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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商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市商务局各项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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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商务局机关制度
目&&&&&&& 录
一、会议制度………………………………………………………1
㈠局党委会议……………………………………………………1
㈡局长办公会议…………………………………………………2
㈢局务会议(局行政会议)……………………………………2
二、学习制度…………………………………………………………3
㈠局党委中心组学习……………………………………………3
㈡局机关学习……………………………………………………4
三、工作制度…………………………………………………………5
㈠日常工作………………………………………………………5
㈡公文处理………………………………………………………6
㈢保密…………………………………………………………11
㈣安全保卫……………………………………………………11
㈤廉政建设……………………………………………………12
四、管理制度…………………………………………………………12
㈠机关考勤制度………………………………………………13
㈡印鉴管理……………………………………………………13
㈢资产管理……………………………………………………15
㈣财务管理……………………………………………………16
㈤车辆管理……………………………………………………18
㈥老干部管理…………………………………………………21
㈦家属院管理…………………………………………………22
㈧宣传奖励制度……………………………………………22
㈨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制度………………………………25
一、会议制度
㈠局党委会议
局党委会议是讨论、研究、决定本局重要党务、政务的决策性会议。
1、议题: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召集并确定议题,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内容由局政办科根据局党委书记或党委成员的批示或指示精神,汇总并提出初步安排意见,呈局党委书记审签后,印发各位局领导及有关科室负责人,重大议题提前一天印发,一般议题也可口头通知。
2、参加人员:局党委成员,列席人员为非党委成员的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及局政办科长;根据会议需要也可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3、主持和承办:局党委会议由局党委书记主持,由政办科负责记录。需发会议纪要的,由政办科起草,局党委书记签发。局党委会确定事项由政办科具体负责督办落实。
4、主要内容:①研究、贯彻中、省和市委、市政府及省商务厅的方针政策,重要指示,重要会议精神和重大决定;②研究、确定全市商务工作的发展战略、措施、中长期规划和重大活动事项;③研究、部署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党的建设、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④审定以局党委名义向上级机关上报的重大事项、重要请示、报告;⑤研究、安排全市商务系统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工作动态及相关活动等;⑥研究、解决局机关、局直属单位的机构、干部管理与考核、人事任免和奖惩;⑦讨论、决定本局工作规则、有关制度和其它重大事项。
局党委会议审议决策重大事项要求至少三分之二以上党委成员参加方为有效。
㈡局长办公会议
局长办公会议是研究、讨论、决定本局重要工作事项的会议。
1、议题:局长办公会议由局长或局其他班子成员召集并确定议题和召开时间。
2、参加人员:本局相关领导和有关科(室)科长、主任。根据会议内容,由局领导指示确定其他有关人员列席。
3、主持和承办:局长或其他领导主持,由政办科指定专人负责记录,需发会议纪要或会议通报的,由政办科根据会议决定事项起草,由会议主持人审签后印发,会议确定事项由涉及科室负责督办落实。
4、主要内容:①研究局各项重要工作事宜;②研究有关重要业务事项的协调处理意见和相关政策的贯彻执行意见;③通报相关科室工作进展情况,并进行安排部署;④研究、讨论部署有关专项业务工作和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布置的阶段性工作任务。⑤其它需要局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的问题。
㈢局务会议(行政会议)
局务会议是讨论、研究,决定本局重要政务事项的会议。
1、议题: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局其他领导召集并确定议题。局机关各科室也可根据业务工作需要提出议题。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上会。一般每季度末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工作需要或局主要领导的指示随时召开。会议内容由政办科根据局主要领导的指示及各科室提出的议题提出初步意见,报经局主要领导审签后,印发给拟参会人员。
2、参加人员:本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科室主要负责人。
3、主持和承办: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局长委托局其他领导主持。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记录。需发会议通报或纪要的,由政办科负责起草,会议主持人签发。会议确定事项由涉及科室负责督办落实。
4、主要内容:①传达、贯彻上级的指示、决定、会议精神和局党委有关决定;通报国内外、全省和全市形势;②通报涉及全局所有干部职工关注的热点和焦点问题;③研究决定全局重大工作事项和重要工作计划;④讨论审定全年工作总结和下年工作要点; ⑤审定本局业务工作程序;研究、决定机关自身建设、职工工资、住房、医疗、社会保障等福利及奖惩事项; ⑥讨论、决定本局工作中的其它重要政务问题。
有关原则及会议要求:
1、会议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应围绕中心议题,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发言应简明扼要,条理清楚。一旦形成决议,要认真贯彻执行。
