发展还面临着诸多挑战。一是全球经济复苏缓慢影响可持续发展进程。当前世界经济处于深度调整期,经济复苏动力相对不足与逆全球化等各种风险交织在一起,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性增加,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日益凸显,将给全球可持续发展增添不少变数。二是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发展还存在一些瓶颈制约。新能源、新材料等技术领域尚未迎来真正的革命性突破,有关监管规则体系尚不健全,导致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试验、产业应用和市场推广受到影响。三是深圳探索实现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较大难度。不同于纽约、伦敦、东京等国际大都市,深圳作为超大型城市在经济快速发展和工业化快速推进的同时,“大城市病”问题突出,教育、医疗等民生领域短板问题明显,河流和部分海域污染比较严重,这些都给深圳可持续发展带来不少困难和挑战。

第二章  总体思路与目标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以“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为统领,全面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为奋斗目标,着力破解“大城市病”,着力推动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加快形成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体制机制,加快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率先建成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

  坚持问题导向、创新驱动。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围绕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积极对标国际一流城市,主动寻找差距和不足,针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领域的突出问题,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不断推进理论、制度、科技、文化、管理等各方面创新,依靠创新解决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

  坚持人民主体、多方参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突出共建共治共享,保障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充分调动人民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充分发挥深圳市场发达的优势,构建多方主体参与的体制机制,加大对社会事业、资源利用、生态环境等领域科技创新多元投入的力度,为可持续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坚持绿色发展、和谐共生。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将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全面推进水、大气等环境的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城市绿化提升行动,不断增加城市绿量,努力建成生态宜居城市。推动形成绿色低碳发展方式,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坚定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坚持开放合作、发展共赢。积极服务国家开放新战略,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充分发挥深圳地缘、商缘、人缘优势,成为建设“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支撑。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并重,引资与引智引技并举,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建立多层次合作机制,搭建更多合作平台,开辟更多合作渠道,着力构建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的开放合作新格局。

  社会主义现代化先行区。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方向,对标国际一流,通盘把握社会主义现代化的目标、内涵、步骤和路径,明确经济发展、人民生活、社会文明、生态环境等领域的发展思路,率先探索制定符合实际的现代化指标体系,努力走出一条体现时代特征、中国特色、深圳特点的现代化之路。

  创新驱动引领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率先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科技管理体系。加快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构建更具活力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构筑创新人才高地,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提高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使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

  绿色发展样板区。以提升环境质量为目标,以治水提质为突破口,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构建政府、企业、公众多方共治的环境治理体系。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完善低碳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建设绿色宜居家园,成为超大型城市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典范。

  普惠发展示范区。立足快速完成工业化、人口超千万的超大型城市特点,夯实民生基础,补齐发展欠账,建立适应发展需要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优质公共产品和多元服务供给,努力让市民享有更优质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有品质的文化服务、更具安全感的社会环境,为全球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紧紧围绕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不断探索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持续提升市民生活品质,让城市变得更加美好。

  (一)2020年发展目标。

  到2020年,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探索形成深圳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典范城市,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深圳经验、贡献深圳智慧。到202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改革开放创新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形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基本框架体系,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巩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4件。电子信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产生一批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成长一批世界领先的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形成一批全球价值链高端产业集群。

  ――民生幸福城市质量更高。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全面融合发展,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民生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建成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提高城市居民健康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7岁以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0%,注册志愿者总人数达到180万人。

  ――现代化城市更加安全便捷。以深度城市化为方向,建成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城市资源保障供应得到强化,城市安全运行得到有力保障,建成区发展能级不断提高,市容环境质量、城市品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率先迈入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的信息经济时代,实现“一图全面感知、一号走遍深圳、一键可知全局、一体运行联动、一站创新创业、一屏智享生活”。高峰期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5%,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环境治理取得实质成效,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资源水平大幅提升,实现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和全面提升,万元GDP水耗控制在10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建立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体系,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初步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发挥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培育一批新的本土跨国企业,城市生产生活环境、管理方式、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程度进一步提高,国际交流活动更趋频繁,成为更具改革开放引领作用的经济特区和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

  (二)2025年发展目标。

  到2025年,成为可持续发展国际先进城市,绿色发展模式进一步完善,创新驱动对经济增长的内生动力持续强化,新兴产业主引擎作用更加突出,安全高效的城市运行体系不断优化,市民有更多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富有活力的创新之都。形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核心功能,创新能级跻身世界先进城市行列,新经济发展国际领先,科技和产业竞争力居全球前列。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源头创新供给能力和引领式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突破一批颠覆式创新。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3%,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5件。主要产业进入全球价值链高端,成为世界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的重要策源地。

  ――均衡便捷的公共服务体系。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显著提高,建成一大批优质医院和学校,社区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社会保障能力大幅提升,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保证全体市民在共建共治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高峰期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70%,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330万平方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8万元,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2.71岁以上。

  ――宜居宜业的人居环境。率先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生态之城、美丽家园,优质的山海资源得到有效保护,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0微克/立方米以下,万元GDP水耗控制在7.18立方米以下。公园布局体系更趋完善,城市公园与公共开敞空间便捷可达,城市绿道和生态连廊互联互通,天更蓝水更清,市民绿色福利大幅提升。

