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产权70年后怎么办问题的求助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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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产权问题的求助信【安康吧】_百度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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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堰门镇普通老百姓解决房屋征地补偿及
房屋产权问题的求助信收藏
尊敬的媒体记者:本人石长端,身份证号:154031,男,现年62岁,岚皋县堰门镇进步村3组村民。问题一
补偿款没有按政策足额兑付的情况:2012年,岚皋县、堰门镇等各级政府确定进步村三组泰山桥附近为移民搬迁新村安置点。我积极配合响应政府移民搬迁工作,为加快搬迁工作进度,时任进步村村委会支书马先朝与我口头协议后,征用我家房屋9间、宅基地、林地、田地合计4亩,其中土木结构房屋:370平方×400=148000元,征地总面积(院坝1亩,自留山林3亩,竹林0.5亩)4.5亩×,水池:3立方×100=300,动力线:400米×280=1120元,水泥电线杆:1根×300=300元,电表:1个×200=200元。按照安政发[2009]15号文件规定,所征房屋田地应补偿我们251845元,但实际只补偿我们72500元,还有179345元的补偿款去哪了???!!!
问题二 肆意瓜分本属我的房屋产权,利用移民搬迁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情况:马先朝代表堰门镇进步村村委会与我协商,用征地征房款(实际补偿的征房征地款72500元),加上当时移民搬迁补偿款每户32000元,我自付38000元,共计142500元为我重新建造3间2层砖混结构房屋,开间12米,进深8米,建房地址由我选定,由原进步村支书马先朝经手办理房屋建筑各项事宜并统一负责施工。进步村村委会在实际建房时,因为基础开挖进深不足,改成2大间,楼梯间另算。2012年12月份,房屋主体工程建成交付于我,内部装修由我自己完成。2012年底,进步村村委会把房屋产权证办好后发给我,我发现属于我一户的房屋,产权竟然分成2份,一半是我,还有一半在“徐思领”名下,此前我毫不知情!徐思领离开进步村已经20多年,村上就没有他的产业,实为“空挂户”,现在连人都无法联系到,真不知是什么原因用他名字夺走我一半产权?当时我提出质疑,原村支书马先朝说五年后会统一办理过户手续,至此,我一直等到现在,五年时间到了,可是我去找相关人员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当时的移民搬迁的政策是一户补偿3万2千元,村干部马先朝等人利用没有搬迁指标的村民户口套取国家补助不止我们一户,在后来岚皋县纪委及法院的调查处理得到证实。)
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批转到岚皋县堰门镇政府,就以上问题岚皋县堰门镇政府在网上做出来如下答复:
这样的事,要经过调查才能评论,现只能顶一下
口头忇议你都能信,找着吃亏。
如果没有结果或者不如意可考虑打行政官司,让法律来裁决最为妥当,当然了实名求助媒体也不是不可以,有很多媒体都在关注着安康吧,希望楼主的诉求能得到帮助。
你有错,政府会用行政资源对你综合执法。当地政府有错的时候,第一拖,第二还是托,第三推卸责任,和稀泥,捂盖子。为啥不自查自纠,按照正确的方式解决问题呢?让你到处反映,要么让你走司法程序,反正就是不纠正自己的做法,不去减少矛盾,不去化解纠纷。
现在的政府部门都是出了事不自查,不改正,动不动就是让老百姓走正常程序,或者去打官司,殊不知这个正常程序根本就是推脱责任的行为,打官司对一个普通老百姓来说更是耗时耗力,原本不是百姓的错,却要让百姓自己去纠正。
剩下的钱去哪了有请@岚皋县
有关部门说清楚!
