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有没有需要液压油有没有保质期的公司

全国免费热线:400-710-7898
镇江天昊石化有限公司
地址:江苏宜兴市杨巷工业集中区
电话:400-710-7898
您所在的位置: >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机械中、高压以上的叶片泵、柱塞泵、齿轮泵的液压系统以及使用性能要求高的进口大型液压设备。 产品性能:
选用精制基础油,采用独有的添加剂配方技术精制而成。
具有优良的抗泡性及空气释放性,保证动力传递准确,使微震减至最少,良好的抗乳化性,保证迅速与接触的水分离。
优异的抗磨性和抗氧化性,满足中、高压液压系统部件的抗磨性要求,减缓油品衰老速度,处长换油周期。 提供粘度:68#包装规格:3.5L、16L、18L、200L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机械中、高压以上的叶片泵、柱塞泵、齿轮泵的液压系统以及使用性能要求高的进口大型液压设备。 产品性能:
选用精制基础油,采用独有的添加剂配方技术精制而成。
具有优良的抗泡性及空气释放性,保证动力传递准确,使微震减至最少,良好的抗乳化性,保证迅速与接触的水分离。
优异的抗磨性和抗氧化性,满足中、高压液压系统部件的抗磨性要求,减缓油品衰老速度,处长换油周期. 提供粘度:46#包装规格:3.5L、16L、18L、200L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机械中、高压以上的叶片泵、柱塞泵、齿轮泵的液压系统以及使用性能要求高的进口大型液压设备。 产品性能:
选用精制基础油,采用独有的添加剂配方技术精制而成。
具有优良的抗泡性及空气释放性,保证动力传递准确,使微震减至最少,良好的抗乳化性,保证迅速与接触的水分离。
优异的抗磨性和抗氧化性,满足中、高压液压系统部件的抗磨性要求,减缓油品衰老速度,处长换油周期. 提供粘度:32#包装规格:16L、18L、200L
总数 31/1
售前咨询:
售后服务:
全国免费热线:
400-710-7898供应求购信息|供应求购专栏|中国农业网
              
            
              
              
                 
                  
                  
                 
                
会员名:密码:  |      
当前位置:
【求】 ()
主营:蝇蛆
【求】 ()
主营:鸡粪
【求】 ()
主营:乌鸡苗
【求】 ()
主营:大田苗插秧机(机械手扶)
【求】 ()
主营:火龙果苗
【求】 ()
主营:贵妃鸡鸡苗
【供】 ()
主营:,杜泊绵羊,山东杜泊绵羊,绵羊养殖,杜泊绵羊养殖,杜泊绵羊供应
【供】 ()
主营:,鸵鸟养殖,鸵鸟批发,大雁养殖,大雁批发,野猪养殖
【供】 ()
主营:,野味批发,野味,野味大全,野味市场,山鸡价格
【求】 ()
主营:油茶苗,,,,,
【求】 ()
主营:马玲光树桩
【供】 ()
主营:,西葫芦叶面肥,西葫芦叶面肥价格,蔬菜叶面肥批发,西葫芦叶面肥价格,西葫芦叶面肥供应
【供】 ()
【供】 ()
主营:,施立安,疫情防疫用产品,净化畜禽舍空气,干燥与清洁环境
【求】 ()
主营:蛇果
【求】 ()
主营:鲢鳙专用鱼肥
【求】 ()
主营:小型捡棉机
【供】 ()
主营:,鱼塘抬网,水库灯光诱捕抬网,大中型水库自动进鱼的深水网箱,建筑安全网,高尔夫球网
        
     
        
      
          
          
       