  ――开放包容的国际化城市。作为移民城市的多元、活力社会特质不断延续,始终保持移民带来的吸引力与城市活力,各类人群的社会融合全面加深。依托香港科教、金融、物流、贸易、文化、国际交往等方面的优势,深港之间在产业创新、科研教育、社会交往等方面广泛深入合作。国际化旅游、休闲、健康等品质服务能力得到强化,国际文化交流的层次与频度大幅提高。

  (三)2030年发展目标。

  到2030年,成为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城市,可持续发展达到国际一流水平,形成一系列可以向全球推广复制的可持续发展经验,努力为我国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做出卓越贡献。

  ――链接世界的新兴全球城市。经贸实力具有全球影响力,国际化商业、医疗、教育等基础服务能力全面提升,为国际居民提供高品质的生活环境,在国际事务中的组织和参与能力进一步提高。形成链接全球的交通枢纽,港口航运发展转型,邮轮母港建设加快,国际航空枢纽、世界级集装箱枢纽港地位进一步巩固。

  ――蓬勃包容的国际创新城市。全面建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创新能级跃居世界城市前列,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的战略支点,以及辐射全国、面向全球的创新枢纽和代表国家参与全球竞争合作的战略力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强劲动力。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4%,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92件。

  ――繁荣公正的活力共享城市。建成全域通达的城市轨道网络、多样化的公共交通服务及高效转换的综合交通枢纽,城市运转效率和交通公平性全面提升,高峰期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75%;优质教育、健康等服务领域的供给得到根本改变,公共服务支撑能力全面提升,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360万平方米,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0万元,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3.73岁以上;城市包容度显著提高,包容多样经济和多样文化的社会格局共存、共生、共享、共荣,形成强大的全社会凝聚力。

  ――宜居协调的绿色家园城市。拥有高度的生态文明,建成美丽中国典范城市,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成为常态,PM2.5年均浓度达到15微克/立方米以下,力争达到国际一流城市水平,建成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成为全球可持续发展的典范。

  到2035年,建成可持续发展的全球创新之都,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成为全球卓越的国家经济特区、“一带一路”倡议的战略支点、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全球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天蓝地绿水清的优美生态环境成为常态,市民群众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

  到本世纪中叶,建成代表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国家经济特区,成为竞争力影响力卓著的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城市发展更加成熟更具魅力,经济社会环境更加协调更可持续,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生态文明实现新的全面跃升,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最佳例证”,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四个自信”的“最佳窗口”,彰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磅礴力量的“最佳示范”。

  (规划总体框架图详见附件)

深圳可持续发展规划主要指标体系

全社会研发支出占GDP比重(%)

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件)

PCT专利申请量(万件)

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万元)

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先进制造业增加值占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重(%)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万元)

新增劳动力平均受教育年限(年)

继续教育年参与率(%)

居民人均预期寿命(岁)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万平方米)

注册志愿者总人数(万人)

高峰期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

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

重点品种食品监测合格率(%)

万人八类刑事案件立案数(宗)

万元GDP水耗(立方米)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微克/立方米)

臭氧(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微克/立方米)

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注:1.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累计下降指标以2015年的数据为基准年。

  2.2016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数值未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而2020、2025、2030年数值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

  一、建设更具国际影响的创新活力之城

  全面推进体制机制、科技、产业、商业模式等方面创新,着力构建多要素联动、多主体协同的综合创新生态体系,形成“基础研究+技术开发+成果转化+金融支持”的创新全链条,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创新活力之城。

  强化体制机制创新优势。着力突破制约创新发展的制度性障碍,建立公平、高效、完善的创新体制机制。完善创新主体动力机制,优化创新成果转化机制,健全创新主体对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完善创新资源配置机制,建立创新资源优化整合、共享机制,鼓励创新资源开放共享。完善创新激励保护机制,健全创新人才激励机制,优化利益分配机制,健全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建立信用监督机制。深化政府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完善政府科技管理决策程序,健全听证公示、社会咨询、专家论证和效果评估制度。

  持续提升科技创新基础能力。推进科技进步与创新,弥补创新发展薄弱环节,平衡各区科技创新协同发展,加快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基础研发能力,瞄准世界科技前沿,强化基础研究,实现前瞻性基础研究、引领性原创成果重大突破,布局建设若干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科研基础设施,加快推进未来网络试验设施、国家超级计算深圳中心(二期)和深圳国家基因库(二期)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组建一批基础研究机构和诺贝尔奖科学家实验室。提升技术开发能力,突出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深化产学研合作,在核心芯片、工业母机、5G移动通信、石墨烯、机器人与智能装备、数字生命、精准医疗等领域,新建一批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实现产业核心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重点突破。提高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组织实施一批重大科技产业专项,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促进创新产业跨越式发展。

  提升产业创新发展质量。着力加快建设实体经济、科技创新、现代金融、人力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体系。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培育由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催生的新业态,促进产业链价值链高端化发展,打造若干产业集群。推进高新区、高技术产业基地、先进制造业基地和优势传统产业基地融合发展。加快培育一批“独角兽”企业,支持一批本土企业做大做强,进入世界500强。构建技术研发平台、检测实验平台、科技信息平台及技术转移平台,打造创新平台体系。加强深港科技合作,推动两地科技资源实现共享,支持本市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参与国内外科技交流和合作,完善科技产业合作体系。

