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018残疾军人最新优抚病人住院怎么报销

2018年城镇医疗保险新政策全文解读 17:54:18 来源:大学高考网
1、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是怎样规定的?  自2010年起,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保险年度将与自然年度相统一,即保险年度从每年1月1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考虑到大学生的实际情况,确定大学生的保险年度仍以学年为准,即10月1日至次年9月30日。城镇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改为每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大学生集中缴费期改为每年9月1日至10月31日。新入学大学生正常缴费的,可自入学之日起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2、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具体筹资标准是多少?  从2010年起,财政对市内七区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费的补助不再区分不同人群设定不同标准,而是统一提高到每人每年120元,具体筹资标准如下:①少年儿童按照每人每年16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40元,财政补助120元。少年儿童属独生子女的,财政另外补助5元。②大学生按照每人每年14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财政补助120元,其余部分由个人或者原渠道解决。从2011年起,大学生个人缴费标准按我市少年儿童的标准执行,即每人每年40元。③重度残疾人员按照每人每年27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150元,财政补助120元。④老年居民按照每人每年42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300元,财政补助120元。⑤城镇非从业人员按照每人每年840元的标准筹集。其中,个人缴纳720元,财政补助120元。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特困职工家庭的参保人和优抚对象,其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全额补助。  3、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城镇非从业人员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答:日起,本人选择一家医保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作为自己的定点医疗单位,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在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符合统筹支付范围的普通门诊医疗费,1200元以内的部分,由门诊统筹金支付40%,使用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在此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参保人在非本人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门诊统筹金不予支付。  4、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的住院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的住院医疗费,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前,个人先要负担一个起付线,起付线设置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相同,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分别为500元、670元、840元,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日起,起付线以上的住院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0%;5000元至1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65%,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75%;10000元至20000元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7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0%;20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80%。  5、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非从业人员的门诊大病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答: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大病医疗费,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单独设立一次起付线,起付线设置同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0%;在其它定点医疗机构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0%,统筹支付费用限额按职工医保的规定标准执行,但超过最高支付限额部分不予补助。经审定患大病门诊治疗的患者,治疗非审定病种发生的门诊医疗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照普通门诊规定支付。尿毒症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抗排异治疗、白血病、恶性肿瘤患者的门诊医疗费不单独设立起付标准,不实行限额管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支付标准按照住院标准执行。  6、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员和城镇非从业人员一个医疗年度的最高支付限额是怎样规定的?  