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百分百计算器达到公司指标,是否算违纪?是否可以被记过?记过两次除名,是否得不到任何补偿?

终于懂了!用人单位不能任性设定员工违纪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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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懂了!用人单位不能任性设定员工违纪处理措施
文丨张立德 北京市弘嘉律师事务所作者投稿并授权发布,仅限朋友圈分享,荐稿信箱:————————————————————————关注公众号并置顶,不错过每一篇专业的文章问题由来日前,笔者在翻阅几个劳动争议诉讼涉案企业的规章制度时,发现一些比较“扎眼”或有争议或感觉不合适的处罚性规定,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类:罚款:如员工旷工的,除计扣旷工期间的工资外,另行按日工资的50%-100%予以罚款;待岗:员工违反本规定,但不足以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的处理的,企业有权安排待岗;调岗或降薪:员工遇有下列违纪违规情形之一,企业有权调整岗位并给予降薪处理;视为自动离职:员工无正当理由未到岗工作3日以上的或者连续旷工3日以上的,视为自动离职;开除或除名、记大过等,具体情形不再一一列举,而且,笔者推测套用上述条款的用人单位不在少数。对于员工的违纪违章违规行为等(以下简称违纪),企业可依法制定规章制度设定相应处理措施。《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员工的违纪行为的类型多样,且即便是同类违纪行为,其情节或程度也存在不同,因此,设定与员工违纪情形或违纪程度相适应的处理措施是企业用工管理之必然的客观要求。日国务院公布和实施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明确,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对于违纪职工,可以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其中,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经济处罚即罚款,此外,对员工连续旷工的,可以给予除名处理……虽然该条例的适用对象系全民所有制企业和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但事实上其他类型的企业如民营企业也在参照适用……可以说在长达近26年的时间里该条例成为众多企业处理违纪员工的“法宝”。直至日,《企业职工奖惩条例》被《国务院关于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国务院第516号令)予以废止。《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在企业用工管理实务中,除对严重违纪的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外,对于员工的一般违纪(轻微违纪)或较严重违纪等未达到可解除劳动合同程度的违纪行为,企业设定的违纪处理措施可谓五花八门、品种多样,如本案中我们提到的罚款、待岗、降薪、视为自动离职、开除或除名、记过或记大过等等……这些种类纷杂的违纪处理措施是否合适、是否合法呢?&问题一&企业能否设定罚款?企业罚款权的直接法律依据系已被废止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在劳动合同法的立法环境下,企业还可否通过规章制度规定对违纪员工予以罚款呢?支持方认为:法无禁止可为之,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已废止,但劳动法、劳动合同中等劳动法律法规并未禁止企业罚款,且部分地方(如河北)发布的工资支付规定已明确企业可以对员工实施罚款;罚款作为企业实施用工管理的必要措施,事实证明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管理手段;当然,罚款需由企业依法通过规章制度明确,且须合理。反对方认为:“法无禁止可为之”系私法领域的一项原则,但劳动法既非私法领域、也非公法范畴,而系社会法的家族成员,将该私法原则无条件适用于社会法领域,有失偏颇、路子错误!企业应当根据法律的授权与否而确定可否在企业规章制度中设定罚款措施,《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罚款的授权依据已完全不存在,现行法律法规亦未授权企业可对员工进行罚款;第二,罚款系对员工经济利益的剥夺,符合公权力性质,依据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罚款权只能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予以设定、也只能由行政机关行使,企业非立法机关、企业规章非行政处罚法所规定的立法文件、企业也非拥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因此,企业规章设定罚款和对员工实施罚款系违法作法;第三,部分地方已明确禁止企业对员工进行罚款,否则将招致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四,企业无罚款权,不意味着不能对员工采取经济管理手段,比如复合制工资结构、工作考核与浮动工资制度等等,且如员工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还可以要求员工承担赔偿责任。实践中,与上述争议相适应,因企业对违纪员工进行罚款而导致的劳动争议,也存在正反两类裁判。我们认为,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能否设定罚款权,须结合当地规定及裁判思路而慎重为之!在当地规定或裁判思路不明确的前提下,坚决不予设定罚款措施。具体而言:第一,从企业角度来说,罚款的确是有效的企业员工管理措施之一,但并非“万能”措施。单一直接的“以罚代管”很容易导致劳动争议的产生,被罚款的员工虽然有可能不会吭气儿,但事实上却极为反感,这样一来最后导致的结果可能反而与企业的用工管理之初衷背道而驰。第二,即便企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规章制度明确规定了对违纪员工可以罚款,但《劳动合同法》38条明确规定,企业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员工可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经济补偿金。第三,企业完全可以采取其它管理措施以实现用工管理目的,以杜绝或减少员工违纪现象,比如:考核制度(非指绩效考核)与员工的利益相挂钩,确定员工的每月浮动性工资,并将违纪情形纳入考核因素;针对员工考勤违纪行为,则设置全勤奖制度,并辅以警告、违纪累进处理制等;针对一定周期内的违纪情形,通过季度奖、年终奖考核制度等予以考核;如员工违纪的,可不予或延迟涨薪、升职;等等……“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攘攘,皆为利往”,企业如“以利诱导”代替“以罚代管”,可能往往更能容易达到预期管理目的。当然,这需要企业另行制定适合管理目的和客观需求的薪酬制度和考核制度。第四,因员工责任(包括严重违纪等)导致企业损失产生的,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6条规定,企业可追究其承担赔偿责任,即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可从员工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是,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且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罚款不等于企业可依法计扣工资。除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由企业依法代扣员工工资(如代扣代缴社会保险、个人所得税等)之外,对于违纪的员工,企业可根据规章制度计扣工资,比如员工旷工、迟到、早退等缺勤的,企业可计扣员工缺勤期间的工资,但不能超过缺勤期间所对应的工资数额比例。第六,关于乐捐问题。实践中部分企业设置了所谓的“乐捐箱”,对于轻微违纪或一般违纪员工(比如迟到、早退等),规定按违纪次数“乐捐”一定金额的款项,一般数额不大,如10元、20元、50元不等,并声称通过违纪员工乐捐而收集的款项用于公益目的或用于诸如员工生日会活动等……然而,企业此举的违法性质是显而易见的:一是如“乐捐”款项用于企业所称的公益事务,看似款项来源于员工之捐,但事实上名为乐捐却实非员工自愿(当然如果企业就公益事务另行组织员工真正自愿捐款的,则就另说了);二是乐捐的本质是换汤不换药,性质上仍是企业罚款。&&问题二&员工违纪的,企业可否调岗或降薪?《劳动合同法》第29条规定: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应当按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而调岗(或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则企业须依法(《劳动合同法第29、35、40条》)进行:企业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调岗(或降薪);在法定情形下,如员工不胜任工作或者医疗期届满而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依据法律授权,企业可单方调整员工的岗位(至于是否可薪随岗降,具体参见本书关于薪随岗降的相关内容)。调岗、降薪作为企业的用工管理措施之一,法律法规已明确其法律性质和适用前提,企业须依法进行,而不能任意为之。我们认为:调岗、降薪不能作为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措施:首先,既然调岗、降薪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范畴,则企业将调岗或降薪作为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措施,无任何法律依据。第二,企业将调岗、降薪作为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措施,显然是受《企业职工奖惩条例》中关于企业对违纪员工可予降级、撤职等行政处分的影响,但该条例已成为历史,亦不得再行作为处理员工的法律依据。第三,企业对违纪员工进行调岗或降薪,混淆了不胜任工作和违纪的界限,在此认知前提下,也导致了用工管理措施的设定错误和适用混乱。&问题三&待岗不得作为处理违纪员工的措施或手段待岗,系特殊历史时期的产物,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国务院《国有企业富余职工安置规定》(第7条),系妥善安置国有企业富余职工的一种方式。近两年的煤炭钢铁等行业的去产能政策实施过程中,部分地方的企业亦通过待岗安置分流了部分员工。原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应与本单位富余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对待岗或放长假的应当变更劳动合同相关内容,并就有关内容协商签订专项协议。结合涉及待岗制度的相关法律文件,不难看出,待岗所针对的是岗位本身,其本质上也是劳动合同的变更范畴。因此,待岗并非企业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措施或手段,如企业规章制定规定对违纪员工可予待岗处理,因系滥用用工管理权而导致企业承担不利后果,实践中因企业对违纪员工安排待岗而招致败诉的案例并不少见。&问题四&禁用开除或除名开除或除名系行政处分或行政处理方式,其本质上均导致劳动合同的解除。随《企业职工奖惩条例》的废止,企业已无行政处分权,如对于严重违纪员工再予以开除和除名处理,则无法律依据。换言之,如员工严重违纪的,企业应依据《劳动法》(第25条)、《劳动合同法》(39条)等相关规定而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能以开除和除名作为处理方式。