      
            YLJ系列液压油真空滤油机,滤油机, 镇江科能电力_镇江市科能电力设备有限公司
您好,欢迎来到100招商网!
100招商网,专业化企业招商推广平台
YLJ系列液压油真空滤油机,滤油机, 镇江科能电力
产品价格:
所属行业:
地区分类:&
发布企业:
更新时间:
站内信息智能主动推送():
缓存更新时间: 2:45:01
免责声明:所展示的信息由会员自行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会员负责。合作之前请仔细阅读。
友情提醒:本网站仅作为用户寻找交易对象,就货物和服务的交易进行协商,以及获取各类与贸易相关的服务信息的平台。为避免产生购买风险,建议您在购买相关产品前务必确认供应商资质及产品质量。过低的价格、夸张的描述都有可能是虚假信息,请采购商谨慎对待,谨防欺诈,对于任何付款行为请您慎重抉择!您的位置:
&镇江新液压油回收
镇江新液压油回收
& 09:14:55
&大田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大田再生资源回收中心点
&日(距今2106天)
镇江新液压油回收,镇江废油回收热线:。
镇江收购变压器油,镇江工业废油定点回收单位。
丹阳润滑油回收,地址:镇江市各区大田废油回收中心点。
  镇江大田废油回收处理有限公司注重环境保护,致力能源再生。1998年始,从事废油的回收处理工作,已使近百万吨废油没有倒入下水道,排进江河,而是发挥了其应有的能量。主要支持地区是珠三角及周边地区,上门支持。
   废油回收:废重油、废煤焦油、轮胎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导热油、废柴油、 废白矿油、火车机油、 酒店废油、废植物油、油库废油及各种库存、积压、过期、变质 油品等各类废油。
   废油供应:锅炉用重油、柴油、 各类燃料油、烧火油;(特价) 再生液压油、特殊用途润滑油、塑胶原料调和油,脱模油; 定制、预配各类油品。
   支持:为各类废油找销路,代销、代购各类废油化工产品; 清理油船、油库、油站废油废渣,工厂、酒店漏、渗、溢油处理,废物清运等&&
   十年的经营历程、十年的思维磨砺、十年的经验体会,时至今日,诚信废油一如即往,环保致重、规范操作、合理回收、油尽其用、诚信经营、学习发展。
本项目中间体精二聚酸能与多种有机溶剂互溶,具有良好的热稳性、抗固化性以及防腐蚀性,可广泛用作润滑剂、表面活性剂、粘接剂及油料添加剂。尤为重要的是,二聚酸是多功能的化工中间体,可合成聚酰胺树脂、聚脂类等多种衍生物。
本项目副产品单体酸可用于生产异硬脂酸,用作增塑剂、脱模剂、柔软剂、润滑剂等。也可用于造漆、洗涤、选矿等。
国内市场二聚酸和聚酰胺树脂供不应求,售价不断上涨,国内市场年需求量在8000吨左右,年需求量以10%速度递增,主要靠进口。国内对二聚酸和聚酰胺树脂的开发应用始于80年代中期,目前有一些零星小厂生产,总计年产量不足2000吨,多采用常压聚合工艺,产品质量不稳定。
新研制成功的以油酸为主原料的聚酰胺树脂生产新工艺,采用高压聚合,产品回收率高,产品技术指标超过国内同类产品水平。
&&& 据该协会的秘书长杨桓女士介绍,目前能够生产乳胶漆的厂家很多。除了少数企业在防霉剂中使用了有机工、在成膜助剂中使用了乙二淳等有害物质之外,绝大多数乳胶漆厂家都本着对使用者负责的态度,即使增加成本也不使用对人体有害的物质。但即使这些加入了有害物质的乳胶漆,其有害物质的含量也很小,只要注意涂刷后通风、在完全干燥后再入住,也不会对身体造成太大的伤害。消费者完全不必谈虎色变。
另外,目前市场上有少数劣质的水性涂料,也打着&乳胶漆&的牌子上市销售。这种劣质涂料(优质涂料基本无毒)含有大量游离甲醛,是一种对人体有害的装饰材料。这种劣质材料的一大特点,其具有浓烈的刺激性味道,消费者很容易分辨。
较后,有关专家提醒消费者,在购买乳胶漆时不要贪图便宜,一定要购买知名品牌的商品,购买真货,这样才能保正自身和家人的使用安全。
弥盖细微裂纹:弹性乳胶漆具有的特殊&弹张&性能,能延伸及弥盖细微裂纹。
&&& 天和地坪公司以优秀的工程质量,良好的售后支持赢得了各业界同仁的一致好评.目前天和环氧地坪公司总部设在深圳,在合肥、芜湖、镇江、郑州、武汉、福州、厦门、漳州、苏州、南通、杭州、海口、三亚等地成立了多个办事处及销售点,为客户提供更方便、更优质的售前沟通和售后支持!
目前主要有以下几种
(1)普通地板漆。目前已广泛采用聚氨酯地板漆,漆膜光亮丰满,耐磨、耐水、耐油、耐碱,还有适用于流水线生产的UV固化涂料。
(2)水泥地面漆。用于涂饰水泥地面,改善水泥地面使用功能的涂料。廉价品有过氯乙希或本乙希焦油水泥地板漆和聚乙希淳缩丁醛水泥地板漆。
(3)无缝地板漆。由合成树脂、颜填料等配制而成。目前常用的合成树脂如聚醋酸乙希(乳液)、聚乙希淳缩甲醛(水溶液)、聚氨酯(双组分)、环氧(无溶剂型)等。
(4)聚氨酯弹性地板漆。由双组分常温固化的聚氨酯涂料组成,施工时,甲、乙组分必须按一定的比例混合。
(5)抗静电地板漆。通常采用聚氨酯树酯或环氧树脂为基料,配以特种导电材料及颜填料、固化剂等组成。
