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说清楚2018中国股市现状之现状?

  说完了券商,我们再谈谈&铁三角&的第二个--保荐人的问题。按照国外的做法,一定是一批声誉卓著、富有经验、富有社会地位、珍惜自己名声的人,可以说,这些人是在用自己的名誉来保荐这家公司,大家看到的这个人应该特别有公信力,而且大家会认为,被这个保荐人推荐的公司一定是好的。我们的保荐人呢?很可怕的,只要通过一个考试就行了。大概我们中国人都特喜欢考试,也都考习惯了。但我请问,考试通过的人,就一定是声誉卓著、具有公信力的人吗?他们真的有能力推荐股票吗?要知道,考试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们的证监会有什么资格发明这样一个考试,来决定谁有资格担任保荐人?只有我们股民才能决定谁做保荐人,也只有我们股民才能评判谁是好的保荐人。我们应该根据保荐人过去的习惯、过去的业绩、过去所推荐的企业来评判的,这才是真正的考试,也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考试。
  各位是不是觉得奇怪,既然我们的保荐人制度有这么大的缺陷,明明是不好的制度,干嘛非要推行呢?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我们还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创投公司在投资一个上市企业的时候,它怎么样才能尽快把钱捞回来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赶快上市。上市的话,就需要保荐人,保荐人在这个时候就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推荐快要上市的公司,然后在辅导期的时候引入创投。在企业迅速上市之后,再掠夺一把。也就是说,在引进创投的时候先收一笔,然后等到上市之后创投退出的时候再赚一笔。所以,对于保荐人来说,他唯一的目标也是尽快让企业上市,因为上市之后,他就可以拿到酬金了。各位知道这个酬金是多少吗?我告诉你,对于一个项目的保荐人或者项目组来说,他们所获的报酬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多则就是上千万。所以当他们想推动公司上市的时候,那种狠劲是不遗余力的,因为他们不受任何约束,各位懂我的意思吧?他们还不如大股东,因为不管怎么讲,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要受到锁定期的限制,而保荐人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因此,这些人这种疯狂的掠夺性就构成了&铁三角&的第二环。
  &铁三角&的第三环节自然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了。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受到惩罚吗?当然不可能的。到最后受到惩罚的基本都是我们小股民,大股东早就透过内幕交易之类的方式退出了。对于这个所谓的内幕交易,我们目前的惩处力度向来是不够的,一直到了2010年的11月16日,我们的五个部门,包括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才推出&举证责任倒置&这个制度。
  那是不是说这种制度推出之后就能够制裁大股东?我对此深表怀疑。各位知道为什么吗?如果我们用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查的话,是不是就得首先认定它是内幕交易?那如何定义内幕交易?理论上说是利用自己的内幕信息赚取利润者就叫内幕交易,那实际上你怎么抓呢?这是非常高深的&高科技&,我们根本抓不到的,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有读者可能会发问了,有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铁三角&的关系?我认为,这个是需要很大决心的。因为目前整个中国的监管思维是不对的。我们总是认为严刑峻法就是给证监会更多的权力。完全搞错了。所谓严刑峻法,是给中小股民更多的权利,而当它违背了中小股民意愿的时候,就能动用司法的力量来保护中小股民说话的权利,这也是一个比较健康的股市。对于股市来说,它所谓的严刑峻法,是要打击&铁三角&里的这些人,而不是把所有权力都缩到证监会身上,这个它完全搞错了。
  而且,各位有没有认真分析过,我们的证监会和这个&铁三角&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有多暧昧?拿保荐人来说吧,就这个制度来说,我都能看得出其中的猫腻,证监会的官员比我聪明得多得多,他们能看不懂吗?那为什么还推出一个保荐人制度?这就应该由他们来给各位解释,而不应该由我来分析。还有这个券商的问题,上面说到的&绿大地&的话题,你说这个是公开的数据,我都能搜集得到,证监会搜集不到吗?那你怎么就没有任何态度呢?对这些&绿大地&的券商你没有态度,对于它的保荐人没有任何态度,那我就起疑了,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各位有没有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微妙的结合?
