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工伤三天津2018年工伤4级护理费多少按什么规定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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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三级护理费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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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2、要求: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工伤职工按月享受。3、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1条第3款、第32条。
护理费以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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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费以遗嘱为准。。。。。
您好,护理费以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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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长春工伤护理费的标准是怎样的
【导语】:长春市工伤护理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长春工伤护理费的标准是什么?本地宝小编为您整理了关于长春工伤保险相关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帮助。  长春市工伤护理费的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答: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为一至四级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如下标准支付护理费:  以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按月计发,标准为:一级为百分之六十,二级为百分之五十,三级为百分之四十,四级为百分之三十。  》》》推荐阅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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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工伤护理费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工伤治疗期间;二是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
  一、工伤治疗期间需要护理的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未派人护理时,护理费的计算标准可以计算,主要由两种方法:
  1、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参照上年度用人单位职工平均工资一个人的标准支付。
  法律依据:
  依据《2011》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需要护理的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享受生活护理费。根据进食、翻身、(大、小便)、(穿衣、洗漱)、自主行动这5项确定护理依赖程度。
  1、上述五项均需要护理的,为完全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
  2、上述五项中三项需要护理者,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
  3、上述五项中一项需要护理者,为部分不能自理,生活护理费标准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知道了工伤护理费的赔偿标准,有人就该问了,那这工伤护理费由谁出呢?这个也分两种情况:
  一、公司为员工购买了的
  1、在工伤治疗期间(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公司未给员工购买工伤保险的
  没买工伤险的由单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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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关于职工因工受伤的住院护理费,属于工伤待遇的范畴。职工住院护理费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找法网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法律咨询:我司有位职工因工伤住院,因为他家里人都在外地,所以需要有人...
  摘要:关于职工因工受伤的住院护理费,属于的范畴。职工住院护理费是如何规定的?下面找法网为您详细介绍,感谢您的阅读。
  法律咨询:我司有位职工因工伤住院,因为他家里人都在外地,所以需要有人照顾,要给护理费。那职工住院护理费规定是怎样的?
  找法网律师解答:职工住院护理费规定,可以参考一下下面的内容:
  第二十九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住院护理费的相关问题:
  按照的规定,职工住院期间应该由单位安排护理,如果未安排,可以要求支付护理费,但是应该提供医院的关于伤者需要护理以及有人护理的证明。虽然法律没有直接规定单位要支付护理费,但单位未按法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该赔偿劳动者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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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秋季班
单位职工因工骨折,住院治疗56天,医院给出具的是一级护理证明.
住院期间,员工没向单位提出护理要求,单位也没有派人进行护理,现员工出院,工伤认定已批回.员工要求单位支付住院期间其家属的护理费用和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和交通费.
单位HR应如何处理此事,什么标准.
谢谢各位同仁不吝赐教
班级成员才可以发表评论哦~ 请先或
按《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工伤待遇规定执行就可以了啊。
这个问题不复杂的啊。
2014春季班
住院期间的伙食费单位不用支付,工伤基金会按规定支付的额,护理费按社会平均工资计算
2013秋季班
一、职工发生工伤事故应该按规定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职工被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的可以享受工伤待遇。
二、《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如用人单位未提供护理或同意职工自己安排护理的,护理费标准按以下情形处理:
1、住院期间有专门护工护理的,按护理费单据载明的金额确定;
2、安排有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按其亲属收入证明载明的金额确定,但不得超过当地上一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
3、安排无固定收入来源的亲属护理的,可按当地一般护工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除外。工伤职工出院后,如需护理的,应凭医疗机构证明,按上述标准执行。用人单位安排护理人员的话单位无需再另行支付护理费。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出伤残等级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同的伤残等级有不同的伤残补助金标准
15:56 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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