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是实践合同有哪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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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同时,定金合同具有定金罚则的效力。在定金合同中,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也就是说,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违约是要付出赔偿的。那么,为什么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呢?一、定金合同1、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的一种担保合同。同属于实践合同。2、定金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它具有合同的共性,同时它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从属性: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的一种,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合同的成立要件。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二、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区别1、成立要件不同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2、责任不同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先合同义务,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责任。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保管合同等。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于生效的时间不同,前者需要当事人达成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之后,才成立,后者是当事人意思一致即可。他们在成立要件,责任上不同。三、注意事项1、审查主合同的效力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2、合同签订时主体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则无法起到担保的作用。3、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根据《》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4、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期限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5、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6、定金数额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定金的具体数额应当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7、明确款项的性质,标明“定金”字样签订定金合同应当标明“定金”字样。“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不具备定金的性质,不发生定金的效力。8、合同中约定的和定金不能混淆违约金属于违约责任,定金则属于担保方式,两者不能混同。《》第116条[4]&对违约金和定金的适用做出了具体规定。9、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在合同中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当具有可操作性,在发生争议时才能便于执行。10、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合同中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状况。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以上就是小编为您介绍的“定金合同属于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的。我国法律已经明确规定,定金合同属于从合同、要式合同、实践合同。一是:在定金合同中,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即可成为实践合同的成立条件。二是: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三是:定金合同需要留意上面的几点注意事项。最后如果您情况比较复杂,本网站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进行。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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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1.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2.赠与合同是单务合同、不要式合同。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偿合同。4.租赁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5.承揽合同为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不要式合同。6.建设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7.运输合同原则上为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格式合同。8.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9.技术开发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要式合同。10.保管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双务合同。11.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双务合同、有偿合同、不要式合同。12.委托合同是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3.行纪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14.居间合同为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望采纳,谢谢·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
仓储合同是一种特殊的保管合同,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一)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  仓储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不以仓储物是否交付为要件。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显著特征。  (二)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是动产  仓储合同保管的对象必须是动产,不动产不能作为仓储合同的保管对象。这是区别于保管合同的又一显著特征。  (三)仓储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希望可以帮到你,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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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方能成立的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区分之意义在于确定合同是否成立以及标的物风险转移时间。对于实践合同,实物的交付也是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例如:借用、民间的借贷、保管、定金、寄存等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就借款合同而言,只有当借贷方实际交付借款时该合同才真正成立。买卖合同是体现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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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何区别
  核心内容:实践合同与诺成合同有何区别?实践合同和诺成合同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于生效的时间不同,前者需要达成合意和交付标的物之后,才成立,后者是当事人意思一致即可。他们在成立要件,责任上不同。接下来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
  实践合同是与诺成合同相对应的,但这仅是学理上的一种分类而已,对于它们的区分主要是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而在实践合同中,如果不交付标的物则合同无法成立,也就不存在违约,如要追究责任的话应是。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实际上,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主要区别在于:两者成立与生效的时间是不同的。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即告成立;而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在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合同才能成立。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确定,通常应根据法律的规定及交易而定。例如,根据传统,买卖租赁、雇佣承揽、委托等属于诺成合同。而使用借赁、保管、运送等属于实践合同,质权设定合同及其合同也属于实践合同。然而此种分类并非绝对不变。例如,运输合同并非都是实践合同,也有一些为诺成合同。
  成立要件不同
  诺成合同以合意为成立要件,实践合同以合意和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义务为成立要件。
  责任不同
  在诺成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系当事人的给付义务,违反该义务便产生违约责任。在实践合同中,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给付,不是当事人的给付义务,只是,违反它不产生违约责任,可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定金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法》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就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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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的意思表示一旦经对方同意即能产生法律效果的合同,即&一诺即成&的合同。特点在于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  实践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须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除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一致之外,还必须有一方实际交付标的物的行为,才能产生法律效果。实践合同则必须有法律特别规定,比如合同,等。  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的区别并不在于一方是否应交付标的物,而在于二者成立的时间不同。诺成合同自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达成合意时起合同成立;实践合同则在当事人达成合意之后,还必须由当事人交付标的物以后,才能成立。  《合同法》186条中规定了赠与人的任意撤消权:赠与人在赠与财产转移前可以撤消赠与,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是实践合同。因为需要注意的是:赠与合同的成立、生效是不同的。只要当事人双方有赠与财产和接受赠与财产的合意。那么赠与合同就宣告成立,转移财产只是该合同的生效要件。  《合同法》又列出了两种特殊的赠与合同,即具有救灾,扶贫和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的当事人只要有承诺,就不得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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