  因此我今天可以说,我们整个股市走到现在,是一个偏差越来越大的股市,根本没有把监管的本质搞清楚。监管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就是让每一个老百姓,在股市里面能够赚钱,如果到最后这个股市不能让老百姓赚钱,还要股市干嘛?所以说在我们股市里面,中小股民的权利什么时候可以得到伸张,什么时候能够由中小股民说了算,才称得上是一个好的股市,但是就目前这种状况,要达到那样一种健康状态,是需要走一段很长且很难的路。(来源BWCHINESE中文网)
  根据那个文件,它把两个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上市的权限弄到中国证监会去了。
  太平洋()证券上市的问题就出在这儿,如果说上交所或者深交所违规批了让它上市,那你作为&猫&的中国证监会一定要逮证券交易所这个&老鼠&,对不对?结果它去抓&鱼&了。
  可现在问题是它连&鱼&也不抓了,它养&鱼&去了,它不但不抓&鱼&,在某种意义上它甚至把自己也变成&老鼠&了。所以我刚才讲到的一个观点,就是监管这个&猫&不去逮&老鼠&怎么办?那只有动用法律。
  可是话又说回来,法律再完善,也是靠人去执行。更何况至今我们还没有一部比较完善的法律,比方说我们的《证券法》,当年起草这个《证券法》的时候,真是把、日本的相关法律法规都拿来了,可是讨论的结果却是一个方方面面妥协的结果。
  就是所谓的法律解释的一个模糊地带,就是说各个部门的利益都要上升为集体的意志、国家的意志,而且他们绝对不会从中小股民利益来决定法律的取舍。
  在这个法律所要保护的利益结构中,其他所有部门的利益都照顾到了,唯一缺失的就是中小股民。上到监管部门,下到上市公司,还有中间的券商,只要这几个环节的利益集团能够获得利益,就不会出问题。
  而只有这些人的利益没平衡,才会出问题。我们的股票市场其实是一个非常&完美&的市场,利益集团互相平衡,已经达到了一种和谐。被这样股市绑架的中小股民想不&买者自负&也难啊!
  而老百姓往往对内幕交易有一个误读,就是对于媒体经常炒作的这些内幕交易,很多老百姓就认为这跟我有何关系呢?反正损害的是国家利益。
  但其实说到底,接手者是谁?比如说那些知道内幕的人2块钱买进的,然后10块钱卖出,接手的都是什么人呢?就是不知道内幕的这批人。
  这些烫手的山芋到最后还是传到了中小股民手里,他们才是最终的受害者,这些隐性的亏损恰恰是老百姓要&买者自负&的!
  由此可见,证监会不但个性,简直&坑爹&!最后奉劝大家一句老话:股市有,入市须谨慎。
  监管的本质,我们搞懂了吗
  股市为什么大?就是因为内幕交易、操纵股价这类事情成为常态。监管部门应该有的姿态是什么?笔者认为,对于老百姓搞不懂的事情,它要予以澄清;搞不懂的骗局,它要出手予以打击。
  美国东部时间日,美国众议院以237票赞成,192票反对通过了僵持近一年的改革法案。但参议院将投票时间推迟到去年7月中旬。这次金融改革被认为是20世纪30年代大萧条以来美国金融体系最大胆、也是最彻底的一次改革。《华尔街日报(博客,微博)》更是将其形容为&推土机式&的改革,美国金融监管体系将被全面重塑,这也势必会对世界经济和金融体系带来深远影响。
  美国的金融监管可以分两个阶段,第一个是《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二个就是这个法案。《1934年证券交易法》立法的本质意义很简单,就是维持公平的市场。任何人都不能利用不公平的资讯来获利,也就是说,大家一起进入市场,信息来源是一样的,一起交易,盈亏自负,这就是它的基本原则。什么叫内幕交易?就是在信息公布之前完成的所有交易,这些都是犯法的,美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打击是最严厉的。什么叫操纵股价?比如说某个资金入市,&哗&地拉抬股价,拉到高位之后就套现离场,结果就把中小股民给坑了。1934年的监管法案就是解决这个不公平问题的,包括信息的不公平、手段的不公平,这些都是不可以接受的。监管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准内幕交易,不准操纵股价。