&问题五&关于视为“自动离职”对于员工不辞而别或者超过一定时间不到企业工作等情形,不少企业的规章制度基本上均明确规定:视为自动离职或按自动离职处理。自动离职是一种事实状态,其本身并非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因此,企业如仅仅认为视为自动离职就是解除了双方劳动合同,这是误解!换言之,对于员工的自动离职之处理,企业仍需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书面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为避免因处理自动离职问题而可能引发的用工管理之法律风险,我们建议:第一,将自动离职的具体表现情形,由企业规章制度明确为旷工,并规定员工旷工一定天数以上,企业可按严重违纪处理即解除劳动合同,且无经济补偿金。第二,在作出和送达解除劳动合同处理决定前,建议企业先行书面告知员工如在限期内不回岗工作,企业将按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同时注意搜集相关证据,以确定员工的旷工事实。第三,制作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向员工送达,以解除双方劳动合同。否则,企业如对此类违纪情形不予处理的话,将可能导致劳动关系中止履行状态的发生,从而给企业留下了一个不小的麻烦“尾巴”。&问题六&关于警告、记过、记大过《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企业再行设定和实施作为行政处分措施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已无法律依据。然而,警告、记过、记大过在企业规章制度中大量使用,且相比较而言,警告、记过措施的使用则更为常见。能否简单的认为企业不能设定和使用警告、记过等管理措施呢?警告,即是行政处分措施,也是行政处罚措施,亦是党纪处分措施,其使用范围较广。而且,在日常生活中,警告之术语亦比较常见。企业将警告作为对违纪员工的处理措施,我们认为并无不妥。至于记过、记大过,经翻阅相关法律法规,很难得出记过和记大过并非行政处分措施的结论,或者说记过、记大过的行政处分色彩过于浓厚(学校依据教育法授权亦可违纪学生予以记过或记大过)。所以,我们认为企业规章中禁用记过或记大过可能更为妥当一些。&问题七&企业解除严重违纪员工的劳动合同时,应规范用语对于严重违纪员工,企业按规章制度规定予以辞退并向员工送达《辞退通知书》,这似乎并无问题。然而,“辞退”是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解除其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或聘用合同而适用的管理措施,企业显然不是适用辞退的合格主体(实践中已出现企业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因使用辞退术语而导致尴尬后果产生的案例)。由上,我们建议企业在规章制度中设定对于严重违纪的处理措施和适用该处理措施时,使用规范的术语尤为必要,即:解除劳动合同。&问题八&关于处理措施的级别和违纪累进处理因员工的违纪情形不同、违纪程度不同,企业规章往往设定了相对应的处理措施,先抛开记过、记大过之浓厚的行政处分色彩不谈,一般来说,三级处理措施(警告、记过、解除劳动合同)较为常用,亦有采用四级、五级处理措施的情况。企业设置违纪处理措施时,应从操作方便角度予以考虑,处理措施的级别设置过多,并不便于企业的实务操作,我们认为:两级制,即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则更便于实务操作,再结合或辅以违纪累进处理制,基本上可适应企业对违纪员工的用工管理需求。违纪累进处理,即根据员工因违纪而受到处理的次数等,而升格高一级的处理措施,一般来说:对于同类违纪行为,升格的次数或条件可能较少一些;而对于非同类违纪行为,升格的次数或条件可能稍多一些。举例而言,如前者:员工一年之内因旷工、迟到或早退,被予以3次警告处理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而后者:员工因不同违纪情形,一年之内被予以4次警告处理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综上,我们认为,企业在设定违纪处理措施和适用违纪处理措施时,须注意如下几点:第一,设定违纪处理措施需依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而为之,且对于实务中存在争议的违纪处理措施(比如罚款),采取保守作法即不予设定。第二,关于违纪情形的设定,其一需细化员工的具体违纪情形,而不能采取笼统性表达方式,最典型的如:员工消极怠工的,企业可解除劳动合同,但是何种情形系消极怠工却无具体规定;其二,各类违纪情形之间存在冲突或者存在类似时,需详细定义,比如对于餐饮行业、食品企业等,“偷拿”和“偷吃”不应混为一谈,否则,员工一旦出现类似情形,如何定性员工行为则是麻烦事儿(实践中已出现类似案例,某食品企业的员工偷吃了一包饼干,但企业规章对此类行为无准确定性,最后只能以员工存在盗窃行为而解除劳动合同,但“偷吃”和“盗窃”是无法直接划等号的,因此该企业最终被裁决机构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某饭店员工因偷吃苹果而被解除劳动合同,则饭店获得裁判支持,原因在于该饭店的规章制度明确界定了“偷吃”和“偷拿”的情形);其三,应区分违纪与不胜任工作、严重失职等,否则,将招致相应法律风险,比如将不胜任工作作为违纪情形并予以违纪处理就是典型的事例;其四,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某企业规定员工入职之日起2年内怀孕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等等。第三,涉及违纪情形与违纪处理措施的关系问题上,一是切勿让企业自己作选择题,比如某企业规定:员工在工作期间饮酒的,企业可给予警告、记过、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但是在何种情形下给予何种具体处理并无规定,假设员工工作期间饮酒了,则企业采取的处理措施是单选、双选、还是不定选呢?二是须把握合理要求,比如前不久发生的员工上班瞌睡被“炒”的案例:员工上班期间瞌睡5分钟,企业即按规章制度给与解除劳动合同处理,被裁决机构认定为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如何判断“合理”,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以吸烟为例,某企业规定员工在办公场所吸烟一次的,可解除劳动合同。对于一般企业而言,此类规定过于苛刻;但对于易燃易爆企业而言,则是无任何问题的…简单说,企业规章制度的合理性系合法性的深层次要求,需由企业结合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等而予以综合考虑。第四,违纪处理措施系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企业制定涉及违纪处理措施的规章制度时,需遵守民主程序制定、内容合法合理、向员工公示的法律要求,否则,对员工不产生任何法律效力。第五,员工违纪的,企业需及时处理。比如对于员工严重违纪的,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以不超过3个月相对于来说比较合适(部分地方对于企业应在什么时间范围内作出员工违纪处理决定已有明确规定,具体参见当地规定即可)。第六,注意及时搜集和固定员工违纪的相关证据,因员工违纪的具体情形不同,则证据种类和企业取证方式也存在差异,我们不再一一而论。实践中比较典型的如实行电子考勤的企业就证明员工旷工、已休年休假等而提交的考勤记录,一般难以得到涉诉员工和裁决机构的认可,反之,如企业将电子考勤记录以纸面方式打印后并由员工签字确认的,则证据效力则是截然相反的。小编注:文章看完了,你同意作者的观点吗?或者,可以和大家聊一聊你遇到过的有关劳动用工的问题,留言必复哦……o(∩_∩)o劳动法观察与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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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某知名公司全套制度汇总
第一章第1条总 则为加强对分公司的管理,明确分公司员工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标准,规范员工的行为, 提高办事效率,加强总部与驻外机构的纵向管理,保障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顺利进 行,促进分公司业绩的增长和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本制度所称驻外机构,是指公司在总部所在地以外设立的营销分支机构。营销分支机 构分为二级,分公司为一级驻外机构,分公司下属的办事处、联络处(二级办)为二 级驻外机构。第3条 第4条各分公司必须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不得违反和随意更改。 各分公司可以在本制度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更为细化和具体的管 理办法和措施,报营销总部批准、备案后实施。第5条本制度的结构层次分为章、节、条、款、项、点(为便于查找和核对“条”将在本制 度中连贯使用)。(一)制度的各个归口管理为第一层次,以“第一章、第二章??”等表示; (二)“章”以下的层次为“节”,以“第一节、第二节??”等表示; (三)“节”以下的层次为“条”,以“第一条、第二条??”等表示; (四)“条”以下的层次为“款”,以“(一)、(二)??”等表示; (五)“款”以下的层次为“项”,以“1、2??”等表示; (六)“项”以下的层次为“点”,以“①、②??”等表示。 第6条 本制度于 2012 年 6 月 1 日起执行,原有的临时性管理办法除本制度中注明“详见”外 同时废止。 第7条 本管理制度颁布后,公司或营销总部以正式文件颁发的政策、指令与本管理制度中的 有关规定有冲突的,以颁布时间在后的政策、指令作出的规定为准。 第8条 在执行过程中,因管理需要由公司制定的相关的工作流程、销售政策、管理要求的通 知具有与本制度的补充和同等效力。由于本制度在编写时受人力和经验等客观因素影 响,部分条款难免存在瑕疵,希望各使用单位、部门在具体运用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 议,以便及时修订。 第9条 本细则由营销总部负责解释。1 第二章第一节 第 10 条 第 11 条 分公司职责分公司设立制度执行公司规章制度、营销政策,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经营指标和工作任务; 以直销为主要营销方式,向设计、安装、使用等单位宣传推销公司产品,建立公司直 属的销售网络,树立“康大”的良好品牌;第 12 条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向客户报价、参加项目招投标、签订产品供货合同、合作意向 书;第 13 条 第 14 条 第 15 条 第 16 条按合同规定期限收回货款并及时汇入公司帐户; 负责货物的接送工作,代表公司处理辖区的售后服务事宜; 向营销总部和公司各职能部门反馈用户意见,收集市场信息; 按规定日期和要求填报公司各类报表。第二节 第 17 条 第 18 条 第 19 条归口管理 业务活动由营销总部归口管理; 财务工作由财务部、财务统计部归口管理; 人事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第三节 第 20 条 第 21 条 第 22 条设立条件 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和经济开发区开办; 有符合任职条件的分公司主要管理人员; 经总经理审核批准。第四节 第 23 条设立程序 进行可行性论证或实地考察详细调查当地设计院(所)、设备配套厂家、工程公司、大中型企事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了解目标市场(客户)年用泵量及已用泵情况(型号、用途、用量、性能参数、质量、价格、 供货厂家等),分析公司产品的竞争力及估算公司产品在当地的年销售量。 