2、遵守会议纪律。有关会议内容及讨论发言情况,每位参会人员不得外传。与会人员应遵守会场纪律,不得无故缺席或迟到早退,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分管领导请假,并委托科室其他人员代为参加。
3、凡经会议决定事项,各科室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多个科室联合办理事项,由主办科室牵头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由局政办科负责督办。
二、学习制度
㈠局党委中心组学习
为切实提高局党委一班人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领导全市商务工作的能力,制定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组织领导:中心组学习由局党委书记任组长,局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委成员、局领导班子成员为中心学习组成员(必要时吸收各科室领导参加),中心学习组由政办科负责组织实施、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副组长负责组织实施。
2、学习内容:一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关于科学发展观的重要论述;二是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党委、政府的指示、规章以及领导的重要讲话;三是商务工作法规、业务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四是现代科技知识,世贸组织规则、经济管理知识和其它相关业务知识。每次学习内容由副组长拟定,组长审定后实施。
3、学习方法和时间:学习采取集中研讨学习与自学相结合的方法进行,集中研讨学习每月进行一次。根据学习需要,可请专家,学者进行专题讲授辅导。
4、学习要求:一是要正确处理好工学矛盾,统筹兼顾,切实做到学习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二是要加强自学,按照学习计划规定的学习篇目,认真研讨,做好读书笔记,积极撰写学习心得体会。三是要按时参加中心组的集中学习,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提前向组长或副组长请假。每次集中学习前要制定具体的学习研讨计划,提前印发给各成员,研讨时各成员要有发言提纲。
㈡局机关学习(局机关支部学习)
为切实 提高全局机关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时刻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制定局机关学习制度。
1、组织领导:局机关学习由一名局分管领导负责,政办科具体组织,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参加。政办科负责制订年度学习计划并负责督促检查,严格按计划执行。
2、学习内容: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②上级党委、政府的指示、要求和规定;③业务知识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④现代科技知识和其它需要组织学习的知识。每次学习内容由政办科提出,报分管领导审定。
3、学习方法和时间:规定每周一下午为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日,由政办科和局机关支部按照局党委的总体安排,负责组织全体人员学习。局机关学习和机关支部学习结合进行。
4、学习要求:①局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积极参加学习,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坚持学习考勤制度,严格学习纪律,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要提前请假,无故不参加学习要进行批评;②提高学习的自觉性。机关全体同志要把学习作为提高自身素质的重要措施,正确理解上级党委、政府的方针、政策,准确掌握商务工作法律、法规,努力钻研业务知识,以适应工作需要;③坚持正确的学习方法,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把看书学习与座谈讨论,调查研究与写心得体会有机结合起来,培养辩证思维方式和理性思考能力,努力运用学到的理论和知识去观察、分析和解决现实问题,促进各项工作落实。
三、工作制度
㈠日常工作
为建立规范有序的工作秩序,制定局机关日常工作制度。
1、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为指导,全面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商务工作实际,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决定,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理论联系实际作风;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党委集体领导下的个人分工负责制。
2、组织原则:①严格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定期向市委、市政府、省商务厅报告工作,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②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凡属重大问题,必须由党委会集体讨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党委成员充分发表个人观点和看法,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领导班子实行明确分工,每个成员对分管的工作要敢于负责,扎实履行职责;对不属于自己分管的工作也要围绕全局,主动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到分工协作,合作共事;③班子成员要围绕中心,把握全局,履行职责,积极配合书记局长抓好党委决议的落实,自觉接受书记、局长对自己工作的检查、指导。
3、民主决策:①凡重大问题,必须召开党委会议或局行政会议讨论,实行民主决策。决策中,要坚决贯彻上级党委和政府及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决定和指示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注重当前与长远、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②搞好决策前的调查研究。党委要围绕商务工作重点、党的建设和反腐败等重大问题,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听取基层商务工作部门和广大群众以及各界人士的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可靠依据。③党委会、局长办公会、局务会作出的决定,由政办科负责督促检查和信息反馈,推动决策和各项确定事项的落实。