  半个世纪以来,相对来讲美国的证券市场是稳健有序的。好的股市一定根基于以保护社会大众、中小股民利益为最高目标的严格监管。在这之前金融危机的爆发是因为整个金融监管没有防住。比如当时《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出台也是因为1929年股市大崩盘。所以说&犯罪&一定走在前面,监管一定走在后面,这次情况也是一样。而且经过七八十年的时间,现在已经不只是股票的问题了,股票里面还有很多衍生工具,比如期货、各种期权,还有各种带有期权性质的期货,还可以有掉期。1934年的法案是对股票本身的监管,而对这些衍生工具是没有监管的,真正坑害人的正是这些我们看不懂的衍生工具。美国众议院通过的法案就是要针对这些衍生品进行监管,监管的目的也是一样,就是为了中小股民的利益。怎么保障中小股民的利益?就是首先让你看得懂,由政府出面来帮助中小股民把这些复杂的东西搞清楚,看懂之后由你决定是否进行交易,这样就又回到了一个公平的交易机制。
  联系到我们中国的证券市场,无论是从法制、体制,还是监管来看,都需要改革,就比如说前几年进行的所谓股权分置。美国奥巴马总统这一次进行的金融系统改革,是要把老百姓看不懂的衍生品一个一个分解出来,让老百姓都能看懂。而在我们这片土地上最奇怪的是经常造就一些概念,让我们愈发看不懂。我们学者存在的目的就是把这个事情讲得更复杂,让你更听不懂。连监管的最高层&&中国证监会搞的股权分置是什么事情,老百姓都没有办法知道,老百姓不太懂它在搞什么,笔者甚至都怀疑有关部门自己有没有搞懂。比如英国也搞过股权分置,但是英国是拿好公司进行股权分置。在美国或者中国香港的金融证券市场,如果是ST 这一类的股票,就会被坚决退市,没有商量的余地。在中国香港,如果说一个ST公司要重组,然后透过所谓的借壳再上市,那对不起,你要按照重新上市的规则进行审理。而在我们A股市场,ST重组可不需要这一套。股权分置本身是非常复杂的,它的本质意义是什么?不是为了股权分置而股权分置,股权分置的目的是替老百姓创造财富。而我们现在是为什么?是为监管而监管,为股权分置而股权分置,完全搞错了方向。英国的股权分置之后是老百姓获利,为什么?第一,好公司才能够股权分置;第二,分置之后政府还保有一部分股,如果你做得不好,政府可以有一票否决权,就是为了保护中小股民。老百姓看不懂的东西,政府帮他们看,如果有不良行为坑害老百姓,政府帮忙打击。首先是政府得懂,如果政府懂得都只是表面现象,那怎么帮老百姓解读?怎么帮老百姓打击?因此中国的监管问题其实是它自己都没有搞懂监管的本质,监管必须以老百姓,以中小股民的利益为唯一的考虑因素。不要说监管是为了完善社会机制,或者别的什么,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监管之后老百姓能不能获利,不能的话就别监管。
  如果存在内幕交易,有内幕的人就会成为有钱人,其他老百姓因为受到损失而越来越穷了。所以监管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准内幕交易,不准操纵股价。
  长期以来,&内幕交易&这个中国股市毒瘤,总在不经意间带给我们阵痛。我们严打内幕交易的口号喊这么多年,也打了这么多年,为什么不能根除?问题又出在哪里?