@安康电视台
一个小小的村干部居然能瞒天过海,镇级乃至县级部门没有人能知道,究竟是这些部门的无能不作为,还是这些部门蛇鼠一窝,知法犯法;出了问题推诿一年多没人解决是觉得麻烦,还是觉得老百姓的事不是事,老百姓的钱不是钱。
岚皋最近很忙啊,先是一句话放老赖,现在又是一句话把钱黑了,厉害厉害。
坑民坑不好了会丢乌纱帽的,市长信箱不行就发省长信箱去。
老百姓难呀
这绝不是镇上能解决的事情,看看县政府怎么说。
该给解决的事情不要拖着,不然影响zf的公信力
岚皋近一年事真不少,先是投资几千万的水上乐园被大水冲走,再是山体滑坡埋了一家人,还有民办教师被坑无法转正,这次是房屋征地补偿被质疑,厉害了大岚皋
难不成十几万不翼而飞
现在腐败重灾区在镇村上
说了的话就要算数,公信力是靠政府的一言一行积累起来的。
岚皋事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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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媒体记者:
&& 本人石长端,身份证号:154031,男,现年62岁,岚皋县堰门镇进步村3组村民。
&& 问题一& 补偿款没有按政策足额兑付的情况:2012年,岚皋县、堰门镇等各级政府确定进步村三组泰山桥附近为移民搬迁新村安置点。我积极配合响应政府移民搬迁工作,为加快搬迁工作进度,时任进步村村委会支书马先朝与我口头协议后,征用我家房屋9间、宅基地、林地、田地合计4亩,其中土木结构房屋:370平方&400=148000元,征地总面积(院坝1亩,自留山林3亩,竹林0.5亩)4.5亩&,水池:3立方&100=300,动力线:400米&280=1120元,水泥电线杆:1根&300=300元,电表:1个&200=200元。按照安政发[2009]15号文件规定,所征房屋田地应补偿我们251845元,但实际只补偿我们72500元,还有179345元的补偿款去哪了???!!!
&& 问题二&& 肆意瓜分本属我的房屋产权,利用移民搬迁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情况:马先朝代表堰门镇进步村村委会与我协商,用征地征房款(实际补偿的征房征地款72500元),加上当时移民搬迁补偿款每户32000元,我自付38000元,共计142500元为我重新建造3间2层砖混结构房屋,开间12米,进深8米,建房地址由我选定,由原进步村支书马先朝经手办理房屋建筑各项事宜并统一负责施工。进步村村委会在实际建房时,因为基础开挖进深不足,改成2大间,楼梯间另算。2012年12月份,房屋主体工程建成交付于我,内部装修由我自己完成。2012年底,进步村村委会把房屋产权证办好后发给我,我发现属于我一户的房屋,产权竟然分成2份,一半是我,还有一半在&徐思领&名下,此前我毫不知情!徐思领离开进步村已经20多年,村上就没有他的产业,实为&空挂户&,现在连人都无法联系到,真不知是什么原因用他名字夺走我一半产权?当时我提出质疑,原村支书马先朝说五年后会统一办理过户手续,至此,我一直等到现在,五年时间到了,可是我去找相关人员要求办理过户手续时,却以各种理由推诿至今。(当时的移民搬迁的政策是一户补偿3万2千元,村干部马先朝等人利用没有搬迁指标的村民户口套取国家补助不止我们一户,在后来岚皋县纪委及法院的调查处理得到证实。)
&& 日通过市长信箱反映的问题批转到岚皋县堰门镇政府,就以上问题岚皋县堰门镇政府在网上做出来如下答复:
&& 堰门镇政府的回复避重就轻,对我提出的关于征房征地补偿一事只字不提,征收我家房屋土地等,按照安政发[2009]15号文件规定,所征房屋田地应补偿我们251845元,为什么实际只补偿我们72500元,还有179345元的补偿款去哪了?堰门镇政府为什么不做出具体调查和回复???是不敢还是另有猫腻?
&& 再次,关于房屋产权问题,堰门镇政府和我们玩文字游戏,忽悠我们老百姓,什么叫&力促早日为我们办理过户手续&,早日到底是多久,一个月,两个月,还是一年两年。没有具体的解决办法,2017年六月我就已将问题书面反映给堰门镇的余林镇长,现在一年多了,请问还要给我们拖到什么时候???能不能有一个具体时间???
&& 面对岚皋县堰门镇政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遗留下来的问题一直困扰我很多年,也不是一介草民能解决的。我真的没有更好的申诉方式和解决途径,所以只能恳请新闻媒体仗义执言,替我讨回一个公道,解决我眼下的难题,在此感激不尽!