㈡公文处理
为使本局公文处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根据上级有关公文处理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①& 文件形式:本局所发文件主要有三种形式,上行文冠以“安商党字[& ]& 号”、“安商字[& ]& 号”;平行文冠以“安商党函[& ]& 号”、“安商函[& ]& 号”;下行文冠以“安商党发[& ]& 号”、“安商发[& ]& 号”。使用文种代号由拟搞人根据文件内容提出建议,政办科确定,发文顺序号由政办科负责编号,联合发文只标明主办机关发文字号。年号一律用公元全称标于方括号内。
②公文种类:A决定:适用于对重要事项或者重大行动做出安排,奖惩有关人员,变更或者撤销下级机关不适当的决定事项。
B通知:适应于批转下级单位的公文、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印发本局的重要规范性公文,传达要求下级单位办理和需要有关单位周知或者执行的事项,任免人员。
C通报:适应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或情况。
D、报告:适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E、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
F、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单位的请示事项。
G、意见:适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H、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I、会议纪要:适用于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
③文件起草的基本要求:
A、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全面准确地反映客观实际情况;
B、完整、准确地体现领导集体意图;
C、观点鲜明,结构严谨,条理清晰,重点突出,文字简明,标点符号使用恰当,人名、地名、时间、数据、引文等要准确,机关应写全称或规范简称,必须使用国家法定的文字和计量单位;
D、准确使用文种,请示问题一文一事,避免一文数事和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
E、起草文件内容涉及其它科室或其他部门的,要主动征求意见,做好联系沟通工作,避免互相矛盾。联合发文,要征求各联名机关的意见或由联名机关共同起草。
F、联合行文可用文件主办机关一家文头,也可并用几家文头,一般只标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联合行文单位次序排列,一般情况,党的机关在前,政府机关在后,主办机关在前,配合机关在后。
④办文程序
A、拟稿:根据上级文件或工作需要,经分管领导指示或由科室负责人提出意见,分管领导同意后,发文科室拟稿。
B、核稿:拟稿人将文件起草后,先由科室负责人进行审核,对文稿内容、文字、措辞、行文格式进行全面把关。文稿改动较大的,应商拟稿人修改。核稿人应在拟文底稿上签署姓名。
C、审签:文件审签应贯彻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涉及全局性、综合性及重大政策性问题的文件,均由分管领导审核后,送书记、局长签发;其他一般性文件由分管领导审签。成文时间以领导签发日期为准;联合行文,以最后签发机关领导人的签发日期为准 。
D、打印:文稿经领导审签后,送政办科核定发文份数,编写发文序号,文件原则上由各科室自已打印校对。局机关文件原则上不得在外打印,确需在外打印的,经局领导同意后方可打印,打印费应及时结清,未经领导和政办科同意的打印费,不予报销。
E、校对:文件校对原则上由拟稿人负责,要忠实原稿,善于发现问题,特别要注意标题、引文、人名、地名、数字、标点的准确性。校对必须使用统一规范的修正符号,细致认真,确保不出差错。校对人应在底稿相应栏签名,以示负责。
F、用印、装订、送发:用印要检查有无领导签字,盖印的份数要与原稿标明的份数相一致,用印要端正、清晰,齐年盖月,不压文头。联合发文时,联合单位都要盖印章。
装订必须在文件左侧,要求整齐端正,不缺页、不重页、不错页、不倒页不钉文件内容。
送发文件要求使用标准信封,收文机关要写全称或标准简称,急件和挂号要加注特定的标志,密件要加盖骑缝章。不能用订书机封口,书写信封必须使用黑、蓝墨水。送发重要文件资料要进行发文登记,履行交接手续,直接送达各部门。
(1)凡送达商务局的正式文件、电传、机密刊物、信件等,均由政办科统一接收,登记,传递及存档立卷;收进的文电,严格履行有关手续,逐件认真登记收文号、发文单位、时间及文电要目等。如有不符,要及时查询,当天收到的文件、电报,应当天分送,急件要随到随送,信件注明个人姓名的,直接送交本人,不得拆封。
局领导及各科室外出开会带回的文件资料,一律送政办科按收文程序办理。
(2)省商务厅、市委、市政府的重要文件,领导同志的重要批件及其他重要文件,由政办科文档管理人员及时登记,送政办科科长批注办理意见后,按分类送领导阅批或主办科室阅办,处理完毕后,承办科室应将办理结果连同原件退回政办科归档。科室需要留存备用的文件,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妥善保管。
(3)中、省和省厅、市委、市政府印发至县级以上和其他有规定范围的机要文件、领导批转的重要信件,由政办科按规定范围送阅。绝密文件,只限规定人员阅办,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文件传送、阅批、办理要及时迅速。从收文登记、阅批,到承办科室不超过两天时间,承办科室要按照文件的要求和领导的批示,及时办理,不得拖延。文件传阅时,不得随意将文件夹内的文件取出或截留,如工作需要,要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急件要当即送主管领导阅批,及时通知承办科室限时办理。传阅件,凡领导有批示的,应先按领导批示送有关科室办理,然后再继续传阅。政办科应对办文情况进行催办检查。已办结的文件,应及时退回办公室并在文件阅办单处理栏作简要说明,以便备查。
(5)文件、资料的利用及管理
A、文件的利用和管理必须坚持统一、方便、保密的原则,政办科主管本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各科室要有专人管理公文,从接收到归档,一人负责到底。文档管理人员要忠于职守,认真负责,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事。
B、重要的文件、资料,要根据局领导批办的意见,在周一学习日或全体人员会议上进行传达。文档管理人员要及时将学习传达的文件、资料送有关负责人做好准备。