  监管本质是藏富于民
  内幕交易就是在信息公布之前完成的所有交易,美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打击是最严厉的。如果某一股资金突然入市拉抬股价,拉到高位之后套现离场,坑害中小股民,这就是不公平交易,是不允许的。美国之所以这么做,就是希望藏富于民。要藏富于民,那就需要老百姓在一个非常规范的市场里面同一天拿到信息,然后大家去交易,创造的财富大家一起分享。而不是说一个人透过所谓的内幕交易把我们的利益全部席卷走了,变成一个人的财富了。如果存在内幕交易,有内幕的人就会成为有钱人,其他老百姓因为受到损失而越来越穷了。所以美国确立下来的监管的真正目的,就是为了保护中小股民的利益,不准内幕交易,不准操纵股价。
  美国调查内幕交易非常具体,比如说今天下午3点钟公布消息,那在这之前所有的能够带动股价上涨的交易全部都叫内幕交易,可能有几百起对不对,但它只抓其中一起,然后用国家的力量把你打得&家破人亡&,绝对有震撼力。对于内幕交易,美国有一个很好的机制,叫辩方举证。也就是说,如果股民控诉你,怀疑你这个产品有问题,你就要给监管机构说清楚,举证证明你没做这个事,你没坑害人。如果你没说清楚,你就是犯罪。这就是为什么从1934年一直到今天,美国会授予这种监管法令无上的权力,就是要造成一个可怕的、强大的震撼力,一旦抓到你一次之后呢,它就用国家的力量和你打官司,这是非常可怕的,目的就是保护中小股民。
  我们的《证券法》也是不准内幕交易的,我们总共调查了227起内幕交易,立案的有61起,移送公安机关的有16起,其他的有166起都是非正式调查。《证券法》的本质意义是,一旦碰到有冲突的时候,你做决策的惟一判断标准就是能否确保中小股民的利益。我国的《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最高处罚是300万元人民币,处罚的力度明显不足。
  现在最根本的不是监管水平的问题了,而是监管思路的问题。不少监管问题其实是还没有搞懂监管的本质,监管必须以老百姓,以中小股民的利益为惟一的考虑因素,而不是为了完善社会机制或者别的什么。
  立法的目的是承担责任
  美国1934年《金融交易法》的所有目的就是每个人都承担信托责任,替国家藏富于民,替老百姓创造更多的财富。这就是美国建立股票市场的终极目的。
  说到信托责任,它背后要有一个对法的尊重的精神,信托责任本身是要寄托于一个人的良心。在美国也好,在欧洲也好,信托责任之所以这么重要,是因为它背后有强大的法律震慑力,让你不敢没有信托责任。美国老百姓对于美国政府的执法力度是非常支持的。当时奥巴马所碰到的困境来自于华尔街的压力,是来自于利益集团的压力,但老百姓是非常欢迎的,因为老百姓确实看不懂,确实需要政府来协助,因此对于华尔街的制裁到最后得以通过,因为这已经成为一个非常重大的民生问题。
  如果我们的监管单位不知道如何监管,手段不会,目的也搞不清楚,到最后吃亏的当然还是那些中小股民,这也会违反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提倡的藏富于民的理念。政府出面打击内幕交易的目的不是为了打击而打击,而是为了一个长远的立国目标&&藏富于民。
  监管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就是让每一个老百姓在股市里面能够赚钱。中小股民的权利什么时候可以得到伸张,股市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好的股市。
  证监会主席郭树清上任之后推出几项改革,如强调分红机制、的退市机制、打击内幕交易和严惩欺诈上市等,可是即使如此,也未能阻止股市下跌的步伐。股市到底怎么了?我觉得现在的中国股市不是一个有效的市场,我们的投资者投机的成分更大,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之间基本都有着很强的利益联盟,所以现在真正的问题是如何保障我们股民的利益。
  要严抓监管操控股市&铁三角&
  在中国,真正操纵着中国股市的是一个&铁三角&,券商、机构投资人是一个,保荐人是第二个,上市公司大股东是第三个,这个&铁三角&才是我们要密切监管的。
  &铁三角&中的券商、证券公司,它们过去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大投资人而已,但是,今天它们已经由从犯变成了主谋。2007年&绿大地&上市时,海通证券(600837)、兴业证券(601377)、裕阳基金和国泰君安事先分别买入了188.61万股、65.96万股、50.94万股和25.76万股。2008年3月到4月,包括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华泰联合、东海证券、申银万国等,这些券商的研究员去&绿大地&公司做调研,回来之后都给予了正面的评价。研究2008年第一季度的报告和中报,我发现海通证券全数卖出,前十大股东中的六个券商,总共持股已经降到了不足150万股。然而直到2010年1月,多家券商的分析师却依然给予&绿大地&&买入&和&增持&的评级。
  &铁三角&的第二个&&保荐人制度有很大的缺陷。保荐人在公司上市时可以拿到酬金,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元,多则就是上千万元。所以当他们想推动公司上市的时候,那种狠劲是不遗余力的。因此,这些人这种疯狂的掠夺性就构成了&铁三角&的第二环。
  &铁三角&的第三环节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在中国,受到惩罚的基本都是小股民,大股东早就透过内幕交易之类的方式退出了。虽然《证券交易法》是不准内幕交易的,但是我们总共调查了227起内幕交易,立案的有61起,移送公安机关的16起而已,其他的有166起都是非正式调查。中国的《证券法》对于内幕交易,包括这些市场失当行为的处罚大概是1~5倍,最高处罚也就300万元,基本上就是几万、几十万元了事。这个数字对于在资本市场上兴风作浪的金融大鳄们,根本没有起到处罚的作用!