答:自日起,老年居民、重度残疾人和城镇非从业人员在本人一个医疗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累计为12万元,待遇标准将适时调整。这个最高限额不能理解为本人一个医疗年度内的实际发生医疗费,而是统筹金支付的额度,包括本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住院、家庭病床、老年医疗护理、门诊大病等医疗费统筹支付额。  7、学生儿童的住院医疗费按什么标准报销?  学生儿童住院医疗费的起付标准,按照三级医疗机构500元、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300元标准设立。在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一次住院全额负担,第二次减半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不再负担。日起,起付标准以上的医疗费,按照分档累加计算的办法,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以下标准支付:5000元以下部分,在三级医疗机构支付80%,在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支付85%;5000元以上部分,不分医疗机构级别,统一支付90%。属于独生子女的,在此基础上再增加5个百分点。一个医疗年度内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为12万元。  8、不满14岁的孩子生病要住院、有哪些医院可供选择?  答: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青岛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规定,我市医保目前确定了20家医院作为14周岁以下少年儿童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三级综合医院(6家):青岛大学医学院附属医院,青岛市立医疗集团,青岛市中心医院,青岛海慈医疗集团,解放军第401医院,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二级综合医院(4家):青岛市第三人民医院,城阳区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一人民医院,开发区第二人民医院。专科医院(10家):青岛市妇女儿童医疗保健中心,青岛市阜外心血管医院,青岛市思达国际心脏(中心)医院,青岛骨伤医院,青岛市传染病医院,青岛眼科医院,青岛市肿瘤医院,青岛市精神卫生中心,青岛市胸科医院,青岛市内分泌糖尿病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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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273次/日2018年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标准
【导语】:成都本地宝(微信号ID:bdbchengdu)为您带来2018年成都医保住院报销标准。包含起付标准、封顶线、报销范围等信息。  2018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标准  注:学生儿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490元档次报销。  能报销这么多,当然得看看参保要交多少钱: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筹资标准  1.成年人参加2018年成都市城乡居民成年人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分为每人每年180元和每人每年360元两档。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60元标准筹资。  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符合市政府令第155号文件规定资助条件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由民政部门负责资助,其中,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和有条件的区(市)县按每人每年3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其余区(市)县按每人每年18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残疾人由残联按每人每年360元的个人缴费标准全额资助参加2018年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2017学年度大学生和2018年中小学生、婴幼儿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含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和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  2018年自愿参加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缴费标准,以成都市统计局公布的成都市2016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1330元为基准,具体缴费费率及标准确定如下:  1.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自愿按成都市2016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或0.5%,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90元或245元。  2.以住院统筹方式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自愿按2016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8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490元。  3.未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但在《成都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办法》(成府发〔2009〕52号)实施前参加了《成都市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办法三》(成办发〔号),且连续不间断或一次性缴纳若干年费用的人员,按成都市2016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缴费费率为1%,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613元。