C、本机关工作人员借阅文件、资料,必须履行借阅手续,保密性强的文件,须请示主管领导同意。借阅人员对借阅文件不得抽页、剪裁、复印和圈画涂改,要及时归还,防止文件丢失。
人员调整,要向接任人员移交全部暂存的材料,个人不得私自带走。
3、立卷归档
(1)立卷范围:一是会议文件。包括会议通知、报告、领导讲话、记录。讨论的文件、典型材料、发言材料、总结等。二是本局文件。包括通知、通报、请示、报告。信访材料、函件、批复、工作计划、总结、信息快报、电话记录、规章制度、调研材料、照片、录音、录像资料等。三是上级文件。中、省、市对重要工作、重大问题作出的决定、通知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涉及商务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等;市委、市政府和省厅对本局工作请示的批复;上级编印、刊载有关本局重大成就、重要经验、重要问题的文件和文章,以及反映本局重要活动的简报等。四是同级或下级机关文件。同级或下级机关向本局请示、报告、统计表册、典型材料;反映的重要情况、问题、建议;同级机关发来的具体政策等。
(2)政办科负责对以上文件、资料的收集立卷,各科室于次年2月份对本科室承办的文件、资料作一次全面清理,属政办科立卷的收集配套,移交办公室,属各科室留存备用的,由各科室立卷保存。
(3)归档。档案应按规定及时移交市档案馆。
(4)销毁。不属于本局立卷归档和没有保存价值的予以销毁。销毁文件的程序是:对拟销毁的文件清理和进行登记造册,各科室负责人初审,分管领导审批,二人以上监销后签字备案。
(三)保密
为了切实做好保密工作,确保党和国家秘密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严守党和国家秘密。
2、坚持对机关工作人员经常性的保密教育,每年至少组织两次保密工作规章制度的学习和保密检查。
3、凡印有密级字样的公文,严格按规定的范围传阅,防止扩散。
4、邮寄、电传、送达涉密公文资料要按机要件邮寄和密传,不得用普通邮件和明传。涉密公文资料不得随意复印。
5、局党委会议及其它会议商议研究有关涉密事项,未到解密或公开的时候不得泄密。
6、涉密公文资料统一归办公室文档人员保管,定期销毁。
7、凡泄密者,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安全保卫
为了切实做好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发生,制定本制度。
1、局机关成立安全保卫工作领导小组,由一名领导任组长,抓好全系统的安全保卫工作。要层层签定安全保卫工作责任书,明确责任人。
2、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切实抓好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的落实,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结合各项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保卫工作预防措施。
3、局机关统一组织的安全检查和安全教育每年不少于4次。直属各单位每月都要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堵塞漏洞,使安全教育检查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增强搞好安全工作的自觉性。
4、抓好预防车辆事故工作。驾驶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按交通规则和安全规定行车,严格执行局机关制定的《车辆管理制度》,严禁开“英雄车、违章车”。
5、要认真做好季节性事故的预防工作。夏季防食物中毒、淹亡、雷击等事故发生,冬季防煤气中毒等事故发生。
6、机关职能科室,直属各单位要定期检查各单位的设施设备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消除各种隐患,特别要检查电器设施、电路、线路是否完好,预防火灾发生。
㈤、廉政建设
为了加强机关廉政建设,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结合局机关工作实际,制定廉政建设制度。
1、党委班子成员要严格执行四大纪律,八项要求;认真执行“五个一”和《中国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切实抓好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严禁机关工作人员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任何宴请和礼品。
3、机关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因各种原因无法拒收的礼品,必须按规定及时交办公室进行登记、处理。
4、不准用公款支付高消费的娱乐活动。不准借开会和参加上级组织的活动游山玩水,不准在下属单位、服务企业报销个人费用。
5、机关公务接待,必须按程序报批,按有关规定标准接待,严禁先斩后凑和超标准接待。
6、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利用职务或工作上的便利,借本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以及工作调动、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敛财,或动用公款公物操办。
7、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用公款为个人装修住房,配备移动电话。
四、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局机关的工作、生活秩序,切实做到按章办事,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日常事务管理、印鉴管理、资产管理、财务管理、车辆管理、老干部管理、家属院管理、宣传奖励制度、机关目标责任制考核等九项管理制度,望全局干部职工认真贯彻执行。
(一)日常事务管理(机关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机关作风建设,树立“团结、廉政、务实、创新”的良好机关形象,营造优良的工作环境和工作秩序,提高机关的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机关考勤制度。&&& 1、上班:为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行,局职工须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早上8:20、下午14:20以前进行全员考勤(炎热季节按规定推迟1个小时)。  2、考勤:由政办科具体负责。制定考勤表,设公休假、全勤、病假、事假、旷工五项。一周一公布,一月一汇总。  3、迟到早退:单位职工未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为迟到,每迟到一次扣0.5分,累计迟到20次以上扣10分。早退比照迟到执行。  4、旷工:单位职工不按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而缺勤为旷工。每旷工半天扣2分。全年旷工5次以上(含5次),扣发年终奖的50%;全年旷工10次以上(含10次),扣发全部年终奖。旷工情节严重者,按公务员法相关规定依法办理。