  证监会该放弃什么权利
  今天,中国股市除了需要加强监管之外,证监会还应该放弃一些权力。
  重组、分红、增发等等过去由证监会来审核,这是不符合规范的,其实可以由基金和股民来审核。以增发为例,比如2009年汇丰进行增发,当时的股价是46港元,增发的结果是28港元一股。因为要获得基金跟股民的支持,汇丰一定给一个大的折扣才能通过。现在的股价是60多港元,基金和股民赚到了丰厚的利润。因此,有的时候证监会把这个事情扛在自己身上的结果,使得我们的基金失去了它应有的功能,我们的股民丧失了他应该有的权利。很多时候证监会不是说应该多做多少工作,而是应该下放很多权力。
  监管的本质目的是什么
  我们整个股市走到现在,是一个偏差越来越大的股市,根本没有把监管的本质搞清楚。监管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就是让每一个老百姓在股市里面能够赚钱。所以说,好的股票市场一定根基于以保护社会大众、中小股民利益为最高目标的严格监管。保障中小股民的利益由政府出面,把这些复杂的东西搞清楚,让他们看懂之后让他们自己来决定是否交易,这样才会回到了一个公平的交易机制。因此,在我们股市里面,中小股民的权利什么时候可以得到伸张,股市才能称得上是一个好的股市。
(资料图)
  疯狂攫利的保荐人和永不受罚的大股东
  上期说完了券商,我们再谈谈&铁三角&的后两个&&保荐人和大股东。
  保荐人制度在中国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制度,那是真的图利利益集团,笔者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解释这个制度。我们可以先搞清楚一个概念:谁最能把握一个上市公司质量的好坏?不是证监会,而是保荐人。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作保荐人呢?按照国外的做法,一定是一批声誉卓著、富有经验、富有社会地位、珍惜自己名声的人。这些人是在用自己的名誉来保荐这家公司,大家看到的这个人应该特别有公信力,而且大家会认为,被这个保荐人推荐的公司一定是好的。而我们的保荐人只要通过一个考试就可以了。大概我们中国人都特喜欢考试,也都考习惯了。但考试通过的人,就一定是声誉卓著、具有公信力的人吗?他们真的有能力推荐股票吗?要知道,考试本身就是一个错误,证监会有什么资格发明这样一个考试,来决定谁有资格担任保荐人?只有股民才能决定谁作保荐人,也只有股民才能评判谁是好的保荐人。我们应该根据保荐人过去的习惯、过去的业绩、过去所推荐的企业来评判,这才是真正的考试,也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考试。
  更可怕的是,我们证监会发明的这个考试的背后竟然还有一套&潜规则&,那就是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怎么保护?笔者这里有个数据,2004年3月份第一届的考试,通过率达到了39.64%;而在去年的考试中,报考人数为3183人,只有31人通过了考试,通过率不到1%。也就是说,过去有关系的这些保荐人全部考过后,考试通过的比例就开始逐渐降低。至于其他人,不管你有多么高的专业水准,你都别来&瞎掺和&。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人为制造出来的保荐人的稀缺,才使得保荐人成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最大受益者。想想看,这些稀缺的保荐人,这些既得利益的保荐人,完全可以凭借手里的签字权向企业索取股份,这也就导致了投行的腐败。
  既然我们的保荐人制度有这么大的缺陷,明明是不好的制度,干嘛非要推行?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我们还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创投公司在投资一个上市企业的时候,怎样才能尽快把钱捞回来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赶快上市。上市就需要保荐人,保荐人在这个时候就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推荐快要上市的公司,然后在辅导期引入创投。在企业迅速上市之后,再掠夺一把。也就是说,在引进创投的时候先收一笔,然后等到上市之后创投退出的时候再赚一笔。所以,对于保荐人来说,唯一的目标也是尽快让企业上市,因为上市之后,他就可以拿到酬金了。对于一个项目的保荐人或者项目组来说,他们所获的报酬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元,多则上千万元。当他们想推动公司上市的时候,那种狠劲是不遗余力的,因为他们不受任何约束。他们还不如大股东,因为不管怎么讲,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要受到锁定期的限制,而保荐人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因此,这些人疯狂的掠夺性就构成了铁三角的第二环。