&&&&&&&&&&&&&&&&&&&&&&&&&&&&&&&&&&&&&&&&&&&&&&&&&&&&&&&&&&&&&&&&&&&&&&&&&&&&&&& 求助人:石长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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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安康新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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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pyright@ 喷平新闻 All Rights Reserved瑞竹大厦948户怨声震天地,住宅产权真相何时才能大白天下!!!(转载) [4楼]
老百姓尊敬的春兰书记好:百般无奈之下给你发了这封求助信,主要意思如下:关于房屋是民住和商住的问题。我们当初购买“瑞景明郡”项目?即现在叫《瑞竹大厦》整理了一些情况予以说明:1、开发商公示的销售许可证上明确标注“商业、公寓”两类型产品。在购房人看来,这说明公寓是与商业定是具有明确不同性质的两类产品。2、公示的销售许可证、商品房买卖合同等各类政府批复文件中都标注项目用地年限为50年,而非商业性质的40年。3、开发商使用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从字面意义理解,加深了我们“公寓只是居住和管理形式不同、就是高级住宅”的理解。且合同内明确了两书、民水、民电、天燃气等民用交付标准及配套设施,这些政府准予批复的条件更使我们坚定了其民用的性质。同时,开发商多达20多页的补充合同亦未对此项进行附加说明,在相当程度上模糊了购房人的判断,形成了事实欺诈行为。4、购买瑞景明郡项目的业主中绝大多数为按揭贷款形式,我们在办理按揭贷款的过程中,享受的是“首套首付三成、利率下浮”的住宅贷款政策。5、我们这些业主,购房目的无论是地段改善、婚房、还是为了孩子就学,均为自住目的,而无任何经营需要,高昂的商业配套使用标准远不是我们这些普通老百姓可以承受的。政府可以通过走访和调研获知相关信息。6、据我们了解,现在市内六区多个公建性质项目,如阳光经典、华润紫阳里等已得到民用产权及落户入学承诺。恳请领导根据瑞景项目实际居住人群情情况落实我们的相关需求。可以说,如果当初开发商能够明确告知购房人项目性质、后期生活成本、无法落户及入学等真实情况;如果政府能对此类项目有明确的规范规定,作为购房人,我们可以在了解真实情况的前提下做出个人判断。但是正是由于政府对此类夹层产品管理的不明确以及对开发商欺诈行为的默许及推波助澜,造成了现在要由百姓阶层的购房人来为此买单。我们花了两代人的积蓄,期盼了3年,到产权办理的前几天,方恍然大悟被欺骗。说我们的房产证定性为商业,而不是民住、公寓。恳请我们的父母官为我们900多户普通老百姓解决此实际问题。我们的诉求就是居住而非商业。衷心感谢!!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2011年5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合同【甲方】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老百姓支持国家建设但前提是公平公正,城市化建设需要拆迁,但绝不能以损害牺牲群众利益为代价。一些地方官员为了政绩已无所顾忌。难道人的尊严在强权面前,只能让路。相关部门无视群众利益和感受,不在乎群众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让一个普通百姓老实守法也受伤,正义得不到伸张我们愤怒,我们热爱这个国家向往光明,就要抗争就要揭露黑暗。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涉案的有关机构或个人已经触犯了我国《刑法》的规定,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相关政府职能部门至今却未作任何处理,显然属于消极的不作为和渎职行为,是对合法权益的蔑视,是对人们生命安全亵渎,法律和法规不仅仅只是普通百姓来遵守。
  以下四个问题探求真相:
  1.拆迁许可证号是(1延14号显示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回复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2. 成都鑫地公司签收的我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日回复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附件有成都鑫地公司拆迁人员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3.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4. 为什么成都市公安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符合立案不立案?
  希望在实施‘北改’龙头工程时,更应该严格按照国务院令第590号及“北改”房屋征收政策推行阳光操作,推动我市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有序开展,确保拆迁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进行。在成都市各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之外,也应该发动全民参与加强社会监督力度,向社会特邀监督员并发放了聘书。监督员分别来自社区群众、企业代表、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的参与更能够客观及时地发现问题,反应问题,从而更好地维护群众权益。
  我呼吁四川省政府相关部门关注百姓弱势群体,维护群众的利益和法律的尊严,依法履行职责,依法治国,维护社会稳定,我们憧憬迎着阳光新生,促进和谐社会有序发展。我相信我们的党不会因我们在社会的最底层而弃之不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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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沙發?  
