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房产证减名字上没妻子名字,离婚能分房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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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离婚可以分割吗
浙江-绍兴&07-05 21:57&&悬赏 0&&发布者:ask201…… & 回答:(6)
房产证上没有自己的名字,离婚可以分割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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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共同财产。都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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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婚后购买的夫妻共同财产就可以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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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购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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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婚前买的,还是婚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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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如果是婚后购买,如无特殊约定,即便登记在配偶一人名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分割;房子如果是婚前购买,且由配偶自己全额出资的,属于配偶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你无权分割;但无论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现实中情况都非常复杂,要想明确你对这套房产有没有相应的权益,需要结合实际分析,建议你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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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有例外,建议委托专业老练的律师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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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上面没有我的名字,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房产证上面没有我的名字,离婚时房产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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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协商处理,婚后房子可以要求平分,没有名字也可以
房天下知识为您分享了一条干货
婚后购买的房产,即便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名字,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离婚涉及人身、财产、子女、债务等多方面,建议委托律师调解或诉讼,以维护你方合法权益最大化
你好:婚后夫妻共同财产一人一半分割
你好,婚前取得的财产归个人所有,婚后取得的财产,没有特殊情况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原则上双方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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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信息举报邮箱:夫妻名字都在房产证上,离婚时他却一分钱也没分到
来源:全球旅拍那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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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名字都在上,离婚时他一分钱也没分到,原来…… 我在全世界等你A+A-两人的《婚内协议书》是双方对婚姻期间所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约定,而不是一方将个人房产给予另一方的单纯赠与行为,双方签订协议之后房产所有权归小丽所有,小浩不享有房产赠与撤销权。房产莫过于老百姓最值钱的财产,而夫妻一起买的房子是夫妻共同所有,已经是“天下人都知道”的常识。可是,如果夫妻双方买房的时候就约定房子归一方所有,离婚时另一方可以反悔吗?婚内“分房”2010年12月小丽与小浩登记结婚。双方婚姻存续期间购买了北京市区一小区409号房屋,并于2011年登记为小浩与小丽共同共有。买了房子,夫妻俩还签了一个《婚内协议书》,约定不论是在婚姻存续期间或离婚,房子都归小丽所有,银行贷款也由小丽来还。但这个协议签了之后,夫妻俩并没有办理产权变更登记。但不久前,小丽小浩的婚姻却走到了尽头,不仅如此,两人还因为房子产生了纠纷。小丽起诉到法院,一方面请求法院判决她和小浩离婚,另一方面要求判决两人买的房屋归自己所有。眼见要离婚,小浩开始反悔,他认为《婚内协议书》是不得已签署的;而且,这一婚内协议是他就夫妻共有房产对小丽的赠与,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之前他有权撤销赠与。因此,小浩请求法院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取得409号房屋的所有权,按40%比例给付小丽折价款。一锤定音法院经审理认为,小浩和小丽在婚后发生矛盾,不能沟通与谅解,夫妻感情确实已破裂,因此判决准许他们离婚。对于房产,法院查明,409号房屋由小丽与小浩婚后共同出资购置,登记为共同共有。双方自愿签署《婚内协议书》,明确约定409号房屋归小丽所有,这些内容都是由小浩起草填写的,小浩对协议约定及执行后果应该是知道的。因此,该协议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两人的《婚内协议书》是双方对婚姻期间所得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的约定,而不是一方将个人房产给予另一方的单纯赠与行为,双方签订协议之后房产所有权归小丽所有,小浩不享有房产赠与撤销权。小丽要求确认409号房屋归其所有,剩余贷款由其偿还符合法律规定,应予支持。据此法院判决409号房屋归小丽所有。法官解析现实中,离婚夫妻因为房屋、汽车等财产发生争议比较普遍,大多是夫妻俩约定将一方个人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但没有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后双方感情破裂起诉离婚,赠与房产的一方反悔主张撤销赠与,另一方主张继续履行赠与合同。对这类争议,应该受《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的约束,在房产办理过户手续之前赠与方可撤销赠与,受赠方无法依据双方签订的协议获得房屋的所有权。但是,对于小浩、小丽夫妻的争议却不能适用这一规定。因为409号房屋是小浩与小丽婚姻期间购买的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并非小浩一方的个人财产,而是属于小丽与小浩的夫妻共同财产。双方签订的《婚内协议书》对409号房屋的权属进行约定,属于“夫妻财产约定”,而非“夫妻房产赠与”,小浩不享有《婚姻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的撤销赠与权。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此看,夫妻财产约定,只要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亦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第三人权益,即应认定为有效。即使没有办理物权转移登记,也不影响一方依据协议约定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因此,尽管双方没有办理房产过户变更手续,但双方依然受该协议的约束,小丽在离婚诉讼中依据《婚内协议书》约定取得409号房屋的所有权。问题来了-结婚买房,上写谁的名字?只写他,她也出了钱,万一之后闹纠纷,咋弄?小夫妻,俩名字都写上,是不是让人觉得这还没怎么着,就彼此不信任了?这结婚买房,上有没有你的名字真的有那么重要吗?请看以下案例↓↓大场景:当上只有一个人的名字时情景1:他结婚前全款买了套房,这房子是他的?答案:必须的!解答:根据新《婚姻法》规定,他婚前全款买的房属于他的婚前个人财产,结婚后也不会自动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所以,万一他结婚了,夫妻感情不和出现离婚,这套房子也仍属于他一个人。情景2:结婚前,他贷款买了套房。这房子还是他的?答案:那可不一定。解答: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房子,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相关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也就是说,这房子还是他的哦!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咋说,就是连墙角都分不到。大场景:上写着两人的名字情景1:这房子是他全款买的,这房子归他俩?答案:不一定!解答:“举个栗子”,大牛和小妞在结婚后全款买了套房子,上写了两个人的名。但一旦他俩因离婚闹上法庭,如果说小妞没有证据能证明她买这房子时出了钱 ,这上就算是有她的名字也是白搭的。在财产分割时,法官仍能判这房子归大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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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
很多夫妻都认为上只要有自己的名字,那么在时就一定能够分得一半房产。但是事实上不是这样的,婚前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所产生的效力是不一样的。婚后买房加不加名有区别无论房产证加名或者进行,比较保险的方式是各方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婚后买房加不加名还是有区别,除另有约定外,原则上婚后购买的房产属于,但对外而言,房屋产权以登记为准,因此是否有名字在房屋转让环节是有区别的。如果婚后只有一方名字,那么理论上他(她)要卖房时,就不需要征得配偶同意,配偶有可能在不知情情况被卖了房。房产证加名字离婚就能分一半吗如果有女方名字,女方对房产就有产权份额。但有名字分割时并不一定就是二分之一。关于分割有协议从协议,没有协议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对房产贡献等因素。另外,如果是婚前购房且没有共同还贷部分,那么离婚时,如果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那么房产就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归产权方所有。如婚前购房但共同还贷,房产证只有男方名字,根据新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产权证上加名字性质上属于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予,因此婚前或婚后加从法律效力上并无区别。如果贷款未还清,还要区别该房产本身属于婚前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有财产进行确定。如果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则未还贷部分作为进行处理。如果属于一方婚前购买,婚内还贷的,则未还清的贷款作为该产权人个人债务继续偿还,已经偿还的部分及其增值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无论哪种方式,房屋产权均应以最后产权登记为准。因此婚前财产公证或者房产证加名字时最好各方能签署协议,对于产权份额及分割方式等进行明确,进而避免矛盾。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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