  打造优秀人才聚集高地。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健全创新人才激励机制,营造广纳群贤、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人才发展环境。实施杰出人才培育引进计划,培育一批高精尖人才,引进一批行业领军人才,汇聚一批全球顶尖科学家。优化人才创业环境,完善留学人员来深创业资助政策,支持出国留学人员来深创业。优化人才安居环境,实施创新人才安居工程。探索国际化人才保障制度,着力提高人才入户、子女入学、配偶就业、住房、医疗社保等综合保障服务水平。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营造尊重创新、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社会风尚。提升城市人才吸引力,加大对国际化人才和青年人才的培育力度,保持城市可持续发展的人才竞争力。

  完善创新金融服务体系。出台关于促进股权投资基金业务发展的相关政策,构筑股权、产权、知识产权交易体系,大力培育上市资源,推动创新型企业上市融资。积极发展债券市场,推广集合型发债模式,支持创新型企业发行债券,扩大债券融资规模。成立天使投资母基金,不断扩展政府引导基金功能,促进资金链、创新链、产业链全面融合,加强金融对实验研究、技术开发、产品中试与规模生产等创新活动全过程支撑。健全社会信用服务体系,完善自主创新担保和再担保体系。

  持续弘扬双创文化。强化创新、创业、创投、创客“四创联动”,充分发挥“国家双创示范基地”平台作用,完善“众创空间―孵化器―加速器―专业园区”创业孵化链条,壮大创新创业群体,打造全球创客成果交易中心、创客创意展示中心和创客银行。大力营造勇于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让创新成为深圳的城市基因和最鲜明特质。

  二、建设更加宜居宜业的绿色低碳之城

  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全面提升,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生态环境最优的绿色低碳之城。

  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深化碳排放权交易为核心,创新市场化的节能减排手段。以深圳国际低碳城开发建设为重点,大力推动绿色低碳产业发展,开展低碳政府、低碳园区、低碳企业、低碳社区等多层级、多维度的低碳试点示范。以建设国家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城市为契机,加快充电站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新能源公交大巴、出租车和私家车示范推广。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全面推动交通、工业等重点领域节能降耗,鼓励建设绿色基础设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以国际一流标准加快推进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加快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末端处理系统,加快建成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

  全面提升城市环境质量。全力开展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三大行动。深入实施治水提质工作计划,加快污水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设施高标准新改扩建,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多管齐下实施面源治理、清淤疏浚、生态补水、生态修复等措施,切实保障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营造水清岸绿、优美宜人的滨水休闲游憩空间。实施气候友好型的大气环境保护政策,开展细颗粒物、臭氧等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共同减排,实施清洁柴油车、绿色港口和挥发性有机物防治行动计划,打造优良的大气环境质量,营造蓝天白云常态化的“深圳蓝”。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调查,强化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保障土壤环境质量安全。开展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城市声环境质量,努力为市民创造更好的生活环境。

  构建宜居多样的城市生态安全系统。构建城市生态安全格局,实施更具刚性和约束力的生态保护红线管控制度。合理规划和建设各类保护区,优先推进生态核心区域、廊道及关键节点的建设用地清退和生态修复,为珍稀植物和野生动物的迁徙、栖息及保护提供有力保障。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保持森林、湿地、绿地构成的生态资产总量基本稳定,形成“城在林中、人在绿中”的城市森林生态网络体系。完善“自然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三级公园体系和“省立―城市―社区”三级绿道网络,为市民提供多层级、多功能、互联互通的绿色福利空间。

  加强城市景观设计和管理。科学引导城市景观建设,通过智慧城市平台、城市设计手段,实施对城市自然景观、建成环境景观、交通景观、日间夜间景观和季节性景观的分层次管控,通过环卫管理提升、绿化景观升级、城市夜景打造等行动,提高人文氛围和文化品位,不断提升城市景观管理水平,更好地传承地域文化。

  打造一流的湾区海洋环境。重视海洋环境综合整治,以入海污染物总量控制为核心、重点河湾的环境综合治理为抓手,研究制定海陆联合动态监管和溯源追责制度。严格遵守海洋生态红线,对具有重要生态价值的自然岸线、典型的海洋生态系统和主要的渔业海域等海洋生态节点实施重点保护。实施海岸带及近海生态系统修复工程,提升生态服务功能。划定珊瑚保护区,探索海洋公园专项管理。营造独具魅力的滨海空间,完善海洋文化公共设施,拓展滨海休闲慢行系统,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健身运动、观光旅游、体验自然等多功能活动区域,展现深圳现代滨海城市魅力和形象。坚持陆海统筹,整体谋划海洋经济发展和海洋产业布局,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

  创新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制度,适时在全市推广GEP核算(Gross Ecosystem Product,简称GEP,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构建权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逐步建立全市自然生态空间统一确权登记。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探索在环境审计、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绿色GDP核算等领域的应用。加快推进保护湿地和土壤环境相关立法工作。创新环境监管执法,充分发挥环保警察作用,探索建立环保法庭。制定更加严格的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环保监管等方面的深圳技术规范。结合茅洲河水污染治理工程的实施,探索流域内工业污染第三方治理。研究构建绿色金融体系,推行环境污染强制责任险。

  三、建设更高科技含量的智慧便捷之城

  坚持以人为本、需求导向,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移动互联网、人工智能等技术,整合全社会数据资源,提高城市服务效率,建设智慧社会,实现万物感知、万物互联、万物智能,打造全程全时服务的智慧便捷之城。

  建设智慧高效的交通服务体系。坚持公交优先,构建以轨道为主体、多样化公交为补充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体系,为市民提供高品质公交服务。创新智慧交通管理服务,鼓励交通运输企业与互联网平台深度合作,为市民提供多模式个性化的交通运输服务、多方式全链条的出行信息服务;探索基于物联网技术的新一代交通控制网建设,实现城市交通实时智能化监管,提高交通系统服务效率和安全水平。