  成都鑫地公司回复  信访渠道:网上   信访分类:国土资源水利     状态:已答复   信访时间:   编号:  内容概况: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拆迁许可证号是(1延14号显示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回复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2. 成都鑫地公司签收的我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回复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附件有成都鑫地公司拆迁人员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3.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4. 为什么成都市公安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符合立案不立案?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案调查!!!  信访流程:  您的留言已经由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受理。  您的留言已经由四川省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出具告知。  答复意见:  文件类型:答复意见书  文件内容:  答复意见书   编号:   蔡炜同志: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1、来信的第一和第二个问题,应由金牛区房管局做出解释。   2、来信的第三个关于拆迁人的问题。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2006)第032号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 2011年4月我公司与泰昌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我公司为拆迁实施单位。同时泰昌公司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我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在2011年5月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   3、来信的第四个关于要求立案的问题,建议你向当地公安机关反映。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二年八月十五日   文件类型:告知文件   文件内容:  信 访 告 知 单   编号:  来访(信)事项受理告知单   蔡炜同志:   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决定从日受理你来访(信)反映的问题。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O一二年八月二日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日回复  信访渠道:网上   信访分类:其他      状态:已答复   信访时间:   编号:  内容概况: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案调查!!!  信访流程:  您的留言已经由中共成都市委成都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受理。  您的留言已经由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局出具告知。  您的留言已经由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公安局作出处理意见。  答复意见:  文件类型:告知文件   文件内容:  信 访 告 知 单   来访(信)事项受理告知单   蔡炜同志:   根据《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我们决定从日受理你来访(信)反映的问题。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日   文件类型:答复意见书  文件内容:  答复意见书   编号:   蔡炜同志:您好!   根据您提出的信访事项,我局作出以下处理意见:   营门口派出所接到你们的报案后,受理并进行了调查, 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成都市公安局金牛区分局   日     
  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各部门不作为、拆毁房屋不立案!!!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案调查!!!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 :  经了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蔡炜家的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2011年5月启动该处的拆迁工作,由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具体负责。由于蔡炜质疑该项目的合法性,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多次与其联系商谈拆迁事宜未果。该处只有蔡炜一家未与成都市鑫地建设公司签订拆迁补偿协议。蔡炜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于日晚被人拆毁的情况,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受理,经多方调查,未发现有直接证据证明蔡炜所反映的情况系鑫地公司所为。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我来锻炼身体的
    哎 政策是一步一步的逼得紧了 哎 你们咋个收尾哦 哎 ~~~~
  成都市长信箱& 公众来信流水号:41241 提取码:229493  信息标题:  成都市各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互相推诿”造就违法强拆、偷拆泛滥!!!  来 信 人:
14:11:28  来信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2011年5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合同【甲方】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拆迁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实:     1.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谎称是受拆迁人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但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     2.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鑫地公司是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参与拆迁而不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此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附件有备案拆迁合同照片2张)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我的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但成都鑫地公司谎称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附件有成都鑫地公司拆迁人员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4.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   (附件有备案拆迁合同照片2张)     5.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打围平整的场地,已经包括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附件有照片为证据)     6.日已经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施工,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公告!!!     【成都市建委
回复,经我委查询,没有查到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答复情况:  处理部门 :
成都市金牛区
回复时间 14:44:21  处理内容:
  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现将蔡炜反映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拆毁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被拆迁人房屋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的问题。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从未答复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二、关于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问题。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已在现场公示。拆迁单位多次与蔡炜联系进行协商,金牛区房管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蔡炜并主动组织当事双方协商,但蔡炜不配合。同时,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没有答复说蔡炜的诉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三、关于委托拆迁单位签订协议的问题。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2006)第032号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 2011年4月鑫地公司与泰昌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鑫地公司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同时泰昌公司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鑫地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在2011年5月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  四、关于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毁问题。接到报案后,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予以受理,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来信流水号:41241 提取码:229493  评价满意度:不满意!!!  评价不满意理由: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成都市长信箱 & 公众来信流水号:03313 提取码:265735  公众来信流水号:41241 提取码:229493  信息标题:成都市金牛区各部门不作为、拆毁房屋不立案!!!  来 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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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03  来信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案调查!!!  答复情况:  处理部门 :
成都市金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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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现将蔡炜反映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拆毁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被拆迁人房屋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的问题。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从未答复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二、关于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问题。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已在现场公示。拆迁单位多次与蔡炜联系进行协商,金牛区房管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蔡炜并主动组织当事双方协商,但蔡炜不配合。同时,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没有答复说蔡炜的诉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三、关于委托拆迁单位签订协议的问题。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2006)第032号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 2011年4月鑫地公司与泰昌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鑫地公司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同时泰昌公司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鑫地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在2011年5月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   四、关于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毁问题。接到报案后,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予以受理,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金牛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之前曾多次与反映人沟通。  来信流水号:03313 提取码:265735  评价满意度:不满意!!!  评价不满意理由: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成都市长信箱& 公众来信流水号:41241 提取码:229493  信息标题:  成都市各职能部门的“不作为”和“互相推诿”造就违法强拆、偷拆泛滥!!!  来 信 人:
14:11:28  来信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2011年5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合同【甲方】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拆迁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违法事实:     1.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谎称是受拆迁人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拆迁实施单位。但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     2.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鑫地公司是以甲方和建设单位参与拆迁而不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此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附件有备案拆迁合同照片2张)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我的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但成都鑫地公司谎称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附件有成都鑫地公司拆迁人员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4.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房屋拆迁许可证文号: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   (附件有备案拆迁合同照片2张)     5.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现在打围平整的场地,已经包括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附件有照片为证据)     6.日已经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施工,施工现场没有任何公告!!!     【成都市建委
回复,经我委查询,没有查到该项目的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  答复情况: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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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现将蔡炜反映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拆毁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被拆迁人房屋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的问题。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从未答复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二、关于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问题。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已在现场公示。拆迁单位多次与蔡炜联系进行协商,金牛区房管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蔡炜并主动组织当事双方协商,但蔡炜不配合。同时,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没有答复说蔡炜的诉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三、关于委托拆迁单位签订协议的问题。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2006)第032号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 2011年4月鑫地公司与泰昌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鑫地公司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同时泰昌公司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鑫地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在2011年5月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  四、关于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毁问题。接到报案后,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予以受理,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来信流水号:41241 提取码:229493  评价满意度:不满意!!!  评价不满意理由: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成都市长信箱 & 公众来信流水号:03313 提取码:265735  公众来信流水号:41241 提取码:229493  信息标题:成都市金牛区各部门不作为、拆毁房屋不立案!!!  来 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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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03  来信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案调查!!!  答复情况: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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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现将蔡炜反映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拆毁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被拆迁人房屋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的问题。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从未答复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二、关于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问题。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已在现场公示。拆迁单位多次与蔡炜联系进行协商,金牛区房管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蔡炜并主动组织当事双方协商,但蔡炜不配合。同时,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没有答复说蔡炜的诉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三、关于委托拆迁单位签订协议的问题。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2006)第032号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 2011年4月鑫地公司与泰昌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鑫地公司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同时泰昌公司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鑫地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在2011年5月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   四、关于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毁问题。接到报案后,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予以受理,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金牛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之前曾多次与反映人沟通。  来信流水号:03313 提取码:265735  评价满意度:不满意!!!  评价不满意理由: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成都市长信箱 & 公众来信流水号:03313 提取码:265735  公众来信流水号:41241 提取码:229493  信息标题:成都市金牛区各部门不作为、拆毁房屋不立案!!!  来 信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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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31:03  来信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我要求成都市金牛区相关部门答复以下问题: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但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我强烈要求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立案调查!!!  答复情况:  处理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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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现将蔡炜反映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拆毁的问题回复如下:  一、关于被拆迁人房屋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的问题。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从未答复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属于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二、关于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问题。该项目的拆迁安置方案已在现场公示。拆迁单位多次与蔡炜联系进行协商,金牛区房管局也多次电话联系蔡炜并主动组织当事双方协商,但蔡炜不配合。同时,金牛区房管局在回复中没有答复说蔡炜的诉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  三、关于委托拆迁单位签订协议的问题。本次拆迁项目的拆迁许可证号(2006)第032号2011延14号拆迁人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 2011年4月鑫地公司与泰昌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鑫地公司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同时泰昌公司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按照有关政策法规,鑫地公司作为拆迁实施单位在2011年5月组织实施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   四、关于反映其房屋在未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被拆毁问题。接到报案后,金牛公安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及时予以受理,目前调查工作仍在进行中。  金牛区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之前曾多次与反映人沟通。  来信流水号:03313 提取码:265735  评价满意度:不满意!!!  评价不满意理由:  1.为什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回复我,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补偿方案?  2.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政府回复: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位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3.为什么报案至今半年多时间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派出所都不立案?  4.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不会吧?这不是强拆!  