第24条 拟订设立方案1、区域目标市场、目标客户情况分析; 2、年销售量预测;2 3、人员配置计划; 4、办公选址方案; 5、开办费用预算; 6、工作进度计划; 7、分公司内部管理方案。 第 25 条 第 26 条 第 27 条 公司审核批准。 经公司总经理授权由营销总部组织实施 到所在地政府相关管理部门登记备案。第五节人员配备分公司人员配备编制表(表 1) 职 务 分公司总经理 分公司副总经理 二级办主管 行政助理 财务主管 外帐会计、出纳 业务员 信息主管 信息员 技术支持 售后主管 售后服务员 驾驶员 清款员 配备数量(名) 1 名 1 名 若干名 (以 300 万元)/办 1 名 1 名 特 批 若 干 1 名 若 干 特 批 1 名 2―4 名 特 批 1 名 备 注年指标 2500 万元以上可申请配备业务副总; 设立二级机构时可申请配备 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有担保 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有担保 根据需要申请配备(含外聘) 以分公司年销售指标÷人均签单指标 驻地设计院较少的可由行政助理兼任 根据分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责任书》要求配 备 有售后主管的分公司原则上有售后主管兼任 有 3 名售后服务以上的分公司可申请配备 视不同地区、市场及销售量 原则上由售后人员兼任 负责业务人员超期应收款的介入和移交后的清 款。第六节 第 28 条办公场所 办公场所位置应优先考虑设计院(所)比较集中,临街或交通便利、环境整洁,出入 安全,租金适中的地段,开办时以有物业管理的商住楼、小区民居为宜。第 29 条办公场所内应有公司名称、司徽(标)等装饰,须配备直线电话、传真、电脑和其他 必备的办公设施。3 第三章第一节 组织结构图 公司组织结构图:人事管理制度4 营销系统市场细分组织结构图:5 分公司组织结构:注明: 1、财务助理、外账会计、出纳、行政关系隶属于分公司,业务上由总部财务统计部指导和考 核; 2、驻外法务人员由合同管理部垂直管理。 3、应收款专员业务上由总部合同管理部指导和考核,日常考勤由分公司代为管理; 4、信息管理员、信息员行政关系隶属于分公司,业务上由市场信息部指导并考核。6 第二节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要求 分公司总经理岗位职责: (一)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表公司行使分公司所辖区域的全面领导、管理职能,对达成分公 司考核指标负责; (二)贯彻公司制度和指令,根据本地区的情况制订实施细则及工作流程,并经过总部备案后 组织实施; (三)加强团队建设,培育良好的团队文化、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 (四)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建立人才梯队,构建人才健康成长的平台; (五)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掌握竞争对手相关信息,制订分公司中长期经营战略; (六)建立并维护当地社会资源,为分公司创造良好经营环境; (七)根据公司总体规划制订分公司经营计划、分解并监督、指导实施; (八)掌握和分配项目信息,关注重要客户,促成订单成交并做好维护; (九)负责分公司合同预评审的审批; (十)负责货款回收,及时汇往公司总部; (十一)负责应收款管理,制订或审批业务部门回款计划并督促执行; (十二)负责货物及固定资产管理,防止不良状况发生; (十三)负责货币资金管理,防止不良状况发生; (十四)监控分公司财务状况,在权限范围内审批费用开支; (十五)加强基础管理,定期检查业务员“两卡一志”及各级人员的日量化管理; (十六)负责制订员工培训规划、组织实施并检查、评估培训效果; (十七)检查、监督、考核分公司各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估。 (十八)负责组织、监办下级员工异动的相关事宜; (十九)负责分公司内部及总部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二十)负责分公司各部门的其他各项工作并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 任职资格: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 30~45 岁之间; (三)认同康大文化和价值理念; (四)分公司销售管理岗位工作三年以上,公司工龄两年以上; (五)熟悉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流程,了解分公司各岗位工作要求;7 (六)有丰富的销售及销售管理经验; (七)具有较高的职业经理人素养,组织领导能力、沟通能力、危机处理能力较强; (八)熟悉公司产品体系; (九)了解基本的财务知识、具备一定的人力资源管理素养和技能; (十)可长期驻外。8 分公司副总经理 岗位职责: (一)履行授权范围内的管理职责,对达成片区各项经营指标负责; (二)贯彻执行总部各项管理制度、政策,参加制订分公司管理细则并监督实施; (三)参与员工招聘、培训,掌握员工动态,帮助、支持员工成长,有效激励员工,负责所辖 部门人才梯队建设; (四)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掌握竞争对手相关信息,根据分公司总体规划制订分管片区经营 计划、分解并监督、指导实施; (五)加强项目过程化管理,监督过程化管理工具的使用,定期检查业务员“两卡一志”及主 管“管理报表”,全面掌握客户情况,及时帮助和支持下属进行项目公关、促成订单达 成; (六)加强合同管理,按要求对合同条款进行严格把控,防范经营风险; (七)加强应收款管理,督促应收款责任人及时收回货款,参与疑难应收款的处理; (八)审核所辖片区内的收款奖、业务招待费、预支费用,并对支出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九)参与办事处例会,加强对员工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负责管辖片区异常状况的处理和上报; (十一)负责办理所辖主管的移交、监办其他下级员工移交以及异动的相关事宜; (十二)检查、监督、考核所辖片区各部门及人员的工作情况并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估; (十三)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职资格: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 27~42 岁之间; (三)认同康大文化和价值理念; (四)具有一定的职业经理人素养,有高超的销售技能及较高的市场拓展能力、销售管理经 验; (五)熟悉相关的公司营销管理制度、流程; (六)办事处主管岗位一年以上,公司工龄一年以上; (七)熟悉公司产品体系; (八)了解基本的人力资源管理知识并具有基本的技能; (九)可长期驻外。9 二级办主管 岗位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日常管理,履行授权范围内的管理职责,对达成部门考核指标负责; (二)负责总部及分公司各项制度、规定、流程、通知 的传达、组织学习并在部门内贯彻实 施; (三)进行市场调查、研究、收集、分析竞争对手相关信息,制订并实施本部门的各项工作计 划; (四)建立、维护与当地设计院所、招标公司、政府相关部门的良好关系; (五)负责部门项目信息管理并及时更新; (六)领导、组织、激励、帮助业务员开拓业务,掌握客户项目意向和动态; (七)负责监督、检查业务员“两卡一志”,提出指导意见; (八)关注、帮助、支持业务员有效项目,力争促成订单达成,负责客户的维护与管理; (九)负责货物的收、发、退等事项的管理; (十)负责部门的应收款管理并制订本部门到期应收款回款计划及实施; (十一)负责审核部门的各项费用,并对各项费用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 (十二)负责部门货物、固定资产及部门暂借款、备用金管理,防止不良状况发生; (十三)负责部门合同文本、送货回单、发票及发票回单、对账单等相关文本、单据的管理; (十四)负责定期主持例会、形成会议记录并进行员工培训; (十五)及时完成规定的各类报表; (十六)检查、监督、考核本部门人员的日常工作情况并进行绩效考核与评估,负责部门人员 的离职管理; (十七)参与员工招聘,掌握员工动态,帮助、支持员工成长,有效激励员工,负责部门人才 梯队建设; (十八)负责组织、监办下级员工异动的相关事宜; (十九)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任职资格: (一)大专及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 25~40 岁之间; (三)从事销售工作两年以上; (四)有良好的销售技能; (五)具备一定的团队管理素养及技能;10 (六)熟悉公司产品体系; (七)可长期驻外。11 分公司行政助理 岗位职责: (一)负责项目信息(含设计院信息)的收集、汇总、整理和输入电脑,记录相关费用并及时 向总部及分公司相关人员汇报或反馈。 (二)负责《项目跟踪管理卡》和《项目跟踪管理汇总表》等项目资料的管理,及项目档案的 建立和完善。 (三)管理和收发业务员销售工作日志。 (四)对信息员的工作给予协助。 (五)协助制作报价单、标书,并及时对开标情况进行统计与反馈。 (六)负责做好产品的咨询工作、协助分公司草拟合同协议。 (七)负责人员招聘、转正、升级和离职的申报与人事资料、档案的管理工作等。 (八)协助分公司领导做好合同评审工作,及时将相关内容传至总部合同管理部。 (九)负责驻外分公司合同文本的收发以及合同执行情况的跟踪工作,对合同和送货单进行归 档,每月底将合同和送货单的原件寄往总部合同管理部。 (十)负责合同货物安排生产,询问总部发货时间及发货前货物的核对工作。 (十一)根据合同规定安排交货,督促送货人及时交回送货单。 (十二)负责退、换货等合同变更事宜。 (十三)负责电话的接听和转接、周例会的服务和记录工作。 (十四)负责分公司邮件签收、保管、下发及车辆派送单的管理工作。 (十五)负责跨地域项目协作要求的申报工作。 (十六)负责产品样本、证书等资料的整体和保管工作,负责业务人员的资质文件制作。 (十七)负责培训工作申请、培训计划汇总、培训实施情况总结。 (十八)负责分公司人员名片、通讯录的制作及订票等事务性工作。 (十九)负责客户来沪考察的申报工作及考察情况的整理、归档。 (二十)负责办事处主任周报表的催收工作。 (二十一)负责组织学习总部下发的各类文件并分类归档管理。 (二十二)配合业务员做好客户的接待工作。 (二十三)收集、整理、保存已出现纠纷的合同的相关资料,协助办理调解、诉讼等相关事 宜。 (二十四)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12 正规院校专科以上学历; 2 年以上销售助理类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用各种办公软件,打 字速度 80 字/分钟;具有一定的数据统计分析能力;工作效率要高,责任心要强;做事认真负 责,敬业精神强;耐心、细心,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13 分公司财务助理 岗位职责: (一)负责分公司财务工作。 (二)规范分公司会计基础工作,向分公司和总部提出加强财务管理的建议。 (三)根据甲方核算的要求和财务管理的要求,建立会计总帐、各类明细帐和管理台帐。 (四)审核、编制会计凭证并及时登入帐本,保管会计凭证和帐本。 (五)负责应收款的管理和考核工作,督促有关人员及时回收货款或与客户对帐。 (六)负责备用金的管理和申请货款留用。 (七)审核、监督资金的收入和支付情况。 (八)负责各类费用票据的审核报销工作,相关报表的填写。 (九)负责资金(现金和银行存款)的收入和支付工作。 (十)保管现金、银行票据和公司收据。 (十一)保管分公司财务章。 (十二)负责发票管理,做好开票申请,发票送达和发票签收单的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暂借款的管理,督促借款人及时核销或归还借款。 (十四)负责外帐的核算和报税工作。 (十五)协调和处理与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有关的事项。 (十六)审核员工出勤情况,编制、上报薪资申报表,发放薪资(通过银行打卡)。 (十七)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和管理报表(见驻外机构表格汇编目录),按规定时间上报总部有 关部门。 (十八)编制日报,向总部汇报当天的签单、销售、货款、现金收支和银行收支情况。 (十九)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办理领用登记手续。 (二十)制止、纠正违反财务制度的行为,制止或纠正无效时须向总经理报告或向总部反映。 (二十一)对货物入库和出库记帐凭证的编号实行统一管理,建立编号登记簿。 (二十二)负责分公司内部人员的业绩、费用等考核数据的统计和评估。 (二十三)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财务会计类专业大专以上学历,2 年以上财务类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熟 练操作电脑及财务软件,精通商业流通账目处理;工作效率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敬业精 神强;执行能力强。14 会计(配备条件不成熟的,职责暂由行政助理兼任) 岗位职责: (一)做外账。 (二)协助财务助理分担部分工作内容。 (三)协助行政助理处理部分日常工作 1、负责固定资产和办公用品的保管; 2、负责空白合同的保管与领发、登记; 3、负责发票申请、登记以及收款收据的管理; 4、负责客户来沪考察的申报工作和情况反馈; 5、负责设计院信息的整理和统计,上报给总经理并提供给行政助理; 6、配合与协作财务主管、行政助理完成有关报表; 7、协助行政助理对应收款的管理,负责对超期应收款的统计、分析与关注,将有关情况及时向 总经理汇报; 8、在暂时没设立售后服务主管的分公司,兼管售后服务的日常管理事务。 9、负责总经理临时安排的其它事务。 任职资格: 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专业优先,有会计证,2 年以上财务类相关工作经验;熟练使 用各种办公软件;工作效率要高,责任心要强;做事认真负责,敬业精神强;耐心、细心,具 有良好的协作精神。15 分公司售后服务主管 岗位职责: (一)负责分公司售后服务部日常管理; (二)负责安排、调度分公司售后服务人员进行调试、维修、更换及客户回访等工作; (三)负责及时处理分公司辖区售后服务问题,跨区域售后服务工作应优先处理与协调; (四)负责审核维修费等售后费用,并对其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五)负责指导售后服务员维护公司品牌、建立良好客户关系,进行合理的配件销售、收取相 应的服务费用; (六)负责本部门配件、维保等合同的签订及货款回收的管理; (七)负责售后排产计划的审核,对免费配件的真实性负责; (八)负责分公司样板工程的关系建立与设备维护; (九)负责售后货物、备件库存及售后工具的管理; (十)负责或指定专人负责售后货物库存的实物保管; (十一)负责用户档案的建立与管理; (十二)负责组织、监办下级员工异动的相关事宜; (十三)负责定期组织召开部门例会,对部门员工进行培训,组织、安排客户培训;协助分公 司组织的其他相关培训; (十四)负责按时完成公司规定的各类报表; (十五)负责售后服务人员的考核与评估,对售后服务员工作的真实性、及时性、有效性负 责; (十六)定期对分公司的售后服务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向分公司和总部汇报; (十七)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一)机电类专业大专(流体机械类专业优先)及以上学历、技师资格或公司工龄三年以上; (二)年龄在 27~50 岁之间; (三)从事机械设备维保工作五年以上或具有机械、暖通行业工程项目现场管理经历三年以 上; (四)具有部门主管岗位工作经历一年以上; (五)熟悉公司同类型产品体系;16 (六)熟练掌握泵类或电气类产品故障维修技能; (七)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及售后现场处置能力; (八)具备一定的组织、计划、安排、监督等基本管理技能。17 分公司售后服务员 岗位职责: (一)按照工作安排负责公司产品的安装指导、调试工作; (二)按照工作安排负责公司产品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三)按照工作安排负责对使用本公司产品的用户进行回访、培训; (四)每月对自己的售后服务工作情况做出总结,及时向经理报告并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负责配件、维保等合同的签订及收款; (六)按照工作安排收、发、退、换售后货物,协助业务员发送合同货物,同时按公司规定办 理货物交接手续; (七)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中专以上学历,男性。2 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具有丰富的水泵产品及电器控制专业维修 知识与技能;熟悉变频器、控制柜,了解 PLC。工作效率高,责任心强;认真负责,敬业精神 强。吃苦耐劳,执行能力强。18 分公司信息主管 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二)参与制定和严格执行公司各项信息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 (三)带领团队完成公司下达的设计上图量任务,不断的开拓设计院工作并予以维护。 (四)管理和监督信息员的日常工作,评估和审核周报表,发现问题及时引导、处理。 (五)整理设计院、设计工程师的档案材料。 (六)整理统计业务人员信息,汇总、检查并校对。 (七)负责信息人员设计上图的预审、前期咨询费的申请,核对,送传工作。 (八)负责信息人员跨区域设计上图工作的联络、衔接、预审、申请、送传工作。 (九)对信息员、业务员的工作时效性,负责及予以检查、监督。 (十)对公司信息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负责,每月及时汇总上报有关报表。 (十一)对所提供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十二)对信息员、业务员进行月度设计上图、准上图、签单、项目信息指标考核。 任职资格: (一)25 岁―35 岁,营销或信息管理专业,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 (二)形象气质良好,沟通流畅,亲和力强,普通话标准; (三)两年以上销售或客户开发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积极乐观,勤奋上进,具有细心、耐心及良好的敬业精神; (五)信息反馈,搜集、整理、建档,较强的信息处理及协调能力; (六)熟悉设计院工作流程,并有良好的合作经历者优先录用。19 分公司信息员 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二)努力开拓设计院,维护设计院关系,并建立设计院、工程师档案。 (三)收集各设计院的设计信息和项目信息,收集所在地经委、开发区、二次供水办公室、自 来水公司、招标单位的项目信息,由分公司总经理统一分配给业务员。 (四)完成公司设计上图、准上图、签单指标,及时申请各项费用。 (五)达到公司规定的月拜访量、做好周、月工作小结并报市场信息部,随时接受检查。 (六)对设计上图项目,应积极协助配合业务员的项目操作。 (七)负责当地招标、入网协助工作及费用申请。 (八)负责公司授权与各地专业设计院及其它主设人员签订相关长期技术合作协议并报市场信 息部备案。 (九)负责设计院对相关项目的后续支持,包括设计上图项目、准上图项目(含跨区域项目) 及协助工作的联络(如改型、推荐、评标、出具证明等)。 (十)必须对自己所提供的设计上图项目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 任职资格: (一)25 岁―35 岁,营销或信息管理专业,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 (二)形象气质良好,沟通流畅,亲和力强,普通话标准; (三)一年以上销售或客户开发工作经验;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积极乐观,勤奋上进,具有细心、耐心及良好的敬业精神; (五)信息反馈,搜集、整理、建档,较强的信息处理及协调能力; (六)熟悉设计院工作流程,并有良好的合作经历者优先录用。20 客 户 经 理 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二)遵循公司市场区域保护的原则,积极进行项目开发不断拓展新的市场发掘新的顾客源; 重点是大客户、重点领域客户、长期战略合作的客户。 (三)对建卡项目进行定期拜访与跟踪,不断增进与顾客的亲和力,想顾客所想,急顾客所 急,增进项目的成功率; (四)及时认真地填写“项目跟踪管理卡”,如实记录项目进展的程度及存在的障碍; (五)主动积极地向二级办主管汇报建卡项目的进展听取二级办主管的指导意见,使项目进展 处于主动进取状态; (六)完成分公司交给的销售指标及应收账款的考核指标; (七)每月坚持与助理核对项目信息,若有变更项目,应及时予以更改; (八)配合助理做好标书: ――取回标书应行政助理室归档,严禁个人存留; ――认真做好产品选型; ――向助理提供完成投标书的相关技术资料,对标书进行检查。 (九)努力学习产品知识及营销专业,提高综合素质及沟通能力; (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一)性别不限,25―45 岁,营销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本行业或相关行业工作三年 以上经历; (二)形象气质较好,性格外向,善于沟通,普通话标准; (三)二年以上产品销售或市场开发工作经验,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谈判能 力; (四)有较好的销售业绩,熟知行业操作流程,竞争状况,管理制度; (五)有独立操作项目的能力,并有关系营销的基础及资源; (六)工作勤奋,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有耐心; (七)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21 分公司业务员 岗位职责: (一)宣传公司品牌,收集项目信息; (二)负责区域市场的新客户开发与老客户维护,跟踪项目、促成项目成交; (三)按照公司要求与客户签订合同; (四)负责合同货物的送达与有效送货回单的回收并及时上交; (五)负责发票的送达与有效发票签收单的回收并及时上交; (六)负责办理合同履行中的相关事宜; (七)负责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应收款的回收、与客户对账; (八)按要求认真填写“两卡一志”,总结业务工作进展情况并向二级办主管汇报; (九)负责收集、反馈客户信息和竞争对手相关信息; (十)参加部门例会与各类培训; (十一)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一)性别不限,25―45 岁,营销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 (二)形象气质较好,性格外向,善于沟通,普通话标准; (三)二年以上产品销售或市场开发工作经验,头脑灵活,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谈判能 力; (四)工作勤奋,能吃苦耐劳,责任心强,工作有耐心; (五)具有较强的团队协作精神。22 分公司技术支持工程师 岗位职责: (一)根据客户要求及公司实际情况进行选型、报价; (二)分析招标文件要求,制订技术方案、制作投标文件技术部分; (三)按照要求审核投标、报价文件; (四)负责解答客户及公司员工的技术咨询; (五)按照要求负责现场技术交底、答疑、达标; (六)按照要求收集、整理、汇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的技术信息; (七)按照要求协助并参加分公司内部的各类技术会议和培训; (八)按照要求协助售后服务人员解决技术方面的问题;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一)机电类专业专科以上学历; (二)年龄在 27 岁以上; (三)从事技术工作四年以上; (四)具有很强的泵类或电气类技术理论知识,熟悉行业技术标准; (五)熟悉公司同类型产品体系; (六)熟练掌握产品选型、技术方案制作等技术支持事务; (七)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及阐述能力,善于合作; (八)熟练使用 CAD 等常用软件。