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被骗结婚漂亮,但投资被骗不少钱,是你,会离婚吗

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先提出的吃亏?2018婚姻法是这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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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先提出离婚会怎么样,先提出的吃亏?2018婚姻法是这么规定的!
【点击文末蓝色字体“了解更多”,就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哦】离婚必然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出台后,对离婚后财产分割有了更明确的规定。根据新婚姻法司法解释,2018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是什么?一、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6)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过修缮、装修、原拆原建,离婚时未变更产权,增殖部分中属于另一方应得的份额,由房屋所有人折价补偿给另一方。(7)借婚姻关系索取的财物,离婚时,如结婚时间不长,或者因索要财物造成对方生活困难的。可酌情返还。对取得财物的性质是索要还是赠与难以认定的,可按赠与处理。(8)对不宜分割使用的夫妻共有的房屋,应根据双方住房情况和照顾抚养子女或无过错方等原则分给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该房屋一半价值的补偿。在双方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应照顾女方。(9)离婚时一方所有的知识产权尚未取得经济利益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根据具体情况对另一方予以适当的照顾。(10)婚前个人财产在婚后共同生活中自然毁损、消耗、灭失,离婚时一方要求以夫妻共同财产抵偿的,不予支持。二、离婚财产分割最新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四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行为的;(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的。第五条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第六条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的规定处理。第七条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第十二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第十四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登记离婚或者到人民法院协议离婚为条件的财产分割协议,如果双方协议离婚未成,一方在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分割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法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第十六条 夫妻之间订立借款协议,以夫妻共同财产出借给一方从事个人经营活动或用于其他个人事务的,应视为双方约定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离婚时可按照借款协议的约定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五条 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债券、投资基金份额等有价证券以及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第十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过半数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决议,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如果你有法律方面的疑问或者需要律师帮助,欢迎点击文末蓝色字体—“了解更多”,在线律师将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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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怀孕时可以离婚吗,女方怀孕期间是否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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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我们都知道妇女怀孕的时候,性格、脾气都会发生很多的变化,如果男方不能包容,就会发生争吵,伤害夫妻感情。而妇女在这时候是非常碎弱的,觉得委屈,愤而要求离婚的情况也不少。那么,女方怀孕时可以离婚吗?关于女方怀孕期间是否能离婚这一问题,下文中详细为大家解析。
一、女方怀孕时可以离婚吗《》第34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此项规定是为了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对怀孕或分娩后一年的妇女进行的一种特殊保护。如果双方感情不和,妻子在怀孕期间同意与丈夫离婚,对离婚后孩子的相关问题也达成了一致的意见,此项规定也可不适用。如果怀孕期女方要求离婚,男女双方可以相互协商,直到双方都自愿离婚并对财产分割无异议时,就可以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来实现在怀孕期离婚的目的。二、女方怀孕期间是否能离婚《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二条:“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对男方特定期间内起诉权的限制并不是绝对的,如果由于某些特殊原因,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此限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女方怀孕系婚后与他人通奸所致;(二)女方小产后,身体健康已恢复;(三)男方受虐待,不堪忍受的;(四)一方对他方有危害生命、人身安全等情形的。以上就是“女方怀孕时可以离婚吗”还有“女方怀孕期间是否能离婚”相关法律问题的解答,希望您的问题已经通过本得到解决。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准许离婚的,除非女方自己提出来或者女方存在重大过错。如果确有必要在女方怀孕期间离婚的,您最好是向专业婚姻家庭律师了解一下起诉前,要准备好哪些,更好地应对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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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知识产权收益离婚时可以分吗知识产权是人们就其智力创造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虽然无形,但它都是能够带来财富的“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所以在当前的离婚案件中,对所涉知识产权也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但这并不是讲知识产权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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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婚姻律师温馨提示:离婚诉讼中,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与财产争议要一并处理,而法院也是按争议财产数额收取费用,因此,法院会让原告预估财产价值。我们不建议伪造或虚报财产价值,这样会引起立案人员的反感,引起诉讼过程中被动局面的出现,同样,也不要过高地估计财产价值,为以后的退费带来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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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离婚前偷偷取走存款4.7万元 法院:这是转移财产,你只能分七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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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在离婚前,悄悄取出存款揣进自己的荷包,还称钱已用于夫妻平时的花销,这个借口法院会认吗?近日,市五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女方的说辞不成立,判男方分钱得大头女方得零头,4.7万余元的共同存款,男方分得4万元,女方只得了7000元。
原标题:妻子离婚前偷偷取走存款4.7万元 法院:这是转移财产,你只能分七千妻子在离婚前,悄悄取出存款揣进自己的荷包,还称钱已用于夫妻平时的花销,这个借口法院会认吗?近日,市五中院终审判决,认定女方的说辞不成立,判男方分钱得大头女方得零头,4.7万余元的共同存款,男方分得4万元,女方只得了7000元。法院审理查明,李女士与唐先生婚后一同到外地工作,收入由李女士保管。2013年9月,双方因感情不和开始分居。分居期间,李女士于2013年11月分两次支取了以她的名义存在银行的夫妻共同存款4.7万余元。后来,因夫妻感情不合,李女士向永川区法院起诉离婚。庭审中,唐先生称两人生活结余的钱被李女士存进了银行。经查,有4.7万余元被李女士悄悄取走了。丈夫追问她“钱去哪儿了”,李女士却说钱已用于请朋友吃饭、生活开支等。对此,唐先生不予认可,认为李女士此举是在离婚期间转移财产。永川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离婚时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少分或不分。李女士在与唐先生分居后的短时间内支取共同存款4.7万余元,且不能合理解释并举证证明该款项的去向,该行为属于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分割这笔财产时应当由男方多得,女方少得。日前,永川区法院判决由唐先生分割共同存款的4万元,李女士分割0.7万元。李女士不服,向市五中院提起上诉,近日市五中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看清楚,离婚时财产这样分市五中院办案法官称,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事项。在有些情况下,财产不是平均分割的。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第四十条规定,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二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七条规定,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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