  5、病事假:临时有事有病需履行请假手续。主任科员以下干部请假一天以内(不含一天)由科室负责人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需写请假条经科长同意报分管领导批准,两天以上(不含两天)需报局长批准;科室负责人请假一天以内(不含一天)由分管领导批准,一天以上(含一天)需写请假条经分管领导同意,报局长批准;副县领导干部请假二天(含二天)以内向局长口头请假、二天以上需填写正式假条报局长批准同意。正县级领导干部按市委规定办理。假满后需及时销假。批准后的假条交政办科作考勤登记。如果假满逾期不上班者视为无故旷工。全年事假累计超过20天(公休假除外),扣发年终全部奖金的50%,累计超过30天(公休假除外)扣发年终奖金。病假超过2天(含2天)须出具医院的诊断书或处方、购药发票复印件,全年病假超过30天(公休假除外)扣发年终奖50%,全年病假累计90天以上(公休假除外)扣发全部年终奖。
  7、年休假:代薪休假应根据工作实际,由本人在年初元月份内将代薪休假计划报所在科室,负责人审核后,各科室按四个季度均衡安排的原则,向交政办科提交科室人员公休假安排意见。然后由政办科统一汇总,合理安排,经局领导审阅后执行。审定后的方案原则不予调整,届时不休假者视为自动放弃休公休假权利。确因工作需要届时不能公休假的,经领导批准给予适当的经济补助。探亲、婚、丧、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8、培训:各种自学和参加培训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工作学习和培训须经局长批准。  9、会议活动考勤:机关全体会、行政会以及单位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工作)均实行考勤制度。机关全体会、行政会比照迟到早退打分,各项集体活动比照旷工打分。
10、本考勤制度仅限于人事局核定的在编在岗人员,由政办科具体执行。
11、年终考勤得分满80分以上可评先进,可参加优秀公务员考核,可拿全额年终奖;年终考勤得分60分到80分之间的公务员年终考核定为称职或合格格次,年终奖按实际出勤扣除;年终考勤得分在60分以下的公务员年终考核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格次,年终奖按实际出勤扣除。
12、此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考勤工作由局政办科负责,每月汇总报局领导,作为考核干部职工和发放年终奖的依据。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对考勤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二)印鉴管理
1、印鉴是局机关运用职权,实施公务的凭证,它代表着一级组织,必须妥善保管,确保安全,正确使用。
2、政办科必须有专人保管,未经批准不得使用。
3、使用印鉴须经局领导批准同意。凡本局发出的文件、请示、答复问题的函件需使用印鉴时,必须经局领导批准,党委印鉴使用时,须经党委书记批准。凡本局机关职工出外行使公务需要的介绍信、个人私事有规定要机关证明身份使用印鉴时,须经领导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使用印鉴。
4、各科掌管的各领导小组及政办科的印鉴,使用须经各领导小组组长或副组长、政办科科长或副科长批准。
5、不准开空白介绍信,如有特殊情况确需要空白介绍信时,必须经领导签字同意,并在用完后交回销号。
6、凡未按上述规定程序使用印鉴造成政治、经济损失的,由管理印鉴的人和责任人承担后果并追究主管科室负责人的责任。
(三)资产管理
1、局机关要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树立依法管理意识,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落实责任,真正把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证国有资产安全,真正发挥其应有的效益。
2、国有财产包括:单位的专用设备、交通工具、办公设施设备等。
3、建立健全国有财产帐。单位购置100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物品都要进行登记,购置500元以上的固定资产,都要按照规定,由政办科建立固定资产帐,实行专人管理,做到帐帐、帐证、帐物相符。
4、国有财产的购置,必须拟定购置计划,由政办科收集报主要领导批准后由政办科统一采购,属社控设备,按程序审批。
5、坚持定期清理制度。国有财产要坚持一年一清理,及时处理财产购入、损耗、报废、转让帐务,坚决杜绝重购轻管的现象。
6、消费性办公用品建立领用登记制度。
(四)财务管理(局财务制度)
1、为进一步加强机关财务管理,严肃财经纪律,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保证机关工作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 2、按照实行市级国库集中支付试点单位的管理要求,局内设会计、出纳从事机关财务管理,按照机关财务管理规定对报销凭证进行审核,做好现金、票据管理,做到手续齐全,帐证相符,日清月结。
  3、机关的财务管理实行预算控制、统一管理、集中审批、民主监督的原则。
&4、差旅、招待费。
报销流程:
(1)、借款
出差人需要借款的,凭有局长批示的出差单或借款条据到财务室办理借款手续,有未清算借款者原则上不可重复借款。
(2)、差旅、招待报销
①按规定填写差旅费报销单或业务接待信息单。
②财务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审核差旅费等各项费用报销标准。
③提交局长审签。
④核算票据报销。
差旅费报销标准:按《安康市市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市财办(2009)19号)文件执行。
(1)、城市间交通费& 火车:可乘坐软座/硬席(硬坐、硬卧);轮船:三等舱;其他交通工具凭票报销(不包括出租小汽车)。
(2)、住宿费&& 县级领导干部:安康辖区内100元,省内其他地区150元,省外200元;其他人员:安康辖区内60元,省内其他地区100元,省外150元。(注:①单人出差或男、女出差人数为单数,其单个人员可选择单间或标准间住宿,其住宿费按照不超过上述规定限额标准两倍凭票报销,超过部分自理。②工作人员赴市外地区出差当天返回无住宿费用的,每往返一次可凭当日往返车票加发80元的奖励补助费)
(3)、伙食补助费&& 补助标准:安康辖区内10元,省内其他地区30元,省外50元。(注:市辖区内140平方公里内当天返回不予补助;对连续乘坐火车超10小时(含10小时)加发伙食补助20元,在此基础上连续乘车每满6小时再次增发,以此类推;对当晚8时至次日晨7时乘坐长途汽车或轮船最低一级仓超过6小时,加发伙食补助20元.)