23 应收款专员 岗位职责: (一)负责合同管理部下达应收款的回收和处理; (二)按公司制度规定的接收超期应收款(含问题应收款); (三)负责对特殊应收款提出应对策略(打折、退货、抵物、诉讼等),并向分公司总经理及 合同管理部提出申请; (四)负责管理、保管、上报有关应收款的证据和资料; (五)承办或协助办理超期应收款诉讼和仲裁等事务,办理其他应收款的诉讼、仲裁申请事 项; (六)有对分公司异常应收款进行督查和反映的责任;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严谨的工作态度,处理问题果断、客观,并且具有良好的分析判 断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精通公司法、合同法、知识产权法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法律知识。 处理问题能够做到实事求是,以大局为重,有较好的品德修养;具有法律专业专科(或同等学 历)资格,2 年以上诉讼、仲裁实践经验。24 驾驶员 岗位职责: (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公司的车辆管理制度; (二)经所属领导安排执行驾驶任务; (三)负责车辆的保管和养护工作; (四)小件货物的配送; (五)完成总经理安排的其他工作。 任职资格: 25 岁-45 岁,2 年以上驾龄,对交通道路熟悉,入职前无交通事故记录。25 第三节 第 30 条员工劳动纪律与考勤管理 日常管理要求(一) 团结互助,不得诋毁、攻击、谩骂其他同事; (二) 重视并保障公司与集体利益; (三) 认真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四) 积极协作、不得相互推委有关工作安排; (五) 严格服从上级领导的安排、指示、管理; (六)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 1、每天早晚打卡报到; 2、业务人员如非特殊情况每天 8 点半之前(周五八点一刻之前)必须到公司报到; 3、如果第二天有业务,早上不能来报到的,前一天晚上必须和主管及行政助理交待清楚,第 二天临时打电话的扣除一天工资; 4、下午因业务问题无法回公司报到的,必须电话向主管及行政助理说明原因,此类情况每月 不能超过三次,超过三次者,每次扣除一天工资(宴请客户除外,但必须要有上级领导证 实); (七)衣装整洁、大方、得体,不穿着奇装异服; (八)男士不留长发,不留长指甲; (九)女士化淡妆,不穿着过分暴露的服装; (十)电话铃响 3 声之内必须接听电话,并使用标准用语“您好,上海康大泵业制造 有限公司**分公司!”; (十一)保持办公区卫生,禁止乱扔杂物、废弃物(会议室的整理由行政助理负责) (十二)举止得体,不讲粗话; (十三)上班时间内,禁吃有刺激性气味的食品; (十四)上班时间内,严禁看与工作无关的东西(报纸、杂志等),与工作无关的电脑操作; (十五)严禁工作时间内大声喧哗、扎堆聊天; (十六)严禁工作时间内打瞌睡; (十七)随时对自己办公桌上的物品进行分类管理,保持整洁有序(公共资料的整理由相关助 理负责): 1、电话、水杯摆放整齐、有序; 2、桌面上的资料必须叠放整齐,摆放在桌面靠近隔断处; 3、任何时间,报纸都不能摆放在桌面上;26 4、公司通讯录统一要求贴在隔断中线的左边,上端与隔断上线对齐,不能到处乱贴; (十八)离开工作岗位时,座椅要保持标准的状态(放在办公桌下); (十九)不得私下议论领导、同事; (二十)对公司的相关文件、资料、规章制度进行严格保密; (二十一)严禁工作时间内无事窜岗; (二十二)以上规定,由分公司经理和行政助理予以监督管控(经理和行政助理由分公司其他 员工监督举报),如有违反,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书面通报并罚款 10 元(直接 主管承担连带责任罚款 10 元);第三次罚款 100 元(直接主管连带罚款 100 元); 第四次予以辞退。 第 31 条 考勤规定及考核制度(一)考勤管理: 1、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每天 8 小时工作制,员工出勤必须打卡。出差人员出差期间(含销 售人员)不需打卡。忘记打卡视同迟到或早退; 2、行政助理负责考勤记录,每月 3 日前将上月考勤报人力资源部。考勤人员必须据实记录 员工出勤情况,不得虚报、漏报,违者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3、不得以任何理由替他人打卡或委托他人打卡,一经发现,第一次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同时 罚款 200 元,第二次即予以开除; 4、不准刁难考勤人员;不准私自涂改考勤记录; 5、考勤报表中应包括:部门名称、员工姓名、应出勤日、实出勤日、加班时间、请假天 数、迟到、早退、旷工小时(天数); 6、员工不准无故迟到、早退。迟到、早退 1 小时以内算迟到、早退,2 小时以内按半天旷 工论处,超过 4 小时者以旷工一天论处。每月迟到、早退累计达 3 小时者,每超过一次 扣款 50 元,凡旷工一天者扣发两天工资; 7、当月累计旷工 3 天者,予以辞退;全年累计旷工 15 天者,予以开除。 (二)考勤分类 1、公司所有非出差人员,每周一至周五、周六(上午周例会),上班和下班必须打卡考 勤,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进行考勤。 2、各分公司经理将督察该分公司考勤执行情况,必须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 未督察到位,对于督察人员及当事人将双倍处罚。27 3、公司原则不允许加班(售后服务除外),工作时间内有序安排好自己的工作内容(除周 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特殊事务安排)。若涉及加班必须填写《加班申请单》,少于 4 小时的工作不计作加班。对于加班时间与工作时间进行调休,不计加班工资。 (三)考勤记录分类 1、全勤:指员工在公司上班,且没有缺勤的情况; 2、迟到:指员工上班时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未打卡记录; 3、早退:指员工未到规定下班时间而提前下班,未打卡记录; 4、旷工:指在一个工作日中,员工没有任何理由缺勤 4 小时以上的情况; 5、出差:指员工因公司公务而外出的情况,需由主管安排(出差须经部门主管或总经理批 准,总经理到所辖区域以外出差须经营销总监批准。); 6、请假:包括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丧假必须写请假条,由分管领导批准 后,交考勤员记录。凡无假条的请假均视为无效。 7、法定节假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通知的规定,公司所有员工享有全薪。 8、长期休假:公司员工因各种原因需长期休假,时间一般在一年以上。28 第四节 第 32 条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分公司所有员工(兼职、退休人员返聘、下岗再就业等除外另行签订劳务合同)的劳 动合同以总公司的名称签订;第 33 条《劳动合同》文本由公司统一制作,分公司不得擅自在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之外 与员工签订任何《劳动合同》、协议书或承诺书。凡未经公司同意的合同、协议书、 承诺书等均无效力,公司概不承认。第 34 条分公司员工(除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外)劳动合同中甲方代表人签字经公司总部授权后 由分公司总经理签字有效;分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劳动合同中甲方代表人签字由 公司总部签字有效;第 35 条 第 36 条 第 37 条员工入职培训考核合格后一个月内必须与其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一式三份,分公司一份,公司总部一份;员工个人一份; 劳动合同期限:原则上每次签订至少以二年为一个期限(试用期 1―2 个月),专业 技能要求不高的职位可以以一年为期限进行签订(试用期 1 个月);不得签订短期劳 动合同;第 38 条标准的工资是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三部分组成。但工资合计总 额不得 低于分公司所在地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第 39 条劳动合同上乙方的籍贯指的是其户籍所在地,住址指的是其目前在分公司(办事处) 所在地所居住的地址;第 40 条 第 41 条公司的员工与公司不存在内退、协保; 关于劳务合同的相关规定:(一)签订劳务合同人员范围: 1、兼职人员(已与另外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另外的公司给其缴纳相关的社会保险); 2、退休人员返聘(男性满 60 周岁,女性满 55 周岁以上); 3、下岗再就业(原单位已给其交纳完相关的社会保险); (二)签订劳务合同的人员必须提供相关的证明: 1、兼职人员提供与其他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社会保险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2、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相关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下岗再就业人员,提供原单位缴纳的相关社会保险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4、实习人员提供学校的实习协议书复印件,验原件。 第 42 条 劳动(务)合同的续订、变更、解除、终止条件: (一)续订29 合同期满,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务)合同。 (二)变更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变更劳动(务)合同: 1、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 2、公司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或者主要负责人; 3、公司合并或者分立; 4、原劳动(务)合同约定的内容发生改变。 (三)解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或员工可以解除合同: 1、公司和员工协商一致; 2、员工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人力资源部; 3、试用期期间; 4、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5、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6、员工病假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 7、员工绩效考核不合格,经培训仍不能胜任,也不能胜任其他岗位; 8、在外兼职,严重影响公司的工作任务进度,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四)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或员工可以终止劳动(务)合同: 1、劳动(务)合同期满; 2、员工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男性满 60 周岁,女性满 55 周岁);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担保合同 1、总经理、副总经理、二级办主管、财务人员、收款专员等管理公司资金和重要财产的人 员在任期间必须向公司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在任职申报批准后,必须先签订担保 合同方可任职。