  建设便捷多样的公共服务信息系统。围绕服务对象需求,全面推进社会保障、医疗卫生、文体休闲等民生及公共服务领域信息化建设,拓展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模式,让群众在“家门口”就可以享受到方便快捷、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推动政府数据开放和共享应用。打破部门界限和信息孤岛,建立全市统一的政府数据开放平台。基于信息共享促进政府部门业务流程再造,提高行政服务效率。开展公共数据开放利用改革试点,通过政府向企业开放数据、企业基于开放数据为市民提供增值服务,创新社会治理模式,以信息化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打造智慧城市运营管理平台。以大数据和物联网技术为支撑,建设智慧城市运营管理中心,充分整合政务信息资源和社会信息资源,形成城市“全景态势一张图”,实现对全市运行状态的实时监控和态势预警,从被动式、应急式管理向主动式、预警式管理转型,打造智慧城市运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市运营网络安全的监控与管理。

  持续完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高速泛在、融合便捷的下一代信息传输网络,加快推进互联网、广播网、电信网三网融合,建成技术先进、绿色安全的云计算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城市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消防等基础设施建设标准及智能化水平,促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实现基础设施运行的可监控、可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潜在风险,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四、建设更高质量标准的普惠发展之城

  以普惠共享为导向,注重机会公平,加大民生投入,保障基本民生,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事业与经济增长协调发展。

  加大民生改善力度。建立民生优先的财政投入机制,推进重点民生工程实施,增加公共服务供给,提升公共服务质量,着力解决民生发展中存在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民生事业发展,促进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服务方式多元化。加快完善公共服务体系,重点增强教育、卫生等民生领域薄弱环节的服务能力。推进教育公平优质发展,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性进一步增强,优质均衡的义务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扩大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规模,鼓励终身学习,发展终身教育。实施健康深圳行动计划,着力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加大优质健康服务供给、发展健康产业,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加快建设“健康中国”先行区。

  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均等化、可持续方向,建立与超大型城市人口发展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机制,以居住证为载体完善政策体系,动态优化项目及标准,逐步实现常住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来深建设者市民化步伐。向妇女、儿童、老年人和残疾人等普遍提供安全、包容、无障碍、绿色的公共空间。

  推进区域均衡发展。大力推进“东进、西协、南联、北拓、中优”战略,谋划一批新的战略通道,推动形成大区域协同发展新格局。坚持原特区内外一个标准,对照国际一流城市,高标准做好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等各项工作,从交通建设、产业提升、公共服务和城市发展等领域,加大资源配置均衡化,解决好城市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

  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深化社会组织管理制度改革,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助推经济发展、繁荣社会事业、创新社会治理、促进对外交流合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完善社区治理体系,加快推进基层公共服务综合平台建设,健全社区网格化管理。创新居民小区自主管理模式,探索在无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依托社区居民委员会实行自治管理。加大城中村整治力度,消除安全隐患,优化居住环境和配套服务,着力把城中村改造为现代化城市社区。利用先进科学技术,提升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领域的监测预警能力和信息发布水平,加强应急能力建设,增强巨灾风险防范能力与应对水平,围绕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靶向施策、系统治理,持续提升城市安全运行能力。推动关爱文化传播,促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和常态化,建设“关爱之城”和“志愿者之城”。

  五、建设更加开放包容的合作共享之城

  以全球视野谋划开放布局,积极参与全球可持续发展,搭建国际化开放合作平台,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努力实现更高水平的内外联动和双向开放,赢得发展和竞争的主动。

  积极参与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主动发挥经济特区开放合作新优势,实施拓展新兴市场、开拓“一带一路”市场行动计划。积极促进交通互联互通,拓展与沿线国家地区的港口、机场航线网络,努力打造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不断强化经贸合作,以东盟、南亚、非洲等沿线国家和地区市场为重点,以共建产业园区为支撑,引导更多本土企业与沿线国家和地区投资合作,为将“一带一路”建成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贡献力量。

  携手共建粤港澳大湾区。全面落实《深化粤港澳合作 推进大湾区建设框架协议》,深化与港澳在科技、金融、经贸、教育、文化等领域合作。充分发挥深港跨境协同创新独特优势,加快落马洲河套地区共同开发,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聚焦实体经济和科技创新,打造深港跨境深度合作示范区、粤港澳协同创新引擎、“一带一路”国际科技创新平台和政策制度改革创新试验区。强化与澳门的全方位合作,通过澳门加强与葡语系国家合作,努力把粤港澳合作重点拓展到共同走向世界、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扩区,进一步推进前海蛇口自贸片区制度改革创新,把前海打造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和城市新中心。

  搭建面向全球的开放合作平台。鼓励优势企业走出去,参与全球各类标准和规则制定。依托高交会、文博会、国际人才交流大会等重要平台,全面深化国际科技、经贸、文化交流与合作。加快国际语言环境、优质生活圈和国际消费中心建设,营造开放包容的国际化氛围,打造集聚国际要素资源的战略高地。加强与全球城市可持续发展领域的交流与合作,积极参与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相关的国际性活动。