(4)、公杂费&& 补助标准:安康辖区内10元,省内其他地区20元,省外30元。(注:出差人员自带交通工具或其他单位免费提供交通工具的,公杂费减半补助)
差旅报销说明:
(1)、多人一同出差,同时返回时,选定一人填写报销单据,注明出差人员,各项费用统一报销;多人一同出差,不同时返回时,根据实际情况可选择统一报销或分开报销。
(2)、差旅费只报销出差时的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和公杂费,其他一律不得在差旅费中报销。
5、机关公用通讯费用。按照安市财办字(2003)60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正县级领导干部:300元/月/人;调研员:250元/月/人;副县级领导干部:250元/月/人;副调研员:200元/月/人;正科级:100元/月/人;主任科员:80元/月/人;副科级:80元/月/人;副主任科员:60元/月/人;科员:50元/月/人;工勤人员:50元/月/人。
6、福利费。按照陕劳人薪发(1988)332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36元/ 年/人(包括离退休、在职职工)
7、降温费、取暖费。依次按照安劳发(1995)97号、安人发(2007)94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降温费:107元/年/人(包括离退休、在职职工),128.4元/年/人(仅指工勤人员);取暖费:300元/年/人(包括离退休、在职职工)&
8、独生子女保健费。按照安政办发(2009)95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120元/年/人(注:独生子女年满十六周岁停发保健费)
9、丧葬费和遗嘱生活补助。按照安人发(2008)65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丧葬费:厅级以上干部及享受厅级待遇的离退休干部4000元/次/人,其他人员3500元/次/人。遗嘱生活补助:农业人口遗属230元/月/人,非农业人口遗属280元/月/人
10、抚恤金。按照安市民发(2008)22号文件执行。
执行标准& 因公牺牲为本人生前4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病故为本人生前20个月基本工资或基本离退休费。(注:计发基数:①在职公务员为本人职务工资和级别工资之和,在职机关技术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工资之和,在职机关普通工人为本人岗位工资;②离退休人员为本人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基本离退休费。)
11、公务员年度考核奖励。按照安人发(2008)8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被评为年度优秀公务员的一次性奖励800元,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的除当年奖励800元外,再一次性奖励1500元。
12、离退休办公经费、离休特需费。按照安老发(2003)11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办公经费:退休人员40元/年/人& 离休人员400元/人/年;特需费:离休人员500元/年/人
13、部分离休干部增发工资。按照陕人办法(2000)09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①<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7月7日至1942年12月31日参加革命工作的离休干部和老工人增发1.5个月离休费;②<SPAN lang=EN-US style="FONT-SIZE: 16 FONT-FAMILY: 仿宋_GB年1月1日至1945年9月2日参加革命的离休干部和老工人增发1个月离休费。
14、工会会费缴收。按照安市财社(2009)40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①按单位年度工资总额的2%编列工会经费,留成比例:60%单位自留,40%上缴上级工会。②在职职工每人每年可自愿交42元,参加职工互助保险。
15、职工医疗保险。按照安社保发(2010)4号文件规定执行。
执行标准& 大病统筹:96元/年/人(包括在职、离退休人员);门诊费:在职人员按全年基本工资之和的2%上缴。
16、办公用品及公务开支。所有办公用品、耗材、大宗专项购置及水、电费开支都必须严格按预算执行。所有日常办公用品、耗材,由办公室每半年提出明细采购计划,并经局长同意后,才能组织采购,并登记保管,及时掌握库存数量,各科室签字领取。大宗办公用品由局长办公会研究确定专人办理,购置时必须两人以上同行,优质优价选定并开据正式发票及清单,凡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一律报请采购中心统一办理采购。公务接待标准。对来我市检查工作的领导和外来客人原则上按会议标准接待,一般每桌不超过500元(不含酒水)。
  17、礼品采购与报销。凡因公确需购买馈赠礼品,应有局长批示或由科室提出意见交局长同意后执行,大额礼品采购须经局长办公会审定。礼品准备原则上由业务科室请示局领导后商政办科确定,统一采购,并交经办人员。经办人员凭填写完整的《业务接待信息单》或正式发票,交局长签字核销。
&&& 18、会议费。凡以市商务局名义召开的会议,会前应有会议预算,并经局长批准。会议费由政办科结帐报销。
19、车辆耗费报销。过桥费、加油费、异地停车费等车辆费用实报实销,统一由局长签字核销。
20、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如有新的文件规定,再另行通知执行标准。
(五)车辆管理
为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节约车辆开支,规范车辆管理,经局行政会议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1、局机关公务用车由政办科实行集中管理、统一调度。局领导和机关各科室工作用车均需提前通知政办科,由政办科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调度。
2、驾驶员要认真保养车辆,对车辆要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严禁疲劳驾车,驾驶员要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违反交通法规,造成罚款,由驾驶员自己负责。
3、政办科实行派车登记制度,平衡司机工作量。政办科派车时要认真登记,载明用车人、地点、计划里程、计划耗油量等项目,一月一小结,每季度公示一次出车次数、出车时间、计划里程耗油、实际里程耗油,做为驾驶员领取补助及年底考核的依据。
4、严禁擅自动用公车、严禁公车私用、严禁机关公务人员开公车、严禁将车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违者按市纪委、监察局有关文件要求处理。由此造成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驾驶员个人负责。&&&
5、驾驶员在工作时间不得擅离职守,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在办公室休息待命。因事需离开,应向政办科报告去向,通讯工具要确保畅通,以方便联系。
6、实行车辆行车里程,油料消耗月报制度。政办科负责每月底抄录每部车辆里程数字,并将出车次数、计划里程、计划耗油及实际里程、实际耗油一并统计分析,上报局领导。车辆燃料在市内实行定点加油,由政办科专人随同办理加油手续。长途出车途中加油,可由司机掌握适量购买,用车人审签后及时报办公室主管人员登记,再办理报销手续。