对业务员应尽可能要求其提供担保。 2、提供担保的方式为保证,保证人、呗保证人须与公司签订保证合同。总经理、副总经理 的保证人由总部审查其资格并签订保证合同,二级办主管、财务人员、收款专员的保证 人由营销副总监或由营销副总监授权分公司总经理审查其资格并签订保证合同,其他人 员的保证人由分公司审查其资格并签订保证合同。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和要求:30 (1)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是被保证人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的居民(查看户口本和身份证原件,保留 复印件)。 (3)在被保证人工作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上海市有固定的住所(费国家公务员须提供房产 证复印件并有保证人签字)。 (4)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提供保证人所在单位开出的证明原件,证明其在该单位的职 务)。 (5)年龄在 30~60 岁之间。 (6)不是被保证人的配偶或本分公司的员工及其配偶。31 第五节 第 43 条员工招聘、入职、转正、离职管理 人力配置计划(一)人力配置的原则: 1、根据区域市场阶段营销目标的需求; 2、根据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 3、根据市场潜在需求。 (二)各分公司标准配置( 分公司总经理 1 级办主管 人) 人 (业务副总年指标 2500 万以上可申请配备)、二 1 人(签订劳人、副总经理若干 人(以 300 万/办,设立二级机构时可申请配备)、行政助理动合同时必须要有担保)、财务主管 1 纳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必须要有担保)、外帐会计、出1 人(特批,根据需要申请配备)、信息管理员 1 人(特批,驻地设计院较少的可由行政 1 人(特批,有售后主管的分公司原则上有售后主管 2-4助理兼任)、信息员 1-2 人、技术支持兼任)、售后主管 1 人(有 3 名售后服务以上的分公司可申请配备)、售后服务员人、业务员 若干人(根据分公司总经理的《经营管理责任书》要求配备)、驾驶员 1 人(原 则上由售后人员兼任)。 第 44 条 任职审批权限 (一)分公司总经理 1、分公司总经理由公司总经理聘任,公司颁发聘书并下达正式任命文件; 2、分公司总经理在正式就任前必须与公司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确定销售、回款及费 用等指标。并向公司提供担保,担保方式有:保证和抵押,由人力资源部或公司指定的 专人对担保人或抵押物进行审查。公司有权根据《经营管理责任书》中的规定对分公司 总经理进行考核,公司有权对分公司总经理在任职三年后在公司内进行轮换,分公司总 经理必须服从公司的轮换制度。 3、分公司总经理对营销总部负责。 (二)分公司副总经理、办事处主任、行政助理、财务助理 1、分公司副总经理、办事处主任、助理的人选由总部派遣或由分公司总经理推荐,报人力 资源部审核: A. 行政助理、财务助理经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聘任; B. 办事处主任经营销总监批准后聘任; C. 分公司副总经理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聘任。32 2、被聘任的分公司副总经理、办事处主任须与公司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和《保证合 同》,一般由人力资源部授权分公司总经理与其签订,人力资源部存档。 3、财务助理接受双重领导,业务上由营销总部财务部领导,行政上由分公司总经理领导。 4、总经理、副总经理、办事处主任、财务人员、应收款专员等公司管理资金和重要财产的 人员在 任职期间必须向公司提供符合规定要求的担保并签订担保合同。 (三)分公司的其他人员 1、分公司的其他人员,由分公司总经理向人力资源部提出招聘申请,经人力资源部经理和 营销总监批准后在当地实施招聘。 2、分公司的人员招聘必须在公司确定的人员编制(岗位、人员数)内进行,超编制不予招 聘。 (四)职务回避 在同一分公司的员工具有以下特定亲属关系的应当回避: 1、直系亲属关系; 2、旁系亲属关系; 3、婚姻亲属关系; 4、职务回避原则为:下级员工回避(上下级关系的);由分公司总经理提出意见(同级关 系)。 (五)各分公司每年 12 月将本分公司下一年度预计增加或减少的人力资源配置数统计好,再于 每年 12 月 15 日前将下一年度的人力资源配置计划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核;经总部审核 同意后分公司方可按计划招聘相关人员。 (六)招聘相关人员的数量不得超过计划数量;特殊情况须经总部批准后方可招聘; (七)各分公司每月 28 日前须将本月本分公司人员流动情况及下月本分公司预计招聘的人员职 位、数量汇总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备案;不按时备案罚相关责任分公司总经理 500 元。 第 45 条 招聘渠道(一)内部晋升; (二)高级职位通过猎头公司、网络、报纸进行招聘; (三)中级、初级职位通过网络、人才市场、招聘会进行招聘; (四)相似、相关行业优秀人员自荐或他人推荐 第 46 条 招聘流程(一)招聘计划的制定与审批:33 各分公司招聘相应的岗位,应严格执行任职审批权限规定,凡需各级审核的,必须提前 15 天将《申请增加用人审批表》报总部人力资源部审批,总部人力资源部应在 3 天内批复。 总部人力资源部月底前须将本月相关分公司的批复情况记录备案。分公司若有违反审批权限 规定,罚分公司行政助理 500 元/次,分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罚款 500 元 /次; (二)按计划开始招聘工作: 招聘由各分公司自行组织,需要总部配合时提前 15 天将相关申请以传真的形式传真至总 部人力资源部;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附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工整 清晰,不能有疏漏项,特别是以往工作单位的证明人及其联系方式(联系方式原则上要求是 固定电话);公司法务人员(外派驻分公司的)由公司委托分公司予以招聘。 (三)面试评估: 普通职位由招聘岗位所属的部门经理面试,并将面试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审批表》 (附表)上;主管以上级别或重要工作岗位人员(如业务、信息、会计等职位)招聘时必须 安排复试,复试须由隔级主管进行;面试完毕,将面试结果填写在《应聘人员审批表》上, 凡业务人员必须在《应聘人员审批表》中由分公司总经理写明面试意见、安排在哪一个二级 市场。 (四)背景调查: 1、对所招聘人员必须进行背景调查。招聘人员必须根据《应聘人员登记表》中所填写的以 往工作单位证明人的联系方式进行电话调查; 2、背景调查内容:(离职原因,在职时间、在职时的工作表现,是否已交接完工作,原工 作岗位等)。背景调查中发现有问题的(以往工作表现不佳、求职动机不佳、未能善始 善终、个人相关资料有虚假成分等),一律予以淘汰; 3、调查完毕,招聘人员须在《应聘人员情况调查表》上填写有关的背景调查情况,同时汇 报给各相关主管; 4、经过面试与背景调查后,确定招聘的相关人员;招聘人员将初步筛选后的人员报总部人 力资源部审批(传真个人简历、身份证、银行卡、学历证件并注明面试意见和背景调查 结果);接到总部的书面批复后,分公司方可安排应聘人员入职,组织入职培训。 5、对于应聘员工有多年同类或类似岗位工作经历,并有特别专长,符合直接定级条件的, 要注明切实理由,报人力资源部,经总监批准后可直接定级; 第 47 条 员工入职(一)录用人员按要求时间报到,报到时携带如下资料:34 1、一寸彩色照片四张; 2、最近一个月的市级(或二级甲等以上医院)的体检报告(必须检查乙肝表面抗原)原 件; 3、身份证(新版身份证反正面)复印件(验原件); 4、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5、上岗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涉及到职业病工种(焊工、噪音、粉尘、甲苯等)的,还必须提供入职前一个月的职业 健康检查体检报告单原件; 7、其他资质证书复印件; 8、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二)入职人员须如实填写《员工入职登记表》和其他相关的表格;员工的通讯方式、家庭住 址、婚姻状况等基本资料如有变化,须及时告知人力资源部。 第 48 条 员工转正考核(一)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两个月,试用期内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的,应停止试用,工资结算至 停止试用日;试用期后不能完成考核,但工作勤奋、信息跟踪扎实、有培养潜力的,可 延期考核,延考期一般不超过三个月;试用期内因业绩和工作成绩突出的,可提前转 正; (二)分公司员工转正,须填写《员工转正、升级申报表》,由辖区办事处主任和分公司总经 理对其工作态度、业务能力、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 审批; (三)新员工试用期合格;在转正前前 5 天,填写《员工入职、转正、调级申报表》; (四)经评估、考核 、考试、复审和批准后正式转正。人力资源部在审批完毕后两天内将结果 反馈给员工。 (五)新员工到岗后,若是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须有书面的评价或考核评价,由辖区办事处 主任和分公司总经理共同考核评价,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第 49 条 员工晋升、降职与内部转岗(一)员工(非业务人员)表现优异,若有高一级别的职位空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晋升优 秀员工; (二)员工经季度度或年度考核,业绩达标者,由分公司总经理提名推荐,参照“职级及薪资 标准”报总部审核批准任命; (三)员工晋升后,其薪酬待遇考核标准等随之改变,按晋升后职位标准发放和考核;35 (四)员工经季度或年度考核,业绩不达标者,由主管提出降职意见,参照“职级及薪资标 准”报总部审核批准降职; (五)员工降职后,其薪酬待遇考核标准等随之改变,按降职后的职位标准发放和考核。 (六)员工不适合本岗位工作,需进行内部岗位调动的;须填写《员工转岗申报表》(附 表),办理好《工作交接表》(附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同意后方可转岗; (七)员工转岗后,其薪酬待遇等随之改变,按转岗后的职位标准发放和考核。 (八)业务人员(含总经理、副总经理、二级办主管、业务员)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月、季、年 度业绩考核。(考核内容:签单、回款、费用、写明信息量。考核结果:维持、警告、 降职、降级、延考、劝退) (九)业务人员(含二级办主管、试用期主管、业务员、试用期业务员)业绩不达标处理方 法: 考核 对象 考核时间 第 3 个月 第 6 个月 新 业 务 员 1―9 月 1―3 月 1―6 月 订单额(万元) &3 &10 &6 &3 &4 &18 &10 &5 &25 &15 &10 &30 &25 &20 &50% 1―3 月 &25% &15% 处 主 任 根据二级办主 管(含试用 期)年度年度 订单额指标而 定 &55% &30% &25%36订单额 完成率 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总部建议处理办法 降级、转岗 降级、转岗 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 降级、转岗 降级、转岗 书面警告 降级、转岗 书面警告 降级、转岗 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 降为试用期、联 络处负责人 降为试用期、联 络处负责人 降为试用期、联 络处负责人 降为试用期、联 络处负责人 辞退 辞退 辞退 辞退 辞退 辞退 辞退 辞退 辞退 辞退1―12 月办 事降为业务员1―6 月降为业务员 &65% 1―9 月 &50% &40% &65% 1―12 月 &55% &45%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 降为试用期、联 络处负责人 降为试用期、联 络处负责人 降为试用期、联 络处负责人 降为业务员降为业务员书面警告 书面警告1―3 月 ≤50 书面警告 1―6 月 ≤55 降为副总 缩小编制 分公司 总经理 1―9 月 &60 书面警告 9―12 月 &65 降为副总 降为二级办主管 辞退 注:公司建议处理方法一栏中有多项处理方法的,分公司可以从中选择一种处理方法。