(6)防腐地板漆。通常采用不饱和树脂或乙希基酯为基料,配合促进剂及固化剂。
& 本公司以派业务员上(限镇江市范围)到工厂看货定价,以质量论价,以信誉求发展,可以签长期合同。欢迎有废油或化工原料的单位及个人来电联系业务。谢谢!我们会给你一个满意的答复。
联系我时请说明来自志趣网,谢谢!
关键字:&&
给我留言,我会立即联系您,谢谢!
(格式:区号-号码(分机))
(强烈建议填写,可跟踪信息!)
(1000字内)
免责申明:志趣网所展示的信息由用户自行提供,其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由信息发布人负责。使用本网站的所有用户须接受并遵守法律法规。志趣网不提供任何保证,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志趣网建议您交易小心谨慎。||
Copyright &
志趣网 版权所有1.298元/1年/1个账号2.主从账号方便管理3.集中开发票,方便报销镇江恒信润滑油有限公司与镇江大力液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关联公司:关联律所:相关法条:原告,住所地镇江市南门大街30幢101室。法定代表人刘力,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吴莱航,律师。被告,住所地镇江市丹徒区谷阳镇西麓兴街280号。法定代表人潘正东,该公司总经理。委托代理人张鸣,律师。委托代理人刘冰,律师助理。第三人,住所地镇江市天桥路8号。法定代表人陈有余,该公司经理。原告(以下简称恒信公司)与被告(以下简称大力公司)、第三人(以下简称长能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原告的委托代理人吴莱航,被告的委托代理人张鸣、刘冰,第三人长能公司(第二次开庭到庭)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恒信公司诉称,2013年2月至6月,原告应被告要求向其供应各种工业油料,货款合计105642元,但被告至今未付款,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给付上述欠款,并承担诉讼费用。原告针对以上诉称,提供下列证据:1、日、日、日、日、日恒信公司送货单五张,拟证明原告向被告供货的事实,且上述供货是原、被告直接发生业务关系,并非受第三人委托送货。货款共计105460元(送货单原件上没有单价,只有数量,原告参照此前与第三人发生业务的单价计算的价款);2、日送货单一份、日、日恒信公司结算单各一份、日增值税发票(原告开具给第三人的)一份、日送货单、结算单各一份、日增值税发票一份,拟证明原告确定被告所收油料的单价依据,单价是依据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交易单价确定。被告大力公司辩称,原、被告之间从未形成过口头或书面合同,被告仅与第三人有买卖合同关系,原告是受第三人的委托向被告供货,虽然被告确已收到原告送的货,但被告已将货款支付给了第三人,原告应向第三人主张货款。针对其辩称,被告提供下列证据:1、日,被告与长能公司签订的销售合同一份,拟证明被告与长能公司存在买卖合同关系;2、日,长能公司出具的说明一份,拟证明原告与长能公司有业务关系,任何业务来往只能与长能公司结算;3、长能公司开具给被告的增值税发票、收据及对应的被告公司的收料单一组,拟证明被告并不与原告直接发生买卖合同关系,被告已向长能公司结清本案诉争的相关款项,原告应向长能公司索要货款;4、原告向长能公司开具的发票及出具的收据二张,拟证明2013年原告与长能公司仍有业务关系,长能公司仍在向原告付款。第三人长能公司述称,2012年至2013年期间,一直是第三人委托原告送货给被告,包括本案诉争的几笔货款,所以如果有欠款,应由第三人承担。第三人未提供证据。经三方质证,被告对原告提供的质证意见:对证据1没有异议,被告确实收到了原告的送货,对送货单上的数量也没有异议,但当时并不是以原告的名义送的,送货时送货单上也没有盖原告的公章;对证据2送货单上有被告方签字的没有异议,具体原告与第三人是如何结算被告方不清楚,但原告提供的这组证据能证明被告与原告没有业务关系。第三人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系由第三人委托原告向被告送货;对证据2没有异议。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对证据1-3均不予认可,认为与原告无关,本案诉争的货款即使被告已经支付给第三人,在未获原告授权的情况下属于擅自支付,不能免除其向原告支付货款的合同义务;对证据4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认为相关发票及收据针对的是2013年以前原告与第三人之间的业务往来,与本案无关。第三人对被告提供的证据没有异议。