  铁三角的第三环节自然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了。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受到惩罚吗?当然不可能。到最后受到惩罚的基本都是我们小散户,大股东早就透过内幕交易等方式退出了。对于内幕交易,我们的惩处力度向来是不够的,一直到了去年的11月16日,政府的5个部门,包括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才推出&举证责任倒置&这个制度。
  是不是这种制度推出之后就能够制裁大股东?笔者对此深表怀疑。如果我们用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查的话,是不是就得首先认定它是内幕交易?如何定义内幕交易?理论上说是利用自己的内幕信息赚取利润者就叫内幕交易,那实际上怎么抓?这是非常高深的&高科技&,我们根本抓不到,这才是问题的所在。美国是怎么抓的呢?假设今天下午3点钟股价上涨,今天3点钟以前所有的交易,只要是大股东的交易,让股价上涨的交易,全部是内幕交易,就是这么简单,那有很多起的话怎么办?很简单,一起抓,然后利用国家力量跟它打官司,这就是保护股民。
香港大学客座教授 郎咸平(资料图)
  自2010年11月,A股遭受重挫以来,指数一路下行萎靡不振,全年表现与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背道而驰。不经意间,一股新兴的势力正在悄然形成,影响市场前进的坐标,这些利益集团所有的目标就是图利自己。在过去的20年里,内幕交易层出不穷,IPO破发屡见不鲜,机构行踪诡异难觅。面对越来越看不懂的A股市场,中小股民该何去何从?谁能为他们保驾护航?我在新书《我们的生活为什么这么无奈》中指出,股市的监管,必须以中小股民的最大利益为前提。
  我告诉各位,现在的中国股市,一方面,应该说还不是一个有效的市场,我们的投资者,也就是买股票的人,实际上不应该叫投资者,更多意义上,应该是投机的成分更大。另一个方面,机构投资者与主承销商之间基本都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可能有很强的利益联盟。所以,现在真正的问题是老百姓,就是我们股民的利益没有办法得到保障。那我们到底应该如何理解股票市场呢?
  对此,我要提出一个全新的思维。我在几年前曾经批判过很多上市公司的做法,包括科隆、德隆、海尔、TCL、长虹、三九、联想。可是各位有没有发现,现在类似的对上市公司的批评是越来越多,可股市还是越来越差,尤其是从2010年底开始一直到现在。因此,这已经不是上市公司的问题了,而是我发现多了一个&铁三角&,它才是真正的主谋,真正操纵着中国的股市,而它的目的也很明显,就是图利自己,而不是图利股民。这个&铁三角&究竟是谁呢?其实也没什么好奇的,就是我们股民所说的&&。而这个所谓的&庄家&都是哪些人呢?我做了分析后发现,券商、机构投资人是一个,保荐人是第二个,上市公司大股东是第三个,就是这三个构成了一个&铁三角&。
  我想先谈一下&铁三角&中的第一个,就是这些券商、证券公司。它们过去可能只是一个简单的大投资人而已,但是,今天我认为它们已经不是从犯的概念了,而是主谋。我举个例子,2010年,&绿大地&被冠以&A股历史上信誉度最差的上市公司&,这只烂股票究竟有多么不靠谱,我们先看看它的让人怎么看都看不懂的机构报告:2008年3月至4月,多家券商撰写报告,推荐买入或增持&绿大地&,这让上市两年后的2007年和2008年的&绿大地&的存货节节攀高,分别达到了2.6亿元和3.3亿元。这一看就知道是假的,你搞了这么多存货、虚增利润之后怎么办呢,你的存货不可能一直骗下去吧,你总得调回来吧。怎么调呢?这个&绿大地&挺有意思的,它找到一个非常好的理由回调,什么理由呢?它说&云南从2009年7月份以来的旱情天气,导致公司思茅基地造成一定的存货损失&。各位懂这句话的意思吧,就是说因为天气的缘故,这个百年不遇的干旱,导致公司存货损失,因此当时虚增的存货,现在一笔勾销了!