  深入推进对口支援与合作。推进深莞惠和河源、汕尾“3+2”经济圈建设,建成若干跨区域共建的低碳发展合作试验区和产业园区。健全体制机制,加快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加强对口支援新疆、西藏、扶贫协作广西等地区和对口帮扶河源、汕尾工作力度,提升四川广安、陕西富平等深圳产业园的建设水平。加快推动深圳与哈尔滨的对口合作。

  分享可持续发展的深圳经验。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成熟、推广条件较好的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方案,分享深圳经验。加强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环境规划署等国际组织合作,创建可持续发展国际样板城市。

  成立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可持续发展规划落实和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具体负责分解规划目标任务及示范区创建落实工作,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工作协调有序推进。

  二、研究制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法规

  强化制度供给,充分发挥经济特区立法权优势,围绕创新驱动、低碳发展、环境治理、社会民生等关键领域,研究制定可持续发展促进条例等相关法规,推动完善可持续发展法规体系,为实现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建立健全深圳可持续发展研究的体制机制

  围绕可持续发展的长远发展目标,大力支持可持续发展智库建设,积极引进国内外高水平专家团队,探索建立为深圳市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的研究性机构,建立可持续发展决策咨询制度,加强国际间交流与合作,与国际组织建立广泛的合作伙伴关系,共同加强可持续发展目标领域的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和国际交流合作,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四、设立可持续发展基金

  以创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为契机,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性作用,在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框架下积极探索设立可持续发展基金,以清洁能源、环保、交通、教育、医疗等领域为重点,组织实施一批技术成熟、推广条件较好的重大工程和示范项目,引领带动相关技术成果在国内外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构建市场化的投融资机制,探索在循环经济、生态环保、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等领域引入PPP模式,广泛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积极营造社会资本参与可持续发展的浓厚氛围。

  探索完善可持续发展的科技支撑政策,围绕影响规划重点任务推进的技术难题,设立支持可持续发展的重大科技专项,重点支持在社会发展领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强化科技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探索土地使用弹性年期、差异化土地供应、土地资源资产资本一体化运作等土地供应方式,优先保障可持续发展重大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开设可持续发展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建立从审批到建设的全方位跟踪服务模式。

  研究制定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完善可持续发展评估信息发布制度,将规划落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保障规划落实公开透明、全程监督。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发挥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公众评价。

  全面整合经济、社会、生态、政务、民生等数据资源,综合运用云计算、互联网、大数据等新技术,加强对可持续发展各项建设领域的实时动态监测,发布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进程报告。

  提高全民可持续发展意识,将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推动绿色教育,传播可持续发展理念,形成可持续发展的文化氛围,帮助全民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念,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广泛动员社会各界融入可持续发展规划落实工作,激发全社会参与可持续发展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奠定坚实的社会基础。强化社会公众参与的科技手段支撑,提高公众参与的组织化水平,提升公众参与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开展各类可持续发展主题文化活动,搭建信息沟通、意见表达、决策参与为一体的可持续发展公众参与平台。

  附件:深圳市可持续发展规划(2017―2030年)总体框架图

深圳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2017―2020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国别方案》《中国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方案》(国发〔2016〕69号),充分发挥科技创新对可持续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深圳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建设具有包容性、安全、可持续发展的城市,是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出的重要目标,也是当前全球城市共同的发展主题。习近平主席在G20杭州峰会上强调要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促进包容性发展。从世界城市发展进程遇到的问题来看,伦敦、洛杉矶、东京等城市都曾面临人口过多、房价高涨、交通拥堵、环境污染、社会治理压力大等问题。对于国内城市而言,类似上述“城市病”问题也日益突出。

  深圳作为迅速崛起的新兴超大型城市,在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推进过程中产生了一系列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如人口规模迅速膨胀、户籍与非户籍人口结构不平衡,教育和医疗等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相对不足,区域发展不均衡不协调,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压力日益增大,已经成为制约深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深圳城市发展主要面临“两个不足”的突出问题,即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对不足,社会治理支撑力相对不足。具体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资源能源约束日益趋紧。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深圳资源能源保障问题日益突出。发展空间资源严重不足,需求缺口巨大。深圳处于国内能源运输通道和供应链的末端,本地能源资源非常匮乏,能源自给能力较弱,且成本较高。本地水源匮乏,水资源对外依存度高达70%以上,且市外供水水源相对单一,供水保障的稳定性面临挑战。随着城市人口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资源能源供需矛盾将进一步凸显,已成为制约可持续发展的关键瓶颈。

表1  深圳与部分城市土地利用空间指标比较(2016年)

人口密度(人/平方公里)

建设用地占总面积比例(%)

  (二)部分领域环境污染问题突出。

  目前,深圳水环境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尤其是水体黑臭现象较为普遍。全市共有黑臭河流133条,总长度达495公里,茅洲河等5条跨界河流水质劣于地表水V类标准,治理难度很大。部分近岸海域水质污染较重,深圳湾、前海湾、珠江口等近岸海域水质劣于海水第四类标准。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不完善,管网建设欠账较多,2018年全市污水管网缺口约2350公里,局部地区污水厂处理能力有限。城市生活垃圾激增,亟需新建高标准的垃圾焚烧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

表2  深圳与部分城市生态环境指标比较(2016年)

SO2/NO2浓度(微克/立方米)

PM2.5(微克/立方米)

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平方米/人)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自然保护区覆盖率(%)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达到Ⅰ级和Ⅱ级空气质量的天数