  成都拆毁房屋无人管,谁人在践踏法律!!!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偷偷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日我收到成都市建委回复,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新建项目没有建设工程开工许可证,但是日已经有单位进场在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范围内违法施工!!!   2011年5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许可证文号是:拆许字2006第32号 2011延14号,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建设单位: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拆迁合同【甲方】是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五个问题探求真相:  1.拆迁许可证号是(1延14号显示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为什么成都市市长信箱 09:26:32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回复该项目是2011年市政府成灌路改造工程?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我的拆迁要求是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没有超出拆迁安置政策范围,但成都市金牛区房管局日回复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成都市(信)访事项受理告知单 答复意见书 编号:谎称我的返迁要求严重超出拆迁安置方案。(附件有成都鑫地公司拆迁人员已签收我的拆迁要求)      3.为什么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   4. 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建设项目名称:金牛区锦西奥林(老成灌路北侧)城市居民拆迁项目主体都还没有启动,拆许字[1延14号]拆迁范围内怎么会只有我一家没有签订补偿安置协议?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在“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绿化广场建设范围内。 {成都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 11:45:41回复,受理流水号:37737 提取码:724740}   5. 为什么拆许字[1延14号]还没有生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就于2011.年5月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   这次违法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老实人规规矩矩走正规程序就等着那帮孙子玩死你。要怎么做,我不知道。  
  帮顶了!!!!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请关注我qq空间和转帖谢谢!!!
  成都市公安局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留言时间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是暴力拆毁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还是阳光拆迁!!!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受理时间:  处理原因   处理情况: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地方领导留言板
  [拆迁] 期望健全法制,依法拆迁!!! 网友:
(110.215.54.*)
21:51 已回复   成都市金牛区政府部门不作为,暴力拆毁房屋盗窃财物一年多时间没人管!!!   我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拆迁范围内绝对不是只有一户未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49户)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留言内容已被隐去,如要查看请与管理员联系。  返回页面顶部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成都市金牛区
14:28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有关拆迁问题,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您位于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住房属于营门口“锦西奥林”绿化广场建设范围,该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老成灌路改造工程的组成部分,为公益性绿化广场。该项目拆迁人为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昌公司),拆迁许可证号(号2011延14号,拆迁实施单位原为成都建西投资管理有限公司。2011年4月,泰昌公司委托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鑫地公司)作为新的拆迁实施单位,并与鑫地公司签订了《拆迁委托协议》。同时,泰昌公司已到成都市拆迁管理处办理了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因此,鑫地公司以甲方签订拆迁合同,使用拆迁许可证(号2011延14号实施该项目拆迁工作是合法有效的。关于您提到的公示拆迁许可证的问题,鑫地公司已在拆迁现场办公室按照相关要求公示了拆迁许可证、变更拆迁实施单位的公告、拆迁安置补偿方案、拆迁工作人员等相关信息,您可在工作时间前往市、区房管部门进行查阅。由于您提出超出政策要求的条件,拒绝签订拆迁协议,鑫地公司未对您房屋进行拆除,并于日将其他已拆除平整的场地移交给金牛区建交局后撤场。  您反映的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于日晚倒塌的情况,公安金牛分局营门口派出所已及时受理,经多方调查,未发现有证据证明系鑫地公司所为。  谢谢您的留言。
  成都市金牛区暴力拆毁房屋盗窃财物一年多时间没人管!!!   [投诉] 成都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在2011年4月拆许字[1延14号]还没生效还不具有拆迁资质就以甲方和建设单位违规、违法启动拆迁,而且不按拆迁安置方案拆迁安置!!!  投诉部门:  四川省人大、四川省政府、四川省纪委、成都市人大、成都市政府、成都市纪委  事发地: 成都市金牛区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拆许字2011(延)14号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红线规划范围内,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
