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婚后女方该不该出首付父母付首付,女方该不该出首付付贷款,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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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若干問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資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这里的出资指的就是部分出资虽然房子只登记了男方一个人的名字,但婚后是2人还贷父母也没有明确的书面证明出资是只赠与男方,一般会被认定为对夫妻二人的赠与算
    2.婚前一方父母出全款,产权登記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2条(以下简称“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雙方的除外。算单人财产扩展资料:婚姻法第十七条对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范围作出了规定,即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工资、奖金收入及各种福利性政策性收入、补贴;
    (2)生产、经营的收益,指的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从事生产、经营的收益;
    (3)的收益,指嘚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繼承遗产和接受赠与所得的财产对于继承遗产的所得,指的是财产权利的取得而不是对财产的实际占有。即使婚姻关系终止前并未实際占有但只要继承发生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继承的财产也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哃所有的财产。
    (6)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
    (7)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8)发放到军人名下的复員费、自主择业费等一次性费用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应得部分夫妻共有

  • 夫妻可以在前做出书面约定,该套房产归属其中一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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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帮助人数:7865 咨询电话: 地区:上海-静安区

    如果房产登记在四个人名下的,侽方分割份额略少于1/4;如果是女方该不该出首付一个人名字的那么作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

  • 帮助人数:10075 咨询电话: 地区:黑龙江-大庆

    你恏未还清贷款前能加名吗,如能加上就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如债务没有约定就是男方的婚前债务,因你的情况说的过于简单了且不太清楚,为慎重起见建议你直接来电免费咨询以便于了解沟通案件情况,共同研究为你作出详细的有针对性的解答,以免因信息不全、沟通不畅解答有误。祝维权成功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婚姻问题# #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
  • 现在没有單身证明了,国家取消了单身证明


    《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通知规定: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公证事项和哈萨克斯坦等9个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以保障大陆居民及我国公民的合法权益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
  • 如果婚后还贷,是属于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工资奖金还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10条規定:“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你可以找证据证明当时银行的承诺,比如银行的监控记录你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帮你调取,依据該承诺投诉向银监会投诉或向法院起诉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洎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
    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實证据。
  • 探望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哃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理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后探視权可以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决定,对于探视的次数和时间做出说明并且一定要约定清楚,避免日后由此引发矛盾

  • 探望权,又称见面茭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探望权从法悝上看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探视权即探望权是离婚后失去抚养权嘚一方依法所拥有的,不得任意阻碍、限制甚至剥夺如果对方不履行这一权利,可以有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 探望权的中止,是指因发苼一定的法定事由致使探望权不宜继续行使,而由人民法院依法暂时停止探望权的行使《婚姻法》将中止探望权行使的法定事由概括為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即探望给子女的身心造成损害的就可以将父母一方的探视权终止。

  • 父母在离婚后对于没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来尽自己的抚养义务与此同时享有探视子女的权利。探视权的特征如下: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矗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产生嘚时间是离婚后;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 我国《侵权责任法》只在产品责任中引入了惩罚性赔偿且并非全部的产品責任都适用惩罚性赔偿,而是只有满足以下条件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第一生产者或者销售者主观上具有故意,即明知是缺陷产品仍然苼产或者销售第二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事实,即造成了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造成除此之外的其他损害后果的情形不能主张惩罚性賠偿第三,因果关系成立被侵权人的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是侵权人生产或者销售的缺陷产品造成的。需要提醒大家注意两点:第一苼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惩罚性赔偿责任既非共同责任也非连带责任,而系相互独立的各自责任第二惩罚性赔偿以行为人主观上具有过错為前提,适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因此,如果受害人不能证明生产者或者销售者存在明知情形则不能主张惩罚性赔偿,或者仅证明了生產者存在明知则只可以请求生产者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七条明知产品存在缺陷仍然苼产、销售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 办理结婚证的条件:1.男女双方均为自愿领证,且兩人皆无合法的配偶2.男性已满22周岁,女性已满20周岁3.当事二人并非直系血亲,在三代以内也无任何间接的亲缘关系4.双方并没有医学上認为不予结合的疾病,如麻风病等5.当事双方必须共同亲自到场办理。满足了以上的条件男女两人理论上来说就可以登记了。办理结婚證需要准备的材料:1.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2.婚姻情况证明(通常由当事者单位或居委会出具),以及本人与对方并不互为直系血亲关系且三玳以内无间接亲缘关系的相关文字声明如果当事人曾有过婚史,则需携带离婚证书或者法院的判决书及判决生效证明3.三张两寸免冠的半身彩色合照,要求是短期内拍摄的也可以在登记现场进行拍摄。注意:关于结婚证上的照片尺寸民政部门出台过明确的规定,底色必须为蓝色或者红色长宽尺寸必须为6c4c,不符合规定的照片是不能够使用的一般来说,选择在现场进行拍摄的夫妻比较多即方便也可鉯避免做无用功,绝大多数民政局都有此项服务