  (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足。

  深圳经济特区建立以来,教育、医疗等社会事业快速发展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由于深圳是从一个人口不足3万的边陲小镇发展起来的超大型城市,教育、医疗事业底子薄、基础差、发展起步晚,已经成为城市竞争力的短板和软肋。教育方面,基础教育学位供需十分紧张,2017年公办小一学位缺口达4.63万个,远不能满足需求。医疗方面,全市各级各类医院数量只有134家,分别仅为北京的19.1%、上海的38.4%和广州的58.5%;三甲医院仅有12家,远低于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每千人病床数仅为3.5张,分别为北京、上海的2/3,广州的1/2。公共服务资源供给短缺已成为制约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提升城市长远竞争力的一大瓶颈。

表3  深圳与部分城市医疗卫生机构情况比较(2016年)

年总诊疗人次(万人次)

  (四)社会治理问题隐患较多。

  2016年深圳市常住人口已达1191万人,全市常住人口密度达5963人/平方公里,远高于北京、上海、广州,在国内主要城市中排名首位。深圳实有管理人口已达2000万,实有人口密度超过1万人/平方公里,处于全球最高水平。深圳拥有机动车接近350万辆,车辆密度居全国大中城市首位,高峰时段交通拥堵现象比较严重,特别是原特区内外交通瓶颈亟待打通。“城中村”和历史遗留违法建筑等问题相互交织,全市历史遗留违法建筑量大面广,给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带来了巨大压力和隐患。社会发展处于转型期,各种新群体、新行业、新组织不断出现,思想观念复杂多元,利益诉求日益多样,激发社会矛盾的因素增多,而基层行政管理、社会服务资源配置尚不均衡,城市治理体系和能力滞后于城市发展需要,城市运营的服务保障“软实力”短板更加凸显。

  二、主要目标与建设思路

  到2018年,创新能力显著增强,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市绿色发展取得新成效,城市运行更加安全高效,市民可持续发展意识显著增强。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17%、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60%、PM2.5年均浓度下降到26微克/立方米、城市黑臭水体累计消除81条。

  到2019年,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不断增强,可持续发展水平显著提高,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程度明显提升,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均衡化水平进一步提高,建成绿色宜居家园。累计引进海外高层次人才1600人、累计新增技能人才88万人、城市黑臭水体累计消除99条、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39%、注册志愿者总人数达到165万人。

  到2020年,经济、社会与环境可持续发展质量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探索形成深圳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解决方案,成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典范城市,为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提供深圳经验,贡献深圳智慧。到2020年的主要发展目标如下:

  ――创新生态体系更加完善。改革开放创新引领辐射带动作用更加凸显,基本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形成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基本框架体系,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显著成效,基本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现代化经济体系,全国经济中心城市地位进一步巩固。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2%,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4.25%,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84件。电子信息、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产生一批原创性重大科技成果,成长一批世界领先的龙头企业和隐形冠军,形成一批全球价值链高端产业集群。

  ――民生幸福城市质量更高。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科技创新与社会事业全面融合发展,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民生保障水平居全国前列,市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建成更高质量的民生幸福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6万元,公共文化设施总面积达到300万平方米。提高城市居民健康水平,全方位、全周期保障市民健康,居民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7岁以上。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覆盖率达到100%,注册志愿者总人数达到180万人。

  ――现代化城市更加安全便捷。以深度城市化为方向,建成现代综合交通体系,城市资源保障供应得到强化,城市安全运行得到有力保障,建成区发展能级不断提高,市容环境质量、城市品质和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率先迈入数字化、网络化、移动化、智能化的信息经济时代。高峰期间公共交通占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65%,公益性公共场所无线网络实现全覆盖。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水环境治理取得实质成效,节约集约和循环利用资源水平大幅提升,实现环境质量的显著改善和全面提升,万元GDP水耗控制在10立方米以下,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建立生活垃圾综合治理体系,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初步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家园。

  ――国际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继续发挥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田”作用,培育一批新的本土跨国企业,城市生产生活环境、管理方式、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程度进一步提高,国际交流活动更趋频繁,成为更具改革开放引领作用的经济特区和更具竞争力影响力的国际化城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三个定位、两个率先”和“四个坚持、三个支撑、两个走在前列”的战略要求,全面落实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以创新引领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为主题,着力破解“大城市病”,创造性地提供深圳系统解决方案,率先探索出一条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并进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牢固树立“发展是第一要务,人才是第一资源,创新是第一动力”的理念,聚焦深圳面临的资源环境承载力和社会治理支撑力相对不足“两大问题”。系统集成废弃物综合利用、污水处理、生态修复、生物治疗、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实施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四大工程”。以重大科技攻关、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孔雀计划”、优质教育等行动为重点,健全创新服务支撑和多元人才支撑“两大体系”。以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改革、公立医院改革、社会治理方式创新、科研活动组织方式创新、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等政策体制创新为突破口,完善资源环境管控、社会治理服务、创新创业动力、人才教育保障“四大机制”。以成立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健全深圳可持续发展研究体制机制、制定促进可持续发展的相关法规政策、设立可持续发展基金和国际论坛为重点,强化责任分工、制度建设、国际合作、公众参与、监督评估“五大保障”。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引导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有效实施,保障方案目标和任务顺利完成,打造超大型城市可持续发展的深圳样板。

图1  建设方案总体框架图

  三、重点行动与工程

  坚持新发展理念,大力实施资源高效利用、生态环境治理、健康深圳建设和社会治理现代化等四大工程,健全创新服务支撑和多元人才支撑“两大体系”,到2020年,完成投资1118亿元,形成深圳环境治理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系统解决方案。