14:28官方回复:该项目是市政府确定的老成灌路改造工程的组成部分,为公益性绿化广场。  3.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为49户。请问[local]1[/local]在拆许字[1延14号]拆迁范围内只有公建配套项目没有主体拆迁项目吗?(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49户)   4.为什么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日还不是拆迁人就能在喜马拉雅大酒店6楼以拆迁人开拆迁大会,并在2011年5月以甲方拆迁人名义签订拆迁协议?  【日成都市房屋管理局公示的2011年度成都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明细表,显示拆迁许可证号(拆迁人还是成都市泰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成空地一年多,成都市房屋管理局都没有对相关违法单位做出处理?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项目编码: 34x  项目名称: 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项目业主: 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业主组织机构代码: x  业务联系手机号码:   立项文号(审批地): 金发改投资﹝2011﹞第634号   立项审批时间:   项目类型: 其他项目   投资规模: 470.50 万元  资金来源: 区市县财政  立项年份: 2011   项目所在地: 金牛区  主管部门: 金牛区建设和交通局 编码、  审批部门: 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创建人: 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  创建时间:   建设地址: 营门口立交桥西北面。  建设内容: 建设面积约2561平方米,含景观、绿化、排水等工程  备 注: 该项目现已完成前期立项、批概、核准、清单控制价编制、代理机构比选等工作,现进行招标前准备工作。  营门口路至互利西一巷公建配套项目:新建林盘广场工程   项目建议书批复结果信息: 成都市金牛区发展和改革局,金发改投资【2011】号634号,批复通过。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结果信息: 无  初步设计方案批复结果信息: 无  节能评估审查批复结果信息: 无  规划选址意见批复结果信息: 无  用地批复文件结果信息: 无  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信息: 无  施工许可审批信息: 无  项目核准结果信息: 通过  · 建设周期: 3个月   参建单位: 四川西华工程招标监理有限公司成都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项目概况: 景观、绿化、排水等工程   征地拆迁信息: 无   重大设计变更信息: 无   合同履约信息: 无   质量安全检查: 无   备 注[local]2[/local][local]3[/local]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请关注我qq空间和转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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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二环路修好了,但民房也被偷拆了!!!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成都市公安局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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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成都还是法制社会吗,暴力拆毁民房强占民房无人管!!!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2. 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3.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4.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年多,现在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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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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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暴力拆毁民房修二环是民生工程吗,还是法制社会吗!!!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年多无人管,现在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2.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  (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4. 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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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请关注我qq空间和转帖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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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请单位: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金牛区暴力拆毁民房修二环是民生工程吗,成都市还是法制社会吗!!!  留言内容: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年多无人管,现在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2.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  (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4. 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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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暴力拆毁民房是民生工程吗,成都市金牛区还是法制社会吗!!!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年多无人管,现在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2.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4. 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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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请关注我qq空间和转帖谢谢!!!  成都市二环路修好了,但民房也被偷拆了!!!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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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无人管!!!空谈坚持群众路线有用吗?