  4.已参加成都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学生儿童(含大学生)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费从学生儿童(含大学生)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中按20%的比例划入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  5.未参加我市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人员,按照2017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低档缴费标准的20%缴纳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费每人每年32元,由个人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一并缴纳。其中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残疾人等由民政、残联等部门资助参加2018年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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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DIBAO.COM 汇深网 版权所有您好,欢迎来到米保险
  医疗保险一直是我们最关心的一个保险,因为它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毕竟,人一辈子,都有可能会生病住院的,这时候医疗保险也就有了很大的作用,那么,2018医疗报销新政策是怎样,报销比例是多少呢?就随小编来看看吧!  国家为了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实现城乡医疗公平,2018年将原来的农村新农合和城镇医疗保险并轨,统一合并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  城乡居民医保,农民个人缴费为180元,市县两级财政补贴为560元。由于地区不同,可能略有差别。并轨后报销比例有所提高,一,二,三级医机构的报比例分别为:
85%、70%、60% 左右。  报销范围也有所扩大,原先只有住院才能报销,现在门诊看病也能报销了,支付比例在
50%左右。并将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和重性精神疾病、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耐多药肺结核、血友病、慢性粒细胞白血病等重大疾病纳入按病种支付范围。  对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医疗费用也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另外提醒广大农民朋友们,2018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工作从9月中旬持续到11月中旬,不要错过缴费时间。  总之新医保让老百姓看病更加方便,更加便宜!  (一)参保时间  2018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时间为:日——12月20日。  (二)个人缴费标准  1、普通居民:一档180元/人、二档450元/人。  2、民政资助对象:  类别  资助对象  参加一档:180元/人  参加二档:450元/人  民政资助  标准  个人缴费  标准  民政资助  标准  个人缴费  标准  一  重点救助对象:包括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特困供养人员(含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  180元/人  不缴费  180元/人  270元/人  二  低收入救助对象:包括在乡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重度(1—2级)残疾人员、民政部门建档特殊困难人员、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大学生等低收入人员。  130元/人  50元/人  180元/人  270元/人  三  因病致贫家庭重病患者  四  在乡老复员军人  按居民医保二档给予全额资助(450元/人),个人不缴费。  (三)参保注意事项  1、居民持户口本到户籍地村(社)或居委会缴费登记参保。  2、参保档次由参保居民自愿选择,但同一家庭成员要求按相同档次参保。  3、以前未制作社保卡的新参保人员需要按要求提供制卡资料制卡。  门诊费用有二种  特殊疾病能报销  大家都知道生病住院可走医保途径报销,但很多人都不清楚其实门诊费用和特殊疾病也是纳入了医保制度的。  继续往下看:  (一)门诊待遇  城乡居民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有门诊定额、门诊统筹两种报销方式。  项 目  2017年  门诊定额  报销标准  80元/人.年  余额是否结转  连续参保前提下,余额结转次年继续使用  门诊统筹  报销标准  签约人员  100元/人.年  未签约人员  60元/人.年  余额是否结转  不结转  门诊统筹报销签约,是指参保居民选择一家基层定点医疗机构(一级及以下机构)签订定点服务协议,在签约机构发生的普通门诊费用可以享受门诊统筹报销。  (二)特殊疾病门诊  特殊疾病病种  重大疾病:  (1)血友病;(2)再生障碍性贫血;(3)恶性肿瘤的放(化)疗和镇痛治疗;(4)肾功能衰竭的门诊透析治疗;(5)肾脏、肝脏、心脏瓣膜、造血干细胞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6)严重多器官衰竭(心、肝、肺、脑、肾);(7)艾滋病机会性感染;(8)唇腭裂;(9)地中海贫血;(10)儿童白血病;(11)儿童先天性心脏病;(12)肺移植术后的抗排异治疗。  慢性疾病:  (1)高血压病;(2)糖尿病;(3)冠心病;(4)精神分裂症、心境障碍(抑郁躁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5)肝硬化(失代偿期);(6)系统性红斑狼疮;(7)脑血管意外后遗症(脑梗死、脑出血、蛛网膜下腔出血后遗症);(8)结核病;(9)风湿性心瓣膜病;(10)类风湿性关节炎;(11)慢性肺源性心脏病;(12)慢性支气管炎伴阻塞性肺气肿;(13)甲亢;(14)慢性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  单病种结算特殊疾病:  (1)慢性髓性白血病;(2)胃肠间质瘤;(3)耐药结核病;(4)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磷缺乏症)(限0—18岁患儿);(5)非小细胞肺癌。  