经审理查明,原、被告及第三人的供货关系原系委托送货关系,即被告需要采购油料时,通知第三人送货,第三人委托原告向被告送货,原告凭被告签收的送货单与第三人单独结算,第三人与被告单独结算。日、日、日、日及日,原告分五次向被告配送了各种油料若干,原告认为该五笔货款系与被告单独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应由被告直接付款,故诉至法院。另查明,日,被告与第三人签订销售合同一份,约定由第三人长能公司向被告供应各种润滑油,合同期限至日,交货方式为送至被告仓库。日,长能公司出具说明一份,载明:恒信公司受长能公司委托向大力公司代送货,所有往来由长能公司结算,恒信公司和大力公司没有业务关系和经济往来。本案审理过程中,第三人长能公司表示,本案诉争的货款系长能公司法定代表人陈有余电话通知原告送的货,但目前与原告之间的账目尚不清晰,如果有欠款,愿意承担付款责任(第三人曾于日申请本院向联通公司调取陈有余自2013年1月至2013年6月的手机通话记录,以证明本案所涉的几次送货系原告接到第三人通知后才送的货,但经本院向联通公司查询,联通公司答复目前只能查询半年以内的通话记录,其他时间段的通话记录已无法查询)。但原告坚持认为本案货款系被告公司员工吴巧根直接电话通知原告送的货,与第三人无关,故坚持要求被告付款。本案审理过程中,本院依法对吴巧根进行了调查,吴巧根陈述,自己是大力公司的收货员,只负责收货和清点货物数量,并不负责通知送货单位送货,也没有通知原告公司送过货,通知送货的工作由公司采购员负责。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是原、被告之间是否存在买卖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本案中,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一直是第三人通知原告向被告送货(被告签收送货单),后原告与第三人结算,第三人与被告结算,故原告与第三人之间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与被告不发生合同关系。现原告仅凭送货单主张与被告存在买卖合同关系要求其支付货款,但未提供书面合同,且原告在对双方存在直接买卖合同关系作出陈述时,认为系被告单位工作人员吴巧根直接电话通知其送货,但未提供相关证据予以佐证,且吴巧根也否认曾通知其送货。再结合原、被告及第三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原告主张2013年的五次送货系单独与被告直接发生的买卖合同关系证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驳回原告镇江恒信润滑油有限公司对被告镇江大力液压马达股份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415元,由原告镇江恒信润滑油有限公司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并交纳相应的上诉案件受理费,上诉于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此页无正文)审 判 长  李卉代理审判员  壮蓓人民陪审员  沈伟二〇一四年五月九日书 记 员  徐静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条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一款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置顶反馈APP微信天眼查公众账号下载天眼查APP电&&&&&&&话 : 400-871-6266工作时间 : 周一至周五 9:00-18:30在线客服 :&商务合作 : 官方论坛 :&官方微信 : 官方QQ群 : 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版权局固定电话:400-871-6266版权所有:北京金堤科技有限公司(C)2015 JINDIDATA 京ICP备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871-6266举报邮箱:}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镇江仇明芳有没有判刑 的文章

更多推荐

版权声明:文章内容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点击这里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及时删除。

点击添加站长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