7、车辆实行定点维修,单车核算。维修前必须先报政办科审核,再报请分管领导同意,维修车辆时驾驶员同车管人员一道到指定地点进行修理。
8、车辆要严格按规定停放,驾驶员下班后必须将车辆停放在市政府行政中心地下车库,不得擅自将车开出去停放在其他地方。否则,一次劝诫,二次通报批评,三次调整岗位或进行纪律处分。
9、驾驶员要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交通事故,严防车辆被盗。否则,责任人要按规定予以赔偿。同时,按有关纪律要求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另行研究处理。
10、驾驶员要严守保密制度,不传领导在车上谈话。车辆有损坏、有故障或发生交通事故,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解决,不得隐瞒不报。年内车辆安全无事故,按有关规定发给相关驾驶员安全奖励。
&&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六)老干部管理
1、离退休老干部由政办科负责管理和服务。
2、严格按上级文件规定落实老干部的政治、生活、福利待遇。
3、积极组织老干部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凡市上统一组织的老干部活动,局里都要提供必要的条件,积极搞好服务保障工作。
4、要切实关心老干部切身利益,定期听取老干部意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5、老干部党支部要经常组织老干部学习时事政治,传达有关文件,开展谈心活动,切实关心老干部身心健康,经常了解老干部的思想状况,健康状况,及时反映老干部的意见、建议。
6、老干部要加强政治学习,不断改造世界观,保持革命晚节,坚决不参加非法组织,不涉足黄、赌、毒,不参与迷信活动,不越级上访。
(七)家属院管理
1、家属院实行民主管理机制。每个家属院都要成立家属院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由管委会共同管理家属院的一切事务。
2、由局政办科组织召开各家属院业主代表大会,民主选举各家属院管委会成员,管委会成员原则上由3至5人组成,选举主任1名,委员2-4名。
3、管委会要制定家属院安全、门卫、水电费收缴、卫生等一系列物业管理工作制度,提交业主代表大会通过后施行。
4、管委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家属院管理工作中的问题,每年组织召开一次业主代表大会,听取业主对家属院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八)宣传奖励制度。
为营造安康商务事业突飞猛进发展的舆论氛围,激发广大商务系统干部职工开拓创新、干事创业的激情,加强商务系统工作宣传力度,提高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让社会各界了解商务、关心商务、支持商务,结合安康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宣传内容:安康市内外贸运行情况、特点及重要工作措施;市场运行分析、生猪定点屠宰、食品安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东桑西移工程、酒类市场管理、药品改革、汽车以旧换新、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行业双创、精神文明建设、综合治理、创佳评差、市场整规与商业服务业管理、安全生产、机关党建、综合工作情况及片区和局机关双创工作开展情况等。
2、基本任务:各科室每月不少于2条信息报送市委、政府两办信息科或在局办简报和商务网站以及各类新闻媒体上刊发。各科室上报信息情况由局办公室每月统计通报一次。
3、工作要求:各科室要确保信息报送和发布的质量和准确性。信息内容要真实可靠、准确全面;要及时、快速报送和发布信息,突出信息的原创性。信息在报送前需经分管领导审定签字后方可报送,同一项工作、相同信息不得重复报送,重大综合性信息需经主要领导审签。
4、奖惩标准:对各科室在完成基本任务的基础上在各类媒体上发表的有关商务工作信息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奖励标准如下:
新闻报道:
(1)、在局网站、简报上发表消息,每条奖励10元,计1分。
(2)、在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市政府网站上发表新闻,每篇奖励30元,计3分。
(3)、在《安康日报》、安康电视台、省商务厅网站上发表署名新闻,每篇奖励50元,计5分。
(4)、在省级报刊上发表署名新闻(100字以上,含图片),每篇奖励300元,计10分。
(5)、在省级电视台上播放的安康商务新闻(有署名)每条奖励500元,计10分。
(6)、在国家级正式报刊上发表安康商务消息(有署名,500字以上,含图片,下同)每篇奖励3000元、计30分,发表商务通讯每篇奖励5000元、计30分;在《人民日报》发表安康商务消息(有署名)每篇奖励7000元、计50分,发表安康商务通讯每篇奖励10000元、计50分。
&&&& (7)、在中央电视台播放安康商务新闻(有署名)每条奖励10000元,计50分。
理论研讨文章(至少在2000字以上):
(1)、在《安康日报》、《安康经济》等地市级正规刊物上发表的形势分析、调研报告、理论研讨文章,每篇奖励500元、计10分;被市党政主要领导批示的,每篇再奖励500元、计10分。
(2)、在省级正式专业刊物上发表关于安康商务工作的理论研讨文章,每篇奖励1000元、计20分;被省厅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每篇再奖励1000元、计20分。
(3)、在省厅内部发表的学术论文、理论文章,每篇奖励500元、计10分。
(4)、在国家级正式专业刊物上发表关于安康商务工作的理论研讨文章,每篇奖励5000元、计30分;被国家领导批示的,每篇再奖励5000元、计30分。
各科室每年原则上完成任务为24分以上,全年完成任务在24分以下的科室,每少完成1分年底在相关奖金中减扣科室每一位同志100元,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科室成员不得评为先进。完成任务在24分以上的科室,由局党委组织评选优秀宣传奖,并酌情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5、个人所发表的新闻报道、研讨文章、信息等,必须当月持刊登的报刊、打印网页到局政办科登记,局政办科年底对全局干部职工发表的作品、信息进行核对统计并兑现奖励。
6、本制度规定的奖励对象为第一作者,电视新闻第2、3位亦视为有效。
7、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九)考评制度。
为扎实推动全市商务工作年度责任目标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全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在局机关内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特制定本办法。
1、考核对象和范围
机关各科室和全局在岗的工作人员。
2、考核内容
每年年初,根据市委、市政府下达我局的考核目标及我局年度工作计划,由局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科室初步提出各科室重点工作、职能目标和共性目标。各科室按要求予以细化,制定出本科室年度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经局考核办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议通过,作为对各科室年度目标管理考核的依据。各科室根据下达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相应制定出个人年度工作目标,报局考核办备案,作为个人工作考核的依据。