注意:有以上特殊病种的患者都是可享受医保待遇的,请记得及时申报。具体报销流程以及额度如下:  1、特殊疾病申报程序及申报材料  (1)申报时间:每月1-10日的工作日均可申报。  (2)申报地点:本人参保地所属的乡镇、街道社保所。  (3)申报材料:特殊疾病申请表2份、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1张、1寸照片3张、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近两年病历以及相关辅助检查报告,病历复印件需加盖医院专用章。  2、特殊疾病门诊待遇  特殊疾病人员在一个参保年度内,其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时,所发生与申报疾病相关的医保目录内的检查、治疗费用和药品费用,按以下标准进行报销。  (1)慢性疾病门诊:不设起付线,按一级医疗机构80%、二级60%、三级40%比例报销,年度报销限额为1000元/人.年,同时患两种以上特殊疾病的,每增加一种特殊疾病,年度报销限额增加200元。  (2)重大疾病门诊:实行与住院相同的报销比例和起付线,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每年计扣一次起付线,年度报销封顶线与住院合并计算,一档8万元、二档12万元,未成年人年度报销封顶线分别为一档10万元、二档15万元。  (3)单病种结算特殊疾病门诊:  耐药结核病:不设起付线,按90%标准报销(不受医保三大目录限制),报销封顶线为5万元/人.年,享受待遇时限为24个月。待遇期满仍需继续治疗的,经有权机构再次出具确诊材料并经审核同意后,可继续享受12个月待遇。  慢性髓性白血病、胃肠间质瘤:不设起付线,按一级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人员相应提高5%)标准报销(药品不受医保药品目录限制),报销封顶线为6万元/年(不足一年的根据当年度剩余月份数并按照5000元/月标准计算报销限额)。  苯丙酮尿症(含四氢生物蝶呤缺乏症)(限0—18岁含18岁患儿):不设起付线,按70%标准报销,报销封顶线为1.4万元/人.年。  非小细胞肺癌:  不设起付线,按一级机构80%、二级60%、三级40%(二档人员相应提高5%)标准报销(药品不受医保药品目录限制),限额结算标准为4万元/年(新增特病不足一年的,报销限额按月计算)。  重点来了,生病住院后的医保待遇是怎么样的?不同档次对应的是多少报销额度?  (一)住院待遇  医疗机构等级  起付线  医保政策范围内  报销比例  年度报销封顶线  一档  二档  一档  二档  一级  100元  80%  85%  8万元  12万元  二级  300元  60%  65%  三级  800元  40%  45%  (注:未成年人住院报销比例较同档次成年人提高5%。)  (二)大病保险待遇  参保人员住院和特殊疾病中的重大疾病门诊发生属于居民医保基金报销范围的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后的自付费用,超过当年度大病保险起付标准(大病保险门槛费)的,可享受大病保险报销待遇。  年份  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分段累进补偿  年度报销封顶线  起付标准~20万元  20万元以上  2017年  报50%  报60%  20万元  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  从日起,城乡居民医保已经实现全国联网,截止9月底,全国已有7226家定点医疗机构纳入全国联网结算机构范畴。参保人员在重庆市外的全国联网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只须提供社会保障卡办理入院登记,在入院后3天之内必须向参保地乡镇街道社保所报告登记备案,出院时可直接享受跨省联网医保报销;没有提供社会保障卡以及未按规定办理报告登记备案手续的,出院时不能享受跨省联网医保报销。  也就是说,  如果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  住院费用是可以直接刷医保卡结算,  不用再像以前一样先垫付再回来报销。  生死是我们所有人都要面对的终极问题。面对疾病,不同人有不同的应对手段,无论是死扛、医保报销、还是使用商业保险,都是不同的手段而已。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到的关于2018医疗报销新政策的相关内容,希望可以帮到你哦?其实,每个地方的报销政策还是不太一样的,如果小伙伴们需要确定的比例,可以到相关部门认真询问一下,请多多关注,这里有更多精彩内容等着你。小编希望通过今天这几分钟的时间,大家能够更好的了解医保,并且合理的用好它。  相关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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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木木0评论低保户残疾人住院费用报销_重庆市政府公开信箱
重庆市民政局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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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单位:
来信内容:
低保户残疾人住院费用报销
我父亲龙某,属二级残疾人,生活不能自理,是低保救助对象,前几天在西南医院住院检查,病情为严重高血压,慢性肾衰竭,前列腺增生,住院5天,医生说没得办法医,喊出院,我们就办理了出院手续,经新农保报销后,自付费用4500元左右。
经多方查询了解重庆市政府对城乡低保、重点优抚对象住院医疗费用经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80%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为15万元;对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城乡孤儿住院费用经居民医保或职工医保报销后,自付部分在1万元以内的,按90%的比例给予救助;自付部分超过1万元以上的,超过部分按95%的比例给予救助,全年累计救助最高为20万元。
但父亲出院后到镇民政找政府报销,工作人员说病人出院了就报销不了,现在医保都是网上操作,要病人在住院的时候拿住院证明到民政登记,然后民政就可在病人出院就算的时候一次报销。
请问这样讲是否属实?农村消息闭塞,这样的条款以前我们不知情,现在出院了找政府帮忙解决时才讲,感觉有点亡羊补牢,请问是否还有其他办法能够报销费用?