第 50 条员工离职规定(一)辞职 1、员工辞职应提前提出书面申请,试用期内员工辞职须提前一周申请,正式员工须提前一 个月填写《员工离职申报表》,辖区办事处主任和分公司总经理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 部,人力资源部按照人员离职的批准权限呈送相关领导审批,分公司按公司的审批意见 办理。 2、员工未经申请而辞职(连续旷工超过 7 天)的,分公司应及时上报,作除名处理。 3、业务人员离职必须要有《货款移交单》、《对账单》和暂借款清款移交,并经公司合同 管理部确认,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能结算薪资(银行打卡)。 (二)辞退 1、员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辞退: A. 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B. 未转正的业务员、信息员在延考期仍不能完成考核任务的; C. 业务人员连续 3 个月以上不能完成考核指标的; D. 内勤、售后及其他人员不能完成工作职责或者在履行职责时发生重大错误被处罚三次以 上仍不改正,并造成公司损失的; E. 连续旷工(指在工作日既未请假又未出勤的情况)达到 3 天以上(包括 3 天)或 全年累计旷工达到 7 天以上(包括 7 天)的; F. 自营业务、在外兼职、在生产或销售公司同类产品的企业入股或其配偶在其他单37 位从事本公司同类业务等未向公司说明的; G. 有贪污挪用、虚报冒领、私自销售、毁坏财物或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行为的; H. 不服从管理、不履行工作职责或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 1 万元以上经济损失的。 I.扰乱工作秩序或殴打、威胁、污辱、毁谤领导、同事或客户的; J.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判刑或劳教的。 2、辞退员工由分公司填写《员工离职申报单》,说明辞退理由和有关事项,由分公司签署 意见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按照人员辞退的批准权限及时呈送有关领导审批。 注:分公司员工离职按下表规定进行审批(表 2) 岗位 副总经理 主管、业务员 财务人员 行政助理 技术支持 清款员 其他人员 审核人 分公司总经理、营销总监 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 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财务统计部经 理 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 分还是总经理、技术支持部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合同管理部经理 分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部 审批人 公司总经理 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 营销总监(三)离职移交手续 1、辞职和辞退员工都必须办理离职移交手续。 2、分公司要按照本管理制度《移交管理》一章中的有关规定安排接替人员与离职人员办理 移交手续。移交双方应完整填写《工作移交表》并签字,离职人员应向接替人员移交项 目、合同、应收款、备用金、资料、帐册、固定资产和其他物品等,交回工作证、名片 等。监交人员应对移交的全过程进行监督和协调。 3、离职人员(包括辞职、擅自离职和被辞退人员)因不办理移交手续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 失的,除以离职人员的工资、提成和其他报酬充抵外,不足部分公司将通过法律程序向 离职人员及其担保人追偿。 4、离职结算 A. 离职人员的业绩及其报酬计算到正式离职时间为止。总部在《员工离职申报表》上签署 同意后分公司方可予以薪资结算。38 B. 离职人员的未发薪资按实际工作时间结算。离职当月的浮动奖金按当月工作天数计发, 计算公式为:浮动奖金应发金额=月浮动奖金÷当月日历天数×当月在职天数。 C. 结算金额中应当扣除离职前未出勤的薪资及所有未销的暂借款。 D. 分公司对擅自离职人员或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完移交手续、归还暂借款和公司物品并接受 违规处罚的离职人员,不得支付结算金额,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给予,否则对分公司总 经理和财务人员给予处罚。 E. 离职人员从离职之日起不再享受公司的任何待遇。 F. 擅自离职人员或未按有关规定办理完移交手续的离职人员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公司将通 过各种途径进行追偿,其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G. 业务员提成结算:离职时回款率必须符合公司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的才能结算提成,否则 不能结算提成,离职后提成权取消。 H. 信息员离职提成结算: ①信息员离职时不能结算前期提成。 ②信息员离职时上图项目成为有效订单的可以结算后期提成。 I. 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二级市场主管人员的离职 在不满《经营管理责任书》有效期内而离职人员(含辞退人员)不得进行《经营管 理责任书》中的有关年终结算,年薪的结算。离职(含辞退)人员的工作移交按公司的 相关规定执行。39 第六节 第 51 条工作时间及休假、福利 工作时间(一)驻外机构员工每周工作时间为四十小时,每月一日至月末日为月考勤周期。 分公司作息时间如下: 周一至周四 1、08:30-12:00 2、12:00-13:15 3、13:15-17:00 周五 1、08:15-12:00 2、12:00-13:00 3、13:00-17:15 周六 08:30-11:30 (二)出勤 1、上、下午按时上班,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之一。假如不能按时上班, 员工有义务尽快预先 通知上司,说明缺勤理由和预计上班时间。; 2、如不事先通知(除紧急事件外)并获批准即缺勤,则视为旷工; 3、不事先通知且事后无正当理由不出勤连续三日或以上者,将构成重大行为过失。公司有 权对其做出辞退处理决定。 (三)考勤 1、公司员工采取打卡考勤的方法;员工每天早晨上班和下午下班各打一次考勤卡。2、员工必须在工作日考勤,没有考勤的不发工资,考勤如有作假现象,一经发现除不发考勤日工资外,还将 扣罚日工资的 50%(总经理与考勤人员各占 50%)。上午上班时间; 午餐时间; 下午上班时间;上午上班时间; 午餐时间; 下午上班时间;上午上班时间;第 52 条劳动合同签订及福利(一)劳动合同 1、员工入职或员工续聘均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须前部寄总部行政人事部加 盖公章(一式两份),其中一份返回给分公司《劳动合同》签订人。 (二)社会保险 员工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后,公司按合同起始日期为员工办理相应的社会保 险,其中员工个人需缴纳的保险费用由公司从员工每月的薪资中代扣。(注:如有特殊情40 况,员工在入职后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必须签订《员工社会保险协议》,从入职至试 用期满之日起可以申报并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社保办理方法: (1)注册分公司驻地的在职员工以分公司为单位就地按注册分公司驻地最低缴费标准由分公 司统一办理社会保险。 (2)非注册分公司驻地的在职员工以挂靠当地代理缴费机构,并以当地最低缴费标准缴纳, 挂靠代理费由公司承担。 (3)无论注册分公司,非注册分公司的员工,员工入职签定《劳动合同》的,均由分公司统 一办理员工保险,原则上公司不再作保险补贴。特殊情况,若已在个人所在地或在当地 已数年缴纳社会保险的,则由员工凭有效缴费发票可年度向公司申请报销(报销比例为 缴费发票的 70%,缴费金额以当地最低标准计算);若员工已在原单位缴纳保险的,则 要求员工将保险转入所在分公司统一办理,如员工不愿意将保险转入所在分公司,则视 为放弃分公司为其缴纳保险,并且由员工原单位缴纳的保险公司不予以报销。 (三)员工福利 1、在员工生日时,由公司总部邮寄总经理签字的生日贺卡以祝贺员工生日。 2、公司每年会提供员工不少于两次正规培训。 第 53 条 请(休)假管理(一)假期标准与待遇: 1、法定休息日 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安排加班的,可以在正常工作日进行调休。 2、法定节假日: 元旦 1 天(1 月 1 日)、春节 3 天(除夕、正月初一、初二)、清明节 1 天,三八 妇女节 0.5 天(限女员工)、五一劳动节 1 天(5 月 1 日)、端午节 1 天、中秋节 1 天、国庆节 3 天(10 月 1、2、3 日),国家调整法定假日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3、婚假: (1)条件及标准:公司员工符合法定结婚年龄(男满 22 周岁,女满 20 周岁)结婚时享受 3 天带薪婚假;员工如属晚婚(男满 25 周岁,女满 23 周岁),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再享 受 7 天带薪婚假(含节假日),再婚人员不享受晚婚待遇; (2)申请:员工结婚持结婚证复印件至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请,否则不得享受婚假; (3)婚假须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段休假;特殊情况总经理批准后方可; (4)晚婚婚假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41 (5)待遇:婚假休假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 (6)婚假休满后补《员工休假单》交至人力资源部。 4、产(护理)假: (1)标准:在公司工作的女员工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生育时享受 90 天休假,产前可休假 15 天,产后休假 75 天;难产者,增加产假 15 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 15 天;晚育者(已育妇女生育第一个孩子时,年满 24 周岁的,为晚育)增加 产假 30 天;男员工妻子生产,男员工享受 7 天护理休假(含往返路程时间);违反计划 生育生育者,不享受带薪产假; (2)产(护理)假须一次性休完,不能分段休假,特殊情况需分段休假的须总经理同意方 可; (3)待遇:产(护理)假期间和女员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 检查(以医院的医检病历时间为准),享受基本工资; (4)产(护理)假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 (5)产(护理)假期间不能考勤,须在产假休满后当天补写《员工休假单》,交至人力资源 部。 5、工伤假: (1)标准:被确定为工伤的员工根据医生诊断与实际情况享受工伤假; (2)待遇:工伤医疗费由公司承担,休假期间享受全额工资; (3)不能考勤的,须在工伤假休满后当天补写《员工休假单》并附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 的诊断及休假证明。 