3、考核办法
(1)科室目标考核
实行百分制考核,分为重点工作、职能工作和共性指标三大部分。其中重点工作50分,职能工作30分,共性指标为10分,局考核领导小组综合评议占10分。重点工作制定的依据主要是省商务厅和市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年度目标考核任务以及局分解给各科室的年度主要工作任务。职能目标制定的依据主要是根据科室职责须完成的各项任务和达到的工作目标,主要体现不同科室的工作特点、性质和职责任务。共性指标制定主要是各科室根据要求须完成的政治学习、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组织纪律、整体和个体能力素质以及信息工作等任务。
考核采取实行日常考核、自查自评以及年终进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进行。每年考核工作在下一年度1月底前完成。
①、 日常工作考核。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科室及责任人各项工作完成情况,做好日常考核记录,每月汇总一次,年终综合评定。   ②、自查自评。由各科室及责任人对照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每季度进行一次自查自评,形成科室和个人自查总结,并将自评分值提交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核实。   ③、年终考评。召开局考评大会,科室负责人分别述职,局考评办根据日常考评、科室和个人自评、领导小组评价进行综合考评,局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最终确定被考核科室及人员的总分值,分为三个级别予以公示。
(2)个人考核
实行百分制考核,按照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勤、绩。个人考核五项内容总分为90分,局考核领导小组评议占10分。
德(10分),包括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主要考核是否能与局党委保持一致,是否能积极参加理论学习并做好读书笔记,是否热爱本职工作等,若不服从局党委、行政会议决定、不服从组织领导,不能按时参加理论学习或工作责任心不强给工作造成影响的,或弄虚作假、欺骗领导、欺骗组织,背后散布谣言,散布不利于团结、不利工作、制造矛盾的言论,蛊惑人心的,发现一次扣减1-2分。违犯党纪国法者酌情扣减5-10分。
能(10分),主要考核是否具有完成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能力,起草公文是否规范无差错等,通过群众测评、能力考核等多种途径进行综合评定。不胜任本职工作、不能按期完成工作任务或起草公文有明显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扣减1-2分。
勤(20分),主要考核工作的勤勉程度及考勤情况,包括工作中体现出来的纪律性、出勤率、积极性、工作态度等。
绩(40分),主要考核履行工作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考核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效益等,它包括所做的工作以及所做工作所产生的积极有益影响。
廉(10分),主要考核正确处理利益关系,做到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坚持原则、大公无私。
每月底,由局考核办根据机关工作人员出勤情况、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单项工作获表彰情况评选出月度先进个人。
(3)对局班子成员的考核
局长对各项发展目标的完成负全面责任,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对所分管科室各项责任目标负主要责任。局领导的考核评定实行与分管科室的成绩和个人评等定级相挂钩的办法。
4、考核记分
(1)加分标准
①、工作成绩突出,单项工作荣获部、省、市先进集体荣誉的,对科室分别在年终考核得分中加20分、10分和5分;如是先进个人荣誉的只对获奖本人进行加分,加分标准同上。同一项工作获得多个荣誉的,按最高级别加分一次,不重复加分。
②、在日常工作中,认真负责,加班加点,完成突击性工作成绩较显著或者有明显创造性工作的科室和个人,经科室和个人申请,经局考核领导小组同意,酌情给予1-5分的加分。
③、每周考勤全勤的同志一次性加1分。
④、驾驶员一周(五天)内出车在20次以上,或出车一周(五天)内在1500公里以上的,加2分。
(2)减分标准
①、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或因个人原因被上级部门通报批评、媒体曝光并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每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责任追究。  ②、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和组织调动,工作挑肥拣瘦、推诿扯皮、被动应付的,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③、无正当理由,没有按时完成本职工作或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的,每发现一次扣责任人和相关科室2分。  ④、不遵守机关考勤制度、值周制度等相关制度的,每违反一次扣减2分。  ⑤、上班时间不遵守工作纪律,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下棋、炒股等,发现或查实一次扣2分。  ⑥、驾驶员因个人原因每耽误一次出车扣1分(年公休假、履行过正式病假手续除外);驾驶员驾驶车辆违规被罚款被通报或车辆被损坏的,每次扣1分,发生较大交通事故视情节扣5分以上。
(3)其他加减分按相关规定执行,特殊情况由局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5、考核奖惩
以每年年终综合考核得分为准,科室和个人均按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考核。科室或个人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年度内优秀科室和个人不超过总数的50%,若90分以上得分者超过50%,按分数从高到低确定。75―89分为良好等次,75分(含75分)以下为一般等次。
①、被评为优秀等次的科室,由局党委一次性给予2000元的奖励;评为优秀的个人由局党委安排一次外出旅游或其他奖励活动。
②、年底各种奖金由局党委统筹安排,按照三个等级对照个人考核优秀、良好、一般三个等次进行发放。
③、考核被评为一般等次的同志,一年内不得晋升,不得提拔。
6、组织领导
成立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局考核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决定考核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局政办科,负责考核的日常工作。
安康市商务局各科室目标考核分解表
被考核科室:办公室&&&&&&&&&&&&&&&&&&&&&&&& &&主管领导:
安康市商务局机关人员绩效考核测评表
主办: 安康市商务局
安康市电子政务办公室提供技术支持 :网站标识码:  备案编号:地址:安康市育才路113号 电话:6(Fax)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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