  (一)资源高效利用工程。

  面对减排压力巨大、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可开发建设用地规模逼近上限等问题,加快推动城市空间紧凑集约利用、水资源和能源高效集约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体系建设。以“产城融合、联动发展、集约高效、高端配套”为原则,以罗湖、前海和留仙洞等区域建设为示范,将节约集约理念贯穿到空间利用和管理的全链条。创新存量土地开发利益共享机制,综合土地混合利用、立体开发管理和“互联网+空间利用”等技术,加快构建紧凑集约的城市空间体系。提高循环利用水平,重点发展节能节水、智慧能源、雨洪资源化、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等技术,创新能源资源价格体制机制,实现能耗、水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构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采用国际先进的垃圾焚烧发电技术、烟气深度净化处理技术,高标准推进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营。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健全资源循环利用回收体系。

图2  资源高效利用工程技术路线图

  1.构建紧凑集约的城市空间体系。按照“控制总量、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总体思路,重点通过存量土地开发、土地立体利用等方式,挖掘土地资源潜力,提升土地利用效益。优化空间布局,巩固和完善多中心、网络化、组团式空间结构。深化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土地供应机制,建立以标定地价为核心的地价体系,规范用地供应行为,强化供应监管。综合运用弹性年期、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多种方式,差别化供应产业用地,强化产业用地和空间保障。完善产业用地用房供需服务平台,实现政府产业用地供给、企业和社区的用地用房转让与市场空间需求的高效对接。加快制定城市更新条例,提升公共配套配建标准,加快推进城市更新实施。完善土地整备政策,加快建立土地整备利益统筹机制,加大土地整备实施力度。加大“工改工”改造力度,拓展产业用地来源。综合利用虚拟城市环境、城市空间仿真等技术,推进土地立体化利用和三维地籍管理。打造立体开发城市,重点围绕轨道交通站点推进交通设施、上盖物业和地下商业等功能高度混合的立体开发,提升空间使用弹性,加快建立集约型、适度混合的土地利用模式。运用“互联网+空间利用”等技术,构建城市空间信息平台,实现城市空间大数据信息化管理。到2020年,累积完成拆除重建类城市更新供应土地12.5平方公里,通过土地整备释放土地不少于50平方公里。

  2.打造绿色节能能源利用体系。构建绿色、循环现代产业体系,加快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的经济体系。加快新能源重点领域能源装备自主创新,突破能源装备制造关键技术,提高重大装备自主成套能力。推进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加强绿色产品研发应用,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方式,依托坪山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南山智能电网产业集聚区等基地,加快推进清洁能源核心技术产业化,将其打造成国内清洁能源产业重要的集聚区和创新基地,持续降低重点行业和企业能耗水平。积极推进区域和国际能源合作,以重大能源通道建设和资源供应为依托,拓展能源输入通道,优化能源空间布局,促进能源资源可持续供应。加快智能电网建设,在前海、国际低碳城等区域开展智能电网试点建设。加快能源互联网建设,实现清洁能源生产智能化,建立健全能源互联网市场机制。推动能源资源价格体制改革,完善居民用电、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差别价格政策,对超能耗产品实行惩罚性定价。到2020年,万元GDP能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3.构建高效集约的城市节水用水体系。完善珠江三角洲水资源配置工程在深圳的输配水系统,提高外来水源的输配能力。对现有水源工程实施新建、扩建,进一步提高水源储备能力。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控制雨水径流,推进雨洪资源化利用。优化城市供水系统和供水管网,建设城市再生水利用管网系统,扩大城市再生水利用规模。加大非常规水资源综合利用,积极探索海水淡化利用,鼓励沿海工业特别是核电企业加大海水直接利用。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行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管理,减缓城市用水总量增长。推动用水阶梯价格制度,实施差别价格政策,对水耗实行惩罚性定价,探索建立自来水价格与原水价格联动机制,促进全社会节约用水。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加大节水宣传教育和节水器具的推广使用力度。到2020年,万元GDP水耗控制在10立方米以下,再生水利用率提高到90%(含生态用水),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4.构建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体系。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充分减量、前端分流分类、中段干湿分离、末端综合利用”的全过程治理体系。全面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制定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标准和规范。推进大件垃圾、废旧织物、年花年桔、园林绿化垃圾、果蔬垃圾、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等分流分类收运处理系统建设。推广应用餐厨垃圾厌氧产沼、地沟油提炼生物柴油等技术,提升餐厨垃圾收集处理率和资源化利用率。开展大型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和提标改造,采用国际一流的焚烧发电、烟气净化、渗滤液深度处理等技术,提高建设和运营水平。推进建筑废弃物减排和利用,实施工程弃土排放和回填平衡管理,开发和应用建筑废弃物制作再生建材等利用技术。建立电子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和覆盖全市的电子废弃物回收网点。到2020年,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0%以上,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专栏1  资源高效利用工程

城市更新改造工程。大力拓展用地空间,完成拆除重建类更新用地供应规模12.5平方公里;大力推进有机更新,完成100个旧工业区复合式更新和旧工业区综合整治项目,完成100个城中村或旧住宅区、旧商业区综合整治项目;提供保障性住房和创新型产业用房,更新配建人才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约650万平方米,配建创新型产业用房总规模约100万平方米。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光明新区凤凰城国家海绵城市试点区域16.42平方公里率先达到国家考核要求;自2017年起,平均每年全市新增海绵城市面积50平方公里。