6、丧假 (1)员工的配偶、父母、子女死亡的,给予丧假 5 天;员工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配偶的父 母死亡的,给予丧假 3 天;员工的兄弟姐妹死亡的,给予丧假 2 天。外地员工的丧假不 包括在路途的时间。 (2)丧假时间和路途时间均含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3)待遇:丧假期间不扣薪资; (4)丧假期间不能考勤的,须在丧假休满后补写当天《员工休假单》并附《死亡证明》复印 件,交至人力资源部。 7、病假 (1)条件: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受伤,必须治疗或修养的,应持区(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 诊断及休假(六个月以内)证明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不以病假计;42 (2)期限:住院者原则上以 6 个月为限,患重大疾病,经总经理特别批准者不在此限; (3)待遇:病假期间日工资按国家相关规定来执行。 (4)病假期间不能考勤的,须在病假休满后当天补写《员工休假单》并附区(县)级以上医 院出具的诊断及休假证明或住院证明,交至人力资源部。 8、带薪年休假 (1)条件: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 1 年以上; (2)标准:员工在公司累计工作已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满 10 年不满 20 年 的,年休假 10 天;已满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为不影响分公司正常工作的开展,年休 假原则上要在长假或春节进行,当年不休的不带入下一年度。(除工作情况特殊并报总 部予以批准的); (3)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A、职工请事假累计超过 20 天以上的; B、累计工作满 1 年不满 1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2 个月以上的; C、累计工作满 10 年不满 20 年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3 个月以上的; D、累计工作满 20 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 4 个月以上的。 (4)待遇:年休假期间,员工享受标准月工资或日工资; (5)说明:居住地非分公司驻地的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办事处主任利用春节期间休年 休假的,公司给予如下标准的路费报销制度: ①分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可报销往返火车硬卧票,单程在 1000 公里以上的可 报销往返经济舱飞机票; ②办事处主任可报销单程火车硬卧票或往返火车硬座票; ③其他人员原则上不报销路费,特殊情况由人力资源部在年终制定标准。 9、事假 (1)标准:员工在公司规定工作日因私(婚、产、护理、丧、工伤、病假除外)未能出勤者 皆需请假; (2)事假原则上每年累计不得超过 10 个工作日,续假不得超过 5 个工作日,不可抗力事件经 核实者除外; (3)除发生不可抗力外,员工连续超过 15 个工作日事假即可视为主动提出离职,在提交《员 工请假单》时,须同时提交离职申请表、离职工作交接表; (4)待遇:员工请假按缺勤天数扣发日薪资。 事假日薪扣除标准为:日薪资=月固定薪资÷21.75 天。43 10、员工带薪休假(婚假、产假、护理假、丧假)均指公司转正后的员工。 (二)请(休)假规定: 员工因私请假需事先填写《请假单》,说明事由、时限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经总经理 批准。请假超过 10 天,须报人力资源部批准。总经理请假,须经营销总监批准。因不能预见的 突发事情来不及请假的,可先口头请假并在事后补办手续。44 第七节 第 54 条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分公司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一)各分公司的所有员工均须有一套完整的人事档案,且人事档案公司总部需备案原件 1 份; (二)员工人事档案内容包括如下: 1、《应聘人员登记表》原件 2、《应聘人员审批表》原件 3、《应聘人员情况调查表》原件 4、《员工入职登记表》原件 5、员工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正反面) 6、员工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 7、员工最近一个月的体检报告单原件 8、员工《劳动合同》、《保密协议》原件 9、员工个人银行卡复印件 10、特殊工种必备的上岗证书复印件 11、涉及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职业健康体检报告单原件 12、《经营管理责任书》原件 13、《保证合同》原件 14、《担保合同》原件 以上资料 1 至 9 项每个员工缺一不可;10 至 15 项可根据岗位需要随之附上; (三)各分公司须将各自员工的人事档案建立健全,可根据实际情况备份复印件或原件一式两 份,总部一份,分公司留存一份,公司总部将不定时对分公司的档案管理情况进行抽 查; (四)请各分公司总经理配合督促;如未在规定时间内或员工人事档案不完整的邮寄给总部, 罚分公司总经理每天每份人员档案 50 元,罚当事人 50 元;同时暂停发放该员工的工 资,直至其档案完整为止。 (五)《员工入职、转正、调级申报表》、《员工转岗申报表》、《员工离职申报表》、《工 作移交表》等员工资料均由分公司行政助理整理后,原件寄至公司总部归档保管,分公 司留一份复印件存档保管;公司总部将不定时进行抽查;若发现缺少或不全,罚分公司 行政助理 50 元/份/人,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承担连带责任罚款 100 元/份/人。45 第八节 第 55 条保密管理规定 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 争,特制定本规定。第 56 条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 事项。第 57 条 第 58 条 第 59 条所有公司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 秘密范围公司的发展规划、计划、营销策划、组织机构设置、人事任免、员工薪资收入、客户资 料、公司、专利技术、引进技术、设备、产品图纸和工艺文件、管理标准、内部统计数据及财 务状况和标有密级的各种内部文件、资料等均属公司保密范围。 第 60 条 保密措施(一)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 的绝对不看; (二)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公司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漏公司 秘密; (三)任何外单位(或公司其他部门)要查阅甲方资料时,必须要有总监(或总经理)的允 许,方可提供查阅,否则,谁提供,出了问题,谁负责; (四)员工离职时,应办交接,将公司保密范围的文件和资料移交,不得带离。员工离职后如 到与本公司业务相同或相近的公司任职,不得透露本技术、业务等机密。如透露公司机 密,损害公司利益,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本人和所服务公司的法律责任。 (五)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漏或可能泄漏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司,公 司立即做出相应处理;46 第九节 第 61 条员工奖励与惩罚 为严明纪律,规范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素质,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和 经济效益,做到奖惩分明,特制订本制度。第 62 条 第 63 条奖惩原则及适用范围:康大公司营销中心所有员工。 奖励性质(一)奖励种类 1、精神奖励 (1)立大功;(2)立功;(3)嘉奖(奖状、奖品);(4)通报或大会表扬。 2、物质奖励 (1)一次性奖金;(2)加薪;(3)晋级;(4)其他(旅游、培训机会等)。 (二)各项奖励适用对象 1、立大功对象: (1)获得社会重大荣誉,对公司或国家有重大贡献者; (2)对公司业务有重大发明、革新,成效卓越者,以及获得市级科技奖励等荣誉者; (3)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利润、营业额)骄人者; (4)对危害公司和国家事件事先举报或阻止,避免重大损失者; (5)对天灾、人祸、犯罪等现象,不顾安危,见义勇为者。 2、立功对象: (1)工作表现优异,对公司或国家有较大贡献者; (2)有较大发明、革新,成效优秀者; (3)开拓公司业务,经营业绩优良者; (4)见义勇为,对危害公司和国家的事件及时制止,避免较大损失者; (6)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3、嘉奖对象: (1)遵规守纪、品行优良、技术超群、恪尽职守成为公司楷模者; (2)领导有方、管理有效、业务拓展有成效者; (3)主动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采纳并验证有效者; (4)坚持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及实际操作能力,且考核成绩优良;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节约资源能源的员工; (6)参与协助事故、事件救援工作者; (7)拾金(物)不昧者。47 4、通报或大会表扬对象: (1)工作努力,能适时完成特定任务者; (2)热心维护团队荣誉,得到团队首肯者; (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受到员工称赞者; (4)有其他成绩,值得其他员工仿效学习者。 (三)奖励程序 1、员工有符合奖励条件的,由其所在部门及时提出申请,报人力资源部; 2、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签署意见再报主管领导批准; 3、奖励额度在 200 元以下的,由主管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签字执行;奖励额度在 200 元-1000 元之间的,由分公司讨论审核后报总监批准;1000 元以上的报营销中心总经理批准 后方可执行。 4、凡获得奖励的员工均由公司发给奖状或证书,并张榜公布; 5、奖励事宜记入员工档案。 第 64 条 处罚性质(一)处罚种类 1、行政处罚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记过 (4)记大过 (5)降级、撤职(减薪) (6)留用察看 (7)辞退 三次口头警告,得到书面警告一次;两次书面警告,得到记过一次;两次记过,做留用 察看处理,三次记过做辞退处理,大过一次做辞退处理。 2、一次性罚款 (二)各类处罚适用对象 1、记大过对象: (1)因触犯法律被劳教、管制、罚金、判刑; (2)盗窃财物,挪用公款; (3)触犯公司规章制度、严重侵犯公司权益; (4)利用职权谋私、受贿,以公司名义招摇撞骗,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5)伪造签字或偷盖公司公章的; (6)有重大泄密行为; (7)为竞争对手工作; (8)弄虚作假,骗取公司钱财或信任;48 (9)把违法物品带入公司的工作场所; (10)煽动他人不服从规定或怠工; (11)欺诈、谩骂、威胁、殴打上级领导的; (12)连续旷工 3 天(含 3 天)的; (13)按照公司规章或法律法规,可以辞退的其他行为。 2、记过对象: (1)工作中故意未按相关规定流程操作,造成重大经济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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