  其实,我对&绿大地&的这种做法也没有感到意外,我感到意外的是那些忽悠我们股民的、真正从中获暴利的人到最后也没有受到什么惩罚。那究竟是哪些人在坑害我们股民呢?在这个事件中,券商又充当了什么样的角色呢?我们看下&绿大地&2007年的年报,在&绿大地&上市的时候,海通证券(600837)、兴业证券(601377)、裕阳基金和国泰君安分别买入了188.61万股、65.96万股、50.94万股和25.76万股,这些券商、基金公司就是先通过这样的方式,把股票炒作起来的。炒作起来之后,它们就开始减持。也就是2008年3月到4月,包括国泰君安、银河证券、华泰联合、东海证券、申银万国等,这些券商的研究员去&绿大地&公司做调研,回来之后都给予了正面的评价,它们是怎么撰写的报告呢?我举个例子,比如说国泰君安,调研回来后,它就将中性评级提高到了买入评级,而且把目标价定为65元。当然,事实证明,这个65元的价位在此后的两年内从来没有达到过。还有2008年第一季度的报告和中报,我发现截至2008年第一季度,海通证券全数卖出,前十大股东中的六个券商,总共持股已经跌到了不足150万股。这个数据其实表明的是这些券商基本上已经套现离场了。然而直到2010年1月,多家券商的分析师们却依然给予&绿大地&&买入&和&增持&的评级,随着&绿大地&的业绩预告频繁变脸,2010年的最后一周内,&绿大地&仅在4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就达30%,也就是说,转眼间的工夫,17.5亿的市值就这样蒸发掉了。到了2011年之后呢,这个烂摊子就丢给我们的股民了。
  &绿大地&这只股票给我们的股民带来非常大的挫败和打击。之所以出现这种状况,已经不仅仅是上市公司的问题了,还有这些券商在这其中所扮演的角色。这些分析师和券商,本来应该是最具专业素质的,最具职业操守的,现在竟然一起来忽悠我们这些中小股民。我们中国的股民真是太可怜了!
  说完了券商,我们再谈谈&铁三角&的第二个保荐人的问题。保荐人这个制度在我们中国,是一个非常有趣的制度,那真的是图利利益集团,我想不出什么办法来解释这个制度。但是,我们可以先搞清楚一个概念,那就是谁最能把握一个上市公司质量的好坏?我告诉你,不是证监会,而是保荐人。那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做保荐人呢?按照国外的做法,一定是一批声誉卓著、富有经验、富有社会地位、珍惜自己名声的人,可以说,这些人是在用自己的名誉来保荐这家公司,大家看到的这个人应该特别有公信力,而且大家会认为,被这个保荐人推荐的公司一定是好的。我们的保荐人呢?很可怕的,只要通过一个考试就行了。大概我们中国人都特喜欢考试,也都考习惯了。但我请问,考试通过的人,就一定是声誉卓著、具有公信力的人吗?他们真的有能力推荐股票吗?要知道,考试本身就是一个错误,我们的证监会有什么资格发明这样一个考试,来决定谁有资格担任保荐人?只有我们股民才能决定谁做保荐人,也只有我们股民才能评判谁是好的保荐人。我们应该根据保荐人过去的习惯、过去的业绩、过去所推荐的企业来评判的,这才是真正的考试,也是我们真正需要的考试。
  更可怕的是,我们发明的这个考试的背后竟然还有一套&潜规则&,那就是保护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怎么保护?我这里有个数据,第一届的考试,也就是2004年3月份,通过率达到了39.64%,而在2010年的考试中,报考人数为3183人,只有31人通过了考试,通过率不到1%。也就是说,过去有关系的这些保荐人全部考过后,考试通过的比例就开始逐渐降低。至于其他人,不管你有多么高的专业水准,你都别来&瞎掺和&了。其实也正是因为这种人为制造出来的保荐人的稀缺,才使得保荐人成为企业上市过程中的最大受益者。想想看,这些稀缺的保荐人,这些既得利益的保荐人,完全可以凭借手里的签字权向企业索取股份,这也就导致了投行的腐败。