办理单位:
办理结果:
您好!来信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调查情况,民政医疗救助现全部实施医疗平台救助,龙某在住院期间没有及时向所在镇街申请激活医疗救助的信息,所以,出院时没有在医疗结算窗口一并得到医疗救助。到镇民政办要求救助,工作人员说病人出院就救助不了,这是不正确的,我们将建议静观镇政府给予严肃批评,并要求在以下的工作中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业务能力。
(二)目前解决的方法。由于民政医疗救助全部实施医疗平台救助,即系统救助,为了让龙某享受到医疗救助,北碚区民政局及时与你取得了联系,让他到西南医院通过申请退费、医疗救助激活、再结算的方法就可得到民政医疗救助。西南医院退费需要15个工作日,我们正积极协调,尽快让龙某拿到医疗救助金。
回复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当前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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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8年新农合报销管理办法微调的通知
发布时间:&&
商南合疗办发〔2018〕1号
各定点医疗机构:
根据省市健康扶贫相关政策精神,结合我县2017年度新农合制度运行实际,本着“大稳定、小调整”原则,经研究,决定对2018年度新农合报销管理办法微调如下:
1、参合农民在镇办卫生院及其门诊部已按住院病人收治且建立有住院病历资料,但住院总费用不足300元的,如果该病人持有门诊慢性病卡且本次治疗费用符合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规定的,一律纳入门诊慢性病报销。门诊慢性病报销按病种费用及单人限额管理,原则上每个持卡慢性病患者每次门诊总费用不超过300元、一个月的带药量,核报时经办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核报情况记录表并复印后作为核报资料附件一并上报,不得人为凑费变通处理为住院病人。报销资料不全、超量、超额部分新农合一律不予报销。无门诊慢性病卡或本次治疗费用不符合门诊慢性病报销政策规定的,一律纳入门诊统筹按相应比例报销,门诊统筹费用当年有效,家庭成员之间可以拉通使用。
2、对需要长期住院治疗且病情较稳定的一般精神类疾病,在规范建立精神病患者入出院备案管理的同时,采取按病种付费管理。即每名病人每月定额补助不超过1500元,补助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且住院时间在3个月以上的患者不超过住院总人数的30%。重症精神病和急性发作期精神病人医药费用,可按非单病种报销,但每月次均费用必须控制在3000元以内,两个月后按一般精神类疾病的单病种定额补助。超过住院时限和超过限额部分费用全部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新农合不予报销。龙窝残疾人托管中心和老年康复医院精神科的现有精神病住院病人,经县合疗办现场查实并登记备案,此后每一个新入院精神病人都必须在入院三天内先行网上登记并到县合疗办进行报备,否则新农合将不予报销。
3、推行门诊日间手术定额付费改革(具体方案另定),切实解决部分参合群众必须手术但又不需要住院患者的费用报销问题,进一步降低我县新农合住院率,节约新农合资金支出。
4、严格执行按卫计部门核定的床位编制数控制住院床日数和床日费用控制制度。县卫计局核定各民营医疗机构编制床位数为:老年护理院床位编制55张,老年康复医院精神科50张,商南健泽医院30张,商南县仁和康复医院30张,商南县残疾人托管中心30张,西关联办卫生院40张,商南惠康中西医结合医院40张,商南同济医院30张。各医疗机构的每月床日数为核定编制床位数与当月的实际天数的乘积,每个非手术病人的床日费用原则上不超过150元;开展自体血疗法的病人每月控制在20%以内,次均费用控制在4000元以内。以上各项超标费用、超过编制床日数和床日费用的医疗费用均由各定点医疗机构自行承担,新农合不予报销。各民营医疗机构必须每月按时向县卫计局健康扶贫办公室上报各类健康扶贫统计报表(具体上报时间、上报内容以卫计局健康扶贫办公室通知为准)。
5、停止执行商南政办发〔2016〕25号文件中关于“镇办级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在600元(含)以下者,不设起付线,报销比例为65%”的政策规定,所有的镇办卫生院和纳入一级医疗机构管理的民营医疗机构住院的病人均按现行住院报销政策执行和管理。
6、按照全省统一规定,从2018年元月起, 每月统计报表和新农合报销扎账时间由25日调整为20日。
本文自日起实行,凡1月15日后报销的,均统一执行本文规定。本文未涉及部分,仍按以前政策规定执行。
商南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国家部委===
中国政府门户网
国家发改委
科学技术部
   ===地方政府===
西安市人民政府
商洛市人民政府
宝鸡市人民政府
咸阳市人民政府
渭南市人民政府
延安市人民政府
榆林市人民政府
汉中市人民政府
安康市人民政府
   ===友情链接===
商州区人民政府
镇安县人民政府
柞水县人民政府
山阳县人民政府
丹凤县人民政府
洛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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