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平台非法集资为什么涉及非法集资

近年来非法集资案件越来越多,为了躲避监管,不少理财公司以线下门店为基础,以中老年人为主要营销对象,蒙骗没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群体。由于线下理财融资力度高,隐蔽性强,监管部门无从获知成交量、坏账等情况,使得线下理财公司更难掌控和监管,一些被蒙蔽的群众受所谓高利息诱惑,倾注了大量积蓄参与所谓的“投资”,最终血本无归。

近日,本刊记者接到读者曝料称:中金亿信公司线下门店向不特定人群开展理财业务,并通过POS机刷卡和转账的方式吸收资金,疑似非法集资。记者以投资人的身份对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亿信)多家分公司和门店进行走访调查。

4月23日,记者来到了山东省莱阳市旌旗东路“中金亿信”公司,该公司的尉(音)经理接待了记者。尉经理向记者介绍:“我们是做债权匹配的,借款方来我们公司借款,必须得有房产抵押,借100万得有200万的房子抵押在我们这里,我们再将债权匹配给投资者并签订合同。该合同一式三份,投资者一份(甲方)、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一份(乙方)、河北道思担保有限公司一份(丙方);这份合同有《中金亿信投资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收款确认书》、《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转让债权明细》。”说完尉经理将合同拿给记者看,记者发现《中金亿信投资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债权转让及受让协议》和《转让债权明细》中均印有河北道思担保有限公司的印章。《中金亿信投资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的第六页5.4条“不论因何种情况导致甲方不能如期收回本金和收益时,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本金及收益履行代偿义务”。尉经理解释说:“假设借款方不能及时还款,逾期了我们不可能说拿出时间去卖房子,那么他就有第三方担保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先把本金和利息给你,我们会保证你的本金和利息并不是只保证你的本金或只保证你的利息。莱阳店已经是第四年了,从来没有逾期,都是按期返款的。”

《中金亿信投资咨询与管理服务协议》第六页 第五条

举办大型投资沙龙推销理财产品

5月11日,记者应公司业务员邀参加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栖霞分公司的大型投资沙龙会,记者在会场上发现参会者大部分是中老年人。

会场由中金亿信金牌讲师吕(音)总对中金亿信的理财产品进行详细的讲解,吕总在会上对大家说:“中金亿信理财产品分:月富通1个月利率收益7.2%、单季盈3个月利率收益8%、半年盈6个月利率收益9%、月月丰1年利率收益11.4%、亿信宝1年利率收益12%。理财产品最长时间是一年,最短是一个月,每周三是小额度开放日,投资额度限1万起,仅限年化产品。”

吕总还向投资人承诺:“为了迎合国家的监管,投资者的资金是由恒丰银行进行监管,并且中金亿信通过了国家信息系统安全等保三级备案。中金亿信的合作机构是一个非常有名的融资性担保公司,由河北道思担保有限公司来担保企业的债权。”

为了吸引更多客户投资,活动现场还进行了抽奖活动,主持人告诉参会者在5.11日-5.31日签单的投资者,除了公司给予积分礼品外,另外可以获得陈总给大家额外准备的礼品。签单5-9万奖励5kg的面粉一袋,签单10-14万奖励4.5公升的玉米油一桶,签单15-19万奖励花瓷碗一套,20万元以上奖励春秋被一床。

据中金亿信的陈(音)经理介绍,今天大型投资沙龙会来了380多人,当天预约签单有800多万。

资金流入公司和法人账户

陈经理告诉记者投资只需要带银行卡和身份证就可以了,投资款通过刷POS机到公司账户或者银行转账到公司法人李博账户。为了核实收款方信息,陈经理给了记者一份POS机刷卡单和银行收款账号。

5月14日,记者来到位于山东省莱州市文化东路197号的中金亿信莱州分公司,该公司的彭(音)经理、高(音)经理接待了记者。高经理告诉记者:“公司总部是在北京,全国现在有五十七家分公司,我们公司相当正规、安全,就是因为运行模式规范,首先借款人必须是北京的,并且有北京的房产抵押。经评估公司评估后,假设值1000万,只借40%-60%的款,然后经公证处公证,房管局办手续,房产证抵押在公司。公司先行借款,因为公司实缴资金是一个亿,然后再交给分公司来理财。虽然是房产证抵押,但是为了预防借款人逾期还款,万一还不上钱由担保公司在三个工作日内先行垫付本金和利息,不会影响客户的利润。但是到目前为止没有出现一笔、一次这种情况,只是为了预防万一,所以我们公司到现在做的是相当安全。客户在这边存的钱、理的财一分没少也一天没有拖延并且我们公司是合规合法的,手续都是齐全的,归国家银监会监管。”

陈经理还向记者介绍:“莱州公司从开业到现在将近四年了,客户量大约在4000个。存款大额的几百万有一次,几十万的有几万的也有,到现在为止莱州做的是相当不错,在诚信方面做得很不错。现在不管是大、小客户、新老客户数量逐年在增加。现在做的一些活动回报答谢老客户,这次组织客户外出旅游3至5天,还有一些理财会。我们的产品主要有5种:月富通1个月7.2%、单季盈3个月8%、半年盈6个月9%、月月丰1年11.4%、亿信宝1年12%。每周三有小单开放日1万起投时间1年,年化12%。”

(理财经理名片背面印有利率表)

陈经理说:“合同一式三份,投资者一份,担保公司一份,中金亿信公司一份。仅上个月莱州公司做了2000多万,你过来投资拿银行卡或者转账都可以,刷POS机带上身份证和银行卡,收款方是我们公司;转账可以从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银行都可以,我们有每个银行的账户,收款方是我们的公司。”