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工程。新建东部环保电厂、宝安老虎坑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工程、妈湾城市能源生态园等三大垃圾焚烧发电厂,提标改造平湖垃圾焚烧发电厂一、二期,全市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18000/日。

  投资规模与责任分工:总投资93.1亿元,重点在宝安区、盐田区和龙岗区推进实施,以推进城市更新、海绵城市建设、垃圾处理设施新建与升级改造、受纳场工程建设等重点工程为抓手,以土地存量开发和立体利用以及基础设施高标准规划、建设、运营等为支撑,以优化资源环境管控机制、创新环境经济政策等体制机制建设为保障,争取到2020年深圳市资源能源紧约束局面得到有效缓解。(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居环境委、规划国土委、城管局、水务局、住房建设局、各区政府和新区管委会)

  (二)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统筹生态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针对深圳在快速城市化、工业化、现代化过程中遇到的超大型城市的典型环境问题,坚持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着力突破环保核心技术和关键瓶颈制约,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加快推进水环境、大气环境、海洋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深圳。水环境治理方面,以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为重点,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水处理技术和黑臭水体治理技术,推进饮用水源、黑臭水体、跨界河流、海域综合治理,有效解决突出的水污染问题。大气环境保护方面,以PM2.5和臭氧污染防治为重点,采用源头削减、全过程控制、末端治理技术,推进机动车、船舶、电厂等污染源以及VOCs、扬尘等污染物治理,打造“深圳蓝”大气环境质量品牌。生态保护与建设方面,以深圳生态监测评估为支撑,研究生态保护与恢复修复技术,持续提升城市生态服务功能。

图3  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路线图

  1.打造安全健康水环境。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西江引水工程)及深圳境内配套工程规划建设,建成公明、清林径连通等水源工程,建立双水源供水保障体系,确保应急供水储备满足三个月需求。以流域污水管网完善为基础,以流域污染源全面管控为保障,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打造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滨水休闲游憩空间和城市绿色生态水网。完成污水管网“补缺”任务和全市小区(城中村)正本清源改造,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按照全部污水处理厂不低于一级A排放标准、重点流域污水处理厂达到地表水准IV类的要求,高标准推进污水处理厂新改扩建。高效推进涉水工业、第三产业、面源等三大污染源排查整治。到2020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5%,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深圳河、龙岗河、坪山河、观澜河、茅洲河按期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城市黑臭水体全部消除。

专栏2  水环境安全健康保障工程

饮用水安全保障:对36座供水水库实施隔离封闭管理,新建隔离围网154.3公里;整治入库支流54.4公里;开展全市饮用水源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生态修复工程,整合治理面积14.74平方公里。

黑臭河流治理:完成全市133条黑臭河流治理任务,消除城市黑臭水体。

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新建污水管网超过2350公里;新扩建和改造水质净化厂全面执行一级A标准及《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较严值的要求,重点流域水质净化厂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的要求。

  2.实施“深圳蓝”可持续行动。健全深圳碳排放权交易机制,深入推进深圳碳排放权交易市场,扩大深圳碳排放权交易领域和范围。大力发展近零碳排放技术、低碳清洁技术,促进碳排放降低。加快推进市内物流货运轻型货车电动化,全面推动电动、天然气等新能源车替代柴油车和工程机械。推进公共交通领域新能源汽车及其他清洁燃料汽车推广应用,实现公共交通领域车辆全部电动化,加快充电站、充电桩等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淘汰国Ⅰ、全Ⅱ汽油车和使用年限超过10年的国Ⅲ柴油车。鼓励和支持港口企业建设岸电设施、靠港船舶使用岸电,推动建立200海里范围的珠三角海域船舶排放控制区。开展VOCs污染综合整治,在重点行业全面淘汰高挥发性原料。强化大气污染防治关键技术创新研发,重点加强烟气深度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柴油车颗粒物捕集、机动车尾气净化等先进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到2020年,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比2005年下降50%以上,PM2.5年均浓度控制在25微克/立方米以下,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控制在135微克/立方米以下。

  3.打造美丽海湾海岸带。严格遵守《广东省海洋生态红线》,印发深圳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和深圳湾污染治理工作方案,开展深圳湾入海污染总量控制规划及行动计划,开展入海排污总量控制制度研究。以红树林湿地保护为核心,开展深圳湾西段、开展凤塘河口前海湾段、小铲岛周边水域的生态恢复和保护工程。积极创建大鹏半岛国家级海洋公园、深圳湾华侨城国家级海洋公园、深圳湾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推动深圳湾湿地加入拉姆萨尔国际湿地公约。到2020年,全市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40%以上。

  4.建设宜居安全自然生态系统。优化生态安全屏障体系,构建生态廊道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通过对自然生态条件的分区评价,理清不同空间生态功能差异,提高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连通性,形成区域生态安全系统格局。优先推进生态核心区域、生态廊道及关键性生态节点的建设用地清退和生态修复工作。实施生态保护红线和基本生态控制线双线管控。开展国家森林城市创建,以大型公园绿地为组团,以城市绿廊、道路廊道、绿道网、河流水系廊道为骨架,打造多层级、多功能、互联互通的城市生态绿地系统。全方位推进绿化品质提升,提高森林质量和林木蓄积量,建成“公园之城”,推广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实施土壤环境分用途、分级、分类管理,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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