  各位是不是觉得奇怪,既然我们的保荐人制度有这么大的缺陷,明明是不好的制度,干嘛非要推行呢?这里面肯定是有问题的。我们还发现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现象,创投公司在投资一个上市企业的时候,它怎么样才能尽快把钱捞回来呢?只有一个办法,就是赶快上市。上市的话,就需要保荐人,保荐人在这个时候就充当了中间人的角色,推荐快要上市的公司,然后在辅导期的时候引入创投。在企业迅速上市之后,再掠夺一把。也就是说,在引进创投的时候先收一笔,然后等到上市之后创投退出的时候再赚一笔。所以,对于保荐人来说,他唯一的目标也是尽快让企业上市,因为上市之后,他就可以拿到酬金了。各位知道这个酬金是多少吗?我告诉你,对于一个项目的保荐人或者项目组来说,他们所获的报酬少则几十万几百万,多则就是上千万。所以当他们想推动公司上市的时候,那种狠劲是不遗余力的,因为他们不受任何约束,各位懂我的意思吧?他们还不如大股东,因为不管怎么讲,作为上市公司的大股东,还要受到锁定期的限制,而保荐人是不受任何限制的。因此,这些人这种疯狂的掠夺性就构成了&铁三角&的第二环。
  &铁三角&的第三环节自然就是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了。在中国,上市公司的大股东会受到惩罚吗?当然不可能的。到最后受到惩罚的基本都是我们小股民,大股东早就透过内幕交易之类的方式退出了。对于这个所谓的内幕交易,我们目前的惩处力度向来是不够的,一直到了2010年的11月16日,我们的五个部门,包括证监会、公安部、监察部、国资委、预防腐败局,才推出&举证责任倒置&这个制度。
  那是不是说这种制度推出之后就能够制裁大股东?我对此深表怀疑。各位知道为什么吗?如果我们用这种&举证责任倒置&的方式查的话,是不是就得首先认定它是内幕交易?那如何定义内幕交易?理论上说是利用自己的内幕信息赚取利润者就叫内幕交易,那实际上你怎么抓呢?这是非常高深的&高科技&,我们根本抓不到的,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有读者可能会发问了,有没有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可以解决这个&铁三角&的关系?我认为,这个是需要很大决心的。因为目前整个中国的监管思维是不对的。我们总是认为严刑峻法就是给证监会更多的权力。完全搞错了。所谓严刑峻法,是给中小股民更多的权利,而当它违背了中小股民意愿的时候,就能动用司法的力量来保护中小股民说话的权利,这也是一个比较健康的股市。对于股市来说,它所谓的严刑峻法,是要打击&铁三角&里的这些人,而不是把所有权力都缩到证监会身上,这个它完全搞错了。
  而且,各位有没有认真分析过,我们的证监会和这个&铁三角&的关系究竟是怎样的?它们之间的关系到底有多暧昧?拿保荐人来说吧,就这个制度来说,我都能看得出其中的猫腻,证监会的官员比我聪明得多得多,他们能看不懂吗?那为什么还推出一个保荐人制度?这就应该由他们来给各位解释,而不应该由我来分析。还有这个券商的问题,上面说到的&绿大地&的话题,你说这个数据是公开的数据,我都能搜集得到,证监会搜集不到吗?那你怎么就没有任何态度呢?对这些&绿大地&的券商你没有态度,对于它的保荐人没有任何态度,那我就起疑了,你们到底什么关系?各位有没有发现这是一个多么微妙的结合?
  因此我今天可以说,我们整个股市走到现在,是一个偏差越来越大的股市,根本没有把监管的本质搞清楚。监管的本质目的是什么?就是让每一个老百姓,在股市里面能够赚钱,如果到最后这个股市不能让老百姓赚钱,还要股市干嘛?所以说在我们股市里面,中小股民的权利什么时候可以得到伸张,什么时候能够由中小股民说了算,才称得上是一个好的股市,但是就目前这种状况,要达到那样一种健康状态,是需要走一段很长且很难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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