为了证明公司的实力,获得记者的信任,彭经理将总部统计的全国各分公司业绩表通过微信发给记者看。经统计中金亿信五种理财产品仅2018年5月17日一天就融资高达1816万。记者在该业绩表看到莱阳店尉经理所提到的喜报和多家客户经理姓名以及中金亿信内刊名单上的人员。

记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法人为李博,该公司经营范围明确标注“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投资人的资金直接汇入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和该公司法人李博的账户,恒丰银行并未进行监管。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 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中金亿信利用发放礼品、采摘、聚餐、旅游等项目,向不特定人群公开募集资金;诱导不具有风险识别能力和风险承担能力的人购买债权产品,并承诺保本保息。通过POS机和银行转账将资金打入公司账户和个人账户,吸收公众存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是否获得有关部门依法批准颁发的融资许可?公司又是如何保证投资人的本息安全?

5月30日,记者来到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7号北京财富中心A座中金亿信财富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进行采访。该公司前台以公司领导都在外地开会为由拒绝了采访,记者留下采访提纲,希望尽快给予回复。截止发稿前,记者并未收到该公司的回复。针对中金亿信公司目前存在的系列问题,本刊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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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5日,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公安分局官方微博发布《关于杭州广惠软件有限公司涉嫌案件的通告》。通告提及,已对杭州广惠软件有限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案依法受理,目前相关初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杭州广惠软件有限公司原名为杭州广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是惠盈理财运营主体。6月28日,惠盈理财出具说明称,是参加限时活动导致小额提现申请大量增加,日均三千笔以上,造成拥堵使得部分提现延缓。

惠盈理财由通辽市粮食局通过孙公司国粮鼎峰泰(天津)粮油贸易有限公司(下称 “国粮鼎峰泰”)全资控股。与近期疑涉非吸老板失联的平台湖商贷的股权关系一致。

国粮鼎峰泰对外投资三家公司均为互联网金融平台,除湖商贷、惠盈理财之外,还包括中青投网。中青投网目前也已由投资者近期组建逾期维权群。

国粮鼎峰泰法人正是惠盈理财原法人王国柱,公司关联风险49条多数与内蒙古通辽国家粮食储备库(下称“内蒙古通辽粮库”)相关。内蒙古通辽粮库曾屡被列为失信企业及被执行人,同时该公司涉及数十起纠纷。案件纠纷包括票据纠纷案、票据追索权纠纷案、债权人撤销权纠纷案等。

据一起票据纠纷案,内蒙古通辽粮库向天津市北辰区鸿尚红建材销售中心给付4.35%利息的汇票200万元后未履行。企查查数据显示,截止目前,该被执行标的仍全部未履行。

粮库系是网贷行业一大国资派系,指平台股东为通辽粮库或通辽粮库子公司。2017年9月4日,通辽粮库下发《关于规范旗下互联网金融平台发展的通知》文件拟整治旗下互金平台。文件中称,将对集团对外投资并购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进行评估,清理整顿不合规平台,留下合规和利于集团、地方发展的平台。

同通知提到,将调任专业人士张碧粉主管旗下互金平台。张碧粉于2017年7月26日,变更成为康华中金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 “康华中金”)法定代表人,后于当年11月退出。康华中金旗下拥有平台金汇微金和赢胜金融。

通辽粮库四级子公司浙江聚日节能科技有限公司控股或参股易投杭、呱呱金服、易麦理财、银号理财等平台,通辽粮库二级子公司国粮祥润(湛江)实业有限公司参股麦麦理财,通辽粮库二级子公司浙江风洲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参股聚胜财富。

其中,粮库系P2P易投杭、呱呱金服、金统贷已被曝出现提现困难或爆雷。此外,原粮库系平台掌悦理财、一点金库、分秒金融、有融网、钱保姆、金统贷等曾属粮库系,已通过股权变更脱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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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 股权投资平台涉及非法集资案例

近年来,以投资理财为名的非法集资活动猖獗,活动形式花样翻新,有的打着“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倡导绿色健康消费”等旗号,有的借用私募基金、P2P、众筹等概念,欺骗性强,危害性大。临近春节,还请广大投资者树立正确理财观念,警惕非法集资陷阱!下面随小编一起看看股权投资平台涉及非法集资的典型案例吧。

张某于2011年3月成立了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任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地为本市朝阳区某处。张某于2011年6月至2012年2月间,以购买股份高额返利的名义,即投资者每投资1.5万元,其中的1万元购买公司万分之零点二的股份,0.5万元用于购买公司的玉器,6个月为一个周期,每个月返利2100元,6个月后返还1万元本金,向社会非法募集资金。据统计,该公司向北京的于某等投资人非法募集资金人民币141万元。

张某通过北京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购买股份高额返利并签订《增资扩股投资协议书》的形式,牟取非法利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违反了国家金融管理制度;主观上由故意构成,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高额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公众资金,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张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首先,根据《公司法》第三条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这就意味着作为股东依法出资设立公司不仅有权分享收益,同时要承担公司因经营不善而产生的风险。此案中,承诺股东本金保障,而不需要承担风险,不符合上述规定,是打着入股的旗号来募集资金。

其次,不法分子以购买公司股权为名义,承诺高额回报并定期返还本息。实际上并不存在真实的股权交易,其目的就是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因此,广大投资者应明确股权交易本身存在的法律责任和风险,同时区分真实的股权转让和以股权转让为名并承诺高息回报的非法集资行为,认清犯罪的本质,不要盲目投资,更不要被高息所诱惑。

珍惜一生血汗,远离非法集资!请广大投资者抵制高息集资诱惑,理性选择投资渠道!

(案例来源:北京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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