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年多无人管,现在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2.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4. 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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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板砖’的心声  是谁?悄悄的来到我身旁 魑魅魍魉  无情的铁锤砸烂了胸膛  灭顶的灾难突然从天而降  对主人的财物实行了三光  断壁残垣为唔如今的形象  是谁?令唔与风霜雨雪电闪雷鸣做搭档 魑魅魍魉  不蔽风雨使唔羞愧难当  主人的希望幸福随风飘扬  飘扬在阴云密布的蓝天上  是谁?令唔主人孤苦伶仃与寂寞合唱 魑魅魍魉  孤雁单飞一路凄凉  冤屈藏肚恨满胸膛  无家可归四处流浪  精神颓废黯然神伤  是谁?令狂风骤雨使唔意志更加坚强 魑魅魍魉  像钢一样硬的脊梁  像海一样阔的胸膛  铮铮铁骨为主人守护对家的希望  不怕强权不怕死亡  像钉子一样的坚强  楔在那敌人的心脏  誓死屹立在辽宁鞍山四达大道旁  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将是我的绝唱  心的沧桑  是谁?令唔的双人床变成了单人床  是谁?令唔的糟糠之妻扬帆远航  是谁?令唔的子孙承欢膝下如海市蜃楼般的梦想  是谁?令唔的心情如下十八层地狱般的绝望  是谁?令唔视死如归马革裹尸不畏死亡  是谁?令唔的意志如百炼成钢更加坚强  坚强的梦.  坚强的爱.  坚强地歌唱  是谁?令唔心如地狱十八顽强抵抗  活着啊   活着  活着就有希望  哪怕阎王阻路  我也顽强地爬向光亮  虽然我是一介蚁民  也有弱者的坚强  也有弱者的希望  啊 希望  我说我的名字叫坚强  坚强地活  坚强地走  坚强地向上  在平平淡淡的岁月  我以生命支撑着理想  前进啊   前进  理想就在远方  哪怕吃着粗粮  穿着粗布衣裳  我也保持着高贵的梦想  虽然我是一介蚁民  也有蚁民的尊严  蚁民的理想  啊 理想  希望之火  是谁?令华夏大地光芒万丈   魑魅魍魉无处躲藏  物必先腐而后虫生话语铿锵  尸位素餐贪污腐败以败亡收场  是谁?聚集正能量的光辉霞光万道亮四方   迈动南巡的脚步坚持改革开放  打铁还需自身硬唱响人民的希望  亲切的话语绕梁三日耳边回荡  是谁?与兵共餐与民共心漫步在斑马线上   不惧生死令魑魅魍魉胆寒神伤  爱抚祖国的花朵我们泪盈满眶  慈祥亲切的面容被百姓永记心上  是谁?为中国的腾飞注入了新的力量   东海南海钓鱼之岛海陆空具  祖国统一生活全民小康不再是梦想  民富国强盛世中华是其终极希望  是您   您是中国的栋梁人民的希望  正义之光照在人民的身上暖洋洋  您是麟凤龟龙一切魑魅魍魉的克星  保家卫国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必将万古流芳  作者简介;  姓名;袁忠海【男】 生于日 婚姻状况【单身离异】  系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兴盛办事处居民  目前被广大网友戏称‘维权哥’‘坚强哥’  因2009年6月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二台子西修建四达大道公路  违法强拆本人家前院和另外2家的住房  间接致使本人夫妻离异于日办理离婚手续  后一处拆迁范围之外的剩留房屋被盗拆多次  屋内所有财物被偷盗一空【损失巨大】  故本人感到受到了不公平待遇  在合理.合法.公平.公正.的法律框架之内合法维权
  成都市公安局回复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 发表意见   当前位置: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   意见处理情况  留言人: 蔡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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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请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留言主题   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无人管,如何进一步改善民生、深化和谐成都建设?
  我叫蔡炜,位于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系1989年成都市公安局根据成公纪(1989)14号文件,落实政策后返还的,产权为私房。 在晚此房屋在没有签任何拆迁协议的情况下被违法暴力拆毁,房屋内所有物品被盗!!!     以下问题探求真相:      1. 为什么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被暴力拆毁一年多无人管,现在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2.成都市房屋拆迁管理处备案拆迁合同显示成都市鑫地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是以甲方签订拆迁协议,成都鑫地公司既然是受拆迁人委托的具体拆迁实施单位,怎么又不以接受委托拆迁单位签订拆迁协议呢?。(成都鑫地公司回复已签订《拆迁委托协议》)      3.成都市营门口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是在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范围内,本次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项目备案规划红线图,项目编号:6显示本次拆迁范围内有建房,按本次《房屋拆迁许可证》拆许字2011(延)14号拆迁安置方案,有可以在拆迁范围内安置。(成都鑫地公司回复拆迁范围内只有绿化广场建设不具备返迁安置条件)      4. 拆许字[1延14号] 城市居民拆迁项目“锦西奥林”公建配套项目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就为49户。在拆许字[1延14号]主体拆迁范围内涉及被拆迁总户数是多少?      5. 成都市金牛区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房屋被暴力拆毁房屋盗窃所有财物,现在房屋变成空地却只是故意损毁财物,为何不以《刑法》第 264 条盗窃罪立案侦查?     日暴力拆毁位于成都市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并盗窃房屋内所有物品的违法行为,根据《刑法》第 275 条 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刑法》第 264 条已构成盗窃罪,也达到立案标准。   受理单位: 成都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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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情况 信访人位于成都市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日晚被人拆毁及损失所有财物一案,金牛区公安分局已立为故意损毁财物侦查。经查,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存在盗窃的犯罪事实,对同一事实重复评价,不符合我国刑法的规定。                    成都市的拆迁事实证明,成都市金牛区不在法制的范围!!!    请关注我qq空间和转帖谢谢!!!  成都市二环路修好了,但民房也被偷拆了!!!  成都市金牛区营门口互利西一巷1号附9号的房屋已经是被二环路出城引桥緑化地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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