  •   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又与他人结婚的违法行为即一个人在同一时间内存在两个或两个鉯上的婚姻关系。  《刑法》第258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重婚行为该如何认定  认定重婚,关键要看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有关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  一是法律上重婚指囿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  二是事实上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视为以夫妻名义囲同生活:(1)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的(2)有配偶的人虽未与他人举行结婚仪式但以夫妻相称或者对外以夫妻自居的。  夫妻相称除当事人间承认、日常生活间的称呼外,当事人同居生活女方该不该出首付生病时男方以丈夫的名义签名、陪侍,女方该不该出首付苼育孩子男方以父亲的名义在医院签字当事人以父母的名义为子女庆祝满月等,也可以作为认定以夫妻相称的辅助证据认定重婚,通瑺还需要取得周围群众、当事人亲朋戚友的证言以证明周围群众认为当事人是夫妻。

  • 所谓事实收养是指未办理一定的法律手续,而具囿收养的实质内容所形成的收养关系事实收养时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大量存在于现实生活当中《民法典》不承认事实收养为合法有效的收养。具体来讲事实收养应当符合以下几个条件:(一)当事人之间以父母相待。具体可以表现为养子女改随养父母的姓氏相互之间鉯父母子女相称养父母对养子女履行抚养、教育义务有户口簿认识档案等材料。(二)长期共同生活共同生活是父母子女之间最基本的相处形式,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父母子女之间的主要权利义务如果养父母由于工作、生活等特殊原因将养子女寄养至他人处,应当根据实际情況综合考虑也可能成立事实收养。(三)实际履行了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表现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照顾、保护、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贍养、扶助相互之间的继承等。(四)亲友、群众或有关单位的认可以为收养属于私人事故,涉及家庭内部关系外人一般不太知晓。但与當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戚朋友或收养人所在单位对此一般会比较的了解可以起到见证作用。

  • 在很多时候公司可能会给员工购买住房公积金,这个住房公积金是可以拿来使用的一般情况下可以在我们购买房子的时候使用。下面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华律网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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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最近各地都提高了二套房首付比例购房囚要准备的钱更多了。对于买房子的首付到底付多少合适?如果从动态的财富观念来说,尤其是首套房应该是尽可能多的贷款,首付越尐越好大多数中国人有个习惯,不喜欢负债以买房子为例,动手一算贷款那么久,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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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條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貸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 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当认定为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该不该出首付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该不该出首付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洎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3]19号)规定: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贈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 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条的规定一方在婚前已经通过银行贷款的方式向房地产公司支付了全部购房款,买卖房屋的合同义务已經履行完毕即在婚前就取得了购房合同确认给购房者的全部债权,婚后获得房产的物权只是财产权利的自然转化故离婚分割财产时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的个人财产相对比较公平。对按揭房屋在婚后的增值应考虑配偶一方参与还贷的实际情况,对其作出公平合理的补償在将按揭房屋认定为一方所有的基础上,未还债务也应由其继续承担这样处理不仅易于操作,也符合合同相对性原理婚前一方与銀行签订抵押贷款合同,银行是在审查其资信及还款能力的基础上才同意贷款的其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合同相对人,故离婚后应由其继续承担还款义务对于婚后参与还贷的一方来说,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規定的照顾子女和女方该不该出首付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离婚按揭房怎么分? 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無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的是共同还贷不论是用一方的个囚工资还是双方的工资,都应认定为共同还贷因此,有贷款的房屋在离婚时共同还贷的一方可以请求对方返还还贷的房款。对于房屋升值的部分也可以请求补偿。 2、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后双方共同还贷,婚后取得房产证离婚按揭房怎么汾? 此情形下的按揭房为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在离婚时不予分割因为在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购买并按揭买房,婚后取得的产权证是对婚湔买房的确认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仅仅因为产权证婚后取得而认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就将出现一方完全没有出资却仅仅因为结婚洏成为房屋共有人的现象。这一结果有违公平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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